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息县临河乡临河村渡口标准化客货渡船采购项目 (二次)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息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禾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
投标须知前附表................................................................................................... - 6 -
1.总则....................................................................................................................- 8 -
4. 投标................................................................................................................ - 11 -
5. 开标................................................................................................................ - 12 -
6. 评标................................................................................................................ - 12 -
7.合同授予....................................................................................................... - 13 -
8.重新招标.......................................................................................................... -14-
9.纪律和监督......................................................................................................-1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9 -
第四章 招标技术要求........................................................................................ - 25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5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5 -
息县临河乡临河村渡口标准化客货渡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息县临河乡临河村渡口标准化客货渡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1 月 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息财公开-2021-08-12;
项目名称:息县临河乡临河村渡口标准化客货渡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 元;
最高限价:1200000 元;
采购需求:采购标准化客货渡船 1 艘,包括运输、安装、调试、试航、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或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能力的的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以来至少 3 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三级Ⅱ类及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能力,需提供政府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渔业船舶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无效)。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xxx.xxxxxxxx.xx)”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3.方式:
3.1 投标人注册:投标企业首先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xxx.xxxxxxxx.xx)”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2 办理 CA 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 CA 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 CA 数字证书。
3.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xxx.xxxxxxxx.xx)”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3.4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 年 11 月 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三 开标厅。
3.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YTF 格式)1 份(U 盘介质),密封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后开标现场提交。
(3)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纸质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注:若因系统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将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息县)》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息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xxxxxx 000 x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37231237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禾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 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监督人: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采购人 | 采 购 人:息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xxxxxx000x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3723123799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禾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城阳城址管委xxxxx0x联系人:x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
1.1.4 | 项目名称 | 息县临河乡临河村渡口标准化客货渡船采购项目 |
1.1.5 | 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1.1.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2.1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3.1 | 采购内容 | 标准化客货渡船1艘,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具体参数详见“第四章招标技术要求”) |
1.3.2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1.3.3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
1.3.4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5 | 质保期 | 一年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 | 付款方式 | 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付款。 |
1.10 | 投标预备会 | 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如有疑问应发送至hexingczx@163.com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统一进行解答。 |
1.11 | 偏离 | /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
2.2.2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
2.2.3 | 投标人收到澄清后的书面确认时间 |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的当日,以加盖公章的确认函(可采用扫描件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书面确认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3.3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5.3 | 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均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
3.5.4 | 投标文件份数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XY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2.纸质版文件壹份,电子档壹份,优盘存储。 |
3.5.5 | 装订要求 | 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宜用胶装),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4.1.1 | 密封要求 | 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应密封在一起,包装袋开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三 开标厅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1)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3)采购代理机构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及投标人; (4)由投标人或其集体推选的代表和监督人共同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经确认无误后,由唱标人按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唱标。唱投标书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并记录; (6)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7)开标会议结束。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委由业主评委1人和有关经济、技术类专家 4人构成,从符合条件的专家库中全部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
/ | 其他说明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开标会。 3、本次招标不审核验原件,评标时所涉及到的资质证书、证件、业绩 等均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投标人需对其真实性负责。 |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质量要求、期限、质保期
1.3.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情况的。
1.5 付款方式
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 投标预备会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招标技术要求;
(5)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1 款和第 2.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交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内容: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招标技术要求响应资料
五、技术部分其他证明文件六、售后服务
七、类似业绩八、综合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2.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装卸、保险、税费、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提供)、检验、售后服务保障等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或运行维护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3 如报价表中的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总价数字表示的数据与文字
表示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3.2.4 投标人相应自行增加本项目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建设、安装、调试、培训、运行维护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5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货物为原厂生产、原厂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合格率为 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提前拆毁产品的原包装。
3.2.6 评标专家评审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该投标人的技术等主要指标有大量或明细不符,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项目履约的,应该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包含但不限于所投货物详细的价格组成证明材料,价格证明材料以发
票为主要依据),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无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为“*.XYTF”。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期限、投标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不得出现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5.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5.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带标记的电子版应密封在一起,包装袋开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5.3 项的要求签字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未携带 CA 数字证书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准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
5.1.2 开标开始后,投标人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在 20 分钟内完成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依据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为准,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投标无效。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过程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6.4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选择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如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时,采购人将重新进行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当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若有)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赔偿费。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无特殊情况,争取 7 日内签订合同,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质疑、处罚
9.5.1 采购人的监督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
9.5.2 采购人在招标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程序或其它内容存在问题,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9.5.3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6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0.1 采购人所提供的文字和任何其他形式的跟本次项目相关的补充说明,均为采购人的单方面意见,如投标人接受并由此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负有任何责任。
10.2 投标人应对照本招标技术文件各项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3 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只是最低限度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在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或投标人认为更能体现和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要的功能和要求,投标人可依据自己的实际经验,在投标人方案中体现。
10.4 本招标技术文件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协商确定。
10.5 中标人对合同义务全面负责;对所投采购内容的质量、使用性能、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全面负责;对所投采购内容与采购人的交接及验收全面负责。
10.6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软件,如若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其侵犯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
10.7 对需要投标人所代表的货物或软件的制造厂商做出书面承诺的,由投标人负责协调货物或软件的制造商做出书面承诺。
10.8 保密和保证
(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1.1 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采购人没有义务解释说明未中标原因。
11.2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3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息县交通运输局。
11.4 监督单位:息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1.5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投标价格=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1-6%) | 投标报价×(1-6%) |
11.6.1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及评标价格评审
11.6.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6.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 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11.6.4 根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1.6.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1906〕90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人本次投标活动中,如果所投设备属于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1.6.6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904〕 185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人本次投标活动中,如果所投设备属于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或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能力的的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以来至少 3 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自行承诺);
(7)具备三级Ⅱ类及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能力,需提供政府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渔业船舶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无效);
(8)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 应 商 , 拒 绝 参 与 本 项 目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查 询 渠 道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相对应的资料复印件,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人员进行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
(1)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交货期、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质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且未提供有选择的报价;
(5)响应招标文件中其它实质性要求。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算术性错误的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
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详细评分因素及分值分配表,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针对投标报价、商务和技术等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详 细 评 审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细则 |
1 | 投标报价 (30 分) | (30 分) |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备注:对小型、微型和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评标专家评审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该投标人的技术等主要指标有大量或明细不符,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项目履约的,应该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包含但不限于所投货物详细的价格组成证明材料,价格证明材料以发票为主要依据),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技术部分 (34 分) | 技术参数 (22 分) | 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2 分,参数每出现一 项不满足,扣 3 分,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应核实投标人技术偏离表响应情况,投标人存在虚假填写投标参数或不按真实实际情况填写偏离情况的,应按负偏离处理) |
技术方案 (3 分) | 供货方案: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供货渠道、进度计划、管理措施划分为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产品质量 (6 分) | 1.产品的稳定性: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的稳定性、安全可靠、质量等性能指标内容划分为优得 3 分,良得 2 分, 一般得 1 分,差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产品的先进性: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先进性、扩展性等性能指标内容划分为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产 品工艺(3 分) | 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工艺说明、图例等划分为优得3 分,良得2 分,一般得1 分,差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 | 综合实力 (20 分) | 业绩 (16 分) | 供应商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份得 2 分,最高计 16 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
企业实力 (4 分)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2、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认证证书得 2 分。 | ||
4 | 售后服务 (16 分) | (16 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科学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维护方案 等进行比较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2.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比较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根据供应商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全面程度、承诺培训效果等进行比较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 0.2 分,未 提供不得分。 | |||
4.根据供应商提供保修期内外服务承诺及维修保养措施等 进行比较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5.根据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及满足用户需求的程度等进行比较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2 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6.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 壹年的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投标人做出实质性承诺,否则不得分) | |||
本次招标不审核验原件,评标时所涉及到的资质证书、证件、业绩等均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投标人需对其真实性负责。 |
五、评标方法
5.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本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5.2 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家,采购人应重新招标或经省财政部门批准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5.3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详细评审内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5.4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5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六、评标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
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无效投标的条件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无效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1.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为有效的投标文件的;
3.未通过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的;
4.未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的;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属于串(围)标行为的;
10.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可以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招标技术要求
1. 概述:
本船为航行于C级航区的自航焊接式钢质车客渡船,单次航行时间不超过0.5小时,不夜航、不雾航。首尾部设(长4.5米×宽3.0米)的跳板,两舷边设有栏杆,推进动力采用2台95kW的柴油座舱机。首尾均设有驾驶室。
1.1 主要尺度及参数
最大船长: 25.00m
总长: 16.00 m
船长: 13.00 m
型宽: 4.50 m
型深: 1.30 m
吃水: 0.80 m
船员: 2 人
五座轿车: 3 辆
两轮摩托: 6 辆
乘客: 30 人
1.2 布置概况
主船体从首至尾依次为首尖舱、首机舱、尾机舱、尾尖舱。甲板和跳板上焊制防滑条。主甲板上首部左舷和尾部右舷设驾驶室。
1.3 适用规范
本船按我国现行的下列规范进行设计:《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年)》及其2019年修改通报。
2. 船舶性能
本船稳性按有关规定对C级航区客渡船的要求核算满载客货出港、满载客货到港、满客无货出港、满客无货到港四个状态,各状态均满足“法规”要求。
本船干舷分别按有关规定对C级航区要求校核。实际干舷为C级航区510mm。
3. 船体结构
3.1 概述
本船结构根据《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年)》设计。结构型式为单甲板、单底、横骨架式。船体材料选用规范要求的钢材,所有材料应是出厂后未使用过的全
新材料。
3.2 主要构件尺寸
主要构件尺寸应以船检退审图纸为准。
4. 船体舾装
4.1 锚设备
本船航行于C级航区,实取总重为≥35 Kg的霍尔锚,配备直径≥9mm、长度≥59.5m的柔韧镀锌钢索或纤维绳。
4.2 系泊设备
全船设D100 CB/T554-1996型带缆桩4只。
4.3 舱盖
本船主甲板上,在船首尾尖舱和首尾机舱适当位置分别设有1只600×600的钢质小型水密舱口盖。
4.4 护舷
全船沿舷伸甲板边线设一道槽钢护舷材。
4.5 舷墙、栏杆、扶手
栏杆高度 1000mm,栏杆的最下面一根横杆距甲板 0.22m,竖杆间距 1.50m。。
5. 轮机
5.1 概述
本船为车客渡船,航行于两渡口之间,单次航行时间不超过0.5h。在船的首尾各设置一台95kW的柴油机,航行时仅使用一台。两台主机各带动一台发电机。
5.2 全船透气系统图
主甲板下舱室的空气管均引伸至主甲板上。首尾机舱设通风筒。
5.3 全船舱底水
本船设一台手摇泵进行舱底水的抽排。
5.4 油污水处理系统
本船设置污油舱1个,用于收集全船污油水。另外本船污油水手摇泵一台,用于定期将污油水舱的污油排放至岸上接受装置。
5.5 船舶防垃圾污染
本船设置3个垃圾桶,每个垃圾桶的容积不小于50L,用于收集不同的船舶垃圾。打包后交岸基接收部门处理。
6. 电气部分
6.1 电制及基本参数
主电源采用AC400V、50Hz三相三线绝缘系统。 动力电源采用AC380V、50Hz三相三线绝缘系统。信号灯、电笛采用DC24V双线绝缘系统。
6.2 电源设备
6.2.1 本船设1台发电机,15kW、400V、50Hz、CosΦ=0.8。经主配电板,供跳板卷扬机用电及蓄电池充电用。
6.2.2 本船设两组DC24V 150AH蓄电池作为船舶主电源,每组蓄电由两只DC12V 50Ah蓄电池串联组成。
6.2.3 主机起动蓄电池由主机配套,设充电机对其充电。
6.3 配电设备
6.3.1 设主配电板一只,防护等级IP23,单屏。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带电操功能。配电板上面板装有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和相应的转换开关,装有主开关分、合闸按钮及指示灯,下面板负荷开关采用iC65H型断路器。
6.3.2 设充放电板一只,内置充电机,对蓄电池组充放电,供信号灯、电笛等设备用电。
6.4 电力设备
主甲板首尾各设电动跳板卷扬机一台,其电动机为AC380V/11kW,跳板卷扬机控制箱及主令控制器均随机配备。电源由主配电板直接供电。
6.5 无线电及航行设备
6.5.1 对外扩音装置集成在双功能电笛中,见6.6.2。
6.5.2 设航行安全信息接收装置1台,用于船舶接受气象警告或气象预报及其它与航行安全有关的紧急信息。
6.5.3 设2根测深杆和1只测深锤。
6.6 信号设备
6.6.1 本船桅杆顶部配备1盏白光环照灯(CXH-12L型、DC24V、6W),作锚泊灯用,设信号灯控制箱1只,对白光环照灯供电,当该灯发生故障时,信号灯控制箱能发出报警信号。
6.6.2 本船设船用双功能电子电笛一套(DC24V、25W),作为警告和联络信号的发
生源及广播之用,由蓄电池组对其供电。
6.6.3 本船配备红、白旗各1面(尺寸为0.4m x 0.6m),黑色球体号型1只,手电筒1只。另外在桅杆上悬挂首尾向桔黄色双箭头号型1个,号型主题长1m,宽0.2m,箭头为0.3m的等边三角形。
6.6.4 本船在操作室顶设置标志牌,标志牌为椭圆形(短轴:长轴=1:1.3)。
6.7 电缆及其它
6.7.1 桅杆顶设有避雷针一根,直径25mm长500mm钢制,其长度应高出桅顶锚灯不小于300mm。
6.7.2 全船电缆配置如下:
动力电缆采用CJPJ86/SC型,信号灯、双功能电笛电缆采用CJPJ86/NC型蓄电池电缆采CEFR/SC型。
6.7.3 接地:全船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金属护套均应可靠接地。
7. 救生消防设备
7.1 救生设备满足规范要求
7.2 消防设备满足规范要求
8. 油漆及防护
8.1 表面处理
全船钢板要求预处理,表面除绣达到Sa2.5级标准。
8.2 油漆方法
油漆采用喷涂或滚刷,油漆时保证表面无锈、无尘、清洁干燥。
9. 标志
所有船名、吃水、干舷等标志采用钢板割制,焊于船体相应位置。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甲 方:
乙 方:
息县交通运输局根据 的批复,组织对息县临河乡临河村渡口标准化客货渡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息县临河乡临河村渡口标准化客货渡船采购项目的中标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合同金额、履约保证金(详见报价表,附后)
1.招标编号: 。
2.项目名称: 。
3.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4.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上价格以人民币结算,该价格中包含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装卸、保险、税费、安装、调试、配合验收、第三方评估和培训的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提供)、检验、售后服务保障等费用。
5.履约保证金: 。二、付款方式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交货地点:四、履约验收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为最新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中标货物送到有资质的有关部门进行检验,防治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验收内容:所采购的货物数量、参数标准、规格和质量。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
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为 年(若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超过 年的,以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为准)。凡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免费维修,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货物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等费用。
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
4.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6.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将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息县临河乡临河村渡口标准化客货渡船采购项目
(二次)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招标技术要求响应资料
五、技术部分其他证明文件六、售后服务
七、类似业绩八、综合材料
(采购人) :
一、 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一)投标函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为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相关货物进行投标。为此承诺如下:
1.提供招标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投标货物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如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我方声明,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全部资料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合法、真实、有效,并且在以后实施中承担由于与此不符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6.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7.如果下列情况发生之一时,我方将放弃投标资格:
(1)我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我方提供虚假材料。
(3)我方因其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若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参照的标准支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等费用。
9.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单位(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息县临河乡临河村渡口标准化客货渡船采购项目 |
投标人 | |
投标内容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投标质量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交货期 | |
质保期(年) | |
备注 |
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需包含采购全部内容)
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 (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 目名称)的投标,授权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无权委托,特此委托。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电子签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 (签字或电子签名)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标技术要求响应资料
技术条款偏离表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要求”对货物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其他要求进行描述,必要时可增加文字描述。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 | 偏差描述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注:1、未填写此表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表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对表格进行调整。
2、若投标人未列出但经审查确实存在或在以后的合同执行中发现技术偏离,投标人应弥补这 些偏离并不能要求改变投标价格或合同价格,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或合同违约。
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五、技术部分其他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六、售后服务
(格式内容自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元) | 备注 |
注:后附相关附件。
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1、资格审查资料
八、综合材料
(1)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中“1.资格性审查”所规定需要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应的复印件);
(2)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自认为有必要附入的其它资料。
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为: )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附件 1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是中小企业的需按此格式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需填写附表。
附件 2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该文件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是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供应商: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无需附入投标文件内)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