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拟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浔兴篮球俱乐部”或“乙方”)签署《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 CBA)福建赛区赛事冠名赞助协议书》(以下简称“冠名赞助协议”),就公司成为浔兴篮球俱乐部冠名赞助商,费用为 600 万元人民币,以获得中国男子篮球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浔兴篮球俱乐部”或“乙方”)签署《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 CBA)福建赛区赛事冠名赞助协议书》(以下简称“冠名赞助协议”),就公司成为浔兴篮球俱乐部冠名赞助商,费用为 600 万元人民币,以获得中国男子篮球
顶级职业联赛 2017-2018 赛季浔兴篮球俱乐部冠名权及相关权益,进行企业品牌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合作协议。
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浔兴篮球俱乐部 37%的股权并通过其子公司——福建浔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制浔兴篮球俱乐部 50%的股权,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持有公司 7.380%的股份;公司总裁、董事xx取先生系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浔兴篮球俱乐部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关联董事xx取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晋江市青阳体育中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749076365N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3000.0000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 年 05 月 07 日
经营范围:篮球比赛与培训,大型赛事的经营、组织、筹办;经营:鞋类、服装、体育用品、xxx、运动器材、音响、电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架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浔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 | 50.00% |
2 | 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 | 1,110.00 | 37.00% |
3 | 施国伟 | 300.00 | 10.00% |
4 | 施能辉 | 60.00 | 2.00% |
5 | 伍伯兰 | 30.00 | 1.00% |
总计: | 3,000.00 | 100.00% |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公司)的权利
(1)甲方作为乙方的冠名赞助商,获得“福建 SBS 篮球队冠名赞助商”称号,并可用此称号进行自身商业宣传推广。
(2)作为球队冠名赞助商,甲方具有在本行业领域内享有排它权利,即不允许有同类产品以任何形式的广告或产品出现在乙方商业活动及宣传推广中。
(3)在任何媒体报道,广告、活动等公共传媒领域,凡涉及球队的称谓前均需使用和出现甲方名称或 LOGO。
(4)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及球队标志,以及该标志和甲方品牌标志的合成标
志,并可在其产品及广告宣传中使用这些标志。
(5)甲方的名称和标志将以“冠名赞助商”地位出现在本赛季乙方所有相关活动的背景板上显著位置,如赛事新闻发布会、颁奖仪式、推广活动等。
(6)甲方有权在联赛举办场馆区域设置相关宣传制作物(如宣传背景版、产品展示等),乙方须通过协调相关单位并实施。
(7)甲方获得 CBA 秩序册、乙方的赛季门票中有甲方不少于 1 页的彩色宣传广告。
(8)甲方有权举行赞助新闻发布会或商务推广活动,乙方须全力配合并穿着印有甲方 logo 的服装,乙方队员和相关人员须到场。在不影响乙方队伍正常训练和比赛的情况下,球队及球员合同有效期内可参加不少于 5 次的甲方的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应确保甲方在商业推广活动中可合理的使用甲方球队集体肖像权、甲方俱乐部 LOGO 使用权等权利。
(9)乙方队伍在合同有效期内穿着的服装,包括并不限于方比赛服、出场服、训练服的显要位置均印有“SBS”字样。
2、合作期限
x合同有效期限为 1 年,从 2017 年 9 月 15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3、赞助费用
基本费用:600 万人民币(该费用包含甲方权利当中关于赛事推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付款期限
基本费用为人民币 600 万元 ,在签约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支付总额的 60% ,联赛开赛前十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即总额的 4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x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上述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327,840.00 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对《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与市场定价一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