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ZCG-2021-GK020
台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第18页共18页
关于2021-2022年度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受台州市财政局委托,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2021-2022年度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现将本次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TZCG-2021-GK020
(二)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
(三)采购内容:2021-2022年度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服务范围主要包括:车辆加油服务。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信息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变化、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需予以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
4.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加油站经营资格和省内具有销售联网的企业;
5.可满足公务用车IC(或专用)卡加油跨省、跨市结算需求;
6.承诺满足《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框架协议书》(见附件一)的各项要求。
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②本项目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申请。
供应商申请流程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7时00分00秒
(二)供应商申请网址: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在线报名”)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三)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操作手册》(见附件三)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见附件二,所有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则上推荐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油站经营资格材料、省内具有销售联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
7.加油站网点明细表
8.报价一览表
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三、审核原则
(一)台州市财政局委托xxxxxxxxxxx;
(x)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的,经审核,报台州市财政局同意后予以通过;
(三)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资料组成漏项的;(附件二)
4.申请资料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资料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均不通过);
9.申请资料中含有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交易规则
(一)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实行采购;
(二)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可以择优确定一家定点供应商直接进行议价,也可以选择三家(含)以上定点供应商,在承诺的价格和服务的基础上进行竞价;
(三)单项或者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应当实行竞价采购;
(四)交易规则如有变化,最终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五、定义
(一)“集采机构”系指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台州市财政局委托组织本次采购,负责发布本项目征集信息相关通知公告、组织审核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协调采购事务等工作。
(二)“采购人”系指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参照本次征集结果执行的有关区县(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台州市财政局。
(四)“供应商”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按规定向集采机构提交申请资料的法人、其他组织。
(五)“定点供应商”系指通过集采机构审核,且与采购机构签订协议书的供应商。
(六)“定点采购”系指集采机构将定点供应商、服务信息等内容在网上采购系统发布,由采购人在有效期内,通过网上采购系统交易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双方按本项目征集通知、供应商申请资料承诺、协议书及相互约定签订合同,定点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的采购过程。
(七)“服务”系指本项目规定的定点供应商须承担的车辆加油服务。
(八)“网上采购系统”系指集“选购-签订合同-支付-监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网上选购平台,是通过互联网作为展示平台,搭建网上采购货架,线上订购,线下提供服务的模式。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作为网上采购系统。
(九)“议价”系指由采购人先确定需求标准,再从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一家进行价格商议的采购模式。
(十)“竞价”系指由采购人先确定需求标准,再从定点供应商中进行三家(含)以上报价的采购模式。
(十一)“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十二)“▲”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六、协议书、合同及信息维护
(一)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按要求与台州市财政局签订《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框架协议书》。(协议书格式见附件1)
(二)定点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合同。定点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起草合同后报采购人审核,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系统电子备案。
(三)定点供应商需在政采云平台内进行信息维护,提交项目负责人、公司介绍、服务承诺和报价承诺等信息(详见附件三操作手册),经集采机构审核后在网上服务市场展示。协议期内,定点供应商信息发生调整的,应及时向集采机构提出变更申请,经集采机构审核后报采购监管部门确认。
七、采购有效期
x次采购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后,采购监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八、采购单位适用范围
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参照本次征集结果执行的有关区县(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九、定点供应商履约监管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对定点供应商网上采购活动行为、履约行为及履约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评价。
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不定期对定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定点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采购人如反映定点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重点约谈定点供应商,如定点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采购机构也将提前终止协议。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要求,定点供应商应配合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技术资料、相应证明等材料。
十、淘汰增补机制
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或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采购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采购机构将提前终止协议。
根据定点服务市场供需情况和供应商淘汰情况,财政部门可适时对供应商进行增补,具体以增补通知公告为准。
十一、其他
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一)集采机构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576-88685061
窗口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平台技术:徐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777号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温馨提示:疫情期间,请优先选择电话联系咨询。
(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576-88206705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
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000-000-000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一:《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框架协议书》
附件二:《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附件三:《操作手册》
附件一:
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框架协议书
协议编号: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
标段及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TZCG-2021-GK020
采购xx(xx): xxxxxx
xxx(xx):
签订地点:xxxxxx
xxxx:0000年 月 日
有效期限:从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框架协议书
根据“关于2021-2022年度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的通知”(编号:TZCG-2021-GK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入围有效期为《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甲方可以视定点采购执行情况酌情延长或提前结束协议的执行。乙方应根据入围项目通知的要求和报名文件的承诺,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不利于采购单位的附加条件。
第二条 乙方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
第三条 服务要求
1.公务车辆一律实行定点加油。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油品有: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和0号柴油。各单位燃烧汽油或柴油的公务车辆(包括大车、小车、摩托车、特种车等等),一律到定点供应商加油站进行加油,IC(或专用)卡可跨省、市异地消费,省内统一实行价格优惠。
2.油品价格优惠。定点供应商加油站油品价格在当日油站挂牌价的基础上按报名时承诺的优惠额度(汽油优惠_____元/升,柴油优惠_____元/升)给予优惠。
3.凭卡对车号加油。公务车辆一律使用政府公务用车IC(或专用)卡加油。用车单位向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IC(或专用)卡,一车一卡,凭卡对车号加油。
4.定点加油供应商必须每季度初15日内将上季度公务车辆的加油总量、总金额等信息,分类汇总后报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加油服务时,应按照乙方承诺书执行,且所加油品的质量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因油品质量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有关权威部门在对乙方的油品质量和加油器具进行检查中,如发现乙方在油品中掺杂使假,或在加油器上做手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单位加油合同或协议,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费用结算
甲方在办理IC卡储值和充值时,实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现金,乙方应开具发票。
第六条 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要求、征集通知、本协议、乙方的报名文件等文件文本对乙方承诺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业务系统维护、操作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事项进行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对乙方的市场价格以暗访等形式收集数据,作为对乙方履约情况监督考核的依据,据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者作为考核评分依据。
3.如采购单位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等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消除影响、弥补损失。
4.甲方有权在其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布对乙方考核、监督检查及乙方履行协议的情况。乙方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下一期项目采购的评审依据。
5.甲方通过相关查询系统对乙方业绩自动统计,可以作为下一期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
6.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采购单位在开展中的关系与矛盾,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7.对乙方业务开展和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对采购单位提出超出协议规定服务范围和虚开发票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采购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在协议服务范围之内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9.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单位在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采购单位的利益,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先服务采购单位,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服务工作。
11.乙方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按照征集通知、本协议、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的价格、设备设施、服务质量及服务能力进行的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履行承诺。
1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做好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乙方应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真实有效,若发现未能及时修改联系人、联系电话,出现不能联系到乙方的情况所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并将被记录并作为综合考核评定及监督检查评分的依据。
1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处理:
(1)甲方不提供详细的定点加油车辆信息;
(2)甲方所属驾驶员强行不对车号加油或套牌加油的;
(3)甲方所属驾驶员到站加油时不遵守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服从加油站指挥或引导、不尊重乙方劳动或打骂乙方员工的;
(4)甲方所属驾驶员有意、无意损坏加油站财物或破坏加油站环境卫生的;
(5)其他乙方认为应该交涉的事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服务时,应按国家、浙江省、台州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因服务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可根据相关规定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证明是乙方的责任,采购单位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扣减其10-30 分诚信分,并依据协议及《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1)未按采购结果签订供货或服务合同,或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的;
(3)向甲方提出加价或竞价结束后再次加价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单位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
(5)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的;
(6)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7)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向经办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报经批准可立即取消资格,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为了保障采购单位和乙方的权益,本协议建立监管制度。经甲方和财政部门联合核查,投诉情况如属实将记录在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乙方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不得低于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以及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否则相应的条款无效。
6、乙方违约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管部门可依法对其采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x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书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有最新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不再签订补充协议。
4.所有项目通知(编号:TZCG-2021-GK020)、报名文件及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6.集团授权的所有分支机构和售后服务机构视同享有本协议乙方所有权利及义务。
甲方(盖章):台州市财政局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代表(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地址:台州市纬一路66号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协议书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
附件二:
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一、供应商提交报名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名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供应商全部文件应按规定提交。
二、报名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交。
2、供应商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进行编制并加盖公章后,按目录顺序汇总成一份电子文件(PDF格式)在政采云系统内上传。
2021-2022年度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
报
名
文
件
项目编号:TZCG-2021-GK020
供应商名称:
报名标项:
报名日期:2021年 月 日
目录
(1)授权委托书…………………………………………………………(页码)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页码)
(3)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页码)
(4)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油站经营资格材料、省内具有销售联网证明材料…………………………………………………………………(页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页码)
(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页码)
(7)加油站网点明细表………………………………………………(页码)
(8)报价一览表………………………………………………………(页码)
(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页码)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2021-2022年度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编号:TZCG-2021-GK020)的一切事项,并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该项目相关协议书、合同及负责处理协议、合同履行等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告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油站经营资格材料、省内具有销售联网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声明参2021-2022年度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编号:TZCG-2021-GK020)报名活动截止时间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特别声明
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截至2021-2022年度台州市(除临海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定点加油项目(编号:TZCG-2021-GK020)报名活动截止时间,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否则,我方将承担在征集审核时不被通过的后果。
1、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截至公开征集报名截止时间,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而被列入“黑名单”,在处罚有效期内。
(附“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截图)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加油站网点明细表
加油站名称 |
加油站电话 |
加油站详细地址或(营业执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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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报价一览表
标项一:车辆加油服务
单位:元/升
序号 |
子项目 |
优惠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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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油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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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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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柴油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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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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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应商需按以上表格及内容填写,不得自行更改。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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