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在职人员从事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参考格式)
甲方:清华大学
甲方授权单位:
乙方(申请人):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丙方(申请人所在单位):
乙方申请到甲方 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甲方经考核拟同意接收。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同意,就乙方申请到甲方从事博士后研究事项,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协议的期限
x协议之有效期限,为乙方在甲方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期限。该期限一般为进校日期算起满 24 个月(从办毕报到手续当日算起,按天计算)。若乙方申请提前或延期出站,本协议的有效期以甲方批准乙方的提前或延期出站日期为准。
二、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不负责乙方工资、医疗、保险等全部福利待遇,不负责提供住房,不解决子女入托及入学。
2. 甲方合作导师在乙方进站前,明确乙方在站期间科研课题的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保证乙方在进站后可立即开始工作。
课题主要内容: 预期目标:
3.甲方合作导师在乙方进站前,应与乙方签订《科研合同》,进一步明确乙方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和科研条件等。
4.在乙方进站一年时间左右安排中期考核,工作期满出站前两个月内安排出站科研评
审等工作。
5.工作期满,甲方将按学校出站考核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发给乙方博士后证书,并将乙方博士后期间的有关档案材料转给丙方。
6.乙方在站期间,甲方不接收乙方的人事关系。
三、 乙方的义务
7.努力钻研业务,按规定及时完成科研任务。
8.遵纪守法,遵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9.进站前与合作导师签订《科研工作协议书》,明确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和科研条件等。
10. 爱护甲方的财产,承担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11. 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出站手续,对于无故拖延不及时办理出站手续者,按自动退站处理。
12.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以及保守秘密的义务。
13. 乙方办理完期满出站手续后应及时回丙方报到。
四、 丙方的义务
14. 丙方负责乙方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全部福利待遇。
15. 丙方应保证乙方在站期间不为其安排工作,使乙方能够全时在甲方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应的内容。
17.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
丙三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18. 乙方若申请退站,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9. 若乙方在站期间与丙方解除了聘用关系,自双方解除关系之日起丙方终止本协议,甲乙方继续执行本协议,也可重新签订《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六、 违约责任
20. 甲乙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均应对由此带来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办离校手续擅自离开甲方,按《清华大学教职工考勤办法及各类假期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到甲方进校办毕报到手续时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授权单位、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
公室备案。 | ||
甲方:清华大学 | 乙方(申请人): | 丙方: |
代表(合作导师签字): | 代表签字: | |
授权单位公章: | 公章(人事部门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