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9C500FG059F .
FG18060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9C500FG059F .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发布日期:2019 年 4 月 29 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一、 本中心全面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不设线下售卖采购文件,请登录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网 站 , 在 供 应 商 报 名 系 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报名。
二、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办 事 指 南 链 接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该网站注册与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注册系统是两个独立的系统,供应商必须在对应的系统进行注册。
三、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 钟内。
四、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本中心将根据唯一保证金缴纳账户的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六、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
《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七、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八、 因场地有限,本中心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xx的停车场停车,如正南路咪表停车位、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大厦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9C500FG059F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三、采购预算:1343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配送期限为 1 年(2019 年 6 月
至 2020 年 5 月),中标人与采购人以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本项目一共确定 3 家中标人。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 动 期 间 。( 以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于 报 价 截 止 日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并打印留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 4 月 29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8 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供应商注册,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5 月 29 日 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8 号之一 313 室
九、开标时间: 2019 年 5 月 29 日 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8 号之一 313 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63059 元。请留意投标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段工 采购人联系人:x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810 联系地址:xxxxxxxxx 0
x
xx:000000 xx:00000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 年 4 月 29 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况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拟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的食品原材料等配送的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
1、 xxxxxxxxx 0 x食堂
2、 xxxxxxxxxx 00 x食堂
3、 xxxxxxxxxxxxx 00 x食堂
采购人在合约期内增减配送地点,经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按此标书条款执行。
本次共确定 3 家食品原料配送公司。如配送地点发生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配送地点为准。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
二、配送试点和试用期情况
x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3 家配送资格单位。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和具体配送点,也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投标人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投标时提供承诺。
本项目服务期为 1 年(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5 月)。签订合同后其中前 3 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入围单位对上述办公点机关食堂提供食品配送服务。试用期间,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通过者(考核细则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单位考核细则),可继续履行相关协议,直至合同期满。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果蔬、肉类(禽畜、河鲜、海鲜)、粮油、奶及奶制品、调料及干货等。
三、总体要求
1、投标人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QS 标志。食品制
造商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投标人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
告。
5、中标人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须每半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指
导价格(广州片区的参照当日广州市菜篮子网站价格公布的价格)×折扣率,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7、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微信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菜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8.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广州)至少有一个配送中心,提供具体地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证明)和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
9、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8:00 前(或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10、中标人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
11、中标人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1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须在 60 分钟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13、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14、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
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15、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能
0.5 小时内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
16、中标人经营场所具备净菜工作间,能够为业主提供净菜服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营场所的净菜工作间的明确的平面图及现场相片)。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 2-3 名初加工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明),配合采购人完成所供食材的初加工,并承担用工责任和费用。
17、中标人应确保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8、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19、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20、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人支付。
21、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2、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将提供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送货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 1 年在中标单位的社保缴交记录。如果中途更换人员,也需提
供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 1 年在中标单位的社保缴交记录。
23、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定。
24、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取得采购人的同意。因中标人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中标人在指定的时间无法提供采购人下单的货品时,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5、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6、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
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二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在 1 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品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购监管部门。
27、中标人被有效投诉 3 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服务年限10 年或以上;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3000
万元(含)以上;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和畜禽水产养殖基地面积总和在 1000
亩(含)以上;投标人冷藏库面积 1000 立方米(含)以上;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长期
固定的配送加工场地,配送场地 1500 平方米(含)以上。如果投标人不能完全满足上述条件,将按照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中的有关要求进行扣分。
29、为保证食品健康安全,要求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国家认可
的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1.青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汞); 2.鱼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 3.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汞、xx特罗、莱克多巴胺); 4.水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镉、久效磷) 5.瓜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汞)。且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的服务期内不定期提供上述类别由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四、具体要求
(一)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①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②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③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④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⑤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
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二)鲜肉(猪肉、牛肉)
1、中标人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2、中标人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须提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质量要求: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质量描述 |
1 | 去皮五花肉 | 1×10kg鲜肉 |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 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肉汁透明。 |
2 | 去皮上肉 | 1×10kg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
3 | 牛肉 | 1×10kg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良质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肌纤维韧性强。 |
4 | 肉碎 | 肉品需到现场验收后,到场制作成肉碎。 |
(三)大米、食用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豆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②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蔬菜类 :
1、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2、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3、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
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5、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6、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7、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8、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 次监测。
9、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10、要求中标人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采购人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
11、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五)干货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1)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2)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3)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xx、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6)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①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②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③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④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7)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级品:色泽xx、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级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8)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9)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10)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xx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11)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12)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
次品。
(13)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六)几种主要水果质量标准:
(1)柑橘类(脐橙、蜜橘、西柚、蜜柚等):果实结实、有弹性,手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有色泽、无疤痕、不萎缩、变色、受挤压变形,柚类无褐斑、黑点。
劣质品:果皮有疤痕,失水干缩,腐烂霉变。
(2)苹果类(蛇果、青苹果、红富士等):结实、多汁、有光泽,表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
劣质品:腐烂发霉,果皮失水萎缩,有疤痕、有压伤。
(3)梨类(鸭梨、雪梨、贡梨、香梨等):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匀、不变色、干皱,无压伤。
劣质品:失水干皱,无光泽,果皮变黑,切开心发黑,有冻压伤。
(4)水蜜桃:果皮粉红带绒毛,不过熟略硬,果肉香甜爽滑多汁。劣质品:有压伤,开裂出水,变软过熟,腐烂。
(5)樱桃:果形圆而小,大小均匀,带鲜绿果柄,有弹性,果肉鲜甜多汁。劣质品:疤痕、萎缩、破裂、腐烂、过熟、冻伤。
(6)浆果类(提子、葡萄、奇异果、猕猴桃、草莓):果实结实饱满,大小均匀,无压
伤。
劣质品:果粒脱落、开裂,压伤,破溃出水、腐烂。
(7)瓜类(哈密瓜、香瓜、木瓜、西瓜等) :果形完整,结实、无开裂、压伤。劣质品:有疤痕、压伤,出现黑斑,瓜身变软、腐烂。
(8)热带水果类
(9)火龙果:表皮鲜红,叶片鲜绿,结实而有弹性,果肉白、有黑色种子,口味淡甜。
劣质品:叶片发黄、干皱、颜色黯淡,表皮开裂、变软,果柄腐烂。
(10)枇杷:果实尖圆、色橙红,结实有弹性,果肉甜香。劣质品:腐烂、变软、疤痕。
(11)芒果:果粒大小均匀,果皮光滑细腻,果肉幼滑甜香。劣质品:表皮发黑或黑斑,失水萎缩,果柄处腐烂。
(12)香蕉:果实象牙状,未成熟青绿色、成熟后鲜黄色,软糯香甜。每板香蕉不少于 5 只,中间 3 只长 15 厘米以上,单只至 80 克以上。
劣质品:表皮发黑,果柄腐烂,压伤、冻伤。
(13)龙眼:果实小而圆,果皮浅咖啡色,果肉甜多汁。单果重 16—25 克。劣质品:表皮发黑,爆裂、出水。
(14)荔枝:果实心形,色泽鲜红带绿,口感结实有弹性,香甜味美,脆嫩多汁。劣质品:表皮发黑,果实过软,失水干硬,爆裂。
(15)洋桃:果实呈星形,色浅绿,成熟后金黄色,表皮有光泽,果肉晶莹,口味酸甜。劣质品:表面有黑斑、疤痕、外伤、边缘变色发黑。
(16)黑红布林:果实圆形或椭圆形,颜色黑或暗红,结实有弹性,有光泽,果肉黄或红色,昧甜美。
劣质品:疤痕、果顶开裂,发霉,失水萎缩,过熟变软,冻伤。
(17)菠萝:果皮厚、有突出果眼呈鳞状,果形椭圆,果肉黄色,肉质脆嫩爽甜,纤维少,冠顶叶青绿。
劣质品:通体金黄(已过熟),果肉发软,果眼溢汁,表面发霉五、产品配送
1、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
得超过 30 分钟。
4、为确保配送产品符合安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检测设备和检测场所 ,检测人员具有《上岗证》。
六、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中标人负责将所有物料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物料经采购人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由收货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
2、中标人不负担采购人内部分发及内部分发配送过程所造成的食材损伤、损耗及其它人为造成的问题。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准确交货。
4、如需分批交货,中标人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七、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2、对食品检查如下:
①采购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②食品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
③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八、送货及验收方式 1、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2、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的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4、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5、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
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九、定价方式
1、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半月双方定价一次,原则上每月的 1 日或 3 日,15
日或 18 日(节假日相应后延)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采购人可根据投标人的报价组织市场调查,所有物品的价格均以定价当日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价格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若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没有的产品价格信息以广州市价格信息网为准,若广州市菜篮子价格信息和广州市价格信息网中没有或近期没有的个别物品,则双方参考采购人所在地xx(5 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芳村荔朗批发市场、江南水果批发市场等市场零售价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确定。
投标人肉类货物、蔬菜瓜果类货物、粮油类货物价=公布的广州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折扣率
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折扣率=85%”,则投标人肉类货物、蔬菜瓜果类货物、粮油类货物价=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85%。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2、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 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 2 次或 2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3、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仅作为商务参考,不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4、供货价格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十、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采购人与中标人每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核对上月账单,经核对无误后,中标人
按经双方确认的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后 10 个工作日内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
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以转账方式付给中标人。十一、检验及费用负担
1、如中标人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部门指定并同
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中标人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质量与检验:
①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中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②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③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④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⑤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须提供地级以上卫生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十二、退出机制
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确认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单位考核细则
序 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标分标准 |
1 | 规章制度 |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品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 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 | 3 | 缺一项制度扣 0.3 分,不上墙扣 1 分 |
2 | 岗位职责 |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食品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农药残留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并公布上墙, 落实到人 | 2 | 缺一项岗位职责扣 0.25 分,不上墙扣 1分 |
3 | 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 1 |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 一个扣 1 分 |
统计、会计、驾驶员、残留农药检测 员从业资格证 | 1 | 缺一扣 0.5 分 | ||
晨检记录 | 1 |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 录,缺一扣 0.5 分 | ||
4 | 安全保障 |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 1 | 缺一扣 0.5 分 |
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 1 | 如无扣 1 分 | ||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 1 | 如无扣 1 分 | ||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防设施配置合 理、有防盗措施 | 1 | 缺一扣 0.5 分 | ||
5 | 货源组织 |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 及资质证明材料 | 6 | 缺一扣 1 分 |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 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 6 | 缺一扣 1 分 | ||
6 | 质量保障 | 包装产品有 QS 标志 | 6 | 缺一扣 1 分 |
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 6 | 缺一扣 1 分 | ||
7 | 各类台帐及时对帐 | 进出库记录 | 3 | 缺一扣 2 分 |
水果、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 4 | 缺检一样扣 1 分 | ||
48 小时食品留样记录 | 2 | 缺一扣 0.5 分 | ||
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 | 2 | 不及时每次扣 0.5 分 | ||
退换货记录 | 1 | 缺一扣 1 分 | ||
8 | 环境卫生 |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 录 | 2 | 不符要求扣 1 分 |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有记录 | 2 | 不符要求扣 1 分 | ||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 2 | 不符要求扣 1 分 | ||
9 | 食品储存 |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 垫仓板、货物标牌 | 2 | 不符要求扣 1 分 |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 防盗) | 2 | 不符要求扣 1 分 | ||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 洁无异味,正常使用 | 4 | 不符要求扣 2 分 | ||
10 | 食品配送 | 按时到位 | 6 | 发现一次不及时扣 1 分 |
指定品牌食品采购情况 | 6 | 发现一次不属指定品 牌的扣 1 分 | ||
自购食品的质量情况 | 6 | 发现一次质量不符要 求扣 1 分 | ||
11 | 价格执行 | 按网上公布的价格执行 | 10 | 不按网上价格执行一 次扣 2 分 |
12 | 采购人评 价 | 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 5 | 优 5 分,良 4 分,一 般 3 分,差 1 分 |
采购人食用者满意度测评 | 5 | 优 5 分,良 4 分,一 般 3 分,差 1 分 | ||
总分 | 100 |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
考核日期 考核人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 投标费用说明 | |
1. |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 | |
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
2. | 本次招标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交易服务费。 | |
二、 | 投标有效期 | |
三、 |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日历日。 招标文件 | |
3. | 招标文件的构成 | |
3.1 |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 |
1) | 投标邀请函 | |
2) | 用户需求书 | |
3) | 投标供应商须知 | |
4) | 开标、评标、定标 | |
5) | 合同书文本 | |
6) | 投标文件格式 | |
7) |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 |
4. | 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 | |
4.1 | 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 |
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 | ||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 | ||
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 | ||
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征 | ||
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 | ||
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 ||
4.2 |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 | |
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 | ||
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 ||
四、 |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
5. | 投标的语言 | |
5.1 |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 |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 | ||
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
6. 投标文件编制
6.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6.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6.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7. 投标报价及计量
7.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7.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等形式提交。采用担保函的, 具体操作可参考我中心网站提供的相关担保办理指南。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保证金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函的,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
交纳办法如下:
1)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在 8 小时内,保证金管理系统为各报名供应商分别生成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公布到网上报名系统中。账户生成后,系统会向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发送通知短信,接收到通知短信后,各供应商可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向该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因运营商或手机限制,短信有可能延迟或被屏蔽,各供应商也可以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账户)。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
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
投标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2) 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3)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 30 天。
4)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8.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8.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9.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9.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叁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9.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1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0.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10.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10.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1.2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1.3 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1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2.2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六、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七、 询问、质疑、投诉
13. 询问
13.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4. 质疑
14.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 个工作日;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
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4.2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62791628;邮箱:xxxxx@xxxxxx.xxx(推荐使用)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809 室;邮编:510030
15. 投诉
15.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15.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国家财政部国库司采购一处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26号院1号楼4层4011、4012房间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八、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6. 合同的订立
1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6.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7. 合同的履行
17.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17.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九、 适用法律
18.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 开标
1 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
3 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 评标委员会
4.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三、 评标注意事项
5.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6.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7.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8.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8.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9.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0. 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0.1 采购人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10.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10.3 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10.4 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1.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11.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重 | 40.0 分 | 50.0 分 | 10.0 分 |
11.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11.3 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11.4 价格评审
11.4.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 对投标漏项处理:投标人漏项报价,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1.4.2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2)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
承担的服务)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本项目不适用)
3)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4)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项目不适用)
5) 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4.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11.4.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
11.5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1.6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2.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2.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四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本项目只有 3 家投标人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不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直接推荐这 3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2.2 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 11.4.1 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
12.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三名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13. 发布中标结果
13.1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xxx.xxxxxxxxxxxx.xxx.xx)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xxx.xxxxx.xxx)。
13.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
1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要求(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
资格性审查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 |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并打印留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
2.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
3.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 |
4.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
6.“★”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7.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 90 天。 | |
8.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
9.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
10.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
11.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技术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项目经理的服务经验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服务经验,项目经理的服务年限,每有一年经验得0.3分,满分3分; 2018年以来服务单位对其的优良评价,每有一份优或良评价的得0.5分,满分2分; 本项满分为 5 分。(提供项目经理的服务年限证 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12 个月项目经理 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此项得 0 分) | 5 |
2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综合评价 | 评审投标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完善 情况,管理制度很合理,很完善,能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需求的得2 分,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5分,管理制度简单,没有实施细则,满足不了采 购需求的得 0.5 分。 | 2 |
3 | 肉品冷链配送车 | 投标单位自有或租赁冷链配送车,每台得 1 分, 最高得 3 分。 投标人能投入的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复印件。 | 3 |
4 | 食品质量保证方案 | 对投标文件中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根据投标货物的来源、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 价),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要,方案很合理、很完整的得 5 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较合理、 较完整的得 3 分;方案简单,内容没有针对性的 得 2 分;方案较差,无具体措施的得 1 分;无方 案的得 0 分。 | 5 |
5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对投标文件中的服务质量方案进行评分(包含:配送员选定、驻点服务、换货补货、特殊配送等方案): 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要,方案很合理、很完整的得 3 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较合 理、较完整的得 2 分;方案简单,内容没有针对 性的得 1 分;无方案的得 0 分。 | 3 |
6 | 配送方案及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 评审投标人配送方案、效率及响应时间和特殊情况应急方案,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要,方案很合理、很完整的得 6 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 较合理、较完整的得 4 分;方案简单,内容没有 针对性的得 2 分;方案较差,无具体措施的得 1 分;无方案的得 0 分。 | 6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7 | 服务的便利性 | 投标人设有专门的服务机构,能为采购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在出现复杂情况时,投标人能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机构地点到达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和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46号百度或xx地图驾车时间截图,能完全满足要求的得3分;仅承诺响应时间能满足要求,到达时间不能满足要求的得1分;完全不能 满足上述要求的得0分。 | 3 |
8 |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 | 评审投标人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出现产品质量 问题退换货承诺情况,能优于或完全满足要求的 得 3 分,细微的负偏离,基本满足要求的得 2 分, 与采购需求有较大的负偏离的得 1 分。 | 3 |
9 | 食品健康管理 | 投标人需提供 2017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青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汞); 2.鱼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 3.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汞、xx特罗、莱克多巴胺); 4.水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镉、久效磷) 5.瓜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汞); 每一个种类完全满足要求的可得1分,满分5分。 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 5 |
10 | 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情况 | 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3000 万元(含)以 上得 5 分; 2000 万元(含)-3000 万元得 3 分; 1000 万元(含)-2000 万元得 2 分; 1000 万元以下得 1 分,未投保得 0 分。(提供投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5 |
合计 | 40 |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投标人实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1、资质情况: 通过 ISO9001、ISO22000、质量追溯系统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 高 10 分。 | 10 |
2、2015 年至今曾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 3 分。(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原因导致不能提 供此证书的,此项可得 3 分) | 3 | ||
2 | 货源保障能力 | 货源保障的情况,根据自有或合作基地情况及与本项目匹配情况比较: 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和畜禽水产养殖基地面积总和在 1000 亩(含)以上,得 10 分; 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和畜禽水产养殖基地面积总和在 500 亩(含)以上 1000 亩以下,得 6 分; 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和畜禽水产养殖基地面积总和在 300 亩(含)以上 500 亩以下,得 3 分; 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和畜禽水产养殖基地面积总和在 300 亩以下的,得 1 分; 其他,0 分。 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测量单位出具的种植场或养殖场大小的测绘报告、测量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农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共4项资料,否则得0分,如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面积与测绘报告不一致的以测绘报告为准。 | 10 |
3 | 项目经验 | 提供2016 年以来正在服务或服务过的公司或单位的食品配 送合同复印件的,每个得 0.5 分,满分 5 分。(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5 |
4 |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自有或租赁的冷库,提供冷库照片, 产权证明 (或租赁合同、发票)及冷库使用权且有容积显示的 有关材料。 | 投标人冷藏库面积 1000 立方米(含)以上的得 8 分; 500 立方米(含)-1000 立方米的得 5 分; 100 立方米(含)-500 立方米的得 3 分; 100 立方米以下的得 1 分; 无得 0 分。 | 8 |
5 | 配送场地实力 |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长期固定的配送加工场地。场地面积: 配送场地 1500 平方米(含)以上,得 8 分; 1000 平方米(含)-1500 平方米的得 6 分; 500 平方米(含)-1000 平方米的得 4 分; 配送场地 500 平方米以下,得 2 分。 提供工商登记或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不提供 不得分。 | 8 |
6 | 食品卫生检测 | 投标人具有检测设备和检测场所: 有, 得3分; 无,得0分。 提供设备的发票和场地产权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3 |
检测人员具有《上岗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共 3 分。(提供人员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6 个月在投 标人参加社保证明) | 3 | ||
合计 | 50 |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确保配送食品安全、明确食品质量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内容、时间及价格
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食堂提供食品配送服务,包括果蔬、肉类(禽畜、河鲜、海鲜)、粮油、奶及奶制品、调料及干货等。
2、配送服务期限为一年。本次合同期限为:2019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止。
3、价格确定:
(1)乙方以每半月为一个定价周期给甲方提供食品报价表,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价格根据甲方对食品的品质要求确定,若甲方发现乙方供应的食品价格明显高于甲方属地xx
(5 公里范围内)市场综合零售价(由甲方提供市场调查依据,经双方认可),经甲方告知乙方后,一个月内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对于乙方提供的食品报价,原则上在一个定价周期内价格不再调整。如因市场变动较大,单价在 10 元以下的食品原料涨跌幅度达到 30%,单价在 10 元以上的食品原料涨跌度达到 20%时,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新调整价格执行。
第二条 货物质量
1、乙方应确保所供的调料为全新原厂原装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经检验、检疫合格,并保证质量,不存在腐烂、变质等情况。
2、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乙方所供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需提供相关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报告),经甲方告知乙方后一个月内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月均货款 5%的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
3、对因乙方所供食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订货及交货
1、甲方应于每日 20 时前将次日所需食品明细以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乙方
(020- )下单;当日 20 点后下单的,视为临时补换货行为,按急购处理。
2、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供货,如乙方在采购过程中认为订单食品需变动的,应提前致电告知甲方联系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订单内容。
3、乙方自配车辆负责食品运送且应确保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无污染。
4、乙方应于每日上午 8:00 前将甲方订购全部食品送货到甲方餐厅,并由乙方送货员
( ,联系电话: )与甲方收货员(XXX,联系电话: )共同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名确认。乙方所供食品与订单不符,或所供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拒收,乙方应在当日 9 点前对短缺食品及时补送。
第四条 货款结算
货款按月结算。甲乙双方于每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核对上月账单,经核对无误后,
乙方按经双方确认的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后 10 个工作日内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
请付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以转账方式付给乙方。如甲方延迟付款达
15 日的,应每日按未付货款总价 1%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滞纳金。乙方收款单位资料
乙方收款账号:户名:
开户行:
第五条 争议解决
x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同意以本合同中载明的签约所在地作为送达地址。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双方同意坚决拒绝商业贿赂:
(1)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有权拒绝且向甲方投诉,甲方查实后必将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保密。
(2)xxx以任何形式的利益贿赂甲方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在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签字盖章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乙方应在其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且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证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保持真实、合法、有效。
3、退出机制:
(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
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
第七条 x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一方需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另一方。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第九条 x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x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19 年 月 日 日期:2019 年 月 日
签约地:广州市天河区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注: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 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9C500FG059F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审查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为准,并打印留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6.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4.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6.“★”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7.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 天。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8.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9.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0.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1.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1.1.1 “★”条款自查表
序号 | “★”条款要求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页 | |
3 | 见投标文件() 页 | |
4 | 见投标文件() 页 | |
5 | 见投标文件() 页 | |
6 | 见投标文件() 页 | |
7 | 见投标文件() 页 | |
8 | 见投标文件() 页 | |
9 | 见投标文件() 页 | |
…… | 见投标文件() 页 |
注:1.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1.2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1.3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2.1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9C500FG059F
分项 | 折扣率 |
报价 | 大写:百分之 ;小写: % |
注:1.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2.总报价中必须包含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
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 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4. 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折扣率=85%”,则投标人肉类货物、蔬菜瓜果类货物、粮油类货物价=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85%。
投标供应商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2.2 投标明细报价表本项目无需报价明细表
投 标 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项目的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为: GPCGD19C500FG059F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 址: | .邮政编码: . | |
电 | 话: | . | |
传 | 真: | . |
代表姓名: .职 务: .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 营 范围: 。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供应 商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任 职 务 , 有 效 证 件 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 GPCGD19C500FG059F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职 务:
4.4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 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 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xx) | 乙公司全称:(xx) | ……公司全称(xx)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 ||||||
章) |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4.5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4.5.1 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2 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5.3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4.6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
2.……
3.……
4.7 名称变更
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8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属于 行业, 有从业人员 人,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4.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表要求提交相应年度的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实施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序号 | 条款内容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报价供应商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8.1 服务方案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
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8.1.1 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采购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8.1.2 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8.1.3 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8.1.4 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8.1.5 培训计划
8.1.6 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8.2 项目人员安排
8.2.1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8.2.2 专业人员的时间计划表
x项目拟安排人员的进驻时间、工作明细时间、工作量等。
8.3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8.4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8.5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如有,请扼要叙述)
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唱标信封”。
9.1 《报价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9.2 优惠或折扣说明(如有)
9.3 《投标保函》原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或交付投标保证金(非保函形式)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保函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有被拒收的风险)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不可撤销保函第 号
x保函作为 (投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9C500FG059F 的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开具银行名称) 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承诺,本行或其后继者或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
(贵方不需要说明理由,不需要提供证明),立即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整 [ 保 证 金 金 额 ] ( ( 小 写 ) ¥ 元 ) :
1. 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
2. 投标供应商未能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该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持续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如果贵方和投标供应商同意需延长本保函有效期,只需在到期日前书面通知本行,本保函在任何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银行名称(打印)(公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和职务(打印):姓名 职务
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业务办理指南
● 根据财政部进一步推广信用担保机制的精神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机制,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和风险,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政策保障、便利的融资渠道,有效缓解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 约定担保机构信息:详见本中心网站;详细链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
● 审批快捷:采用“绿色审批通道”,担保公司保证当天完成审批并出具保函;
● 手续简便:申请人只需向担保公司开据“政府采购投标委托函”,并将申请资料传真或发送邮箱即可进行审批,无需申请人上门提交资料;保函扫描件由担保公司发送至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件由担保公司快递给申请人或由申请人上门自取,申请人可向担保公司或向省政府采购中心咨询保函情况;
● 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下述收费标准,具体收费请与各担保机构洽谈。
投标保证金额 | 10 万元以内 | 10—50 万元 (含 10 万元) | 50—100 万元 (含 50 万元) | 100 万元以上 (含 100 万元) |
收费比率 | 1.5%(最低保底 300 元/笔) | 1% | 0.8% | 0.5%(最高不超过 5 万) |
申请人提交资料
项目受理、评审
1、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链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ist?portalNews.typeId=2000021
2、选择担保机构,下载“政府采购投标委托担保函”+申请资料
3、资料整理后,以传真或者邮件形式发送至担保机构。
● 业务流程:
担保公司
出具保函
申请人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送扫描件
交付保费
快递原件/上门自取
● 申请人需提供资料清单
1、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采购文件或网上报名文件凭证; 3、采购文件首页扫描件或复印件; 4、委托担保函的复印件及申请人联系方式; 5、担保费的转账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询问函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 诉 书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