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公司投资发展部在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上应加强与公司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综合事务部、审计部、分公司相关部门及合同经办人员的联系,掌握客户综合信息 ,在此基础上对客户信用分为 A、B、C、D 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