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xx国有林场
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生产经营招标书
招标机构:xx瑶族自治县xx国有林场招标办
招标人:湖南潇湘碳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3日
xx国有林场
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生产经营采购须知
xx国有林场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生产经营按“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采用量化指标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为确保本次服务采购生产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须知:
一、项目名称
xx国有林场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
二、采购人需求
招标人提供云梯山片的小冲等区域内海拔1200米以下的林地玖仟零贰拾捌亩用于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投资开发(详见附件:xx国有林场低质低效林改造规划图)。开发合作期限30年。
该宗土地投标人应在5年内改造完成,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第一期(2024年)完成约叁仟陆佰捌拾伍亩,投资约贰仟万元;第二期(2025年)完成约叁仟零陆拾贰亩,投资约贰仟万元;第三期(2026年)完成约贰仟贰佰捌拾壹亩,投资约壹仟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资料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市场记录,且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依据等原件(现场核验)及其复印件一份供资格审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11月17日下午17:00时止(逾期交纳投标保证金报名的无效)。
地点:湖南潇湘碳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00xxxxxxxxxx000x)。
方式:招标文件需现金购买,每套售价200元,售出后一律不能退回。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报名时须交纳肆仟元(¥4000元)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乙方(中标方)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向甲方(招标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协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2200000元)以及第一期工程的全部租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存入以下银行账户:单位名称:湖南潇湘碳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xx支行,帐号: 5976 8047 5882 (需注明交款单位、投标工程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标的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如数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退还。
六、现场考察和答疑
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查。投标人需现场踏查的,请联系标的所在分场联系人。现场踏查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等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有疑问需要招标方释疑的,请在开标前一天书面提出,招标方在接到书面疑问后一天内释疑,并告知所有报名投标人。
七、投标资料
投标资料包括投标书封面、投标书(表)、报价表、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每份投标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资料包含正本1份、副本4份(可复印),参考格式附后。
八、投标报价
标的生产方式按招标方确定的固定不变,投标人只对林地租金报价。报价不能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林地租金采购人设有底价为145元/亩年,报价低于底价的无效。
九、投标资料密封和标记
投标资料分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应装订并密封好,否则,因此导致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负。
十、投标和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30时(逾期投标的无效)。
地点:湖南潇湘碳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xxxxxx00x)。
要求:投标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交款单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按时入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一切后果和责任自负。
十一、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按“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林地租金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编写评标报告送招标人。
招标方和投标人谈判时均应注意保密,不得泄漏对方的秘密。
十二、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应到湖南潇湘碳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低质低效林改造合同》,逾期未签合同的,视为违约,即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其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十三、禁止串通投标
招投标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禁止招标方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否则,招投标结果无效。
十四、解释权限
本《招投标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xx国有林场招标办。
十五、联系电话
招标办:王先生199 6765 0022
采购人:伍先生 199 7662 7652
xx国有林场招标办
2023年11月13日
低质低效林改造合同(样式)
合同编号:[2023] 号
甲方(招标方):湖南潇湘碳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投标方):
经2023年 月 日招投标,甲方将xx国有林场玖仟零贰拾捌(9028)亩林地低质低效林改造合作权益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标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合作地点和项目投资
甲方提供云梯山片的小冲等区域内海拔1200米以下的林地玖仟零贰拾捌亩与乙方用于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投资开发(详见附件:xx国有林场低质低效林改造规划图)。
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第一期(2024年)完成约叁仟陆佰捌拾伍亩,投资约贰仟万元;第二期(2025年)完成约叁仟零陆拾贰亩,投资约贰仟万元;第三期(2026年)完成约贰仟贰佰捌拾壹亩,投资约壹仟万元。
第二条 开发合作期限
开发合作期限30年,2023年11月 日起至2053年11月 日止。
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本协议范围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协议期满终止时,本合作区域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林地附着物等设施物质所有权无偿归属甲方。
第三条 合作开发模式
(一)甲方按照招标确定的林地出租给乙方用于低质低效林改造开发项目。乙方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甲方指定专门班子协调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支持乙方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乙方项目前期的市场调研、实地堪测、基础实验以及综合实验等基础工作,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在合理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协调。
(二)乙方拥有独立的、排他的、合法的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参与、不干涉乙方合法经营(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除外)。
(三)双方积极配合争取财政项目,出租林地内的森林经营、森林碳汇等林业项目财政补助归甲方,但林下经济财政补助归乙方。
(四)该宗土地乙方应在5年内改造完成,第一期工程3685亩(最迟于2024年春季启动),第二期工程3062亩(最迟于2025年春季启动),第三期工程2281亩(最迟于2026年春季启动),每一期工程改造计划办理有关合规手续后实施时,应按以下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第四条 林地租让方式与租金支付约定
甲方将林地出租给乙方经营开发,林地租金按 元/年/亩(即每年每亩租金 )。
经营期约定:双方约定按每五年为一经营期。
(一)租金支付:每期工程启动时租金按一年一交付。即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十日内即支付第一期工程下一年度的全部租金,启动第二期工程时先支付第二期工程下一年度的全部租金,启动第三期工程时先支付第三期工程下一年度的全部租金,顺同。
(二)租金调整约定:考虑社会物价等因素,每经营期在上一经营期租金的基础上调高10%。
租金支付日约定:按每期工程满一年后的三十日内,乙方将下一年的全部租金打入甲方银行帐户,甲方开具发票。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前原有地被物处置
本协议签订前原有地被物(含所有林木、林下灌丛物和杂草等)归甲方所有。原有地被物由乙方处置,地被物价值由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经招投标程序后资金交付甲方(具体协议另商定)。
鉴于甲方出租地内有部分省级生态公益林地,协议内林地的地被物在处置时禁止全面一次性皆伐。双方协定每一小班分两批按山的上下条状皆伐,即采用竖条状10米宽的间伐带、间隔10米保留带。时间间隔两年即第三年再进行第二次间伐。间伐时注意保留天然阔叶乡土树种不得采伐。
本协议内的地被物处置手续如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合作开发林地规划图,并根据乙方请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现场界定。
2.甲方提供的林地应与第三方没有任何权属争议,如发生争议,应及时派员协调和处理或调整租地范围。
3.甲方积极为乙方协调营商环境,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采伐证、林场看护房等各项手续(办理各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协议履行租金支付等义务。甲方查阅了解乙方生产经营等相关资料时乙方应主动全面配合。
2.乙方应在xx县内成立法人机构依法经营,应建立安全生产体系、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确保生产安全及产品质量安全。
3.乙方应主动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依法监督。
4.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对林地内的杂灌杂草、废石废土进行清理。如乙方建设林路等生产经营需要采伐林木的,应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无林木蓄积抚育采伐的除外)和相应的林地变更手续。
5. 乙方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协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如乙方生产经营期内经甲方验收确认,未发生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土壤污染药害等类问题,在项目第一期完成后,甲方于30日内退还乙方保证金壹佰肆拾xxx,在项目第二期完成后,甲方于30日内退还乙方保证金肆拾xxx,余下叁拾万元在本期工程完成后于30日内退还。如造成上述事故的,乙方应负责林地林木植被恢复。
6.乙方在租赁林地范围内组织必要的生产经营时,应注意保护xx另一方种植的树木或经济作物不受损害,如可能损害另一方合法利益的,应先征得另一方同意,并按实际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单方违反协议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向甲方付款,每延误一日,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应付款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十日内仍未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约定义务,如有违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应补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同时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除本协议规定之外的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合同补充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事项
(一)与本协议相关的招标和投标文件,均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协议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转让、合股引进资金共同开发。如因特殊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有指定继承人继承的权力。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现场管理代表: 现场管理代表:
甲方组织机构代码: 乙方开户行:
91431129MACMT7BKXQ 乙方账号:
签订时间:2023年11月 日
合同附件
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湖南潇湘碳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
一、管理目标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无重伤、无死亡、无火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直接令其停止作业生产。
(二)协助乙方做好生产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三)甲方指定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对现场生产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甲方及甲方指定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的现场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组织具有相应生产经验的人员按照生产操作规程生产。
(三)以人为本,生产开工前为生产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等保险。
(四)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药品。
(五)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生产作业,坚持xx生产。
(六)乙方所雇请的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劳务关系,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行政、经济责任。
(七)乙方必须重视护林防火生产,制定护林防火制度和措施,防止生产、生活用火引发火警或火灾。如发生火灾,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行政、经济责任。
四、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现场管理代表: 现场管理代表:
签订日期:2023年11月 日
投标资料
xx国有林场
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生产经营投标书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xx国有林场
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生产经营投标表
项目 |
基本内容 |
投标内容 |
报价 |
是否林地租金价格进行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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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
完整准确表述项目开发实施方案(内容较多时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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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期 |
填写改造完成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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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 |
填写安全和防火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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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身份证等
(复印件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