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智能投资顾问服务补充条款
阁下于任何时候访问智能投资顾问(下称「智能投顾」)服务、通过智能投顾服务xx等作出指示或与吾等进行交易时,本条款均被视为适用于该等访问、指示或交易。
1. 适用范围
1.1 访问智能投顾服务、通过智能投顾服务xx等作出指示或与x等进行交易,即表示阁下同意受本智能投顾条款约束,并确认阁下已经阅读及了解本文件附录所载的风险披露声明。
1.2 本智能投顾条款是对客户协议及流动条款的修订和补充,且概不影响客户协议及流动条款。若本智能投顾条款及客户协议的其他部分及/或流动条款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概以本智能投顾条款为准。
2. 定义
2.1 本文件中使用的术语应具有下文或客户协议其他部分所赋予之涵义。
「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指由吾等运营的流动应用程序,阁下可通过该应用程序访问智能投顾服务及/或吾等向阁下提供智能投顾服务相关资料的任何网站。
「现金储备」具有第 12.5 条所赋予之涵义。
「客户资料」指客户风险分析文件所载的资料以及吾等为向阁下提供智能投顾服务而不时要 求阁下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电邮地址及/或手机号码,以便接收吾等的通知。
「客户风险分析文件」指阁下在使用智能投顾服务之前须填写、阅读及签署以向吾等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投资知识和经验、财务状况及投资目标)的文件。
「执行截止时间」指吾等通过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不时按绝对酌情权指定的有关时间,根据第 8 条,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执行指示将受执行截止时间所规限。
「投资产品」指吾等可能不时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向阁下提供的所有证券及任何其他投资产品。
「流动条款」指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的使用条款。
「资产净值」具有第 12.5 条所赋予之涵义。
「投资组合」指吾等根据阁下所提供的客户资料不时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向阁下建议的投资产品组合。
「重置提示」指吾等根据第 10 条通过短信及/或电子邮件发送予阁下,及/或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向阁下提供的书面通知,以通知阁下适宜重置阁下智能投顾账户中的投资产品组合,并重新调整资产权重,以在阁下的智能投顾账户中维持合适的目标资产配置。
「监管机构」指香港或任何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中有权规管与本智能投顾条款有关的任何一方、其任何联属公司、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智能投顾服务、任何财产、交易、活动、事件或其他事项的任何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委员会、自律监管组织或其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相关人士」指x等的任何联属公司,或x等或吾等联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
「智能投顾账户」指阁下账户下专门用于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进行交易的子账户,阁下可于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使用将根据客户协议条款分配予阁下的 ID 及密码访问和管理该账户。
「智能投顾资格规定」指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上所载的资格规定(可经不时修订、补充、修改或变更),阁下须符合有关规定方可使用智能投顾服务。
「智能投顾费用」指按吾等不时厘定的货币就阁下使用智能投顾服务及吾等为阁下开立及/或 维持智能投顾账户或吾等为阁下智能投顾账户达成任何交易而恰当地产生或收取的所有费用、收费、征费、关税、佣金、经纪费或交易对手的费用、费率、交易征费、市场费用、印花税、银行收费、资料牌照费、转账费、账户交流费、账户维持费及其他维持费用、利息、特别权
利行政费用、咨询服务费、企业行动费用,包括提款手续费、斩仓费用、溢价、罚款、电汇费、代理人及保管费用、结算费用、账户轮转费用、账户转换费用、货币兑换费用、税项、认购费、外汇兑换亏损、法律开支以及所有及任何其他费用或开支(不论是偶然性的还是实质性的)。
「智能投顾资料」具有第 18.6 条所赋予之涵义。
「智能投顾服务」指基于技术服务供应商开发的平台,通过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为阁下提供的智能投资顾问服务,以及任何相关的支援服务,顾问服务利用算法和定量模型为阁下生成并建议合适的目标资产配置及处理阁下作出的指示。
「智能投顾服务技术」具有第 18.1 条所赋予之涵义。
「智能投顾条款」指本智能投顾补充条款,可不时根据第 18.4 条予以修订、补充、修改或变更。
「风险承受水平」指经吾等不时评估的阁下风险承受水平。
「税务机关」指香港或外国的税务、税收或货币当局。
「税务资料」指与阁下税务状况有关的文件或资料。
「税款」指所有可追溯、现时或将来的税款、关税、征费、进口税、收费、评税、扣款、预扣税及相关负债,包括对或就下列各项加收的税款、罚款及利息:(i)投资产品或现金;(ii)根据本智能投顾条款进行的任何交易;或(iii)阁下。
「技术服务供应商」指负责开发、维持及提供智能投顾服务技术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第三方资料」具有第 18.6 条所赋予之涵义。
「阁下」或「阁下的」指本智能投顾条款所适用并使用智能投顾服务及/或智能投顾账户之人士(包括任何公司、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每一位合伙人)。
2.2 除非另有说明:
(a)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b) 所有单数同时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c) 每个性别代词应当同时包括所有性别;
(d) 对于「条」的提述应当指本智能投顾条款的条款。
3. 合资格投资者
3.1 阁下持续声明并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阁下同意本智能投顾条款的首天及于使用智能投顾服务的每天):
(a) 阁下维持或正在向吾等开设智能投顾账户;
(b) 阁下已阅读、了解、填写、签署吾等可能不时指定作为使用智能投顾服务的条件的所有文件和表格并(如必要)将之交还予吾等;
(c) 阁下符合智能投顾资格规定;
(d) 阁下或阁下买卖或持有及/或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于智能投顾账户中交易的任何投资产品的任何实益拥有人均不是美国公民人士(根据《证券法》S 规例所定义);
(e) 若阁下从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访问及/或使用智能投顾服务,阁下应全权负责确保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进行任何投资产品交易及/或阁下于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投资产品均符合阁下于香港以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法规。若阁下在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以任何方式被禁止及/或限制访问及/或使用智能投顾服务和智能投顾账户,阁下必须立即停止访问及/或使用智能投顾服务和智能投顾账户。智能投顾服务是专为在香港使用而设计的,因此阁下须了解并确认智能投顾服务可能不适合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使用。
4. 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
4.1 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进行的任何交易均将受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所规限。
4.2 本智能投顾条款列明智能投顾服务下向阁下提供的服务,而附录强调了阁下使用智能投顾服 务时需要考虑的若干关键风险因素。附录所载的风险披露仅供参考,x等对附录中所载资料 的任何不准确之处或错误xx概不负责。本智能投顾条款并不旨在解释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阁下应自行了解及遵守阁下使用智能投顾服务时所适用的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并对使用智 能投顾服务进行交易的任何后果负责。x等将不会亦不拟就与阁下使用智能投顾服务有关的 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向阁下提供建议。有关进一步资料,请参阅监管机构不时发布的资料以 及与适用法律及法规有关的其他可靠来源。
4.3 吾等有权就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进行的任何交易应用吾等按绝对酌情权认为就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或市场惯例而言属合理必要或适当的任何程序或要求。吾等或任何相关人士概不对直接或间接因该等程序或要求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4.4 倘吾等接获任何监管机构就阁下使用智能投顾服务及/或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进行的任何交易作出的查询,或者任何相关交易所、结算所、政府或监管部门知会任何监管机构,表示有理由相信阁下未能遵守或已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阁下应应吾等要求提供吾等可能合理要求的文件及/或资料,以便吾等能够协助处理监管机构、相关交易所、结算所、政府或监管部门的查询,并评估是否存在任何不遵守或违反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及/或任何不遵守或违反行为的程度。
5. 指示
5.1 尽管本智能投顾条款载有任何其他规定,x等仍可基于吾等认为适当的理由拒绝接受阁下通 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任何指示。根据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向x等作出的指示进行的任何交易,只有在吾等已向阁下确认(无论是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口头还是书面形式)的情况下,方可 视为已完成。在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收到相关可接受的指示后,x等将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 尽量按照相关指示进行交易及/或以其他方式买卖投资产品,惟吾等可按绝对酌情权(不得以 不合理的方式行使有关酌情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指示,而毋须给予任何理由。x等可按绝对 酌情权拒绝执行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任何指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 吾等有合理理由相信相关指示不符合或可能不符合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
(b) 任何监管机构要求吾等不接受相关指示;
(c) 就购买投资产品的任何指示而言,吾等有合理理由相信阁下的智能投顾账户没有或可能没有足够的贷方结余来履行付款义务(由吾等按绝对酌情权估计),以为购买的全数价值及其所有适用的智能投顾费用提供现金补码,或于相关结算义务到期时履行结算义务;
(d) 存在合适性不匹配的情况(由吾等按绝对酌情权厘定,且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有关酌情权);
(e) x等认为,阁下提供的客户资料及/或任何其他「认识你的客户」资料于吾等收到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时并非最新或已过期;
(f) 于智能投顾系统中断及/或智能投顾系统升级期间;
(g) 于智能投顾账户处于不活动、暂停或终止状态时;
(h) 出现超出吾等合理控制范围的不可预测的突发市场变化或投资产品于市场中缺乏流通量的情况。
5.2 吾等或任何相关人士概不对直接或间接因吾等拒绝接受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任何指示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5.3 xx等拒绝接受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任何指示,x等将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短信或吾等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向阁下发出书面通知。
5.4 为免生疑问,除非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指示吾等为阁下执行投资组合的任何交易,否则吾等不会如此行事。
6. 风险披露及确认
6.1 阁下每次访问智能投顾服务或通过智能投顾服务xx等作出指示时,均应被视为阁下确认并同意以下内容:
(a) 阁下已阅读并了解本文件附录所载的风险披露及其他资料(包括吾等可能不时通过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或吾等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提供的任何修订、变更、更新或补充),以及阁下了解本智能投顾条款中规定阁下的义务,包括阁下因使用智能投顾服务而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的任何后果;
(b) 智能投顾服务存在暂停提供智能投顾或智能投顾账户有被暂停的风险,以及吾等或会基于吾等认为适当的理由拒绝接受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任何指示;
(c) 对于阁下直接或间接因吾等或任何相关人士与x等向阁下提供智能投顾服务相关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附录所述的任何风险实现)而蒙受的任何损失、责任或第三方索偿或要求,吾等或任何相关人士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d) 若阁下违反或未能遵守本智能投顾条款的任何规定,x等可立即终止智能投顾服务及/或智能投顾账户,而毋须事先通知阁下或征得阁下同意;
(e) 智能投顾服务乃基于技术服务供应商开发的平台,并依赖技术服务供应商开发、维持及提供的智能投顾服务技术:
(i) 无法保证技术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平台及技术是完美无缺的,并且面对技术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平台及技术存在缺陷且有关缺陷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无法避免的风险;
(ii) 尽管技术服务供应商将提供平台、技术及服务可用性和可靠性支援,技术 服务供应商概不对相关平台、技术或服务的可用性或可靠性作出任何承诺,而若技术服务供应商未能履行,或会导致智能投顾服务被暂停或终止;
(f) 若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或违反其中所述的披露及其他义务:(i)有关监管机构有权进行调查,并可通过任何政府或监管部门要求吾等或相关人士:(A)提供与阁下有关的相关资料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阁下的身份、个人资料及交易活动有关的资料和材料;及(B)协助监管机构调查阁下及/或阁下的交易活动;及(ii)若阁下违反或未能遵守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阁下可能会面临监管调查及承担法律和监管后果;
(g) 阁下负责支付智能投顾费用及可能不时就智能投顾服务征收的所有其他费用、收费、开支及征费,并应遵守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可能规定的关于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进行 的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等交易有关的任何股息或权益)的任何备案或登记 义务;
(x) x等将须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下的记录保留规定,因此吾等可能会在适用法律及法规所规定的相关期间保留与阁下使用智能投顾服务进行的活动有关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通讯及账户资料);
(i) 吾等或任何相关人士概不对阁下因下列各项引起或与之相关而直接或间接蒙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赔偿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i)适用法律及法规的任何修订;或(ii)监管机构根据适用法律及法规采取的任何行动;及
(j) 阁下的个人资料可能会转移予就阁下访问及使用智能投顾服务而xx等提供服务的第三方。
7. 声明及承诺
7.1 阁下持续xx等声明及保证(在每次达成本智能投顾条款下拟议的交易时,此声明及保证将被视为重复一次):
(a) 阁下知悉并应遵守阁下可能须遵守的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
(b) 执行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xx等作出的任何指示均不会导致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
(c) 阁下了解并已评估与智能投顾服务有关的风险,且阁下愿意承担与之相关的风险;
(d) 除非吾等收到阁下关于更改相关客户资料的书面指示,否则客户资料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完整、准确和最新;及
(e) 阁下完全明白,阁下通过使用智能投顾服务所达成的任何交易完全是阁下自身的责任及根据阁下自身的独立判断与自由决定权作出的,与x等及/或任何相关人士可能向阁下提供的任何资料、建议或文件无关。
7.2 阁下承诺持续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吾等提供阁下最新的客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风险分析文件中的资料)。阁下确认,若未能提供真实、完整、准确和最新的客户资料,可能会对吾等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向阁下生成并建议合适的投资组合以符合阁下投资目标的能力造成影响。
8. 指示处理
8.1 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只有在(a)工作日及(b)相关交易所开市之日的执行截止时间之前作出,才会在同一天处理,并且在作出指示当天有效。若该指示在该交易所收市前仍未执行,则该指示将自动撤销。
8.2 阁下(a)在工作日的执行截止时间之后,(b)在工作日以外的日子,或(c)在相关交易所收市之日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将不会在作出指示当日处理,而是延到相关交易所开市之下一个工作日处理,且若该指示在该交易所收市前仍未执行,则该指示将自动撤销。
8.3 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在执行之前,可能需经吾等进行额外审批。在此情况下,该指示将被视为由阁下于吾等批准该指示之日期及时间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且第 8.1 至
8.2 条将相应适用。吾等可按绝对酌情权拒绝批准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任何指示,而毋须向阁下提供任何理由。
8.4 阁下可请求取消或更改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但吾等可按绝对酌情权(不得以 不合理的方式行使有关酌情权)拒绝接受相关请求。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仅可在执 行前取消或更改。取消市场指示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该等指示可能会被立即执行。倘阁下 的指示在吾等接受取消或更改之前已获全部或部分执行,则阁下同意对已执行的交易(及与 之相关的任何成本及开支)承担全部责任,而吾等概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阁下亦同意对任 何取消或更改而导致的任何成本或开支承担全部责任,不论该指示是否已获全部或部分执行。
8.5 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通常会作为限价指示处理。虽然吾等会尽最大努力执行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但吾等概不保证阁下的指示将获全数执行。阁下应知悉,交易和结算可能受若干情况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突发市场变化、市场流动性不足、系统故障或吾等无法合理控制的其他事件。为以阁下的最佳利益行事,x等保留按绝对酌情权仅执行阁下部分指示及/或将阁下指示拆分为较小指示处理的权利,而毋须事先征询阁下的意见或通知阁下,且吾等概不就此对阁下承担任何责任。若阁下的指示在相关交易所收市前仍未获全部执行,则任何未执行的部分指示将被自动撤销。
8.6 阁下确认并同意,x等及/或吾等的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可在毋须事先征询阁下意见或通知阁下的情况下,随时对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进行优先排序,以取得最有利的执行价格。
8.7 阁下明白,来自不同客户的指示一般按「先进先出」的基准执行,因此,即便已经收到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吾等概不保证该等指示将会根据第 8.1 及 8.2 条处理。
8.8 阁下继续使用智能投顾服务,即被视为已知悉并同意受吾等的以最佳条件执行交易披露文件
(其副本可应要求提供予阁下)中规定的最佳执行安排约束。
8.9 对于大额指示,吾等保留使用其他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寻找参与交易的庄家)执行指示的权利。
8.10 阁下授权吾等可随时按绝对酌情权代表阁下将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就买卖投资产品作出的指示与x等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从其他客户收到的指示合并及/或分拆处理。吾等将确保该合并或分拆处理将不会导致执行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所作出指示之价位逊于单独执行阁下指示而可取得之价位。若投资产品不足以应付如此合并处理的买入指示,实际买入之投资产品数目将会在经合并处理的指示(包括阁下的指示)间按比例分配。
8.11 倘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就执行指定数量投资产品交易所作出的指示无法全数执行,则可以任何较少的金额或数量执行该指示。在此情况下,已执行的该部分应被视为已获阁下接纳并对阁下具有约束力。
9. 投资方法
9.1 阁下可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查阅投资的详细产品发行文件及相关资料。
9.2 投资组合可能包含一系列投资产品的买盘及卖盘指示。阁下可选择接受或拒绝整个投资组合,但阁下不得仅接受或拒绝投资组合的一部分。
9.3 若阁下决定接受整个投资组合,阁下可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指示以基于投资组合执行交易。若阁下的投资组合同时包含买盘及卖盘指示,x等将首先执行卖盘指示。只有在投资组合的 所有卖盘指示均已获执行后,x等才会执行买盘指示。
10. 重置投资组合
10.1 吾等可能会不时向阁下发送重置提示,以长期维持目标资产配置。阁下可能收到重置提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 由于市况波动,智能投顾服务判断阁下于智能投顾账户中的投资组合在预定范围
(经不时修订,并于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中披露)以外偏离适合阁下的目标资产配置;
(b) 阁下在智能投顾账户存入现金或收到现金股息,以致智能投顾账户中的现金金额超出重置触发金额(经不时修订,并于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中披露);
(c) 阁下从智能投顾账户中提取现金,或对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投资产品进行平仓;
(d) 阁下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及/或其他个人情况有变,并以更新或经修订的客户风险分析文件的形式或通过与吾等协定的其他方式告知吾等,而智能投顾服务判断该等变更会导致阁下的目标资产配置发生变化;
(e) 吾等可能不时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向阁下提供的证券及任何其他投资产品发生任何变化;或
(f) 技术服务供应商或吾等或任何相关人士对智能投顾服务或智能投顾服务技术的相关算法或其他技术方面进行了修改或修订。
10.2 除上文第 10.1 条所述的情况外,阁下亦可能(通常情况下大约每季度)收到预定的重置提示。吾等可能不时修订发出预定重置提示的频率。
10.3 吾等并无义务于非工作日或相关交易所收市之日向阁下发送重置提示,但吾等可绝对酌情决定如此行事,而毋须给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
10.4 若投资组合暂停重置,吾等将在合理时间内通过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短信或吾等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向阁下发出书面通知。
10.5 阁下可能无法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手动请求重置建议。如阁下对智能投顾服务下的投资组合重置有任何疑问或疑虑,请与吾等联络。
11. 股息分派
11.1 当x等收到与阁下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投资产品有关的股息或其他分派或利益时,吾等会在获取之时将之拨入阁下之智能投顾账户中。在可行的情况下,有关股息、分派或利益
将自动视为阁下智能投顾账户中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并在阁下下次收到重置提示时将之考虑在内。
12. 费用
12.1 在不影响客户协议条款的前提下,阁下将根据吾等在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上公布的不时生 效的收费标准,支付智能投顾费用以及使用智能投顾服务的有关其他适用费用、收费及开支。由x等发出并列明智能投顾费用金额和性质的成交单据、证书或任何其他文件,是相关智能 投顾费用的决定性证明,且在无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对阁下具有约束力。
12.2 吾等有权变更或更改与使用智能投顾服务有关的智能投顾费用。如要收取新的智能投顾费用或对智能投顾费用作出任何更改,吾等会事先通知阁下。吾等可按照吾等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向阁下收取智能投顾费用。
12.3 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一经执行,智能投顾费用将于任何投资产品存入智能投顾账户的首日开始累计。
12.4 倘智能投顾账户中并无持有投资产品,或当智能投顾服务终止时(以较早者为准),智能投顾费用将停止累计。
12.5 阁下应直接或间接从阁下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智能投顾账户)中支付吾等可能不时要求的智能投顾费用,并特此授权吾等从阁下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投顾账户)中支取智能投顾费用或在吾等根据下文第 12.6 条存入阁下的账户之前扣除该费用。阁下同意,阁下的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的现金金额将不会全部投资于投资组合中,原因是阁下智能投顾账户资产净值(「资产净值」)的规定百分比可能会一直以现金形式持有(「现金储备」)并保留作支付阁下智能投顾费用之用。有关现金储备规定百分比的资料将在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中披露,并可在事先通知阁下的情况下不时予以修订。阁下明白并确认,阁下智能投顾账户的表现可能因现金储备而降低。
12.6 倘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投顾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支付智能投顾费用,吾等有权从阁下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投顾账户)中收到或现有的任何存款收益中扣除相关费用。
13. 弥偿
13.1 附加于以及在不违反吾等于客户协议下的任何权利的原则下,xxx等或任何相关人士就阁下使用智能投顾服务以及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买卖或投资任何投资产品向阁下提供任何服务而直接或间接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性质的任何及所有索赔、要求、诉讼、法律程序、损失、罚款、罚金、税款、损害、成本、费用及开支以及所有其他责任(包括以完全弥偿基准计算
之所有法律费用),阁下应立即根据要求向吾等及相关人士(统称「获弥偿方」)作出弥偿,包括但不限于:
(a) 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及/或智能投顾账户买卖或持有任何投资产品所产生的任何成本及税款;
(b) 本文件附录提述的任何风险的实现;
(c) | 任何获弥偿方就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任何指示而可能招致的任何成本(包括法律费用),包括吾等接受任何指示或按任何指示行事、任何该等指示的取消或修改、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不论该等指示是由阁下还是阁下的获授权人士作出及/或经阁下适当授权作出)发送该等指示的任何错误或遗漏所招致的成本; | |
(d) | 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及/或智能投顾账户买卖或持有任何投资产品所产生的应付予任何结算系统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费用、开支及罚款; | |
(e) | 阁下访问或使用智能投顾服务所招致的任何成本; | |
(f) | 阁下违反本智能投顾条款下之义务,包括吾等向阁下追收到期欠款或智能投顾账户的未付差额及强制执行吾等在本文件下之权利而合理招致的任何成本; | |
(g) | 阁下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知识产权、财产或隐私权; | |
(x) | x等根据本智能投顾条款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 | |
(i) | 阁下提供的任何资料; | |
(j) | 任何监管机构或市场、交易所、结算系统、任何第三方或其他市场参与者就智能投顾账户及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买卖任何投资产品提出或涉及彼等的任何调查、诉讼或 | |
法律程序;及 | ||
(k) | 关闭阁下的智能投顾账户。 | |
税务 |
14.1 阁下同意吾等及相关人士不提供税务或法律建议。阁下同意,阁下对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指示自行作出决定及判断。所有应纳税款的缴纳以及预扣税项的豁免申请应始终由阁下负责,且阁下须履行任何备案或登记义务,而在每种情况下均须遵守与在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任何投资产品或就上述投资产品享有任何股息或权益有关的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
14.2 若根据适用法律及法规负有义务,吾等可从任何付款中扣除或预扣所有形式的税款(不论何时何地所征收的税款)。在进行纳税报账或扣除预扣税时,吾等可以估计相关的金额。此等估计金额比最终确定的应纳税额多出的部分会尽快在合理时间内入帐或发还给阁下。吾等可能会从应付予阁下的任何款项中预扣或扣除所有税款,并且阁下仍将承担任何不足之数。
14.3 x等可随时要求阁下向吾等提供阁下的税务资料。若阁下未能及时向吾等提供吾等可能不时要求的税务资料(以及任何随附的声明、豁免或同意书),则吾等有权在不另行通知或要求阁下的情况下,立即根据吾等的绝对酌情权对阁下的税务状况自行作出判断,包括阁下是否须向税务机关申报,且吾等可预扣或要求其他人士预扣任何税务机关可能合法要求的金额,并向适当税务机关缴纳该等金额。x等亦有权在不另行通知或要求阁下的情况下,根据吾等的绝对酌情权可能确定的方式出售、变现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于阁下的任何账户(包括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的所有或任何部分财产,并将收益用于削减阁下对任何税务机关或吾等承担的所有或部分责任。
14.4 x等并无责任核实阁下所提供税务资料的准确性,且吾等有权依赖该等税务资料来履行吾等对任何税务机关负有的义务以及吾等于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下的义务。
14.5 吾等概不对缺乏任何税收减免或未能获取任何税收抵免利益而承担责任。
15. 责任限制
15.1 在不违反客户协议的原则下,除第 15.2 条所载规定外,吾等或任何相关人士概不就阁下因下列各项(或其中任何一项)可能蒙受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害、责任、开支或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而对阁下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a) 阁下使用智能投顾服务或吾等向阁下提供智能投顾服务,为阁下维持智能投顾账户,或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为阁下完成任何交易;
(x) x等基于任何原因而决定拒绝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指示,或延迟或未能执行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作出的部分或全部指示;
(c) 在吾等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接收指示与吾等执行该指示的期间内,投资产品的价格出现任何波动;
(d) 阁下在履行阁下于本智能投顾条款、客户协议、流动条款或适用法律及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时出现违约行为;
(e) 就智能投顾服务及智能投顾账户保留或执行吾等的权利或行使吾等的权力;及
(f) 阁下未能及时提供吾等在履行监管或法律职责时所要求的完整、准确及最新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客户风险分析文件或税务资料)。
15.2 若第 15.1 条所载情况证明吾等或任何相关人士存在欺诈、故意违约或重大疏忽,则吾等将对阁下直接及完全因有关欺诈、故意违约或重大疏忽而招致或xx的任何直接及合理可预见的损失及损害承担责任。
15.3 吾等概不对因向阁下提供智能投顾服务或就智能投顾服务履行吾等的职责及义务所造成的任何中断、不可用、延迟、错误或故障(不论全部还是部分)而招致或令阁下蒙受的任何类型的任何损失、成本或损害承担责任,惟以有关损失、成本或损害乃归因于超出吾等或任何相关人士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或情况为限。
15.4 阁下同意,x等及任何相关人士概不对因下列情况导致延迟或未能履行其于本智能投顾条款下的任何义务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限制、交易所或市场规则、交易暂停、电子或机械设备故障、电话电传或其他通讯故障、未经授权操作或交易、盗窃、战争(不论宣战与否)、恶劣天气、地震及罢工。
15.5 在任何情况下,吾等概不对因吾等提供或未能提供或延迟提供智能投顾服务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利润或利益损失、间接或相应而生的损失负责。
16. 转移
16.1 除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执行的投资产品外,不得在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或转入任何其他投资产品。
16.2 阁下可将阁下于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的所有(而非部分)投资产品及/或现金转出至任何其他账户或在任何其他金融机构持有的任何账户,xx等可按绝对酌情权(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有关酌情权)接受或拒绝阁下的转移请求,而毋须给予任何理由。阁下将负责支付与转移有关的所有成本、开支及税款(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投顾费用)。
17. 暂停、终止及平仓
17.1 在不违反客户协议条款的原则下,若发生以下情况,x等可按绝对酌情权立即暂停智能投顾服务,而毋须事先通知阁下:
(a) x等按绝对酌情权选择暂时停止智能投顾服务;
(b) 存在影响履行智能投顾服务的问题或错误;
(c) 智能投顾服务技术所使用或生成的算法、数据输入或输出存在问题,或者吾等有理由相信智能投顾服务技术并未有效运行或未按设计运行;
(d) 技术服务供应商向吾等提供智能投顾服务技术时存在问题;
(e) 智能投顾服务技术正在生成吾等认为可能不合理或不适合阁下的建议;
(f) 阁下未能符合智能投顾资格规定;
(g) 阁下未能在客户风险分析文件中提供真实、完整及准确的资料;
(h) 阁下未能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客户风险分析文件中的任何资料变更告知x等;
(i) 吾等有理由相信阁下提供的客户资料、税务资料或任何其他「认识你的客户」资料不充分、并非最新或已过期;
(j) 吾等有理由相信阁下智能投顾账户中的投资产品组合并非合理地适合阁下;
(k) 阁下未能向吾等提供吾等可能合理要求的与智能投顾服务有关的任何资料及/或文件;
(l) 阁下不接受对本智能投顾条款、客户协议、流动条款及/或适用于智能投顾服务的其他条款的任何更改或修订;
(m) 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要求吾等终止或暂停提供智能投顾服务;
(n) 发生超出吾等合理控制范围且会影响吾等提供智能投顾服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限制、交易所或市场规则、交易暂停、电子或机械设备故障、电话电传或其他
通讯故障、未经授权操作或交易、盗窃、战争(不论宣战与否)、恶劣天气、地震及罢工;或
(o) 阁下违反本智能投顾条款的任何条文。
17.2 吾等及相关人士概不对因智能投顾账户及/或智能投顾服务暂停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殊或相应而生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17.3 在智能投顾服务暂停期间:
(x) x等不会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向阁下推荐任何投资产品,亦不会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向阁下提供任何投资建议;
(b) 重置提示将被暂停;
(c) 阁下无法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发出指示;
(d) 阁下可对阁下智能投顾账户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资产品进行平仓,但若平仓价值低于吾等不时指定的金额(如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所披露),则阁下将被要求对阁下智能投顾账户中的所有(而非部分)投资产品进行平仓,且阁下将须符合吾等对阁下平仓投资产品提出的文件及资料要求,方可进行平仓;
(e) 阁下可将阁下于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的所有(而非部分)投资产品及/或现金转出至任何其他账户;
(f) 智能投顾费用将在适用的情况下继续累计。
17.4 若发生以下情况,x等可按绝对酌情权终止智能投顾服务及/或智能投顾账户:
(a) 若阁下违反或未能遵守客户协议、流动条款或本智能投顾条款的任何条文(包括但不限于阁下未能按时全额支付智能投顾费用),则毋须事先通知阁下或征得阁下同意即可立即终止;
(b) 若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包括对适用法律及法规的任何预期变更)要求吾等终止智能投顾服务及关闭智能投顾账户,则毋须事先通知阁下或征得阁下同意即可立即终止;
(c) 通过向阁下发出不少于三(3)个工作日的事先书面通知;
(d) xx等有理由认为继续向阁下提供智能投顾服务将对吾等造成重大的经济或技术负担或重大安全风险;
(e) 倘若智能投顾服务已暂停三(3)个工作日或更长时间;
(x) x等按绝对酌情权选择永久停止智能投顾服务;或
(g) 技术服务供应商基于任何原因不再开发、维持或向吾等提供运行智能投顾服务所需的智能投顾服务技术。
17.5 在吾等信纳及阁下解除对吾等负有的债务、责任或其他义务的情况下,阁下可随时通过向吾等发出不少于三(3)个工作日的事先书面通知终止智能投顾服务及关闭智能投顾账户。
17.6 尽管智能投顾服务暂停或终止,只要本智能投顾条款仍然与将履行或解除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有关,则各方应继续受本智能投顾条款约束。
17.7 在智能投顾服务终止或智能投顾账户关闭后,本智能投顾条款中为使其涵义生效,在终止后需继续有效的所有条文仍保持十足效力及作用。为免生疑问,第 4 条(遵守适用法律及法 规)、第 6 条(风险披露及确认)、第 13 条(弥偿)、第 14 条(税务)及第 15 条( 责任限制)在本智能投顾条款终止后将继续有效。
17.8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终止本智能投顾条款:
(a) 阁下将不再拥有访问智能投顾服务的权限,xx等将不再有义务执行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从阁下接收的任何指示;
(b) 阁下将立即向吾等偿还所有到期或欠付吾等的款项;
(c) 吾等可以出售、变现、赎回、平仓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智能投顾账户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资产品,用以抵偿阁下对吾等负有的全部债务,以下第 17.9 条的规定应适用于此等出售;
(d) x等有xxxx等可能按绝对酌情权确定的智能投顾账户中的现金金额,直至已计算并扣除智能投顾费用为止;
(e) 吾等有xxxx等可能按绝对酌情权确定的有关投资产品,以完成任何需代表阁下完成的交易;
(f) 在本第 17.8 条的规限下,x等将按照阁下的指示交付于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投资产品及现金的余额;及
(g) 若阁下未能就如何处理于阁下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投资产品及/或现金作出指示,则吾等可按绝对酌情权:
(i) 继续于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任何投资产品及/或现金,费用由吾等可能按绝对酌情权(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有关酌情权)确定;或
(ii) 将于智能投顾账户中持有的所有投资产品及/或现金转出至阁下的任何其他账户。
17.9 根据本第 17 条规定完成的出售、变现、赎回、平仓或其他处置所产生的任何净现金收益,在事先扣除或就应付或拖欠的所有欠款及应付予吾等但未偿付的其他应计或累计债务作出拨备后(不论是实际的还是潜在的,是当前的还是未来的,或是其他),应当按照后述方式处理:(a)若阁下的其他账户没有关闭,则拨入至阁下的任何其他账户;或(b)退还予阁下。智
能投顾账户中尚未变现或处置的所有投资产品连同吾等管有的任何相关所有权文件应当递送予阁下,并由阁下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及费用。
17.10 阁下可随时对阁下智能投顾账户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资产品进行平仓,但若平仓价值低于吾等不时指定的金额(如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所披露),则阁下将被要求对阁下智能投顾账户中的所有(而非部分)投资产品进行平仓,且阁下将须符合吾等对阁下平仓投资产品提出的文件及资料要求,方可进行平仓。
17.11 阁下每次对智能投顾账户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资产品进行平仓时,吾等均有权从平仓收益中扣除智能投顾费用(如适用)。
18. 杂项
18.1 阁下确认,智能投顾服务的基础技术、算法及投资顾问平台(「智能投顾服务技术」)的拥有权归属于技术服务供应商。阁下同意,在未经授权下,阁下不会损坏、修改、解构、反向操作或更改智能投顾服务技术的运作。阁下确认,若阁下未能遵守本条款,则可能会对阁下采取法律行动。若阁下知悉第三方正在作出上述行为,则应立即通知吾等。
18.2 阁下将签立及/或向吾等提供吾等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材料及/或资料,以使吾等能够履行吾等于本智能投顾条款下的职责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为了遵守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以及吾等的内部政策及程序之目的。
18.3 吾等保留随时修改、删除或添加智能投顾服务的任何一项或多项功能或范围的权利。
18.4 x等保留根据客户协议条款以书面形式通知阁下变更本智能投顾条款的任何条款的权利。
18.5 本文件下作出的任何通知、相关重大资料的披露或其他通讯,包括但不限于与智能投顾服务运作方式、投资组合构建、重置机制、投资产品资料、风险披露、暂停买卖任何特定投资产品、任何投资产品的任何拟定合并或终止有关的资料,或任何投资产品发行人所提供的任何重大资料,将以书面形式不时在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上以及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提供。
18.6 尽管吾等致力于确保由吾等以外的其他人士编制及/或发行且阁下可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查阅的一般金融及市场资料、新闻服务、市场分析、投资产品资料及营销材料(统称「第三方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吾等概不保证第三方资料的准确性或可靠性,亦概不对任何不准确或遗漏之处所引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侵权行为、合约或其他方面)。就智能投顾服务技术生成的资料(「智能投顾资料」)而言,该等资料在吾等的正常业务过程中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提供予阁下。吾等及相关人士不会设计、选择、添加、修改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该等资料的内容,不会对其承担任何责任,亦不会认可其准确性。
18.7 吾等将采取所有合理及实际可行的措施,以保障吾等与阁下之间经互联网及无线通讯传送资 料及通讯之安全性。然而,阁下确认并同意,由于互联网及无线通讯的开放特性,吾等无法 给予完全安全的保证并且任何经互联网或无线通讯开展之交易会因互联网或无线通讯之流量 或不正确之数据传送而遭受干扰、安全故障、传送受阻及延迟传送的影响,对于使用此类传 送及通讯方式之风险须由阁下承担。阁下进一步确认并同意,经互联网或无线通讯传送资料、指示及通讯或会有时间上的阻延,并且阁下将承担与之相关的所有风险。
18.8 投资组合表现、阁下在智能投顾账户中的交易及活动的记录以及与智能投顾服务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将通过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电子邮件或与阁下协定的其他方式提供予阁下。阁下同意定期查阅通过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供予阁下的任何通讯或通知。吾等概不对因阁下未能、延迟或疏忽检查上述通讯或通知来源或设施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
18.9 吾等可能会因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向阁下分销投资产品而获得金钱及/或非金钱收益,且吾等将根据适用法律及法规向阁下披露该等收益。
18.10 若本智能投顾条款中的任何条文的全部或部分被视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则该条文应在作出必要的删除或修改后适用,以使该条文合法、有效及可强制执行,并反映各方的商业意图。
18.11 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智能投顾条款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概不作为对此等权利或补救的放弃,且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概不妨碍此等权利或补救的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偿的行使。对违反本智能投顾条款的任何豁免均不构成对任何后续违反的豁免。
18.12 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出让或转让其于本智能投顾条款下的所有或任何权利或义务。
19. 适用法律及管辖
19.1 本智能投顾条款均受香港法律管辖。
19.2 就本智能投顾条款下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而言,各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
附录:风险披露声明
阁下必须仔细阅读本风险披露声明。本风险披露声明构成规管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访问、使用及交易的条款及条件的一部分。本风险披露声明是对客户协议及x等不时向阁下提供的适用于智能投顾服务及/或投资产品的有关其他文件所载风险披露声明的补充,且应与该等风险披露声明一并阅读
(统称风险披露)。
通过智能投顾服务使用、访问或交易,即表示阁下确认阁下已收到并阅读按阁下所选语言(英文或中文)编写的风险披露,并确认阁下了解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访问、使用及交易而可能产生的风险。通过智能投顾服务继续访问、使用或交易,即表示阁下同意对所涉及的任何风险负责。吾等概不保证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访问、使用或交易将会产生利润,且阁下可能会损失全部投资资金。
本声明描述与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访问、使用或交易有关的若干主要风险及其他资料。本声明可能未有披露与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访问、使用或交易有关的所有风险及其他资料。阁下应确保阁下了解通过智能投顾服务访问、使用或交易的性质及风险,且阁下应根据自身情况仔细考虑(并在必要时自行咨询独立专业顾问)智能投顾服务是否适合阁下。
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投资任何投资产品的决定由阁下作出,但除非阁下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与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并且能够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否则阁下不应投资任何投资产品。风险披露可能未有披露与投资产品有关的所有风险及资料。因此,阁下在决定是否进行投资前,必须细阅阁下投资的每项投资产品的相关招股章程、通函或其他文件(统称「发行文件」),并仔细考虑文中所载的所有其他风险因素。阁下负责留意适用法律及法规的变更,并遵守可能影响投资产品的任何新要求。
吾等并未表示风险披露所载资料均为最新,亦未承诺更新风险披露所载的资料。此外,吾等概不对此类资料作出任何保证,且不得将此类资料解释为吾等提供的任何类型的法律、财务或税务建议。
1. 使用智能投顾服务的风险
在使用智能投顾服务之前,阁下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与服务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a) 智能投顾服务所作的投资建议具有时效性,在任何市场环境下均不能表示或暗示长期有效性。
(b) 智能投顾服务乃基于技术服务供应商所开发、维持及提供的智能投顾服务技术,该技术提供创新的智能顾问服务模型,有助阁下制定适合自身的投资组合。智能投顾服务乃通过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在互联网上提供,毋须人类财务顾问参与。无论阁下是否采用智能投顾服务所提供的投资建议,都应对投资策略作出独立决定,并独自承担有关决定所涉及的风险。
(c) 智能投顾服务所提供的投资建议不保证本金和利息。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投资于投资产品具有固有的损失机率。历史统计数据既不能保证未来的投资回报,亦不能保证投资表现。在作出投资决定之前,阁下务请细阅风险披露及发行文件,以合理地了解及熟悉投资产品所涉及的风险,并在必要时寻求独立的专业建议。
(d) 智能投顾服务依赖于阁下及阁下所提供的资料,以便根据阁下的实际财务状况、投资经验及需要、行业及地域偏好以及风险承受水平,对投资目标及金额作出审慎决定。智能投顾服务利用智能投顾服务技术,根据阁下所提供的资料评估阁下的风险取向,并继续为阁下提供适合阁下投资组合的投资建议。阁下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确认所提供的资料将影响所提出的投资建议。
(e) 智能投顾服务所提供的投资建议依赖于技术服务供应商开发、维持及提供的智能投顾服务技术的准确性及表现。所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上显示的其他资料可能具有时效性,在市况剧烈波动时以及特定投资产品供应受到时间限制时尤其如此。因此,若市场条件及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投资建议及其他资料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
(f) 智能投顾服务技术使用的算法涉及基于众多变量的假设和计算,该等变量可参考彼等拟复制的复杂金融市场或工具。任何一项或所有该等假设和计算,无论是否得到过往经验的支持,均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证明有误,从而可能导致阁下的投资蒙受重大损失,甚至损失全部的投资资金。
(g) 投资产品的实际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可能有别于建议的理论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尽管x等在执行阁下通过智能投顾服务发出的指示时致力于遵守以最佳条件执行交易披露及标准最佳执行实践,但吾等无法保证所有交易在任何情况下都将以可能的最佳市场价格执行。
(h) 智能投顾服务依赖于公开资料,而该等资料可能并非始终可靠或准确。在作出投资决定时,阁下应考虑到这一点,因为吾等及技术服务供应商并不负责确保公开资料的可靠性及准确性。
(i) 当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触发重置提示时,x等将通过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的 公告或电子邮件或通过与阁下协定的其他渠道通知阁下。若阁下未能及时查看通知,或者在发送通知时出现任何传送错误或延迟,则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吾等概不对 此类风险承担责任。
(j) 技术服务供应商开发、维持及提供的智能投顾服务技术(智能投顾服务的基础)可能会出现变化。尽管技术服务供应商可能会在作出更改之前采取措施测试及审视相关更改的性能,但无法保证技术服务供应商将能够在推出相关更改之前识别缺陷或问题。若智能投顾服务技术存在缺陷或问题,则将会影响提供予阁下的智能投顾服务。
(k) 智能投顾服务技术由技术服务供应商(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开发及维持。这项服务技术是吾等无法直接存取或控制的技术服务供应商的专有资料。尽管吾等可能会采取若干措施来监察技术服务供应商的表现,但吾等无法保证智能投顾服务技术完美无缺。
(l) 尽管吾等(应包括x等的任何相关第三方供应商)均致力于提供准确及时的资料,但仍可能会出现意外延迟、遗漏、技术或事实性不准确之处以及排版错误。
(m) 阁下只能通过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访问智能投顾服务。尽管吾等将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可持续、不间断及安全访问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及智能投顾服务,但x等并无声明或保证情况将会如此。使用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访问智能投顾服务所涉及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i) 中银国际流动应用程序及智能投顾服务可能会受到不可预见事件的影响,例如系统停机、中断或故障以及政策变更,且任何互联网数据传送故障、中断或延迟亦可能导致中断、资料传送延迟及/或数据错误;
(ii) 阁下稍有不慎,可能会导致账户及密码被外泄或身份被伪造;
(iii) 网络攻击、网络服务器故障或病毒感染等事件可能导致传送的资料错误、延迟或智能投顾服务中断;
(iv) 智能投顾服务可能因流动设备或软件系统不兼容而被中断;
(v) 智能投顾服务可能因阁下不当使用系统而被中断;
(vi) 智能投顾服务可能因并非吾等所造成的通讯网络错误而被中断;
(vii) 在系统维护、升级或相关交易所休市时,智能投顾服务可能暂时不可用;或
(viii) 吾等概不对阁下使用流动设备以及因上述任何故障造成的任何损害、责任或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而对阁下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2. 投资 ETF 的风险
阁下可通过智能投顾服务投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买卖基金(「ETF」)。投资 ETF 涉及风险,包括损失全部的投资资金。在确定投资 ETF 的适宜性时,建议投资者考虑自身的投资目标及情况。阁下如有任何疑问,应寻求专业建议。
投资者应参阅发行文件以获取更多详情,包括产品特点、风险因素以及拥有及持有 ETF 的限制。
与买卖 ETF 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a) 市场风险
ETF 通常是为了追踪某些指数、市场行业或资产组别(如股票、债券或商品)的表现而设立。ETF 经理可采用不同策略达至该目标,但通常不能在跌市中酌情采取防守策略。阁下必须准备好承担与基础指数/资产以及 ETF 经理的复制策略相关的损失及波动风险。
(b) 追踪误差
追踪误差是指 ETF 与其基础指数/资产之间的表现差异。导致出现追踪误差的原因包括 ETF 产生的交易费用及开支的影响、基础指数/资产组成的变化以及 ETF 经理的复制策略等因素。
(c) 折让或溢价交易
ETF 的交易价格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其资产净值。这种价格差异乃由供求因素造成,在市况大幅波动兼变化不定期间尤为常见。专门追踪对直接投资设限的指定市场或行业的 ETF 亦可能会有此情况。若以溢价买入 ETF,即使该 ETF 的资产净值在出售时有所上升,阁下仍可能蒙受损失。x ETF 停止买卖,阁下可能无法收回投资金额。
(d) 外汇风险
x基础资产的计价货币与 ETF 的计价货币不同,则该 ETF 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基础资产价值及 ETF 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e) 交易对手风险
采用合成复制策略的 ETF 可使用衍生工具来合成复制相关基准的经济效益。以衍生工具构成的 ETF 面临源自衍生工具发行人的交易对手风险,若发行人失责或不能履行其合约承诺,该 ETF 或会蒙受损失。即使某些合成复制 ETF 要求交易对手取得抵押品,但这不能消除交易对手风险,因为仍需依靠抵押品提供者履行责任。
(f) 抵押风险
申索抵押品的权利一旦行使,抵押品的市值可以远低于 ETF 所追踪指数的价格,因而面临进一步风险。
(g) 流通量风险
证券庄家是负责提供流通量以方便投资者买卖 ETF 的交易所参与者。尽管大多数 ETF 得到一个或以上庄家支持,但无法保证能维持活跃的交易。若有证券庄家失责或停止履行职责,阁下或不能买卖 ETF,或 ETF 的交易价格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其资产净值。
(h) 额外开支
经纪佣金和 ETF 费用会降低回报。频繁的 ETF 交易可能会大幅增加佣金及其他成本,从而可能抵销因费用或成本较低而节省的资金。
(i) 终止风险
若干情况下,例如当指数不再可用作为基准或基金规模跌至低于组织文件和发行文件所载的预设资产净值阈值时,ETF 可能会提前终止。基金终止后,阁下可能无法收回投资并蒙受损失。
3. 投资国际市场的风险
投资组合通常涉及对国际市场的投资。智能投顾服务乃基于技术服务供应商所开发、维持及提供的智能投顾服务技术,而算法及智能投顾服务技术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多个市场及国际因素的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阁下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此乃由于(其中包括)汇率的不利波动、公认会计原则的差异或其他国家/地区的经济或政治局势动荡所致。下达交易指示时,阁下必须进行独立判断。
4. 投资新兴市场的风险
投资组合有时可能会投资于新兴市场。投资新兴市场往往涉及特殊的经济及政治风险以及通 常与投资发达市场不相关的考虑因素。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化、征用、政府控制及干 预、外国投资限制、价格波动加剧、市场流通量降低、汇率波动加大、税收不确定性等。该 等风险可能会对阁下的投资产生不利影响。其中一些市场的会计、审计及财务报告准则通常 不及国际要求严格。因此,投资决定可能须根据不太完整的资料(与通常可获得的资料相比)作出。
5. 投资另类投资的风险
投资组合可能会投资于采用多种另类投资策略的 ETF。除了投资组合规划及分散投资等传统 技术外,另类投资策略 ETF 亦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策略,如长/短仓策略、事件驱动策略、全球宏观策略、相对价值策略、市场中立策略等。吾等概不保证该等策略将会取得成功,采 用该等策略可能会使 ETF 面临更大的波动性及损失。另类投资策略可能涉及对除传统股票、 债务证券及货币市场工具以外的其他资产类别(如货币、利率、商品等)的投资。除了直接 投资证券的风险外,其还涉及其他风险。ETF 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并使用复杂的金融工具,意味着采纳不同另类投资策略的 ETF 在风险和回报方面可能存在巨大差异。基金经理亦可利 用期货、差价合约等衍生工具来促进某些另类投资策略的应用、对冲及有效的投资组合管理。使用衍生工具可能会使另类投资 ETF 面临极高的风险,包括交易对手的信贷风险、流通量风 险等。由于其复杂性使然,另类投资策略 ETF 通常只适合能够理解并承担所涉及的风险的投 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