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4057045752022401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
财政专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N4057045752022401
甲方(买方):xxxxxxxxx (xxxxxx)
xx(xx):国药控股山西中健医疗器械连锁有限公司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山西省中医院)根据临床科室需要,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委托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我院所需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财政专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1499002022ACS03532
中标供货商家及产品:国药控股山西中健医疗器械连锁有限公司体腔热化疗灌注机、便携式彩色多xx超声诊断仪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国籍 | 货币 | 价格 (万元) | 质保期限 |
体腔热化疗灌注机 | RHL-2000A | 1 台 | 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 | 人民币 | 39.48 | 培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年 |
便携式彩色多xx超声诊断 仪 | MX7S | 1 台 |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49.47 | 培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年 |
2、合同书总金额(大写):捌拾捌万玖仟xx元整
3、交货期限:合同书签定后 30 天内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定。
4、交货地点: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山西省中医院)项目现场。
5、1 乙方在设备到院前,负责勘察甲方所购设备是否符合设备厂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的使用场地、环境、电源等要求,并负责提供装机方案及图纸的设计。
5、2 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费用。
5、3 设备到货后,由甲方、乙方(是原装进口设备的需国家相关商检部门参加)等部门共同参加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 30 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5、4 设备到货后,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及临床培训工作等。
5、5 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书的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技术验收并签字确认。
6、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
7、 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由厂家或供货商负责整机免费保修 3 年。在不需要硬件更改的前提下,软件免费升级,并提供备件服务。
8、 乙方提供售后服务电话:00000000000
9、 违约责任
9、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5%的违约金。
9、2 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以银行开证或付款日期为准),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偿付所欠款额 0.3%的违约金。
9、3 乙方所供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和技术要求不符合合同书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5%的违约金。
9、4 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设备,每逾一日,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0.3%的违约金。
10、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出具有关权威机构的证明后,经双方同意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争端仲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因执行本合同书或与本合同书有关条款发生的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交由合同签订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12、 以上合同书未涉及到的内容,以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作为必要的不可或缺的补充。
13、 此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乙方:国药控股山西中健医疗器械
连锁有限公司
(xxxxxx)(xx) ( xx)
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 年 12 月 22 日 2022 年 12 月 22 日
设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单
迈瑞MX7S 便携彩超配置 | |
超声主机系统 | 15.6 英寸高分辨率LED 显示器 |
触摸屏 | |
背光按键 | |
ZST+域光平台 | |
域扫描技术 | |
全域动态聚焦技术 | |
Channel data 全息域技术 | |
iClear 斑点噪声抑制技术 | |
iBeamTM 空间复合成像 | |
iTouchTM 自动优化 | |
Echo BoostTM 回波增强 | |
Zoom 高保真读写放大 | |
iZoom 全屏放大 | |
HR FlowTM 高动态血流成像 | |
FCI 频率复合成像 | |
iScanHelper 超声教学软件 | |
MedTouch | |
MedSight | |
HDScope 锐眼技术 | |
B/M/CM/Color/PW/Power & DirPower 成像组件 | |
组织谐波成像单元 |
PSHTM 宽带频移谐波成像单元 | |
中文操纵导航系统 | |
电影回放单元 | |
Qsave 图像参数快速保存系统 | |
Auto Trace 频谱自动描记测量 | |
Raw Data 原始数据处理系统 | |
基本测量及应用软件包 | |
中英文病人报告系统 | |
iStationTM 病人信息管理单元 | |
128G 固态硬盘 | |
4 个USB3.0 接口 | |
HDMI 视频接口 | |
网络接口 | |
ECG 接口 | |
无线网卡 | |
u-Link 即时获取图像技术 | |
1 个探头接口,支持探头扩展器 | |
软件应用 | 全科应用软件包,包括如下: |
腹部应用软件包 | |
产科应用软件包 | |
妇科应用软件包 | |
心脏应用软件包 |
小器官应用软件包 | |
泌尿科应用软件包 | |
血管应用软件包(含 Auto IMT 功能) | |
儿科应用软件包 | |
神经应用软件包 | |
急重诊应用软件包 | |
DICOM Basic | |
解剖M 功能 | |
CW 连续多xx成像 | |
Auto EF | |
造影成像 造影定量分析 | |
探头 | 凸阵探头C5-1s(满足腹部、妇产、肺部(胸膜下)、泌尿、小器 官(除眼部外)、外周血管检查) |
线阵探头L13-3Ns(满足小器官(除眼部外)、外周血管、肺部 (胸膜下)、儿科、腹部检查) | |
附件 | MT2 多功能台车 |
PEM-3 三探头扩展器 | |
内置锂电池 | |
国标电源线\电源适配器 | |
超声耦合剂 | |
使用操作说明书 |
穿刺架 2 个 |
注册证复印件
售后服务承诺书
1 设备到货前,及时向用户提供设备所需的安装场地要求及图纸。
2 设备到货后,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3 对医院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应用培训,并对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基本保养和维护的指导。
4 系统免费保修期:设备安装完成移交后 36 个月。保修期内开机率保证: ≥95%(国家法定工作日)
5 用户报修通知响应时间:电话响应:1 小时;现场响应时间:本地:第二个工作日(异地:根据距离远近酌情延长)
6 提供 24 小时免费维修服务热线:
7 保修期内设备维修费用由厂家或供应商承担,其中包括人工费,差旅费及相应的备件费用。
8 保修期内为用户提供维修部件储备及运输费用。
9 定期保养:根据工厂规定提供设备的定期保养。其中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运行状态检查,并提供每年的系统状态报告等。
10 软件升级:应用软件,操作系统及数据库完善和稳定性升级免费。
xxxxxxxxx(xxxxxx)xxxx(xx)和科研仪器
购销廉政协议书
甲方(医疗机构):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xxxxxx)
xx(xxxx(xx)xxx):国药控股山西中健医疗器械连锁
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器械经营秩序,防止医疗器械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发生,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xx协议书如下:
一、购销双方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纠正医疗设备(器械)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器械)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医疗设备(器械)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是独立法人,必须为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提供医疗器械等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制造认可表,合格证。根据要求,还需提供临床试验报告及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及其它强制性证件。所提供的医疗设备(器械)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商、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及有效期等。
三、乙方不得派代表到医院临床各科进行推销宣传,或以不正当交易手段诱导临床科室用其所供的医疗设备(器械),以及借名科研费、开发费、宣传费、推销费等形式推销医疗设备(器械),不为我
院党员干部及其它人员进行旅游安排活动,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
四、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者办公室联系商洽,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五、甲方医院领导、医疗设备科有关人员以及临床医务人员不得收受经销商(厂商)的回扣 、物品或索贿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甲方医院各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替经销商代表非法统计销售医疗设备(器械),一经发现按商业贿赂行为严肃处理。医院对于出现医疗设备(器械)销售异常的,查实后将停止购进。
七、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警告后而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并在单位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其医疗设备(器械)配送资格,如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八、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九、本协议书作为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山西省中医院)医疗设备(器械)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医疗设备(器械)购销业务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22 年 12 月 22 日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