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及一期提标改造项目已经进入商业运营。其中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账面价值约 5700 万元,经甲方委托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的评估价款为 4965.87 万元;芜湖市天门山污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国祯环保 公告编号:2020-094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项目合同的补充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发布了《关于终止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2020-08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要求,现就上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二、项目终止原因及回购价款
为快速推进芜湖市天门山片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甲方拟对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及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回购。乙方同意配合甲方完成对项目回购工作。甲方将此项目归类于其它天门山污水处理项目一并按照规定重新挂牌。
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及一期提标改造项目已经进入商业运营。其中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账面价值约 5700 万元,经甲方委托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的评估价款为 4965.87 万元;芜湖市天门山污
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账面价值约 7600 万元(含税),该部分工程造价审
计决算金额为 7314.52 万元。为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并考虑到后期公司积极该项目的托管运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本次回款价款总计人民币 12280.39 万元。
四、本公告所述项目终止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x项目终止并由政府回购后预计减少公司 2020 年利润总额约 1521 万元。
其中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账面价值 5700 万元,预计产生处置税费 500 万元,回购对价 4965.87 万元;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
账面价值 7600 万元(含税),回购对价 7314.52 万元。具体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影响以公司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未来公司将积极争取该项目的托管运营工作,承担该项目的托管运营预计会对未来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告所述合同及相关协议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当期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围绕主业,公司时刻关注优质项目,积极推进优质项目的建设工作,终止前述项目,可以把相应资金用于其他优质项目,减轻公司的融资压力。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附:内容补充后公告正文如下: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国祯”)拟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及一期提标改造项目回购协议》,回购协议签署后,双方先前签署的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自行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甲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 1: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终止 PPP 项目基本情况
1、 2007 年 4 月 18 日,甲乙双方就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签署 了《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称“特许经营协议”),约定:首先由乙方 1 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乙方 2 依法注册成立后,承受本协议项 下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 2 以 BOT 方式实施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根据特 许经营协议约定,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已于 2009 年 9 月 17 日投入商业运营。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项目规模 6 万吨/日,特许经营期限 25 年(含建设期两 年)。
2、2019 年 5 月 5 日,甲乙双方就天门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签署了《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称“补充协议”)约定,由乙方负责以 BOT 方式投资、建设、运营该提标改造项目,出水水质标准提升为一级 A 标准。提标改造项目已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正式进入调试阶段。
二、项目终止原因及回购价款
为快速推进芜湖市天门山片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甲方拟对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及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回购。乙方同意配合甲方完成对项目回购工作。甲方将此项目归类于其它天门山污水处理项目一并按照规定重新挂牌。
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及一期提标改造项目已经进入商业运营。其中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账面价值约 5700 万元,经甲方委托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的评估价款为 4965.87 万元;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
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账面价值约 7600 万元(含税),该部分工程造价审计决算金
额为 7314.52 万元。为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并考虑到后期公司积极该项目的托管
运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本次回款价款总计人民币 12280.39 万元。三、回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双方同意由甲方按照协商一致的价款回购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及一期提标改造项目。
(二)乙方承诺与保证:乙方转让甲方收回的目标资产是合法取得,不存在任何共有人;目标资产在收回完成日之前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出租、司法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
(三)自本协议生效之日,且甲方支付完第四条第一笔回购价款后,双方先前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自行终止。
(四)项目回购价款及支付方式
项目回购价款为人民币 12280.39 万元。项目回购价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本项目重新挂牌, 在摘牌第三方支付给甲方 90%价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90%回购价款;
2、 本项目重新挂牌,在甲方、乙方、摘牌第三方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后 1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剩余 10%回购价款。
四、本公告所述项目终止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x项目终止并由政府回购后预计减少公司 2020 年利润总额约 1521 万元。其
中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账面价值 5700 万元,预计产生处置税费 500
万元,回购对价 4965.87 万元;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账面
价值 7600 万元(含税),回购对价 7314.52 万元。具体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影响以公司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未来公司将积极争取该项目的托管运营工作,承担该项目的托管运营预计会对未来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告所述合同及相关协议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当期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围绕主业,公司时刻关注优质项目,积极推进优质项目的建设工作,终止前述项目,可以把相应资金用于其他优质项目,减轻公司的融资压力。
五、备查文件
1、《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BOT 及一期提标改造项目回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