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Y0121027
货物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Y0121027
项目名称: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
佛山日报社
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一年九月
温馨提示!!!
一、 供应商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再重新注册,但注册信息有变更的,应对注册信息进行变更)
二、 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三、 本项目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与磋商,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磋商资格,请适当提前
到达。
四、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五、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六、 请正确填写《磋商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七、 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八、 响应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磋商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九、 响应文件建议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响应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包组响应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十、 递交响应文件前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十一、 上述提示内容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磋商文件为准。
目 录
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 18 号雅庭国
际一座 2407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0121027
项目名称: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 元采购需求:
合同包 1(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 演播系统设备 | 1(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150,000.00 | 1,150,000.00 |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提供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0)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1(季xxxxxXxxxx00x)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021 年 9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 18 号雅庭国际一座 2407-1 会议室(季xxxxx X xxxx 00
x)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文件方式:
1、 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办理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后填写)。 2、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响应供应商可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邮件至 xxxxxx@000.xxx 进行报名,并通过转账方式缴纳标书款。
(2) 现场报名:响应供应商至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 18 号雅庭国际一座 2407-1 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款。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日报社
地 址:xxxxxxxxxxx 0 x佛山新闻中心南门佛山日报社
名 称: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 18 号雅庭国际一座 2407-1联系方式:0757-83279001、0757-83279081
项目联系人:x先生
电 话:0757-8327900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年9月15日
条款项号 | 内 容 |
一、说明 | |
2.2 | 采购人名称:佛山日报社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2.3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伦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1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
9.1 | 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不举行。 |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
13.2 | 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针对本项目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成交供应商需按 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货物。 |
13.3 | 响应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13.4 |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
13.5 |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 |
17.1 | 1. 磋商保证金金额: RMB23,000.00元 2. 缴纳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 磋商保证金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0020000016108703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银行澜石支行 注:响应供应商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 XY0121027 ,以便查询。 4. 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5. 有效期:磋商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6. 采用保函方式提交的: ① 以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担保机 |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与第七章《磋商须知》条款项号相对应,是对第七章《磋商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 容 |
构出具的保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备注:保函原件须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7. 其它说明: ① 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②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凭证或保函等材料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③ 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因单位名称变更而不一致的,应提供工商登 记变更证明,否则视为非从响应供应商账户汇出,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8.1 | 磋商有效期:90天。 |
19.1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一份。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21.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 |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 | |
24.1 | 本次磋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人数为3名单数。 |
26.2 | 评标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
26.3 | 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
六、授予合同 | |
29.1 |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 |
32.1 | 1.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中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 “货物类”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请用电汇的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详见成交后发送给成交人的《关于缴纳成交服务费的函》。 2. 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 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其他说明 |
条款项号 | 内 容 |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佛 山 市 公 共资 源 交 易 网(h ttp://xxxx.xxxxxx.xxx.xx/)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xxx.xxxxxxx.xxx)。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1.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后报价及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磋商小组出具评标报告。
3. 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一、 资格、符合性评审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
3 | 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
4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 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5 | 最后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
6 |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的; |
7 | 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 |
8 | 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9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备注: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 应商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不进入综合评分。 |
二、 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 分值 (分) |
一 | 技术部分(合计55分) | |||
1. |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参数,得30分; “▲”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余技术参数(“▲”和“★”条款除外)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注:以《技术条款差异说明表》中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情 况作为证明材料。 | 30 | 30 |
2. | 系统设计图的评审 | 对用户需求书中“导播、虚拟系统”和“大屏显示系统设备”两大系统的流程图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审: 1、提供的流程图完整、准确,得5分; 2、提供的流程图不太完整、准确,只能提供部份准确图的,得3分; 3、提供的流程图不完整、准确,提供错误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5 | 5 |
3. | 系统方案说明 | 对用户需求书中“导播、虚拟系统”和“大屏显示系统设备”两大系统的系统方案说明是否完整、准确: 1、提供的系统方案完整、准确,得5分; 2、提供的系统方案不清晰,只能提供部份准确说明的,得3分; 3、提供的系统方案不完整、准确,提供错误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5 | 5 |
4. | 核心产品质量评价 | 对响应供应商核心产品的技术水平、成熟稳定性、安全可靠性,开放性和可扩充性与使用单位现有设备的兼容性进行评审: 1、设备先进性、成熟稳定性高,安全可靠性较强,兼容性强得5分; 2、设备先进性、成熟稳定性较高、安全可靠性一般、兼容性一般得3分; 3、设备先进性、成熟稳定一般、安全可靠性较差、兼容 性较差,得1分; | 5 | 5 |
注: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 | ||||
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
5. | 技术培训 | 响应供应商应针对技术人员提供运维培训,详细列出培训业务场景,并在本项目中能够实际应用。 1、方案具体、描述详尽,合理性强,可行性高的,得5分; 2、方案较具体、描述较详尽,合理性较强,可行性较高的,得 3 分; 3、方案一般,不具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1 分。 | 5 | 5 |
不提供不得分。 | ||||
6. | 售后服务 | 根据响应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服务计划、质保期限、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承诺,以及设备故障恢复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详细、合理可行得5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全面、较完整、基本合理得3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面、不完整、合理性一般得1分 ; 不提供不得分。 | 5 | 5 |
二 | 商务部分(合计15分) | |||
1. |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参数,得6分;不能响应或负偏离的每一条扣2分,扣完为止。 作为证明材料。 | 6 | 6 |
2. | 同类业绩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甲方盖章的验收报告复 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6 | 6 |
3. | 企业荣誉 |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有一项有效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 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3 | 3 |
三 | 价格部分(合计30分) | |||
1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 数。 | 30 | 30 |
合计 | 100 | 100 |
备注: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第一节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1 的扣除(C1 的取值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3 组成联合体(如允许)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4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4.1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 1.1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5.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 1.1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6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第二节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1. 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1.2. 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 1%的价格扣除。
1.3.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的公章。
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三)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四)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五) 监狱企业
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
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x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 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 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 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6. 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 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二) 商品包装检测方法
1. 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三) 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 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 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 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7. 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8. 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 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 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 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2. 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四) 快递包装检测方法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3. 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4. 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 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5. 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五) 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组织验收工作。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响应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3.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4.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的为采购的核心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原厂商及原产地、单价、数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
5. 磋商总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一、 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 115 万元 |
二、 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演播室系统和大屏显示系统两大部份,其中演播室系统又包含: IP 化导播虚拟系统 、音频系统 、摄像灯光系统、摄像系统配件等子系统,而大屏显示系统包括:大屏显示系统设备、数据可视化工作站系统、电脑 IT 设备、xx配件、大数据技术服务等内容,这些设备、服务分别在融媒体中心的节目制作、指挥控制、大屏显示等发挥不同的作用。本项目核心产品是 IP 化虚拟演播主机,系统的 IP 视频格式采用 NDI 格式,以实现多种媒体信号的融合连接,并为未来的系统连通预留了升级空间。
三、 项目的技术要求:
序 号 | 分项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 位 | 数 量 |
一 | 导播、虚拟系统 | |||
1 | ●IP化虚拟演播主 机 | ▲1、4K超高清系统处理,采用NDI协议IP视频格式,不少于16路同步外部视频输入直切,支持广播级4K信号处理,帧率最高为60fps, 本机不少于4路3G/HD/SD-SDI输入,并支持扩展到16路quad-link(4K | 台 | 1 |
UHD)输入; 2、网络视频输入: 通过NDI®输入16个IP视频, 且支持KEY和FILL; 3、SDI视频输入: 4路3G/HD/SD-SDI连接,支持以任意标准格式、分辨率和帧率2组合的视频输入1) 2)可用帧率取决于场次视频标准(NTSC或PAL); 4、支持对多达8台云台摄像机的控制,并带预置位; ▲5、内置不少于2路的异地外场远程视音频连线互动直播功能,外场拍摄端支持xx/苹果手机、PC/MAC电脑等设备,并能接收到演播室提供的内部通话、Tally指示及演播室返送给外场拍摄端的演播室现场图像,延时小于2帧;采用 Skype TX无需固定IP; 6、视频输出: 配置多达4路独立视频混合输出,通过IP和SDI同步传输; 7、网络视频输出: 通过NDI提供IP视频输出,可选择配置为: 4x独立视频混合输出; 1x4K UHD视频混合输出; 8、SDI视频输出: 4x3G/HD/SD-SDI连接,可以选择配置为: 4x独立3G/HD/SD视频混合输出; 通过3G-SDI四路链接分组提供1x4K UHD视频混合输出; 8、流媒体输出: 2路采用独立分辨率的流视频输出,可单独配置,具有同步流存档功能; 9、多画面输出: 3路多画面输出,支持标准显示分辨率; 1xDVI多画面用户界面; 1xHDMI多画面; 1xDisplayport多画面; 10、混合/特效总线(M/E): 4xM/E总线,支持视频重新输入; 每个总线1x混合/特效通道,支持高达4个来源;每条总线4xKEY层; 每个总线9x内存插槽; ▲11、内置PREVIZ配置; 12、媒体: 5x媒体播放器,0xXXX,0x XXX,0x声音,15x媒体缓冲区,10x动画缓冲区,5x 图形缓冲区; 30x剪辑播放器(可用作转场或媒体,具体视功能而定); 13、键控器: 在所有信号源通道和M/E总线上集成LiveMatte色度和亮度键控技术,15x缓冲键控器; 14、COMP: 在交换机和每个M/E总线上集成视频组合引擎,以创建、存储并应用 |
层配置和DVE风格的运动顺序;每条总线16x可配置COMP预置; 15、虚拟场景: 集成LiveSet技术与内置的30+实时虚拟场景和框状特效; ▲16、DataLink: 集成DataLink技术实现了从内部和外部源的实时自动化数据输入,包括网页、电子表格、记分牌、数据库、RSS订阅、查看文件、XML、 CSV、ASCII等; 17、宏命令: 记录、存储、编辑并自动化命令和用户配置的操作序列; 连接到控制面板按钮、键盘快捷键、热区、MIDI 和 X 键®按钮或 GPI触发器 连接到内部事件和状态更改,包括音频、媒体播放、指示灯和具体交换机操作 支持通过基于Web的接口控制; 18、录制: 通过IsoCorder技术提供6x可配置视频录制通道; 4xQuickTime®存档视频录制器(兼容XDCAM HD,4:2:2编码,24位音频,带时间码)32xH.264分发视频录制器(多个配置文件); 1xMP3音频录制器; 3在通用NLE应用程序中回放不需要QuickTime Player; 19、储存: 2x3TB内部驱动器 容量根据格式、分辨率和文件规范不同而不同;支持通过USB3.0和eSATA录制至外部储存设备;支持共享储存整合和第三方合作伙伴解决方案。 20、抓取: 从外部视频源和输出抓取全分辨率、去交错静止图像; 21、支持NDI网络编码压缩传输协议,任意输入均可调用网络NDI信号源,同时任意物理输出均可同时生成网络NDI格式信号; 22、混音器: 集成多通道音频混音器,支持四声道音频、DSP和4x4x4音频输入路由; 23、本地音频输入: 4路SDI嵌入式; 1路xx卡侬XLR立体声对(线路); 3路xx卡侬1/4"立体声对(线路); 24、本地音频输出: 4路SDI嵌入式; 1路xx卡侬XLR立体声对; 1路xx卡侬 1/4"立体声对; 1路立体声(耳机); 25、集成支持4 Audinate ®的Dante网络协议(需购买Dante许可); 26、监看: |
支持多达3个多画面显示屏,带可配置工作区和视区; 27、信号监视: 整合波形和矢量,全帧率数字校准和彩色预览并支持ITU-R Rec.601和709标准70932、实况转播指示灯; 28、支持通过 HD15 GPI 连接器的硬件指示灯、通过 NDI 的网络指示灯以及 Blackmagic Design® SDI指示灯标准; 29、处理: 视频:浮点,YCbCr+A4:4:4:4;音频:浮点,96kHz; 30、吞吐量延迟; ~1.0-1.5帧; 31、A/V标准: 4K UHD视频格式符合SMPTE 2036标准(UHDTV1,采用四分屏方案); 3G-SDI视频符合SMPTE 424M(A级); HD-SDI视频符合SMPTE 292M; SD 视频符合SMPTE 259M和ITU-R BT.656; 模拟音频电平符合SMPTE RP-155; 32、实况转播指示灯: 支持通过HD15 GPI连接器的硬件指示灯、通过NDI的网络指示灯以及 Blackmagic Design® SDI指示灯标准; 33、同步锁相: Genlock input supporting SD (Bi-level) or HD (Tri-level) reference signals; 34、GPI: 支持通过JLCooper Electronics eBox GPI接口的GPI信号; 35、MIDI: 支持标准MIDI协议,实现第三方设备控制; 36、便携式并方便移动: 2RU机箱采用400W PSU以及多层硬件和软件故障安全; 19.0x3.5x19.57英寸 (48.3x8.9x49.7cm),附带机架耳; ▲37、采用同品牌视频硬件处理卡(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 ||||
2 | 虚拟演播系统控制软件 | 可实现的功能: 1、可任意指定输出信号输出至社交媒体软件,如QQ等,作为视频画面传输至对方; ▲2、支持不少于8路的信号叠加,可叠加外部输入信号和内置媒体信号;叠加的信号可进行位移、旋转、缩放等独立设置,可实现直接叠加,二维转场叠加和三维动态转场叠加效果; ▲3、支持本地录制最高带时码的4K 60P视频,最大可扩展至20路的信号录制能力;支持独立录制功能,即进行多路信号录制时,可以针对每路信号进行单独的录制操作; 4、支持多画面信号网络监看,即可以网内任意终端上实时监看当前原始信号和制作的节目信号; 5、支持次级信号画面在节目画面中的跟随功能,次级信号能跟随节 | 套 | 1 |
目中的指定区域进行自动变化,实现区域遮罩/画面随动等效果,同时次级信号也能实现独立的不少于8路的信号或画面叠加; 6、支持叠加窗口或画中画的动态变化效果,包括位置,缩放等变化,并以节目画面的形式呈现出来; ▲7、支持M/E混合特效的相互嵌套,实现虚拟画中画的二级制作功能; 8、支持时实点评功能,可使用平板电脑或触摸电脑对节目画面进行标记、点评,所有点评的标记均可以通过网络以带有Alpha通道的键信号方式被主机调用,实时将点评的标记叠加在节目画面中,不占用主机的物理视频输入接口; 9、支持不少于2路的异地外场远程视音频连线互动直播功能,外场拍摄端支持xx/苹果手机、PC/MAC电脑等设备,并能接收到演播室提供的内部通话、Tally指示及演播室返送给外场拍摄端的演播室现场图像,延时小于2帧; 10、支持NDI 网络编码压缩传输协议,任意输入均可调用网络NDI信号源,同时任意物理输出均可同时生成网络NDI格式信号; 11、支持2160p视频,所有外部输入和主要混合输出帧率最高可达 60帧/秒,实现真正的4K UHD制作; 12、支持不少于16路4K UHD源输入; 13、支持Vlc等第三方软件网络实时输入; ▲14、支持WEB端访问以及控制,可选配调音台控制,切换及宏命令控制,比分板的数据控制等。 | ||||
3 | 控制切换面板 | 1.不少于8路摄像机信号直切,不少于4路M/E直切控制,不少于15通道母线的直切控制; 2.可通过AUTO(带转场效果)、TAKE(直切)和操纵杆的推拉实现节目母线、备播母线和可通过三维摇杆对每路M/E进行位置、形状、裁切、推拉及摇移等编辑; ▲ 3.支持宏命令的指派、支持COMP功能、支持PTZ摄像机、支持虚拟机位的推拉及摇移; 4. 通过USB接口和主机连接; 5. 与上述虚拟演播主机完全兼容。 | 台 | 1 |
4 | 4K接口箱 | 1、将4K视频信号转IP视频信号,与上述虚拟演播主机完全兼容; 2、支持4K 的2160p60格式信号; 3、支持4K NDI输出; 4、支持的4K SDI或HDMI接口; 5、支持TALLY指示灯; 6、广播级图像转换质量。 | 套 | 4 |
5 | 虚拟场景生成软件 | 1、与上述虚拟演播处理器兼容; 2、可以制作多角度虚拟机位虚拟场景,以一个实景营造多个角度富于变化的画面; 3、虚拟摄像机镜头位置可通过推拉灵活调整并作为预置保存使用; 4、支持360度全景虚拟效果制作。 | 套 | 1 |
6 | 订制虚拟 场景 | 按用户需求订制三机位3D虚拟场景(由用户提共2D目标效果图); 采用3D建模合成。 | 套 | 3 |
7 | NDI传输软件 | 1、将PC的显示转为IP视频流; 2、可让PC通过网络监看或审看节目制作; 3、将系统的PGM信号变成为常用即时通信软的视频源,大大提高图像效果和质量; 4、支持4K信号传输; 5、视频延时低到1帧的超低延时。 | 套 | 1 |
8 | 航空携带 箱 | 尺寸长600mm×宽500mm×高200mm 材质:铝合金框架,轻质夹板,吸震棉,五金附件,带提手。 | 个 | 1 |
9 | 通话系统 | 8通道有线通话,含4个通话子机,子机半双工,含4个TALLY指示灯、 4根20米连接线。 | 台 | 1 |
10 | 提词器 | 23寸,专业光学玻璃,带遥控器,CNC铝合金结构主体,带软件。 | 台 | 2 |
11 | 延时器 | 1、高清视频延时器; 2、采用半导体式存储方式; 3、最大延时不少于20秒; 4、两路SDI输入及输出; 5、允许插播视频垫片; 6、1U机架式安装尺寸,或更小,便于移动携带。 | 台 | 1 |
12 | 移动携带 箱 | 防水双层拉杆安全箱,尺寸不小于长663mm×宽657mm×高401mm,防 水等级IP67,主要材质PP、XXX。 | 套 | 1 |
13 | 转换器 | HD-SDI转HDMI。 | 台 | 1 |
14 | 转换器 | HDMI转SDI。 | 台 | 1 |
15 | 机柜 | 42U标准机柜。 | 个 | 1 |
16 | 视频系统集成材料 | 1、系统集成所需广播级75欧姆同轴电缆,包括满足4K NDI视频传输以及对接专业系统所需的配件,预计连接数量不少于24路; 2、系统集成所需75欧姆BNC压接插头,反射损耗小于12dB; 3、系统集成所需六类网线,1000Mbps带宽有效传输距离100米,以及250MHZ频率下46DB以下综合近端串绕的水晶接头; 4、其他稳定可靠的线材及接头; 5、符合广播级别接口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 项 | 1 |
17 | 无线图传 | SDI&HDMI 150米/500英尺无线图传 1、5.1-5.9GHz无线频段; 2、内置扫频,自动切换最佳频点; 3、3GSDI及HDMI双接口,带环出; 4、视距500英尺/150米传输距离; 5、增强穿墙性能,更远更稳定; 6、2路SDI/HDMI解嵌音频传输; 7、OLED信息显示、频道切换; 8、同一场所支持3-4组同时稳定传输; 9、支持1发4收配置模式; 10、无线传输协议及传输内容双重加密; 11、内建时钟再生,广播级传输质量。 | 套 | 2 |
18 | 微单机身 | 1、不少于6100万像素全画幅CMOS背照式影响传感器,不低于3英寸 x230万像素点液晶屏幕; | 台 | 1 |
2、不少于567个相位检测对焦点、425个对比度检测对焦点; 3、视频录制能实时眼部对焦; 4、支持双UHS-Ⅱ规格SD卡槽; 5、不少于570万像素UXGA OLED电子取景器、在低感光度下不低于15级动态范围的影像处理器、内置WIFI、不低于10张/秒高速连拍。 | ||||
19 | 镜头 | 焦距14mm F1.8全画幅超广角大光圈定焦镜头,可配接上述微单机 身。 | 个 | 1 |
二 音频系统 | ||||
1 | 调音台 | 12通道输入,不少于6个话筒、12个线路输入,2编组母线。 | 台 | 1 |
2 | 有源监听 音箱 | 2路低音反射式双功放近场工作室监听音箱,5寸低音,1寸高音, 54HZ-30KHZ;45W LF及25W HF。 | 套 | 1 |
3 | 监听耳机 | 专业录音监听耳机。 | 台 | 2 |
4 | 有线话筒 | 界面话筒,心形指向。 | 个 | 2 |
5 | 话筒供电 | 与上述话筒配套。 | 个 | 2 |
6 | 领夹无线咪 | 频率范围:794.805MHz-805.950MHz; 接收方式:真分集接收; 监听耳机输出,可折叠天线; 配置包括:全指向型领夹式话筒;靴型安装适配器;输出电缆;备份电池安装盒;满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需求。 | 台 | 2 |
7 | 手持无线咪 | 频率范围:794.805MHz-805.950MHz; 接收方式:真分集接收; 监听耳机输出,可折叠天线; 配置包括:全指向型手持式话筒;靴型安装适配器;输出电缆;备份电池安装盒; 满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需求。 | 台 | 2 |
8 | 专业配音系统 | 接口:双TRS.XLR输入,PHONES输出,TRS立体声输出,内带MIDI接口; 分辩率不少于32BIT/192HZ;可控制开关的48V幻像供电; 内置音频处理软件,可进行记录、剪切、压缩、混音、降噪等;系统硬件: 不少于13寸显示,内存不少于8G,媒体固态存储器不少于512G,中 央处理器不低于I5级别,便于移动,重量不大于3KG。 | 套 | 1 |
9 | 配音话筒 | 专业级电容式大震膜,频率响应:20-20KHZ,心形、全指向、8字形 多种可调,含防喷罩及防震支架。 | 套 | 2 |
10 | 无线咪 | 2.4G,小巧便携,发射器重量小于35g、尺寸小于19mm×45mm×46mm,接收器重量小于35g、尺寸小于19mm×45mm×47mm,3段输出,内置锂电池、USB-C充电口、充满可使用7小时,可在0DB、-6DB、-12DB 切换麦克风的增益。 | 台 | 2 |
三 大屏显示系统设备 | ||||
1 | 4K输入节点 | 接入4K超高清信号源硬件: 1、类型:输入输出一体机; 2、显示:OLED显示屏; | 台 | 1 |
3、支持分辨率:最大3840×2160@60Hz; 4、视频接口: 1×HDMI V1.4输入/1×HDMI V2.0输出; 5、音频接口: 1×3.5mmTRS输入/1×3.5mmTRS输出/ 1×HDMI内嵌输入/1×HDMI内嵌输出; 6、串口通讯:RS232输出,凤凰端子; 7、网络接口:2×RJ45; 8、USB接口:2个,支持KVM; 9、温度:0~40℃; 10、湿度:10~90%,无冷凝; 11、供电:DC12V@1.5A,POE选配; 设备输入输出可以自定义,通过拨码开关直接切换(需要提供产品对应图片) 12、在系统平台内,无需配置“底图机”等第三方设备的情况下,能够在大屏幕上点对点显示超高分辨率的底图。底图可以支持静态图片和动态视频,可以按照用户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设备断电后底图也不会丢失。 13、一体化云节点采用高效编解码压缩算法,图像处理不低于60帧/秒;信号总延时不超过78ms;多屏拼接同步精度误差小于0.01ms,动态图像无撕裂效应。 14、为满足恶劣运行环境下对硬件可靠性的要求,提供的产品须通过盐雾试验、低温试验、高温试验和恒温湿度试验。 15、设备支持接入公有云功能,可通过网关,接入到云端,通过4G、 ADSL等网络实现异地的信号互通。 16 、设备内置系统软件支持双王备份机制,可实现双链路冗余,可自动侦测并且切换。 17、内置系统软件遵循GB/T 28181-2016国家标准,符合公安安全视频信息传输、交换和控制技术要求。 ▲需支持与现有图形工作站无缝对接。 | ||||
2 | 高清输入节点 | 1、接口:串口×1DVI-D×1,3.5MM立体声音频输出×1,10/100/1000M网口×2; 2、最大输入分辨率:1920×1080@60Hz; 3、最大输出分辨率:1920×1080@60Hz; 4、支持控制; 5、支持数字/模拟RGB/YPbPr/HDMI信号、1080p高清视频信号; 6、处理性能:每秒60帧; 7、支持动态底图、静态底图; 8、支持KVM; 9、可通过可视化控制台控制操作; ▲10、设备输入输出可以自定义,通过拨码开关直接切换; 11、在系统平台内,无需配置“底图机”等第三方设备的情况下,能够在大屏幕上点对点显示超高分辨率的底图。底图可以支持静态图片和动态视频,可以按照用户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设备断电后 | 台 | 4 |
底图也不会丢失; ▲12、一体化云节点采用高效编解码压缩算法,图像处理不低于60帧/秒;信号总延时不超过78ms;多屏拼接同步精度误差小于0.01ms,动态图像无撕裂效应。 13、为满足恶劣运行环境下对硬件可靠性的要求,提供的产品须通过盐雾试验、低温试验、高温试验和恒温湿度试验; 14、一体化云节点产品具有IP5X、3C、RoHS、CE和FCC产品安全规范认证; 15、设备支持接入公有云功能,可通过网关,接入到云端,通过4G、 ADSL等网络实现异地的信号互通(中标后需要进行功能演示); ▲需支持与原有演播室的信号对接。 | ||||
3 | 高清输出节点 | 1、接口:串口×1DVI-D×1,3.5MM立体声音频输出×1,10/100/1000M网口×2; 2、最大输入分辨率:1920×1080@60Hz; 3、最大输出分辨率:1920×1080@60Hz; 4、支持控制; 5、支持数字/模拟RGB/YPbPr/HDMI信号、1080p高清视频信号; 6、处理性能:每秒60帧; 7、支持动态底图、静态底图; 8、支持KVM; 9、可通过可视化控制台控制操作; 10、设备输入输出可以自定义,通过拨码开关直接切换; 11、在系统平台内,无需配置“底图机”等第三方设备的情况下,能够在大屏幕上点对点显示超高分辨率的底图。底图可以支持静态图片和动态视频,可以按照用户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设备断电后底图也不会丢失; 12、一体化云节点采用高效编解码压缩算法,图像处理不低于60帧/秒;信号总延时不超过78ms;多屏拼接同步精度误差小于0.01ms,动态图像无撕裂效应; 13、为满足恶劣运行环境下对硬件可靠性的要求,提供的产品须通过盐雾试验、低温试验、高温试验和恒温湿度试验; ▲14、设备支持接入公有云功能,可通过网关,接入到云端,通过 4G、ADSL等网络实现异地的信号互通(中标后需要进行功能演示); 15、设备内置系统软件支持双王备份机制,可实现双链路冗余,可自动侦测并且切换; ▲16、内置系统软件遵循GB/T 28181-2016国家标准,符合公安安全视频信息传输、交换和控制技术要求; ▲17、需支持与原有两组显示大屏无缝对接。 | 台 | 5 |
4 | 云服务器 | 4K分布式可视化拼接处理系统云服务器,支持4K物理输入,支持高清输入。 1.视窗管理:设置输入信号源节点的开窗位置、大小、层次关系,实现视窗在大屏幕墙上的跨屏、漫游、叠加等功能; 2.预案管理:设置大屏幕墙上的视窗组合并进行保存,创建成一个 预案,设置预案的运行顺序和时间、设置自动预案,对预案进行编 | 套 | 1 |
辑、调用、删除等操作; 3.节点管理:管理信号源输入节点,实现对信号源自身参数的管理与调整; 4.外设管理:可对光机、矩阵、中控、云台等外部设备进行管理,实现光机开关机、通道切换、色彩调整、信息管理,对矩阵进行通道切换,对云台进行旋转、焦距调整、图像抓捕等操作; 5.底图更新:可自定义解码节点输出底图画面,对底图进行多种模式设置:以单元为单位替换,或整个大屏幕墙高分底图更新; 6.用户权限管理:为不同用户分配相应的管理权限,实现整个大屏幕系统的分区、分段、分权限管理,达到系统安全性考量的目的; 7、MICS云嵌入式控制服务器,集成控制管理与同步控制; 8、服务器采用嵌入式纯硬件架构设计,无Windows操作系统风险,不受病毒感染。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通过CNAS认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9、系统在最极端状况下,服务器即便DWON机,亦不会对平台中其他节点设备和软件功能模块产生影响,大屏幕不会出现整体黑屏、信号丢失现象,已开启的所有信号窗口、背景底图仍可正常显示; ▲10、支持多种平台融合对接; ▲11、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成熟可靠,产品制造商具备省级或以上xx技术成果转化认定证书和xx技术企业证 书; ▲12、支持接入到云端,通过云端服务器集中管理和信号调度。 需支持与原有演播室的信号对接。 | ||||
5 | 控制软件 | 可视化编程控制系统软件软件: 1、支持静态底图; 2、支持预览/回显; 3、支持自定义输出分辨率; 4、支持KVM功能(选购配件); 5、图像处理: ①同一路信号开窗数量不限; ②单屏内开窗数量为16; ③编/解码:H.264、H.264; 6、支持信号任意拼接漫游显示; 7、延时:<80ms; 8、同步:<0.1ms; ▲9、定制应用场景,例如应急指挥模式、汇报演练模式和日常工作模式等。 | 套 | 1 |
6 | 控制终端及定制软件 | 硬件:平板电脑管理终端 1、分辨率:2160×1620dpi; 2、屏幕尺寸:10.2英寸,厚度:7.1mm-9mm; 3、系统:内置正版操作系统; 4、存储容量:32G; 5、处理器:A12;软件: | 套 | 1 |
基于现场定制的可视化终端操控软件,通过平板电脑、手机、触控一体机等终端只需连上网络,何时何地,就能对MICS云平台系统内实现调度管理操作。 终端操作界面可定制风格设计,整合云中所有音视频统一管理,可按实景划分功能页面,全可视化触控操作,简单易用;支持主流第三方设备控制,如矩阵、云台、灯光、音响、红外设备等,可定制增加新型设备,可编程实现一键智能联动; 支持预案定义与加载,支持自动定时预案切换,支持云显示底图管理,支持窗口字符叠加配置管理,支持跑马灯配置管理,多客 户同时在线操作。 | ||||
7 | 话筒支架 | 桌面型。 | 个 | 2 |
8 | 音箱支架 | 钢结构立式。 | 个 | 2 |
9 | 转换器 | 专业级高清信号格式转换器,HD-SDI转HDMI。 | 个 | 1 |
10 | 油漆 | 广电级专业抠像漆,虚拟绿箱制作及油漆。 | 平 方 | 20 |
四 其他 | ||||
1 | 系统设计 | 含装修设计平面、效果、施工图、装修现场指导。 | 项 | 1 |
2 | 安装、调试 | 由具有视频系统安装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整个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包括虚拟演播设备、导播设备、音响、专业灯光、机柜工作站 的安装调试、网络及音视频布线等。 | 项 | 1 |
3 | 培训 | 1、提供系统中主要设备的原厂技术支持、使用及培训; 2、培训方式采用现场加远程的培训方式; 3、培训人员数根据用户的需求,培训次数在整个质保期内不少于三次; 4、含现场培人员差旅费。 | 项 | 1 |
四、 商务要求:
(一)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提供 1 年的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保修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 不接受OEM产品。
3. 提供整机系统保修卡,合格证,系统使用手册,具备正品验证功能(供货时需提供,不接受仿品、水货、三无产品)。
4.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5. 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保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注:具体由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
6.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48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二) 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 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2. 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 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5. 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 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 安装、调试与验收
1.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 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 成交供应商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 设备验收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7.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因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 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 中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1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11. 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1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标准。 (四)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2. 交货及验收地点:佛山市xx区新城滨湖路文化中心二楼
3.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五、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个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一个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与采购人结算。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书
项目编号: XY0121027
项目名称: 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合同通用条款
甲 电 | 方(采购人): 话: | 传 真: | 住 | 所: |
乙电 | 方(成交供应商):话: | 传 真: | 住 | 所: |
见证单位: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3279001 传 真:0757-83279081
项目名称: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XY0121027
根据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项目编号:XY0121027)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采购标的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 115 万元 |
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元)。三、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演播室系统和大屏显示系统两大部份,其中演播室系统又包含:
IP 化导播虚拟系统 、音频系统 、摄像灯光系统、摄像系统配件等子系统,而大屏显示系统包括:大屏显示系统设备、数据可视化工作站系统、电脑IT 设备、xx配件、大数据技术服务等内容,这些设备、服务分别在融媒体中心的节目制作、指挥控制、大屏显示等发挥不同的作用。本项目核心产品是 IP 化虚拟演播主机,系统的 IP 视频格式采用 NDI 格式,以实现多种媒体信号的融合连接,
并为未来的系统连通预留了升级空间。四、项目的技术要求:
序 号 | 分项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一 导播、虚拟系统 | ||||||
1 | IP化虚拟 演播主机 | 台 | 1 | |||
2 | 虚拟演播系统控制 软件 | 套 | 1 | |||
3 | 控制切换 面板 | 台 | 1 | |||
4 | 4K接口箱 | 套 | 4 | |||
5 | 虚拟场景 生成软件 | 套 | 1 | |||
6 | 订制虚拟 场景 | 套 | 3 | |||
7 | NDI传输 软件 | 套 | 1 | |||
8 | 航空携带 箱 | 个 | 1 | |||
9 | 通话系统 | 台 | 1 | |||
10 | 提词器 | 台 | 2 | |||
11 | 延时器 | 台 | 1 | |||
12 | 移动携带 箱 | 套 | 1 | |||
13 | 转换器 | 台 | 1 | |||
14 | 转换器 | 台 | 1 | |||
15 | 机柜 | 个 | 1 | |||
16 | 视频系统 集成材料 | 项 | 1 | |||
17 | 无线图传 | 套 | 2 | |||
18 | 微单机身 | 台 | 1 | |||
19 | 镜头 | 个 | 1 | |||
二 | 音频系统 | |||||
1 | 调音台 | 台 | 1 | |||
2 | 有源监听 音箱 | 套 | 1 | |||
3 | 监听耳机 | 台 | 2 | |||
4 | 有线话筒 | 个 | 2 |
5 | 话筒供电 | 个 | 2 | |||
6 | 领夹无线 咪 | 台 | 2 | |||
7 | 手持无线 咪 | 台 | 2 | |||
8 | 专业配音 系统 | 套 | 1 | |||
9 | 配音话筒 | 套 | 2 | |||
10 | 无线咪 | 台 | 2 | |||
三 大屏显示系统设备 | ||||||
1 | 4K输入节 点 | 台 | 1 | |||
2 | 高清输入 节点 | 台 | 4 | |||
3 | 高清输出 节点 | 台 | 5 | |||
4 | 云服务器 | 套 | 1 | |||
5 | 控制软件 | 套 | 1 | |||
6 | 控制终端 及定制软件 | 套 | 1 | |||
7 | 话筒支架 | 个 | 2 | |||
8 | 音箱支架 | 个 | 2 | |||
9 | 转换器 | 个 | 1 | |||
10 | 油漆 | 平方 | 20 | |||
四 | 其他 | |||||
1 | 系统设计 | 项 | 1 | |||
2 | 安装、调 试 | 项 | 1 | |||
3 | 培训 | 项 | 1 |
五、商务要求:
(一)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乙方提供 1 年的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保修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 不接受OEM产品。
3. 提供整机系统保修卡,合格证,系统使用手册,具备正品验证功能(供货时需提供,不接受仿
品、水货、三无产品)。
4.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5. 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保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注:具体由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
6.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xx在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48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二) 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 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2. 乙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 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5. 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 设备至甲方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 安装、调试与验收
1. 乙方必须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 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 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6. 设备验收在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7.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因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 以
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1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11. 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1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标准。
六、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2. 交货及验收地点:佛山市xx区新城滨湖路文化中心二楼。
3.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七、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个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一个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 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成交通知书。
乙方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与甲方结算。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
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代表: | 代表: | |||
签定地点: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开 户 行: |
见证单位(盖章):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见证人:
合同见证日期: 年 月 日
响 应 文 件
口 报价信封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XY0121027
项目名称: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地址:
项目名称: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项目编号:XY0121027
说明: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2、响应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编号应为XY0121027。
价格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证明文件 |
1. | 报价表(首次报价) | 第( )页 |
2.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第( )页 |
3.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4.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 第( )页 |
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资格、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
1. |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2. |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2.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2.2 | 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2.3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等证明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2.4 | 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2.5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2.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3. |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4.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6.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7.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8.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9. | 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提供磋商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0. | 最后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 / | / |
11. |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2. | 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3. | 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说明:1.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分表》、《商务评分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 |
1. |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参数,得30分;“▲”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余技术参数(“▲”和“★”条款除外)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注:以《技术条款差异说明表》中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情况作为证明材 料。 | 第( )页-( )页 |
2. | 系统设计图的评审 | 对用户需求书中“导播、虚拟系统”和“大屏显示系统设备”两大系统的流程图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评 审: 1、提供的流程图完整、准确,得5分; 2、提供的流程图不太完整、准确,只能提供部份准确图的,得3分; 3、提供的流程图不完整、准确,提供错误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第( )页-( )页 |
3. | 系统方案说明 | 对用户需求书中“导播、虚拟系统”和“大屏显示系统设备”两大系统的系统方案说明是否完整、准确: 1、提供的系统方案完整、准确,得 5分; 2、提供的系统方案不清晰,只能提供部份准确说明的,得3分; 3、提供的系统方案不完整、准确,提供错误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第( )页-( )页 |
4. | 核心产品质量评价 | 对响应供应商核心产品的技术水 平、成熟稳定性、安全可靠性,开放性和可扩充性与使用单位现有设备的兼容性进行评审: 1、设备先进性、成熟稳定性高,安全可靠性较强,兼容性强得5分; 2、设备先进性、成熟稳定性较高、安全可靠性一般、兼容性一般得3 分; 3、设备先进性、成熟稳定一般、安全可靠性较差、兼容性较差,得1分;注: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等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第( )页-( )页 |
5. | 技术培训 | 响应供应商应针对技术人员提供运 维培训,详细列出培训业务场景, | 第( )页-( )页 |
并在本项目中能够实际应用。 1、方案具体、描述详尽,合理性强,可行性高的,得5分; 2、方案较具体、描述较详尽,合理性较强,可行性较高的,得 3 分; 3、方案一般,不具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6. | 售后服务 | 根据响应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质保期限、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承诺,以及设备故障恢复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详细、合理可行得5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全面、较完整、基本合理得3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面、不完整、 合理性一般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第( )页-( )页 |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 |
1. |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参数,得6分;不能响应或负偏离的每一条扣2分,扣完为止。 注:以《商务条款差异说明表》中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作为证明材 料。 | 第( )页-( )页 |
2. | 同类业绩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甲方盖章的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 供不得分。 | 第( )页-( )页 |
3. | 企业荣誉 |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有一项有效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 x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第( )页-( )页 |
不提供不得分。 |
序号 | 其他内容资料 | 证明文件 |
1. |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第( )页 |
2. |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第( )页 |
3. | 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 第( )页 |
4. | …… | 第( )页 |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 并已清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磋商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磋商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磋商始终有效。本磋商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与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磋商,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磋商和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备注:1、磋商函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除磋商有效期承诺的时间外,本磋商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项目编号: XY0121027)的磋商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 号)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及附属机构,并非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
(企业)承担。
四、 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响应供应商地址) 的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xx融
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XY0121027)的磋商活动,提交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响应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xx)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含正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性质:
主营(产):兼营(产):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含正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址:
签发日期: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号条款描述 |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2 |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个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一个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4.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与采购人结算。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XY0121027
备注:1、本表中“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2、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首次报价)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XY0121027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原厂商及原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元) |
1 | ||||||||
2 | ||||||||
…… |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合格并交付使用。 | |||||||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 元): | 小写:RMB 大写: |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xx): 职务: 日期: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 磋商总报价为各小计之和,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此表须附在正、副本的响应文件中。
4. 磋商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七章“磋商报价”要求。
5.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报价应包含所有分项报价项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总报价。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价、增值税、其它税、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
6. 各响应供应商可自行保留一份《首次报价》,以便二次(最终)报价时参考用。
7. 如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产品中仅有部份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应在此表中予以明确并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8. 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日 期: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技术条款差异说明表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XY0121027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 |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投标供应商应按响应货物实际数据填写)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查阅/文件指引 |
带“▲”的重要条款 | ||||
IP化虚拟演播主机 | ||||
1 | ▲1、4K超高清系统处理,采用NDI协议IP视频格式,不少于16路同步外部视频输入直切,支持广播级4K信号处理,帧率最高为 60fps,本机不少于4路 3G/HD/SD-SDI输入,并支持扩展 到16路quad-link(4K UHD)输入;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2 | ▲5、内置不少于2路的异地外场远程视音频连线互动直播功能,外场拍摄端支持xx/苹果手机、 PC/MAC电脑等设备,并能接收到演播室提供的内部通话、Tally指示及演播室返送给外场拍摄端的演播室现场图像,延时小于2帧; 采用 Skype TX无需固定IP;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3 | ▲11、内置PREVIZ配置;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4 | ▲16、DataLink: 集成DataLink技术实现了从内部和外部源的实时自动化数据输 入,包括网页、电子表格、记分 牌、数据库、RSS订阅、查看文件、 XML、CSV、ASCII等;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5 | ▲37、采用同品牌视频硬件处理卡(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功能界 面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虚拟演播系统控制软件 | ||||
6 | ▲2、支持不少于8路的信号叠加,可叠加外部输入信号和内置媒体 信号;叠加的信号可进行位移、 旋转、缩放等独立设置,可实现 直接叠加,二维转场叠加和三维 动态转场叠加效果;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7 | ▲3、支持本地录制最高带时码的 4K 60P视频,最大可扩展至20路的信号录制能力;支持独立录制功能,即进行多路信号录制时,可以针对每路信号进行单独的录 制操作;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8 | ▲7、支持M/E混合特效的相互嵌 套,实现虚拟画中画的二级制作功能;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9 | ▲14、支持WEB端访问以及控制,可选配调音台控制,切换及宏命 令控制,比分板的数据控制等。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控制切换面板 | ||||
10 | ▲3.支持宏命令的指派、支持 COMP功能、支持PTZ摄像机、支持虚拟机位的推拉及摇移;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大屏显示系统设备 | ||||
4K输入节点 | ||||
11 | ▲需支持与现有图形工作站无缝对接。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高清输入节点 |
12 | ▲10、设备输入输出可以自定义,通过拨码开关直接切换;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13 | ▲12、一体化云节点采用高效编解码压缩算法,图像处理不低于 60帧/秒;信号总延时不超过 78ms;多屏拼接同步精度误差小 于0.01ms,动态图像无撕裂效应。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14 | ▲需支持与原有演播室的信号对接。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高清输出节点 | ||||
15 | ▲14、设备支持接入公有云功能,可通过网关,接入到云端,通过 4G、ADSL等网络实现异地的信号 互通(中标后需要进行功能演 示);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16 | ▲16、内置系统软件遵循GB/T 28181-2016国家标准,符合公安安全视频信息传输、交换和控制 技术要求;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17 | ▲17、需支持与原有两组显示大屏无缝对接。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云服务器 | ||||
18 | ▲9、系统在最极端状况下,服务器即便DWON机,亦不会对平台中其他节点设备和软件功能模块产生影响,大屏幕不会出现整体黑屏、信号丢失现象,已开启的所有信号窗口、背景底图仍可正常 显示;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19 | ▲10、支持多种平台融合对接;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20 | ▲11、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成熟可靠,产品制造商具备省级或以上xx技术成果转化认定证书和xx技术企业 证书;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21 | ▲12、支持接入到云端,通过云端服务器集中管理和信号调度。需支持与原有演播室的信号对 接。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控制软件 | ||||
22 | ▲9、定制应用场景,例如应急指 挥模式、汇报演练模式和日常工作模式等。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其他一般条款(除带“★”和“▲”之外的条款) | ||||
1 | 项目的技术要求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备注:
1. 本表的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与《报价表》一致,“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2. 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商务条款差异说明表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XY0121027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 |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投标供应商应按响应货物实际数据填写)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查阅/文件指引 |
其他一般条款(除带“★”和“▲”之外的条款) | ||||
2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3 | 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4 | 安装、调试与验收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5 |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备注:
3. 本表的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与《报价表》一致,“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4. 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2. 系统设计图的评审
3. 系统方案说明
4. 核心产品质量评价
5. 技术培训
6. 售后服务
7. 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
7.1.投标货物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
7.2.投标货物主要配件、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配置国内提供情况说明。
7.3.响应供应商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8. 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8.1.对投标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及操作、培训计划等方面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方案。
8.2.售后维修/服务点名称、电话,负责人员及地址(附售后维修/服务点的证明材料)。
8.3.详细说明维护期内的维修保养方案、价格费用及应急维修时间安排、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8.4.响应供应商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
7.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x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
2 | |||||
… |
注: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多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全部填写。
二、响应供应商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xx): 职务: 日期: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XY0121027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约或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XY012102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年限 | 拟担任职务或承 担工作内容 |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XY0121027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 |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1 | |||
2 | |||
3 | |||
4 | |||
5 |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xx): 职务: 日期:
类别 |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编号 | 清 单 | 金额 | 金额占总报价比重(累 计 %) |
节能产品 | 第 期清单 | |||||
第 期清单 | ||||||
合计 | ||||||
环保标志产品 | 第 期清单 | |||||
第 期清单 | ||||||
合计 | ||||||
说明 |
注:投标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同时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否则不允价格扣除。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xx): 职务: 日期:
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x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 (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XY0121027)的磋商中如获成交,我公司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响应供应商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署日期:
特别提醒:
响应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原则上,我司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响应供应商必须填写原来汇入我司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
我方为xx融媒体中心购置演播系统设备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为:XY0121027)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司退还磋商保证金 (小写金额) 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
收款人地址 | |||
开户银行 (具体到XX银行 XX支行) | 联系人 | ||
账 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此表须附在报价信封中。当响应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磋商保证金时,采购人按其提供的“退磋商保证金说明”,按规定退还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为及时退还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单位名称变更
A. 若响应供应商投标后,其单位名称变更,退还其磋商保证金时,除提交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外,还需附工商部门打印的变更信息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B. 若响应供应商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没有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的,只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收支两条线
x响应供应商属于资金收支两条线的情况,则以上账户信息必须是其单位收款账户的信息,响应供应商需附上收支两条线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标前确定不参加投标
x响应供应商已汇入磋商保证金,但不参加投标时,请务必在项目开标前将该《退磋商保证金说明》按规定填写完整盖章后,xxxxxxxxxx@000.xxx
响应供应商(公章):日期: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 关于响应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
3.1 响应供应商是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1.1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响应供货商才能参加磋商。
3.1.2 符合第一章磋商邀请“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特殊条款。
3.2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4.3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应当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4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4.5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6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
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5 投标费用
5.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其他
6.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6.2 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7.2 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 磋商须知
7.3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7.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8.1 采购人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书面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收到澄清(更正/变更)公告,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8.4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5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9.1 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9.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9.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9.1.3 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10 磋商的语言
10.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响应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初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11.2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2 响应文件的编写
12.1 响应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报价表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
12.2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
求分别装订和密封。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2.3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2.4 如果因为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13 磋商报价
13.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报价表的要求报出价格。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
13.2 投标分项报价应包含:
13.2.1 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 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
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2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3.3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响应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13.4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3.5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磋商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4 投标货币
14.1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 联合体投标
15.1 除非磋商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磋商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对“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的特殊条款要求至少有一方符合。
15.2.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2.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磋商;
15.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响应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响应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2.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5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6 证明响应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磋商报价无效。
16.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响应供应商。
17 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7.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 证明货物或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7.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
17.2.2 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适用货物类项目)
17.2.3 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或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与采购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响应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要求和标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8 磋商保证金
18.1 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人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
额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8.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8.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8.4.3 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8.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8.4.5 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8.4.6 依法取消成交资格;
18.4.7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8.4.8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磋商有效期
19.1 磋商应自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 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0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0.1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2 电子文件:是指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磋商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
20.3 响应文件的签署
20.3.1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以及磋商文件中明示盖章处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20.3.2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2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响应供应商应单独提交一个密封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信封”的字样,内容包括报价表、磋商保证金缴付凭证、电子文件和退磋商保证金说明函,若本项目(或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一并提交。“报价信封”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响应文件密封:
21.2.1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处理。
21.2.2 不足以造成磋商文件可以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磋商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磋商文件未密封。
21.3 响应文件的标识
21.3.1 清楚写明响应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21.3.2 注明磋商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21.4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22.1 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绝。
2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3.1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3.2 除响应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或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24 响应文件的拆封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24.2 响应文件拆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拆封地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开标地点。
24.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响应供应商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5 磋商小组
25.1 磋商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2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5.2.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5.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5.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5.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5.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 磋商过程
26.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6.2 资格、符合性评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资格、符合性评审表》,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现场告知有关供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26.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以响应供应商签到顺序为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6.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6.5 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6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7 如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程决定)。
26.8 最后报价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公开唱出。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9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10 报价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
26.10.1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10.2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10.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26.10.4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11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1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6.12.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6.1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12.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6.1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6.14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 评审方法和标准
27.1 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中的评审标
准进行评标。
27.3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3)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评审项目中分值权重占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总分值权重由高到低的次序(得分由高到低)。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27.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标的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27.3中的顺序确定,其他同品牌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7.5 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7.6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响应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成交供应商;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成交候选人没有按约定提交原件的,报监管部门核实后按按虚假应标处理。
28 确定成交结果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8.2 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 询问、质疑、投诉
29.1 询问
29.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9.1.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9.1.3 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9.2 质疑
29.2.1 质疑期限:
29.2.2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9.2.3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9.2.4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9.2.5 提交要求:
29.2.5.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2.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9.2.5.3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9.2.5.4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9.2.5.5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9.2.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29.3 投诉
29.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0 合同的订立
30.1 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3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31 合同的履行
31.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响应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 履约保证金
32.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金额及提交方式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
33.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33.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0~500万元 | 1.1% | 0.8%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1~5亿元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例如:某货物招标成交金额为85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850-500)万元×0.8%=2.8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例如:某服务招标成交金额为 85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0.8%=3.2 万元
(850-500)万元×0.45%=1.575 万元
合计收费=1.5+3.2+1.575=6.275(万元)
33.3 经依法取消成交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采购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 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附件: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
2 | |||
……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