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4(JKJ)136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
招标编号:2024(JKJ)136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
采购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8199018570联系地址:xxxxxx 00 x
代理机构: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0 xxxxx X x 000 x
日期:2024 年 06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31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3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54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0
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线上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18 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J)136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40000.00 元
采购需求:标项一:
标项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传染病试剂、耗材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 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以上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4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 16: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 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同级监督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000-000000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xxxxx://xxx.xxxx.xxx.xx/)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
(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供应商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 xxxxxx 00 x
项目联系人(询问): 15209010112;18199018570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xx ;x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00 xxxxx X x 000 x联系方式:16699887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2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联系人: 15209010112;18199018570 项目联系方式:xx ;xxx 地址: xxxxxx 00 x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岑小龙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 0000 xxxxx X x 000 x |
4 | 采购内容及核心产品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5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 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以上内容。。 |
6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应满足要求: ☑否。 |
7 |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 □是,仅指定产品允许进口。 ☑否。 |
8 | 是否允许供 | ☑否。 |
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是。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9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统一组织。联系人: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踏勘地点: |
10 | 答疑接受时间 |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及 Word 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至接受单位 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 作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
1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12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 间) |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 16:00(北京时间) |
13 |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文 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14 | 投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 远程开标前, 投标人务必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 ||
15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采用不见面开标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逾期未上传 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16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 □其他方式: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1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额为: 28000 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时,投标保证金投标 截止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之前从供应商账户汇至新疆君凯杰 |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注:供应商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应在用途栏(备注栏)准确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字样(每个标段应分别汇款),由于未按要求准确注明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开户单位名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昆仑路支行 账 号: 30006 4010 400 10690 行 号:10388 1000 646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同上)附注:(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2、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时,须出具对本项目(项目名称)的保函,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可按照新疆政府采购网-电子保函模块。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分包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关于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指南》。 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使用其企业 CA 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向担保保证人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所支付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同时将支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的银行转账回单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时一并提交。 (备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00-000-0000;0000-0000000) ★备注:(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一致。 (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
18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 18.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各供应商根据所投标项情况提供《中小企业xx函》。 18.2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制造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 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
型企业。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项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小型、微型)进行价格 10%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19 | 技术部分是 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否。 □是。 |
20 | 评审方法 |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注: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 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
2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22 | 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 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代 |
理服务费以中标价格为基数,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23 | 场地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 |
24 | 付款途径 | 银行转账 |
25 | 付款方式及币种 | 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结算时间以财政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每批次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批次货款。直至所有批次货物送货验收完毕,将所有货款支付完毕。 |
26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内分批次按需供货; |
27 | 交货地点 | xxxxxxxx 00 x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8 | 质保期 | 两年; |
29 |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 |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样品要求如下: |
30 | 现场xx | ☑不需要。 □需要,xx要求如下:xx要求如下: 1、xx内容: 2、xx人员: 3、xx时限: 分钟。 4、xx形式: 5、其他:(1)依照签到顺序依次进行;(2)供应商可放弃xx,但需要签字确认。 |
31 | 项目预算 | 采购预算:164万元,最高限价:164万元; 注:供应商投标总报价若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以及单项货物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按无 效投标处理。 |
32 | 其他 | 1、各供应商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每包的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 |
标被拒绝。 2、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33 |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政采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
34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一、总则
1.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 “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
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政采云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5 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3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3.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3.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 供应商在政采云交易平台内针对本项目报名并下载了电子采购文件。
3.6 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3.7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5 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 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 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7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2.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2.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通知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政采云交易平台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7.招标文件组成
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8.踏勘现场
8.1 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
8.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8.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4 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知识产权
9.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10.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3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4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政采云平台内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10.5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最终版本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
商务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
12.2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
12.2.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2.2.1.1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2.2.1.2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
12.2.1.3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2.1.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份。
13.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13.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 6 项的规定。
13.5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如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
13.6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
13.7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3.8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9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 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4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5.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保证金
16.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帐。
16.2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6.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
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3 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U 盘、纸质投标文件,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
20.开标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开标系统,使用 CA 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确认、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1.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22、资格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内容见下表:
评 审 意 |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见 | ||
是 | 否 | |||
具有独立承担民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 | |||
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身份证明; | |||
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 | ||||
健全的财务会计 | 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 | |||
制度 | 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 | |||
供; | ||||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 | ||||
纳税证明 | 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 | |||
应证明材料; | ||||
缴纳社会保障资 |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 | |||
金证明 | 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 | |||
履行合同所必需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 | |||
评分因素 | 的设备和能力 | 证明材料或声明; | ||
无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 |||
的书面声明 |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 | ||||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 | ||||
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 | ||||
特定资格要求 | 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 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 | |||
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 | ||||
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 | ||||
械的可不提供以上内容。 | ||||
具备有效的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 | ||||
供应商的授权委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 |||
托书 | 如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 | |||
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附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
备注: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上述审查内容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阶段。 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
23.初步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3.2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条“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C、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D、招标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
E、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F、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I、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J、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K、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L、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3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4 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24.投标的澄清
24.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4.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5.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7 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
25.2 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6.确定中标人
26.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7.评标过程要求
27.1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
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7.3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27.3.1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7.3.2 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
2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9.采购项目废标
2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0.1 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21 项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
30.2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九、代理服务费
31.代理服务费
31.1 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22 项和第 24 项的规定由中标人交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签订、审核合同
32.中标通知
3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 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 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上述第 21、22、24 条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并经采 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 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3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3.2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3.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 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3.5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
33.6 违反 32.1 条、32.2 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4.合同公示
34.1 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上传至政采云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5.处罚
35.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
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询问
36.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7.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7.2 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7.3 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7.4 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
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37.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7.6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7.7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
十二、保密和披露
38.保密和披露
38.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8.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8.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传染病试剂、耗材参数明细 | ||||
序 号 | 名 称 | 规 格 | 数 量 | 参数 |
1 | 中通量试剂卡盒 | 个 | 15 个 | 1、适用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高通量测序实验;2、测序原理:边合成边测序;3,测序模式:自动化双端或自动化单端测序;4、测序读长:2*150bp;5、Reads 数:800 万条;6、适用机型:赛 哲、金圻睿、illumina 的测序平台适用; |
1,适用性:新型冠状病毒全基因组的扩增捕获,产物可用于后续高 | ||||
通量测序的建库,通过新一代高通量测序分析,准确发现新的变 | ||||
异,新的毒株、追踪病毒变异情况;2,样本量:24 样本;3,灵敏度:仅需少量 RNA(<0.5ng);4,试剂形式:整合式试剂, 可扩增得到新冠病毒全基因组;5,扩增子数目:≥40 个;▲6,适 | ||||
用机型:兼容所有高通量测序平台(二代测序)和单分子测序平 | ||||
台(三代测序);▲7,适合 CT 值≤33 的新冠样本全,基因组捕 获,捕获效率≥99%;▲8,拥有国家专利局专利证书;9 可提供同 | ||||
厂家的新冠病毒分析软件,自动完成序列拼接、变异查找和生成 | ||||
2 | 超灵敏度新型冠状病毒全基因组套装试剂盒 | 24 人份/盒 | 13 盒 | 系统进化树;10、试剂盒搭配同品牌软件分析,可所提供的新冠病毒分析软件应包含新冠病毒序列的录入、质控和分型;应标明序列数据在数据库中的存储位置便于查找、筛选和导出(按日期、型别、完整性等);软件应能根据指定序列进行进化分析并提供图形化展示;软件应提供稳定的框架,方便后期加入新的功能模块;▲11、经过科研研究机构验证,有十篇以上科研论文引用验证;12,建库原理:转座酶切法建库,无需任何核酸打断设备;13,适用机型:illumina 的测序平台适用;14,DNA 片段化时间:5 分钟内片段化 DNA;15,文库构建类型:涵盖小基因组、PCR 扩增、质粒、微生物基因组、串联扩增子、双联 cDNA 和单细胞 RNA-Seq 等测序文库构建;16,文库制备流程:标记基因组 DNA、扩增、纯化、标准化、文库混合;17,建库时间:2.5 小时;18、自带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高通量测序序列标签;19、含样品纯化磁珠组份;20、 含样本均一化组份,无需定量即可完成建库流程;21、含样本高 |
精度浓度定量测试试剂及测试管(配套定量设备使用) |
1 适用性:新型冠状病毒全基因组的扩增捕获,产物可用于后续高 | ||||
通量测序的建库,通过新一代高通量测序分析,准确发现新的变 | ||||
异,新的毒株、追踪病毒变异情况; | ||||
2 样本量:24 样本; 3,灵敏度:仅需少量 RNA(<0.5ng); 4,试剂形式:整合式试剂,可扩增得到新冠病毒全基因组; 5,扩增子数目:≥40 个; ▲6,适用机型:兼容所有高通量测序平台(二代测序)和单分子 | ||||
测序平台(三代测序); | ||||
3 | 捕获试剂(低载量) | 盒 | 10 盒 | ▲7,适合 CT 值≤33 的新冠样本全基因组捕获,捕获效率≥99%; ▲8,拥有国家专利局专利证书; 9 可提供同厂家的新冠病毒分析软件,自动完成序列拼接、变异查 |
找和生成系统进化树; | ||||
10、试剂盒搭配同品牌软件分析,可所提供的新冠病毒分析软件 | ||||
应包含新冠病毒序列的录入、质控和分型;应标明序列数据在数据库中的存储位置便于查找、筛选和导出(按日期、型别、完整性等);软件应能根据指定序列进行进化分析并提供图形化展示;软件应 提供稳定的框架,方便后期加入新的功能模块;; ▲11、经过科研研究机构验证,有十篇以上科研论文引用验证。 ▲12、逆转录反应后反应体系≥20ul,扩增后最终反应体系≥50ul; ▲13、试剂盒具有 ISO9001:2015 认证。 | ||||
1.产品名称: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 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 法) | ||||
2.用途: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聚集 | ||||
性病 例、其他需要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断或鉴别诊断者的口咽拭 | ||||
子、鼻 咽拭子和痰液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ORF1ab 和 | ||||
N 基因。 3.检测方法:实时荧光定量PCR 法。 | ||||
4.▲双靶标检测:ORF1ab 基因、N 基因双靶标设计,配以 RT-PCR 反应 | ||||
体系进行检测。 | ||||
5.检测样本:口咽拭子、鼻咽拭子和痰液。 | ||||
6.试剂同时获得NMPA 证书和CE 证书。 | ||||
7.▲扩增时间:79 分钟以内。扩增循环数 40 个。灰区 CT 值 38≤Ct<40。 | ||||
4 | 新冠核酸扩增试剂盒 | 100 人 份/盒 | 10000 人份 | 8.▲质量控制:试剂盒采用人类管家基因RNaseP 作为内源性内标,相 比外源性内标,真正做到对取样过程的监控;采用UNG 酶-dUTP 反应体系,防止气溶胶污染导致的假阳性。 |
9.▲阳性质控品为体外转录RNA,和阴性质控品均无需参与提取。 | ||||
10.▲检测操作:反应液为 1 管预混反应管,无需额外加酶液混合,可以 | ||||
直接分装。 | ||||
11.▲反应体系:总反应体积 25ul,核酸样本 5ul。 | ||||
12.▲灵敏度(LOD):≤200 copies/mL,中检院灵敏度检测中可检出 S1-S6 | ||||
水平 | ||||
13.▲重复性:检测国家精密性参考品,ORF1ab 基因、N 基因CV≤0.6% | ||||
(需有中检院检验报告)。 | ||||
14.保存温度及有效期:-20±5℃保存,有效期不少于 10 个月。注册证有 | ||||
效期 5 年。 | ||||
15.▲包装规格:大包装 100 人份/盒(注册证为主,实际货物和注册证 |
相符)。 | ||||
5 | 肠道病毒通 用核酸检测试剂 | 50 人份/盒 | 150 人 份 | 1、试剂盒-15℃以下冷冻保存,稳定性好,有效期 12 个月。 2、试剂盒包装规格:48T/盒、50T/盒 ▲3、试剂盒组成:RT-PCR 反应液、引物探针混合液、混合酶液、阴性对照、阳性对照、说明书。 4、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可直接使用,无需参与核酸提取。 ▲5、操作简便,RNA 类 RT-PCR 反应液 17μL,引物探针混合液 2uL,混合酶液 1μL,模板 5μL ,反应体系为 25µL。 ▲6、反应程序为: 50℃ 15min;95℃ 3min;95℃ 5sec,55℃ 30sec(单点采集荧光) 45 个循环。PCR 扩增不设置预循环,从第一个循环数开始读取荧光值。 ▲7、所有 RNA 试剂盒反应程序要求一致可以同时在同一台PCR 仪器上进行检测。 8、检测灵敏度不低于 500 copies/mL。 9、检测精密度:重复检测精密性,检测结果批内和批间变异系数(CV%) <10%。 10、开放性机型,适 ABI 系列仪器、Roche 系列仪器等多种荧光 PCR 仪器。 ▲11、可提供液体预分装试剂,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者证明。 ▲12、质量体系认证:通过 ISO13485 及 ISO9001 体系认证。可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企业资质:属于国家xx技术企业,拥有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连续三年获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可以提供证明文件。 |
肠道病毒 | ||||
6 | (CA16、 EV71)双重核酸检测试剂 | 50 人份/盒 | 150 人 份 | |
盒 | ||||
肠道病毒 | ||||
7 | (CA6、 CA10)双重 核酸检测试 | 50 人份/盒 | 150 人 份 | |
剂盒 | ||||
禽流感病毒 | ||||
8 | H5 亚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荧光 PCR | 50 人份/盒 | 150 人 份 | |
法) | ||||
禽流感病毒 | ||||
9 | H7 亚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荧光 PCR | 50 人份/盒 | 150 人 份 | |
法) | ||||
禽流感病毒 | ||||
10 | H9 亚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荧光 PCR | 50 人份/盒 | 150 人 份 | |
法) | ||||
产品名称】核酸提取或纯化试剂 | ||||
【包装规格】型号:qEx-DNA/RNA 病毒(plus) 规格:20T/盒(DT6)1T/条 x20 条:20T/盒(预封装)5T/板 x4 板; | ||||
11 | 核酸提取或 纯化试剂 | 64T/盒 | 3000 人份 | 32T/盒(预封装)8T/板 x4 板:64T/盒(预封装)16T/板 x4 板 【预期用途】用于核酸的提取、富集、纯化等步骤。其处理后的产物用于 |
临床体外检测使用。【检验原理】利用磁珠吸附原理,通过特制的磁棒吸 | ||||
附、转移和释放磁珠,实现磁珠/核酸的转移,自动完成核酸的提取和纯化; ▲适配天隆核酸提取仪; | ||||
1、方法学:磁珠法 2、提取产物:DNA、RNA | ||||
3、样本类型:血清、血浆、鼻咽拭子、细胞保存液、组织液、尿液和分泌 | ||||
物等液体样本 | ||||
12 | 核酸提取试剂盒 | 32T/盒 | 3000 人份 | 4、样本保存和运送:采集后的样本可立即用于核酸提取,或 2~8℃保存(不超过 24 小时),长期保存应置于-20℃以下,避免反复冻融。样本运送采用冰壶加冰或泡沫箱加况密封进行运输。 5、上样量:100μL-200μL 6、包装规格:8 人份/盒、16 人份/盒、32 人份/盒、96 人份/盒 |
7、适用仪器: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8、提取流程:裂解、洗涤、洗脱 | ||||
9、快速提取: 一步洗涤,仅需 4 分钟即可完成细胞裂解与核酸吸附 | ||||
▲10、提取时间:12min 内完成 96 例病原体样本核酸提取 |
11、提取下限:DNA 病毒:10IU/mL;RNA 病毒:15IU/mL 12、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常温保存 12 个月 ▲13、生产厂家具备原厂生产的核酸检测试剂和病毒采样管,提供备案证以证明。 ▲14、生产厂家获得国家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ISO1348 认证 15、产品获得欧盟 CE 认证 ▲适配中元核酸提取仪; | ||||
1、样品类型 :鼻咽拭子、血清、血浆、尿液、脑脊液和其他无细胞体液, | ||||
细胞培养上清液 | ||||
2、样品量:100 µl-560µl | ||||
▲3、规格:能提供 1 人份/板、8 人份/板、16 人份/板的核酸提取试剂能满 | ||||
足各种标本量的提取任务,减少试剂无谓的损耗。 | ||||
13 | 核酸提取 或纯化试剂 | 48T/盒 | 3000 人份 | 4、洗脱体积为 50 µl-100 µl 5、无酚/氯仿抽提,健康环保 6、重复性强,产量高,核酸回收率>90% 7、不需添加蛋白酶 K、直接接入样本就上机提取 |
8、生产厂家通过 ISO13485 生产体系验证和xx技术企业认证 9、提供厂家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信息 10、必须适配江苏硕世核酸提取仪(供应商需做出相应的承诺或提供配试 | ||||
此机型的相关实验数据) | ||||
▲11、单次提取过程时间≤20 分钟。 | ||||
▲适配硕世核酸提取仪; | ||||
产品名称】核酸提取或纯化试剂 | ||||
【包装规格】型号:qEx-DNA/RNA 病毒(plus) 规格:20T/盒(DT6)1T/条 x20 条:20T/盒(预封装)5T/板 x4 板; | ||||
14 | 核酸提取试 剂盒 | 64T/盒 | 3000 人份 | 32T/盒(预封装)8T/板 x4 板:64T/盒(预封装)16T/板 x4 板 【预期用途】用于核酸的提取、富集、纯化等步骤。其处理后的产物用于 |
临床体外检测使用。【检验原理】利用磁珠吸附原理,通过特制的磁棒吸 | ||||
附、转移和释放磁珠,实现磁珠/核酸的转移,自动完成核酸的提取和纯化 | ||||
▲适配天隆核酸提取仪; | ||||
1.产品名称: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 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法) 2.用途: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聚集性病 | ||||
例、其他需要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断或鉴别诊断者的口咽拭子、鼻 咽 | ||||
拭子和痰液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ORF1ab 和 N 基因。 3.检测方法:实时荧光定量PCR 法。 | ||||
4.▲双靶标检测:ORF1ab 基因、N 基因双靶标设计,配以 RT-PCR 反应体 | ||||
系进行检测。 | ||||
5.检测样本:口咽拭子、鼻咽拭子和痰液。 6.试剂同时获得 NMPA 证书和 CE 证书。 | ||||
15 | 新冠核酸扩 增试剂盒 | 100 人 份/盒 | 12000 人份 | 7.▲扩增时间:79 分钟以内。扩增循环数 40 个。灰区 CT 值 38≤Ct<40。 8.▲质量控制:试剂盒采用人类管家基因 RNaseP 作为内源性内标,相比外 |
源性内标,真正做到对取样过程的监控;采用 UNG 酶-dUTP 反应体系,防 | ||||
止气溶胶污染导致的假阳性。 | ||||
9.▲阳性质控品为体外转录 RNA,和阴性质控品均无需参与提取。 10.▲检测操作:反应液为 1 管预混反应管,无需额外加酶液混合,可以直 | ||||
接分装。 | ||||
11.▲反应体系:总反应体积 25ul,核酸样本 5ul。 12.▲灵敏度(LOD):≤200 copies/mL,中检院灵敏度检测中可检出 S1-S6 | ||||
水平 | ||||
13.▲重复性:检测国家精密性参考品,ORF1ab 基因、N 基因 CV≤0.6%(需 |
有中检院检验报告)。 14.保存温度及有效期:-20±5℃保存,有效期不少于 10 个月。注册证有效 期 5 年。 15.▲包装规格:大包装 100 人份/盒(注册证为主,实际货物和注册证相符)。 | ||||
16 | 50ml 带盖无 RNA 酶离心管 | 个 | 3000 个 | 技术参数 1、单手可操作,易旋管盖,密封性好 2、15/50mL 离心管可承受 15000xg 以上离心力(可连续离心 2 小时) 3、管体刻度线清晰,带有白色书写区域 4、每个包装都有独立的货号批号标识,便于质量追溯 5、无内毒素、无细胞毒性、无DNA,RNA 酶 6、电子束辐照灭菌,SAL=10-6 |
17 | 磁力架(测序)16 孔 | 个 | 1 个 | 磁力架经过优化,可在小(小于 2 mL)样品量中有效地磁性分离所有类型的 (直径范围 1–4.5 µm)。 磁力架采用灵活智能的人机工效学设计,其结合了强磁吸引力,可在标准微量离心管中进行高效分离。 理想工作体积:10–2,000 µL 在带编号的位置中容纳多达 16 支标准 1.5–2 mL 微量离心管良好的样品控制和能见度 可以快速地将顶部的管架从磁力架基座上移出,以用于重悬、涡旋、旋转或手动震荡样品 灵活且符合人机工效学的设计 用于高效分离蛋白和核酸。样品架可以很容易的从磁力架基座上移出,以用于重悬、涡旋、旋转或手动震荡样品。管架中的中心针确保平等涡旋所有试管。也可拆卸管架并用于储存试管。16 个编号的样品位置使该磁力架适合对多个样品进行平行处理。管架每侧有 8 个试管位置,便于扩展实验 方案,可满足 96 孔板反应。 |
18 | 高通量试剂卡盒 | 个 | 5 个 | 1,,适用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高通量测序实验;2,测序原理:边合成边测序;3,测序模式:自动化双端或自动化单端测序;4,测序读长:2*150bp; 5,Reads 数:2500 万条;6、适用机型:illumina 的测序平台适用; Illumina/FC-420-1003 |
19 | 聚乙二醇 8000(分子生物学级) | 500g/瓶 | 2 瓶 | 分子式 MF: H(OCH2CH2)nOH 分子量 MW: 7000-9000 等级 Grade: Bio-PerformanceGrade |
20 | 肠道症候群多重核酸检 测试剂盒 | 50T/盒 | 3 盒 | 1.检测技术:试剂采用一步法多重实时荧光RT-PCR,试剂盒共用同一套反应体系及扩增程序,每管反应体系≤25ul,扩增时间≤70min。 2.检测性能:灵敏度 5*102copies/mL,线性范围:5*102-2*1010 copies/mL,精密度:检测精密度参考品的变异系数<5%。 3.反应程序:50℃ 2min 95℃ 3min 1 循环;(95℃ 5s、55℃ 30s)40 循环。。 3.质量控制:含有 1 管阳性对照,便于结果判定。 4.有效期:12 个月,到货后质保期≥10 个月。 |
21 | 呼吸道症候群多重核酸 检测试剂盒 | 50T/盒 | 3 盒 | |
22 | 脑炎脑膜炎症候群多重核酸检测试 剂盒 | 50T/盒 | 1 盒 | |
23 | 其他发热症候群多重核酸检测试剂 盒 | 50T/盒 | 1 盒 |
24 | 玻片 | 24.5*76 .2mm 双凹片 | 20 盒 | 优质玻璃材质,透光性强,耐久性强 |
25 | 一次性接种针 | 100 支/包 | 5 包 | 聚苯乙烯材质,防污染、EO 灭菌、无酶无热源、独立包装、柔软纤细 |
26 | 瓷珠菌种保存管 | 50 支/盒 | 4 盒 | 产品规格:25 支/盒,50 支/盒 产品组成:1.8mL 冷冻管、天然多孔瓷珠、冷冻保存液产品用途:适用于菌种保存、复苏和运输 |
27 | 半固体琼脂 | 250g/ 瓶 | 6 瓶 | 产品说明:用于动力观察试验、菌种保存及 H 抗原位相变异试验等 (GB 标准、SN 标准 ) |
28 | 营养肉汤 | 250g/ 瓶 | 6 瓶 | 营养肉汤(NB)规格:250G 产品说明:用于一般营养不苛求细菌的培养 (SN、GB 标准 ) |
29 | 碱性蛋白胨水增菌液 | 250g/ 瓶 | 6 瓶 | 碱性蛋白胨水(颗粒剂型)(APW) 规格:250G产品说明:用于霍乱弧菌选择性增菌培养 (SN 标准 ) |
30 | SBG 磺胺增菌液 | 250g/ 瓶 | 6 瓶 | SBG 磺胺增菌液规格:250G 产品说明:用于沙门氏菌选择性增菌培养 |
31 | GN 增菌液 | 250g/ 瓶 | 6 瓶 | GN 增菌液规格:250G 产品说明:用于革兰氏阴性肠杆菌特别是志贺氏菌、变形杆菌的增菌培 养。(GB、SN 标准 ) |
32 | EC 肉汤增菌液 | 250g/ 瓶 | 8 瓶 | EC 肉汤 规格:250G 产品说明:用于粪大肠菌群、大肠杆菌的测定 (FDA BAM、GB、SN 标准 ) |
33 | 麦康凯琼脂 | 250g/ 瓶 | 8 瓶 | 麦康凯琼脂规格:250G 产品说明:用于肠道致病菌的选择性分离、培养 (GB 标准 ) |
34 | SS 琼脂 | 250g/ 瓶 | 8 瓶 | SS 琼脂 规格:250G 产品说明:用于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的选择性分离培养 (GB 标准 ) |
35 | 弧菌显色培养基 | 250g/ 瓶 | 16 瓶 | 弧菌显色培养基(VA)规格:1000ML 产品说明:用于弧菌的选择性分离培养 |
36 | 沙门氏菌显色培养基 | 250g/ 瓶 | 16 瓶 | 沙门氏菌显色培养基(SA)规格:1000ML/37.3G 产品说明:用于沙门氏菌的选择性分离培养 |
37 | O157 显色培养基 | 250g/ 瓶 | 16 瓶 | 大肠杆菌O157 显色培养基规格:1000ML 产品说明:用于大肠杆菌O157 的选择性分离培养 |
38 | 一次性 9CM 平皿 | 9CM (500 个/箱) | 10 箱 | 9CM,透明度高 |
39 | 一次性无菌 采样袋/均质袋 | 10 个/包 | 40 包 | 用于检测微生物采集水样使用 |
40 | 血琼脂平皿 | 10 皿/包/盒 | 10 盒 | 血琼脂平板 规格:10 皿/包 产品说明:用于一般病原菌的分离、培养和溶血性鉴别,以及菌种保存 |
41 | 胰酪胨大豆多粘菌 素肉汤 | 250g/ 瓶 | 1 瓶 | 规格:250G 产品说明:用于蜡样芽孢杆菌的 MPN 值测定 (GB、SN 标 |
42 | 改良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肉汤—万 古霉素 | 250g/ 瓶 | 1 瓶 | 规格:250G 产品说明:用于阪崎肠杆菌的选择性增菌培养 (GB、SN 标准 ) 万古霉素(B) 货号:P-08B 规格:1.0MG/支*5 产品说明:每支添加于 100ML CM1519 中制成 MLST-VM 肉汤 |
43 | 阪崎肠杆菌显色培 养基 | 200g/ 瓶 | 1 瓶 | 阪崎肠杆菌显色培养基(DFI 琼脂)规格:200G/瓶 产品说明:用于阪崎肠杆菌的选择性分离培养 |
44 | 单增李斯 特氏菌增 菌液(LB1、 LB2) | 250g/ 瓶 | 1 瓶 | 李氏菌增菌肉汤(LB1,LB2)规格:250G 产品说明:用于李斯特氏菌的增菌培养 (GB 标准 ) |
45 | 7.5%氯化钠胰酪胨 大豆肉汤 | 250g/ 瓶 | 1 瓶 | 7.5%氯化钠肉汤(颗粒剂型)规格:250 克 产品说明: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增菌培养 (GB 标准 ) |
46 | 含 0.1%脱脂奶粉平 板计数琼 脂(MPC) 培养基 | 250g/ 瓶 | 1 瓶 | 嗜冷菌计数琼脂(乳平板计数琼脂)规格:250G 产品说明:用于乳及乳制品中嗜冷菌菌落总数和需氧芽孢总数的测定 (ISO 标准 )(NY/T 1331-2007) |
47 | PCFA 培养基 | 100g/ 瓶 | 1 瓶 | PCFA 培养基基础规格:100G 产品说明:用于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 种)的分离培养。(GB 标准) |
48 | Baird—Par ker 平板 | 10 皿 *2/包 | 2 包 | BAIRD-PARKER 琼脂 规格:10 皿*2 包 产品说明: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选择性分离培养 (ISO、FDA BAM、 GB、SN 标准 ) |
49 | 副溶血性弧菌血清分型核酸多重实时荧光 PCR检测试剂盒(检测目 标:O3:K6、 O4:K8、 O10:K4) | 25T/盒 | 1 盒 | 细菌类检测检测试剂盒参数 1.检测技术:试剂采用一步法多重实时荧光 RT-PCR,试剂盒共用同一套反应体系及扩增程序,每管反应体系≤25ul,扩增时间 ≤70min。 2.检测性能:灵敏度 5*102copies/mL,线性范围:5*102-2*1010 copies/mL,精密度:检测精密度参考品的变异系数<5%。 3.反应程序:95℃ (30S) 1 循环;(95℃ 5s、60℃ 30s)45 循环。 3.质量控制:含有 1 管阳性对照,便于结果判定。 4.包装及分装:采用预混液技术,反应液 1 管,酶混合液 1 管。 5.有效期:12 个月,到货后质保期≥10 个月。 |
50 | 肺炎链球菌血清分型核酸多重实时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 (检测目 标:1、2、 3、4、5、 6B/6D、 6A/6B、 7F/7A、8、 9V/9A、 9L/9N、 10A、 11A/11D/11 E、12F/44、 14、 15B/15C、 17F、 18C/18F/18 B/18A、 19A、19F、 20、22F、 23F、 33A/33F/37 ) | 25T/盒 | 1 盒 | |
51 | 肺炎克雷伯菌血清分型核酸多重实时荧光 PCR检测试剂 盒(检测目 | 25T/盒 | 2 盒 |
标:血清型 K1、K2、 K5、K20、 K54、K57) | ||||
52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I型抗体血 清液体标 准物质(阴 性) | 0.5ml/ 支 | 46 支 | 产品规格:0.5ml/支、3.0ml/支 适用于 HBsAg、抗 HBs、HBeAg、抗 HBe、抗 HBc、抗 HCV、抗 HIV、HIVP24Ag、抗 TP 检测的室内质量控制、实验室能力验证等。 |
53 | 弯曲菌培 养检测试 剂盒(双孔滤膜法、粪便样本) | 10T/盒 | 1 盒 | 规格:10T/盒,货号:ZC-CAMPY-001参数: 1、试剂盒包括促生长增菌液(4mL*10 支/盒)、Cary-Blair 运送培养基(10 支/盒)、弯曲菌选择性滤膜(20 片/盒),双孔板培养基(10 块/盒,内径 60mm)。 2、双孔板培养基:主要由 Columbia 培养基、Karmali 培养基和无菌脱纤维兔血等组成。促生长增菌液:主要由无菌脱纤维兔血、弯曲菌生长营养物等营养成分组成。 3、基于弯曲菌的滤膜通透性的分离培养方法,利用细菌的形态及理化特征,以特异孔径、特异通透性亲水性的滤膜,替代弯曲菌的选择性培养基。 4、生产企业同时具备 GMP 车间认证和 ISO9001:2015 认证。 |
54 | 弯曲菌培 养检测试 剂盒(双孔滤膜法、食品样本) | 10T/盒 | 1 盒 | 规格:10T/盒,货号:ZC-CAMPY-001参数: 1、试剂盒包括促生长增菌液(4mL*10 支/盒)、BPW 母液(×10) (50mL*10 支/盒,需 10 倍稀释后使用)、弯曲菌选择性滤膜 (20 片/盒),双孔板培养基(10 块/盒,内径 60mm)。 2、双孔板培养基:主要由 Columbia 培养基、Karmali 培养基和无菌脱纤维兔血等组成。促生长增菌液:主要由无菌脱纤维兔血、弯曲菌生长营养物等营养成分组成。 3、基于弯曲菌的滤膜通透性的分离培养方法,利用细菌的形态及理化特征,以特异孔径、特异通透性亲水性的滤膜,替代弯曲菌的选择性培养基。 4、生产企业同时具备 GMP 车间认证和 ISO9001:2015 认证。 |
55 | 弯曲菌生化检测试剂盒 | 20T/盒 | 1 盒 | 规格:7 瓶/盒(20T/盒),货号:ZC-CAMPY-010参数: 1、产品由过氧化氢酶、马尿酸、茚三酮、吲哚乙酸酯纸片、氧化酶试剂组成。20T/盒。 2、可以同时做氧化酶试验、过氧化氢酶试验、水解马尿酸试验、水解吲哚酚试验。 3、与弯曲菌培养检测试剂盒为同一品牌。 4、生产企业同时具备 GMP 车间认证和 ISO9001:2015 认证。 |
56 | 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病原菌荧光 PCR 检测质控标准品 | 每种菌 1 盒 (16支) | 4 盒(4种菌,每种 菌 1 盒,具体菌株名称确定后再发货) | 为保证质控质量,质控标准品的技术参数需满足以下要求: (1)每种病原菌的质控标准品包括灵敏度测试体系和特异性测试体系,其中灵敏度测试体系包括至少 5 支不同浓度的灭活病原菌标准菌株(最低管浓度≦5*102 拷贝/毫升)、至少 5 支不同浓度的病原菌核酸标准品(最低管浓度≦5*102 拷贝/毫升);特异性测试体系包含对应病原菌相近种属或者相近感染部位病原菌核酸物质不少于 5 种(支)。 (2)采用数字 PCR 进行定标,冻干状态,可室温保存和运输。 (3)生产企业通过 ISO1348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有标准菌株均具有来源证书。 结果反馈:标准品考核的信息反馈内容通过国家致病菌识别网信息系统中 的“考核-标准品考核填报”上报相关信息。 冻干型,16 管/盒《5 管培养物,5 管核酸,6 管特异性核酸》 |
57 | 乙型流感病毒 (Victoria、 Yamegata)双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法) | 50T/盒 | 3 盒 | ▲1、生产企业有医疗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 13485 和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试剂盒组成含 PCR 反应体系必需试剂(PCR 反应液、混合酶液)、阴性对照、阳性对照、说明书。 3、单反应体系配方:PCR 反应液 19.5μL,混合酶液 0.5μL,模板 5μL 。 ▲4、反应试剂可提供八联管分装形式,加入模板后离心可以直接上机,有分装保存技术专利证书。 5、具备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试剂内部质控设置,可直接使用,无需参与核酸提取。 ▲6、检测探针:获得相关国家专利证书。 ▲7、试剂上机程序:50℃ 2min,95℃ 3min;95℃ 5sec,55℃ 30sec (采集荧光) 40 循环,不设预循环。 8、筛查试剂精密度:重复检测精密性参考品,检测结果批内和批间变异系数(CV%)<5%。 10、筛查试剂最低检出限(灵敏度):500 copies/mL。 11、-20±5℃以下冷冻保存,稳定性好,有效期 12 个月。 12、开放性机型,适 ABI 系列仪器、Roche 系列仪器等多种荧光 PCR 仪器。 |
58 | 诺如病毒核酸测定 试剂盒(荧光 PCR 法) | 25 人份/盒 | 2 盒 | 1、名称:诺如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荧光 PCR 法) 2、规格:25 人份/盒 3、试剂盒主要组成成份:NV 分型核酸荧光 PCR 检测混合液 480μ微升×1 18μ微升 、RT-PCR 酶 28μ微升×1 1μ微升 、 DEPC-H2O 400μ微升×1、内部对照品 30μ微升×1 1μ微升 、阳性对照品 30μ微升×1 4、循环参数设置:50℃×30min; 95℃×10min; 再按 95℃ ×10sec→55℃×40sec,循环 45 次; 单点荧光检测在 55℃。反应体系为 25μ微升。或者以下循环参数设置: 45℃×10min; 95℃×15min;再按 95℃×15sec→60℃×60sec,循环 45 次;单点荧光检测在 60℃。反应体系为 25μ微升。 |
5、最低检出限:1×103copies/ml。 6、有效期:12 个月。 | ||||
59 | 病毒性腹泻八重核酸检测预分装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1 盒 | 1.用途:札如病毒、腺病毒、星状病毒、诺如病毒 GI 型、诺如病毒 GII 型、A 组轮状病毒、B 组轮状病毒、C 组轮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采用一步法多重实时荧光 RT-PCR,试剂盒共用同一套反应体系及扩增程序,每管反应体系≤25ul,扩增时间≤70min。 2.检测性能:灵敏度 5*102copies/mL,线性范围:5*102-2*1010 copies/mL,精密度:检测精密度参考品的变异系数<5%。 3.反应程序:95℃ (30S) 1 循环;(95℃ 5s、60℃ 30s)45 循环。 3.质量控制:含有 1 管阳性对照,便于结果判定。 4.包装及分装:采用预混液技术,反应液 1 管,酶混合液 1 管。 5.有效期:12 个月,到货后质保期≥10 个月。 |
60 | 轮状病毒 G/P 分型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1 盒 | 1.用途: A 组轮状病毒中 6 种 G 基因型和 3 种 P 基因型检测。试剂采用一步法多重实时荧光 RT-PCR,试剂盒共用同一套反应体系及扩增程序,每管反应体系≤25ul,扩增时间≤70min。 2.检测性能:灵敏度 5*102copies/mL,线性范围:5*102-2*1010 copies/mL,精密度:检测精密度参考品的变异系数<5%。 3.反应程序:95℃ (30S) 1 循环;(95℃ 5s、60℃ 30s)45 循环。 3.质量控制:含有 1 管阳性对照,便于结果判定。 4.包装及分装:采用预混液技术,反应液 1 管,酶混合液 1 管。 5.有效期:12 个月,到货后质保期≥10 个月。 |
61 | 麻疹病毒 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 | 48T/盒 | 5 盒 | 1、样本要求:检测标本为临床患者血清或者血浆; 2、试剂盒主要组份: 预包被抗人 IgM-μ链抗体的微孔板,麻疹病毒抗原酶标记物,麻疹病毒 IgM 抗体阳性对照、麻疹病毒 IgM 抗体阴性对照,显色液 A、显色液 B,浓缩洗涤液(10 倍),样品稀释液(IgM),终止液,密封袋,封板摸,记录纸。 3、产品性能指标: 3.1、灵敏度、特异性:通过 1178 例临床研究,本品与通过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认证的同类进口试剂比较,灵敏度为 97.6%,特异度为 89.0%。 3.2、精密性:批内度变异系数 CV%≤15%(n=10)。 3.3、交叉反应:未发现本品与类风湿因子及以下病原体的 IgM 抗体阳性血清发生交叉反应: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Ⅰ型病毒、单纯疱疹Ⅱ型病毒。 3.4、干扰试验: 3.4.1、与样品接触的抗凝剂(EDTA、柠檬酸钠、肝素钠、草酸钠、双草酸盐)对本品检测结果无显著干扰。 3.4.2、纤维蛋白原对本品检测结果无显著干扰,因此本品可检测人血清或血浆样品。 3.5、有效期:12 个月; 4、试剂盒已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62 | 风疹病毒 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 | 48T/盒 | 5 盒 | 1、样本要求:检测标本为临床患者血清或者血浆; 2、试剂盒主要组份: 预包被抗人 IgM-μ链抗体的微孔板,风疹病毒抗原酶标记物,风 疹病毒 IgM 抗体阳性对照、风疹病毒 IgM 抗体阴性对照、风疹病毒 IgM 抗体临界对照,显色液 A、显色液 B,浓缩洗涤液(10 倍),样品稀释液(IgM),终止液,密封袋,封板摸,记录纸。 3、产品性能指标: 3.1、灵敏度、特异性:通过 1079 例临床研究,本品与通过 CE 认证的同类进口试剂比较,灵敏度为 98.3%,特异度为 98.9%。 3.2、精密性:批内度变异系数 CV%≤15%(n=10)。 3.3、交叉反应:未发现本品与类风湿因子及以下病原体的 IgM 抗体阳性血清发生交叉反应:弓形虫、麻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Ⅰ型病毒、单纯疱疹Ⅱ型病毒。 3.4、干扰试验: 3.4.1、与样品接触的抗凝剂(EDTA、柠檬酸钠、肝素钠、草酸钠、双草酸盐)对本品检测结果无显著干扰。 3.4.2、纤维蛋白原对本品检测结果无显著干扰,因此本品可检测人血清或血浆样品。 3.5、有效期:12 个月; 4、试剂盒已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 证》。 |
63 | 麻疹/风疹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荧光 PCR 法) | 50T/盒 | 3 盒 | 【产品性能指标】 1. 最低检测限:1.0×10 3 copies/mL; 2. 线性检测范围:2×10 3~1×10 8 copies/mL; 3. 麻疹特异性:与 10 5TCID50/ml 的肠道病毒 71 型、柯萨奇病毒 A16 型、腺病毒Ⅰ型、腺病毒Ⅲ型、水痘-带状疱疹病毒、鼻病毒、单纯疱疹病毒、腮腺炎病毒、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病毒、及 10 5CFU/ml 的 肺炎链球菌、肺炎支原体、伤寒沙门氏菌和副伤寒沙门氏菌无交叉反应。 风疹特异性:与其感染部位相同或感染症状相似且常见的其他病原体(肠道病毒、麻疹病毒、EB 病毒、巨细胞病毒)以及人类白细胞的总 RNA 无交叉反应。 4. 精密度:检测精密度参考品的变异系数小于 5%。 |
64 | 饲养瓶(比 色瓶) | 100 个 | 适配上海昕瑞 WGZ-2XJ 浊度计(细菌) |
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20 项的规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1、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序号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1 |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提供所投产品(配件)注册证或整机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根据所投内容提供) | ||
2 | 投标文件的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 | 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设备未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投标总报价及单项设备报价均未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 ||
4 | 本次招标为国产设备招标,其投标设备未提供进口设备 | ||
5 |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6 |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
7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8 |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9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出现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情形;未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10 | 投标文件的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结 论 |
说明:
(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
政府采购政策
注: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折扣,折扣的价格将作为评审价格。
中小企业价格折扣比例及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若所供应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标单位符合小微企业投标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企业类型声明函。
(四)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则不具备符合本项目的中小企业资格。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通过资格审查。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享受中小企业评审优惠。
在前款基础上,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等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折扣,折扣的价格将作为评审价格。
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价格折扣比例及方法:
序号 | 项目 | 折扣比例及方法 |
1 | 节能产品 | 节能产品折扣金额=(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首次报价)×3%×最后报价 |
2 | 环保产品 | 环保产品折扣金额=(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首次报价)×3%×最后报价 |
3 | 证明材料说明 | 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查询结果 |
说明:1.如有多种产品符合此项政策时,折扣价格为每种产品的折扣金额汇总。
2.若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只进行一次价格折扣认定。
3.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产品不进行价格折扣认定。
定标原则
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
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3 采用综合评分法衡量投标文件在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依据得分高低,依次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详见须知前附表规定。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详细评审 | 价格评审 (30 分) | 价格评审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小数点保留两位) |
、
商务部分 (20 分) | 业绩 (0-6 分) | 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供应商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 1 项业 绩得 1 分,满分 6 分。以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计分。 | |
售后服务 (0-7 分) | ①售后服务方案(含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响应处理、培训计划): 方案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4 分; 方案内容比较完整,但不够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得 2 分; 方案不够完整具体或缺乏可操作性,得 0 分。 ②提供详尽完备的履约验收方案(含具体验收流程和措施)得 2 分; ③供应商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场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得 1 分。(有效证明文件为租房证明或合作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满分 7 分。 | ||
培训 (0-5 分) | 供应商提供 1 人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得 1.5 分;提供 2 个人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得 3 分;提供 2 人及以上为期 1 个月及以上的培训得 5 分。 | ||
节能、环保 (0-2 分) | 供应商所投采购一览表 所列货物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须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的节能产品得 1 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 1 分,满分 2 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技术部分 (50 分) | 技术参数响应 (0-30 分)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须对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列出是否响应。对所有技术参数条款,每 1 条负偏离扣 1 分,扣至 0 分为 止。标“▲”每 1 条负偏离扣 2 分,扣至 0 分为止。满分 30 分。(未 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 | |
产品选型 (0-6 分) | 投标产品选型基本合理、应标方案满足招标需求且配置齐全的,得 3分;投标产品选型技术更新,整体更符合招标需求,核心技术成熟经过市场验证加 3 分;满分 6 分。 | ||
仓 储 设 施设 备 及 备品 库 存 ( 6分) | 1 、 仓存库房; 2 、 仓存设备、 仓存具有冷冻冷藏功能 ( 冷冻冷藏功能根据产品需要) ; 3 、备品库存, 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 2 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仓存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 仓存设备购置发票及仓存具有冷冻冷藏功能证明、 备品库存清单等,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应内容不得分。 | ||
配送、质量保 证 及 验收方案 ( 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及安装实施方案进行打分, 内容包括:1 、配送计划;2 、产品质量保证;3 、验收方案等,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6 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 2 分 ,每 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 1 分(缺陷是指: 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 凭空编造、 内容前后不一致、 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 |
区域错误、 内容遗漏、 不符合项目需求等) 每项内容 2 分, 扣完为止。 | |||
辅件 ( 0 -2 分) | 所配备的辅件、附件、零部件的供应情况及耐用性和使用寿命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得 1 分;提供相关承诺函或有效证明文件的加 1 分,满 分 2 分。 |
4、评标原则
4.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
(XX 采购)
销 售 合 同
甲方(买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
乙方(卖方):
合 同 编 号 :
年 月 日
销 售 合 同
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的 设备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 | 合计金额 (元) | 备注 |
1 | ||||||||
2 | ||||||||
总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项目:货物供给、货物包装、运 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金、相关手续费、保修费和保险等的全部费用。乙方应保证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 货款之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
二、制造商及原产地
制造商: 原产地:
三 、系统配置:详见附件
四、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及其数量:乙方应按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及出厂要求配备必须的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
五、交货期、地点、保修期:
a)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内,按甲方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 天内(按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完成安装调试,配合甲方完成验收。
b)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c)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六、售后服务:详见附件,需涵盖以下条款
1、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时起,在保修期间,乙方需提供免费的维修及零配件更换;在甲方发出要求服
务通知的 24 小时内,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到达用户方现场,对设备出现的较大的问题,解决时间不
超过 3 个日历日。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设备使用期内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咨询及技术人员的支持和零配件在设备使用寿命内的供应保证。对甲方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 24 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
3、设备如出现故障,乙方二小时内回应,二十四小时内排除故障,如一天不能解决处理的,应向甲方提供同类型的应急代用设备,如相同的事故出现两次将无偿更换新机或退回甲方货款。
4、如设备维修调试后达不到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要求,甲方有权提出退货,并要求乙方退回货款。
5、保修期外,终身免费维修,定期保养,最优惠提供零配件、易损件和耗材。
6、疆内设有常年维修点或提供常驻维修人员。
7、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依照约定时间到场提供维修(包括零配件更换)保养等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产生的合理费用在合同总金额 10 %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
8、乙方应当按照附件及本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附件与本约定不一致的,以本约定为。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结算时间以财政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每批次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批次货款。直至所有批次货物送货验收完毕,将所有货款支付完毕。
2、以上付款均需乙方在符合付款条件下,先向甲方提交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并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由甲方财务审核通过后,按照甲方财务计划予以支付。
4、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
账户名称:银行账号:
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相应的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状态或信息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提前 7 个工作日使甲方获悉,否则甲方不对乙方迟延收到或未能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
八、包装标准:
1、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航空、海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 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交货地点。
2、 由于乙方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由乙方承担。 3、除双方特殊约定以外,乙方提供的包装物费用包括在本合同总价中。
4、乙方负责将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设备包装物从甲方工作场所中清除出去,不得给甲方工作人员或环境造成影响,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甲方的损失。
5、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九、技术参数:乙方负责提供物品详细的中文版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及电路原理图等一切与该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有关的技术图纸及文字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同时提供该设备彩页资料和公司、产品资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安装调试: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1 周内将所有的安装调试条件、需甲方配合的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
3、乙方应指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甲方的设备维修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确保维修人员能对设备进行日
常维护和一般性故障的查找及故障的排除,确保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操作,且上述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在安装调试期间,因物件发生的事故及造成任何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十一、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他应具有的单证。同时由乙方 提供该套设备的商检证,需计量鉴定的,还需提供初次计量鉴定证书。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其中有关设备名称、制造商、数量等信息须符合投标文件和配置清单。
3、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后,由甲、乙双方负责对货物进行数量、包装及品质的验收。确定与合同规定相符后,乙方工程师须 7 天内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所受的损失。
4、设备正常运行,甲方设备使用科室最终签发相关的安装验收合格报告,并且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质的单位对仪器进行精度校核,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同意授权甲方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5、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若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更换或重新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造成的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计量器具需要进行计量检定、校准的设备,由乙方承担首次技术监督局的检定、校准费用,并提供承诺函。
十二、质量技术标准及损害赔偿:
1、产品质量标准: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同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及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按照高标准执行。
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原产地的原装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按退货处理。
3、乙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维修、调换直至符合甲方要求。否则按乙方构成违约责任处理。
4、设备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更换同类新的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并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被更换货物的保修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因为乙方设备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十三、合同修改、变更、转让及专利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合同条款及服务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变更。并且不得转让其应履
行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四、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时间结束后尽快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全权负责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安装的,按合同总额的 10%承担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退货,乙方应承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并按照本合同总金额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乙方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终止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设备未按投标文件确定的日期进行维修或维修未达到甲方要求,违反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在甲方提出赔偿十日内,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赔偿要求赔偿数额支付。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情况下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按照本合同总金额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赔偿、追索权:
1、本合同中所涉及到的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损害赔偿、违约金等,在质保期内,甲方有权从合同总金额 10%中直接扣除,对不足以抵偿的部分,甲方保留追索权;设备质保期以外,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包括从甲、乙双方所签 署的其他合同乙方的权利中,追偿上述经济损失及违约金。
2、本合同所有条款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均应以人民币的方式支付,双方明确按照第一次购汇当日的银行汇卖价,即购汇凭单上的购汇汇率,作为今后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支付的汇率。
十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合同双方本着诚实、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合同未发生争议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八、其它:
1、 合同所有附件,包括与合同相关的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招投标备案材料、售后服务承诺书、成交通知书、成交方的投标文件、询标中的书面答疑、开标中的书面承诺及合同附件等均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保证提供的资质是真实的,与原件相符。否则,产生的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3、乙方保证合同中提供的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准确无误。否则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甲方法人: (签字) | ||||
甲方代表: (签字) | ||||
台同专用草: | ||||
单位地址: | ||||
单位电话: | ||||
合同签订时间 : | 年 | 月 | 日 | |
乙方: 乙方法人(签字): | ||||
乙方代表(签字): | ||||
合同专用章: | ||||
单位地址: | ||||
单位电话: | ||||
开户行:帐号: | ||||
合同签订时间: | 年 | 月 | 日 |
附件 1:
法人身份证明书
附身份证正反面
附件2:
技术参数
附件3:
基本服务要求承诺函
附件4:
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5:
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 6:
培训计划
附件7:
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日期 (年/月/日)
1.2 投标保证金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二、商务文件 2.1☆投标函
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3 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
2.4 近三年经营业绩表 2.5☆开标一览表 2.6☆投标报价明细表
2.7 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2.8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三、技术文件
3.1 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四、服务文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以下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须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 “三证合一”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未“三证合一”则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
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提供近六月内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6、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招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质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以上内容。
上述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上述文件为供应商必须达到的资格要求,如有任意一条未明确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
说明:此处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
退还保证金说明函
致:(采购代理公司)
我单位已按项目(项目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地址: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行号:
因投标人提供的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信息不准确或错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付或退付出现问题和纠纷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开票信息表格式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如果我单位中标/成交,请贵单位开具服务费发票:
开票类型为 (专票/普票)我单位开票信息为:
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发票接收邮箱:
注:
请贵单位提供最新的开票信息,若因为贵单位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发票开错,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票一经开出,会发至邮箱,请及时查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标项名称)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若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3、中标的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作为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示。
2.1☆投标函
: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姓名) ( 职务、 职称) 为我方代表,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5、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16、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1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3 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
2.3.1、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主管部门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
单位性质 | |||||
投标期间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
职工概况 | 职工总数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年 龄 | 专 业 | ||
单位概况 |
此处后附相关证书等材料。
2.3.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学位 | 职称 | 职务 | |||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 服务时间 | ||||
主要经历 | |||||
日期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务 | 备注 | ||
2.3.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岗位 | 从事该岗位时间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后附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地区 | 项目名称 | 金额 | 日期 |
… | … | … | … |
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
1 | 项目名称 | |
2 | 招标编号 | |
3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
4 | 合同履约期限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注:1、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第二章投标须知条款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6☆投标报价明细表
明细报价表
序号 | 名 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数量(标明单位) | 货物单 价(元) | 货物总价(元) | 生产厂家 | 备 注 |
1 | (所投的全部货物、服务内容) | ||||||
2 | … | ||||||
3 | … | ||||||
6 | 备品备件 | ||||||
7 | 专用工具 | ||||||
8 | 安装调试费 | ||||||
9 | 运杂费 | ||||||
… | |||||||
合计总价(元) |
(此表由各供应商按招标货物内容、顺序编制填写,包括详细的产品配置清单、价格、供货范围、名称、规格、技术参数、主要配件的品牌及供货厂家等。)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须参照第三部分所列明的内容全部报价。改变格式或未按照要求填报,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如供应商所提供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8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3.1 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
项 | 1 | 2 | 3 |
序 号 |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 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1>☆技术明细表(详细描述货物技术指标及性能,包括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编号、包号:
说明:1.供应商必须填写技术明细表。如果此表中所列内容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或者与供应商在技术文件中提供的内容不一致,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技术规格不得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年 月 日
<2>同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彩页、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以及产品检测报告和认定证书等技术资料);
<3>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及编号 | 数量 | 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偏差 | 备注 |
说明:如供应商提交的货物技术规范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年 月 日
1、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供货计划及安排
②货物售后服务承诺:
<1>货物的保修期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
<2>响应时间和技术支持情况;
<3>培训方案及内容;
③应急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