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NQY-ZB-2022-115
招标编号:YNQY-ZB-2022-115
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单一来源协商文件
采 购 人: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代理: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 录
致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受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诚邀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二、招标编号:YNQY-ZB-2022-115
三、采购需求:
3.1 采购内容: 白马雪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地面监测, 9 块植物群落样方乔木、灌木、草本物种鉴定及生物量监测。
3.2 服务范围: 白马雪山国家自然保护区(采购人指定);
3.3 项目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106,000.00 元;
3.4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4.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 联合体:不接受。
五、获取协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协商文件售价
5.1 协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 年 9 月 19日至 2022 年 9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 下同);
5.2 协商文件获取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00 xx 00 x 0000 x;
5.3 协商文件获取方式:获取前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5.4 协商文件售价:600 元。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协商
6.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2年 9 月 26日 14时 00分至 14时 30分,地点为 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
6.2 协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协商地点为 云南谦亚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xxxx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联系人: xxx, 电话: 0000-00000000 0.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x 00 x 0000 x联系方式:1838878709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会
电 话: 18388787097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采购人 |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1.2 | ||
项目名称 | 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 |
招标编号 | YNQY-ZB-2022-115 | |
3.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四章 |
3.2 | 合同履行期限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邀请书》 |
4.2 | 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特定要 求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邀请书》 |
5.2 | 成交服务费 |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取,金额 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支付账号及户名等: 户名: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市区支行 银行账号:0000000000000000 财务电话:0000-00000000 |
7.3 | 协商文件澄清联系方式 | 澄清联系人:吴会电话:00000000000 |
11.1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 60天 |
12.4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文本文档: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电子文档:1 份(此文档包含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的 word 版及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完成后的 PDF 版)。请拷贝在光盘或 U 盘中。 |
13.1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文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相应失效,保留的内容仅为了条款序号保持不变,保持原篇幅的整体性。 交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间前提交至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必须从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户 名: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账号:0000000000000000 财务电话:0000-00000000 | ||
15.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 9 月 26日 14时 30分 |
15.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
15.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EA否 □是 |
16 | 协商时间和地点 | 协商时间:2022年 9 月 26日 14时 30分开始 协商地点: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 标室 |
17.3 | 评审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2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协商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协商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 |
(2)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支付 90%项目经费,提交数据验收付清 10%尾款。 | |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106,000.00 元。 备注:供应商第一次及第二次报价不能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否则,采购人将终止单一来源协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协商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1.2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指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协商的竞标单位即投标人或投标单位
1.4 近三年:指 2019 年至今
1.5 招标人:指本项目的采购人即采购单位、发包人
1.6 中标人:指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且成交的供应商即成交供应商、成交单位、成交人
1.7 招标文件:指本项目的单一来源协商文件
1.8 投标文件:指本项目的响应文件
2.1 财政资金。
3.1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邀请书》。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3 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承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4 成交单位承担本项目前期单一来源审核前专家论证费:1500 元。
协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评审办法
7.1 参加协商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的内容,如发现要求不合理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二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在规定时间内,对协商文件未提出异议,即视为默认协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7.2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7.3 协商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协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协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协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协商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
7.5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协商文件收受人。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协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要求(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8.2 对协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协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第三章给定格式的内容,并装订成册。
9.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9.2 协商函;
9.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4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9.5 报价一览表;
9.6 投标报价组成表;
9.7 项目实施方案;
9.8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9.9 其他资料。
10.1 报价指完成项目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10.2 供应商可就“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0.3 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协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技术数据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成交服务费等所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10.4 通过初步审查后将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10.5 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协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协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10.6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0.7 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8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有关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10.9 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数据、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0.10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协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
11.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1.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协商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2.1 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协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2.2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2.3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协商申请。
12.4 响应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文件的副本。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5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3.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限、担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 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13.3 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4 下列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支付成交服务费的;
(6)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
14.2 供应商应将正、副本文件一起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14.3 响应文件密封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15.1 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2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5.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4 未按要求封装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收取。
1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协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17.1 评审由协商小组负责。协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 评审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承诺响应协商要求、第二次报价合理且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17.3 评审
协商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8.1 协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按无效处理。
(1)对协商文件未作实质响应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0.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21.1 成交人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协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2 合同价款支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1 交货地点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24.1 供应商认为协商文件、协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受理质疑部门: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部;电话:00000000000。
24.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
理 。
24.3 采购人或供应商对成交供应商提出质疑时,被质疑人应配合质疑处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响应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2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5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
理。
24.6 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5.1 成交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1 本协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部分)
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招标编号:YNQY-ZB-2022-115)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 期:
致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贵方代理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招标编号:YNQY-ZB-2022-115)的单一来源协商采购活动,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提交纸质文本文
档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 1 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遵守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
2.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3.提供的产品(服务)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本响应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递交截止时间后 60 日,在
此期间本响应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我方成交,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响应文件保持有效;
6.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我方报价或成交的行为。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
司名义参加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的单一来源协商采购活动。
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部 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次协商总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小写:大写: |
项目名称: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招标编号:YNQY-ZB-2022-115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
格式自拟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自拟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邮 编 | ||||
企业地址 | 电 话 |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企业性质 | |||
职工总数 | 管理人数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备注:附《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邀请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序 号 | 标段 代码 | 是否 进口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1 | 否 | 全国生态环境监测 与评价 | 1 | 项 | 106,000.00 | 106,000.00 |
采购技术服务内容为:9 块植物群落样方乔木、灌木、草本物种鉴定及生物量监测。
白马雪山生态监测的样地设置全面覆盖了 6 个垂直植被带,从海拔 4724 米
的流石滩稀疏植被带到海拔 2401 米的干热河谷灌丛带,2022 年共布设 9 块植物群落样方监测样地(表 1);
表 1 森林群落样方监测点位
监测对象名称 | 点位编号 | 经纬度 | 海拔(m) |
流石滩稀疏植被带 | xxx QZG01 | 北纬 28°23′30″ 东经 99°01′8.0″ | 4726 |
高山灌丛草甸带 | xxx QZG02 | 北纬 28°19′52.53″ 东经 99°01′13.41″ | 3977.9 |
寒温性针叶林带 | xxx QZG03 | 北纬 28°19′53.42″ 东经 99°01′28.36″ | 3985.1 |
寒温性针叶林带 | xxx QZG04 | 北纬 28°20′3.43″ 东经 99°02′41.18″ | 3879 |
温性针阔混交带 | 霞若乡 XR05 | 北纬 27°45′6.07″ 东经 99°11′1.01″ | 3073.7 |
暖性针叶林带 | 霞若乡 XR06 | 北纬 27°57′30.94″ 东经 99°14′7.16″ | 2273.8 |
干热河谷灌丛带 | 奔子栏镇 BZL07 | 北纬 28°15′22.28″ 东经 99°16′51.07″ | 2401 |
寒温性针叶林带 | xxx QZG08 | 北纬 28°21′6″ 东经 99°2′11″ | 4062 |
寒温性针叶林带 | xxx QZG09 | 北纬 28°21′13″ 东经 99°2′29″ | 4310 |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招标编号:YNQY-ZB-2022-115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同书
签订地点:昆明市西山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乙方:
丙方: 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单一来源 采购(采购方式)确定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 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项目名称)的 成交 供应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署《 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项目服务内容及目标
9 块植物群落样方乔木、灌木、草本物种鉴定及生物量监测。
白马雪山生态监测的样地设置全面覆盖了 6 个垂直植被带,从海拔 4724 米
的流石滩稀疏植被带到海拔 2401 米的干热河谷灌丛带,2022 年共布设 9 块植物群落样方监测样地(表 1);
表 1 森林群落样方监测点位
监测对象名称 | 点位编号 | 经纬度 | 海拔(m) |
流石滩稀疏植被带 | xxx QZG01 | 北纬 28°23′30″ 东经 99°01′8.0″ | 4726 |
高山灌丛草甸带 | xxx QZG02 | 北纬 28°19′52.53″ 东经 99°01′13.41″ | 3977.9 |
寒温性针叶林带 | xxx QZG03 | 北纬 28°19′53.42″ 东经 99°01′28.36″ | 3985.1 |
寒温性针叶林带 | xxx QZG04 | 北纬 28°20′3.43″ 东经 99°02′41.18″ | 3879 |
温性针阔混交带 | 霞若乡 XR05 | 北纬 27°45′6.07″ 东经 99°11′1.01″ | 3073.7 |
暖性针叶林带 | 霞若乡 XR06 | 北纬 27°57′30.94″ 东经 99°14′7.16″ | 2273.8 |
干热河谷灌丛带 | 奔子栏镇 BZL07 | 北纬 28°15′22.28″ 东经 99°16′51.07″ | 2401 |
寒温性针叶林带 | xxx QZG08 | 北纬 28°21′6″ 东经 99°2′11″ | 4062 |
寒温性针叶林带 | xxx QZG09 | 北纬 28°21′13″ 东经 99°2′29″ | 4310 |
二、完成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服务要求、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三、本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本项目实施的地点:云南省境内白马雪山国家自然保护区(采购人指定)。
四、合同总价
人民币小写: 。
大写: 。
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五、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
3.甲方应按乙方提交的书面信息、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并提供其他相关协助。
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甲方有权确认各阶段及最终服务是否满足甲方具体需要及该项目是否验收合格。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如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满足甲方需求,有权拒绝接受该服务,也权要求乙方补充、修改、重做,乙方补充、修改、重做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服务已经履行一段时限的,甲方有权就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的分拒绝支付相应服务的合同价款。如造成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接受全部服务,拒绝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提交工作总结,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甲方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严格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和时限等开展工作,甲方提出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工作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同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服务进行验收。
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5. 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工作成果提交后,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任何问题,乙方有义务提供后续服务。
6.按云南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供所需材料。
7.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满足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补充、完善,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照本协议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若因乙方原因使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社会、法律问题,由xx自行承担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甲方因特殊原因垫付相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应核实合同标的、服务期限、合同金额等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一致。提醒甲乙双方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由甲方向丙方提供一份验收记录表或验收报告。
六、验收及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由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相关科室按照行业相关验收程序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定成果符合采购需求即为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
(1)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2)文档齐全,提交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资料。七、合同价款结算
1.合同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一次支付 90%项目经费,提交数据验
收付清 10%尾款。
2.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编: 联系电话: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之前,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直至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发票为止。若乙方开具虚假、不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八、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违约方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违约的,按过错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2.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知识产权
1. 产权归属
(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在征得乙方的同意后,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甲方完成部份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后,可以将研究成果的乙方完成部份单独申报科研成果;联合申报时,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完成单位排序按照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乙方为第二完成单位,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甲乙双方商
定的名单排序方式进行申报;
(2)论文发表:甲方在征得乙方的同意后,可以单独将甲方完成部份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乙方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可以将乙方完成部份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按贡献大小排名”的原则进行;
(3)专利申请:甲方在征得乙方的同意后,单独将甲方完成部份的科研成果申请专利,乙方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可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份单独申请专利;
(4)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立项、起草:甲乙双方联合提出相关产品和测定方法的立项申请,并积极参加起草工作,排名将按照“按贡献大小排名”的原则进行。
2. 成果转让
本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十、保密
1. 本协议一方因本协议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对方任何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信息(包括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科研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均视为保密内容,信息接收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信息接收方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xx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其他事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本条款不因协议的不生效、协议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协议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去约束力。
十一、不可抗力
执行本协议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十二、争端的解决
1. 因合作双方中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致使
本协议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给守约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变更、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通知或者要求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双方一致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
2.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3.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内容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
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十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四、合同生效与份数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骑缝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丙方执 壹 份。
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
(1)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及补遗通知;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
(3)成交通知书;
(4)附件。
十六、附件名称及内容(如有请务必填写)
(以下无正文)
备注: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签订的合同为准,但不能改变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实质性内容。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
地 址: |
邮 编: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电 话: 签订日期: |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
地 址: |
邮 编: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电 话: |
签订日期: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邮 编: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电 话: |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2.1.1 | 资格 评审标准 | 资格条件 |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邀请书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格式 | 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填写。 |
协商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 法人公章;符合协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响应文件正本中报价函为原件。 |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 | 符合协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报价 | 报价未超最高投标限价。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
本次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
2.1.1 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协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协商资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协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协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协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协商小组按协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承诺响应协商要求、第二次报价合理且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3.1.1 协商小组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协商。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协商资格:
(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协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3.2.1 协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进行协商,协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内容、价格、服务等。
3.2.2 协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协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但不
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3.2.3 为有助于对响应判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协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3.2.4 在评审过程中,协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协商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协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5 除根据本章第 3.2.2 项规定作出的变动外,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6 协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协商小组的要求。
3.2.7 协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并对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进行综合评价。
协商小组将按照满足采购要求、最终报价不超最高投标限价且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1)对评审内容和评审办法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2)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3)任何属于供应商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5)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6)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7)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审委员会会统一组织办理;
(8)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评审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
(9)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10)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 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评审、协商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由协商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