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征集项目编号:K1409010002023000006 3、征集项目简介:本次征集采购内容为互联网接入服务。本次采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 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对应工信部《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 版)B14项“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互联网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互联网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x、征集邀请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互联网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xxx x女士
3、联系方式:0350-3033622
4、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互联网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1409010002023000006
3、征集项目简介:本次征集采购内容为互联网接入服务。本次采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对应工信部《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版)B14项“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晋财购[2022]3号),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忻州市2023年互联网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服务有效期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行政区划 |
1 |
忻州市市本级 |
2 |
忻府区 |
3 |
定襄县 |
4 |
五台县 |
5 |
代县 |
6 |
繁峙县 |
7 |
宁武县 |
8 |
静乐县 |
9 |
神池县 |
10 |
五寨县 |
11 |
岢岚县 |
12 |
河曲县 |
13 |
保德县 |
14 |
偏关县 |
15 |
忻州经济开发区 |
16 |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
17 |
原平市 |
18 |
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最高限制单价(元)或最高折扣率(%)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1 |
互联网接入服务 |
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互联网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市县区域联动) 项目 |
网络接入服务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否 |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互联网接入服务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互联网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市县区域联动) 项目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技术保障 |
1 |
服务内容 |
带宽:10M 附带IP地址数量:1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提供1条10M的互联网专线,上行带宽:10M,下行带宽:10M,上下行一致;丢包率:0%,平均延时<10ms;司时满足ipv4和ipv6双协议; 4、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5、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6、出现网络中断的情况第一时间协助进行抢修,全年断网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断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 7、全年网络通畅且稳定时间达到 99.9%; 8、实际可用带宽达到99%以上; 9、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10、需提供人员培训、线路迁移、用户资料维护等相应服务。 备注:IP地址需求的数量超过附带IP地址的数量,超过的IP地址另外收费600元/个/年。 |
|
2 |
服务内容 |
带宽:20M 附带IP地址数量:1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提供1条20M的互联网专线,上行带宽:20M,下行带宽:20M,上下行一致;丢包率:0%,平均延时<10ms;司时满足ipv4和ipv6双协议; 4、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5、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6、出现网络中断的情况第一时间协助进行抢修,全年断网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断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 7、全年网络通畅且稳定时间达到 99.9%; 8、实际可用带宽达到99%以上; 9、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10、需提供人员培训、线路迁移、用户资料维护等相应服务。 备注:IP地址需求的数量超过附带IP地址的数量,超过的IP地址另外收费600元/个/年。 |
|
3 |
服务内容 |
带宽:30M 附带IP地址数量:1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提供1条30M的互联网专线,上行带宽:30M,下行带宽:30M,上下行一致;丢包率:0%,平均延时<10ms;司时满足ipv4和ipv6双协议; 4、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5、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6、出现网络中断的情况第一时间协助进行抢修,全年断网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断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 7、全年网络通畅且稳定时间达到 99.9%; 8、实际可用带宽达到99%以上; 9、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10、需提供人员培训、线路迁移、用户资料维护等相应服务。 备注:IP地址需求的数量超过附带IP地址的数量,超过的IP地址另外收费600元/个/年。 |
|
4 |
服务内容 |
带宽:50M 附带IP地址数量:1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提供1条50M的互联网专线,上行带宽:50M,下行带宽:50M,上下行一致;丢包率:0%,平均延时<10ms;司时满足ipv4和ipv6双协议; 4、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5、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6、出现网络中断的情况第一时间协助进行抢修,全年断网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断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 7、全年网络通畅且稳定时间达到 99.9%; 8、实际可用带宽达到99%以上; 9、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10、需提供人员培训、线路迁移、用户资料维护等相应服务。 备注:IP地址需求的数量超过附带IP地址的数量,超过的IP地址另外收费600元/个/年。 |
|
5 |
服务内容 |
带宽:100M 附带 IP 地址数量:2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提供1条100M的互联网专线,上行带宽:100M,下行带宽:100M,上下行一致;丢包率:0%,平均延时<10ms;司时满足ipv4和ipv6双协议; 4、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5、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6、出现网络中断的情况第一时间协助进行抢修,全年断网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断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 7、全年网络通畅且稳定时间达到 99.9%; 8、实际可用带宽达到99%以上; 9、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10、需提供人员培训、线路迁移、用户资料维护等相应服务。 备注:IP地址需求的数量超过附带IP地址的数量,超过的IP地址另外收费600元/个/年。 |
|
6 |
服务内容 |
带宽:200M 附带 IP 地址数量:4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提供1条200M的互联网专线,上行带宽:200M,下行带宽:200M,上下行一致;丢包率:0%,平均延时<10ms;司时满足ipv4和ipv6双协议; 4、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5、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6、出现网络中断的情况第一时间协助进行抢修,全年断网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断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 7、全年网络通畅且稳定时间达到 99.9%; 8、实际可用带宽达到99%以上; 9、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10、需提供人员培训、线路迁移、用户资料维护等相应服务。 备注:IP地址需求的数量超过附带IP地址的数量,超过的IP地址另外收费600元/个/年。 |
|
7 |
服务内容 |
带宽:300M 附带IP地址数量:8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提供1条300M的互联网专线,上行带宽:300M,下行带宽:300M,上下行一致;丢包率:0%,平均延时<10ms;司时满足ipv4和ipv6双协议; 4、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5、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6、出现网络中断的情况第一时间协助进行抢修,全年断网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断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 7、全年网络通畅且稳定时间达到 99.9%; 8、实际可用带宽达到99%以上; 9、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10、需提供人员培训、线路迁移、用户资料维护等相应服务。 备注:IP地址需求的数量超过附带IP地址的数量,超过的IP地址另外收费600元/个/年。 |
|
8 |
服务内容 |
带宽:500M 附带IP地址数量:16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提供1条500M的互联网专线,上行带宽:500M,下行带宽:500M,上下行一致;丢包率:0%,平均延时<10ms;司时满足ipv4和ipv6双协议; 4、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5、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6、出现网络中断的情况第一时间协助进行抢修,全年断网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断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 7、全年网络通畅且稳定时间达到 99.9%; 8、实际可用带宽达到99%以上; 9、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10、需提供人员培训、线路迁移、用户资料维护等相应服务。 备注:IP地址需求的数量超过附带IP地址的数量,超过的IP地址另外收费600元/个/年。 |
|
9 |
服务内容 |
带宽:1G 附带IP地址数量:32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提供1条1G的互联网专线,上行带宽:1G,下行带宽:1G,上下行一致;丢包率:0%,平均延时<10ms;司时满足ipv4和ipv6双协议; 4、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5、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6、出现网络中断的情况第一时间协助进行抢修,全年断网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断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 7、全年网络通畅且稳定时间达到 99.9%; 8、实际可用带宽达到99%以上; 9、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10、需提供人员培训、线路迁移、用户资料维护等相应服务。 备注:IP地址需求的数量超过附带IP地址的数量,超过的IP地址另外收费600元/个/年。 |
|
10 |
服务内容 |
宽带:200M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4、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5、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
|
11 |
服务内容 |
宽带:300M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4、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5、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
|
12 |
服务内容 |
宽带:500M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4、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5、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
|
13 |
服务内容 |
宽带:1G 单位:(元/年) |
1、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应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3、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不中断业务而平滑过渡升级; 4、出现网络不通畅时需要不中断业务进行故障处理; 5、专属服务团队。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 |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资质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技术人员 |
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 |
5 |
人 |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互联网接入服务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忻州市
2)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3) 支付条件:供应商履行合同后,依据框架协议约定的凭单、订单以及结算方式,与采购人进行费用结算。
4)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违背上述约定,甲方有权:1.向同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2.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甲方如违背上述约定,乙方有权:1.向同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2.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三)涉嫌违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如执行中发生争议,采取如下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
(二)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截止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互联网接入服务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按要求填写《承诺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承诺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按要求填写《承诺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涵盖互联网接入服务且业务覆盖范围含忻州市)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涵盖互联网接入服务且业务覆盖范围含忻州市) |
|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互联网接入服务
(1)、资格审查方法:
对照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逐一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要求内容逐一进行承诺响应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忻州市忻州市市本级忻府区定襄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忻州经济开发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原平市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否
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山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山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400服务电话:0000000000
CA及签章服务:详见征集公告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山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项:1.
征集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须在征集公告中xx与供应商签订书面框架协议。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的,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2. 各县(市、区)采购中心对拟申请入围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报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3.
申请入围供应商需按要求填写征集公告附件中的申请文件内容并进行电子签章。
征集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