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约定(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证件号(适用个人)
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附件“租赁条件书”中所列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租赁房屋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租赁房屋位置示意图”中以阴影予以标注,该阴影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乙方承租的房屋仅限用于行政性质的办公,不得将租赁房屋作别途使用, 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影响甲方日常管理或企业形象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赁适用法规和签约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颁布的租赁房屋租赁管理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费用、保证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1.1 租赁费用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该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租赁费用由租金和综合管理费构成,租赁费用支付方式详见附件“租赁条件书”。乙方租赁费用并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因乙方使用房屋而产生的其它费用(如水、电、车位费等)。
1.2 租赁保证金
1.2.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租赁条件书”约定的金额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甲方在收到租赁保证金后应开具收据给乙方。
1.2.2 租赁期间,如果乙方发生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情形,在甲方发出纠正该行为的书面通知后的15天内,乙方仍不纠正该行为时,则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来抵偿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拖欠房租、形成财产损失等),同时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行为可行使的其他任何权利或补救方法。甲方须在实施抵扣行为后的3日内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及中止乙方经营等措施,直至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届时剩余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如甲方损失超过剩余保证金时,或保证金不足以冲抵违约金时,甲方仍有权追索。如甲方因此终止本合同,则乙方应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1.2.3 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在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且按期腾空、返还租赁房屋,并办理完毕电信、网络、营业执照等相关迁出、变更手续,结清所有相关费用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1.2.4甲方有权但无义务以租赁保证金抵扣乙方应付款项、及/或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作为甲方因乙方而遭受损失之赔偿、及/或根据本合同不予返还。如抵扣相应费用后致使租赁保证金不足前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补足通知后5日内补足至前款数额。乙方对甲方抵扣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的义务。
1.3物业管理费
1.3.1乙方自交付日起按照附件“租赁条件书”约定的标准承担该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已包含租赁房屋所在项目公共区域清洁费、安保费、大楼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费用。
1.3.2 租赁期间,如因国家公布的能源费、最低工资等标准发生上涨,致使物业管理成本增加,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房屋所在项目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发生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1.4其他费用
1.4.1 乙方应自行承担自交付日起与其租赁房屋使用有关的水费、电费、通信网络费及乙方经营期间应缴纳的税费等其他费用(以下合称“其他费用”)。本合同签订时可以预见到的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详见附件“租赁条件书”。本协议签订后,如发生附件“租赁条件书”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则该等费用亦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该等费用直接支付至甲方或收费单位。
1.4.2 如合同约定乙方应直接向收费单位支付相关其他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并复印相关缴费凭据。如因乙方未按时支付导致甲方或租赁房屋所在项目遭受影响的,甲方有权根据受影响程度自行决定是否代乙方进行垫付,乙方对此无异议。
1.4.3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费用、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1.4.4 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租赁费用、租赁保证金(含抵扣后需补足金额)、物业管理费、其他费用、违约金、各类违规行为的罚款及其他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
(1)若该等欠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收取应付未付费用每日0.1%的违约金直至前述欠费及违约金足额到达甲方账户之日止;
(2)若该等欠费应当向非甲方的收费单位支付,且甲方已选择代乙方垫付欠费的,则乙方应自甲方垫付之日起按照垫付金额的每日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垫付金额及违约金足额到达甲方账户之日止;如甲方未选择代乙方垫付欠费的,则乙方应就欠费给甲方及租赁房屋所在项目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支付任一款项达7日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足额支付的,甲方有权对该租赁房屋采取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该租赁房屋进出等强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且停水停电停止服务期间不影响经营期租赁费用的计算(此条可与第(1)、(2)条同时使用)。
第二条 租赁房屋管理
2.1 物业管理 乙方应接受并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南京景枫公共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统一物业管理,遵守附件“用户手册”的规定。
2.2装修管理 乙方须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应服从甲方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南京景枫公共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管理,确保乙方、乙方授权代表人或乙方委托的装修方遵守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附件“租户装修指南”的规定。
6.3 其他管理 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房屋所在项目任何规章制度的权利。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乙方应予以遵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租赁房屋交付和验收
第三条 租赁房屋交还
3.1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应自费将该租赁房屋内所有属于乙方的可移动物品搬离该租赁房屋、清空并清洁租赁房屋,乙方添置的与租赁房屋不可分离的装修、设备、设施以及增建和改建(下称不可移动的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对此不予以任何补偿和/或赔偿。对于燃气、消防等专业设施,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公司拆除。
3.2 如果该租赁房屋交还时之状态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甲方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租赁房屋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发现交还时该租赁房屋有属于甲方的装修、设备和设施损坏或遗失(自然损耗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乙方在返还该租赁房屋之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要求支付搬迁费、返还装修费以及其他支出费用的返还。
3.3合同终止(不论基于任何原因)乙方需要在30日内办理以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工商、税务等所有证照的注销或变更手续。
3.4交还房屋时,双方应签署《交还验收单》,乙方结清各项费用、交还该租赁房屋钥匙等租赁房屋交还手续后,乙方交还该租赁房屋的义务立即完成。
3.5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该租赁房屋但乙方人员已实际撤离该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日后任何时间内自行或选择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进入该租赁房屋,该租赁房屋内遗留的一切物品将被视为垃圾或乙方放弃该等物品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的放弃物,甲方有权将该等物品搬离该租赁房屋或按照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转让、丢弃、作为垃圾处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并将该租赁房屋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施、设备拆除、修复和恢复原状,收回该租赁房屋,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甲方在上述过程中为完成该等恢复原状而发生的公证费、律师费、清理费、保管费、拆除费、修复费及恢复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6乙方逾期交还租赁房屋,每逾期一日,按照过去一年间平均日租赁费用的双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及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租赁房屋或甲方按照本条的规定收回该租赁房屋。逾期返还房屋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或收费单位支付。因乙方逾期交还,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逾期交付租赁房屋违约责任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4.1 甲方解除
x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即行解除。乙方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交还该租赁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保证金合计数额的违约金,乙方预交但尚未实际履行的租赁费用和物业管理费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不予返还;若违约金仍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差额部分,同时乙方不得因其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解除而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装修损失、经营损失、人员遣散费、租赁费用差价损失等;乙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有权直接冲抵前述违约金或损失赔偿差额: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共用、委任、转借他人、调换使用、将业务承包给第三人或特许第三方经营或管理该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或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租赁房屋结构,或损坏租赁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面积的,或进行其他违法违章活动的。
(4)乙方拖延支付租赁费用、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或未依照本合同有关约定补足已扣抵的租赁保证金,连续超过30日(无论是否正式追索)的。
(5)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的,但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且不影响乙方正常履行本合同义务的除外。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租赁房屋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被查封,或三次以上(含三次)遭受工商、税务、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查处、处罚(查处、处罚金额单次超过2万元的)。
(7)若因乙方原因,逾期15日未完成交接手续的。
(8) 若因乙方原因,该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火灾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甲方重大人员或财产损失,或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乙方拒不足额赔偿的。
(9)乙方要求提前解约。
(10)乙方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纠正的。
(11)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况。
4.2 乙方解除
x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甲方时即行解除。乙方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交还该租赁房屋,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以及乙方预付但尚未实际履行的租赁费用和物业管理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保证金合计数额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仍不足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差额部分:
(1)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交付标准、乙方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且逾期交付超过三个月的。
(2)甲方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的。
(3)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况。
(4)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5)除合同约定外,甲方要求提前解约的。
4.3 合同自动终止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租赁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
(2)该租赁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列入拆迁许可范围;
(3)该租赁房屋非因甲、乙任一方的原因而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且无法在合理期限内修复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遭遇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纠纷解决
5.1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房屋所在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所有因诉讼案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公证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用等。
5.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六条 合同效力
6.1 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
6.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内容为本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所作之补充、修正、解释及说明,为本合同双方所确认及同意,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3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如乙方为个人,则为乙方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
6.4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6.5 本合同条款系经双方协商达成,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6.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个人按印):
公民身份证号(个人):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以下内容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的有效附件。
附件三:租赁条件书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内容 |
|
房屋位置 |
【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创】路【68】号 【B2 】栋【X】层【】室 |
|
计租面积 |
【XX】平方米 |
|
租赁期限 |
2年2个月 |
|
经营期:【2022】年【11】月【1】日 至【2030】年【10】月【31】日 |
||
交付日期 |
【2022】年【 】月【 】日。(如遇租赁房屋交付日期调整,按甲方最终通知的交付日期为准) |
|
企业基本信息 |
营业范围(业态)
|
二、租赁费用:
月度租赁费用单价 |
初始租赁单价为【XX】元/平方米/月。自经营期起每两年年租赁费用在上一年年租赁费用基础上递增【X】% |
||
租赁期 |
租金(元) |
综合管理费(元) |
合计(元) |
2022.11.01--2023.01.31 |
|
|
|
2023.02.01--2023.04.30 |
|
|
|
2023.05.01--2023.07.31 |
|
|
|
2023.08.01--2023.10.31 |
|
|
|
2023.11.01--2024.01.31 |
|
|
|
2024.02.01--2024.04.30 |
|
|
|
支付方式:房屋采取先付租赁费用后使用的原则。每【六个月】租赁费用支付一次。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前,乙方付清首期租赁费用;以后各期经营期租赁费用均须提前三十日预付,比如下一次支付时间为【2023】年【 】月【 】日前,以此类推。 |
三、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
支付方式:租赁保证金应于签订合同当日内支付。 |
四、物业管理费:
月度物业管理费单价 |
【10】元/月/㎡ |
租赁期间 |
物业管理费(元) |
2022.11.01--2023.01.31 |
|
2023.02.01--2023.04.30 |
|
2023.05.01--2023.07.31 |
|
2023.08.01--2023.10.31 |
|
支付方式:每【十二个月】支付一次,首期物业管理费乙方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一次性支付,以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均须提前三十日预付。 |
物业管理保证金:
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
序号 |
项 目 |
标 准 |
结算方式 |
收费时间 |
备 注 |
1 |
装修保证金 |
计租面积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5000元;计租面积在100平方米至400平方米: 50 元/㎡*计租面积;计租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含400平方米):20000元。 |
一次性支付 |
装修进场前 |
装修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有违约的,则甲方有权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
2 |
装修水费 |
1元/㎡*计租面积 |
一次性支付 |
装修进场前 |
|
3 |
消防改造放水费 |
500元/次/层 |
一次性支付 |
提交放水申请前 |
喷淋水系统 |
1000元/次/层 |
一次性支付 |
提交放水申请前 |
消火栓水系统 |
||
4 |
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
20元/人 |
一次性支付 |
办理出入证申请前 |
遗失补缴20元 |
5 |
装修制度板工本费 |
500元/张 |
一次性支付 |
装修进场前 |
|
甲方收款账户及乙方开票信息: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
户 名 |
|
开户行 |
|
|
账 号 |
|
|
地 址 |
|
|
电 话 |
|
|
乙方开票信息 |
发票类型 |
|
乙方名称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地 址 |
|
|
电 话 |
|
|
开户行 |
|
|
账 号 |
|
附件四:写字楼房屋租赁位置示意图
B2栋4楼阴影部分
附件五:交接验收单
甲方:【 】
乙方:【 】
现双方根据租赁房屋验收交付等情况确认如下:
兹有甲方于 20 年 月 日将 省 市 街道 路 号 栋 室租赁房屋交给乙方作为经营使用。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乙方确认:甲方交付之租赁房屋,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之相关约定。乙方承诺将根据双方签订之《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和附件之约定进行装修、装潢和设备添置。
3、双方共同确认乙方使用之各表具交房时读数:
电表读数:
4、交房时,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物品情况:
4.1 租赁房屋质量状况:
4.2 附属设施情况:
4.3 室内物品:
4.4 室内公用设施:
5、乙方确认已在甲方的解释说明下全部了解租赁房屋状况,并已进行了实地勘察,确认了租赁房屋的现实状况,同意交接使用。
6、如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最后交付日及以前办理所承租租赁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或已实际进驻、开工装修,或无合理事由拒绝签署交付文件的,则视同甲方已完成交付,届时,本协议书自动生效。
7、本确认书作为甲乙双方交接的依据,签署日即为交接日,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附件六: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证件和其他证件资料
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