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JKZBCG-2019-171
玉田县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HBJKZBCG-2019-171
采购单位:玉田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单位: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 12 月
目 录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玉田县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项目标书编号:HBJKZBCG-2019-171 |
采购人名称:玉田县交通运输局 |
采购人地址:玉田县无终西街 700 号 |
联系人:xxx |
联系方式:0315-616331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 244 号 |
联系人:任硕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818063 |
采购金额:287600.00 元 |
采购数量:1、详见谈判文件,规划公路建设项目 4 项,总长约 71.9 公里,形成公路国土空间资源储备项目库,开展项目建设方案研究,提出路线方案,技术标准和主要互通式立交设置等对国土空间资源占用具有重要影响的控制因素,做好线位、枢纽场站等点位预留,并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编制项目地图,深度达到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采用 1:10000 精度),确保达到有关部门要求。 |
采购用途:玉田县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玉田县。 |
完成时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15 天内提交成果。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3 财务状况良好;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xxx.xxxx.xxx.xx)”网站;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每日 8:30 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点击 “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按要求下载谈判文件。注意:首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xxx.xxxxx.xx),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 2、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其提交的谈判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玉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中国建设银行玉田支行办公楼七楼,地址:xxxxxx xxxxxxxx 000 x(xxxxxxxx西行 360 米路南)】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项目联系人:xxx |
联系方式:0000-0000000 |
传真电话:0000-0000000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备注: |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玉田县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2 | 采购人 | 名称:玉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玉田县无终西街 700 号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0315-6163316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 244 号 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0311-85818063 |
4 | 完成时限 | 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15 天内提交成果。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 |
6 | 谈判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 |
7 | 谈判保证金 |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递交方式分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投标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方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交至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5000.00 元接受谈判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体育南大街支行账 号:000 000 000 000 000 464 893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谈判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内须附:谈判保证金凭证、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8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9 | 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谈判响应文件均应胶装成册,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即可,并在密封袋上加贴封条,封口处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章。封套上应载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 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等字样。 |
10 | 谈判时须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 谈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如有)、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基本开户许可证等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件及资料。 |
11 | 谈判方法及标准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照经评审的谈判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谈判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推荐 3 名候选人。 |
12 | 最高限价 (投标控制价)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小写)287600.00 元 (大写)贰拾捌万柒仟xxx整 投标人谈判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13 | 现场环境对投标人的风险 | 投标人应认真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略现场条件而影响到勘察设计价格的增加的索赔招标人均予以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含各种风险的价格。 |
1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由中标人基本帐户汇到采购人提供的帐户)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 10% |
15 | 其他 | 1.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手持。原件携带不全的交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要求原件一次提交,不接受后补原件。 |
16 | 付款方式 | 提交成果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
1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支付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2%。 |
(一)有关名词解释:
一、总 则
1、“采购人”系指玉田县交通运输局;
2、“谈判供应商” 系指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谈判小组” 系指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谈判组织。
(二) 谈判文件的解释权:
本文件涉及采购程序内容由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及合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合格的供应商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三条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工程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合格的供应商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适用法律
x次谈判及由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五)竞争性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谈判文件构成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标准; 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七)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的谈判供应商,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3 个工作日前将澄清要求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前附表邮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
清要求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答复,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八)谈判文件的修改
1、在谈判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进行下载。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推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和谈判时间。
4、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九)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2、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谈判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3、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技术性能中另有规定外,一律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十)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三部分: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1、价格部分
(1)报价一览表 2、商务部分
(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类似工程业绩清单
(5)企业相关证件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如有);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件及资料等) 3、技术部分
(1)技术方案、服务保证措施
注:除特别说明外,全套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 A4 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谈判响应文件构成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
(十二)谈判报价
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相应表格。
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费用。
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三)谈判保证金
1、谈判供应商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未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3、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4、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期后至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十四)谈判有效期
1、谈判有效期为谈判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谈判保证金不予没收,同意延长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第十三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十五)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详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必须由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有法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3、除供应商对错误之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六)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谈判供应商将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即可,并在密封袋上加贴封条,封口处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章。
2、密封件格式
(1)密封件外层应载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等字样。因标注不清而产生后果的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2)未按第十五款 1-2 项,第十六款第 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十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方式
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谈判会议,谈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原件出席会议。
3、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谈判文件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十八)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
(十九)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五、无效标、废标条款
(二十)无效标条款
1、谈判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或未按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0 条内容规定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原件的(缺项、漏项均做无效标处理);
2、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3、谈判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4、谈判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5、其它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
6、谈判供应商不参加谈判仪式及质询事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谈判供应商未及时参与谈判或质询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二十一)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十二)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谈判程序
(二十三)谈判仪式
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采购人代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活动,参加谈判的代表须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4、谈判时,由采购代理机构核验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并由投标人自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为无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人退出开标会现场。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自检后,由唱标人拆封唱标,唱正本“投标报价一览表”
内容及唱标人认为需要宣读的内容。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十四)谈判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于开标前,在监管部门等现场监督下,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代表组成,为三人以上单数。谈判小组将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独立完成评标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推选成交候选人。
(二十五)谈判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谈判供应商。
(二十六)谈判程序
谈判按谈判响应文件资格后审、符合性与响应性评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的顺序进行。
1、谈判小组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后审,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
1.1 谈判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详见附表 1),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资格。
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如有下列错误,投标人必须按以下原则确认: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详见附表 2),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对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所谓重大偏离是指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述质量、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谈判小组判断“谈判响应文件”的符合性,仅基于“谈判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
据。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3、澄清有关问题:
对竞争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签字)要求谈判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报价最低(谈判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谈判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谈判过程中允许二次报价。谈判结束后确定的最终报价将不得变动。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按谈判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3 名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会可以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二十七)谈判过程保密
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谈判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谈判供应商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2、谈判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3、在谈判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工作人员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联络。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
(二十八)成交人
1、根据谈判小组对各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以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格(谈判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侯选人。
2、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 3 名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3、采购人若发现成交人在谈判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挂靠资质,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予以处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确定下一个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二十九)成交通知书
1、成交结果在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公示 3 日,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2、成交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注:中标人接中标通知后,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被正式授予中标。
(三十)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30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质疑与投诉
(三十二)质疑与投诉
1、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
九、落实的相关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投标总价 2%的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证明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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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审查条款
序 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是否合格及 相关情况 |
1 | 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 | 旧版提交原件;新版 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原件 | |
2 | 具有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 有效 | 旧版提交原件;新版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或原件 | |
3 | 谈判保证金 | 按要求缴纳 | 原件(或打印件加盖 公章) | |
4 | 基本开户许可证 | 有效,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 章 |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及身份证 | 有效,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原件 | |
结论 | 合格/不合格 |
备注:
1.在资格审查中,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投标企业只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该复印件须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识别,如果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能扫描识别,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投标人应对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资格审查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与参加资格后审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附表 2
符合性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定标准 | 谈判供应商名称 | ||
1 | 谈判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 | 谈判竞争文件签字盖章 | 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xx | |||
3 | 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内容完整 | |||
4 | 谈判报价 | 未超出最高限价 | |||
5 | 完成时限 |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 |||
6 | 质量标准 |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 |||
7 | 谈判有效期 |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 |||
8 | 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及谈判文件要求 | ||||
结 论 | 合格/不合格 |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合同签定地点:
以公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评审结果和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对规划公路建设项目 4 项,总长约 71.9 公里,形成公路国土空间资源储备项目库,开展项目建设方案研究,提出路线方案,技术标准和主要互通式立交设置等对国土空间资源占用具有重要影响的控制因素,做好线位、枢纽场站等点位预留,并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编制项目地图,深度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采用 1:10000 精度),确保达到有关部门要求。
第二条 项目完成时间
完成时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15 天内提交成果。第三条 合同金额
x合同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 )。第四条 服务质量标准
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第五条 验收
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实施,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关的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合同款。 2、乙方
(1)依据采购人的指定的区域范围按要求开展工作。
(3)乙方对成果的真实性、科学性、经济性等负责。
(4)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质量,按合同约定期限完工。
(5)乙方负责项目外业工作的安全,要加强安全保障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付款方式:提交成果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项目时,每逾 1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的滞纳金,滞纳金以现金方式提供,逾期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项目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合同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 3‰的滞纳金,滞纳金以现金方式提供。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九条 保密条款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x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三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第四章 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一、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玉田县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项目内容:规划公路建设项目 4 项,总长约 71.9 公里,形成公路国土空间资源储备项目库,开展项目建设方案研究,提出路线方案,技术标准和主要互通式立交设置等对国土空间资源占用具有重要影响的控制因素,做好线位、枢纽场站等点位预留,并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编制项目地图,深度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采用 1:10000 精度),确保达到有关部门要求;
3.项目实施区域:采购人指定
4.编制要求: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集、专题研究成果和基础资料汇编。
5.完成时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15 天内提交成果。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采 购 人:
谈判供应商: (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谈判响应文件应包含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第一部分、价格部分一、报价一览表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一、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类似工程业绩清单
五、主要项目成员组成情况
六、谈判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证明;基本开户许可证;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件及资料等)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技术方案、服务保证措施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谈判总价 | ¥: (小写) 人民币(大写): |
完成时限 | |
服务质量标准 | |
备 注 |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承诺函
(采购人) :
经研究,我们决定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方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二、如果我们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人;
三、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贵方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利;
四、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五、我们同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遵守贵方有关谈判的各项规定:六、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60 天。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单位开户行(全称):
基本户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 工程谈判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类似项目业绩清单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开始日期 | 完成 日期 | 中标价 | 服务 质量 | 备注 |
注:后附填报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主要项目成员组成情况
姓名 | 职称 | 从事工作 年限 | 专业方 向 | 曾经或现在 的工作岗位 | 是否从事过类 似项目工作 | |
项目负责 人 | ||||||
项目组成人员 | ||||||
注:须附人员证书包括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如有)、身份证等复印件。
技术方案、服务保证措施
编制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契合度、专业性、针对性;
项目的实施计划、项目实施人员的时间安排,供应商投入的人员应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质量控制保证措施、重点和方法;
编制方案应有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保证编制成果的契合度、针对性及指导意义的措施。
投标方案及项目进度计划;报告书审批流程;
项目分项详细实施时间计划(含审批);质量保证措施;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服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服务范围、服务措施等内容
谈判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如有)
3.保证金缴纳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4.信用公示页
5.其它相关资料
附件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承 诺 书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现xxxx如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单位承诺:没有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间。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附件 2:
二次谈判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谈判人名称 | |
二次谈判报价 | 大写: 小写: |
质量标准 | |
完成时限 | |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日 期: |
1. 此表须提前加盖单位公章(无需胶装在响应文件,但属于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在开标现场手持,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评审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递交评审小组。
2. 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附件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注:
1)小型、微型企业以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为准,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本声明函非必须提供项,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