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LXCG2021090 号)
利辛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 LXCG2021090 号)
询价文件
采购人: 利辛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9 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询价采购函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利辛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XCG2021090号
2.项目名称: 利辛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
3.采购方式: 询价
4.预算金额: 人民币:44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440000元
6.采购需求: 利辛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数量2台。 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8.本项目 否 接收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⑵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⑶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
⑷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每天上午 0点 至 12点 ,下午 12点 至 0点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询价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询价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谈判时间): 2021 年 8 月 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 点: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询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 利辛政通路与前进路交叉口利辛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一 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备注: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或纸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
银行帐号:
或者:
开户名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城建支行
银行帐号:
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芍花路支行
银行帐号:
(再次提醒:请投标人任选一家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其他要求:
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处备注“BZCG2020 号保证金”,否则,责任自负。
谈判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保证金对应关系的,保证金无效;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视为无效。
纸质银行保函递交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须将纸质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2.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纸质银行保函,纸质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纸质银行保函内容将与中标结果同时公示,如查实提供虚假纸质银行保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亳公管〔2020〕2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将纸质投标保函的原件递交至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县区项目由各县区自行约定),如不提供,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备注:谈判保证金收款银行账号与招标项目标包唯一对应,如供应商进行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的,谈判保证金均须按标包汇入该标包指定的银行账号。)
(二)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xxx.xxxxx.xxx.xx)、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0.XX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000000000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参与,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五)对采购活动有异议或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方式:xxx 0558-8780218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张芸西 xxx 0558-8863610 19956736106
4.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询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询价,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成功下载询价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即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参与并下载询价文件。因未及时下载询价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询价参与表为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利辛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利辛县淝河大道
联系方式: 孙主任 0558-8780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利辛县城投集团五楼
联系方式: 0558-8863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x xxx
电 话: 0558-8863610 19956736106
2021 年 7 月 29 日
第二章 询价采购函
项目询价采购函
(项目编号: LXCG2021090 号)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以询价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现将询价须知说明如下: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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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方式 |
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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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询价公告。 地址:详见询价公告。 联系人:详见询价公告。 电话:详见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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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 |
名称:详见询价公告。 地址:详见询价公告。 联系人:详见询价公告。 电话:详见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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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名称 |
详见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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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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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货(供货) 时间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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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交货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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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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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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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3 日 10:00 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对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供应商无权再因为询价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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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2021 年 8 月 3 日,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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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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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的时间 |
询价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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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询价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修改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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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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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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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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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 |
投标保证金(包括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1.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报价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2.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须补齐),履约期满后退还至其汇出账户。 4.如有质疑、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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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报价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供应商须上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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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报价文件的递交要求 |
具体详见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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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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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供应商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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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开标程序 |
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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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询价小组的组建 |
询价小组构成:3人以上单数(含3人)。 询价小组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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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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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成交结果公告 媒介 |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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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履约保证金的 缴纳和退还 |
履约保证金缴纳: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 。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额,补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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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知识产权 |
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报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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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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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各供应商需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询价文件、补充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业务申报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报价文件; 3.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 4.开标后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6.供应商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②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鉴于中国人民银行现已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在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中,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均予以认可。 9、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和合价中不得单列。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内。 10、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递交三份纸质投标文件。 11、政府采购投标风险提示:各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本次招标任务的各项费用,在保证提供合格服务和合理利润基础上谨慎报价,中标后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服务。否则,采购人将解除合同,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 12、招标文件中关于“见证方”的内容删除。 13、投标文件中不影响实质性供货质量或服务的格式问题,属于细微偏差,不作为废标依据,招标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时,以此为准。 14、投标文件中评审评分项索引表不作评审要求。 15、招标文件评审表格中“报价文件制作机器码”及“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评审时不作为评审因素。 16、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抬头“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时自行修改为“利辛县人民医院”,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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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报价文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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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招标投标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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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自评审委员会发出询标通知起,原则上15分钟内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一、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条款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投标文件,超过 60 分钟 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四、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修改为: (二)开标程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 4、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允许导入电子光盘或优盘中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电子光盘或优盘,且电子光盘或优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长解密时间,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的要求。 六、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招标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 七、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 15 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八、取消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 九、投标人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查看评审结果。 十、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 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十一、本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特此说明。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变动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公告为准。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以上内容不一致的,按以上内容为准。) |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参与,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参与,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现场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000000000 )。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报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报价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报价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询价文件 投标人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询价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报价文件。 三、制作报价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报价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报价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000000000。 (二)制作电子报价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报价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询价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报价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报价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报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五、投标 (一)电子报价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报价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供应商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的报价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报价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报价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 4.供应商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完成;对特殊情况,由采购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间。(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 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评审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报价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报价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报价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报价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报价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询价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标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证件)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4 |
供应商信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
5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
||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投标授权委托书)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3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格式附后)(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格式附后) |
4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询价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 |
5 |
报价文件制作 机器码 |
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供应商,针对报价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 |
6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7 |
报价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8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 |
9 |
投标函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10 |
承诺书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11 |
报价文件的规格响应 |
报价文件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审查《规格响应表(格式)》) |
12 |
报价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报价、交货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
注:
1、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装入电子报价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详见投标询价须知第18条。
(三)评审办法。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2.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评审
3.1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报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按照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五)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询价小组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和询价记录以及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询价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询价小组的授标建议。
(六) 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4.1.1询价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
4.1.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询价小组应当封存全部报价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询价小组继续评审。
4.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询价小组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询价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审谈判的询价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4.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询价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5.无效投标的情形
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6)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7)电子报价文件中相关文件的扫描件与投标时提供的原件(如要求)不一致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询价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报价文件评审且不符合询价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供应商名称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的;
(12)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报价文件应与询价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报价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询价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
6.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附则: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得证据。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利辛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数量2台。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
(一)车辆参数及配置
序号 |
车辆技术参数 |
|
|
★整车必须是原装车身,非切割加高顶(保障车身稳定性、安全性) |
|
1 |
★车体尺寸mm: |
总长4900~5342,总宽2000~2050,总高2100~2450 |
2 |
轴距 mm: |
<3400 |
3 |
总质量 kg: |
3500~3600 |
4 |
悬挂系统 |
前悬麦弗逊独立悬挂,后悬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挂 |
5 |
燃油种类: |
柴油 |
6 |
油箱容积L: |
≥80 |
7 |
★发动机工作方式: |
直列、四缸、增压中冷、高压共轨 |
8 |
★排气量 ml: |
1900-2000 |
9 |
额定功率 kw: |
≥90 |
10 |
★排放标准: |
国Ⅵ |
11 |
驱动方式 |
前置前驱 |
12 |
变速器: |
5速手动档 |
13 |
最高时速 km/h: |
140~160 |
14 |
轮胎规格 |
215/75R16LT铝合金轮毂 |
15 |
制动系统 |
前盘后盘 |
16 |
额定载客(人) |
7 |
17 |
最大扭矩Nm |
≥305 |
18 |
ABS+EBD |
|
19 |
普通倒车镜、倒车影像、倒车雷达、车载导航 |
|
20 |
★中门右侧玻璃带推拉窗(附实物图片) |
|
21 |
前排电动门窗 |
|
22 |
主驾驶座安全气囊 |
|
23 |
遥控钥匙 |
|
24 |
黑色保险杆 |
|
25 |
备胎、随车工具 |
|
26 |
高位刹车灯 |
(二)医疗舱内外配置
序号 |
描 述 |
数量 |
车身涂装 |
||
1 |
车身白色,救护标识、字样根据客户要求喷涂或者粘贴 |
1 |
2 |
医疗舱窗户贴2/3不透光白膜 |
1 |
警报、照明系统 |
||
3 |
≥100W警报器 |
1 |
4 |
★车顶前部LED蓝色爆闪警灯,开标时提供警灯合格证 |
1 |
5 |
医疗舱内顶LED方形照明灯 |
2 |
中央电源分配系统 (由主电瓶、智能充电控制装置、带充电功能正弦波逆变器、电控箱、线束、控制面板构成) |
||
6 |
★安装使用≥800W智能纯正弦波逆变电源,可供精密医疗设备使用,并能形成不间断供电,保护功能:过压关断、欠压关断、欠压恢复、低压显示、过温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 |
1 |
7 |
★高能免维护蓄电池90AH,附加蓄电池和启动蓄电池在车辆启动时自动连接,在车辆停驶时自动断开 |
1 |
8 |
220V电源插座2个和12V电源插座1个 |
1 |
9 |
★整车电路改装使用镀锡阻燃环保线束,要求线束在离开火焰后6~15秒内即可熄灭,中标供应商交货时需提供镀锡线束的阻燃检测报告 |
1 |
医疗舱配置 |
||
10 |
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分隔墙,带可推拉玻璃窗 |
1 |
11 |
紫外光灭菌灯,具备定时延时开启功能 |
1 |
12 |
★医疗舱原车自带独立冷暖系统,冷暖独立控制,根据需要合理调控医疗舱内温度 |
1 |
13 |
医疗舱顶部输液挂钩 |
2 |
14 |
医疗舱左前器械柜 |
1 |
15 |
医疗舱左后柜式座椅(配1套两点式安全带) |
1 |
16 |
医疗舱右侧单人座椅(配安全带) |
2 |
17 |
10升氧气瓶(含氧气快速接口) |
1 |
18 |
折叠担架 |
1 |
19 |
★医疗舱地板下层采用具有抗弯曲、耐浸渍、耐冲击、阻燃性质的竹胶地板,中标供应商交货时需提供国家权威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抗弯曲、耐浸渍、耐冲击、阻燃性质检验(测)报告 |
1 |
20 |
★医疗舱地板中间层采用耐磨、阻燃性质地板革,甲醛含量不超过0.01mg/kg,中标供应商交货时需提供国家权威检验(测)机构出具的耐磨、阻燃及甲醛含量检测报告 |
1 |
21 |
医疗舱地板上层采用花纹铝板 |
1 |
22 |
1KG灭火器,干粉式 |
1 |
23 |
时钟 |
1 |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清单中所列品牌(如有)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无效。
2.如中标人不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供货时提供与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签定的合同和发票。如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4.
5.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除评标办法中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评审明确要求的外,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6.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7.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8.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8.其他:/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交货期(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采购人验收,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
2 |
交货地点:利辛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条件: 甲方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质保期三年或者10万公里(如厂家质保期或承诺质保期高于三年,以最高质保期为准); |
4 |
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 |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格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6)“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8)“天”指日历天数。
2.来源地
2.1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2.2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乙方的国籍。
3.技术规格
3.1 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报价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4.专利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包装要求
5.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6 .包装标志
6.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a) 合同号: ;
(b) 收货单位: ;
(c) 出厂或装箱日期: ;
(d) 目的地: ;
(e)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
(f) 毛重/净重: kg;
(g)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cm计): 。
6.2 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在2号(t)或2吨(t)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7.运输及到货地点
7.1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到项目现场,并承担运输和装卸费。
8.付款
8.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8.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 发票;
2. 装箱单;
3.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4. 验收证书;
8.3 甲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9.伴随服务
9.1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五十六(56)天内寄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2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具体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9.3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前附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1 .检验
11.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可向质监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11.3 甲方可自行组织验收,也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质量检验合格证、竣工图纸)及包装等。
12 .索赔
12.1 甲方有权根据质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2 在合同第10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3 .乙方履约延误
1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 .误期赔偿
14.1 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5 .不可抗力
15.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3条、14条和19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5.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5.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 .税费及保险
16.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货物运抵项目现场之前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17 .履约保证金
17.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8 .争端的解决
18.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8.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8.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 .违约终止合同
19.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20.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1.转让和分包
21.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2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适用法律
22.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4.主导语言
24.1 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份),乙方、见证方、公管局、财政局各执1份。
25.合同修改
25.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三、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询价文件及附属资料;
(3)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和补充承诺;
(4)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和交货地点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份),乙方、见证方、公管局、财政局各执1份。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违约与处罚:
①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每拖延1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误工期的理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服务,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④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⑤乙方工期延误超过 天,视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⑥ 系统经 次验收仍不合格,或者乙方未能交货\服务,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⑦以上违约金最高数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9.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公章) 乙方(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
(项目编号: LXCG2021090 号)
报价文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评审索引表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资格性检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营业执照 |
电子签章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3 |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4 |
联合体协议书 |
电子签章 |
|
符合性检查 |
|||
5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电子签章 |
|
6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投标授权委托书) |
电子签章 |
|
7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电子签章 |
|
8 |
其他资格要求 |
电子签章 |
|
9 |
投标报价 |
电子签章 |
|
10 |
投标函 |
电子签章 |
|
11 |
承诺书 |
电子签章 |
|
12 |
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 |
电子签章 |
|
13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电子签章 |
|
比较评审 |
|||
14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电子签章 |
|
15 |
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
电子签章 |
|
16 |
投标人关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 |
电子签章 |
|
1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8 |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
电子签章 |
|
19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20 |
其他 |
电子签章 |
|
一、投标函(格式)
利辛县人民医院 :
1.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询价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询价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询价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第X标包)
投标报价 或费率(%)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或 %
交货期(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备注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标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 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品牌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交货(供货)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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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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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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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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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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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四、规格响应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文件要求部分 |
报价文件响应部分 |
响应情况 |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数量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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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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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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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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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本表填写时,应据实填写。
2.如果不提供规格响应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五、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关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
如:产品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长短及服务、保修期满后的服务等。供应商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产品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7.承诺书(格式附后)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9.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格式1: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格式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利辛县人民医院: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价值 |
数量 |
产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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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手机号 |
证件 |
|
名称 |
号码 |
|||||
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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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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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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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列出的人员,需附其资格证书的扫描件;2.提供上述人员在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之前3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3.关于项目人员职称:招标文件如对相关人员职称有要求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4: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5(2):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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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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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1(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格式6:
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存款账户:
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均予以认可。
2.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
备注:缴纳保证金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格式7: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8:
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XXX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制造商)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和《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十一、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