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一、项目概况
兴文县是四川省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是省扩权强县试点县、革命老区县、省乌蒙山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辖 12 个乡(镇),其中 4 个苗族乡 160 个村(社区)民委员会,总人口
48.8144 万人,农村人口 35.4008 万人,少数民族 5.1 万人,截止 2019 年底,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 2736 元以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为 0%。
根据《关于审议<2022 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的请示》(兴乡振〔2022〕3 号),经兴文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 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兴文县乡村振兴局拟对 2022 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脱贫村主导产业组织农业产业技能培训进行采购。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点
兴文县 12 个乡镇 18 个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 44 个脱贫村。 (二)实施依据
根据《四川省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办法》(川财农〔2005〕208 号)、《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06〕2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扶贫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开发办〔2006〕107 号)、《四川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川财农〔2009〕328 号)文件,以及《宜宾市劳务培训工程操作规程(暂行)》
(宜扶贫办〔2006〕34 号)和《关于兴文县扶贫资金管理县级财政报帐制的实施办法》(兴财
〔2006〕9 号)以及四川省财政厅等 7 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 号)等文件。
(三)指导思想
以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脱贫村劳动力农业产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以及掌握一门转移就业技能,实现脱贫劳动力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和转移就业,实现稳定增加收入为目的,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注重培训实效。
(四)培训任务
每班培训任务按照不超过 50 人一班报培训教学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培训。通过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脱贫村劳动力必要的农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发展产业和实现转移就业,最终实现培训一人,致富一家的巩固脱贫成果目标。
(五)培训对象
兴文县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劳动力,优先培训脱贫劳动力、监测户中的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年龄在 16 至 60 岁,有一定文化基础、农村户口。其中脱
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培训比例不低于 40%。 (六)培训内容
1.农业产业技能性培训内容:围绕兴文县“3+4”产业,根据本村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对从业人员从事主导产业发展的基本技能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以农业技能性培训为主,实行定向培训。
2.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内容:短期内能够取得执业资格的一门专业类技术,如: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电工、家政类等。
3.引导性培训内容: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维权知识、社会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寻找就业岗位、普通话、礼仪礼节、务工常识等内容。
4.供应商向学员发放的交通生活费不能少于 300 元/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七)培训时间
每人培训时间不低于 5 日。 (八)培训方式
1.由兴文县乡村振兴局和兴文县财政局根据培训计划与供应商签定委托《培训协议》,供应商按《培训协议》采取分期集中办班培训为主的方式开展就业培训。
2.培训分期进行,第一期培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第二期培训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必须要经兴文县乡村振兴局和兴文县财政局批准同意后才可开班。
3.培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九)培训人数
总人数不低于 800 人次。三、履约能力要求
1.培训方案[包含①培训教学方案(专业教学大纲及课时安排);②培训重难点分析;③培训对象需求分析及培训目标;④培训组织服务方案;⑤疫情防控方案等内容]。
2.项目管理方案(包含①组织服务管理制度;②教学管理制度;③教师管理制度;④学员管理制度;⑤设备管理制度;⑥学籍管理制度;⑦资产管理制度;⑧财务管理制度;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3.后续服务方案[包含①培训过程中对学员进行跟踪服务需求问卷调查,并根据学员实际调整相应方案;②培训后成效跟踪(服务指导时间不少 1 个月),培训后回访计划及回访等内容]。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上报同
级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③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响应文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四、★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和地点
1.履约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工作内容。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 60%的价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 40%的价款。
注:①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②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釆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按照要求将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约定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采购人无故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的,应当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③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险
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四)知识产权
1.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标的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进行处理。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其他要求
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截止合同签订之日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含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订合同的授权代表),以及授权代表在职和社保证明,未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
2.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3. 供应商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履约验收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
5.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
注意:1.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
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x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一 | 报价 10% | 10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100; 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 价和最低报价。 | 共同评分因素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包括:①培训教学方案(专业教学大纲及课时安排);②培训重难点分析;③培训对象需求分析及培训目标;④培训组织服务方案;⑤疫情防控方案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 ||||
二 | 培训方案 25% | 25 分 | 供应商针对上述五个方面内容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 应,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完整全面、与项目技术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5 分,若该方面内容每出现一处 存在不足的则在 5 分的基础上扣 2.5 分,直至此方面分值扣完(不足是指:①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②阐述存在逻辑错误;③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④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采购 目的不能实现的则该方面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25 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三 | 项目管理方案 20% | 20 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内容包括:①组织服务管理制度;②教学管理制度;③教师管理制度;④学员管理制度;⑤设备管理制度;⑥学籍管理制度;⑦资产管理制度;⑧财务管理制度;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供应商针对上述十个方面内容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 应,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完整全面、与项目技术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 分,若该方面内容每出现一处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存在不足的则在 2 分的基础上扣 1 分,直至此方面分值扣完(不足是指:①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②阐述存在逻辑错误;③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④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采购目的不能实现的则该方面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20 分。 | ||||
四 | 后续服务方案 16% | 16 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培训过程中对学员进行跟踪服务需求问卷调查,并根据学员实际调整相应方案;②培训后成效跟踪(服务指导时间不少 1 个月),培训后回访计划及回访等两个方面的内容。 供应商针对上述两个方面内容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 应,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完整全面、与项目技术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8 分,若该方面内容每出现一处 存在不足的则在 8 分的基础上扣 4 分,直至此方面分值扣完(不足是指:①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②阐述存在逻辑错误;③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④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采购目 的不能实现的则该方面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6 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五 | 人员配置 20% | 20 分 |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团队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农艺师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每提供 1 人得 2 分, 最多得 10 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团队人员中每具有一名畜牧师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每提供 1 人得 5 分, 最多得 10 分。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六 | 履约经验 9% | 9 分 | 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 最多得 9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 共同评分因素 |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③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参与磋商,在评审标准中不作体现。 |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