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校外實習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以下簡稱乙方)
基於共同推動本校在學學生實務學習之共識,雙方協議訂定下列事項,共同遵循。一、實習合作職掌:
(一) 甲方管理部門負責工作聯繫、單位分配、報到、訓練,及輔導學生實習。
(二) 乙方承辦學生實習業務之相關行政工作,並由實習學生所屬學系選派實習指導老師前往實習機構(單位)訪視、指導與評量。
二、合約期限(實習期間)及實習時數:
🞎第一學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實習總計□□小時。
🞎第二學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實習總計□□小時。
三、實習生資料:
(一) 學制/年級:大學/四年制 。
(二) 系所:傳播學系
(三) 實習課程名稱/學分數:見習/2 學分、實習/6 學分
(四) 實習總人數:□□人(姓名: □□□□、、、)
四、專業實務實習工作項目:
(一) 工作項目安排得以讓實習學生運用其所學。
(二) 甲方應於實習前,告知乙方實習學生工作場所安全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工作項目安排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為原則。
(三) 甲方應於實習前,要求學生在實習期間遵守實習機構規定,並注意工作態度與紀律。
五、實習報到:
(一) 乙方於實習前一週將實習生名單及報到資料寄達甲方。
(二) 甲方於學生報到時,應給予職前訓練,並派專人指導。
六、實習津貼(由甲方填寫):
□ 提供,新台幣 元/時(月) □ 不提供
七、交通(由甲方填寫):
□ 提供 □ 不提供
八、保險(由甲方填寫):
□ 提供 □ 不提供
九、實習生輔導
(一) 實習期間每位學生均由甲方實習單位主管或指派相關人員擔任指導教師,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及進行技能指導工作。
(二) 實習期間乙方依實際狀況需要安排實習指導教師赴甲方訪視實習生,負責實習輔導、溝通、聯繫工作。
(三) 實習期間實習生須參加各系或校辦理之實習返校座談,甲方給予實習生公假出席。
十、成績考核
(一) 甲方同意實習期間,協助掌控學生實習出勤與評鑑工作態度。實習期滿,完成實習成績之評定,加蓋甲方印信後,逕寄乙方複核。
(二) 乙方學生所屬之系所教師得隨時至甲方查核學生出勤狀況及表現情形,並列入實習成績。
十一、終止實習:
(一) 若遇有不可抗力之重大災難或傳染疾病,乙方基於安全考量,得召回實習學生。
(二) 實習機構因業務或人事之重大異動,無法繼續協助實習生學習。
(三) 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甲方知會乙方共同協商處理方式,經輔導未改善者,取消實習資格或轉介其他實習單位。
(四) 實習學生缺席情形嚴重,或遭逢個人重大變故,無法繼續實習。
(五) 終止之形式甲乙雙方同意後,以公文為之。
十二、其他有關實習事項,應符合勞動基準法、其他相關法令及比照業者人事規定辦理。十三、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事項,由雙方協調修訂之。
十四、附件: 慈濟大學傳播學系『見習』課程施行細則。
附件:慈濟大學傳播學系校外實習施行細則。
十五、本合約一式三份,自簽立時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留存。
立合約書人
甲 方: 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 方: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代表人:xxx
地 址:970 花蓮市xxxxx 000 xxxxx:00-0000000#0000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