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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安保险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 号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百仕达控股
有限公司签署《销售保险产品框架协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2020 年 4 月 21 日,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保险”或“本公司”)与百仕达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百仕达”)签署了《销售保险产品框架协议》
(以下或简称“协议”)。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 年第 2 号)及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百仕达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境外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发展、物业管理、房地产投资及融资
业务
法定股本:6 亿港元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xxxxx持
有百仕达已发行股份 45.11%,并兼任其董事,故百仕达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0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与百仕达签署《销售保险产
品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交易为保险业务类的关联交易。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 35 号),本公司与百仕达签订的协议构成统一交易协议,应按照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内部审查、报告和信息披露。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概述
2020 年 4 月 21 日,众安保险与百仕达签署了《销售保险产品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将向百仕达及其附属企业销售信用卡还款保险、物业管理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百仕达及其附属企业认购上述产品。
(二)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
该协议项下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具体内容及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标准、定价、支付、结算等事项,将由双方或其附属企业按照一般商业惯例及协议的规定,另行签订具体协议予以规定。
该协议项下预估2020 年-2022 年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分别为 3500 万元、5200 万元、7800 万元。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履行期限
该协议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订立并生效。协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关于此交易的定价,本公司将结合考虑产品本身的风险组合、产品费用率及市场竞争价格,并经业务部门仔细审核后确定。该等价格必须符合本公司制定的条款及条例并须经精算部门及运营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批准。该等产品保费率已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或已向其备案。本公司收取的保费与独立第三方就同类保险产品所支付的保费或与现行市场价格可资比较。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该交易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并同意报请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所有非关联董事均投赞成票。
(三)其他审议情况
该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核,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是合规、公允的。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该交易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香港联交所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