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條、總 價:新台幣(NTD, 以下同) 元整,另捐贈或折讓 元整,本價款包含一切稅金及加值稅、運費、機器安裝、試車及與本件儀器設備有關之一切費用。本合 約訂立、簽署生效後,如因稅法變更而增加稅捐或匯率變動及其他費用之增加時,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乙方不得據此請求變更原訂之總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