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著作权转让协议
论文题名:全体作者:
发表期刊:《眼科学报》
我们(此论文的全部作者)同意将论文整体以及附属于论文的图、表、摘要或其他可从论文中提取的全部可转让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改编权、汇编权、广播权、展览权独家转让给《眼科学报》的主办单位——中山大学。相关权利由《眼科学报》编辑部代表中山大学行使,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使用方式:
1. 以各种已知或将来出现的形态、格式和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数字化和电子形式)出版、复制、发行、展览、传输、汇编、存储该论文;
2. 翻译、改编该论文、利用该论文制作摘要或从中提取部分片段,以及利用该论文制作其他形式的衍生作品,产生的摘要、外文版等衍生作品同样适用上述 1 款;
3. 将上述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许可给第三方。
上述权利的转让期限以论文著作权的法定保护期为限,许可地域范围为全世界。全体作者知道《眼科学报》为非盈利性学术出版单位,
故著作权转让不收取转让价金。我们授权《眼科学报》编辑部在《眼科学报》显著位置发布声明:“本刊论文作者已将著作权转让给本刊,未经本刊许可,任何机构不得转载、摘编本刊论文。”本协议自《眼科学报》编辑部录用上述论文时自动生效,一旦作者或《眼科学报》编辑部决定撤销该论文的出版,本协议自行终止,所有权利回归作者。
在下方签字的作者保证其能够全权代表所有作者签署本协议;保证论文为原创,未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所引用的图表等受著作权保护的材料均已获得权利人许可;保证该论文未被其他期刊采用,并且从未出版过;保证该论文整体或主要部分未被公开过,例如上传于互联网或作为学位论文、会议论文被相关数据库收录。
签字人保证不再将论文著作权转让或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当论文在《眼科学报》出版后,本刊将下述非专有权利许可给作者使用:
1. 在作者本人所著专著或学位论文中使用上述论文的整体或部分,但须注明出自《眼科学报》。
2. 可在课堂教学包括幻灯中使用该论文,可以复制论文进行非商业性地分发。
3. 可在其个人网站或博客上上传上述论文但须注明出自《眼科学报》,或链接到《眼科学报》网站上该论文的电子版本。
4. 再次使用论文中的图表,但须引文献注明出自《眼科学报》。因本协议的执行发生的争议,全体作者与《眼科学报》均同意以
《眼科学报》编辑部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本协议请自行复制一份留存,并签字后寄回《眼科学报》编辑部或签字后扫描成电子文件发回。若论文为职务作品,请作者与所在单位共同签署本协议。
全体作者签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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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