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XBSSW2022-C2-004-XYGC)磋商公告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磋商文件
(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项目编号: GXBSSW 2022 - C 2 -004 -XYGC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GXBSSW2022-C2-004-XYGC)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招标部(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十层 102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BSSW2022-C2-004-XYG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315014.92元最高限价:315014.92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工程施工1项(具体内容及各项技术指标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0 天内完成工程施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招标部(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十层 1026#房)。
方式:现场获取,由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一份前来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复印件必须盖单位公章。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标大厅(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十层 1025#房)。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评标室(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十层 1026#房)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 xxxx)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Xxxx://xxx.xxxxxx.xxx)。 0.xxxxxxxxx:
(1)磋商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 9 点 30 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评标室(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十层 1026#房),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3.特别备注: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
地址:德保县城关镇东安象山街 20 号联系方式:xxx,0776-3828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十层 1026#房联系方式:xxx,0776-880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2 月 12 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项目编号:GXBSSW2022-C2-004-XYGC 备注: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
2 | 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伍仟零壹拾肆元玖角贰分(¥315014.92元) |
3 | 公告媒体: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Xxxx://xxx.xxxxxx.xxx) |
4 |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 地址:德保县城关镇东安象山街20号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5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十层1026#房项目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6 | 项目实施地点:德保县城关镇东安象山街20号。 要求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0 天内完成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工程施工1项(具体内容及各项技术指标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 |
7 | 磋商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8 | 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9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x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微型企业扣除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或者分包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报价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注: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
10 | 价格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 安全、包xx施工,施工期间材料、人工价格变动不得调整。 |
11 | 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60 日历天,有效期不足的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 |
12 | 磋商保证金金额及账户: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须足额交纳)。 磋商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支票 、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供应商须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原件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核验票据或保函信息,确认票据或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管理; 采用银行转账、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的,转至以下账户: 开户户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 |
开户行:交通银行百色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76 2610 1018 0100 84415 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标注清楚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磋商无效。 除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将签订好的合同返还一份给采购代理机构)5个 工作日内退还。 | |
13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
14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标大厅(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十层1025#房)。 |
15 |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评标室(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十层1026#房) |
16 | 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踏勘。 |
17 | 其他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组织评审,并形 成评审报告。原则上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
18 | 定标原则: 1.采购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①最低评审价法: □ 随机抽取 □其他 ■ ②综合评分法: □ 随机抽取 ■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磋商报 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19 | 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零壹拾肆元玖角贰分 (¥315014.92元)。 |
20 |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款的 /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
2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等规定,按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
22 | 信用查询: (1)磋商供应商不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站查询页面打印文件,磋商供应商的 “信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 和 中 国 政 府 采购 网(xxx.xxxx.xxx.xx)渠道的网上信用记录查询页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在相应网站上查询并打印,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2)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23 | 磋商程序注意事项: 磋商顺序:按随机顺序。 磋商代表:参加现场磋商的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出席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磋商时间:评审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提前通过电话通知各磋商 |
供应商。磋商供应商联系人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采购代理单位随时联系,如因联系不上磋商供应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小组在磋商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 | |
24 | 报价要求及合同签约价: 本项目报价按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价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工程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含项目建设、验收过程中等所有费用; (4)人工、材料、运输、装卸、制作及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5)自行考虑完成项目所需的辅材、杂配件等数量,以及混凝土、开孔、开槽、修补等安装需要的土建施工,及响应报价中应包含的全部内容,成交后 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
25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见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和项目需求。 |
26 | 其他补充: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被授权人亲自在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 、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1.1 采购人就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款和第 6 项款所述项目中的工程施工进行采购,现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编号和合同名称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款。
1.2 成交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款中规定的要求工期前完成此工程。
2.1 凡参加磋商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前附表第 7 项”所规定的最低资质等级条件。
2.2 采购人有权考虑选择与采购人无不良合作记录或无安全事故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3.1 每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文件。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将使其所参与的全部磋商均为无效。
4.1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5.1 磋商供应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本工程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磋商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分包 x项目不允许分包。
7.1 本合同的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本公司发出的“补充修改书”: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第四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五章 技术标准、规范及采购要求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8. 采购文件的澄清
8.1 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应以书面(“书面”包括打印、印刷,也包括电传和传真,本文件下同)形式按采购文件中的地址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在磋商截止三天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并转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9.1 在磋商截止三天前,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需要,可以用补充修改书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
9.2 据此发出的补充修改书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该补充修改书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修改书。
9.3 为了给磋商供应商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补充修改书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按照本须知第 19.2 款的规定,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期。
10.1 与响应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1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
11.1.1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 则磋商无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 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3)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无效)
(4)缴纳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
无效)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复印件;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税收或含零报税的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无效)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无效)
(7)磋商供应商 2021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无效)
(8)诚信声明;(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无效)
(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10)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11.1.2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函;(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2)磋商函附录;(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3)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5)磋商供应商认为商务标部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1.1.3 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方案;(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3)磋商供应商认为技术标部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2. 磋商价格
x工程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12.1 本合同是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款和第 6 项款中所述的全部工程而制定的,磋商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磋商报价的要求和采购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从而作出报
价。
12.2 磋商供应商应列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有工程细目的单价和价格。磋商供应商没有列出单价或价格的细目在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它单价和价格之中。
12.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有关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报价中。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填写项目需求所列的所有各细目的单价和合价,填写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
(1)有工程数量的应报单价和合价。
(2)无工程数量的项目不报价。 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磋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列出的项目
名称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
12.4 采购人所提供的项目需求,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凡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费用,磋商单位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
12.5 磋商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2.6 磋商报价中包含养老保险费。
12.7 价格合同:
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
13.1 磋商供应商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和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4.1 响应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14.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将磋商有效期适当延长。这种要求和磋商供应商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磋商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将其磋商保证金
延长相同的时间。
14.3 本次采购不举行磋商预备会。
15.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述金额的磋商保证金,此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5.2 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15.3 采购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15.4 未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5.5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磋商保证金:
⑴ 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⑵ 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
16. 磋商供应商提出的替代方案
16.1 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包括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本项目的采购不接受磋商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
17.1 响应文件须按本须知第 11 项规定的文件顺序编制,并附加扉页目录及条目所在页号和书中顺序页码,由此组成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同时还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要求的份数编制副本。每一册标书的封面上都应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17.3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证明。
18.1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8.1.1 磋商供应商应编制目录,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
术标部分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在信封(或包装袋或包装箱)中。并在每份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1.2 磋商响应文件的信封(或包装袋或包装箱)封面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磋商供应商名称。
4)磋商供应商地址。
5)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18.2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2.1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19.1 响应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按规定的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9.2 采购人根据本须知第 8 条的规定可以发出补充修改书,酌情适当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期限。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在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 按国内、自治区、税务总局等相关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21.1 磋商供应商可以在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对磋商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价格。
21.2 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7 条和第 18 条的规定编制、封装和递交,还要在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21.4 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 14 条的规定,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22.1 磋商时间及地点: 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时间后为与磋商供应 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评标室(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十层1026#房)。
22.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与各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磋商,并自觉接受核验上述证件。
22.3 磋商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组成,磋商中以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
22.4 磋商的内容包括技术性条件、商务性条件以及“磋商小组”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当磋商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其中报价的内容不列入磋商范围。
22.5 磋商内容应作记录,并由磋商供应商及“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2.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磋商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作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公章,应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2.7“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磋商的,可再次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程序和要求按本须知 22.2 至
22.6 规定执行,直至“磋商小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磋商,磋商方可结束。对最后一轮磋商,“磋商小组”应明确告知磋商供应商,并要求所有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最终的应答文件。
22.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2.9 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磋商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2.10 最后报价
22.10.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少于 3 家。
22.10.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原则上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10.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2.11 磋商原则
(1) 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
(2) 磋商供应商员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
(4) 磋商供应商成员不得私下与采购单位接触。
22.1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磋商无效:
(1) 磋商供应商资格不满足前附表项号 7 要求;
(2)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3)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4) 磋商供应商未加盖单位公章;
(5)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6) 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
(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8) 磋商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
(9) 擅自改变采购预算的工程量的;
(10) 磋商函中的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 23.保密
23.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向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3.2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xx、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采 购人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
24.1 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采购 文件的要求。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 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属于监狱企业,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文件,应该与磋商采购文件的所规定的工 程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力及磋 商供应商的责任不造成实质性限制。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26. 错误的修正
26.1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 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6.1.1 如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汉语文字表示的数额(人民币大写)不一致时,以汉语文字数额(人民币大写)为准。
26.1.2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书中的磋商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同意后
, 调整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则其磋 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
26.3 响应文件正本与响应文件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27.1 磋商小组将仅对依照本须知第 22 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即符合性鉴定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7.2 磋商小组将依照本须知第 26 条对通过符合性鉴定的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进行校核与修正。
28.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详见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28.2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 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 编写评审报告。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 同的,按照技术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
定 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在指
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
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成交供应商。
34.1 在规定的原磋商有效期或根据本须知第 14 条延长的磋商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成交通知书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磋商被接受。
34.2 在按照本须知第 35 条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后,该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5.1 在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来签订合同。
35.2 本项目报价按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价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履约保
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款的 /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37. 预付款:合同价款的 30%。
38.1 在采购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及磋商供应商应防止和制止腐败或欺诈行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为此,本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1) 针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①“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
②“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采购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磋商供应商之间串通(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采购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采购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 如是认定被推荐的成交人在该合同采购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拒绝该授标建议。
(3) 如果认定一个公司在项目的采购过程或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参与了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宣布该公司无限期或在一定期限内无资格获得本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的合同。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一、评审原则:
(一)磋商小组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等三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以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
(三)响应文件的报价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最终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终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二、评分标准:
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规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一)磋商小组首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步的评标。
(二)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鉴定的响应文件按下列评分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序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价格分 | (1)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2)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40 分。 (3)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 | 40 分 |
×40 分 | |||
2 | 技术分 | 评审因素 | |
2.1 | 施工组织设计(60分) | 1、主要施工方法 优(6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良(4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中(2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较详 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 6 分 |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优(6 分):拟投入的主要物资配置合理、齐全,充分满足项目需求; 良(4 分):拟投入的主要物资配置基本齐全,满足项目需求; 中(2 分):拟投入的主要物资配置一般,基本满足项目施 工需求。 | 6 分 | ||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优(6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 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4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好,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中(2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 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 6 分 | ||
4、劳动力安排计划 | 6 分 |
优(6 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4 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中(2 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 要。 | |||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优(6 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承诺的质量标准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良(4 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般,自控体系较完整,基本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中(2 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般,自控体系一般,基本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 量标准。 | 6 分 | ||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优(6 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良(4 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较 得力。 | 6 分 |
中(2 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 般。 | |||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优(6 分):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合理,对工期保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措施到位; 良(4 分):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满足要求,对工期保证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措施比较到位; 中(2 分):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不够完善,对工期保 证不够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措施不够到位。 | 6 分 | ||
8、确保xx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优(6 分):xx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内容编制很周全、具体、有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具体实现现场xx施工目标的承诺; 良(4 分):xx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内容编制较周全、具体、有效,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较好实现现场xx施工目标的承诺; 中(2 分):xx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内容编制不够周全、具体、有效,针对性一般;基本实现现场xx施工目 标的承诺。 | 6 分 | ||
9、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优(6 分):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方法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良(4 分):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方法基本合理,较好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中(2 分):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方法一般, 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6 分 | ||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 6 分 |
优(6 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良(4 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比较科学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中(2 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不够科学合理,不能完 全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
总得分=1+2 |
(三)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 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四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
项目地点:德保县城关镇东安象山街20号
发包人: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
承包人:
签订日期:2022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 。
2. 工程地点:德保县城关镇东安象山街 20 号。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 工程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 1 项,包含 土(石)方工 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具体内容及各项技术指标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 工程承包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道路维修提升项目 1 项,包含 土(石)
方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具体内容及各项技术指标以项目施工图 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 ;
(5) ;
(6) ;
(7)磋商函及其附录(如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x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x合同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x合同自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通用条款
x工程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注:专用合同条款每一条均应填写完整!)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 ;
(5) ;
(6) ;
(7)磋商函及其附录(如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 范 以 及 反 映 发 包 人 关 于 合 同 要 求 或 其 他 类 似 性 质 的 文 件 的 著 作 权 的 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
□ 除严重不xx报价外,无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工程量变化多少均不调 整 。
□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某单项清单项目工程量与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超过 % 且该单项清单造价超过合同总价 %以上的,超过后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调整: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8。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 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 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日(人民币)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 诺的人员一致,并在 (开工日期) 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 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和桂建管﹝2014﹞25 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 元/人•次(人民币)。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 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 元/人•次(人民币)。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 5)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 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 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 元/人•次(人民币)。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 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 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人•次
(人民币)。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 6。
(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 7 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 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x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如果工程获得 (奖项名称),给予承包人合同价 %的奖励。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12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
(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关于安全xx施工奖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 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
(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xx施工费 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xx施工费使用管 理细则》(xxx〔2015〕16号)和 百色 市相关规定执行。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xx施工费总额的 %,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xx施工费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的 %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按安全xx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一百分比扣回。
(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
(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
(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7)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专户。账号: 。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 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 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xx线路工序施
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 8 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 8 小时(含 8 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 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 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 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 %。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2 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对发包人在磋商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磋商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 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4。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8.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 。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 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2.1 国有投资项目:
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或造价咨
询等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⑶ 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0.2.2 非国有投资项目:
。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 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 %,□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当地材料信息价进行调整,信息价上没有的按网络询价进行调整,以上约定同时适用于该项目工程量清单缺项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不符时的价款确定。
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 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0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 12-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 12-3)。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表-22),价差调整部分仅计算税金,除此表列明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价差原则上不予调整。
(2)主要材料按当地材料信息价进行调整,信息价上没有的按网络询价进行调整。
(3)价差计算方法:
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 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
*(1+风险系数)。
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 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
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上涨或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单价*(1+风险系
数))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x工程采用 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包含增值税,本工程计价时采用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1)单价合同。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竣工图结算。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 差、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 10.3.1 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工程量偏差:按 1.10 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约定调整。
③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④材料价格风险:按 11.1 的约定调整。
⑤其它: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 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除工程变更外,结算时不再对该项目施工图对应的工程量重新计量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按 10.3.1 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材料价格风险:按 11.1 的约定调整。
④其它: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订后 天之内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进度款达到 %作为预付款起扣点,从此之后的每个月进度款中按 预付款支付比例扣回。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无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7。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 9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
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 25 日前。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1)总价合同计量约定: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支付分解表在磋商完成后签合同之前制定,具体详见本专用合同条款 12.4.6。
12.3.5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叁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拨款分叁次进行 | 拨款至(%) | 金额(元) |
合同签订付预付款(按合同价款) | 30% | |
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 | 50% | |
双方确认决算审计(按决算审计总价) | 100% | 应付额度-已付额度 |
12.4.2 工程竣工验收且清理现场垃圾后,乙方出具完整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收到上述资料 7 个工作日内交第三方进行决算审计并反馈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后,按约定付款,乙方在付款前按决算审计总价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总价的 100%,若乙方提交的材料无法完成决算审计,或者乙方不提交材料、不认可审计,导致逾期付款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4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5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 10。
(3) 农民工工资支付
1)农民工工资应与其它工程进度款分帐管理。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把工人工资部分单独列明,如果未单独列明,监理单位不得签支付证书等支付工程款的手 续,发包人单位不得审批和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必须把工程款分帐出来的农民工工资转入承包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户,转入专户环节必须有银行流水凭证。
2)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按与承包人约定的农民工支付比例,将工程人工费分账支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完工时发包人向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的完工工程量
的人工费支付比例不低于 %,其余工程进度款项由发包人支付到承包人的单位基本户。 3)承包人依据分包专业工程进度,按与分包人约定农民工支付比例,通过承包人农民
工工资专户将分包工程的人工费分账支付到分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专业分包工程完工时承包人向分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完工工程量的人工费支付比例不低于 %。其余分包工程进度款项由承包人支付到分包人的单位基本户。
4)凡未向付款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或者请款单位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未将人工费单列的,付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
5)农民工工资使用要求:专款专用,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6)承包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定期报告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4)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账号: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总价合同支付分分解表在磋商完成后由发 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编制,发包人审批,并作为本合同内容,具体详见合同附件 13。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
则》的规定执行。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2 竣工验收条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
(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 5 天(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下含 500万元)、10 天(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之间含 1000 万元)、15 天(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 2 套、4 套、6 套。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3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 11。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序 号 |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 发包人审查时间 |
1 | 500 万元以下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20 天 |
2 | 500 万元-2000 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30 天 |
3 | 2000 万元-5000 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45 天 |
4 | 5000 万元以上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60 天 |
5 | 5000 万以上每增加 0.5 亿(不足 0.5 亿不增加) | 增加 10 天 |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 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 天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价款,并以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价款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包人确认的价款或审核意见之日起 天内提出异议,必要时合同当事人要当面核对,直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到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应控制在“发包人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要求的时间范围内。3.自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 天内,发包人按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款,
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备注:对于国有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约定,双方可结合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局部调整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 12。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 个月 。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不得超过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
为: ;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24 个月 。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 2。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 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6.2.1 第 条内容情形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 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6.2.1 第 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证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 3.2、3.3 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xx罚款理由)。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 合同。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4 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且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后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该施工阶段应有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 人民法院起诉。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 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 7: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 8: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 (元) | 开工日 期 | 竣工日 期 |
附件 2:
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决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 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桥梁工程为 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道路工程为 年(建议xx、路面、桥面为 2 年);
3.排水(雨水)工程为 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 3 年);
4.绿化工程为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年;
5. 地下防水工程为 年(建议为 5 年);
6.其他附属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 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 3: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 (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附件 4: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设 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备注 |
附件 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计划进场时间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附件 6: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 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附件 7:
(发包人名称):
预付款担保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和文本可以自拟,但是必须包含以上条款所列全部内容)
附件 8:
(承包人):
支付担保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 10 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
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和文本可以自拟,但是必须包含以上条款所列全部内容)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 15 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第五章 技术规范
一、现场自然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二、现场施工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
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x工程技术范围采用建设部现行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及强制性标准条文。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要求
▲1、施工方使用膜结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膜结构施工须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接受采购人的现场监督与检查。
2、施工方要组织相应的技术人员负责对维修过程的施工安全和xx施工有效管理,确保不影响采购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3、施工方所有维修项目均需按项目需求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进行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出现隐蔽工程的,需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4、施工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5、施工方工程竣工后,成交人应清理施工垃圾,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供书面竣工报告。
(二)工期要求
1、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完成工程施工。
2、施工地点:德保县城关镇东安象山街20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五、项目验收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完工后由采购方组织工程验收,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与施工方共同进行验收。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需经采购方或采购方指定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六、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量保修期为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计起,在保修期xx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二)服务要求:1、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xx施工。2、接采购方报障电话 1 小时内响应;8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故障。3、保修期内免 费定期上门检查、维修服务。维修中如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应跟被更换的品 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采购方管理人员同意。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叁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拨款分叁次进行 | 拨款至(%) | 金额(元) |
合同签订付预付款(按合同价款) | 30% | |
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 | 50% | |
双方确认决算审计(按决算审计总价) | 100% | 应付额度-已付额度 |
(2)工程竣工验收且清理现场垃圾后,乙方出具完整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送交甲方。甲 方自收到上述资料 7 个工作日内交第三方进行决算审计并反馈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后,按约定付款,乙方在付款前按决算审计总价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总价的 100%,若乙方提交的材料无法完成决算审计,或者乙方不提交材料、不认可审
计,导致逾期付款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说明: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或指标、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响应无效。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另册)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磋商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磋商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目 录
(应附有页码)
资格审查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缴纳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复印 件;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税收或含零报税的证明的复印件(从取 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 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 的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 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7、磋商供应商 2021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8、诚信声明
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10、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商务标部分
11、磋商函;(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12、磋商函附录;(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13、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15、磋商供应商认为商务标部分需要提交的
其他资料。
技术标部分
16、施工组织设计;
1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8、磋商供应商认为技术标部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磋商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 名: | 性 别 | : |
年 | 龄: | 职 务 | : |
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磋商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 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格式自拟)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证明的复印件;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税收或含零报税的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金证明的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7、磋商供应商2021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格式自拟)
8、诚信声明
诚 信 声 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xxxx,本企业参加
工程磋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填写数据及所包含的附件资料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同样我在此所作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并愿意对在磋商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承担责任。
本企业提交的所有磋商资料如有不实,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磋商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作为参与 (项目名称)的磋商供应商,根据国家、自治区相 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采购单位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足 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 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 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 50 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 予划支。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
全xx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xxx安【2015】16 号文)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 xx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xxx〔2015〕16 号文附件一规 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
, 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 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脚 手架的通知》(桂建管字〔2003〕40 号)的有关规定,不使用竹脚手架。如我方在该项目的 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 罚。
磋商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xxx〔2015〕16 号文附件一)
类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
xx施工与环境保护 | 安全警示 标 |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 |
现场围挡 | 1. 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 1.8m。 2. 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砌块等墙体。 | ||
七牌二图 |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xx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 | ||
企业标志 |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 | ||
场容场貌 | 1. 道路畅通。 2. 排水设施齐全畅通。 3.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 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 | ||
材料堆放 | 11.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 ||
现场防火 |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垃圾清运 |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2.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 ||
宣传栏、环保及不扰 民措施 | 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和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 | ||
临时设施 | 现场办公 生 | 1.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 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 | |
施工现场临时 | 配电线路 | 1. 按照TN-S 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 地的地沟。 3. 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
配电箱 开关箱 | 1. 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 ) 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 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 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 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 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 | ||
接地装置 |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装置。 | ||
现场变配电 装 置 | 总配电房建筑材料必须达到消防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 | ||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楼层、屋面 、 阳台等临 | 设两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
通道口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 5cm 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 50cm 的竹笆 。 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预留洞口 | 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 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 防护栏杆。 | ||
电梯井口 |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2 层(不大于10m ) 设置一道水平防护。 | ||
楼梯边 | 设1.2m 高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18cm 高的踢脚板。 | ||
垂直方向交叉 作业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 | ||
高处作业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它形式的通道。 | ||
基坑、物料平 台 | 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 | ||
安全防护用品 | 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 、 用品等。 | ||
其它 | 机 械设 | 中小型机械 | 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 |
垂直运输设备 | 1. 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日常维护、保养等。 2. 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 封闭,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 | ||
专家论证审查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 | ||
应急救援预案 | 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 | ||
非正常情况施工 | 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 |
注:本表所列建设工程安全xx施工费,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2021 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划型应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划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大 型
、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11、磋商函
磋 商 函
致: (采购单位)
根据贵方 项目 (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正 式 授 权 的 下 述 签 字 代 表 ( 姓 名 和 职 务 ) 代 表 磋 商 供 应 商
(磋商供应商的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经踏勘项目现场和认真慎重地阅读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和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后 , 我 方 愿 以 人 民 币 ( 大 写 )元(RMB¥ 元)的磋商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 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须知”中第 14 条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5、如果在截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磋商。
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期: 。 注:磋商函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函附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磋商供应商承诺 |
1 | 项目经理 | 专用条款 | 姓名: | |
2 | 磋商有效期 | 60 日历天 | ||
3 | 工期 | 专用条款 | 天 | |
4 | 缺陷责任期 | 专用条款 | 12 个月 | |
5 | 发包人支付担保 | 专用条款 | 无 | |
6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专用条款 | 无 | |
7 | 分包 | 专用条款 | x项目不允许分包 | |
8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专用条款 | 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 之四 | |
9 | 逾期竣工违约金 最高限额 | 专用条款 | 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 保费、发包人材料价 款、暂估专业工程、 暂列金额后的 2 % | |
10 | 质量标准 | 专用条款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11 | 预付款额度 | 专用条款 | 合同总价款的 30% | |
12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专用条款 | 无 | |
…… | …… | |||
备注:磋商供应商在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磋商报价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磋商报价(元) | |
磋商供应商自报工期 | |
质量标准 | |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工程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含项目建设、验收过程中等所有费用; (4)人工、材料、运输、装卸、制作及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5)自行考虑完成项目所需的辅材、杂配件等数量,以及混凝土、开孔、开槽 、修补等安装需要的土建施工,及响应报价中应包含的全部内容,成交后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第五章“技术标准、规范及采购要求”中的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技术标准、规范及采购要求”有关工程量清单、磋商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2、 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xxx〔2016〕17 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xxx〔2016〕17 号)及《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xxx〔2018〕14 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1.1 投标总价(封-3)
1.2 投标总价(扉-3)
1.3 总说明(表-01)
1.4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1.5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1.6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1.7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
1.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1.9 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备注:可按要求有选择的提供】
1.10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
1.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1.1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 12-1)
1.1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 12-2)
1.1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 12-3)
1.15 计日工表(表 12-4)
1.1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 12-5)
1.17 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1.18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1.19 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
1.20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
1.21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备注:
(1)报标总价封面必须经磋商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同时由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
(2)1.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 1.9 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要求附上。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要严格按照项目需求给出的表格要求和内容填报。以下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应列入该部分表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亦不包括这部分表格。
①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②暂列金额明细表(表 12-1)
③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 12-2)
④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 12-3)
⑤计日工表表 12-4)
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 12-5)
⑦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格式自拟)
16、施工方案
1、磋商供应商编制施工方案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xx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型
号规
国
别产
制
造年
生
产能
用于
施 工部
备注
额定功率
(KW)
数量
设备名称
序号
附表三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工 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
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 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相适应。
(项目名称)
岗位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承担完工工程情况 | ||||
证书名 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项目 | 主要项目名称 | |||
项目经理 | ||||||||
施工员 | ||||||||
质量员 | ||||||||
安全员 | ||||||||
材料员 | ||||||||
…… | ||||||||
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 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 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备注:附以上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磋商供应商认为 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建造师注册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备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已完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