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TQCGP2022032
高清标准数字法庭及庭审直播平台设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TQCGP2022032
采 购 人: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邯郸市丛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 年 12 月 2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第四部分 招标书 15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16
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30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33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九部分 附件 5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清标准数字法庭及庭审直播平台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439 号丛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1 楼 116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TQCGP2022032
项目名称:高清标准数字法庭及庭审直播平台设备预算金额:11311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高清标准数字法庭及庭审直播平台设备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 月 6 日,每天上午 9:
00 至 11:30,下午 3:00 至 5: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439 号丛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1 楼
116 室
方式:其他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1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439 号丛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05 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地 址:xx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xxx 0310-3175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邯郸市丛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439 号
联系方式:0310-3136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310-3136206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细 目 | 内 容 |
1 | 采购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xxxxxxxx 000 xxxx 电话: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邯郸市丛台区政府采购中心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439 号 xxx 0310-3136206 |
3 | 项目名称 | 高清标准数字法庭及庭审直播平台设备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5 | 投标人资格要 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6 | 标段划分 | 1 个标段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8 | 采购内容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 详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9 | 采购设备的数 量 | 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
10 | 供货期限 | 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 |
11 | 投标有效期 | 60 个日历天 |
12 | 拦标价 | x项目拦标价 1131100 元 超过或等于拦标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13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时约定。 |
14 | 投标文件递交 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15 |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 (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三项分别打包密封,加贴封条之后一起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四周及封条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在密封袋外封面上注明投标文件封面的 |
内容,并注明“于 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前不得启封”字样。 | ||
16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递交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439 号丛台区政 务服务中心三楼 305 室 |
17 | 开标时间及地址 | 时间:2023 年 1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xxxxx 000 xxxx政务服 务中心三楼 305 室 |
18 | 评标办法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19 | 中标服务费 | 无 |
20 | 中标公示 | 评标结果将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 |
注:投标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有冲突,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采购清单及要求
序号 | 货物 | 高清标准数字法庭参数 | 单 位 | |
应为高集成专门为法庭庭审应用而设计的专业系统设备;主机需采用 | ||||
19 英寸标准单一机箱,系统设备高度不大于 2U;系统应为非叠加式, | ||||
集成应包含:视频矩阵、音频矩阵、画面合成器、高清编解码器、中 | ||||
控系统;需采用全数字化核心设计,采用模块化接口结构,需采用嵌 | ||||
入式架构,Linux 操作系统,安全可靠,稳定性高;主机离线状态下, | ||||
主机仍可开庭运行,进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法庭控制等功能操作; | ||||
前面板需具备≥5 个操作快捷按键;需具备≥1T 内置硬盘,用于庭审 | ||||
数据音视频备份存储;远程应用要求:在不增加其它额外设备的前提 | ||||
下,可以与符合最高院相关标准的第三方厂商庭审主机系统互联互 | ||||
通,实现远程庭审;通讯协议要求:需支持流媒体实时传输协议 RTSP; | ||||
并可以在不增加额外设备的前提下与 H.323 设备互联; | ||||
远程庭审认证要求:为满足科技法庭远程庭审应用,确保实现远程开 | ||||
庭、提讯等功能,庭审主机必须是支持用于远程庭审的数字法庭系统; | ||||
视频输入要求:≥6 路SDI 高清信号输入接口,兼容 HD-SDI 和 3G-SDI, | ||||
分辨率支持不少于 1080P60/30、720P60/30;≥6 路 DVI-I 证据视频 | ||||
输入接口,兼容不少于 DVI-D/HDMI/VGA/YPbPr 等信号类型,分辨率 | ||||
1 | 高清标准庭审主机 | 不少于 1920×1080/1280×720/1280×1024/1024×768;不少于 3 路 IP 摄像机进行 1080P/720P 解码信号接入;切换要求:需具备内置高清混合矩阵,且支持多路信号的同步切换;画面合成要求:需具备硬件高清图像合成器,可提供 2/4/6/8/9 等多种合成画面格式,合成画面的输出分辨率支持不少于 1080P;视频输出要求:≥4 路高清 DVI | 3 | 台 |
输出接口,支持输出 DVI-D/HDMI/VGA 信号;输出分辨率支持不少于 | ||||
1080P60、720P60、1024×768、1280×1024;视频解码要求:支持不 | ||||
少于 2 路远程 1080P 格式视频解码能力,可用于远程提讯、远程三方 | ||||
庭审;视频编码要求:支持不少于 2 路 1080P 的 H.264 编码格式输出; | ||||
码流速率从 1-8Mbps 可调;编码输出格式:要求 MPEG4 文件存放格式; | ||||
需支持将音频录制为独立文件格式存放;控制协议要求:具备全双工 | ||||
可编程 RS-232 和 RS485 端口,需兼容 RS232、RS485/422 等通用控制 | ||||
协议,可连接强电开关控制器、触摸屏、控制面板、摄像机等多种集 | ||||
控设备;证人保护需求:具备将证人的视频进行马赛克虚化处理,具 | ||||
备将证人的音频信号进行变声处理,以具备证人出庭保护功能;音视 | ||||
频完全同步,直播延时小于 200 毫秒(LAN 内)音频输入要求:支持 | ||||
≥11 路 MIC 输入,≥5 路线路音频输入;支持≥4 路线路输出;音频 | ||||
编码要求:音频编解码支持协议:G.711、AA(ISO/IEC14496-3), | ||||
支持≥4 路音频编码能力,支持≥2 路音频解码能力;音质处理要求: | ||||
具备反馈抑制、背景降噪、自动增益、远程音频回声消除功能,以保 | ||||
证法庭扩声的清晰效果; |
应为高集成专门为法庭庭审应用而设计的专业系统设备;主机采用 | ||||
19 英寸标准单一机箱,系统设备高度不大于 4U;系统为非叠加式, | ||||
集成包含:视频矩阵、音频矩阵、画面合成器、高清编解码器、中控 | ||||
系统;需采用全数字化核心设计,采用模块化接口结构,每个接口模 | ||||
块采用板卡式设计可自由配置;采用嵌入式架构,Linux 操作系统, | ||||
安全可靠,稳定性高;主机离线状态下,主机仍可开庭运行,进行庭 | ||||
审同步录音录像、法庭控制等功能操作;前面板需具备不小于 7 英寸 | ||||
TFT 屏及不少于 5 个操作快捷按键;需具备≥1T 内置硬盘,用于庭审 | ||||
数据音视频备份存储;远程应用要求:在不增加其它额外设备的前提 | ||||
下,可以与符合最高院相关标准的第三方厂商庭审主机系统互联互 | ||||
通,实现远程庭审;通讯协议要求:需支持流媒体实时传输协议 RTSP; | ||||
高清 | 并可以在不增加额外设备的前提下与 H323 设备互联;智慧语音应用 | |||
2 | 标准 庭审 | 要求;系统需具备语音识别引整的对接应用需求,实现语音转文字的 编码能力;智慧质证要求:系统需具备庭审质证环节的证据自动切换 | 1 | 台 |
主机 | 应用能力;实时录制认证要求:为保证庭审音视频同步录音录像,为 | |||
提高流媒体录制并发效率,满足多法庭后台服务,庭审主机需支持数 | ||||
字法庭流媒体实时录制文件功能;数据完整性认证要求:根据最高人 | ||||
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本要求》附件第 5 条,为确保庭 | ||||
审数据完整性,包括庭审音视频数据、庭审笔录数据等。庭审主机需 | ||||
具备支持网络存储中保证数据完整性的能力;自适应控制认证要求: | ||||
为保证庭审音视频观看质量,庭审主机应能够根据网络吞吐自动调节 | ||||
网络数据包的发送速度和接受速度,以适应各种网络结构和多种网络 | ||||
带宽应用环境,庭审主机需支持基于网络带宽的流媒体文件传输方 | ||||
法。回声消除认证要求;为保证法庭庭审应用音频质量,避免庭审应 | ||||
用出现包括回音、啸叫等音频异常,庭审主机需具备支持远程音频交 | ||||
互的回音消除能力; | ||||
向法官提供法庭审判过程中的实时笔录查看、笔录批注、当事人笔录 | ||||
批注查看、本案历史笔录查看、其它相关案件笔录查看、电子证据预 | ||||
览、证据展示控制、证据批注、当事人证据批注查看、法规查询、当 | ||||
庭直播监视、庭审指导等功能。关联书记员客户端和当事人客户端, | ||||
提供法官对笔录、证据相关庭审信息的全面了解。实时显示书记员的 | ||||
笔录输入,可跟随书记员鼠标移动,也可设置自己翻页或者下拉来看 | ||||
笔录文件 | ||||
法官 | 法官可以在笔录窗口中方便地选择可以查看某方当事人笔录批注;可 | |||
3 | 应用 | 以根据案件信息,从后台管理系统获取该案件的历史庭审笔录记录; | 4 | 套 |
系统 | 支持庭审即时通讯指导功能法官可以通过客户端上的证据展示系统 | |||
随时选择一个证据展示设备,并在该设备上展示电子证据。法官控制 | ||||
展示的证据,播放优先权最高;可对法庭展示的证据进行批注,批注 | ||||
的内容、笔迹的运动。可进入法院法规查询系统进行法律法规查询 | ||||
能够查看本案对外直播的各路图像播放情况。可设置控制本案为公开 | ||||
或非公开审理; | ||||
可随时设置控制中断本庭审的直播;支持法庭报警,具有请求法警支 | ||||
持按钮 |
4 | 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 | 以法院的审判流程为核心,辅助书记员完成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庭审过程控制、庭审笔录和校对等工作;支持通过后台接口直接调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的案件基本信息和庭审排期信息,避免书记员手工输入;支持对笔录段落进行打点标记功能,可在笔录校对时根据标记快速找到庭审录像段落;具备对笔录段落自动打点标记功能,使笔录段落自动与庭审录像保持时间同步。同时具备手动打点功能,手动打点快捷键可自定义,自动打点时间间隔可自定义; 支持庭审即时通讯指导功能; 庭审指导信息的提示方式应采用对话框模式,但不得影响正常笔录工作;支持当庭笔录打印及光盘刻录;笔录界面同步显示视频窗口直播预览;具备庭审设备控制功能,实现画面分割模式/证据切换/摄像机控制等法庭各种设备的全面控制;必须具备一键开庭、一键闭庭的快捷功能按键;具备直播控制功能,快速实现允许/禁止直播的切换; 具备控制发言定位功能根据需要启用或屏蔽的功能;应采用与 Office word、或 WPS office 程序高度兼容 的开发模式; 笔录、视频界面、设备控制等功能必须基于同一界面,避免书记员界面切换影响工作效率; 笔录应具备定时上传服务器备 份功能,发生异常情况如电脑断电、死机等,能够恢复已录入笔录。 | 4 | 套 |
5 | 法官/书记员电 脑 | 11 x COREi5 11400 8g 1tb 集成 SATA II 硬盘/DVD-RW/集成千兆网卡/双显示端口独立显卡,显存 1GB/键盘/USB 光电鼠标/前 2 后 4 USB/180W 电源/无并口/19.5 英寸宽屏LCD/DVD 刻录/正版WINDOWS 操 作系统,含系统快速一键恢复功能 | 8 | 台 |
6 | 法官控制面板 | 8 键控制面板专为庭审设计,按键具备庭审控制所需的相关印刷标识;安装简单方便,可以内嵌到桌面上或墙壁上;每个按键功能支持自定义,现场可编程;按键功能丝印需采用活动面膜设计;运行稳定,可 保证 7*24 小时连续工作,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30000 小时; | 4 | 台 |
7 | 书记员控制面板 | 16 键控制面板专为庭审设计,按键具备庭审控制所需的相关印刷标识;安装简单方便,可以内嵌到桌面上或墙壁上;每个按键功能支持自定义,现场可编程;按键功能丝印需采用活动面膜设计;运行稳定,可保证 7*24 小时连续工作,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30000 小时; | 4 | 台 |
8 | 强电控制器 | 具有 8 路强电(电源)开关控制器;支持与集控系统主机或可编程庭审主机系统通过集控网络通信,实现多种xx设备的程序化控制;支持 RS-232,RS-485 通讯方式; 具备光电隔离模块,保障负载和主机安全可靠;载入容量:单路阻性负载最大电流不小于 10A;支持通过拨码设置 ID 切换设置网络 ID 身份代码;具备时序电源开启功能; 具备输出分组功能; | 4 | 台 |
9 | 庭审发言话筒 | 换能方式 : 电容式 频率响应(Hz): 40Hz-16KHz 指向性: 超心型指向 输出阻抗(欧姆) :75Ω 灵敏度 : -40dB±2dB 供电电压(V): DC3V/幻象 48V 自动转换 咪管长度:445mm 咪线长度、配置:8 米单芯、卡龙母+卡龙公 单支话筒重量:0.73KG 输出、指示:不xx、 座灯、管灯抗手机、电磁、高频干扰 | 32 | 支 |
10 | 嫌疑人/证 人发 | 支架话筒;单指向动圈话筒;灵敏度-54dB(2mV/Pa)正负 3dB;频率响应 50-15000HZ;输出阻抗 400 欧 | 4 | 支 |
言话筒 | ||||
11 | 法庭音频 功放 | 信噪比:>93dB;阻抗:4Ω-8Ω(Ω);额定电压:220(V);额定功率: 350(W);额定频率:20Hz~20KHz±15dB(Hz) | 4 | 台 |
12 | 法庭音箱 | 频率范围:(-10dB)50Hz-20kHz 频率响应:(±3dB)75Hz-20kHz 灵 敏度:95dB SPL(1w/1m)额定阻抗:8 欧 最大声压级:130dB 峰值 覆盖角度:70°*70° | 8 | 只 |
13 | 高清固定一体化变焦摄像机 | 采用 1/2.8 英寸,500 万像素的高品质CMOS 传感器,可实现 1920x1080超高分辨率的优质图像,支持 3CD 和 2CD 降噪;20 倍光学变焦,f= 4.7—94mm;支持 1080p60,720p60,1080I60 等多种高清视频制式(高清 1080p,高清 720p)并在 3G-SDI 接口,HDMI,网络输出三个接口上同时输出高清视频信号;支持 RTSP,RTMP,28181,onvif 协议等,支持中英文菜单,字符叠加等功能;支持 485 控制,ip 控制等,支持 VISCA,PELCO 协议等多种协议;可设置 255 个预置位;最大拍摄角度 为 55.5 度; | 20 | 台 |
14 | 高清显示器 | 21.5 英寸宽屏,分辨率 0000 x 0000,xxxx 0xx,xx 000xx/x0, 0000:1(对比度), 可视角度 170 水平/160 垂直,VGA + DVI 接口。带符合 VESA 标准 75mm 或 100mm 安装孔。 | 20 | 台 |
15 | 高清显示器可调节倾斜 支架 | 高清显示器专用支架,需具备多角度调节倾斜功能。 | 20 | 个 |
16 | 现场高清画面平板电视 | 55 寸 4K 高清全面屏平板电视,高动态画质提升技术,杜比 DTSS 双 解码,DTS 音效,屏幕比例:16:9,支持数字格式: 2160/1080P/1080i/720P/480P,物理分辨率 3840×2160,主机存储: 8GB,运行内存:DDR4 1.5GB(12Gb) GPU:Mali 450 五核 GPU 音频解码:DTS HD + Dolby DD+ 画质处理:HI VIEW 画质引擎,响应时间 4ms。输入接口 HDMI1.3A,分量输入,音视频输入 USB2.0*2, 视 频输入 HDMI2.0*2(一路支持 ARC) | 8 | 台 |
17 | 现场高清画面平板电视摇摆 支架 | 金属材质;厚度≥1.6mm,最大可安装 65 寸电视,可调节摇摆支架,摇摆臂长 60cm; | 8 | 台 |
18 | 桌面显示分配 器 | 8 路视频分配器,HDMI 传感器,内置高带宽视频放大芯片,具有智能高频补偿功能。并支持 50M 的远距离 HDMI 输出 支持多组 HDMI 同时输出,可以达到级联功能,视频放大器带宽:340MHz,支持分辨率 (dpi):2048×1536,支持堆叠 | 8 | 台 |
19 | 千兆网络交换 机 | 16 端口快速以太网机架交换机,16 个 10/100/1000Base-T 电口 自适应 端口交换容量 32GBps 交换模式:储存转发模式 支持自然散热 | 4 | 台 |
20 | 法庭布线及高清线 材 | 法庭布线及高清线材辅助材料要求为国产,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 4 | 批 |
21 | 系统调试安装技术服务 x | 提供数字法庭专业技术支持服务,包含系统调试、安装及设备培训等 | 4 | 套/年 |
序号 | 货物 | 庭审直播平台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数字法庭庭审直播外网平台 | 根据法院司法公开的要求,结合法院的办公特点,本平台系统采用软硬一体化的技术,分布式管理的架构,并可以和法院其他系统对接,自动化的庭审直播系统。 本平台清晰展示法院公开的庭审信息:庭审视频、案件信息、公告信息等。外网平台和流媒体服务器无缝整合,平台支持不少于 1000并发数的访问。 本平台支持二次开发,可应客户要求升级为网上司法公开及诉讼服务平台,当事人可以进行远程表格下载、网上立案、远程举证、远程咨询、双向互动等。 本平台支持手机、平板电脑、台式电脑双网站、多终端同时访问,并且为方便公众浏览,减少难度,要求手机、平板、和电脑不安装专门的软件(如插件和 APP)和复杂设置即可访问,可使用手机无线端实时访问网站,进行案件查询等操作。 本平台和庭审直播内网管理平台可以实现不联网实时数据互通,接 受内网管理平台管理和控制。 | 1 | 套 |
2 | 数字法庭庭审直播后台软件 | 基于 HTML5 技术,自适应 PC、Android、平板电脑、IOS 等终端直播点播服务 内外网绝对的网络隔离,网络安全零风险 支持手机浏览器实时控制、支持随时随地开启和关闭直播 隐私保护功能,通过点击控制按钮即可屏蔽当事人个人隐私 不限制同时直播路数、支持所有法庭同时直播 对接中国庭审公开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独有案件下架提醒功能。视频如被下架,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给管理人员,保证庭审案件 100%直播率。 支持服务器集群部署和负载均衡,自动分配直播设备资源 支持后期案件点播上传 | 1 | 套 |
拥有案件复制功能,大大减少了案件信息录入工作量,简单修改便可以创建新的案件 细粒度的权限控制,操作人员受权限控制,减少误操作风险 直播案件超时提醒功能,庭审时间过长,系统会自动发短信给操作 人员 | ||||
3 | 数字法庭庭审直播编码主机 | 法庭的高清直播设备、支持 ONVIF 协议,采用标准 H264 编码、音频编码支持 MPEG1 Audio Layer 2、 CBR/VBR/ABR 码率控制,16kbit/s~ 16Mbit/s、网络接口采用 1000M 全双工模式、支持 UDP、HTTP、RTSP、 RTMP 协议,支持单播及组播、输出视频流格式:TS/VES/AES 流等 中文配置界面,支持网络管理(WEB),支持多码流输出,支持流分辨率设置,支持局域网 LAN、广域网 WAN 传输。产品规格: 音视频输入:视频输入 1 路,hdmi 接口,支持 HDCP 输入分辨率 1080P\1080i\720p\1600x1200\1400x1050\1440x900\1280x960\1280 x800\1204x768\800x600 音频输入 hdmi 音频输入、3.5 音频模拟输入 音视频编码参数:视频编码 H.265 Main profile H.264 Baseline profile 编码 H.264 High profile 编码 视频码率 CBR/VBR/ABR 码率控制 16Kbps-12Mbps 可调 音频编码 AAC/MP3 可选 音频码率 64kb/s~384Kb/s 网络参数:网络协议 支持 http、rtsp、rtmp、udp、组播、单播 码流类型 Ts标准流 、双码流接口协议 onvif 配置管理 web 配置、远程升级 | 11 | 路 |
4 | 隐私保护器 | 工作电压:DC12V; 工作频率:315MHz ;本保护器通过物理装置对当事人xx敏感个人信息时的实时音频进行间断性屏蔽,以达到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 | 11 | 套 |
5 | 内外网不联网传输 设备 | 专利设备,在内外网网络隔离的情况下,仅将开庭信息从政法网传输到互联网,此过程不可逆,即无法应用本设备从互联网将任何信息传输至政法网,亦不可通过该设备将开庭信息之外的任何信息传输至互联网,保证直播过程中的政法网络绝对安全。 | 1 | 套 |
6 | 硬盘 | 满足庭审直播 5 年的存储容量,可存储空间为 38T 左右。(服务器利 旧,故新增硬盘 8 块) | 8 | 块 |
7 | 硬件 安装、维保 及软 件升 级 | 设备安装,调试,,所有硬件质保三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5 年免费上门服务 | 1 | 项 |
一、售后服务保障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监督体系。二、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1、售后服务维保要求
要求提供完善优质的售后服务,其服务内容要包括:产品的安装服务、产品的调试和调优、软件版本的升级、紧急响应服务、远程维护、技术支持等内容。
2、系统和软件平台的维护要求
对应用系统的调试、管理、更新、升级、故障检测及排除。软件平台及服务的调优、日志检查及日常升级。
3、硬件维护升级要求
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更新、升级、故障检测及排除。 4、要求提供系统咨询服务
依据实际需要和信息的最新进展,对系统的升级、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内容包括:系统升级改造;升级改造方案的确定;投资预算的分配方案,包括设备、网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服务等。
三、产品质保要求
※产品免费质保期:提供的硬件、软件产品应大于等于三年免费质保。四、产品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设备出现故障应在 0.5 小时内做出响应,12 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维护,24 小时内解决问题,故障不能按时解决故障设备需提供配置不低于原设备的备件进行更换。
五、保修服务要求
需提供每天 24 小时的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
六、保修技术服务人员要求
现场技术服务人员需符合如下要求: 1、有 3 年以上技术服务和维护经验;
2、参加了本次项目的实施工作;
3、能解决用户产品运作及其他相关信息系统,各种常见的产品故障;
4、严格遵守用户内部相关的安全等其他规定;
5、服务态度友好,细致耐心,工作踏实;
如果遇到大规模系统故障或者其他重大系统事故,能够按照应急预案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及时配合用户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事故上报、最快时间内解决系统故障。
七、备品备件服务要求
针对本项目建立备品备件库,需提供设备维护所需的各种备品备件。避免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可及时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部分 招标书
具体要求:
1、投标书应按“采购清单及要求”中各项要求报价。
2、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约定。 3、服务质量及考核
考核方法、考核范围应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双方达成一致。 4、中标并签定合同后,中标方不得擅自转包。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邯郸市丛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有关规定,就高清标准数字法庭及庭审直播平台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就招标项目内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采购人”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响应”: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投标的行为;
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8“天”:日历日或日历天。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3.2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 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6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高清标准数字法庭及庭审直播平台设备属于工业行业。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采购清单及要求 第四部分 招标书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 1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6.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15 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6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6.7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8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能
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国家政策变化
而变化。
(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3)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4)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在采购产品属于环保清单和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9.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x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以前附表为准。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
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副本的每页上加盖标准公章。
11.4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保证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1.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印鉴。
11.6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7 投标文件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提交截止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不允许补充、修改和撤回。五、开标
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5.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 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15.4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拆封唱标。唱标时,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6.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7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核
17.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核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7.2 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B、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
围的;
C、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D、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E、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G、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7.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3)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4)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报价汇总表、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负责人印鉴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5)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拦标价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与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原件不符的;
(8)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未出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委托书;
(9)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授权委托书不符;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17.4 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7.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投标的澄清
18.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18.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8.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
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9.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0.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经过详细评审,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废标
2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报价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3.2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4.中标通知
24.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5.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5.4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5.5 违反 25.1 条、25.2 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和披露
26.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7.披露
27.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7.2 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
/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
28.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8.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8.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8.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8.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8.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8.7 质疑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及相关证明
材料应为简体中文。
28.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x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x,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8.9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10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2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
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并各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协议系指双方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互相补充互相说明的效力。 1.招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适用范围:本协议条款仅适用本次招标活动。五、技术规格和标准
x协议项下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标准或服务规格标准应与本招标文件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六、提供服务的期限:
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八、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九、若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提出的投诉,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十、若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或售后服务质量不能达到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承诺的内容,一经核实,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十一、在协议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60 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事宜。
十二、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签订本协议的依据,
供需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乙方在甲方委托其开展业务时,产生的一切意外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索赔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与协议要求不符,应承担责任,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甲方有权取消其不符合要求的服务项目,乙方须退还已收取的该项服务的全部费用;
(2)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可降低该项服务的价格标准;
(3)对于情节严重的、造成甲方损失金额较大的,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如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
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10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十五、争议的解决
1.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与协议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双方协商,在 30 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提交邯郸市仲裁委进行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十七、协议终止
1.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自动中止:
①发生不可抗力时;
②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
③根据政策文件变化,甲方停止开展本项业务。十八、协议的修改
对于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
内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作为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适用法律
x协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二十、协议生效
x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十一、本协议共 3 页,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丛台区采购中心一份,丛台区采购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 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本次招标服务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二、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5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委选举产生。
三、中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评分情况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注: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力。
四、评标程序 1、资格评审。
1.1 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符合的进入下一步评审。
2、详细评审
对经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进行以下评审:
2.1 投标报价
(1)评标委员会将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
(2)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确定投标报价基准值。
(5)对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评分。
(6)生产制造商或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应出具财政部(财库﹝2011﹞ 181 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限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应同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做入投标文件)。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小型、微型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政部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 对投标人商务技术服务部分评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冀财采【2019】7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执行。
3、汇总评分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得分进行汇总。 4、推荐中标候选人
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
4.2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3 采购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4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5 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6 如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均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30 分) | 30 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 价分值为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备注:四舍五入,精确 到小数点后两位) |
2 | 产品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 (15 分) | 15 分 | 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技术参数每有 1 项正偏离加一分,加 至标准分为止,技术参数每有 1 项负偏离扣一 分,扣完为止。 |
3 |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 (10 分) | 10 分 | 1.供货安装方案完善合理,措施完善、制定详细可行的交货计划,时间合理得 10 分; 2.供货安装方案较合理,措施较完善、较可行、保障较有力、保证按期供货得 7 分; 3.供货安装方案较一般,措施一般、保障一般 得 4 分; |
4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0 分) | 10 分 | 1.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质量标准高得 10 分; 2.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较合理,措施可行,得 7 分; 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一般、结合实际一般、措施一般得 4 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5 | 安装调试方案 (10 分) | 10 分 | 1.安装流程详细,调试方案科学,专业人员配备充足,分工明确,质量、保障切实可行得 10分; 2.安装调试方案明确,人员配备及保障措施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 7 分; 3.安装调试方案一般的得 4 分; |
6 | 售后服务保障及措施 (10 分) | 10 分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与承诺优劣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1.售后服务保障及措施完善,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响应程度高且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 10 分; 2.售后服务保障及措施较好,技术支持能力较强,服务响应较快,满足采购需求,得 7 分; 3.售后服务保障及措施基本符合要求,但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响应速度较差或一般,得 4 分。 |
7 | 培训方案 (7 分) | 7 分 | 按照项目培训安排的优劣进行比较评价: 1.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方面安排合理可行, 培训方案合理、条理清晰、xx扼要、设计合理、内容通俗易懂,培训方案详细且优于其他投标 人,得 7 分; 2.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较为合理,得 4 分; 3.培训方案一般,得 1 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8 | 产品质量保证 (8 分) | 8 分 | 1.所投高清标准庭审主机具备支持一种网络存储中保证数据完整性的方法的证书,得 2 分(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所投高清标准庭审主机具备支持一种用于远程庭审的数字法庭系统的证书,得 2 分(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3.所投高清标准庭审主机具备数字法庭的流媒体实时录制文件的生成方法、装置和系统的证书,得 2 分(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4.所投高清标准庭审主机具备一种用于服务器自适应自反馈的多线程控制方法及系统的证书,得 2 分(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 公章,否则不得分) |
合计 | 100 分 |
\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审标准 | 通过(√)不通过(×) |
1 | 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 有视为通过 | |
2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 有视为通过 | |
3 | 银行开户证明 | 有视为通过 | |
4 | 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有视为通过 | |
5 |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 有视为通过 | |
6 | 税务机构开具的近期连续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 有视为通过 | |
7 | 社保机构开具的近期连续3 个月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 | 有视为通过 | |
8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 有视为通过 | |
9 | 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现场查询 | 无不良记录 | |
结论 |
注: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无原件视为无效证件;
以上资格审查项必须全部通过,方可通过资格审查,成为合格的竞标申请人。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通过(√)不通过(×) |
1 | 响应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书写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 ( ) |
2 | 响应文件报价 | 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 ( ) |
3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 ( ) |
4 | 响应文件的密封、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招标有效期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 ( ) |
5 |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 ( ) |
6 | 其他 |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 他要求的不通过 | ( ) |
注:如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方可通过符合性审查。
正本或副本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高清标准数字法庭及庭审直播平台设备
项目编号:CTQCGP2022032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单位自行编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不得粘贴此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x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 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
单 位:
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不得粘贴此处)
注: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在招标会现场于招标文件开封前,法定代表人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单独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
二、投 标 函
(采购人全称)
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小写)
¥ ,(大写) 。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承担任何责任。承诺供货期: ;质量标准: ;我方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如果我方投标函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6、我方同意遵守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7、我方的投标函在开标后 天内有效。
投标单位: (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印鉴)
日 期:
三、投标分项价格表(如需)
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
序号 | 货物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
2 | ||||
3 | ||||
... | ||||
总计(元) |
投标单位: (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印鉴)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根据投标实际情况表格可适当修改。
高清标准数字法庭及庭审直播平台设备 招标文件
四、货物说明一览表(如需)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性能说明 | 备注 |
投标单位: (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印鉴)日 期:
47
五、技术条款偏离表(如需)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的产 品技术指标和配置参数 | 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配置参数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详见招标项目内容各项要求 | 由投标方根据投 标产品情况填写并保证其真实性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注:1、投标方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条款,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与技术条款条文的偏差(正偏离、负偏离和无偏离)。
投标单位: (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印鉴)日 期:
六、资质证件
1、资格后审表中所列内容;
2、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此处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单独携带原件备查。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需)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①,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况,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人员、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需)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 (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印鉴)日 期:
九、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保障
1、质量保障措施。
2、服务措施、服务方案等。
3、该次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如有)。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投标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此处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
第九部分 附件
附件一:
项目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总价 | 大写: |
小写: | |
供货(服务)周期 | |
质 量 | |
说 明 |
投标单位: (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印鉴)
日 期:
备注:1、以上报价包括产品(服务)本身价、指定交工地点的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以及所需交纳的各项税金。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各项风险费用,一切少报、漏报项目均视为已含进总报价,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附件二:
投标确认函
我公司 ( 公司名称), 认真阅读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为 ,对招标文件编制的条件要求及评标办法没有异议, 经我公司研究决
定, 确认于 年 月 日 分准时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 2023 年 1 月 17 日下午 5:00 之前将两份原件交于采购中心予以确认, 否则视为弃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