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关于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2024-1)
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产险”)于 2024 年 1 月 9 日签署了《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 年第 2 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 号)规定,该交易构成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且为统一交易协议,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促进本公司与太保产险的再保险业务合作,本公司与太保产险于 2024
年 1 月 9 日续签《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在此基础上,双方将根据具体交易事项签署再保险合同(子协议)。该关联交易属于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双方根据协议开展再保险业务,包括合约和临分等,均可在符合再保险登记系统有效相关资质的前提下参与承接。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注册资本及变化:194.7 亿人民币。2023 年 3 月 20 日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4.7 亿元变更为人民币
199.48 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太保产险共同受控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且太保产险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双方构成关联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337320XW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要内容
2024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与太保产险续签协议,协议经双
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双方同意在分保费金额累计不超过 20 亿元的额度内开展再保险交易,并根据协议有效期内签署的再保险合同(子协议)约定的再保条件进行账务结算等事宜。各再保险子协议均应符合本统一交易协议的原则和规范要求,约定的分保条件应合理、公允,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
(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
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偏离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确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遵循合规、诚信和公允交易原则,不优于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条件。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合规、公允和必要的原则,也符合业务发展和风险分散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一)交易金额
协议期内分保费金额累计不超过 20 亿元。
(二)相应比例
本次交易属于保险业务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不适用比例要求。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并于同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本公司与太保产险开展本次关联交易并签订该统一交易协议。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公司与太保产险签署的《协议》,符合合规性、必要性、公允性的规定且不损害公司及保险消费者利益。
七、银保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