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7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2018-007),公司与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水务”)、湖南业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达建设”)组成联合体中标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其中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永清水务与业达建设为联合体成员。2018 年 2 月 7 日,上述联合体(以下或称“乙方”)与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按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将首批不低于 2000 万元的建设期履约保函到位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合作期限
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x PPP 项目”或“项目”)中,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合作期为 15 年(含
建设期 2 年),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合作期为 30 年(含单个
项目的建设期 1 年)。
3、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x PPP 项目的投资金额并不完全等同于本公司的实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具体情况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确认。x PPP 项目协议的履约期较长,存在回款周期较长、收益不及预期等相关风险,同时,在 PPP 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
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影响协议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甲方: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嘉禾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政府机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其无业务往来,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 1: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64853.0285 万元
主营业务:大气治理、土壤污染修复(含环境药剂销售)、新能源发电(包括垃圾发电和光热发电等新能源领域)、环评咨询服务等业务。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000 xxx)x方 2: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有为注册资本:8000 万元
主营业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设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生活污泥(限分支机构);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直饮水的生产;饮用水供水;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设备制造;环保设备销售;以自有资产进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等。
注册地址:xxxxxxxxxx X0 xxxxx
x清水务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此,永清水务为公司关联方。
乙方 3:湖南业达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2780 万元
主营业务:承接市政公共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 000 x公司与业达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合同当事人履约能力分析
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政府机构,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
2、项目投资金额:投资估算金额为 186,903.22 万元。
3、项目内容:
本项目包括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和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两个子项目包,主要包括:
3.1 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
该子项目包包括嘉禾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城区雨污分流提质改造工程、xxx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工程等四个项目。
3.2 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该子项目包包括一污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二污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业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工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四个项目。
4、项目合作期限:
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x PPP 项目”或“项目”)中,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合作期为 15 年(含
建设期 2 年),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合作期为 30 年(含单个
项目的建设期 1 年)。
5、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 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方式运营。嘉禾县人民政府授权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实施机构,并授权嘉禾铸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出资方,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融资、运营与维护。
6、项目公司资本结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总计 37,380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代表出资 3,738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0%;社会资本方出资约 33,64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
7、回报机制
x项目的付费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主要项目收益包括两部分:
(1)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包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部分(主体工程的政府付费部分,以及项目范围内停车位、物业广告、场地租赁等等经营收益);
(2)城乡污水处理项目包的污水处理部分的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乙方在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能力及经验的前提下,还可以通过与项
目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方式获得相应的施工利润。
8、费用支付方式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包的当年运营补贴自项目初验合格且试运营之日起,按照三个月一次予以支付(项目公司需向甲方书面提交“付款申请书”及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首次支付时间为初验合格且试运营满半年,并支付半年运营补贴。污水处理项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自本项目正式启动试运营后,按三个月予
以支付。
9、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或歧义,应当努力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予以协调和沟通。协商不成或第三方机构无法协调,任何一方可以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提交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
四、该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预估总投资为 186903.22 万元,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公司具体负责的项目工程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公司及联合体签署的建设合同。如项目顺利实施,将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为公司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等业务的开拓提供更多的经验,对公司 2018 年及今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五、相关的审议程序
x PPP 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 186,903.22 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总计
37,380 万元,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的出资额约为 33,642 万元。公司将根据后续
具体出资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8 年 02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