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执行编号:DCZB-CQ-0201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执行编号:DCZB-CQ-0201
项目名称:重庆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的委托,对“重庆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服务 |
49 |
1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3月23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政府公众信息网站(xxxx://xxxxx.xx.xxx.xx)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3月23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30日17:00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xxxxxxxxxxxxx00x00-00x登记递交《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磋商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采购计划编号)、《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xxxxxx0000000000@xx.xxx(邮箱)。报名成功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以上资料邮箱的显示时间为准。
户 名:xxx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账 号:123911157910105
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并按以上要求提交了相应资料的供应商,其现场报名才被接收,否则当场退还响应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磋商地点: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一楼会议室(xxxxxxxxx000x)。
(x)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4月6日 北京时间 14时00分。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 北京时间14时30分。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4月6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五、保证金(本项目无)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xxx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账 号:123911157910105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注:各供应商在通过银行转账(电汇)递交保证金时,须在包含但不限于“汇款备注、用途、摘要”栏说明该款项为“磋商保证金”若供应商未按以上要求说明款项用途的,在保证金退还时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政府公众信息网站(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88521065
地 址:xxxxxxxxxxxx000x
(x)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023-67865997 18225295481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南路11号(浩博天庭)12-17
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重庆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服务 |
1项 |
|
二、项目总体要求
x项目提供至少4名人员驻场服务一年,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开展重庆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服务工作,提供数据整理和管理工具,支撑市区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审核、管理工作。
三、具体任务
提供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分析服务,支撑市区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审核、管理工作。
1.提供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分析服务
1.1构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库、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参数库
按照相关部门公布的《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以及《重庆市区县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库、参数库。
1.2数据驻场服务
提供4人/年的驻场数据运维服务,开展市区两级2014年以来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的清理、入库和运维工作,包括对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清洗、录入、汇总、查询、分析统计等。
2.提供数据服务工具
提供数据服务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填报、查询统计、用户权限管理、编制机构管理、专家管理等功能。
2.1数据填报
实现在线数据填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人工填报、模板下载、数据导入/导出、数据逻辑校验、打印等功能。
2.2查询统计
按照《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重庆市区县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及环境主管部门温室气体管理要求,实现包括但不限于按年份、温室气体种类、区县、领域等多主题、多维度的查询与统计分析功能,实现查询与统计分析结果的图表可视化展示,实现查询、统计分析结果的导出与打印功能。
2.3用户权限管理
依托重庆市统一用户认证中心,建立市区两级环境主管部门机构及用户管理模块,实现机构及用户的增、删、改、查和权限配置功能。
2.4编制机构管理
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机构管理数据库,实现编制机构信息增、删、改、查等数据维护功能。
2.5专家管理等
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评审专家管理数据库,实现专家信息增、删、改、查等数据维护功能。
2.6信息安全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相关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按如下要求执行项目。
(1)供应商应当就提供的数据处理工具配合完成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根据定级情况,按照三级系统每年一次测评,二级系统每两年一次测评的要求按时开展测评工作。
(2)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要求,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管理原则。
(3)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责任,数据使用按照“一人一事一权限”进行权限申请、审批和管理;重要数据根据使用需要,按照最小化原则开放访问权限。
(4)采用线上备份、定期线下离线备份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数据备份工作。
(5)落实国产密码算法应用要求,对信息系统及数据进行加密保护。
(6)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7其他要求
实现与重庆市生态环境综合门户的整合,实现系统的单点登录;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数据管理规范要求,实现数据的规范共享。
(三)投标要求
供应商根据对以上建设内容的理解和自身对生态环境领域的认识,对以下内容逐一提供技术方案应答:
1.供应商对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服务整体服务内容进行描述,并阐述温室气体清单排放数据服务重点、难点。
2.供应商对排放清单数据工具中的查询统计功能进行描述,根据理解罗列查询统计功能;对区县数据与全市数据联调功能提出解决方案。
3.供应商对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所涉及的参数库进行描述,并分门别类罗列参数库。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驻场服务时限1年(12个月)。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正式入场办公并完成正式到岗登记之日开始计算驻场服务时间。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供应商必须在合同期内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篇的所有服务要求、用户培训等任务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接到申请后,组织对提交的成果及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并出具验收报告。
2.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资料,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2.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第二篇中所有要求的全部成果、验收报告及其他合同中要求的验收文档。
2.2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均应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完成后重新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报告)。
二、报价要求
x项目不分包,磋商报价包含劳务费、易损件、关税、运费、差旅费、培训费、各种应纳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及服务内容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服务工具验收合格后,对其提供1年免费运维服务。质保期外提供与质保期内相同内容的服务并给予优惠。
2.质保期交付成果:年度运行维护报告。
(二)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四、付款方式
1. 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并通过采购人审核后,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合同金额50%的发票和付款申请,经采购方审核确认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合同款;
3.项目终验通过后,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合同金额50%的发票、合同总额5%的质保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付款申请,经采购方审核确认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合同款;
4.质保期一年期满后,采购人无息退还质保金给成交供应商;
5.其他支付的细节将在双方合同中明确。
五、培训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管理工具和数据使用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调用数据。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知识产权
项目数据成果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私自留存、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
2.保密协议
2.1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用拷贝、转发、拍照、打印等手段将采购人数据带离采购人指定工作场地。
2.2采购人提供的数据仅用于本次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用作其他用途,或提供给非本项目参与人员。
2.3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交数据后,成交供应商应作好内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2.4本服务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数据作完全删除处理,并提供数据处理报告。
2.5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服务期间或结束,本条款长期有效。如因泄密造成损失的,受损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向泄密方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任何一方因违约全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及相应责任,并承担5%的违约金;如项目开展后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终止或违约方负责承担。
3.未经双方同意,不可随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应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其他条款的要求。
6.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 应 商 应 符 合 的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参加磋商须出具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无 |
|
3 |
保证金 |
无 |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在未实质性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况下,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失去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 (10%) |
报价 |
1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 |
2 |
服务部分 (70%) |
服务响应(40%) |
40 |
A起评分: 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40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中有1条不满足的,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有5条及以上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 |
|
技术方案(30%) |
30 |
1.供应商对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服务整体服务内容进行描述,并阐述温室气体清单排放数据服务重点、难点。优得10分,良得8分,中得6分,一般得5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2.供应商对服务工具中的查询统计功能进行描述,根据理解罗列查询统计功能;对区县数据与全市数据联调功能提出解决方案。优得10分,良得8分,中得6分,一般得5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3.供应商对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所涉及的参数库进行描述,并分门别类罗列参数库。优得10分,良得8分,中得6分,一般得5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
评审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独立评分,其中: 1.“优”的标准:方案科学性强、针对性强及可操作性强。 2.“良”的标准:次之于“优的标准”。 3.“中”的标准:次之于“良的标准”。 4.“一般”的标准:次之于“良的标准”。 5.“较差”的标准:次之于“一般的标准”。 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采购商务要求”,服务时间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其它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 (20%) |
企业能力(4%)
|
4 |
供应商通过软件成熟度模型CMMI认证三级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的,以上认证证书每通过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
提供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企业实力 (6%)
|
6 |
(注:证书须由国家版权局颁发,且著作权须属于供应商) 2、供应商具有xx企业认证证书,本小项得3分。 |
供应商取得的软件著作权证书(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原始取得)、成果鉴定证书、xx企业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履约经验 (2%) |
2 |
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生态环境类相关数据处理服务或信息化项目案例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1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案例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人员要求(6%)
|
6 |
1.针对本项目,供应商为本项目承诺提供驻场服务人员,在满足4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相关职称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3、项目组其他成员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证书或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
供应商须提供驻场服务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售后服务 能力 (2%)
|
2 |
供应商注册地在重庆,或在本地有分公司的,或在重庆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得2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1.供应商注册地在重庆,或在本地有分公司的,或在渝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本地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服务协议复印件。 |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在联合协议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五、其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或符合性审查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一)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技术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若有)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正本签字盖章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六)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政府公众信息网站(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磋商项目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xxx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1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2.服务费以转账、电汇等形式支付。
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账 号:123911157910105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版本)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xx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合同格式(根据项目情况自拟)
xxxxxxxxx(xx)
xx(x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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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
一、服务要求 |
|
||||||
二、验收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联合体共同联合协议(如果有)
(三)其他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需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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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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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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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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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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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
|
|
|
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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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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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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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需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如未逐条填写或未填写差异说明,但在响应文件其余地方能体现响应本磋商文件服务需求,视同“无差异”,不作为废标条款。完全响应的也可以在本页所在处自拟承诺或声明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服务需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如未逐条填写或未填写差异说明,但在响应文件其余地方能体现响应本磋商文件商务需求,视同“无差异”,不作为废标条款。完全响应的也可以在本页所在处自拟承诺或声明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xxxx,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本项目无)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属于(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二)联合体共同联合协议(如果有)
(三)其他资料
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