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应急物资及特警准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ZW)0001225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机关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应急物资及特警准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ZW)0001225
招标文件编号:NXFZZW-2023-ZC025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ZW)0001225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应急物资及特警准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7279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1072790.00 元采购需求:
对中卫市公安局应急物资及特警装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 优
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开标前 10 日内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 结果为准。(8)投标人 (供应商) 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08 月 2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9-0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 锁登录“宁夏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 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机关
地址:x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0955-7067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路南侧广厦世纪园北侧联系方式:18995475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高玉蓉电话:0000-0000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8 月 15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应急物资及特警准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对中卫市公安局应急物资及特警装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采购需求 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 | 采购人:中卫市公安局机关 地址:xxxxxxxxxxx 00 x电话:0000-0000000 |
3 |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路南侧广厦世纪园北侧 业务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
4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5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 |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开标前 10 日内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 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 结果为准。(8)投标人 (供应商) 信用承诺书。 | |
6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7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
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9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0 | 项目预算金额:1072790.00 元; 最高限价:1072790.00 元(如有) |
11 | 保证金:0.00 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3-09-05 09:00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
12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无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13 |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 / |
14 |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
15 |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09-05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
16 | 开标时间:2023-09-05 09:00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不见面 开 标 大 厅 ( 系 统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17 | 信用查询时间: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
18 | 核心产品:执法记录仪所属行业:工业 |
19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20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名 |
21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
22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23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为准。 收取形式:采用现金、公户转账等方式。 收取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24 |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 |
25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
26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
1 |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否 |
2 |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
3 |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
4 | (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小组由 5 人组成,其中在中卫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 4 位评委,采购人代表 1 位。 (2) 政府采购 |
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 (成交)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
5 | (1) 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② 纸质版标书开标结束后由中标单位按要求数量提供。(3) 本项目为电子交易,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
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
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开标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8.开标
(五)开标及评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
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无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
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
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9.签订合同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
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要求进行履约验收:
31.1 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31.2 签订验收报告。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31.3 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参考图片 |
1 | 警戒带 | 产品颜色须为警察蓝和白色组合,拉手可自由伸缩,使用方便,反光距离远,警示效果好,且便于携带;所投产品应为新型警戒带。 技术参数: 壳体尺寸φ20cm×5.8cm带体尺寸:5cm×125m重量:x 1000g 面料材质:反光涤沦 外壳材质:ABS 塑料 | 500 | |
2 | 执法记录仪(单机版) | 1、外观结构:执法记录仪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开裂、变形、划伤、毛刺、脱漆和缝隙等缺陷,颜色、质地(纹理)不应有差异,不应有明显的污垢,边缘棱角不应有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突起。具有引出线的执法记录仪的引出线应能承受≥20 次直角弯曲后不折断,应能承受不≥14.5N 的拉力作用 60s 后不损伤 2、尺寸设计:执法记录仪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长×宽×高≤80mmX50mmX31.00mm.。须为一体式结构,材质为高强度工程塑料,电池不可更换设计,设备主体外表颜色为黑色 3、接口要求:执法记录仪与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的软件接口应符合 GA/T947.4-2015 中 5.1.2 的要求 4、存储介质:≥64G 容量存储 5、显示屏尺寸:≥2.0in 显示屏 6、显示屏亮度:执法记录仪应能在回放模式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大于或等于 500cd/m2 7、重量:执法记录仪质量应≤145g ★8、水平视场角: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 2560×1440、2304×1296、1920×1080、1280× 720、848×480 分辨率条件下应≥127°。(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9、几何失真:在 2560×1440、2304×1296、1920 ×1080、1280×720、848×480 分辨率条件下几何失真应≤7.0%。(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 | 82 |
鲜章) 10、分辨率:有效像素需有 8448×4752、7296×4104、 6656×3744、5984×3366、4608×2592、3008×1692 六种档可调应对不同拍照场景需求,照片分辨力均≥ 1200 线 视频性能:在视频分辨率 2560×1440、2304×1296 下视频中心水平分辨力为 1000 线,帧率为 30 帧/S; 在视频分辨率 1920×1080 下视频中心水平分辨力为 950 线,帧率为 30 帧/S,在视频分辨率 1280×720 下视频中心水平分辨力为 700 线,帧率为 30 帧/S, 在视频分辨率 848×480 下视频中心水平分辨力为 450 线,帧率为 30 帧/S。" 11、一键切换功能:执法记录仪应能在录像时按下录音键保存当前录像文件后开始录音,在录音时按下录像键保存当前录音文件后开始录像。 12、电池充电时间及可重复充电次数:电池充电时间应小于或等于 3h,可重复充电次数应。不小于 300 次,充放电 300 次时电池容量衰减≤20%。 13、开机时间:执法记录仪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6S。 14、外壳防护等级: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T4208-2017 中的 IP68 要求(水深 lm,持续 2h) 15、夜视功能: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可识别距离样机 5m 处人物面部特征,10m 处人体轮廓。 16、重点文件标记:执法记录仪在摄录过程中应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方式应为原文件名中包含“IMP”,标记的文件应能在管理平台中进行检索,并可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 17、绝缘电阻试验:具有充电器接口的执法记录仪,其充电器或电源适配器的电极或与电源电极相连的其它导电电路与易触及部件间的绝缘电阻应>5000M Ω。 18、自由跌落高度:水泥地跌落高度 2000mm,六个面各跌落 16 次,试验后功能应能正常工作 19、泄漏电流:具有充电器接口的执法记录仪泄漏电流应符合 GB 16796-2009 中 5.4.6 的要求 0.01mA。 20、耐久性试验:对执法记录仪的主要部件进行耐久性试验:电源开关 3000 次、快门 10000 次、液晶显 示及开关 2000 次、可动部件 3000 次、模式选择开关 3000 次、USB 接口及连接线 1000 次,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21、电池工作时间检验:视频分辨率为 1920×1080, 帧率 30 帧/秒状态下,电池工作时间应满足连续摄录>16h。(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
★22、低温试验:温度(-30±3)°C,持续时间:4h,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执法记录仪应能正常工作。(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3、录制文件大小检验:"H.265 编码方式开启状态下,各分辨率 1 小时录制文件大小: 2560 ×1440 30 帧/秒:小于 2.5GB 2304 ×1296 30 帧/秒:小于 2.0GB 1920 ×1080 30 帧/秒:小于 1.5GB 1280 ×720 30 帧/秒:小于 800MB H.264 编码方式开启状态下,各分辨率1 小时录制文件大小: 2560×1440 30 帧/秒:小于 5.0GB 2304 ×1296 30 帧/秒:小于 4.0GB 1920 ×1080 30 帧/秒:小于 3.0GB 1280×72030 帧/秒:小于 1.6GB" 24、自由跌落试验:裸机跌落高度 2000mm,水泥地面,任意 6 个面各跌落 5 次,共 30 次,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执法记录仪及其内部结构单元不应产生永久性的结构变形、机械损伤、电气故障和紧固件松动。执法记录仪内部线路、电路板和接口等接插件不应有脱落、松动和接触不良现象。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25、须具备语音播报功能:样机具有语音播报功能,开启后可在开机、录像、录音、重点文件标记时进行语音播报,并具有摄录时长播报及整点报时功能 26、须具备一键切换分辨率功能:在摄像状态下,可通过一次按键实现录像分辨率 2560 × 1440 、 2304x1296、1920x1080、1280x720、848x480 之间的 切换 27、紧急摄录动能检验:样机具有开启/关闭紧急摄录功能,在紧急摄录功能开启状态下,录像过程中发生撞击时,可自动保存录像文件并重新进入摄录模式,在待机状态下发生撞击时,可自动进入摄录模式 28、接口功能检验:样机可通过 Mini USB 和 Type-C接口传输数据及充电 29、最低可用照度检验:样机输出图像的中心水平分辨力下降到标称亮度条件下分辨力的 70%时,目标景物上的亮度<2.81 30、快进、快退功能检验:设备具有 2、4、8、16、 32、64、128 倍速快进、快退、暂停等回放模式 31、声光报警检验:可通过一键的方式开启警报声光提示 32、背夹功能检验:执法记录仪背夹具有 360。水平 |
旋转,180°垂直旋转的功能 33、宽动态设置功能检验:执法记录仪具有宽动态功能设置选项,可在设备菜单设置开启/关闭;动态范围大于 60dB; 34、数字变倍功能检验:执法记录仪具有 64 倍数字变倍功能 35、图片放大显示功能检验:执法仪可在浏览图片时进行放大显示,并可对放大图片进行缩小及左右移动显示,图片放大倍数为 10 倍 36、RFID 功能检验:执法记录仪内置 RFID 电子标签,可通过阅读机器对内置 RFID 电子标签进行读取 37、视频预录/延录检验:样机应能在所有分辨率下预录 30s,预录和延录时间可通过本机菜单设置 38、电池充电时间检验:电池充电时间应小于或等于 2.5h 39、语音质量客观评价检验: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语音质量客观评价(POLQA)得分应不小于 3 分 40、空录功能检验:设备具有空录识别功能,可在菜单中开启、关闭空录识别,开启后会 41、自动生成空录识别日志 42、电量显示功能检验:设备应能将实时电量百分比以字符叠加方式叠加在拍摄的照片和录像视频画面中 43、开关机统计功能检验:设备具有开关机统计功能,能自动生成开关机统计日志 44、静音摄录功能检验:执法记录仪支持静音开机,支持静音录像、录音、拍照; 45、本机设置功能检验: ①本机具有定时拍照和延时拍照功能,可通过菜单设置间隔时间; ②本机可通过菜单开启/关闭防抖功能; ③ 本 机 可 通 过 菜 单 设 置 连 拍 张 数 , 可 设 置 3.5.7,10.15,20 张照片连拍功能;连拍速度应大于等于 15 张/秒; ④本机可通过菜单设置屏幕亮度调节功能,屏幕亮度高、中、低可调节; ⑤本机具有音量调节功能,可在设备菜单中进行 1-12 级调节功能; ⑥本机可通过菜单设置场景模式功能,可设置车载,室内、室外场景模式;" |
3 | 约束毯 | 参数要求 1、面料:帆布 2、重量:≥3650 克 3、面料缝合强力:≥350N 4、尺寸:1714mm(长)*1100mm(宽) | 10 | |
4 | 担架(金属) | 铝合金材质,承重≥120kg,净重约6.5kg,展开:200*55*18 折叠:92.5*50*10。 | 10 | |
5 |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 1.探测性能:须符合 GB12899-2018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探测距离满足 A 级标准。 2.报警声音:须符合 GB12899-2018 手持式金属探测距离 0.8M 处最大声音≥86.3dB。 3.趋势性能:设备应具有 TYPE-C 耳机插口。 4.电池:内置方式,且方便更换或充电,2 节 5 号电池。 5.供电电源:设备具有欠压提升功能 6.金属量提示功能检查:应能通过报警指示灯的颜色和声音频率来提示检测到的金属含量。金属量越大红灯数越多,声音频率越高。 7.充电模式检查:手探应具有充电功能,应有 LED 指示灯,应能使用不同颜色提示不同的充电状态。 8.工作电流检查:以 T1 测试物(精炼不锈钢剃须片对折)为报警测试物,DC 3V 供电时最大工作电流,声光报警:≤25mA;振动光报警:≤50mA;声音加振动报警: ≤60mA;待机电流:≤20mA。 9.休眠功能检查:设备应具有节电功能,当设备在开机状态下 2 分钟不使用时,应自动进入休眠模式;在休眠模式状态下有金属靠近时,设备应自动唤醒;体眠模式状态下超过 10 分钟,设备应自动关机。 10.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探测模式检验:探测器应具有 3 种探测模式: (1)在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混合探测模式下:对半片不锈钢剃须刀片、直径 1.0mm 的钢球、钢质螺母(头径 3mm)、金银首饰进行测试应均可报警,指示灯全亮。超高灵敏度下以接近 1m/s 的速度接近探测器铝(16mm *8mm *0.5mm)、黄铜(16mm *10mm *0.4mm)、紫铜 (16mm *10mm *0.4mm)、铅(15mm*10mm*0.5mm)、锌(20mm*10mm*0.5mm)、镁(11mm*11mm*0.5mm)、水平放置的钢质缝衣针(直径 0.6mm,长 40mm)处进行测试应均可报警。 (2)在黑色金属探测模式下:对半片不锈钢剃须刀片、直径 1.0mm 的钢球、钢质螺母(头径 3mm)、钢质缝衣 针(直径 0.6mm,长 40mm)测试应报警。对金银首饰、 | 30 |
铝 ( 16mm*8mm *0.5mm) 、 黄 铜 ( 16mm *10mm *0.4mm) 、 紫 铜 ( 16mm *10mm *0.4mm) 、 铅 (15mm*10mm*0.5mm)、锌(20mm*10mm*0.5mm)、镁(11mm*11mm*0.5mm)进行测试应不报警。 (3)在有色金属探测模式下:对金银首饰、铝(16mm *8mm *0.5mm)、黄铜(16mm *10 mm *0.4mm)、紫铜 (16mm *10 mm *0.4mm)、铅(15mm*10mm*0.5)、锌 (20mm*10mm*0.5mm)、镁(11mm*11mm*0.5)测试应可报警。对半片不锈钢剃须刀片、直径 1.0mm 的钢球、钢质螺母(头径 3mm)、钢质缝衣针(直径 0.6mm,长 40mm)测试应不报警。 11.物质识别信号灯提示功能:在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混合探测模式下报警指示灯全亮,在黑色金属探测模式下报警左侧指示灯全亮,在有色金属探测模式下报警右侧指示灯全亮 12.按键操作功能检查:应能通过按键实现低、中、高、超高四档灵敏度切换。应能通过按键实现报警模式的切换,应可一键关机。 13.阻燃试验:对非金属机壳和电缆外套进行试验。采用本生灯,燃烧气体为甲烷,火焰直径 9.5mm,其中火焰高度 20mm,用此火焰对样品烧 5 次(火焰与样品表面的夹角为 45°时烧 3 次,为 90°时烧 2 次),每次烧 5s,均不应烧着起火。 14.微小金属探测功能检查:以直径 1.0mm 的钢球为被测试物,当手探以 1m/s 的速度贴着测试物掠过时设备应能报警。 15.高温试验:室外型:+60℃±2℃、2h,试验期间外观和基本性能应正常。 16.低温试验:室外型:-30℃±2℃、2h,试验期间外观和基本性能应正常。 17.抗互相干扰试验:多台探测器相隔间距 60cm 同时使用时,各探测器均应能正常工作。 18.报警状态恢复:探测器离开报警测试物规定距离后,报警指示应立即停止。 19.辐射磁感应强度:符合 GB12899-2018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9μT。 20.探测器整机总量:整机(不含电池)≤260g 21.自由跌落测试:跌落高度 2M、6 个面分别朝下,每面 2 次,可正常使用。 | ||||
6 | 头灯 | 1、电池:18650-2800mah (内置) 2、充电方式:DC3.5mm 3、开关方式:强光-中光 4、续航时间:强光 9 小时,中光 15 小时 5、照射距离:350-500 x | 5 |
6、产品净重:105g 7:防爆标志:ExibIICT4 Gb 8:防护等级:IP66 9:须符合国家标准:GB 38361-2010,GB 3838.4-2010, GBT 4208-2017 | ||||
7 | 激光测距望远镜 | 一、参数要求: ★1、测距范围:≥3000(m) 2、测距精度:<1400m,±1m;>1400m,±0.3%/m ★3、倾角范围:±60°(可调至±90°) ★4、倾角精度:±1° 5、激光类型:905nm (Class 1 laser) ★6、放大倍率:≥8X,放大率误差≤-1.53% ★7、视场角:6° 8、物镜有效直径:≥32 mm 9、日镜有效直径:≥22 mm 10、出瞳直径:≥4 mm 11、出瞳距离:≥19.3 mm 12、电池型号:CR2 电池(容量 900mAh)正常情况下,本产品可连续使用 12 小时。 ★13、产品重量:≤564 g ★14、外观尺寸:≤150*135*65(mm) 15、工作温度:-30℃~+60℃ ★16、防护等级:P67 17、支持连续测量功能;二、反射式 OLED 显示 1、GPS 标识 2、背光显示标识 3、语音标识 4、蓝牙标识 5、摄氏温度单位标识 6、水平距离标识 7、高度标识 8、电量标识 9、测量单位为米 10、测量单位为码 11、速度单位标识 12、斜距标识 13、远距优先 14、近距优先 15、靶位标识 16、测量模式编码标识 17、方位标识 18、测量图符标识 19、角度标识 | 1 |
8 | 录音笔 | 1、产品尺寸:x 125*6226*148mm。 2、产品屏幕≥3.5 英寸/800*480 分辨率。 3、储存空间≥32GB。 4、产品电池≥2500mAh。 5、产品重量:x 166g。 6、解锁方式密码解锁、上滑解锁。 7、像素:≥800 万配置,智能提取 PPT、EXCEL、图片内的文字信息。 8、智能识别中英文混读,精通多种语言。 9、12 种中文方言转写:河南话、河北话、四川话、云南话、贵州话、重庆话、天津话、东北话、甘肃话、山东话、太原话、粤语。 10、8 种语言转写:汉语、英语、日语、韩语、西班牙语、越南语、俄语、法语。 11、2 种少数民族语言转写:藏语、维吾尔语。 12、录音格式 WAV:无损音频 AAC:高品质音频省电模式:16KHz,16bit;音乐模式:48KHz,16bit。 13、距离录音:≥15 米,2 颗直径 10mm 的定向麦克风 +6 颗全向麦克风精准收集 360°全方位声音来源。 14、录音后可直接转换成文字,简单编辑即可成稿。 | 4 | |
9 | 防爆罐 | 1、★执行标准:GA 871-2010《防爆罐》; 2、尺寸要求:处置罐内径≥380mm,外径≥580mm,高度≥580mm; 3、★结构组成:装备由非金属防爆罐体、放置爆炸物的托网、圆形桶盖、手柄、外套及反光标识部件等组成,处置罐上下口各一圈反光警示条,罐口加装防尘盖,外部把手可用于抬动装备; 4、★材质要求:装备全部由非金属复合材料及特殊防爆涂层制成,不含任何金属硬质材料,防止过量防爆情况下装备产生次生杀伤性碎片危害; 5、★重量要求:装备总质量≤48kg; 6、外套要求:外套采用阻燃防水布及反光条制成,外套材料抗渗水性能耐静电水压≥12kPa; 外套材料的断裂强力:经向和纬向均≥1200N;外套材料的撕破强力:经向和纬向均≥150N; 7、★防爆性能:距离处置罐为中心 2.5m 处,用竖立高度为 2400mm、单片宽 1200mm、厚度为 17.5mm 的松木板 2 块贴地围成一个弧形模拟靶标,当 1000g 含 TNT炸药及模拟破片的爆炸物【500g 当量 TNT 药块(密度为 1.55g/cm³~1.60g/cm³)+外表包裹 500gφ8mm 钢珠破片】引爆后,处置罐体无穿孔,在模拟靶标上未发现破片穿透孔,爆炸火焰快速熄灭,xx环境没有物流被引燃; 8、★阻燃性能:面料阴燃≤8s、续燃≤20s,损毁长度 | 1 |
≤150mm,熔融滴落物不会引燃脱脂棉; 9、★反光性能:装备具备明显的反光警示标识,反光条初始逆反射系数 cd/(1x·㎡)≥80; 10、★品质保障:提供公安部质量监督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应依据 GA 871-2010《防爆罐》标准及包含以上重要参数; 11、★保险:装备应具备不少于 1000 万的保险; | ||||
10 | 防爆毯 | ★1、规格要求:内栏内径≥400mm,内栏高度≥300mm;外栏直径≥700mm,外栏高度≥160mm; 盖毯大小≥1400mmx1400mm;总质量≤26.5kg; ★2、功能要求:装备可以操作便捷,勿需现场组装,同时装备具备阻燃功能和反光警示标识; ★3、装备组成:由内外围栏、盖毯、防尘盖帽组成,内围栏和外围栏组合连接一体; 4、外套标准:盖毯和围栏外套材料抗渗水性能: 耐静水压应≥15kPa; 盖毯和围栏外套材料的断裂强力: 经向和纬向均应 ≥1800N; 盖毯和围栏外套材料的撕破强力: 经向和纬向均应 ≥200N; ★5、防爆标准:以爆炸源为中心,用 5mm 厚的瓦楞纸板贴地围成一个圆形模拟靶标其半径 3000mm、高度 1700 mm,防护 200g 当量 TNT 爆炸模拟靶标上不应有穿透孔; 6、处置方式:外围栏、内围栏、防爆毯固定连接在一起,可一次性非接触式罩挡隔离爆炸物,勿需现场组装导致多次接近疑似爆炸物; 7、材质要求:由聚乙烯纤维无纬布、聚乙烯纤维毡、 PC 定型骨架、阻燃防水外套、反光警示条等复合材料制成; ★8、阻燃性能:面料阴燃≤8s,续燃≤20s,毁坏长度 ≤150mm,熔融滴落物不会引燃脱脂棉; ★9、反光性能:装备具备反光警示标识,反光条带逆反射系数≥80cd/(1x·㎡); ★10、品质保障:装备须具有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投标商鲜章,检测内容应包含以上重要参数; 11、执行标准:GA 69-2007《防爆毯》 ★12、保险:装备应具备不少于 1000 万的保险; | 1 |
11 | 验枪筒 | 1.产品组装要求:产品的主体和底部支撑在运输过程中是分离开的,在接收货物后把底部的支撑杆与主体上的两根连接杆进行连接,用螺栓进行固定。该产品支持 45-50°角进行调节。 2.产品功能要求:验枪筒对公安六级以内(含六级)的所有子弹有收集作用。 3.产品规格:验枪筒由复合简体、缓冲材料、支架等组成。总质量≤60kg/ 套, 筒体外层由长 920mm、外径 137mm、内径 101mm 的无缝钢管制作,筒底使用 30mm的钢板与筒体焊接,筒体底部内侧有 50mm 厚浸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和 2 层 10mm 厚的橡胶片。在筒体外侧安装有可以折叠支架及锁紧装置。 4.产品具有耐腐蚀性。 5.在常温环境下,使用 1979 年式 7.62mm 狙击步枪和 1953 年式 7.62mm 普通弹(钢芯),在 10m 距离,分别向验枪筒内射击子弹 3 发,试验后,弹头或弹片未穿透验枪筒筒底和筒壁,未弹出验枪筒外。 6.在常温环境下,使用 1979 年式 7.62mm 狙击步枪和 1953 年式 7.62mm 普通弹(钢芯),在 10m 距离,分别向验枪筒筒壁(外表面)及筒底(外表面)各射击子弹 3 发,弹速及弹痕凹陷深度分别为: 筒壁:1、弹速 750m/s ,弹痕凹陷深度为:2.4mm; 2、弹速 749m/s ,弹痕凹陷深度为:2.7mm; 3、弹速 753m/s ,弹痕凹陷深度为:3.2mm。筒底:1、弹速 753m/s ,弹痕凹陷深度为:2.9mm; 2、弹速 747m/s ,弹痕凹陷深度为:2.8mm; 3、弹速 748m/s ,弹痕凹陷深度为:2.6mm。 7.配件:6 ㎜扳手一把、垫片 2 片。 | 1 | |
12 | 易伪装警用抓捕战术背包 | 1、包体结构的各部件位置须经过多次实战演练,操作方法接近现有单警装备位置,民警操作熟悉,最快可 1秒打开背包实现防弹防刺; 2、背包包体符合 QB/T 1333-2018《背提包》内相关标准,面料为考杜拉面料,整体质量优良; 3、战术背包内芯片为防弹防刺一体,防弹性能满足 GA141-2010 警用防弹衣标准 3 级要求,防刺性能满足 GA68-2019 警用防刺服标准 A 类要求;也可安插单纯的防弹芯片或防刺芯片; 3.1)要求防弹防刺层:34 层高性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防刺无纬布+30 层高性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防弹无纬布,前后片结构一致 3.2)防弹性能:在常温、高温、低温、浸水、湿热环境下进行测试,达到公安部 3 级要求,且最大凹陷不超过 9mm; 3.3)防刺性能:在常温、高温、低温、浸水环境下进 | 80 |
行测试,达到公安部 GA68-2019 标准 A 类要求,且常温、高温环境用 D1 刀进行 5 次穿刺测试,低温、浸水环境用 D1 刀进行 3 次穿刺测试。(需要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4、主包体长约 510mm、约宽 380mm、约深 120mm,装载防弹防刺芯片、收纳式护臂,重量≤4.5kg,尺寸大小可调整,高矮胖瘦各类体型各年龄阶段民警均可轻松背负; 5、防护面积:包体内前后两块防护芯片总面积达 0.25 ㎡。 6、此战术背包产品须装载防弹防刺芯片、收纳式护臂,并严格遵循 GA 890-2018《公安单警装备多功能腰带》中警棍套、手铐袋、催泪喷射器套等具体部件的相关技术标准制作,确保此背包对全国公安机关民警使用的伸缩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警绳、执法记录仪、肩灯、警察证卡等具有极高兼容性,方便民警便捷使用。 | ||||
13 | 战术防暴头盔 | 1、材质:高质量 ABS ; 2、盔体厚度:≥5mm; 3、重量:x 1.0kg; 4、颜色:黑色; 5、组成结构:产品由盔壳 下额带 盔顶悬挂系统 墨鱼干 导轨 魔术贴构成,下额带长度和帽口大小可调; 6、四点悬挂增强稳定性; 7、内部悬挂系统不可调节。 | 50 | |
14 | 防弹头盔 | 须采用优质芳纶材质模压制成盔壳.内部使用BOA 快速调节系统和 D3O 多模块海绵用于提升头盔佩戴的稳定性和舒适度. 1.1 材料:xx(质保期 5 年); 1.2 防护等级:3 级; 1.3 总重量:≤1.6 ㎏,(不含附件及头盔悬挂系统)重: ≤1.3 ㎏; 1.4 防护枪械类型:79 式 7.62mm 轻型冲锋枪; 1.5 防护子弹类型:51 式 7.62mm 手枪弹(铅心);1.6结构:非金属盔,由盔壳、下颏带、盔顶悬挂系统构成,盔壳采用浸胶芳纶机织布整体压制成型,厚度 8mm。头盔上有战术导轨。1.7 盔壳表面涂层均匀平滑,无外来杂质、气泡、脱皮、剥落等缺陷。悬挂缓冲系统组件应完整、缝合牢固; 1.8 所有金属件应无锈蚀;紧急脱扣、调节扣等功能部件使用方便。下颏带和帽箍能调。 1.9 头盔上有清晰永久的标志,内容包括:制造厂中文名或商标;产品名称和防弹等级;产品编号;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年月);有效期。 1.10 阻燃性能(盔壳外表面续燃时间)≤5s; | 10 |
1.11 头盔包边热老化粘结牢度试验,包边被揭开长度 ≤4.3mm; 1.12 头盔包边初始粘结牢度试验,包边无开粘现象;1.13盔壳最大形变量:≤8.0mm,残余形变量:≤5.0mm; 1.14 常温防弹性能盔壳内表面最大弹痕高度:≤20mm;耐水浸防弹性能盔壳内表面最大弹痕高度:≤20mm;高温防弹性能盔壳内表面最大弹痕高度:≤25mm;低温防弹性能盔壳最大弹痕高度:≤10mm; 1.15 执行标准:GA293-2012 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 | ||||
15 | 反恐面罩 | 产品概述: 一、有效遮蔽并保护佩戴者的头部、面部和颈部,防止烫伤或灼伤;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和质量工艺,以确保它在正常和长时间的工作时间中不受影响。 二、技术参数: 使用阻燃面料制成: 极端耐热,不支持火焰或燃烧到 427℃: 符合 GB/T 17591-2006 国家标准, 损毁长度/mm≤150,续燃时间/s≤5,阴燃时间/s≤5,熔融、滴落无; 断裂强力/N≥450,撕破强力/N≥25; 保护佩戴者的头部、面部和颈部,防止烫伤或灼伤;实用性设计、缝制细腻、穿戴舒适: 质量轻盈、面料柔软: 色彩个性定制,有黑色、土狼色、橄榄色等多种选择。 | 50 | |
16 | 灭火球 | 1、可用于扑灭 A/B/C/E/F 类火 2、产品直径:150mm 3、产品重量:1350 士 67.5g 4、干粉重量:1300 士 65g 5、警报声响:120dB 6、灭火空间:~3m3 反应时间:<5s 7、环境温度:-10C~85°C 8、质保期限:5 年 9、国家标准:GA602-2013 主要灭火剂:75%ABC 干粉 10、彩盒尺寸:x 18X18X18cm | 30 | |
17 | 多功能制暴器(每套含 60 枚弹药) | 一、制暴器基本要求 1、外观:喷涂件表面应清洁、无污,无露底材,剥落等缺陷。所有表面无划痕、颗粒、桔皮,针孔、喷流、杂质等不良现象。 2、整体重量:≤380g±3g(含电池); 3、枪体尺寸:≤177mm*44mm*133mm(L*W*H)±2mm;二、制暴器关键功能要求 1、多类型弹体通用:制暴器需可击发三种弹型,对目标使用时,具备电击、捆绑约束、刺激性液体喷射三种制伏手段,三种弹型均可安装在制暴器上使用。 2、弹体检测:制暴器需可检测两种弹型并对应输出不 | 2 |
同的放电时间,电击弹为 5s 电弧输出,约束弹、催泪弹为 1 次电弧输出。 3、电击功能:制暴器装配电击弹可击发进行远距离电击,不装配电击弹可进行枪口电弧放电。 4、电击保护功能:要求制暴器空载或装配电击弹情况下使用,避免对目标造成过度伤害,须有电击保护功能。在 1 分钟内连续进行 10 次 5s 电击,需进入电击保护状态,保护状态时间持续 2min,2min 后恢复正常工作状态。装配约束弹及催泪弹情况下使用,无需电击保护功能。 5、双模式瞄准:制暴器有机械瞄准与激光辅助瞄准两种瞄准模式。 6、激光频闪:激光开启后为频闪状态,可对目标进行视觉干扰。 7、激光独立控制:制暴器可对激光独立控制其开启与关闭。 8、激光持续工作时间:激光连续工作时间要求至少 20分钟。 9、激光光斑尺寸:要求 20 米处激光光斑不大于 4cm。 10、单手退弹:制暴器可单手操作解除弹体锁死进行退弹。 11、快速换弹:单次更换弹体时长应≤5s。 12、手动挡位保险功能:具备手动控制切换的保险结构,可区分待机状态(不可击发)与攻击状态(可击 发)。 13、电量提示功能:制暴器开机后,尾部显示屏应能显示电量,电量低于 30%时给出提示信息。 14、电池性质:要求供电电池为充电式电池,非一次性电池。 15、单块电池单次充电放电次数:单块电池充满电后,应能进行 500 次电击放电,500 次放电后,电池剩 余电量需在 60%以上. 16、挡位左右手通用:制暴器左右手持设备时,均可对挡位进行切换,不受影响。 17、状态显示:要求暴器有屏幕状态显示功能,可显示制暴器开机、关机、电量、弹体检测等相关信息, 状态显示载体要求为彩色 OLED 屏幕。 18、扳机阶段反馈功能:制暴器扣动扳机放电过程中,放电开始前,扳机有明显临界点给手指阻断反馈, 即满足要求。 19、音视频录制:制暴器具备音视频录制功能(一体非外挂式),制暴器需具备 Type-c 型常见式接口用 于视频数据读取。 20、音视频存储:要求制暴器内置储存,可储存文件总 | 每套设备附带三种弹型各 20 枚,共 60 枚。 |
时长≥24 小时。 21、总控开关:制暴器要有控制整机电源的总控开关,不可装入电池后即刻通电,保护电池使用寿命。 22、枪套双重防抢:制暴器与配套战术枪套可以连接,制暴器在枪套内时,枪套要有按压锁扣,不按压 锁扣不可取出制暴器,防止制暴器被抢夺。 23、枪套二级保险:制暴器枪套具备二级锁,防止意外情况下锁扣被按压,造成设备脱出枪套。 24、枪套多角度使用:要求被检测制暴器枪套在使用者腰间时,可随时调整角度,便于使用人员根据设备 使用习惯进行调整。 25、辅助取弹套:制暴器具有配套弹体可使用的弹套,并有辅助从其中取弹的装置,电击弹、约束弹、催 泪弹均可放入。 三、制暴器电性能要求 1、电池电压:7V-8V; 2、空载输出电压(峰峰值):70kv-80kv 3、带载输出电压:1kV-2kV(负载 500Ω)、3kV-4kV (负载 1000Ω); 4、单次脉冲平均电流:1.5mA-2.5mA; 5、脉冲宽度:190μs~200μs; 6、脉冲频率:20Hz±2Hz; 7、单次击发放电时间≤5s。 四、通用弹体主要参数与战技指标: 1、电击弹主要参数与战技指标: (1)电击弹质量:51g±2.5g。 (2)电击弹尺寸:33mm×33mm×53mm(L×W×H)±2mm。 (3)最大射程:≥7 米。 (4)落点散布要求:35cm±5cm(10m 处射击),30cm ±5cm(5 米处射击) (5)电击弹导线绝缘性:电击弹击发后击中目标后,电击弹口与飞针之间的导线无短路,无电弧击穿现象。 (6)电击弹导线强度:电击弹导线抗拉强度≥2kg。 2、约束弹主要参数与战技指标: (1)约束弹质量:107g±3g (2)约束弹尺寸:36mm×35mm×90mm(L×W×H)±2mm。 (3)射程:要求约束弹有效射程≧7 米,(均能对目标进行约束)。 (4)约束弹躯体部位通用:要求约束弹对目标躯干和腿部进行射击,均能对目标进行约束捆绑。 (5)约束弹绳索强度:要求约束弹绳锁抗拉强度 ≥ 80kg。 3、催泪弹主要参数与战技指标: (1)催泪弹质量:130g±3g |
(2)泪弹尺寸:33mm×33mm×106mm(L×W×H)± 2mm。 (3)泪弹射程:要求泪弹有效射程≧7 米,7 米处 泪液在靶面的散布面最远不大于 65cm。 (4)泪弹一弹四发:要求制暴器配套的泪弹,1 枚 泪弹可单独击发 4 次,便于射击多个目标。 (5) 泪弹抗风击发要求:要求在 4m/s 风速逆风条件下,泪弹有效射程≧4 米。 (6) 泪天然辣椒素含量: 泪剂天然辣椒素应在 1.0%-2.0%。 五、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 1、高温工作要求: 制暴器(含电池)处于开机状态,在 60℃±2℃的环境下持续放置 2h 后,直接使用, 要求制暴器载弹可正常工作、正常击发。 2、低温工作要求:制暴器(含电池)处于开机状态,在-30℃±2℃的环境下持续放置 2h 后,直接使用,要求制暴器载弹可正常工作、正常击发。 3、高温贮存要求:制暴器(含电池)处于关机状态,在 60℃±2℃的环境下持续放置 2h 后取出恢复 1h,开机后要求制暴器载弹可正常工作、正常击发。 4、低温贮存要求:制暴器(含电池)处于关机状态,在-30℃±2℃的环境下持续放置 2h 后取出恢复 1h,开机后要求制暴器载弹可正常工作、正常击发。 5、 泪剂溶液低温贮存要求: 泪剂溶液在-30℃±2℃的环境下持续放置 2h 后取出,要求不可结冰。 6、抗冲击要求:加速度 50m/s²,脉冲持续时间 30ms,冲击脉冲波形为半正弦,6 个方向上各 3 次,非工 作状态,测试后制暴器可正常工作。 7、抗震动要求:频率 10Hz~55Hz、振幅 0.15mm、X、Y、 Z 三个轴向,每次 10min,循环 3 次,非工作状态, 测试后制暴器能正常工作。 8、外壳防护等级要求:要求制暴器 IP 等级在 IP54 及以上,(包含 IP54)。 六、配置要求一套产品需配备电击弹 20 发、约束弹 20 发、辣椒弹 20 发。 | ||||
18 | 95-1 专用导轨 | 技术参数 1、一体式结构,无需工具快速拆装; 2、采用 T6-6061 轻量化铝材设计,产品重量不大于 260g; 3、表面处理采用硬质氧化处理,更耐磨耐用; 4、外观尺寸长 340mm 高 70mm 宽 35mm; 5、提把设计平顶式搭载系统,安装后不影响原枪械准星可稳固加装各种瞄具,提高射击精度。 | 5 |
19 | 全息瞄准 镜(含 3 倍侧翻增倍镜、多功能激光照准器) | 一、多功能激光照准器 (一)、功能要求 1、采用非线性凸轮锁紧手柄快速安装技术,装卸快速、方便。 2、可外接远程电缆,使用线控开关远距离操作。 3、有多种激光输出模式组合,兼顾近距与远距的快速指示和瞄准。 4、经过充氮处理,应具有良好的防水,防雾,防震性能。 (二)、参数要求 1、激光波长(nm):532 2、激光出瞳功率(mw):<5 3、激光 FDA 安全等级:IIIa 4、激光发散度(mrad):≤1 5、激光工作距离(米):≥150 米(背景照度≤1Lux) 6、LED 白光照度(Lum):≥300 7、发散度(mrad):≥100 8、光照度(Lux):强光照射 25 米中心光斑照度≥5 弱光照射 3 米中心光斑度≥1 9、光斑直径:≥2.5 米(25 米距离,边界照度≥3.5Lux) LED 红、绿信号灯光信号可见距离:500 米(红色、绿色,无月星空) 10、供电电池:1 节 CR18650(电池供电,有反极性保护功能) 11、放电寿命(H):LED≥1 小时,激光 532nm≥8 小时 12、工作电压(V):3.6~4.2 13、低电压报警(V):3V(低于 2.7V 关机) 14、工作温度(℃):-40℃ ~ +50℃ 15、储藏温度(℃):-50℃ ~ +60℃ 16、环境湿度(%):0~100% 17、光源工作寿命(H):≥8000 18、防水:IP67(1 米水深/2 小时) 19、耐盐雾:48 小时 20、抗冲击与振动:1000g 21、本体体积(mm):106.2×70×36.3(长×宽×高) 22、重量(g):295(含电池、连接座) 23、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MTBF ≥1000h 24、贮存寿命:在标准军用仓库条件下,贮存期不小于 10 年 25、带包装箱状态,能承载 1.2 米跌落。二、筒式内红点瞄准镜 (一)、参数要求 1、反射式 2、有效口径(mm):Φ20 | 2 |
3、光源:图标 LED 4、红点尺寸:2MOA 5、圆环尺寸:65MOA 6、分化选择(点圈切换):有 7、透镜多层镀膜 :有 8、视差:<1.5MOA 9、电池:CR2032 10、电池寿命(最长):10000 小时 11、亮度设置:8 档白天/4 档夜视 12、亮度调节:加减按键 13、低电量报警:有 14、材料:7075-T6 15、表面处理:黑色阳极氧化 16、调整每咔嗒值:0.5MOA 17、调整范围:±50MOA 18、安装方式:皮卡汀尼导轨 19、储存温度(℃):-40℃~70℃ 20、工作温度(℃):-30℃~60℃ 21、防水等级:1 m/30 min(IPX7) 22、抗冲击与振动:1000G 23、长度×宽度×高度(mm):约 63×40×45(本体) 24、中心高(mm):12.5(本体)/18.8(带夹紧座) 25、重量(g):94(本体)122(含电池)三、3 倍增倍镜 (一)、 参数要求 1、倍率:3× 2、出瞳直径:7.6mm 3、镜目距:≥65 mm 4、视场 :7° 5、屈光度:±3D 6、透过率:75 % 7、透镜材料:光学玻璃 8、储藏温度 :40℃—70℃ 9、工作温度 :40℃—60℃ 10、湿度(%):95 % 11、防水等级:IP67(1M 水深/30 分钟) 12、充 氮:( 浓度)99.99 % 13、抗冲击与振动:1000G(偏移量 2MOA) 14、外壳材料:7075-T6 铝合金本体(亚光黑色硬质氧化) 15、外形尺寸(mm):102×45×67 (L×W×H) 16、重量(g ):≤320g 17、安装适配:适配于 MIL-STD-1913 导轨 |
20 | 92 红点瞄准镜(含二合一战术枪灯和专用快拔枪套) | 一、92 红点瞄准镜 (一)、产品参数 1、反射式 2、视窗(mm):16×23 3、光源:图标 LED 4、红点尺寸:2MOA 5、圆环尺寸:32MOA 6、分划选择(点圈切换):有 7、无视差:有 8、透镜多层镀膜:有 9、电池:CR1632 10、电池寿命(小时):最长 10000 11、亮度设置:10 档白天/2 档夜视 12、亮度调节:“△”、“▽”键 13、低电量报警:有 14、材料:7075-T6 硬铝 15、表面处理:黑色阳极氧化 16、调整每咔嗒值:0.5MOA 17、调整范围:±50MOA 18、安装方式:皮卡汀尼导轨 19、储存温度(℃):-40℃~70℃ 20、工作温度(℃):-30℃~60℃ 21、防水等级:1 m/30 min(IPX7) 22、长度×宽度×高度(mm):45.2×30×29.2 23、中心高(mm)(包含支架):20 24、重量(g)(包含支架):67 二、二合一战术枪灯 产品参数:1、光源:OSRAMP9LED 2、亮度:白光照明 650 流明/绿激光<5 毫瓦 3、续航时间:白光 1 小时 30 分钟/绿激光 10 小时 4、开关:双光源分设独立开关 5、电池:1x16340(标配)/1xCR123A 电池 6、照射距离:130 米 7、材质:优质铝材 8、表面处理:硬质阳极氧化 9、尺寸:约 76 毫米(长)x33 毫米(宽度)x45 毫米 (高度) 10、重量:≤110 克(不含电池) 11、抗摔高度:≥1 米 12、防水等级:IPX4 13、导轨:单手快拆快装三、专用枪套 | 5 |
21 | 战术防弹盾牌 | 战术防弹盾牌选用优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材料经特殊工艺压制而成,盾牌表层喷涂环保聚脲(聚胺脂胶性漆),具有耐磨,耐高温,防紫外线,防水,漆面不剥落等优点。盾体结合模块化眩目照明系统,可根据任务需求自由组合照明系统。以高效 LED 为光源的可调焦式盾牌灯,4000 流明高亮输出,一键变频爆闪,550米远射,可提供大范围强光照明;专利菲涅尔透境调焦技术,四光源独立调节聚泛光照明,360°旋转调焦,满足不同环境的用光需求;标配 2 节 21700 电池, Tybe-C直充,带 LED 电量显示,电量多少一目了然;线控双开关,可实现点射和常亮模式,三种安装方式,适配多种盾牌;铝 合金打造,IPX4 防水,1 米防跌;适用于镇压暴动、反恐任务、特种作战等场景,既可大角度无死角照明和炫目制控,也可小角度集中搜索和探照。 一、光源参数: 1.光源:OSRAM P9 LED 2.亮度:常亮 4000 流明 / 爆闪 3.续航时间:常亮 2 小时 45 分 / 爆闪 3 小时 45 分 4.电池:2 x 21700 电池 5.照射距离:≥550 米 6.材质:铝材 7.表面处理:硬质阳极氧化 8.尺寸:约 185 毫米(长)×85 毫米(宽)×55.6 毫米(高) 9.重量:约 433 克(电池) 10.抗摔高度:≥1 米 11.防水等级:IPX4 二、盾牌参数: 1.防护等级:PE(聚乙烯) 3 级, 防 79 式 7.62mm 轻型冲锋枪使用 51 式 7.62mm 手枪弹射击 ★2.防护面积:0.41 ㎡ ★3.质量:≤3.7kg ★ 4. 熊猫盾牌由盾体、把手、臂带组成。盾体由 9.15mmPE 制成; 5.盾牌外形尺寸: 500*800 ㎜ 6.执行标准:GA 423-2015 《警用防弹盾牌》 ★7.背面弹痕高度:≤4.6mm 8.通过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兵器装备研究所测试试验中心、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原件备查。 ★9.产品责任保险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责任保 险不低于 1000 万元的保险单复印件。 | 10 |
22 | 模拟爆炸物训练箱 | 一、电路模块(40 套):包含核心电路≥40 件,触发单元≥40 件、电源单元≥40 件、模拟爆炸物≥40 件,模拟雷管≥40 件。均为独立模块,能够相互组网,灵活扩展,自制上百种爆炸装置。触发后发出灯光报警提示和起爆轰鸣,模拟爆炸效果。可操作性强,能够灵活扩展,相互组网,自制上百种爆炸装置。每件装置可供多次、多人进行不同难度练习;包含各类高阶起爆电路,如防拆除、陷阱诡雷、多元触发等各类疑难情况;有效提高爆炸物判别和处置能力。 (1)555 十进位计数器 A-爆炸物 (2)单线命令交替起爆-爆炸物 (3)重力感应 328P 带光敏电阻-爆炸物 (4)Arduino DTMF-爆炸物 (5)单稳态 555 变量计时器-爆炸物 (6) 印度尼西亚光感(SCR)-爆炸物 (7) 逻辑门电路圈炸弹-爆炸物 (8)导爆索防拆除电路-爆炸物 (9)URDU 安全延时定时器-爆炸物 (10)Arduino 测光电路-爆炸物 (11)RFT-2-爆炸物 (12)遥控定时双 MOSFET-爆炸物 (13)命令继电器-爆炸物 (14)诺基亚 3310 非稳态 555-爆炸物 (15)防拆除-双输出-爆炸物 (16)遥控定时保险松发-爆炸物 (17)TIP122 无线电静噪-爆炸物 (18)NPN 光感-爆炸物 (19) 可调节光感-爆炸物 (20)遥控定时保险光感-爆炸物 (21)LMIC 无光引爆-爆炸物 (22)PICO TOF 激光雷达爆炸物 (23)MOSFET 遥控定时-爆炸物 (24)防拆除电路-爆炸物 (25)简单晶体管漂浮开关-爆炸物 (26)电源分离-爆炸物 (27)PIC12 NCNO-爆炸物 (28)无线电静噪(SCR)-爆炸物 (29)单稳态 555 定时器-爆炸物 (30)URDU 电池切断 SCR-爆炸物 (31)URDU 断线诡雷-爆炸物 (32)哥伦比亚圈炸弹短路-爆炸物 (33)哥伦比亚线圈炸弹开关保险-爆炸物 (34)人质装置逻辑门带光敏电阻 LDR-爆炸物 (35)URDU 手表计时电路(简化版)-爆炸物 | 1 |
(36)URDU NOR 光感可变重置-爆炸物 (37)URDU 水位填充开关-爆炸物 (38)诺基亚非稳态 555 带可变重置-爆炸物 (39)晶体管陷阱引爆双程-爆炸物 (40)晶体管陷阱引爆单程-爆炸物 二、含 23 件地雷炮弹及火工品的模仿品,尺寸、外观逼真,可作为展示、教学及模拟训练: 1.69 式反坦克模拟地雷 2.85 式反坦克模拟地雷 3.66 式模拟地雷 4.72 式防步兵模拟地雷 5.69 式反步兵模拟地雷 6.82 式模拟手雷 7.82-2 式模拟手雷 8.柔性模拟爆破筒 9.68 式模拟爆破筒 10.67 式木柄教练手榴弹 11.69 跳雷引信 12.白色绊发雷 13.69 坦克雷引信防空导弹 37 高钢壳 38 厘米 14.防空导弹 57 高防空铜壳 55 厘米 15.57 巡航箭 16.100 迫击弹 50 厘米 17.82 迫击弹 35 厘米 18.60 迫击弹 20 厘米 19.防空导弹 37 高铜壳 38 厘米 20.航 30 钢壳 21.海 30 钢壳 22.63 式 60mm 迫击炮杀伤榴弹教练弹 23.87 式 82 迫教练弹 三、67 手榴弹横截面 1 枚,82-2 手榴弹横截面 1 枚,防 1 手榴弹横截面 1 枚。外观、功能与真实手榴弹一致。均包含模拟引信、击发件和起爆药,能清楚展示内部构造,演示起爆过程。 四、包含引信模型 20 件。外观、功能与真实引信一致。均包含模拟引信、击发件和起爆药,能清楚展示内部构造,演示起爆过程。 (1)迫弹引信 5 件:迫 1 引信、迫 2 引信、迫 3 引信、 迫 4 引信、迫 5 引信。 (2)榴弹引信 5 件:榴 1 引信、榴 2 引信、榴 3 引信、 榴 4 引信、榴 5 引信。 (3)无后坐力炮弹引信 2 件:无后座力 1 引信、无后 座力 2 引信。 (4)破甲弹引信 2 件:破甲 1 引信、破甲 2 引信。 |
37mm 手投发烟弹 | (5)弹底延时引信 4 件:底部 1 引信、底部 2 引信、 底部 3 引信、底部 4 引信。 (6)特种弹引信 2 件:时间 1 引信、特种 5 引信。特种 5。 | |||
23 | 技术参数 1)弹径:37mm 2)弹长:120mm 3)急速喷烟时间:20±5S 4)延迟时间:2.5--3.5S 5)用环境温度:-30°C--+45°C 6)储存期:5 年 7)专车武装押运配送。 | 100 | ||
24 | 机房专用梯子 | 性能指标要求: 最大高度:h=4.7m收合高度:h=0.8m净重:≤11kg 荷重:≥300kg 梯档间距:305mm | 3 | |
25 | 机房推车 | 最大承重:≥300kg 产品尺寸:≥长 90cm;宽 60cm;高 89cm 产品净重:≤10kg可折叠 | 4 | |
26 | 荧光雨衣 (可双面穿 | 技术要求: 1、服装采取“两面穿”定位设计,可满足多警种、多环境下分别穿 着使用; 2、成衣采用高反光度荧光防水面料,搭配 3M 高耐劳度反光条,以 确保安全可靠的雨中执勤。 | 100 | |
27 | 防毒衣 | 1、采用标准:DJBZO63-94 ≤隔绝式防毒衣通用规范≥。 2、厚度(mm):0.34+0.05。 3、扯断力 (N/2.5cm)大于:经向 157 纬向 134。 4、伸长率 (%):经向 21 纬向 21。 5、抗毒芥子气纯度( 60% 36℃±1℃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渗透。 6、耐寒( -40℃分×5 钟折迭 180℃ ):无裂纹。 7 、耐酸碱( 6N 盐酸 6N 硫酸 三合二 ) 溶液 (36℃±1℃×1 小时 ):无裂纹 不发粘。 8、耐汽油断裂(浸 120# 汽油经 30 秒钟 ):无裂纹。 9、热空气老化( 140℃±2℃×8 小时 ):不粘 不脆。 | 10 | |
28 | 防毒面罩 | 1、面罩呼气阻力:≤100Pa2、面罩吸气阻力: ≤40Pa3、面罩镜片透光率:>89%4、滤毒罐重量:≤260g5、对氢氰酸 的防护时间:≥30min;6、烟雾过滤效率: ≥99.96 %7、面具 | 30 |
泄漏率:<0.05%;8、面罩死腔:1%9、阻燃性能:续燃时间 0s10、面罩与过虑件的结合强度:≥250N;11、面置与头带的结合强度: ≥150N; | ||||
29 | 锥桶 | 1、材料及外观:交通锥宜采用塑料或橡胶制作而成,并应满足相应材料性能要求。 交通锥表面应平整光洁、颜色均匀一致,无明显的划痕、变形及其他缺陷。交通锥表面应无与使用功能无关的图案或文字。 交通锥的反光面,在正常使用中不应与交通锥剥离脱开,且在湿状态下应保持逆反射性能。 2、质量:≥2.2kg 3、尺寸:高度 700±50mm,底座( 350×350 )±20mm 4、稳定性能:交通锥应稳定,交通锥承受 6N 的顶部水平作用力时,不应出现翻倒现象。 5、抗坠落性能:交通锥由 1500mm 处自由落下后,其任何一部分,包括填充物,不应出现碎裂、破损、分离、散落等现象。 5、抗变形性能:交通锥可 180 度扭曲踩压,顶尖触地 后恢复原状不超过 20 秒。 6、温度适应性:交通锥在-30℃~+65℃温度条件下各放置 2h,取出后样品应无裂纹、变形、变色等现象。 7、外观质量:反光膜应有平滑、洁净的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划痕、条纹、气泡、颜色及逆反射不均匀等缺陷,其防粘纸不应有气泡、皱折、污点或杂物等缺陷。 8、耐弯曲性能:交通锥的反光膜应能承受适度弯曲,表面不应出现裂缝、剥落或层间分离等损坏。 9、执行标准:《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 10、★光学性能: 光度性能(Il 类反光膜、灰色) 观测角 入射角 逆反射系数 0.20 -40 45.5 150 33.1 300 19.9 0.50 -40 19.7 150 16.3 300 10.5 10 -40 5.2 150 3.1 300 1.6 11、★色度性能;色品坐标:x:0.3128;y:0.3245 12、★抗冲击性能:反光膜在受到冲击的表面以外,不出现裂缝、层间脱离或其他损坏。 ★须提供该产品招标公告发布日前由公安部权威机构 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商公章 ,以上参数 | 100 |
均须在报告中体现。 | ||||
31 | 救生飞盘 | 一、技术参数:外壳材质:ABS 工程塑料;救生绳:高强丙纶丝;最大飞行距离:≥50 米;真空浮力:≥35N;绳子长度:≥40 米;绳子拉力:≥150kg。 参数:产品须为 ABS(工程塑料)注塑,并通过超声波处理加工而成,飞盘规格:直径 33Cm,厚度 5Cm,重量 1.2Kg,牵引绳为直径 4mm 长度 40m 的高强丙纶绳,使用方法:救援人员右手握住飞盘,左手紧握手圈,目视落水者抛出飞盘,在确认落水者已抓到飞盘的同 时,拉动绳子救出落水者。 | 30 |
备注:
1.以上设备,在设备维修期间乙方需提供不低于同类产品的替代品,以防发生紧急任务时没有装备使用的情况。
2.核心产品须提供检测报告。
3.供货时每个设备的外包装上贴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生产日期、质保期、售后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 详见前附表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详见前附表 监狱企业: 详见前附表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详见前附表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3.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五、评审因素和指标
评标办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审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3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 自最终得分。 |
2 | 商 务 响 应情况 | 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企业综合实力等因素)的得 3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 |
3 | 技 术 参 数响应情况 | 30 分 | 招标文件中带“★”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参数及指标的得基本分 25分,以此为基础, 投标文件中带“★”号重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1 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低于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及指标的,每有一项减 2 分;投标人一般技术参数及指标低于或不满足招标文件 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1 分,减完为止。 |
注:带★参数和优于的技术参数及指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彩页、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等),未提 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4 | 项 目 实 施方案 | 20 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的完整性、详尽性、可行性、实用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的理解;②供货方案;③进度计划;④测试运行方案; ⑤培训方案;⑥应急风险管控方案; ⑦应急处置方案;⑧安装调试方案;⑨质量控制方案;⑩质量保障方案。) 以上 10 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目标明确且具有亮点的每一项得 2.0 分; 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每一项得 1.5 分;内容 完整、表述清楚基本符合采购要求每一项得 1 分;未提供 或提供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5 | 售 后 服 务方案 | 15 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过程性资料齐全、完善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 (①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 网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③具有科学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体系;④有项目技术支持团队,免费服务年限、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等;⑤针对本项目具有明确详细的售后服务工作流程,售后及维护服务内容响应到位, 内容全面、响应时间 迅速、技术支持人员 7×24h 保持电话畅通,4 小时内可到 达项目需求现场。) 以上 5 项方案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目标明确且具有亮点并提供与其有关的证明材料的每一项得 3 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方案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得 2 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得 1.5 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简 单,实用可行性一般每一项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
甲 方 (采购方):乙 方 (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政府采购法规, 依据 XXX 及投标书,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 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须保证其具备供应货物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均真实、合法、有 效,否则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货物 (清单见下表):
1、报价明细表 (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
2、技术响应表 (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
以上设备经 XXX 公司 采用 方式采购,整体价为人民币: ,小写:¥ : 元。
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第二条清单中关于产品 质量 及技术标准的要求,违反其中任一条的标准均视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及技术要 求,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包含的产品附件及证明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的相关书面凭证 必须 完整,否则视为乙方未按质量及技术标准提供产品并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于 前全部安装并调试完毕,以单位验收的签字盖 章证明为准。
五、装运要求及费用负担:按原有包装确保货品及附件完好无损,包装费及运费、装 卸费、 安装费、调试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装卸 过程中产 生的损失以及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由乙方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使用单位指定人员进行 产品的 初步验收。送、发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至设备安装完毕之前 应由乙方负责管理货物,如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凡是单位依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不予接收的物品均应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乙方须无条件予 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安装调试完毕,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七、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乙方投标文件所报详细参数为准。乙方将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并经使用单位初步验收后,可申请甲方组织综合验收。
八、结算方式为两期: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期交货、安装、调试,在通过甲方组织的综合验收合格后,由中卫市教育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0 %。第二期付款:剩余 10 %的价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及时支付。乙方未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乙方如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交货,或在约定的时间内产品未验收合格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保修期限:质保期满后按国家保修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保
修期内产品出现问题,乙方 应予以及时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需要修复的,乙方按产 品成本价修复。质保期从乙方将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
十、乙方售后服务承诺:
1、严格按照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保修期限及相关保修内容进行,售后服务应同时满足在 投标 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
2、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 场进 行排除,同时按照原生产商承诺进行产品保修 (供应商承诺所供产品保修期为 年), 相关 费用按合同第九条执行。
3、确系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按成本价修复。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须承担违 约责任,且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同时,在此情形下,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如给甲方 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 商、调 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双方均应向中卫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三、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将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应按照
元/天×迟延天数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责任,超过约定天数未予安装调试完毕的或有其他情形表明乙方无履行 能力的,甲方除以上述标准主张违约责任外,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 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应负责更换,并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 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达到总产品量的 30%时,甲方有权 单方 解除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补充:合同条款由合同签订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共同遵守。甲方如需增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双方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签订合同时,乙方须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授 权相关人员签订合同的,还需提供完备的授权手续)。
十六、合同签订后,但尚未开始履行时,因不可抗力发生项目资金被收回的,合同终止履行予以解除,合同自甲方发出通知至乙方时解除。
十七、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说明函;
(2) 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
(3) 中标通知书;
(4)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5)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自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 址 :
电 话 :开户行:账 号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 址 :
电 话:开户行:账 号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七、资格证明文件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 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
采购人验收。
七、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 (盖公章)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项目名称 | |
投标价格 | 人民币小写(元): |
人民币大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 | |
投标有效期 | |
备 注 |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内容 | 品牌 | 型号/规格 | 生产厂家及制造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合计 |
投标人: (盖章)年 月 日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偏离说明 |
服务内容 | 服务内容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 (盖章)年 月 日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 (盖章)年 月 日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 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六)参加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 期:
说明: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 若不提供本承诺函,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
三、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积极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消除不良影响。
四、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重点监管。
五、如今后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
六、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 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为 (符合、 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