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为了规范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会计核算体制
1 目的
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
2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2.1 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总经理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贯彻和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务活动实行统一领导。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组织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2 财务总监是财务负责人,计财部部长是会计机构负责人。
2.3 计财部是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具体组织、协调、控制、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计财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
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计财部应建立岗位责任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2.4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对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需要委派的财务负责人予以推荐,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3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4 账簿设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使用会计科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
5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6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自动辞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7 财务人员培训
7.1 财务系统负责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与技能不断更新与提高。
培训内容:国家财务法律制度、新的财税政策、办税流程、
工商登记管理办法、公司财务 制度及相关流程、岗位作业指导、各类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等。
7.3 会计人员培训方式分: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
7.3.1 内部培训
.1 财务系统拟定年度财务培训计划,由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或具备一定知识水平的会计根据工作需要撰写培训材料,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2 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编写治理文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
.3 鼓励财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
7.3.2 外部培训
.1 对于刚参加工作的财务人员,要求接受会计证考试培训
(或自学),参加会计证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保证持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3 必要时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税务、银行及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及时掌握新政策、新信息。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3 会计年度: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发生时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6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固定汇率进行折算,报告期末按期末汇率进行调整,差额列入当期损益或予以资本化,在建工程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
7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己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金融资产的确认、计量和转移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8.1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分为:
8.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8.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8.1.3 贷款和应收款项;
8.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2 确认条件
8.2.1 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2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 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8.2.2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 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8.2.3 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8.2.4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8.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
8.3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终止确认:
8.3.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8.3.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8.4 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8.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 按公允价值计量。
.2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3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2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按公允价值计量。
.2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3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期间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2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8.4.4 应收款项
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8.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2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8.5 金融资产的减值
8.5.1 发生减值的资产范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8.5.2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 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8.5.3 减值损失的计量
.1 企业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对于单项金额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
账龄 | 比例 |
1 年以内 | 1% |
1—2 年 | 5% |
2—3 年 | 25% |
3 年以上 | 100% |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的账面金额通过采用备抵账户(坏账准备)减少。发生减值的债权如果评估为不可
收回,则对其终止确认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 发生减值的迹象: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
损失。
.2.2 确认减值损失的处理: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投资损失。
8.5.4 减值损失的转回
.1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3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4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9 存货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9.1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9.2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9.3 存货发出的实际成本除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转销法外,其余存货按不同类别采用个别计价法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价法。
9.4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当预计损失,计提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并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10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且能够单独的计量和出售。
11.1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1.1.1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11.1.2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11.1.3 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11.2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1.2.1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
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无形资产》。
11.2.2 如果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采用公允价值更能反映资产状况时,可以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2.3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3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有形资产。
12.1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资产类别 | 预计残值率 | 使用年限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3% | 30 年 | 3.23% |
船 舶 | 3-5% | 10-30 年 | 3.17%-9.7% |
车 辆 | 3-5% | 8 年 | 11.875%-12.125% |
管 理 设 备 | 0-5% | 5 年 | 19%-20% |
12.2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预计净残值率均为 0-5%。
12.3 年末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单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办理。
13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据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为该工程所发生借款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工程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当月以暂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完成后根据实际成本对原入账价值进行调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价,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适用《企业会计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准则第号-资产减值》。
14 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
14.1.1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4.1.2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14.1.3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14.1.4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14.1.5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确定。
14.2 无形资产的摊销
14.2.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 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无形资产。
.2 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14.2.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14.3 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处理。
14.4 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14.5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规定处理。
1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除开办费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余均在其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6 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
17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 下方法处理:
17.1 本公司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7.2 本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计入该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的成本,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17.3 借款费用资本化政策:只要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流动性借款,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即该资本性支出确实占用银行借款的,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借款费用都可予以资本化。资本化范围
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
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存货等。
18 收入确认的原则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收入。
18.1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8.1.1 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18.1.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18.1.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18.1.4 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18.1.5 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18.2 提供劳务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提供劳务收入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8.2.1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18.2.2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18.2.3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18.2.4 交易中己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18.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8.3.1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18.3.2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19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对所得税的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20.1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本公司能够实施控制的的子公司都
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2 编制方法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执行。
20.2.1 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20.2.2 超额亏损的处理:子公司少数股东当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时,如果子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超额亏损冲减该少数股东权益。否则该超额亏损冲减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子公司在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2.3 当期增加或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21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2 政府补贴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 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1 会计核算内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计
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1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1.2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1.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1.4 资本的增减;
1.5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1.6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1.7 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2 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3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4 登记会计账簿,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月底进行结账、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 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说明书,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
第五章 财务报告制度
1 财务报告内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会计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执行。
2 本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2.1 资产负债表;
2.2 利润表;
2.3 现金流量表;
2.4 股东权益变动表;
2.5 有关附表。
3 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3.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3.3 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含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3.4 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3.5 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3.6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3.7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3.8 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3.9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3.10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3.11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4 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是指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除特别
重大事项外,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5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财政部门、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对于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在公司财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有义务对其内容进行保密。
6 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 15 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 120 天内报出。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须遵循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的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 8 天内报到母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 45 天内报到母公司。
7 本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 50%以上(不含 50%),或虽然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不足 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执行。
8 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聘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应当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资料。对审计发现的处理程序,公司应当提出明确要求。
9 本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
第六章 内部稽核制度
1 公司内部稽核工作由计财部承担。指定专人进行稽核工作。
2 稽核人员在进行稽核工作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相关部门详尽查询,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可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3 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1 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记账凭证,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3.2 会计科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3 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3.4 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3.5 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3.6 记账凭证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3.7 记账凭证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3.8 记账凭证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4 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4.1 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记账凭证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4.2 现金日记帐余额,是否与现金库存金额相符。
4.3 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是否调节相符,是否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4 明细帐与总帐是否相符。
4.5 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4.6 电算化账套是否定期备份。
5 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5.1 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5.2 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5.3 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5.4 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证单据。
5.5 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5.6 金库钥匙、密码的掌握部门及人员,金库放置位置等是否适当、安全。
5.7 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5.8 内部往来帐,是否按月填制未达帐明细表,查对帐单是否依序保管。
5.9 往来款项,是否经常核对。
6 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6.1 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6.2 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帐簿上的记载相符。
6.3 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6.4 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6.5 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7 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帐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7.1 购入及出售有无核准,手续是否完备。
7.2 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帐簿记载相符。
7.3 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7.4 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8 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帐册与库存查核者相符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9 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租金情况是否妥善。
10 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0.1 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依规定核准。
10.2 费用开支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是否有浪费或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10.3 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11 检查库存物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11.1 库存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帐簿(册、卡)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
11.2 库存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11.3 库存物品的质量、规格是否与购案相符。
11.4 领物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
12 检查设备登记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2.1 各种登记卡的设置登记及排列,是否依照规定随到随办。
12.2 各种登记卡的记载是否正确详明。
12.3 核对财物有关的登记簿、备查簿,是否有未设登记卡或漏编号、漏记帐的财物。
12.4 登记卡是否登记有关折旧、修理、添建及转移事项。
12.5 检查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得依据登记卡或财务登记有关帐簿,实地盘点或抽查盘点,相互核对。
第七章 预算管理制度
1 公司管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实施“统一管理,分级控制,全员参与,增加效益”的管理原则。
2 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公司董事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审批年度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财务总监为副主任,委员为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预算执行秘书为计财部部长。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董事会提交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预算考核与监督。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计划计财部,计财部负责预算的编制、初审、xx、调整等具体工作,并跟踪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为预算责任单位(含船舶),负责本单位分管业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和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计财部做好公司总预算的综合xx。
3 预算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控制两个环节,涉及到公司所有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和经营活动。
4 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下年度经营总目标制定公司下
年度经营预算目标;计财部根据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每年 12
月 1 日制定印发公司预算编制纲要,确定公司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公司预算责任部门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本部门归口管理业务的下一年度预算建议,于每年 12 月 10 日前送计财部;计财部对各预算责任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方案进行初审、汇总和xx,就xx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调,提出初步调整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
5 公司预算的审批程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对未能通过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有关预算责任部门应进行调整。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后的预算草案,报董事会审议。
6 公司预算草案经董事会审批后,由计财部下达公司各预算责任部门执行。公司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责任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公司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筹融资活动的基本依据,各预算责任部门应会同计财部将年度预算分解为月度计划,原则上每月度初 5 日内下达,以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7 预算内资金的拨付:
7.1 预算内资金拨付程序:由资金使用单位或预算责任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关文件、合同或资料,送计财部审核,按公司授权审批权限审批后,办理拨付手续。
7.2 计财部按照审批权限拨付预算内资金。
7.3 预算内资金由计财部根据资金xx情况和项目进度情况拨付,合同或法律文件规定支付时间的,按规定时间支付。
7.4 公司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季度分析报告制度。计财部全面分析每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提交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
7.5 年度终了,各预算责任部门应整理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需结转下年度安排的本年未执行完的项目及金额,送计财部初审、汇总后,由计财部编制当年的公司预算执行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批。预算执行报告一经审批,对未提出在下年度继续安排的
未执行完预算项目予以注销。
7.6 预算的调整:公司正式批准执行的预算,在预算期内一般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原因等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预算。预算调整实行逐项审查、逐级审批制度;预算调整的申请部门向计财部提出预算调整建议;计财部对申请调整项目进行初审、协调xx,提出预算调整方案,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报董事会审批;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责任部门的预算可以按月、季、半年累计使用,但不得在总预算控制的前提下,在项目之间进行调整使用。
8 损益预算管理:运输收入、配货收入、退票费收入预算由生产经营部负责;船舶服务项目经营收入由船舶管理部负责;成本费用支出预算分为管理费用预算、营业费用预算、成本预算,其中人工费用(含福利)预算由人力资源部和综合部负责;船舶成本由机供部、安监部、经营部和船舶管理部负责,计财部配合;其他费用由计财部及各费用发生部门负责。投资收益预算由计财部负责。财务费用预算、营业外收支预算和所得税预算由计财部负责。计财部根据上述具体预算项目编制损益预算表。
9 资本性收支预算管理:
9.1 资本性收入预算是对预算期内可用于资本性投资活动的资金来源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内部资金来源预算和融资预算。
9.2 内部资金来源预算是对预算期内税后利润、折旧的财务安排,由计财部负责。
9.3 融资预算是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及证券融资等的安排,由计财部和证券部负责。
9.4 资本性支出预算是对与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预计产生的现金支付的财务安排,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投资预算、前期费用预算、还本付息预算和其他资本性收支预算。船舶固定资产预算由造船办部负责,计财部协助,管理用固定资产预算由业务部、办公室负责,其他由计财部和证券部负责。
10 现金流量预算管理:现金流量预算由计财部根据损益预算和资本
性收支预算分析编制。现金流量预算经审批后,由计财部按照审批的预算对公司现金流量实施统一调度;各预算责任部门配合计财部加强对现金流量的控制。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现金流量预算组织和监控预算资金的收付,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出,保证公司足够的资金用于必需的支付。
11 预算绩效考核与监督:预算有关数据是关键业绩考核指标计算的数据来源,预算的执行情况应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公司预算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由综合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公司建立预算责任人制度,各预算责任人为各预算责任部门负责人。公司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和追加,必须认真实施财务监督。监督检查预算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纳入公司预算管理;预算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和预算规定范围收入和支出;预算责任部门内部控制程序是否健全;公司建立预算内部稽核制度,计财部负责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稽核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并与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挂钩。
第八章 资金管理制度
1 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现金支付范围:
1.1 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1.2 个人劳务报酬。
1.3 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1.4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1.5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2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 3-5 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3 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
支)。
4 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5 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6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计财部长审核后提取。
7 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字样,妥善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8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并结出库存余额。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如出现长短款,应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9 不得用白条抵冲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10 公司应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每月对出纳库存现金至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
11 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公司为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而在相应金融机构开设的基本帐户、一般结算帐户和专用帐户。
12 银行账户开立的管理程序:由计财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计财部部长审核、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交由出纳人员具体办理。
13 公司的银行账户仅供本公司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户头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14 严格禁止用个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15 各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必须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在提报资金日报时,每周向计财部报送一次账户余额及使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计财部汇报并妥善处理。
16 计财部可不定期对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公司。
17 各企业计财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18 银行票据由出纳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
19 出纳员对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应严格审查,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
20 除现金开支范围外的所有业务类、非业务类对外付款支出,应采用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21 公司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需预先领用支票的,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支票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如无法明确金额的,经计财部长审核,填写限额;暂无法明确收款单位的,交经办人在使用支票时填写。支票应分别加盖预留银行财务印鉴及个人名章。经办人领用支票后,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22 空白支票由出纳统一保管,空白支票的保管视同现金。因故作废的支票,出纳须加盖作废印章,并登记保管,于年末列销毁清单,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销毁,销毁清单应存档备查。
23 如结算方式为汇票结算时,经办人将付款申请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出纳办理,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人和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出纳将汇票交经办人后,经办人在汇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经办人员采用汇票付款后,应及时将发票传递至计财部进行报销。
24 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并每日结出余额。出纳应每月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应每年装订成册归档。
25 备用金审批制度。
25.1 备用金主要用于各部门的经常性的、小金额的日常费用开支及其他零星开支。计财部门可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严格控制职员借取大额备用金。
25.2 借支备用金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备用金金额、用途等,各部门的负责人审签后,计财部长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
25.3 各部门备用金支出后,将有关票据按照报销程序交计财部报销,补足备用金。
25.4 至备用金使用期满,各部门应将备用金足额交回计财部,并由计财部重新核定备用金限额。
26 职工出差及其他零星支出,可申请借款。
26.1 借款申请的程序为:1、经办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用途、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日期。2、《借款申请单》5000 元以下由部门长及分管领导批准,计财部审核;超过 5000元以上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借款。3、出纳根据审批后的《借款申请单》进行付款。
26.2 借支的款项应在业务完成后 3 日内内报销或清还,对未按规定及时清还者,计财部门应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借款人当期或下月工资中予以扣还;并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过三个月仍未清还且欠款超过 1,000 元者,提交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并视同占用本单位资金,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26.3 职员调离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还清各种借款,欠款未清者,人事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26.4 计财部门应逐月清理,并将借款结欠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本人。
27 资金审批程序及权限:
27.1 公司必须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支付各种款项,超出预算的每笔支出,500 万以内应说明情况后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500 万以上的需董事会批准。
27.2 偿还银行借款的资金支付,在公司预算范围内按合同规定由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付款。
27.3 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支出包括:福利费、教育经费、办公费用、水电费、车辆使用费、社会保险费、税金、邮电费、物业费、修理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咨询费、劳务费、低耗、房租、董事会费、会议费等,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计
财部审核计财部长签字→总经理审批→出纳办理付款。金额重大的需要财务负责人审核。
27.4 船员休假赶船交通费(不含乘坐飞机和火车软卧),职工子女托儿费,按规定标准由公司负担的部分,经人力部主管人员及部门长签字确认后,计财部长审核报销。
27.5 按《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须知》规定标准发生的差旅费由部门长及分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计财部主管人员审核,计财部长签字后即可报销。超标准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因特殊情况在异地发生市内交通费和业务交际费,经总经理批准后也可实报实销,不再享受补贴。
27.6 因公发生的邮寄费、托运费,经部门长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确认,计财部长签字后支付。
27.7 公司收取的职工个人押金,退还时,由主管部门根据相关合同、协议审核后,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计财部长签字后支付。
27.8 按港口代理合同或协议约定,发生的港口代理费、软票费、拖轮费、水电费,以及海事局收取的船舶签证费、签证簿费、明火作业申请费,由生产经营部门或总调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计财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计财部长签字后支付。
27.9 经营采购及船舶修理支出,实行月度计划管理,采购时必须填报采购申请单和提交采购合同,货比三家,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出库手续,及时办理付款计划,经办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计财部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办理付款。
27.10 工资、奖励性性支出由人事部门依据考勤及级别等制作工资单,经计财部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总经理审批。
27.11 办公设备等日常管理经营用固定资产采购由总经理审批。
27.12 经董事会批准的船舶等长期资产投资支出,由总经理审批。其他长期股权(债权)投资、委托理财、特殊事项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后,由总经理审批。具体程序:经办人填写资金申请单并签名
→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计财部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签批→出纳办理付款。
27.13 税费上缴支出,由税务核算会计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法规,正确计算当期应纳税费金额,计财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由税务核算会计做纳税申报。
27.14 利润分配:由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执行。
27.15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第九章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1 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实行预算控制、分级管理,严格按照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预算,及分解下达各部门管理费用预算指标,按月度和额度支付和控制。费用报销方式分为预支备用金和实报实销两种方式,预支备用金的,报销时首先冲抵备用金,有余额支付现金。
2 公司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取得正式合法的原始票据,在取得票据时应保持票面整洁,严禁票面涂改,并核对票据项目填写是否完整,票据抬头、金额填写是否正确,出票单位是否盖章,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是最新版的发票等等,不同人员的费用支出不能混淆填制同一张报销单、不同的费用项目要分项填列。
3 报销人在取得票据后应填写〈现金报销单〉提交计财部,公司规定当月费用当月结清,一般费用支出在票据取得后 3 日内报销;费用支出按月结算,报销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下月 2 日(遇休息日顺延);差旅费报销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在出差归来 3 日内报销;司机报销时间为出车归来 2 日内报销。
4 报销人将费用支出票据粘贴在〈现金报销单〉背面,并在报销单上分项注明费用支出时间、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字,部门主管及其主管经理对报销人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负责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计财部审核,计财部依据相关财税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费用预算审核,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由计财部核销或付款。
5 报销手续
5.1 办公用品、交际应酬用礼品: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按照预算执
行,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并按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核对实物登记备案,凭采购发票(如多项应附销售单位出具的销售清单)填写报销单,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报销。各部门自行采购的办公用品凭购买发票填制报销单,先在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报销。
5.2 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门用低值易耗品由业务部和办公室按照预算统一采购、配备,由分管副总理、总经理签批后计财部受理报销。
5.3 固定资产:各部门所需固定资产按照公司资本性支出预算执行,办公用固定资产由业务部和办公室统一采购;生产用设备由机供部和造船办采购,并经相应技术人员验收;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报销。
5.4 电话费:公司电话费报销金额以当月发生额为基础,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报销。
5.5 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手续执行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须知》;
5.6 招待费:管理部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人员报销招待费时应填写报销单并在报销单上注明用餐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确认后交计财部审核后,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报销。经营部门招待费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报销。
6 预算内其他未列明的费用项目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报销。
7 预算外费用支出必须有申请报告,经财务总监、总经理特批后,按规定的报销手续执行。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1 定义
成本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
2 人力资源部负责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险金的计算。职工工资要同企业的效益紧密挂钩,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按照公司《船员岗位安全管理效益工资及奖金分配方案》和《陆地人员岗位安全管理效益工资标准》计算工资,工资核算员每月要按照各部门、船舶的考勤汇总表准确及时的做出工资表,经部门长审核后
交计财部审核,计财部审核无误后(审核工资计算依据、个人所得税率等)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在计算职工工资时,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个人应交所得税,要按照社会保险相关制度计算企业及个人应交社会保险金。船舶伙食费按照每天 20 元/人,人力资源部负责船舶伙食费的计算,船舶管理部负责伙食物资的采购,计财部负责审核。
3 公司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协助业务部负责拖轮费、船舶加水费接电费、船舶港务费的管理。
3.1 公司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协助业务部负责同各港口签订代理费、拖轮费、软票费、加水接电费合同的签署,同各港口签订代理费协议时应有财务主管人员参加,并向计财部提供合同、协议及计算依据等资料。根据船舶运行记录及船舶签字审核拖轮费,加水接电费。
3.2 船舶港务费是以船舶净吨*航次*0.25 元计算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和业务部要根据每月船舶营运记录表进行审核。
4 机供部负责船舶修理费、备品备件、物料、燃油、机油等的管理工作。
4.1 船舶修理费:
4.1.1 厂修费;机供部要根据船舶检验要求和船舶设备技术状况等,每年 12 月份确定各船舶的年度厂修费预算。按《船舶厂修管理须知》的规定机务代表要对进厂修理的船舶制定《船舶厂修计划单》,经机供部长、机务监督员、机务副总审核后,按排有修船资质,有承接能力的厂家进行报价,厂修报价回复后,综合比较,选择保证修理周期、保证修理质量、报价低的厂家进行审核,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按年度预算使用;
4.1.2 航修费;按《船舶航修管理须知》的规定,机务代表要制定船舶《航修报告单》,对修理质量进行监控,并严格把关,避免返修浪费物料消耗,修船费用经机供部长、机务监督员、分管副总经理确认后,报计财部审核由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在年度预算内使用;
4.1.3 船舶自修费;按《船舶自修管理须知》的规定,不涉及大件电气焊和复杂机加工的修理项目,都属于船舶自修项目。机务代表要根据《船舶检修保养细则》及设备说明书的具体要求,对船舶报送的
《船舶预防检修保养计划》进行审核确认,签署意见后按排船舶进行自修。
4.2 备品备件:按《船舶备件管理须知》的规定,机供部要根据船检局制定的船存备件最低限度为基础,结合设备的技术状况合理配备,既保证船舶安全航行的需要,又不过多积压造成浪费;
4.2.1 备件的订购,机务代表要根据各船舶的需要做出计划,向国内外商家进行询价,对重要设备、备件要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
4.2.2 备件的验收,备件到达后机供部应根据订购单认真核对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直接供船的由船舶验收签字,机供部和船舶分别登记备件台帐。直接入库的,填写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机供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后入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登记备件明细帐,机供部主管人员将发票、入库单及签收单按照公司规定签字后转交计财部;
4.2.3 备件的申领,设备主管人员要根据船舶设备状况和备件耗用情况,在满足《船存备件配备清单》规定的前提下提出合理
的申领计划,填写《备件申领计划表》报机供部相关人员审核,如申领入库备件,机供部审核后填写出库单交保管员放行货物并登记明细帐,详见存货管理制度。
4.3 物料:按《船舶物料管理须知》的规定,在保证船舶需求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库存数量加快资金xx,在年度预算内使用;
4.3.1 物料采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竞价采购。物料入库前应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退换,对数量短缺的补足,对价、物不符的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4.3.2 物料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会计联,由仓库保管员验收无误签字后随发票转交财务作帐,第二联机供部留存登记明细帐,第三联仓库保管员登记明细帐;
4.3.3 物料出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会计联由机供部转交计财部作帐,第二联船舶留存登记台帐,第三联仓库联,交仓库保管员发货并登记明细帐。详见存货管理规定。
4.4 燃润料:按《船舶燃润料管理须知》规定,船用燃润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经考察认可的供应商供应,在年度预算内使用;
4.4.1 月末(当月最后 1 天)船舶应认真填写《船舶燃料及润滑油耗用报告》,每一次加油的时间、地点、数量及当月主、付机、锅炉的消耗量和结存量都要填写清楚,数字要准确。报表要一式三份,船舶留存一份,机供部一份,计财部一份核算燃
x料消耗成本。
4.4.2 特种油料(液压油、透平由、齿轮油等)入库、出库按照物料管理规定执行。
5 安全监督部负责船舶各项保险费的管理。保险费应在预算内使用,分期支付。
5.1 安全监督部同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时,应有财务主管人员参加,保险合同正本应交办公室存档,副本转交计财部作帐。付款时应提交分期付款协议,计财部审核后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5.2 安监部对发生事故应调查处理,对发生的费用应尽最大能力争取保险公司的赔偿,赔偿金应在赔付方案确认后一星期内收回,不能赔偿部分应有事故鉴定结论报计财部审核入帐,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支付。
6 计财部负责职工福利费、船舶折旧费、车船使用税的计提,负责各成本项目的会计核算,负责营业费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6.1 职工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入成本费用;
6.2 船舶折旧费,根据船舶技术状况按照 10-30 年提取,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5%。详见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3 车船使用税,按照车船使用税相关规定计提(船舶净吨*费率)计入成本。
6.4 管理、营业费用的核算。
6.4.1 工资的核算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本规定第 2 条执行;
6.4.2 职工福利费用于支付困难补助、独生子女费、托儿费及其他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列支。
6.4.3 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 2%计提,其中 40%上缴市总工会, 60%拨入公司工会。
6.4.4 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工技术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全年职工培训计划,发生的费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交计财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支付;下面项目产生的费用包括由此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按公司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1 船员各类证书五年到期的换发及由此产生的查体费;
.2 为取得精通急救、高级消防、船上医护、高级医护产生的费用;
.3 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强制培训及公司统一安排的培训费用;
.4 为取得健康证书的查体费;
.5 上述费用不包括教材费用.
6.4.5 职工取暖费,办公室应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年度预算,经批准后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表,计财部负责审核发放。
6.4.6 通讯费,业务部负责制定具体标准,作出年度预算,经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后执行。
6.4.7 住房公积金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计算,人力资源部负责计算,计财部负责审核交纳。
6.4.8 劳动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由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规定计算,计财部负责审核,由人力资源部在年度预算内交纳。
6.4.9 差旅费,执行公司规定。详见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6.4.10 非营运车费用,核算非营运车的修理费、加油费、保险费、养路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由办公室作出年度预算,负责所发生费用的支付。
6.4.11 修理费,用于公司房屋、办公设备维修,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年修理费计划,经审核批准后在年度预算内使用。
6.4.12 宣传费,用于企业广告、媒体等方面,由广告部负责作出全年预算。发生的费用按公司报销管理规定支付。
6.4.13 办公用品(包括低值易耗品),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作出年度预算,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6.4.14 水电费(办公楼),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在年度预算内使用,发生的费用按公司报销管理规定支付。
6.4.15 印刷费,各部门需要印刷的办公用品、表格、单据(不包括公司车票、客票、收款收据)应作出年度预算,经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印刷,所发生的费用按公司报销管理规定支付。
6.4.16 董事会费,用于召开董事会会议发生的会议费、资料费、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等,由证券部负责作出年度预算,在预算内使用。
6.4.17 业务招待费,用于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应酬费用。管理部门业务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作出年度预算,在年度预算内使用,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管理部门需要招待业务单位时,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主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审批派餐,需要用餐的填写派餐单,派餐单要填写用餐人数及标准,到公司指定饭店用餐。
6.4.18 存货跌价准备,计财部应于期末计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当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4.19 税金的核算,计财部负责公司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 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的计算于交纳。计财部应严格执行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各种税金并按时交纳,任何人不得违反税法规定。
6.4.20 律师费用于公司的法律事务,由综合部负责,在年度预算内使用。
6.5 财务费用的核算;计财部负责银行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及银行存款利息、手续费等的计算,每笔借款利息的计息时间、利率都要同借款合同核对,审核无误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建造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长、短期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当建造的固定资产一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计财部要准确划分借款费用发生的时间段,分别计算资本化费用或财务费用。
7 控制要求
7.1 成本费用预算控制
公司各成本、费用项目都列入预算进行控制,计财部应对各部门编制的成本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并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安排成本费用开支,有关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见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7.2 成本费用支付控制
7.2.1 计财部按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核无误后付款,紧急付款各部门应至少提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将付款通知送交计财部,经审核不符合付款要求的予以退回。计财部主管人员应根据付款到期日并结合资金计划安排付款,付款应按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收到银行付款回单后,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7.2.2 月末计财部要及时核算船舶收入成本费用的实际开支情况。
7.2.3 月末计财部应根据公司收支预算,对每月收入成本费用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写出分析报告。
7.2.4 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并纳入月度资金预算,原则上年度预算内成本费用可在季度内合并使用。
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有形资产。
2 实物管理部门
2.1 房屋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空调等由办公室采购的办公设备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微机等电子设备由业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2 所有资产的档案材料由资产管理部门指派专人负责。
2.3 计财部指定专人就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登记,定期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做出书面报告。
3 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实物管理部门管理,依其类别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4 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4.1 购置手续
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数量,由资产采购部门具体执行。购置后由实物管理部门验收签字,并登记资产卡片,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由资产使用部门签字,报计财部结算。
4.2 登记
计财部在入账同时,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管理模块,逐项目填列。
5 固定资产修理
固定资产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计财部予以付款。
6 固定资产减损报废
固定资产由于减损而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报废原因,送计财部和资产管理部门签注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计财部据此进行相应财务处理。
7 实物账册管理
记账应有合法凭证,凭证应完整,并遵守以下规则:
7.1 入库单记资产增加,根据出库单记资产减少,有关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按顺序编号,作为记帐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日后查询。
7.2 不准撕毁,遇有差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校正。账面记帐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7.3 帐簿,应在帐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上载明帐簿名称、启用时间,由记帐人员签名或盖章。
7.4 工作岗位变动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8 财产盘点方式
8.1 年终盘点
计财部会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于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对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8.2 不定期抽点
由计财部及公司指定部门,经领导批准,对公司财产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不定期抽点,以不预先通知为原则。
9 盘点人员及其职责
9.1 总盘人:由财务总监担任,负责年度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9.2 主盘人:由财务部长担任,负责年中、月份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9.3 复盘人:由财务总监根据需要指定专人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监督。
9.4 盘点人:由公司计财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9.5 会点人:由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会点及记录,与盘点人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9.6 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应充分了解本身工作职责及应注意事项。
10 盘点报告
10.1 计财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填写差异原
由,提出处理意见及对策,报经理签核。
10.2 盘点报告应于盘点结束后一周内呈报上级核阅。计财部依据审批后意见进行帐项调整。
第十二章 在建工程管理办法
1 在建工程是指包括施工前期准备及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包括自营方式和出包方式。
2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3 工程物资。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工程完工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公司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转作库存材料。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记入或冲减工程项目成本;工程项目已完工的,记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4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按工程项目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第一百三十条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为该工程所发生借款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工程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第五条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合同的审核、工
程进度的监督,负责编制工程的预决算报告,每月向公司领导和计财部报送工程进度,及付款计划;
5 为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工程管理部门在现场负责监督施工。
6 在建工程建造款按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由施工单位申请、工程管理部门现场负责人审核确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向公司提出申请,由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7 公司付款严格按预算执行,对超出预算的情况,应xx原因,报总经理审批。
8 在建工程办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尚未竣工决算,按估计价值预估转入固定资产,待竣工决算后,按实际成本结转调整固定资产。
第十三章 存货管理办法
1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活动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在生产过程的产品,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 的材料或物料等,我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燃料、油料、备品配件等。
2 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
3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管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4 存货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设置数量金额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5 存货应当做到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定期盘点要求半年、年末各盘点一次;不定期盘点是指临时性的盘点以及发生事故、会计交接、保管员更换、存货调价等而进行的盘点清查。盘点时要求保管员、会计和经办人员同时参加。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要查明原因,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6 计财部门和仓库要分别设置明细账,仓库的货物、账簿由专人分别保管。
7 采购货物入库时,由仓库验收。货物入库验收流程为:由业务经办人员填制《货物验收入库单》,其中:第一联存根联由业务人员留存,第二联会计联、第三联仓库联交仓库验货用,仓库保管人员验收
无误后,由仓库在第二联会计联加盖货物验收章后返还业务人员,如果验货情况与入库单不符,在第二联会计联上注明实际收货、破损等情况,加盖货物验收章后返还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将购货发票、货物验收入库单第二联、及其他相关单据按公司报销管理规定签字后转交计财部门。第三联仓库联由仓库保管员登记存货明细账。
8 存货发出库时,必须填制《货物出库单》,其流程为:由各船舶申报《物资申领单》,《物资申领单》由领料人、船舶部门长签字并加盖船章送机供部,机供部业务人员根据严格审核后的《物资申领单》填制《货物出库单》,其中:第一联为存根连由业务人员留存,第三联仓库联由业务人员送往仓库,仓库保管员见单后放行货物并据以登记存货明细账;第二联会计联,在货物发出后,由业务人员将销货发票、货物出库单第二联及其他相关单据转交计财部门。
9 采购的船舶备件、存货等直接被生产单位领用的,应有领用单位的签章和接收人的签字,会同相关单据一起转交计财部。
10 计财部与机供部、仓库要通力合作,严格实施货物出入库业务流程,每月与仓库核对一次账簿,做到账账相符。
11 要加强存货管理,做好存货的清查工作,确定合理的存货量及存货期,防止存货的呆滞积压或毁损,保证存货成本最低、效益最大。
第十四章 票据管理办法
1 船舶票据的印制
计财部负责票据的印制工作,各生产经营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时提出票据使用计划,报计财部,计财部要掌握各种票据使用数量,保持一定的库存,需要补充印制时,作出印制计划,提请上级管理部门印制。印制的票据要经票据管理员验收,分类登记入库。由于票价变动等原因需要印制新客票时。生产经营部门需提前十天向计财部申请。
2 票据的领用
2.1 微机票、手工票的领用。微机票、手工票由各代理港客运站、代办处、自营点到计财部领取。各生产部门设立的代办点,其票据的
使用管理由设立部门负责,要指导其领用、报解、销号工作,其每次领用的票据金额不得超过其缴纳的押金数额,遵守我公司制定的票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票据核销制度。
2.2 代用船票的领用。代用船票由各船舶直接到计财部领取。代用船票只作为登船旅客补等级舱差额使用,不得用其他票据替代。票据栏目要全部填写,如时间、起止港、人数、客房号、升等补票金额等内容,上下各联一次填写完毕不得涂改。代用船票在出票时,经办人员要将票据中的“报销联”交给旅客,其他各联报解计财部。领用票据坚持交旧换新制度。再次领用必须将已使用完的票据存根全部交计财部。
3 票据的销号
计财部要根据各代理港客运站、代办处、自营点收入报解单或微机缴款单,对使用过的票据进行登记、销号。如发现错号、漏号要及时通知各代理港客运站、代办处予以纠正。计财部要和各代理港客运站、代办处定期对帐,确保票据使用管理的各环节不出差错。
4 票据的清算
更换新票据,各代理港客运站、代办处必须将未用完的票据进行清查核对,交计财部由票据管理员签发红字票据领用单收回,作为废票处理。
5 票据存根及废票的处理
各代理港客运站、代办处报解的票据存根以及退票、废票,经票据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入库存放备查。存放期满 2 年,送印刷厂监督销毁。
6 退、废票纸的管理
6.1 自有售票系统退、废票的管理:
6.1.1 代办点和公司远程自营点要保证退废票纸的真实、完整,代办点将每天的退票、废票按缴款单退票时间顺序排列整理,代办点与售票系统核对无误后,次月 5 日前将上月退废票的票纸报送公司财务。如果不报送,财务将不给予发放票纸。
6.1.2 公司自营点和港口代理点每天打印微机缴款单,并将退、废票纸与缴款单核对无误后,交公司财务审核。
6.1.3 财务人员要将退废票票纸与售票系统逐张核对,保证退废票的真实完整。
6.2 手工车客票退、废票的管理
手工车客票退、废票,随同客运缴款报告单和渡车收入报告单一起转交财务,报告单注明退、废票金额和票号。因售票系统故障使用手工票的,应将手工票录入微机售票系统,发生的退、废票随报告单一起报解。
6.3 港口售票系统退废票的管理
各代理港客运站每月向公司报解收入时,要有售票报解单及退、废票数量、票号、金额,并将退、废票一起报送公司财务。6.4 退、废票的处罚
对各港口、自营售票点、社会代办点少报退废票或退废票票号与系统不一致,将按退、废票金额补交票款并按一倍金额予以罚款,如果该票为空白票纸,退票和罚款金额按本卷票据最高票款额确定。
7 票根的管理
船舶负责检票的人员,要保管好票根不能丢失。按航次统计车客数量、运费金额,填写生产日报表。客票要分等级统计人数、运费金额,票根分等级捆扎。每天船舶停靠烟台港把票根、生产日报表送到安全生产调度室。船舶报送的票根和生产日报表,由计财部负责保管。计财部设专人负责票根的稽核工作,根据港口售票系统同船舶报解票根进行车客运量、运费金额的核对。
第十五章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1 本制度所称的采购物资主要包括船舶物料、燃润料、船舶备件等。
2 采购与付款业务内部控制目标:
2.1 保证采购与生产、销售及其他经营活动需求相一致。
2.2 保证货币资金支付后获得相应的采购物资或劳务。
2.3 保证应付账款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4 合理揭示公司所享有的折扣和折让。
2.5 防止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舞弊、差错。
3 采购与付款业务所涉及的主要环节包括:依生产和销售需求,确定采购需求;根据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估控制程序》确定供应商和价格;向供应商发出购货订单或采购合同;检验收到的货物,确定所接收货物是否与合同相符;在检验货物过程中,如遇质量等原因向供应商退回货物;存储货物;会计记录和核准付款。
4 采购与付款业务需要的职务分离:
4.1 对原材料和商品提出采购需求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采购工作。
4.2 付款审批人和付款执行人不能同时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核和询价工作。
4.3 货物的采购人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保管工作。
4.4 付款审核人不能同时负责付款。
4.5 记录应付账款的人不能同时担任付款业务。
5 货物和劳务的请购和审批控制
各业务部门根据生产需求,编制相应的《物资申领单》。经相关部门审批,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 根据采购的商品、提供的劳务和部门不同,分以下几种情况:
6.1 燃润料:按照《船舶燃润料管理须知》规定,船用燃润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经考察认可的供应商供应,在年度预算内使用;船舶需要加油时,应提前 1-3 天向机供部申请,机供部主管人员接到通知后,联系供应商备好油品,然后通知船舶加油时间和地点;
6.2 备品备件:按《船舶备件管理须知》规定,机供部要根据船检局制定的船存备件最低限度为基础,结合设备的技术状况合理配备,既保证船舶安全航行的需要,又不过多积压造成浪费;
6.3 物料:按《船舶物料管理须知》的规定在保证船舶需求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库存数量加快资金xx,在年度预算内使用;物料采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竞价采购。物料入库前应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退换,对数量短缺的补足,对价、物不符的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7 订货控制:采购部门根据经审批后的物资申领单或申请表,进行采购合理化控制,对采购方式及价格、供应商的选择等方面做出合理的采购决策。
7.1 公司采购可采用招标采购和自主采购方式,经比价、议价确定采购价格。
7.2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须知》的要求,经相应程序,报主管、部门长、分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批准最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供应商,作为公司对外选择供应商的依据。
7.3 按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须知》、《船舶燃润料管理须知》的规定,对长期订货和高额的进货,应签订合同。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审批。
8 货物验收控制:货物验收应包括单据审核、数量验收、质量检验等方面。仓库保管员要仔细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产品,要及时与供应商协商处理,符合退货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9 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库存管理员应根据相关验收单据办理货物入库手续,并及时进行相关记录。
10 应付账款控制
10.1 应付账款的记录必须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和付款,以保证采购环节的控制得到有效实施,防止舞弊和差错行为的发生。
10.2 应付账款的入账必须在取得和审核各种必要的凭证后进行。计财部应付账款记录人员在检查请购单、购货合同、购货订单、验收报告或发票等是否齐全,日期和货物内容是否一致,有无审批人员的签字,并在验算数量、单价、加总合计是否正确的基础上记录应付账款。
10.3 对有预付货款的交易,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应将预付金额冲抵相应的发票金额后,记录应付账款。
10.4 应付账款按供应商设置核算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月末应付账款总账金额与明细账金额应相等。
10.5 享有折扣的交易,用供应商发票金额扣去折扣金额后的净额,记录应付账款。
10.6 月末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明细账余额。
11 付款控制
11.1 计财部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审批权限办理采购付款业务。严格按采购合同执行付款,由采购部门与合同金额、到货数量、金额、发票核对后,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11.2 任何付款必须经过相应的授权审批,并在检查购货发票、验收报告的基
础上付款,防止未经核准和授权审批的款项被支付。
11.3 对已确认的应付款项应及时正确支付和记录。在付款前,应复核采购发票上的数量、价格、合计数及折扣条件,及时支付款项,获取现金折扣,巩固与供应商的良好关系,维持公司信用。
12 存货的清查与盘点
12.1 公司每年进行至少一次实地存货清查与盘点,计财部可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库存情况,稽核库存数量。
12.2 实地盘点应由机供部会同计财部人员共同进行,实地盘点结束后,由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对于账实不符的存货,由库存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并出具书面盘点报告,对存货的盘盈、盘亏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计财部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章 收入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1 本制度所称的收入包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2 收入的内部控制目标为:保证收入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可收回性。
3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滚装船舶载车收入、载客收入、船舶配货收入、船舶服务项目经营收入。
3.1 车、客收入,指滚装船舶载车运费收入和载客运费收入。
3.1.1 生产经营部门和业务部要根据公司年度预算负责组织、安排公司船舶进行滚装运输,并负责拟定车票、客票价格方案,方案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调整车票、客票价格(涨价、降价、团体票的优惠政策)要有市场分析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制定的车票、客票价格方案总经理批准后,生产经营部门应通知计财部,计财部根据调整情况负责手工客票的印制。
3.1.2 生产经营部门和业务部负责同各代理港口草拟代售车票、客票合同或协议,草拟合同或协议时应有财务主管人员参加,合同或协议须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阅批准后实施,生产经营部门要向计财部提供合同或协议副本,合同或协议签订后如有变化(如调整车、客票价、代理费费率、运费结算时间等),应事先通知计财部并征求意见,计财部要根据变化后的合同或协议同代理港口联系,及时进行运费结算,
保证运费的回收。
3.1.3 计财部负责向各代理港口或代理点、自营点发放票据(包括微机车、客票,手工车、客票),计财部对各代理港口领用的票据要建立明细帐。
3.1.4 收入报解
.1 自有售票系统收入报解
.1.1 公司自营点和港口售票点每天打印微机缴款单,与现金核对无误后,将缴款单和退废票一起转交公司计财部审核。
.1.2 社会代办点采取预存票款的方式售票,月末由计财部结账核对后,代办点将退废票和微机缴款单报送公司计财部审核,计财部收入会计根据售票系统统计售票情况结算收入。
.2 港口售票系统收入报解
代理港口要有专职或兼职售票管理人员,负责售票的日常管理工作。微机售票后,各代理港口财务部门要负责收集完整的微机交款单,月末报解运费收入时,要把微机报解单及退票、废票张数和票号同时进行报解。计财部的收入会计和票据管理员要同时对代理港口的运费报解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入帐和销号,票据销号详见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3 手工票收入报解
代理港口和公司自营售票点每天填写手工票报解单,填写起始票号和售票金额,并附车票报解联和客票票根,列明退、废票票号。计财部的收入会计和票据管理员要对报解单和退废票审核,审核无误后入帐和销号。
3.1.5 计财部负责同各代理港口进行运费结算,计财部要根据各代理港口报解的车、客票收入报解单,同公司生产日报表、船舶月度航次报表、登船联车票、客票票根及客票检票记录表,认真核对各船舶的运费收入,确保运费不流失。各船舶对登船联车票和客票票根,要认真核算和妥善保管,一张都不能丢失,如有丢失各船要详细说明票据的出票日期、运费金额和事情经过,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每张 10 元一 20 元),登船联车、客票是公司核对各代理港口报解运费收入的依据。各船舶要按旬把车、客票整理成册,及时上交公司
计财部进行核对。
3.1.6 生产经营部门和计财部负责运费的回收,年终没收回的运费,扣减生产经营部门本年度考核收入指标。计财部要加强应收帐款的回收管理,每月准确核算应收帐款的金额,定期与各代理港口进行对帐,保证应收帐款的金额正确无误。如发生运费拖欠现象,要及时通报生产经营部门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按照代理合同和协议进行处理,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3.2 船舶配货收入,指公司船舶利用船仓边角仓位装载少量货物发生的运费收入。
3.2.1 生产经营部门、业务部负责同各代理港口签订配货协议,签订配货协议应有计财部主管人员参加,并向计财部提供协议副本,协议签订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通报计财部。
3.2.2 船舶配货由各代理港口负责组织货源,各代理港口进行船舶配货时,配货员要详细填写《客滚船舶行李安全装载记录》,《客滚船舶行李安全装载记录》一式三份,配货部门、货主、船方各 1 份。
3.2.3 船舶配货收入,月末各代理港口报解配货明细,计财部要根据船舶报解的上船联同港口报解明细核对,审核无误后按照港航签定的配货协议比例分配。
3.3 船舶服务项目经营收入
3.3.1 船舶服务项目经营收入,指公司船舶经营餐厅、小卖部、烧烤、xx OK 等取得的收入。
3.3.2 船舶餐厅、小卖部、烧烤等需要的商品副食品由船管部负责进货,各船需要进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船管部所需的商品名称及数量,船管部通知供货商供货,供货商填写船舶商品进货单或船舶副食品进货单,进货单一式四联;船舶收到货物后对数量、重量、质量等方面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在进货单上签字(小卖部商品由营业员、政委签字;餐厅、烧烤等副食品由厨师、伙食长、政委签字)。进货单船舶留存一联用于记账,供货商留存一联作为供货依据,船管部留存一联用于和船舶及供货商对账,计财部一联用于会计核算。
3.3.3 船舶小卖部、餐厅、烧烤等每笔收入要打印收款小票,当天实现的收入交船舶小卖部营业员保管,由小卖部营业员每天分别登记小卖
部、餐厅、烧烤明细账,账款要日清月结,小卖部、餐厅、烧烤等实现的收入每十天上交财务一次,财务开具收款收据。
3.3.4 月末船管部会同供货商对船舶供货成本进行核对无误后,并通知供货商携带发票和收据到公司财务结算货款。
3.3.5 船舶小卖部对内(船员)销售的商品,应填写船舶内销商品明细表,一式三联(小卖部、船管部、财务各一联)、并由小卖部营业员、政委、消费船员签字。
3.3.6 船舶小卖部于月末编制小卖部营业情况明细表,按商品填列进货、销售、库存情况,报财务进行会计核算。
4 营业外收入包括:政府补助、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理货损事故产生的货物变价收入、罚款收入。
4.1 处置固定资产、残料等变价收入,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并收回资金,计财部应根据销售合同或处理清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会计核算。
4.2 处理货损事故产生的货物变价收入,由安全监督部负责处理受损货物并收回资金,计财部按货主提供的货物发票及所售车票记载的货物种类、重量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会计核算。
4.3 罚款收入,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管理通报和相关文件制表,并通知本人到计财部交款或征得本人同意后从工资奖金中扣除。
5 公司计财部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营运收入,收入实现后,要及时回收资金入帐,各代理港口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运费资金。
6 计财部每月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根据财务账面数和实际收入情况,核对客户的欠款情况。生产经营部门配合计财部根据计财部核定的客户欠款情况,及时催收货款。
7 各代理港口的运费收入入帐以后,如发生经济纠纷或其他退票事项,必须查明原因,需要退票处理的必须经公司生产经营部门确认、计财部审核,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8 年末,计财部根据应收账款余额和账龄,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9 公司发生的各项坏账,应xx原因,明确责任,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董事会审批,根据审批结果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七章 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1 本制度所指筹资包括银行借款、债权筹资。
2 筹资业务内部控制目标:保证筹资业务得到相应的授权批准;保证筹资业务的各个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保证各种筹资来源的恰当分类、准确记录;保证筹资费用、利息和股息适当的计提和支付;保证对筹资形成的各种债务进行及时偿付。
3 公司筹资业务涉及的主要环节:筹资计划的编制与审批;筹资方案的审批确定;筹资的执行与资产的取得;利息的计提与支付;筹资业务的记录与核算。
4 筹资业务的审批权限:筹资业务由公司计财部提出,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按公司章程规定需报董事会审批的,报董事会审议;按公司章程规定需经股东大会通过的,报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筹资业务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5 财务总监负责筹资业务的管理。财务总监应组织计财部门有关人员定期进行企业经营情况的分析,根据企业的资金预测编制筹资计划。筹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筹资的原因、筹资的规模、筹资的时机选择、筹资方式的比较分析(包括财务状况影响程序、筹资成本、预期收益的影响情况)和筹资方式的建议等,对潜在筹资风险和具体应对措施等做出安排和说明。
6 公司计财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筹资计划编制筹资预算,筹资预算应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公司筹资应严格按预算执行,对筹资预算的调整和变更应执行相应审批程序。筹资预算由财务总监提交总经理审批。
7 筹资预算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的筹资方案,包括:银行借款用途、期限、金额、利率等;拟定债券发行合同条款、代理发行机构、面值、利率以及利息发放方式和时间等。具体筹资事项拟定后,按照筹资业务审批权限,执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反映。
8 债权筹资
8.1 公司根据经批准的筹资方案,按照规定程序与筹资对象、中介机构订立筹资合同或协议。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订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相关部门和领导应签署明确的意见。
8.2 公司应当按照筹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及时取得相关资产,计财部负责检查和监督,并准确及时入账。
8.3 公司对已核准但尚未对外发行的债券和已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妥善保管,或委托专门机构代为保管,应明确保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8.4 对于发行债券发生的筹资费用,由筹资经办人员计算并提出付款申请、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计财部门审核岗位人员根据合同或协议以及预算进行审核,确保筹资费用符合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并且在公司预算范围内。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凭证支付筹资费用。
8.5 公司严格按照筹资方案所规定的用途使用对外募集的资金。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特殊情况导致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公司内部要按照资金审批权限审批,和筹资对象有合同约定的应更改有关条款或通报备案。
8.6 公司筹资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本金、利率计算债券利息,本金、利息经由计财部审核、确认后,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定期核对。
8.7 支付债券利息,由筹资经办人提出付款申请、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计财部门审核岗位人员根据合同或协议进行审核,确保债券利息的支付符合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计财部审核无误后交财务总监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出纳人员方可根据审批后的单据支付债券利息。公司委托代理机构发放债券利息的,由筹资经办人员和计财部共同清点、核对代理机构的债券利息支付清单,计财部把支付清单作为入账依据。
8.8 对于由于筹资形成的债务,计财部应编制还款计划,财务总监负责安排计财部门提前准备还款资金。筹资经办人员应提前提出还款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交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审
批通过后,根据合同规定债务到期日,出纳人员按照审批后的单据偿还债务。公司严禁出现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造成公司违约,影响公司信用的现象。
9 计财部在审核筹资业务款项偿付过程中,发现已审批拟偿付的各种款项的支付方式、金额或币种等与有关合同或协议不符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补救措施。
10 公司筹资决策、审批过程的书面记录以及有关合同或协议、收款凭证、验收证明、入库凭证、支付凭证等,由公司计财部及时存档、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八章 财务印鉴使用制度
1 预留银行印鉴为二枚,财务主管和出纳各管一枚;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必须分工负责,职责明确,做到相互控制和相互监督。保管人不得随意转让他人。
2 印鉴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鉴,须办理归还。
3 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鉴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鉴保管人盖章。
4 印鉴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与印鉴使用记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
5 印鉴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鉴,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计财部负责人报告。
6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鉴,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7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九章 财务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
1 会计档案是指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
料。
2 计财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计财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计财部保管两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3 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计财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4 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5 公司内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上级机关或外单位需要查阅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派专人陪同阅看;原件不得借出。
6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定期二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7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公司档案或计财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批准后销毁。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8 会计档案销毁时由财务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9 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10 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11 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13 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
14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章 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