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GX2201HW)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GX2201HW)
项目名称:珠海市图书馆 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委托单位:珠海市图书馆
代理单位: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 xxxxxx
xx:xx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xxxxxxxxxxxxxxxxx,x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 珠海市图书馆 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珠海市图书馆 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甲方提供。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零xxx整(¥2,060,000.00)
4.采用以下 A 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A.公开招标;B.邀请招标;C.竞争性谈判;D.询价;E.单一来源;F.竞争性磋商。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委托期限
x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价格情况、市场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商务要求、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及要求的合法性及准确性,不得指定特定供应商或特定品牌产品,乙方应审查、修改、完善甲方提供的用户需求书,以确保其合法有效性。
4.甲方应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答疑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等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内容,但甲方的审定不免除乙方对采购代理相关文件合法合规的保证义务。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
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按照采购管理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资料。
10.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六条 保密
1.双方共同认识到在采购的全过程中,保密将关系到采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和影响采购成败。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采购公正、公平,保证采购正常进行和完成。
2.在采购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供应商透露采购工作的内部秘密,如:供应商的名称、人数,以及与采购有关的重要情况。
3.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供应商就本采购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相互知会和沟通情况,以使工作协调。
4.双方人员应对评审过程和未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5.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都是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
第七条 x项目的履约验收
验收方式与方法:乙方按照委托协议内容完成采购代理工作,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乙方移交采购文件归档资料,甲方签收采购文件归档资料移交表视为验收合格。甲方自行保存归档资料至少十五年。
第八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按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计费。
2.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采购失败且甲方要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乙方按采购进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计费方法,向甲方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文件编制好后项目尚未开标,以项目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计算后金额的 30%收取;
(2)项目已经开标但尚未评标的,以项目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计算后金额的 50%收取;
(3)项目已经开标且评标结束的,以项目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按计算后金额的 50%,另加评委评审费、评标餐费(实报实销)进行收取。第九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生效和终止
1.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民法典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2.合同生效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终止
乙方完成甲方全部委托采购代理业务,且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现行仲裁规则予以仲裁。
2.双方应及时通报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3.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釆购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延长招标釆购时间。
5.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报酬的,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拖延一个月,即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金额的 3%滞纳金。
第十一条、其他
1.在项目具体招标采购中,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适用法律等变化时,双方同意以具体项目编制的采购文件载明的为准。
2.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条款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或包组)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釆购方式变更或釆购预算变更等情况,则以釆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4.如本项目(或包组)废标,应当由乙方重新组织釆购活动,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6.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xx) 乙方:(xx)
代表签字(或签章): 代表签字(或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