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病房楼气体流量计三台维修 合同
编号: 11N45782096520247001
采购单位(甲方): 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
服务单位(乙方): 新疆永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新市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新疆永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新疆永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新疆永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 - | 品牌: | 1 | 项 | 6000.00 | 6000.00 |
合同总价(元) | 6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陆仟元整 |
二、付款方式
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三、服务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吉木萨 尔县中医医院病房楼气体流量计三台维修项目 的施工及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病房楼气体流量计三台维修项目
2.工程地址: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
3.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主要包括:病房楼气体流量计三台维修等本专业施工内容。
二、交货期:15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项目总价款
1.合同总价:小写: 6000.00元大写: xxx
2.价款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结算已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 |
1 | 病房楼气体流量计 | 国标 | 3.00 | 2000.00 | 6000.00 |
合计 | 6000.00 | ||||
备注:包含设备采购及人工安装调试及其他相关费用。 |
3.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预付款:/;
(2)工程尾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5.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或收据提交给甲方,否则甲方可不予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正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
乙方收款账户:
公司名称:新疆永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00xxxxx0x00xXx00X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苏州路支行
账 号:991903383110901行 号:3088 8102 9091
五、执行标准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0187-94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Q/FTK001-1999
《医用中心氧气系统》Q/FTK002-1999
《医用氧气》GB/T8982-1998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范》GB/T16912-1997
六、发包人义务
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承包人提前 3 天告知发包人进场,甲方在乙方进场前2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承包人,发包人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七、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2.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件实施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独立承担,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甲方工作。
八、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
2.承包人保证所有进场材料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具备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资质,乙方具备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工作能力,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具备完成维修工程的资质和能力。
2、乙方施工时应做到不破坏建筑结构,施工前乙方务必与甲方主管部门多沟通,施工方案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才能开始施工。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施工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应当承担修复、恢复原状并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
3、乙方施工作业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杜绝事故的发生;乙方对乙方指派的人员的工作及人身安全负责,如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及乙方指派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管理、检查和督导。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人员,在甲方通知乙方的2小时内,乙方必须将该人员撤离甲方并保证替换人员到位。
十、竣工验收
1) 改造项目完工,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及质量保修书后开始计算质保期。
2)质保期: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如果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起全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三、其他
1、xx施工,乙方对现场工程垃圾负责清运及卫生清洁。
2、此工程项目不得转包,如有任何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4、本合同有关的工程量预算清单、变更等书面协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新疆永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xxxxxxxxxXx00X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苏州路支行
账号: 账号: 991903383110901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