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FCG2024-19534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
第四章 合同格式 30
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标准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附件 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日喀则市广电局新一代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 网址 xxxx://000.000.000.000:00000/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点 29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ZFCG2024-19534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广电局新一代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采购最高限价:474.7568 万元。
采购需求:高清综合接收解码器、高频头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 以“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查询为准。
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04 月 09 日 00 点 00 分至 2024 年 04 月 16 日 00
点 00 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 网址 xxxx://000.000.000.000:00000/
方式: 网上下载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点 29 分(北京时间)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
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纸质版投标函。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日喀则市广播电视局地 址:日喀则市
联系方式:18089020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桑珠孜区扎德西路藏域花园联系方式: 1517896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先生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招标人 | 名称:日喀则市广播电视局地址:日喀则市 电话:00000000000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桑珠孜区扎德西路藏域花园联系人:庹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3 | 项目名称 | 日喀则市广电局新一代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采购 |
4 | 采购需求及包段 划分 | 高清综合接收解码器、高频头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本项目一个标段。 |
5 | 招标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74.7568 万元(肆佰柒拾肆万柒仟xx陆拾捌元整) 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
6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7 |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 | 资金来源 | 专项补助资金 |
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10 | 投标保证金 | 1.递交方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 2.金额(人民币):80000.00 元(大写:捌万元整); 3.注意事项:需注明保证金所交项目名称。 4.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5.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 保证金中。 |
11 | 履约担保 | 签订合同时与招标人具体协商而定 |
12 | 招标代理费 | 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代理协议执行。 |
13 | 质保期 | 一年 |
14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 间 | 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时29分 地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
15 | 招标人书面澄 清的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
16 | 投标人确认收 到澄清的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
17 | 开标时间及地 点 |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18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会计制度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盖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盖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和相关信誉证明材料(签字盖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19 | 支付方式 |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条付款方式执行 |
20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 (2)执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要求到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函和投 标文件电子版。” |
21 | 投标文件及签字盖章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要求加盖公章之处,应当使用单位电子公章进行盖章,涉及到签字的须将文件签字页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报价文件上传至商务文件中。否侧视为无效投标 |
22 | 评标委员会 | 1、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货物、经济方面的专家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3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4 | 中标人确定 | □确定中标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 |
25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 施的监督。 |
26 |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7 |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28 |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
29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1.在评标过程中,其中一家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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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1.1 采购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1.2 该采购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1.2.2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最高限价进行投标报价。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1.2.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 投标报价指最终结算价(包括全部货物的报价,具体为所投设备及其备品、
1.2.5 投标货物涉及的专利费用,招标人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货物涉及到的专利问题,招标人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1.3.2 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应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并符合招标人的技术标准。
1.4.2 项目的验收:按照招投标文件相关标准由招标人、投标人共同验收。若发现所服务物的质量不符时或质量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5.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
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1.5.4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声明函;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
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1.5.7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9.1 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0.1 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
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0.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0.3 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
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各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不按要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
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
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投标无效。
2.4.1 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
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4.2 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2.4.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五章 技术标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三、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本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招标最高限价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1 投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应按其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主要内容或投标人认为的重要评分因素可做部分索引。
纸质版:投标函一份;资格审查文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
电子版: 2 份,其中电子文件采用 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同时采用 word 及 PDF 格式保存,投标文件不得加密,投标单位必须保证电子文件可读;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
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且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签字的地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签,不能打印,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3.5.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等应分别制作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编排应在目录后正文开始。具体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4 投标人按照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6.5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可以调整价格的投标将按规定予以拒绝。
3.6.6 含商品采购费、运输费、装卸人工机械费、保险费、税金、风险金、系统维护费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费用等,详见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
4.1.1 投标函、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需采用固定方式制作,制作
4.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
4.2.2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3.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14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4.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3 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4.4.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注: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
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5)投标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投标保证金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
(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的或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或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3.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五、开标及评标
(4)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6)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2.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招标
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否则,责任自负。
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退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5.2.2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
5.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5.2.5 开标和唱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标和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5.2.6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者招
标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本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5.3.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5.3.4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5.3.5 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
5.3.6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5.3.7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5.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汇总计算,在商务、技术打分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汇总。
5.5.2.1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条件: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5.5.3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5.5.4 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5 .7 定标
5.7.1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
5.7.2 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5.8.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相关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公告期满且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8.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高于招标控制价、有多个投标报价;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11)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
(1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16)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17)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④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12.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1.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和相关协议。
7.1.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经双方约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1“同类或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类似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供货方必须是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
资格进行审查或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所投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2.3.3 评分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2.4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5 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2.7 当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人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无效付款;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造成非唯一理解的投标; (4)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 (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三、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 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会计制度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盖章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 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盖章)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书和相关信誉证明材料(签字盖章) |
3.3.2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最高限价的规定 |
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
3.3.3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 | 权重 | 评审办法 |
一 | 报价 | 30分 | 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 (财库〔2007〕2号)规定执行)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设定如下: (1)投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时,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 (2)投标单位认定为中小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提供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
二 | 技术部分(45分) | ||
2 | 实施方案 | 15分 | 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设备购置 3 分、运输 3 分、 交货 3 分、安装服务 3 分、质量保证措施 3 分)提供以上 全部内容的得 15 分, 少一项扣 3 分,方案中有缺陷或不 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 2 分,扣完为止。(注:存在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
3 | 培训方案 | 15分 | 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预期目标3分、培训方式3分、培训内容3分、培训课程安排3分、培训时间地点3分等内容),提供以上全部内容的得15分, 少一项扣3分,方案中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注:存在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 |
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15分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3分、故障响应时间3分、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3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3分、售后服务网点3分等内容)提供以上全部内容的得15分, 少一项扣3分,内容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注:存在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
三 | 商务部分(23分) | ||
1 | 相关业绩 | 5分 | 提供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的类似相关业绩,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提供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
2 | 项目产品要求 | 9分 | 投标产品(卫星直播系统高清综合接收解码器(智能基本型))需遵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以下条件得9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①所投产品需满足《国家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5号令)》相关规定。 ②定位方式必须为单系统“新一代北斗卫星定位”的方式;保证所投产品提供入网许可证及设备能正常进行入库、开 户和开通、使用等。 |
3 | 供应商实力 | 9分 | 投标人有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接收设施安装维护能力人员不少于9人的得9分。(注:需提供人员社保,身份证和劳 动合同,每少1人扣1分) |
四 | 其他部分(2分) | ||
1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2分 | 投标单位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得2分。以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地为准。 |
注:1 技术指标要求,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逐一核实提供的产品是否与投标人响应的参数功能完全一致,若不一致视为虚假应标。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件或证明文件,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查验真伪,若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或在原件基础上篡改的,均属于虚假投标。3、发现任何一种虚假投标行为,采购单位将取消虚假投标标人的中标资格,同时采购单位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虚假应标人进行处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1.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 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
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
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
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5 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
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2 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五、付款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其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 万元,甲方支付资金 万元,其他 万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
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将
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货物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货物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大
写: ,余款 5%即人民币 万元,质保期满 年后 日内一次无息付清。
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其他支付方式七、交货安装
1、交货与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 。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四、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支付违约金。
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诉讼。十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 份 , 市(县、区)
财政部门 份。
(签字):
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标准
安装:1.投标人具备采购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能力,同时保证安装质量;2.投标人安装调试中需对用户数据进行开户操作,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数据管理能力和信息安全人员。
四、 验收
4.1 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4.2 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五、 质量保证期
5.1 质量满足行业及国家标准
5.2 质量保证期具体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5.3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六、 售后服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体现。七 、 项目说明
7.1本章内容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7.2本项目无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检测、税费、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7.3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投标人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采购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二、 商务文件
(七)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三、技术文件
(二)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四、资格审查文件
(一)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格式自拟
一、报价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总报价 | 小写:(元),大写: |
投标保证金 | 小写:(元),大写: 是否已提交: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标准 | |
投标有效期 | |
招标文件认同程度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
备注:1.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投标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检测、税费、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参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总 价 | (元) |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二、商务文件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为 )的投标,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小写: )大写: 。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系 (投标人名称)_ _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招标人)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
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
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
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 月 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复印件粘贴处)
(六)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或者“无偏离”。
(说明:投标人响应时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须知第 6、7、9、10、11、12、13 项。如果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
(七)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注: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三、 技术文件
(一)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或者“无偏离”。
(二)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四、资格审查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会计制度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盖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盖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和相关信誉证明材料
(签字盖章));
附件: 日喀则市广电局新一代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备注 |
1 | 卫星直播系统高清综合接收解码器 (智能基本型) | 13564 | 台 | 符合《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智能基本型)技术要求与测量方法》的要求 1、功能特点 接收机采用外置电源,12V 直流适配器供电; 采用 TVOS 智能系统,支持 DCAS 可下载 CA 系统,主芯片内置北斗定位功能,在线路板上双面(主板、电源板等)涂覆绝缘漆处理,有效防止因潮湿、高温、霉菌、盐雾等情况对电路的损害。 具有 1 个 USB2.0 接口、1 个 HMDI 1.4a接口和 1 个 AV 接口。遥控具有蓝牙功能。 2、产品硬件配置 卫星解调芯片内置,解码芯片 GX3215,FLASH-256MB,动态内存 512MB,定位模块北斗定位,主芯片内置。 3、信源解码 支持一个业务(电视频道)下至少四个音频流。支持单声道、双声道和多声道立体声输出。单路支持视频压缩码率 0.5Mbps~20Mbps 连续可调。图像格式和扫描格式:标清 720×576/50/I,高清 1920×1080/60/P。对于非加密的卫星直播节目不能直接解码,由条件接收模块控制是否可以解码。 4、ABS-S 信道性能 输入 L-BAND 的 RF 频率适应范围:950MHz-1450MHz。捕捉信号的频率范围:±5MHz。 输入电平适应范围:-65dBm~-30dBm。输入反射损耗:≥7dB。 极化切换电压:13V±1V DC 右旋;18V±1V DC 左旋;电流 ≥200mA。 符号率:2MS/s~45MS/s。 Es/N0 门限值:,≤4.8dB(QPSK、FEC=3/4、ROF=0.25 时); ≤8.8dB(8PSK、FEC=3/4、ROF=0.25 时)。 5、模拟符合视频输出 视频输出幅度:700±20(mVP-P)。视频同步幅度:300 ±20(mVP-P)。视频幅频特性:±0.8dB(≤4.8MHz),± 1dB(4.8 MHz~5 MHz),+0.5/-4dB(5.5MHz)。视频信杂比(加权):≥56dB。K 系数:≤4%。微分增益(P-P):≤8%。微分相位(P-P):≤8%。亮度非线性:≤8%。色度/亮度增益差:±5%。色度/亮度时延不等:≤50ns。 6、音频输出 音频输出电平:≥-8dBu,负载阻抗 600Ω,测量信号为 1kHz/-20dBFS 正弦波音频信号。 音频失真度:≤1.5%,测量信号为 1kHz/-15dBFS 正弦波音 频信号。 |
音频幅频率特性:1/-2dB,测量信号电平为-24dBFS,测量信号频率范围为 60Hz~18kHz。 音频信噪比(不加权):≥70dB,测量信号为 1kHz/-8dBFS正弦波音频信号。 音频左右声道相位差:≤5 度,测量信号频率范围为 60Hz~ 18kHz。 音频左右声道电平差:≤0.5dB,测量信号频率范围为 60Hz~18kHz。 音频左右声道串扰:≤-70dB,测量信号为 1kHz/-20dBFS正弦波音频信号。 注:0dBFS=24dBu | |||||
2 | 高频头 | 13564 | 个 | 满足 GD/J 071-2017《具备接收北斗卫星信号功能的卫星直播系统一体化下变频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中的要求。输 入 频 率 范 围 11700-12200MHz , 输 出 频 率 范 围 950MHz-1450MHz。 1、连接方式 输出端口:F 型,阴性,高频头输出与卫星接收机输入的 F型接头制式须一致。高频头与电缆连接紧密并进行防水处理。 2、供电方式 电压:11V~20V (DC) ; 极化转换电压:左旋 16-20V (DC) ,右 旋 11-14V (DC) ; 3、性能要求 转换增益:≥50dB;噪声系数:≤1.3dB; 导航频带抑制比:≥38dB;镜像干扰抑制比:≥40dB; 高低温本振容限:10750±2MHz; 4、北斗定位性能要求 工作频段:1558-1580MHz;增益:25-40dB; 频带内增益特性:±1.5;驻波比:≤2.0; 带 外 抑 制 比 : ≥ 25dB ( 1710-2240MHz ) ; ≥ 20dB (2240-3000MHz); | |
3 | 20 米馈线 | 13564 | 条 | 电缆指标符合 GY/T135-1998《有线电视系统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同轴电缆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技术要求; 屏蔽效能指标符合 GY/T186-2002《有线电视系统射频同轴电缆屏敲性能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的技术要求。 1、馈线采用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同轴电缆 。 2、采用 F 型接头,接头与馈线一次注塑成型并进行防水处理。 3、馈线衰减: 频率 800MHz 衰减常数≤0.190dB/m;频率 950MHz 衰减常数≤0.213dB/m;频率 1000MHz 衰减常数≤0.220dB/m;频率 1450MHz 衰减常数≤0.265dB/m; |
频率 1500MHz 衰减常数≤0.270dB/m。 4、馈线回波损耗:≥20dB(800~1500MHz) 。 5、馈线屏蔽效能: 频率 800MHz 屏蔽衰减≥60dB; 频率 950MHz 屏蔽衰减≥60dB; 频率 1000MHz 屏蔽衰减≥70dB; 频率 1450MHz 屏蔽衰减≥70dB; 频率 1500MHz 屏蔽衰减≥70dB。 6、馈线弯曲半径:不小于馈线外径的 20 倍。 7、馈线连接器衰减:≤0.18dB。 |
评标办法附表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GZFCG2024-19534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广电局新一代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参数
日喀则市广电局新一代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采购
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是否有暗标评审: 无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是否允许分包: 否
专家是否分组评审: 否
评定分离: 否
确定中标人方式: 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 3
最高限价: 有 4747568元 元
小微企业优惠:
当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时:(监狱、福利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评标价 = 总投标报价 * (1 - 10%)
评标步骤
序号 | 评审步骤 | 分值 |
1 | 资格性审查 | |
2 | 资审报表 | |
3 | 资审结束 | |
4 | 符合性审查 |
5 | 商务评审 | 23 |
6 | 技术评审 | 45 |
7 | 其他评审 | 2 |
8 | 报价修正 | |
9 | 小微企业认定 | |
10 | 报价评审 | 30 |
11 | 汇总得分 | |
12 | 评审结果 | |
13 | 评标报告 | |
14 | 评标结束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会计制度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盖章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盖章)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书和相关信誉证明材料(签字盖章) |
评标条款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最高限价的规定 |
3 | 合同履行期限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5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
商务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相关业绩 | 提供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 4月1日的类似相关业绩,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 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提供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 5 |
2 | 项目产品要求 | 投标产品(卫星直播系统高清综合接收解码器(智能基本型))需遵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以下条件得9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①所投产品需满足《国家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5号 令)》相关规定。 ②定位方式必须为单系统“新一代北斗卫星定位”的方式;保证所投产品提供入网许可证及设备能正常进行入库、开户和开通、使用等。 | 9 |
3 | 供应商实力 | 投标人有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接收设施安装维护能力人员不少于9人的得9分。(注:需提供人员社保,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每少1人扣1分) | 9 |
技术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实施方案 | 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设备购置3分、运输3 分、交货3分、安装服务3 分、质量保证措施3分)提供以上全部内容的得15分,少一项扣3分,方案中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注:存在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 误。) | 15 |
2 | 培训方案 | 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预期目标3分、培训方式3分、培训内容3分、培训课程安排3分、培训时间地点3分等内容),提供以上全部内容的得15分, 少一项扣3分,方案中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注:存在凭空编 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 | 15 |
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 3分、故障响应时间3分、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3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3 分、售后服务网点3分等内容)提供以上全部内容的得 15分, 少一项扣3分,内容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注:存在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 15 |
其他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投标单位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得2分。以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地为准。 | 2 |
报价评审
报价得分满分: 30
报价方式:金额报价
算分方式:系统算分(根据计算规则系统直接计算得分) 1、评标价计算
评标价 = 投标总报价 *(1-扣除率) 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 = 最低评标价 3、报价打分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价) * 30
开标一览表
序号 | 唱标名称 | 唱标内容 |
1 | 投标单位名称 | |
2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
3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4 | 投标报价 | |
5 | 交付期 | |
6 | 交付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