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7977-XM001
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7977-XM00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采购代理: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 购 项 目 采 购 项 目 的 潜 在 供 应 商 应 在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xxxx://xxx.000xxxxx.xxx.x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7977-XM001
项目名称: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 万元最高限价:100 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 10 个标包: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园区 | 预算金额 | 采购需求 |
1 标包 | 怀柔科学城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怀柔科学城 | 10 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2 标包 | 未来科学城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未来科学城 | 10 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3 标包 | 东城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东城园 | 10 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4 标包 | 西城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西城园 | 10 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5 标包 | 朝阳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朝阳园 | 10 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6 标包 | 丰台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丰台园 | 10 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7 标包 | xxx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xxx园 | 10 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8 标包 | 顺义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顺义园 | 10 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9 标包 | 昌平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昌平园 | 10 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10 标包 | 平谷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平谷园 | 10 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后。
1、时间: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登记
(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x://xxx.000xxxxx.xxx.xx),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 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去结算”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勾选本项目。
(3)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磋商文件费 0 元、平台服务费
100 元(含在线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服务费用),售后不退。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磋商文件的权限。
(4)磋商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供应商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 年 4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
时间)。地点:xxxxxxxxxxxx 00 xxxxxxxx 0 xx 0 x会议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未经允许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地址:xxxxxxxxx 00 xxxxxxx 000联系方式:xxx 000-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 00 xxxxxxxx 0 xx 0 x联系方式:xxx 010-88018767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x表是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其他 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2 | 采购人名称: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地址:xxxxxxxxx 00 xxxxxxx 000 联系人:xxx 电 话:010- 82356446-805 |
3 | 采购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xxx 0 x x 0 x 联系人:xxx 电 话:010-88018767 |
4 |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贰仟元整/每标包。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 (1)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按此账户信息电汇投标保证金(该账户为唯一虚拟账户,只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本标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其它标包均无效)。 (2)以保函或保证金保险方式递交的: 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函应由经过注册的有资格出具保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 2)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通过送达或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方式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按没有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特别提醒: (1)转账时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充分考虑到账延迟等因素,建议在投标截止 3 个工作日前提交),否则视为无投 标保证金。 |
序号 | 内容 |
(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转账凭证(或保函)和公司基本账户证明文件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投标保证金。 | |
5 | 磋商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 90 天内 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
6 |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 份;副本份数:2 份;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 1 套(U 盘存储)。 |
7 | 参加磋商时,供应商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
8 |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xx); (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本单位xx); (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本单位xx); (0)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请参与供应商格外注意本表中的实质性内容,如果未做出完全的实质性响应,或者经磋商小组要求澄清或补正后仍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或者被拒绝。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装袋前仔细核对相关内容, 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 |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下列情况的磋商将被拒绝: | |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序号 | 内容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 |
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 |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 |
投标报价总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 | |
提供虚假文件的; | |
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 | |
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 |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供应商须知一、总则
1、使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2“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
2.4“服务”系指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服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供应商应遵循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3.3 拥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
3.4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能够提供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x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获取磋商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购买、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磋商文件
包括:
(1)竞争性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合同
(4)采购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评分方法和标准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6、磋商文件的编制
6.1 磋商文件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磋商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响应文件的编写
8.1 响应文件语言:
由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和往来书信应以中文书写。
9、计量单位
9.1 除在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1、响应文件格式
11.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附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各文件并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12、投标报价
12.1 各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按照报价函的要求进行报价。
12.2 企业自主报价。
12.3 投标报价中的费用,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
的所有价格、税、费,采购人不再额外负担任何费用。
13、磋商保证金
13.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3.2 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以保证金的形式出具时,出具人与被保证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或以保函的形式出具时,被保证人与该供应商名称不一致;
(3)磋商保证金以保函形式出具时,担保机构不是合法的担保机构;
(4)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不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5)磋商保证金以保函形式出具时,保函的实质性条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6)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供应商应当将磋商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13.4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3.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以可产生利息的保证金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利息。
1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4、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为 90 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足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申请。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5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 响应文件正本须是打印文件。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响应文件副
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存在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5.3 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
16.1 供应商应提交 1 套正本“响应文件”、2 套副本“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胶装,每套“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存在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或文件盒(箱)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封皮正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包名称、供应商名称。
16.3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6.4 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携带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7.1 所有响应文件按“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17.2 出现第 7 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8、迟交的响应文件
18.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撤回
19.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申请,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19.2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可以按 13 款的规定被没收。
19.3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6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竞争性磋商邀请函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磋商。
20.2 磋商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响应文件之外,磋商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1.组建磋商小组
21.1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服务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磋商小组。
21.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
人组成。
22、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2.1 磋商前,磋商小组将审核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合格地签署、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
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拒绝: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交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5)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
(6)提供虚假文件的;
(7)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2 响应文件中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函)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22.3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2.4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5 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22.6 磋商之后,直到授予成交候选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意向等,均不得
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7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8 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向磋商小组xx提供需求的基本性能、技术特点等,并应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技术答疑。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磋商将就采购的技术、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如实提供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资料,并以书面形式作以承诺和澄清,磋商后单独提供针对该项目的最终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2 家。
22.9 比较与评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方法详见第六部分评分方法和标准。
22.10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1)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 1 至 3 名成交候选,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供应商拟定的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评审报告将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3、评审原则及方法
23.1 磋商小组将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评审。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标准进行综合评审。
23.2 磋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磋商要求,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部分评分方法和标准。
23.3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23.3.1 本项目项目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3.3.2 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内,且经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认证的产品。
23.3.3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的标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中国企业,且投标产品是中国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4 本项目项目依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文件,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
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通知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况的。
25、保密
25.1 有关磋商的任何情况,如文件的审查、澄清、承诺、评审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均不得透露。
25.2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评审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
26、成交供应商确定准则
26.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最终综合评分的高低顺序推荐前 1—3 名为成交候选人。
27、成交结果公布
2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资料和评审结果编写磋商结果报告,并提交采购人。
27.2 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通知书。
28、成交结果通知
28.1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成交合同的依据。
28.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人有权选择得分排序次之的供应商作为新的合同授予人,依次类推。
28.3 对未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不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响应文件。
29、签订采购合同
29.1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成交候选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30、成交服务费
30.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缴纳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0.2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每标包经计算收费不足 2000 元的,按 2000 元收取。
第三部分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2022 年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委托协议书
项目名称: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甲方: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乙方: 丙方:XX 园区管委会 委托时间:
项目名称 | 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
合同名称 | 2022 年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 权服务管家项目委托协议书 | ||||
预算金额 | x元( 万元整) | ||||
甲方 | 单位名称 |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 (单位公章)年月日 | ||
负责人 (签章) | 职务 | ||||
项目联系人 | xxx | 手机 | 18511818781 | ||
地址及邮编 | xxxxxxxxx 00 xxxxxxx 000;000000 | ||||
电话 | 000-00000000-000 | ||||
传真 | 010-82356470 | ||||
电子邮箱 | cujinju-flzx@zscqj.beijing. xxx.xx | ||||
乙方 | 单位名称 | (单位公章)年月日 | |||
负责人 (手签) | 职务 | ||||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
地址及邮编 |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开户名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
丙方 | 单位名称 | (单位公章)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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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乙方实施2022 年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向丙方提供“一对一”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研究、咨询、调研、培训等专业服务,由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并承诺予以严格遵守。(本协议下,“各方”指甲、乙、丙三方)
x项目实施的委托工作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二、委托工作内容、成果和合作模式
(一)项目委托工作内容
1.为丙方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2.调研丙方园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掌握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联盟)、服务机构及丙方园区企业等各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及需求;
3.为丙方园区企业提供“一对一”知识产权专业辅导和咨询;
4.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5.举办知识产权xx活动,策划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与园区企业的交流对接活动;
6.编制完成年度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报告,总结分析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数据、资讯等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二)合作模式
甲方根据丙方需求提出项目目标、任务要求、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项目协调,参加项目工作计划制定、实施过程和业务讨论,组织项目评估和验收评审,提供项目经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丙方需求完成项目委托工作,提交项目工作成果。
(三)项目委托工作成果及质量要求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项目委托工作成果:
1.针对丙方的具体需求,开展调研,为丙方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2.针对丙方有具体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的企业,进行“一对一”服务,制定服务方案;
3.组建专家团队,开展至少 5 次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包括业务培训、政策宣讲等;
4.编制完成年度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报告,总结分析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数据、资讯等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5,甲方、丙方提出的其他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三、项目进度安排及要求
(一)进度安排
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丙方报送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和进度安排等。甲方可就乙方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和进度安排等根据丙方需求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丙方要求及时修改和调整。经甲方、丙方审定后,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项目工作。
2.乙方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中期工作,达成委托项目中期目标,并向甲方、丙方提供相应中期成果。甲方可组织专家小组对项目中期成果进行评估,如需调整或修改,向乙方提出具体调整或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丙方要求及时完成调整或修改。
3.乙方应于【2022】年【10】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项目初步工作成果。甲方可以组织专家小组讨论,如需调整或修改,向乙方提出具体调整或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调整或修改。
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项目调整或修改后,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甲方提交项目最终工作成果及全部原始及过程资料。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件。甲方针对项目最终工作成果组织项目验收。
(二)具体要求
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以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工作成果形式参加甲方组织的项目评审验收。
验收标准主要包括:是否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项目委托工作、达到工作质量要求并形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工作成果、是否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成果的提交等。
甲方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1)与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项目委托工作内容范围相一致;
(2)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中规定的项目委托工作成果及其质量要求;
(3)项目实施方案、人员及进度安排合理,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接受甲方指导并配合甲方提出调整或修改要求。
(4)乙方项目经费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积极配合甲方提出的与经费支出决算、调整、审计等相关工作。
(5)项目组织实施及项目委托工作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人身和财产权利。
(一)项目委托经费
x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整),
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
除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因组织实施本项目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付款方式
x合同项下项目经费共分【两】次支付:
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预算金额的
【60】%,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整)。
2.项目委托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将项目经费决算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甲方进行项目验收和决算评审,项目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决算评审结果为准。项目通过验收并决算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全部费用。
3.三方一致同意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决算评审结果为准,最高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如决算评审结果低于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的经费数额,乙方应在评审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多支付的经费。
4.以上费用的支付,如遇到财政国库支付受限,支付期限顺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要及时通知乙方。
(三)发票
乙方应根据约定的付款方式在每次付款前 10 日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或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有效凭证,如因乙方原因怠于提供发票、凭证或发票、凭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或凭证,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经费使用要求
乙方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经费用于本项目委托工作。乙方及项目人员不得擅自截留、挪用。
项目经费列表:
1.咨询费: 元;
2.交通费: 元;
3.专家费: 元;
4.资料制作费: 元;合计:人民币 元。
三方均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提交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和进度安排以及项目委托工作成果。
2.若乙方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和进度安排以及项目委托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及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调整,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本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需要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频率由甲方决定,但应尽量减少对于乙方正常工作的影响。乙方完成全部项目委托工作后,甲方组织项目验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5.甲方享有对项目配套资金检查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支撑和管理服务。乙方应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承诺和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人员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决算,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如因故需要变更项目主要负责或实施人员,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经费预算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项目委托工作内容和要求作出合理调整,乙方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同时,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按时完成项目委托工作任务。如乙方怠于修改或不能按期完成委托工作,经甲方正式书面告知仍未修改或修改后无法达到甲方满意效果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及本合同约定的支出范围执行项目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杜绝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行为。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于本合同约定的经费支出的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应积极配合甲方延伸审计。
4.乙方开展的一切与项目有关的活动应确保全部项目工作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如因执行本项目而导致人员生命、健康、财产等受到侵害或使环境受到损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项目委托工作任务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主要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履行。
6.乙方应积极完成本项目委托工作,确保完成质量,且不得无故拖延。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应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执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并安排指定的工作人员与甲方负责人员及乙方团队对接每个服务项目;
2.丙方应对乙方在项目开展各环节提供必要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协助指导,并参与企业调研等相关活动;
3.丙方配合甲方对项目进行监督指导,并可共享项目研究成果和报告,相关工作成果仅供丙方内部使用,丙方不可擅自对外转让或泄露。
(一)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报告、项目成果(包括项目原始材料、中间过程性材料及成果和项目最终成果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甲方有权行使本项目所产生知识产权的完整权利,任何其他方无权干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其他方不得使用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处分本项目委托工作成果。
(二)乙方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前,不得发表本项目工作成果。乙方公开发表本项目工作成果,事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且必须注明该成果为甲方所有。
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公开发表或使用本项目工作成果,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承担项目预算经费金额【5】%的违约金。
(三)乙方保证所提交的研究成果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如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相关情形,乙方承担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x合同各方应对本项目相关信息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通过口头、书面或电子文件方式接收或知悉的其他方的所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资料、数据、商业秘密等)予以严格保密;非经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权限及程序调取或要求或征得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宣传、透露或扩散,亦不得促使或允许他人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并应就保密责任对其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分支机构、关联方等的行为负责。
本保密期限为长期,直至保密信息经正当程序而成为公开信息为止;本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失效。
(一)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在乙方按规定履约且项目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时,甲方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每逾期一日,违约金按到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逾期 30 日的,乙方可终止本合同。但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 4项的情形除外,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二)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工作成果或所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或
甲方要求,最终导致本项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的,乙方除有义务继续履行服务直至经甲方确认合格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违约金按已收取项目经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乙方逾期 30 日仍未提交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向其发出的书面解除通知时,该合同即告解除。合同终止后,甲方无需支付合同余款,甲方已付费用超过乙方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应付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应予全部返还,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本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停拨、追缴部分或者全部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实施或者转让项目委托工作成果或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项目预算经费金额【5】%的违约金,并将实施或转让项目所得收益全部上交甲方。
4.乙方违反经费使用规定或经甲方检查确认计划进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减拨或停拨后续项目经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预算金额【5】%的违约金并返还已拨付的经费。
5.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成果如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预算金额【5】%的违约金并返还已拨付的经费。因此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完成项目时间延误,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付款延期,本合同按延期时间顺延,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可就违约事项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纠正。如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纠正违约通知后【5】日内仍不纠正,或虽已纠正但仍未获得守约方满意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据此可以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等在合同签订、履行期间内发生的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事件)以及政策调整的原因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履行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均依法享有违约责任豁免。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5】日内及时、充分地向其他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积极采取措施,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本合同各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如各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甲乙丙各方对于本合同无争议的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二)各方的详细通信地址均记载在合同中,各方任何对于本合同的履行、终止、解除或其他出于合同履行的需要而必须发送的通知均以该地址为准,如因地址欠详、不实或收件方拒收,由此导致的责任由收件方全部承担,且被退回的信件可以作为信件内含的通知已经送达给对方的证据。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地址变更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三)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任何一方一次行使或部分行使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其他补救不应影响其再次行使该项权利或补救或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四)本合同经甲乙丙各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含骑缝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贰】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包括以下文件作为附件,包括不限于:招投标相关文件(如有)、项目工作初步计划或方案以及其他甲方或乙方认为应当作为附件的文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一、采购内容:委托 10 家服务机构对 10 个分园区或“三城一区”重点园区提供园区知识产权现状调查分析、专题培训、政策宣讲、企业走访帮扶等多种形式的专业服务,提供因需定制的“一对一”知识产权全方位服务,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三、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标包划分及预算金额:本项目划分 10 个标包,每标包预算金额 10 万,本次磋商、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响应,不得拆包,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五、技术要求:
以下为本项目每个标包需完成的基本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还应结合各个园区服务需求,见标包划分及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1.面向园区管委会知识产权工作相关部门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2.调研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了解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需求,撰写园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研究报告;
3.向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专业辅导和咨询;
4.举办知识产权服务管家系列活动,形式包括专题培训、政策解读、xx、技术说明会、项目对接会等;
5.编制完成年度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报告,总结分析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数据、资讯等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6.其他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专业服务内容。
(二)标包划分及服务需求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园区 | 重点发展产业或技术领域 | 园区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
1 标包 | 怀柔科学城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怀柔科学城 | 能源材料、科学仪器、传感器、生命健康等。 | 为怀柔科学城开展能源材料产业服务相关工作,具体方向如下: (一)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工作; (二)研究知识产权发展现状,调研园区企业等各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及需求。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园区 | 重点发展产业或技术领域 | 园区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
2 标包 | 未来科学城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未来科学城 | 先进能源、先进制造和医药健康。 | (一)可为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辅导和咨询; (二)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三)举办知识产权xx活动,策划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与园区企业的交流对接活动; (四)动态监测未来科学城知识产权数据,编制完成年度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报告,总结分析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数据、资讯等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五)其他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专业服务内容; (六)推动审查员实践基地建设。 |
3 标包 | 东城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东城园 | 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大数据、下一代通信和网络)1 个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文化科技(含体育科 技)1 个特色产业。 | (一)组织开展 1 次面向园区xx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集中培训; (二)组织开展 1 次面向园区重点专精特新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集中辅导; (三)组织开展 3 次以上园区重点企业 1 对 1 走访辅导; (四)编写完成东城园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调研分析报告,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提出针对东城区专精特新企业的知识产权扩展工作开展建议。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园区 | 重点发展产业或技术领域 | 园区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
4 标包 | 西城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西城园 | 金融科技、设计研发、智慧城市、文化创意。 | (一)提供半年、全年专利分析报告; (二)提供西城园企业月度专利状况统计简报; (三)定期提供西城园企业专利授权详细数据; (四)为重点工作、调研决策提供实时数据; (五)调研走访园区重点企业,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或者知识产权工作开展建议; (六)为园区企业提供相关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
5 标包 | 朝阳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朝阳园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 | (一)引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联盟)、服务机构资源,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与园区企业的交流对接,为园区孵化器、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二)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xx等活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指导企业开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三)为园区管委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促进管委会更好的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四)调研园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总结分析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数据、资讯等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园区 | 重点发展产业或技术领域 | 园区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
6 标包 | 丰台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丰台园 | 重点打造轨道交 通和航空航天;重点培育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 化、新材料及生物与新医药。其中,轨道交通是丰台 园特色产业。 | (一)可为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辅导和咨询; (二)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三)定期提供园区企业专利授权详细数据; (四)调研走访园区重点企业,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及知识产权工作开展建议; (五)编制完成年度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报告,总结分析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数据、资讯等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
7 标包 | xxx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xxx园 | 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数字创意、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科技服务。 | (一)为园区管委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二)调研园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掌握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联盟)、服务机构及园区企业等各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及需求; (三)为园区企业提供“一对一”知识产权专业辅导和咨询; (四)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五)举办知识产权xx活动,策划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与园区企业的交流对接活动; (六)编制完成年度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报告,总结分析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数据、资讯等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七)为驻区高校、创新研发基地等提供高价值专利转化服务。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园区 | 重点发展产业或技术领域 | 园区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
8 标包 | 顺义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顺义园 | 第三代半导体、新能源智能汽车、航空航天。 | (一)为园区管委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二)调研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掌握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联盟)、服务机构及园区企业等各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及需求; (三)为园区企业提供“一对一”知识产权专业辅导和咨询; (四)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五)策划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与园区企业的交流对接活动; (六)编制完成年度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报告,总结分析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数据、资讯等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
9 标包 | 昌平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昌平园 | 生物医药、能源环保、先进制造、信息技术。 | (一)为园区管委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二)为园区企业提供“一对一”知识产权专业辅导和咨询; (三)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四)编制完成年度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报告,总结分析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数据、资讯等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五)举办知识产权xx活动,策划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与园区企业的交流对接活动; (六)其他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专业服务内容。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园区 | 重点发展产业或技术领域 | 园区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
10 标包 | 平谷园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 平谷园 | 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食品。 | (一)为园区管委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二)调研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掌握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联盟)、服务机构及园区企业等各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及需求; (三)为园区企业提供“一对一”知识产权专业辅导和咨询; (四)举办知识产权(包括地理地标、商标知识产权等)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五)举办知识产权xx活动,策划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与园区企业的交流对接活动; (六)编制完成年度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报告,总结分析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数据、资讯等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七)其他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专业服务内容。 |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标包号及标包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附件 1 报价函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名称)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 RMB¥:元
的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本服务。我方承诺履行服务期限:。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日起 90 日内遵守本文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7、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如果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修改书
(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我方承诺:采购人如果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提供服务。
12、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3、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
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授权代表 E—Mail:
供应商全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附件 2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附件 3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3.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全权处理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全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附件 3.2 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3.3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3.4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格式自拟
附件 3.6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格式自拟
附件 3.7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4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户单位 | 合同金额 | 签约时间 | 备注 |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盖章页复印件,能体现项目名称、货物/服务名称、金额、签约时间)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5 项目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执业资格 | 拟在本项目的岗位 |
…… | …… | …… | …… | …… | …… | …… |
附件 6 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附件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8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例如:
(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对于采购需要中相关条款的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评分方法和标准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评审因素 | ||
1 | 报价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
3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4 |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5 |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
6 |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本 单位公章) | ||
7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
8 |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 | ||
9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 图,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
10 | 磋商报价金额不高于采购预算价 | ||
11 | 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 ||
12 |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的; (2)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未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 (6)未提供虚假文件的; (7)未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 (8)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审查结果(符合或不符合) |
说明:本表由全体评审专家在共同评议基础上给出“√或×”;评审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结论栏填写“符合”或“不符合”,评审不符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签字:
x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由 3 个部分组成: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价格部分 10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供 应商的报价分为最高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 | 10 |
供应商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服务从业经验,提供近 3 年(2019 | ||
年 1 月 1 日起)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案例,每提供一个得 3 分, | ||
最高 15 分。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关 | 15 | |
键页(采购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日期页)不得缺失,否 | ||
则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
20 分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得 5 分; |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职称且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得 4 | ||
分; | 5 |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职称但不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 | ||
得 3 分; |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不得分。 | ||
项目理解情况: | ||
对采购需求理解全面、准确,充分响应采购人目的、需求,响 | ||
应文件逻辑严谨、层次清晰、语言组织准确流畅,得 15 分; | ||
对采购需求的总体理解较全面、准确,能够响应采购人的目的、 | ||
需求,响应文件逻辑性较强、层次较清晰、语言组织流畅,得 | ||
13 分; | 15 | |
技术部分 | 对采购需求理解有所欠缺,研究思路欠合理、逻辑较差、语言 | |
70 分 | 组织不流畅,得 11 分; | |
对采购需求理解有偏差,研究思路欠合理、逻辑差、语言组织 | ||
不流畅,得 9 分; | ||
未进行响应不得分。 | ||
实施方案: | ||
能够多维度、全方位地分析现状及问题,构建合理、科学、全 | 15 | |
面的实施体系,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支撑,得 15 分;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能较全面、准确地分析现状及问题,构建较合理的实施体系, | ||
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支撑,得 13 分; | ||
对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及问题分析的不足,构建的实施体系 | ||
较合理,得 11 分; | ||
对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了解的情况有所欠缺,构建的实施体系欠 | ||
缺,得 9 分; | ||
不了解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无法选取合适的维度进行分析,不 | ||
能构建有效合理的实施体系,不得分。 | ||
组织管理措施: | ||
组织管理措施完善、可行度高得 15 分;组织管理措施完善、 | ||
可行度较高得 13 分;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可行度得 11 分; | 15 | |
有明显缺陷、可行性较差得 9 分;未提供组织管理措施不得分。 | ||
根据项目服务要求配置团队人员: | ||
团队人员数量和专业分配合理、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经验得15 | ||
分;团队人员数量和专业分配合理、具有一定类似项目经验得 | ||
13分;团队人员数量和专业分配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类似项目 | 15 | |
经验得11分;团队人员数量和专业分配欠合理、承担类似项目 | ||
经验较少得9分;团队人员数量和专业分配不合理或不具备类 | ||
似项目经验或未提供团队人员配置说明的不得分。 | ||
服务承诺: | ||
供应商针对项目要求提供服务承诺: | ||
承诺内容全面、具体得 10 分; | ||
承诺内容不全面或不够具体得 8 分; | 10 | |
承诺内容不全面且不够具体得 6 分; | ||
未提供得 0 分。 |
备注:
1)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磋商小组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是无效报价,经磋商小组判定合格供应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的,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
第七部分最终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11000022210200007977-XM001
项目名称: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其他专业技术服 务采购项目
标包号及标包名称 | |
投标报价 (元人民币) | |
其他承诺: |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最终报价表》无须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和装订,在最终报价时,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现场填写报价金额及其他相关内容后,递交磋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