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服务定义
为已戒除毒瘾人士而设的中途宿舍
(中文译本)
I 服务定义
简介
中途宿舍服务为已戒除毒瘾人士提供过渡性住宿及康复服务,让他们在接受该机构戒毒治疗及康复中心的戒毒治疗后重投社会。
目标
中途宿舍服务旨在为刚离开该机构治疗及康复中心的已戒除毒瘾人士在半保护性及支援性的环境下提供住宿,帮助他们重投社会。
服务性质 服务包括:
a) 为刚离开该机构戒毒治疗及康复中心的已戒除毒瘾人士在社区独立生活之前,提供过渡性住宿。
b) 为住院者提供各种活动,例如小组活动、辅导、训练及活动,协助他们培养健康的嗜好,建立充实的生活及为重投社会做好准备。
服务对象
中途宿舍为已离开该机构戒毒治疗及康复中心的已戒除毒瘾人士提供服务。
II 服务表现标准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下列服务表现标准:
服务量标准 | 服务量指标 | 议定水平 |
1 | 每年度每间中途宿舍的住院疗程宿位入住的百分率(1) | 95% |
2 | 每年度每间机构由注册社会工作者向住院者提供小组活动、辅导、训练及活动(2)的总时数 | 按机构计为每年 480 小时 |
服务成效标准 | 服务成效指标 | 议定水平 |
1 | 每年度每间中途宿舍完成个案计划(3)并达到预期目标的百分率 | 65% |
附注:
1. 宿位入住指中途宿舍的宿位入住数目,由入住日期起计至正式离开日期为止。一般入住期为 3 至 6 个月。
2. 小组活动、辅导、训练及活动等应由社会福利署资助的注册社会工作者提供。时间应至少为半小时,并以协助住院者重投社会为具体目标,例如戒除毒瘾及预防毒瘾复发、培养健康的嗜好、发展生活技能、理财及改善人际及家庭关系等。
3. 个案计划指社工与住院者所协订以目标为本的计划。个案计划旨在协助住院者远离毒品并重投社会,如戒除毒瘾、与家人团聚、有固定的居所及从事有报酬的工作等。
基本服务规定
• 每日提供 24 小时照顾,所有时间须有至少一名员工当值。
质素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 16 项服务质素标准。
III 社署对服务营办者的责任
社署会向服务营办者履行「社署的一般责任」内胪列的职责。
IV 资助基准
资助基准载于社署向机构发出的要约及通知书内。
服务单位必须按照最新《社会福利资助指引》及社署就津助政策和程序发出的有效通函,遵守各项有关使用社会福利津助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