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GPC-2024-D-0493)
中共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各民主党派市委会集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单 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4-D-0493)
天 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6
邀请函
受中共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中共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各民主党派市委会集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谈判。
本项目为远程电子采购,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谈判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供应商须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A.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各民主党派市委会集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4-D-0493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1964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谈判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17:00,2024年6月26日9:00至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方式:
1.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x)首页点击“用户注册维护”,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x)--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00-0000-000或000-00000000。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4年6月25日9:00至2024年6月26日13:0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3:0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及方式
(一)解密时间:2024年6月26日13:00至14:00完成解密为有效响应。
(二)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解密。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00xxx(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xxx、xx、xxx
(四)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167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176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采购人地址:xxxxxxxxx00x
(三)采购人联系人:xx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中共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 联系地址:xxxxxxxxx00x
0. 联 系 人:xx
4. 联系方式:022-83605835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成交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成交金额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50122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成交包号。
名 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
1205 0162 4900 0000 0675
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
纳税人识别号:1212 0000 MB1E 44809C
地址:xxxxxxxxx00x
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xxxx://xxx.xxxxxx.xx/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00-00000000
十四、《“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2024年6月25日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
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
6.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
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
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xx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
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
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
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
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
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二、供应商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规模及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实施经历,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
(一)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二)验收报告扫描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谈判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租赁费、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xxx交口东南侧名郡大厦(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入住当年12月31日前支付首年度租金,此后第二季最后五个工作日支付本年度租金。(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60天。
(五)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供应商须按《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供应商可于工作时间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xxxxxxxxx00x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一)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1. 供应商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
2. 供应商须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响应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二)特别提醒:
1. 由于供应商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供应商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响应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 供应商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
3. 供应商应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未按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
5. 供应商须承诺接受电子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的风险。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将被拒绝。
五、谈判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 供应商须由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谈判代表人参加谈判,随时准备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的询问予以解答,该代表人在授权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须保留至本项目谈判或合同履行结束。
2. 谈判代表人参加谈判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二)资格审查
根据邀请函要求,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谈判。
(三)符合性审查
1. 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要求,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与需求的符合性,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价格谈判阶段。
2.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谈判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四)价格谈判
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全部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合理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注意事项
(一)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保密
在谈判过程中,有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不得透露给其他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谈判。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分包或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供应商所投及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为正版软件,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解释权
1. 本次谈判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政府采购组织机构解释为准。
2. 本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团结大厦(名郡大厦)落于河西区郁江道与彭泽路交口,总建筑面积16700.89㎡,地上17层、地下2层,唯一产权人为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为保障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机关集中办公用房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团结大厦(名郡大厦)既可较好满足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机关集中办公需求,又可节约大量装修和改造成本。团结大厦(名郡大厦)为唯一符合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机关集中办公的综合办公楼宇。
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服务要求
因团结大厦(名郡大厦)为唯一符合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机关集中办公的综合办公楼宇,且团结大厦与名郡大厦(住宅楼宇)整体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共同使用消防、供电、中控机房等地下设施,故只能由名郡大厦服务的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此次租赁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承租面14610.14㎡承租,并要求该场地符合政府机关的办公标准,同时提供改造、物业服务、能源使用服务及车位使用服务。8个民主党派市委会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用房租赁及机关运行服务保障。
(一)物业服务
1.清洁卫生服务内容
(1)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清扫,随时保洁;
(2)公共区域卫生间每天进行循环清洁,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漬,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镜面光亮洁净,无水渍手印;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空气流通且无明显异味;
(3)电梯轿厢毎天擦拭;操作板面每天消毒;每月对电梯门、壁保养;
2.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及服务内容
(1)巡视岗: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线路进行巡逻,填写《巡视记录》。对身份不明者进行盘查,对重点部位的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施工现场、客户卫生间等监控死角加强巡视,及大厦所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的巡查记录;
(2)门岗:对进入停靠的来访车辆及来访人员要进行认真问察并填写好车辆登记表,疏导车辆,维护好车场秩序,负责对大件物品出门,出门条的核查工作;
(3)大堂岗:熟悉掌握大厦工作人员情况,迅速辨别进入大厦的访客,拒绝推销物品及闲杂人员进入大厦。遇有来访人员,秩序维护员要礼貌地劝其前往大厦前台登记,核实无误后,需电话联系相关部门被访人员,告知出来时要有被访者的签字后,方可请其进入。
3.绿化养护服务内容
(1)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2)绿地无纸屑、无烟头、无石块等杂物;
(3)草坪适时修剪,高度不应超过10公分;
(4)树冠完整美观,无枯枝死杈;
(5)绿篱修剪及时,适时补种无缺株;
(6)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7)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保持树木花草正常生长;
(8)适时采取植物防冻保暖措施,扶正加固。
4.专属部位、专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内容
(1)供配电系统
a.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明确依据并按规定时间及时通知用户,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气设施和元件的完好;
b.制定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
c.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制定维修维护管理档案;
d.设备及试房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e.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f.保障业主用电供应,制定用电安全措施。
(2)给排水系统
a.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上下水系统的保养;
b.设施设备工作正常,跑冒漏滴的止水和修补及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c.按规定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消毒;
d.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周围无污染隐患;
e.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
f.排水系统通畅,定期清理疏通;
g.遇有事故,维修人员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修理;
h.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3)消防系统
a.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启动报警系统,消防栓、消防器材配备齐全等),消防通道畅通可随时启用;
b.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c.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培训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完善应急预案。
(4)智能化系统
a.楼宇自动化方面,要求具有相关资质人员管理相应设施,应保持设备完好,运转正常;保持机房及主机清洁,要求主机和控制柜表面无污渍;促证防盗报警、安全监控、消防报警等系统运行正常,功能良好;
b.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
c.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d.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良好,运行正常。
(5)楼内外标识系统
a.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园区主出入口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b.外围设施(旗杆、景观设施等);
c.外围公共设施,每日一次巡视检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风貌,并保证其使用安全。杜绝安全隐患房屋门窗洞口及庭院地面损坏的修复。
(6)避雷系统
每年检査避雷装置,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有损坏及时修复。
(7)自动机械停车系统
配合维保单位按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做好自动机械停车系统年检,取证工作,并做好日常机械停车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电梯
a.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设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
b.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安全乘梯提示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c.电梯发生一般故障专业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
d.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人员约5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约30分钟内到现场救助;
e.配合维保单位按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做好每年电梯年检、取证工作,并做好日常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空调及新风系统
每年两个停机检修季节对空调室外机进行清洁检查、保养为保证大厦供冷、暖做好准备.每年供暖季到来之前,对大厦供热站、供热管路及楼内集分水器进行一次检查、检修,送排风、新风系统每年两次淸洗、检修。
(二)供冷、供暖服务
在供冷期与采暖期保证24小时供冷、供暖服务。
(三)车位服务
停车位设置距离合理,免费提供满足180车位,满足不同车型的车辆停放使用需求,包含新能源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桩并搭配一定数量的自行车棚。若场地区域内不能满足上述停放需求时,应协调场地周围车位就近予以满足。
C. 合同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 -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留存 份,供方留存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供方和需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合同编号:
办公楼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经协商同意签订此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或“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第一款 乙方愿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于 (以下简称“大厦”、“房屋”或“该场地”)作为乙方的办公用房。大厦可计租面积 平方米,乙方此次租赁面积共计 平方米。该场地的示意图见租赁合同附件一。附件二 各党派实际租用平面示意图。对于乙方所承租部分与甲方不动产权证载明的差额部分面积,甲方预留给乙方备用并由乙方统筹安排协助甲方招租,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第二款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区,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堂、食堂、公共会议层。但乙方无权占用大厦外通行道路、公共绿地等户外空间,不得私自搭设任何临建或设施。
第三款 甲方依据乙方的实际需求为部分办公室提供家具、设施、设备等,主要包括:
(1)一层为精装大堂及部分配套用房;
(2)二层为厨房及食堂,为食堂配备厨房设备、厨房用具、餐具等以及足够数量的桌椅、电视若干台及窗帘,确保达到用餐条件。并且提供公共场所所需的日常卫生清洁防疫等消耗品;
(3)三层、六层部分房间为会议层,甲方提供三层及六层部分房间的所有会议室、会见室、活动室、培训室、中共党员之家、办公室、值班室、设备间、厕所、开水间等的设施设备、家具、灯具、音响、日常卫生清洁防疫等消耗品以及窗帘等配套设施,会议室、活动室、培训室、中共党员之家等提供多媒体屏并且应具备召开视频会议的条件并预留拓展端口;
(4)根据各党派不同需求可配置党派成员教育室、党派交流培训室及党派历史陈列室。针对上述展室的不同功能配置相应的家具(活动展柜、活动展架、活动展墙等)、设备设施(灯具、音响、窗帘)。党派成员教育室配备多媒体屏,具备召开视频会议的条件并预留拓展端口;党派交流培训室预留拓展端口,党派历史陈列室根据需要增设多媒体电视并预留拓展端口;
(5)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四至十七层中8间接待室的家具、窗帘;
(6)四至十七层甲方共设置8间档案室、8间机要室、8间财务室,档案室、机要室及财务室应全部精装并配置铁窗、防盗门与报警器,其中8间档案室须配备符合存放档案条件的档案柜(乙方不得擅自添加档案柜,如因乙方自行添加导致超过办公楼荷载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甲方为主要领导(局级及以上领导)办公室配备床、床头柜、电视、窗帘;
(8)甲方为该场地提供整体入门门禁管理系统,并为四至十七层各层分别建立各自独立的梯控系统;
(9)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装饰装修及配备的物品符合质量要求,满足乙方使用需要,不存在安全隐患,如上述任何物品在正常使用下发生故障,甲方至迟应当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维修,予以解决;
(10)甲方根据乙方合理需求可适当增配办公桌椅、文件柜、会议桌椅等;
(11)乙方对以上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物品仅有使用权,无权处置。如因乙方不合理使用造成物品损毁与报废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造成报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物品购置价格赔偿,所有甲方配备物品的日常维修养护由甲方承担;
第四款 承租期间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乙方需求的物业服务、供水、供冷、供暖、车位使用服务。
第二条 场地交付
第一款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7日内将房屋交由乙方使用。
第二款 若非不可抗拒力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租赁场地的,甲方应当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将交付日顺延,装修期、租赁期均相应顺延交付,甲方对该顺延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约定单月租金的0.1‰向乙方交付违约金。
第三款 如租赁场地的状况与【租赁合同附件三:交付确认单】的约定相差较大,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甲方整改,直至符合交付条件止;如甲方交付的租赁场地基本符合要求,但仍存在部分瑕疵,乙方有权提出保留整改意见,甲方应当在45天内就瑕疵整改完毕;甲方的以上整改行为,乙方保留拒付、减付、迟付租金的权利。
第三条 租赁期
第一款 该场地的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期1年。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故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为实质性违约。
第二款 如无特殊原因,乙方应续租该场地;有特殊情况造成乙方不能续租的,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在同等条件下对该场地有优先出租、承租权。续租期的租金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续约洽谈之时市场上同等地段、同等级别、同等面积房产租赁市场的平均价格或政府指导价,并延用现行本合同的支付方式支付。若甲乙双方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另行签订租赁协议或续租协议。
第四条 租金
第一款 该场地租赁期租金(含税)合计为 元(大写: 元整)。该租金含房屋租赁使用费、物业服务费、供冷供热能源费及车位费。
第二款 租金应按如下约定支付:
(1)
(2)就租赁期的首月、租赁期的最后一月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如有)而言,当乙方使用该场地不足一个日历月时,租金数额的计算方式为:本条第一款约定之日租金×乙方的实际使用天数。实际使用时间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租金数额如遇以元为单位的小数,应采取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位原则处理。
(3)甲方在收讫乙方支付的上述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第五条租金构成
第一款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为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若乙方拖欠租金,每拖欠一日,按照约定单月租金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追究责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催款函、律师函、提起诉讼等。
第二款 乙方支付的租金(含税)由房屋租赁使用费、物业服务费、供冷供热能源费及车位费构成。其中:租赁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物业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供冷供热能源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车位费(免费使用 个车位)。
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依据各分项额开具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并保证发票的真实性。
第三款 物业服务费所对应的服务主要包括:
(1)按照饮水、供冷、供暖设备使用说明书提供维修与养护服务;三层饮水机滤芯及时更换,保证饮水安全。其它楼层饮水机滤芯根据实际入驻单位要求更换,由实际入驻单位支出费用。
(2)就租赁场地公共区域内的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空调供风系统、燃气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网络系统、消防系统,按照相应使用说明的要求提供维修养护服务;若使用说明书未明确定期维修、养护频次的,以上系统的检查维护工作原则上不得低于一月一次,并应留存维修养护维修记录,以备乙方查看;
(3)乙方或乙方入驻单位需要在第三层、六层会议场地举行会议时,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到甲方,甲方提供必要设施设备(主要包括会场桌椅、会场茶具、会场热水、会场网络电视系统、音响设备等)的准备服务及会议服务;
(4)负责租赁场地内的安全保障工作,对于陌生人员出入该场地应核验身份并由乙方或乙方入驻单位确认后,方可让其进入该场地;
(5)负责公共区域(含停车区)的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的垃圾清扫和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园区内的绿化养护等;
(6)对于非甲方配备的办公设备家具,由甲方免费维修,但维修所需配件费用由相关使用单位支付。
第六条 其他费用
第一款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为含税价格,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内,如遇增值税征收率发生变化的,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二款 若乙方或乙方入驻单位需甲方提供三层以外其他楼层会议服务、迎宾服务等其他服务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服务费按实际服务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款 (1)乙方办公自行使用区域(办公区、饮水区、公共淋浴间)的水电费由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代收代缴,水、电费计量方式为预付费水、电表计量,乙方应根据甲方每月巡查提示及时自行到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购买后方可使用。乙方共享使用区域(一层、三层、六层部分房间、其它共享区域)的水电费、网络费、电话费等由实际入驻使用单位协商收缴。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在收缴后10日内向乙方或实际付款方开具等额发票。乙方不负责二层产生的所有费用。
(2)水电表均为分层计量,各分表与总表之间的差额损耗数由乙方承担(乙方与乙方入驻单位之间可另行协商承担方式,与甲方无涉);乙方共享使用区域(一层、三层、六层部分房间、其它共享区域)水费、电费分摊与支付标准同总表差额损耗的承担方式一致。
第四款 其他费用详见附件四:《各项收费一览表》。
第七条 逾期付款及关于付款的其他约定
第一款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到期应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中任意一项的,甲方(则甲方有权中止该场地的电及中央空调等的供应并)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场地(乙方应将场地恢复原状,若由甲方代为恢复,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鉴于本合同已经约定了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要求和办法,因此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以未收到甲方或第三方出具的付费通知书或类似文件为由,逾期或拒绝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尽管甲方为方便管理可能会选择向乙方发送此类文件。
在上述情况下,若因甲方中止该场地之电、中央空调等供应及(或)收回该场地给乙方造成之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八条 甲方银行账户
第一款 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应当支付至甲方的下列账户:
账 号: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甲方若需要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向上述账户的支付行为视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第九条 租赁场地的使用
第一款 乙方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之规定,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乙方必须合法使用场地,不得在场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影响其他业主的活动,否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且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二款 甲方应确保该场地电力正常供应,满足乙方的正常使用需要。乙方不得超负荷用电。如因不可抗力、供电部门导致系统、线路、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任何非甲方的原因导致电力供应中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款 乙方或乙方入驻单位对房屋结构进行拆改的,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 租赁场地的出入
第一款 如遇对该场地或大厦进行清洁、保安、消防、救助及(或)有其他物业管理上的需要之情形,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公司及其雇员需要进入该场地的,甲方或物业公司应事先通知乙方后,方可进入该场地。如遇紧急情况、安全原因或法定情况,甲方或甲方下属物业公司有权进入该场地而无需事先通知乙方,但甲方或物业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乙方的不利影响,且事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款 自租赁合同到期或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需在一个月内搬离,乙方超过期限尚未搬离甲方场地内的物品甲方无保管义务并有权处置,对处置结果不承担责任。若乙方在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前未表示继续承租的意向,或者若双方在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前未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在自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之日起的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于正常办公时间或事先与乙方约定的时间陪同未来可能的承租人参观该场地以及对该场地进行合理的勘察,但甲乙双方已经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的除外。
第三款 甲方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之约定进入该场地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协助。
第十一条 分租或转租
第一款 乙方有权将所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面积调配给 ,但乙方应在事后将其入驻单位的基本信息提供给甲方备案。
第二款 出现下列行为和事件时,乙方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征求甲方意见:
(1)承租人改变时;
(2)乙方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
(3)已经发生或存在潜在的群体性事件或公共事件,甲方认为乙方继续承租会影响其他租户正常经营的:
(4)其他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需要重新确认时。
第十二条 损害赔偿
第一款 由于本合同一方(含代理人、员工、劳务工、承包商、客户及访客等)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对另一方造成损害时,造成损害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二款 由于本合同一方(含其代理人、员工、劳务工、承包商、客户及访客等)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对其他租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时,由该方与其他租户或第三方自行解决,且该方应确保另一方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否则该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第一款 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租赁场地。除非有特殊情况或本合同约定情况,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二款 保障大厦内部公共设施(含甲方装修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基础结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使房屋处于适租状态。如有故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派人确认是否属于甲方维修范围,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及时修复。一般情况当日维修,最迟不超过3日维修。如需延长维修期限,需征得乙方同意,延长维修期限为7日。特殊情况维修期限,需与乙方协商并征得乙方同意。如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但非必须)代为维修,维修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甲方负担。因甲方怠于维修导致乙方及乙方入驻单位不能正常使用租赁房屋,一年内累计达20天以上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面积达总租赁面积10%以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延长租期、扣减租金等),具体由双方届时本着公平原则进行协商处理。
第三款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四款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的内容。
第五款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 个车位、停车位设置距离应合理满足不同车型的车辆停放使用需求,包含新能源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桩并搭配一定数量的自行车棚。若场地区域内不能满足上述停放需求时,应协调场地周围车位就近予以满足。
第六款 甲方须确保乙方享有使用大厦公共区域的权利。
第七款 甲方为乙方及其到访者提供甲方认为可行或需要的其他服务。
第八款 甲方应保证大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房产,甲方有权对外以其名义出租并签署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应当积极偿还其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如出现重大债务预警,该场地存在查封风险,应当提前向乙方书面告知,并保障乙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对该场地的正常租赁使用。
第九款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该场地第二层的食堂为乙方及乙方入驻单位提供餐饮服务,餐饮服务提供方应当具备卫生许可及食品安全行政许可;餐饮服务的人员应当经过体检并配有健康证;餐饮服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健康标准,做到费用适中、营养均衡、健康可口。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第一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之合法主体资格并保证严格履约。
第二款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在乙方有充分有效证据证实租赁房屋存在主体结构(地基、承重墙等)的安全质量问题或甲方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拒付、减付、迟付租金,否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款 乙方应妥善使用该场地及其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应当合理使用该场地并妥善保管和使用该场地及其配套设备、设施;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该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于3日内修复完毕;超过3日未予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修复,因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正常使用所产生的合理损耗,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均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超负荷用电。如果乙方超负荷用电造成事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乙方不得对原房屋结构、墙体、原有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空调供风系统、燃气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网络系统、消防系统等进行自行改造,如确需进行拆改、改造的,应提前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直至恢复原状,并且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
第四款 乙方及乙方入驻单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该场地,且不得发生下述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或视情况解除本合同: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带入大厦或做其它有害于该大厦或其它租户的行为;
(2)在该场地内不按照固定地点住宿、饲养动物等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
(3)乙方及乙方入驻单位在租赁使用该场地期间存在严重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噪音、震动、或异味等其他干扰甲方、甲方客户或其他租户的行为;
(4)向公共管道内倾倒可能造成管道堵塞、损坏或污染的任何物质;
(5)在该场地内做出或允许他人做出任何不道德或违法行为;
(6)在该场地内的任何地方提供类似食堂性质的伙食给任何人士,或在该场地内烹调或配制食物(通过微波炉加热熟食除外);
(7)给该场地、甲方、物业公司或其他租户带来或可能带来损害的其它行为。
第五款 (1)该场地房屋外墙体及楼顶广告位的使用权和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在该场地的房屋外墙体及楼顶发布任何广告必须提前征求乙方意见,并取得乙方同意后才可发布;如未经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自行将广告拆除,广告拆除的相应费用及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且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六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如需在该场地以外的地方分发或放置通告、广告或书面宣传资料,提前征求甲方意见,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才可发布,乙方分发或放置通告、广告或书面宣传资料的行为不应对其他租户正常租赁房屋产生影响;如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自行将放置的通告、广告或书面宣传资料拆除,拆除的相应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六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如在该场地房屋外墙体及楼顶广告位、该场地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玻璃、幕墙内外侧、户门上、墙壁内外涂漆、喷漆、使用或张贴任何对象、物品,应提前向甲方提交资料予以备案,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才可发布,如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自行将该场地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玻璃、幕墙内外侧、户门上、墙壁内外涂漆、喷漆、使用或张贴任何对象、物品拆除,拆除的相应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六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如乙方所使用或张贴对象或物品涉及需经市容委等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通过后,相关审批文件转甲方备案。
第六款 乙方不得将该场地用于大量物品的储存(乙方业务所需的合理数量的档案资料、办公物品及展览品除外)。乙方在将物品搬进租赁场地之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和物业公司并查询该场地的最高载重量。甲方和物业公司有权规定保险箱或其他重物的放置位置,以便使负载力分布均衡。搬进房屋的专业器具和设备须放置在乙方自费置办的适当的承托物上,其放置应符合甲方和物业公司关于防止震动及防止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的要求。
第七款 在任何时候,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义进行商业性或非商业性活动。乙方应对其租赁期内所有商业性及非商业性活动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款 乙方有责任保持该场地内的清洁并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
乙方有责任保持大厦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合理使用相关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的装饰材料以及各种不动产附属物,如门窗、电器设施、家具、卫生用具等。如因乙方不合理使用造成上述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修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无法修复的由乙方按照购置价格赔偿。自然损耗、损坏、磨损、不可抗力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九款 乙方有义务督促其许可使用或进入该场地的任何人(甲方或物业公司及其雇佣人员除外)在该场地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第十款 乙方或乙方入驻单位应负责所承租的该场地内的消防责任,并应按甲方的要求签署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在乙方承租场地内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如因乙方或乙方入驻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或乙方入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或乙方入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火灾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乙方或乙方入驻单位除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外,应立即通知甲方。
第十一款 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字体,在甲方指定的大厦的指示牌上展示乙方及乙方入驻单位的名称。该字体统一由甲方为乙方全权安排制造及摆放,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保留自付费用搬迁该指示牌到大厦的其他适当位置的权利,但应尽可能地减少给乙方带来的不便。
第十二款 乙方如欲将自用的大件物品运出大厦,应事先告知甲方公司按甲方公司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操作,以便于统一路线引导。在乙方发生的违约行为尚未纠正或处理完毕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属于其的设备、器具、货物及其他财产搬离该场地;且在此期间,乙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正常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三款 乙方应遵守所有与大厦、该场地的使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定。
第十四款 乙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享有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及甲方随时授权予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
甲方公司(包括工作日及非工作日)需要对公共区域或乙方租赁房屋内的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需要乙方配合时,应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乙方应予以配合;且甲方进行检查、维修之时应有乙方或乙方入驻单位无条件予以配合,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五款 乙方须确保按照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政府要求乙方或配合甲方办理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所规定或要求的各项审批、登记、备案等事宜,并支付应由乙方缴付的相关费用。
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保证使用房屋从事的各种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六款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其公章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签约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乙方保证所提交的前述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具备完整性和合法性。该执照或证明文件内容如有所变更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款 乙方如尚未与甲方公司完成迁出手续即自行迁出,在租赁期内,乙方仍需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义务,并须就任何第三者占用或进入该场地而导致甲方的损失及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向甲方全部赔偿。租赁期外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如在该场地内遗留任何物品的,甲方公司有权对该等物品作暂存安排,并可向乙方收取仓储费或租金。如乙方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7日内仍未领取该等物品,甲方公司有权出售或处理该等物品,并将所得款项作为支付乙方欠付甲方公司的款项、费用或其它应付赔偿之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八款 乙方应保障甲方不需承担乙方在其租赁的该场地内因乙方违反规定或乙方误操作,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一切开支、责任、损失、索赔、诉讼等法律责任,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第十九款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停车场、过道、通道等公共场所,包括不得随意占用公用过道、通道。乙方必须遵守并保证其访客遵守甲方公司制定的有关车辆停放的规定,如乙方或其访客在停放车辆时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排除妨害,排除妨害过程中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款 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或抵押该场地或房屋,但不得影响乙方对该场地的正常承租。
第二十一款 乙方有权将所承担的权利、义务让渡给实际使用单位。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第一款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相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如国家政策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该场地的,乙方有权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二款 若未经相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或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含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守约方甲方依相关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乙方除应付清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完毕所有的所有应付费用外,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均有权向违约方继续追偿。
第三款 本合同将因下述任一情况而终止:
(1)租赁期届满;
(2)在租赁期内,因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出现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发生下述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乙方,自该通知送达乙方之日或邮寄之日起第3日(以两者时间先到者为准)本合同解除。甲方亦有权选择不解除合同,该种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① 乙方逾期1个月仍未支付(或补足)到期应付的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后10天内仍未支付或补足的;
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③ 由于乙方拖欠第三人款项,其在该场地的物品被执法单位查封或扣押;
④ 乙方机构发生清算、解散、破产或信用状态之重大变化或取消的;
⑤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仍未提供证照文件的;
⑥ 乙方二次装修未能按规定将装修设计方案进行审批、或未能按经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装修方案的;
⑦ 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造成严重后果或在一定范围内产生恶劣影响的;
⑧ 甲方或物业公司需要对公共区域或租赁房屋相邻房屋或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检查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在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前提下不予配合且在甲方给定的期限内仍未纠正的;
⑨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经甲方或物业公司催告后15日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性纠正、赔偿或改善的;
⑩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煤气罐、燃气管等)或进行违法活动。
(4)发生下述任一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自该通知送达甲方之日或邮寄之日起第3日(以两者时间先到者为准)本合同解除。乙方亦有权选择不解除合同;无论租赁合同是否解除,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①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场地达90日的;
② 甲方交付的该场地不符合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权利瑕疵、出现查封、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在《大厦交付确认及交接清单上》的签字确认并不代表乙方对于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场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问题的认可);
③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空调供风系统、弱电系统、网络系统、电梯、消防系统存在问题,安全保障工作存在纰漏,对乙方及乙方入驻单位使用该场地造成实质性阻碍的;
④ 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场地的;
⑤ 交付的该场地危及乙方及乙方入驻单位安全或者健康的,包括但不限于该场地的主体的质量问题及该场地装修的质量问题等;
⑥ 甲方提供的车位使用服务存在严重瑕疵,严重影响乙方及乙方入驻单位正常租赁使用该场地的;
⑦ 甲方提供的餐饮服务存在瑕疵,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⑧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经乙方催告后在60日内未按乙方要求进行性纠正、赔偿或改善的。
第十七条 租赁场地的归还
第一款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当日起算的合理搬离期限内(原则上不少于30日,如有需要经甲方同意可适当延长),将场地恢复至交付时的原状并交还甲方(自然磨损和损耗除外)。
第二款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将腾空后的该场地交还甲方,并与甲方共同验收该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导致物品破损的,乙方须负责赔偿,除此之外所有物品的损耗及损坏,均应由甲方维修与负担。
第三款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起算的合理搬离期限到期,乙方撤离该场地时乙方应向甲方归还该场地的所有钥匙。
第四款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该租赁场地,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实际租赁最后一个月的日租金的一倍向甲方支付场地房屋占用费,甲方对乙方留置物品不承担保管义务,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该场地内有乙方的任何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前述物品,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前述物品,乙方无任何异议,也承诺不追究甲方责任和要求甲方赔偿。同时,甲方亦有权向乙方追讨因清除、清理、处理前述物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上述费用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另外,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甲方有权自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起算的合理搬离期限到期后,第8日起开启该场地房屋的门锁并更换门锁,或采取其他任何必要手段措施自行收回租赁房屋,并将屋内的物件包括但不限于家具、装置和其他添置物搬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腾空收回。对于乙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件,甲方有权就该物件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对于乙方不予处理的物品甲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或甲方委托任何第三方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论发生任何情况,甲方均无义务就该等物品向乙方进行赔偿或补偿。无论甲方是否行使或于何时行使上述权利,均不影响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房屋占用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第一款 任何一方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义务,则该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按照不可抗力所持续的时间相应推迟。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和其他自然灾害,疫情,战争、暴动和类似的军事行动,民间骚动以及非甲乙双方员工的罢工、怠工和其他工人运动,政府的禁运令或者政府的其他行为。如果由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推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有关义务持续超过60日的,则任何一方可以提前2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二款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三款 若因不可抗力使大厦的全部或大部分受到毁坏、而导致该场地不能使用及修复达60日时,甲、乙任何一方可提前2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四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终止视为本合同期满时终止,但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终止前所发生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90日内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结清已实际发生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双方均无须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租赁期内若发生针对租赁场地的政府征收或征用等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合同自然解除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征收或征用而产生的任何赔偿、补偿均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当向乙方及入驻单位支付搬迁安置费(安置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及乙方入驻单位另行协商后确定,安置费用总额不得超过甲方得到的赔偿、补偿金额的50%),并配合乙方及乙方入驻单位联络好满足乙方要求的新的承租地点。但乙方应按照实际使用场地时间向甲方支付足额租金。
第十九条 免责条款
对下列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他人员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一款 为进行必要的建筑物的维护保养工程,以及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时。
第二款 由于乙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因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第三款 甲方不存在任何过错,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
第四款 甲方不存在任何过错,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第五款 甲方不存在任何过错,完全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大厦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第六款 在甲方已尽职尽责的前提下因失窃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乙方财产的损失。
第七款 由于乙方或大厦内其他租户及其相关人员或任何第三人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第八款 由于水、电、空调、燃气、电讯服务等的供应缺乏而使公共设施中断。
第九款 因政府及其它公用公益事业施工造成的影响。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
第一款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二款 凡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大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违约方违反约定导致守约方起诉的,违约方还需赔偿守约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及其他全部法律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第三款 在有关解决本合同争议的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未产生争议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一款 乙方名称变更时,乙方应在变更后60日内通知甲方并与甲方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第十七条的约定于指定时间内归还该场地。
第二款 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齐备所有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乙方对此应予以协助。
第三款 乙方有义务确保乙方雇员及乙方入驻单位遵守本合同及各附件。
第四款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该场地租赁事宜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之前双方关于此租赁事宜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承诺、报价或协议。
第五款 本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均为各自独立的条款,故若任何一个条款被裁定无效,均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六款 本合同及其附件以中文书写。若有其他语言版本,均以中文版本为准。
第七款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交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款 本合同各级标题仅作叙述方便之用,不影响标题下内容的效力。本合同系当事人充分协商之后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被视为任何一方提供的单方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
本合同之下列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该场地平面示意图
附件二:各党派实际租用平面示意图
附件三:交付确认单
附件四:各项收费一览表
附件五:廉洁互保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承租方(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附件:廉洁互保承诺书
廉洁互保承诺书
为建立公平公正、诚信互惠的经济业务合作关系,加强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防止业务往来中发生以职权或影响谋取个人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双方在业务往来及履行经济合同期间廉洁互保承诺做到:
1、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相关人员,对践行职业操守、履行合同条款经常进行检查约束和相互监督,切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本互保承诺内容。
2、相关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收送对方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的各种形式礼金、礼品、消费卡和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参加或提供对方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不出入私人会所。
3、相关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接受或提供在对方企业及其相关单位兼职,不收送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等。
4、不为对方企业相关人员支付、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一切费用或提供各种资源。
5、相关人员不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送对方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给予的财物等任何好处。
6、不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开展业务的行为。
7、如发现有违诺行为,接受对方的追究问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履约验收方案
1.包1
(1)履约验收主体(可复选)
采购人:中共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第三方专业机构:
□专家:
□服务对象:
□其他:
(2)履约验收时间
履约验收时间安排在服务期满后进行。
(3)履约验收方式
采购部门出具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
(4)履约验收程序
依据合同内容进行验收。
(5)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工程项目中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工程项目中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7)其他履约验收事项
无
(五)风险管控措施
1.包1
(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积极调整采购安排,应对国家政策调整,确保采购活动在符合国将政策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该项目实施环境是确定的,无产生变化的风险。
(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我单位已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论证,不牵扯重大技术变化问题。
(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我单位已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论证,预算项目不需调整
(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避歧视性条款,避免产生质疑投诉。若产生质疑,则积极处理质疑投诉,调查质疑投诉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及时做好质疑投诉的回复工作,以免影响采购进度。
(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及时审查项目需求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设置是否合理,做相应调整,重新组织招标。
(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如成交供应商无故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我方有权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违约处罚。
(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
优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时中止采购活动。
D.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 加盖电子签章 )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所 投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谈判代表人姓名:
递交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总目录
(供应商自行编制)
附件1
响应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的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总价为:
第一包,¥ 元(人民币),大写 (文字表述)。
2. 我公司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公司的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的与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8.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9.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2. 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13. 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
□上门自取
□到付邮寄
邮寄地址、邮编:
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
供应商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附件3
谈判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谈判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谈判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谈判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谈判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 月 日
谈判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谈判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4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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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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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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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总价 |
数量 |
备注 |
1 |
|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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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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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名称 |
价格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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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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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总价,须与附件4中总价保持一致。
2. 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1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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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地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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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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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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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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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采购文件要求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2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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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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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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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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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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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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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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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 说明 |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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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采购文件要求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采购文件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供应商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合同金额 |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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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实施能力”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9
供应商拥有的与项目相关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情况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1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