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ctj(2021)00407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土地治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ctj(2021)00407
采 购 人 (盖章):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盖章):王莉
日 期:2021 年 04 月
目 录
说明:
1. 本采购文件除封面及目录外,共计 57 页,请供应商在领取文件时仔细核对,如有问题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
2. 请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至华春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邮箱(zhaobiaobu2020_5@126.com)。至开标时间仍未发 送“更正公告回执”单位,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 由此可能带来一切风险及损失。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土地治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土地治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ctj(2021)00407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 (万元) |
第 1 包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土地治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137.04 |
二、项目内容: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土地治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磋商。本项目是专门针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不接受大型企业。
三、项目预算:137.04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 1 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 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020 年或 2021 年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
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受权人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 年 04 月 08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5 日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 26 层)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采用电话及网络报名的方式,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网络获取电子文件。每日 9:0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磋商文件的售价:200 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19 日下午 14:00 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04 月 19 日下午 14:00 时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 26 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王译萱
2、 联系电话:1810200640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福公路联东 u 谷 3 号楼 1 门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闫杨 022-26951957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 26 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02006409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和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北辰区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04 月 08 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土地治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 1 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 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020 年或 2021 年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
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受权人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供应商填写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三、项目需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3)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包括完成磋商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
(5)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关
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考虑税费,并在投标报价中明确税率及税金;
(6)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服务方案、投标报价即视为保证上述项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7)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若报名截止后投标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并提前通知到各投标人。
(8)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服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市北辰区。
(3)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3、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4、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50个工作日。 5、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供应商应当以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递交的磋商保证金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在磋商前保证金未到账 的,不具备投标资格。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磋商保证金递交至: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益国际中心支行帐号:12001795801052501990
递交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 26 层
注:汇款时请以公司账户进行电汇,并在“用途”或者“附言”中注明保证金的(项目编号: ),否则采购代理单位将无法核对保证
金到账情况,影响保证金确认,其后果自负(造成该投标单位无法正常投标及保证金及时退付)。
注:将磋商保证金电汇凭证放在投标文件中。 (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开评标结束后,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对开评标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投标、终止或因投标方不足三家、投标方报价均超出标底而造成的流标等,在开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
②对参加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
③对其他情形的磋商保证金退还及违约磋商保证金的处理,依据磋商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磋商保证金退还需要投标供应商提供原保证金收据及电汇帐户信息,收到资料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还。
6、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2)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其他内容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1. 获取磋商文件
(1) 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2.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1)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 26
层开标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3.磋商步骤
(1)竞争性磋商采用两阶段磋商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资格、技术和部分商务内容(不含价格)的磋商。第二阶段进行价格磋商。
第一阶段磋商结束后,响应文件中资格文件、技术方案和商务内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价格磋商。
(2)具体磋商步骤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第25条。 4、其他:
(1)本项目为服务类政府采购。
(2)本项目为服务类政府采购,本项目属于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项目。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评分表详见下附表 1)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三)其他要求:
1、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号条款),不进入价格磋商阶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
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 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5、各投标人如发现磋商文件中有排斥投标人或有倾向等情况,请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投标人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质疑文件格式详见《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 号)。
磋商文件质疑受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102006409
附件 1
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 | 得分 |
技术标(90 分) | |||
1 | 综合说明 | 6 | (1)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整体符合规范要求:6 分; (2)对项目总体有认识,表述完整、严谨、合理,整体符合规范要求:4 分; (3)对项目总体有认识,表述严谨、合理,内容不够全面,基本符合规范要求:2 分; (4)其他:0 分。 |
2 | 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 | 10 | (1)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10分; (2)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分工基本明确:7分; (3)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不够齐全、分工不明确:4分; (4)其他:0分。 |
3 | 工期计划 | 10 | (1)施工工期计划合理、具有可行性的:10分; (2)施工工期计划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 7 分; (3)施工工期计划不够合理、可行性欠缺的: 4 分; (4)其他:0分。 |
4 | 拆除服务方案 | 10 | (1)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拆除服务方案,采用规范、正确、清晰:10分; (2)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具体、完整、可行的拆除服务方案,采用规范、正确,先进性欠缺:7分; (3)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完整、可行的拆除服务方案,基本采用规范,内容不够全面、先进:4分; (4)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完整的拆除服务方案,内容不够全面、先进,不具有可行性:2分; (5)其他:0分。 |
5 | 主要机械设备投入情况 | 10 | (1)主要机械设备投入方案完善、全面、高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要求:10 分; (2)主要机械设备投入方案全面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要求:7 分; (3)主要机械设备投入方案不够充足,不足以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要求:4 分; (4)其他:0 分 |
6 | 质量保证措施 | 10 | (1)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切实可行:10 分; (2)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详细、具有合理性、可行性:7 分; (3)质量保证措施简单,内容不切合实际:4 分; (4)其他:0 分 |
7 | 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措施 | 10 |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及扬尘治理措施内容全面,方案有效,可以减少拆除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的,提出合理解决措施的:10 分; (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及扬尘治理措施内容不够全面,方案有效,可以减少拆除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的,提出部分合理解决措施的:7 分;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及扬尘治理措内容不全面,方案不合理,不能提出合理解决措施的:4 分; (4)其他:0 分 |
8 |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 10 | (1)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切实可行:10 分; (2)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基本详细、具有合理性、可行性:7分; (3)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简单,内容不切合实际:4 分; (4)其他:0分 |
9 | 应急预案 | 8 | (1)应急预案描述完善,切实可行的:8 分; (2)应急预案描述基本完善,基本可行的:5 分; (3)应急预案描述简单,可行性欠缺:2 分; (4)其他:0 分 |
10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 查制度 | 6 | (1)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6分; (2)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可行:4分; (3)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可行性欠缺:2分; (4)其他:0分 |
商务标(10 分) | |||
(1)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每阶段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二份副本响应文件和电子版文件。
2、第一阶段技术标应包含内容: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不含报价);第二阶段商务标应包含内容:报价文件。
3、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未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八、其他
1、本次项目按照服务类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第35条。
2、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附件2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土地治理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137.04 万元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服务地点:天津市北辰区。
5、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1、配备挖掘机 10 台,破碎锤 6 台,推土机 6 台,洒水车 2 台,雾炮车 2
台,运输车 20 辆以及其它工程机械。
2、要求提供人员管理制度,机械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方案做到绿色施工,人文施工。
3、项目实施前负责编制施工方案。
4、施工中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做好施工现场防护.防火.噪音.用电等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质、按期、安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使用各种破拆工具。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6、负责在施工前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7、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时状态,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8、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不得随意从高处下抛,并及时清运。拆下的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严禁高空抛下。
9、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10、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齐全,满足施工要求,按时完工。
11、积极配合采购人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12、具备专业人员和服务方案,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三、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1 | 拆除彩钢厂房 | ㎡ | 11000 | |
2 | 破碎混凝土地面 | ㎡ | 12000 | 倒运破碎混凝土块,运行距离 35 公里 |
3 | 渣土清运 | m³ | 13000 | 运行距离 18 公里 |
4 | 绿化土回填 | m³ | 13000 | 运行距离 13 公里 |
说明:以上工程量在报价时不得有任何修改,供应商根据以上内容结合自身实力情况,自行考虑机械及人工配置并进行报价。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或工程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商务标响应文件。
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6“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3.解释权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招标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4.3 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4.4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注:经授权的分公司进行投标的,总公司相关信用记录一并查询)
5.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拟用合同条款;
5)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在磋商前应随时关注并浏览《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应将 “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发回至采购代理 机 构 。 传 真 号 : 022-58952939 , 或 者 发 送 至 企 业 邮 箱 zhaobiaobu2020_5@126.com。供应商如不能及时下载新信息而耽误磋商或及时更改其磋商资料,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招标采购单位将认为供应商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的全部内容。
7.3关于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如有需要,采购人将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为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供应商到项目场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8.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磋商邀请函中载
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2 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各分包包号单独编制相应包号的响应文件。
9.3 本项目所有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均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信息为准,因登记有误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10.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部分:(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2)技术部分:含技术方案、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3)商务部分(不含报价):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4)其他部分: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资料。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将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
册,并编写“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1.2 第二阶段商务标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投标人应将第二阶段商务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二阶段商务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2.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提供的两阶段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报价
13.1 投标人对磋商所提供服务内容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磋商小组评审。 14.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格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投标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磋商保证金
17.1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17.2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3 供应商可以通过支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17.4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予以拒绝。
17.5 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17.6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18.磋商有效期
18.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 50 个工作日。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 50 个工作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需包括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3 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19.5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等内容。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技术标密封:供应商应将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技术标一份,电子版技术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与技术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响应文件正本”或“响应文件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技术标”。
20.2 商务标密封:供应商应将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商务标一份,电子版商务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与商务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响应文件正本”或“响应文件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商务标”。
技术标 商务标
技术标 所有副本
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光盘
商务标 所有副本
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光盘
20.3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须加盖密封
专用章或公章。
20.4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5 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投标,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0.6 如本项目包含多包,供应商应按所投包号每包单独编制一套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单独装订密封。
21.递交响应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1.2 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标书收受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21.3 迟交的响应文件,即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
22.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五、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24.磋商小组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4.2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4.3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
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24.4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24.5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6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5.磋商步骤
25.1 两阶段磋商程序
竞争性磋商采用两阶段磋商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资格、技术和部分商务内容(不含价格)的磋商。第二阶段进行价格磋商。第一阶段磋商结束后,响应文件中资格文件、技术方案和商务内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价格磋商。
如果项目分多包进行评审,则按照第一包评审结束后进行第二包评审的顺序进行,以此类推。
25.2具体步骤:
第一步:采购人需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地点。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在供应商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公证处的公证员或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更正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将密封合格的技术标响应文件当众拆封,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审。
第二步:磋商小组对技术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开启商务标响应文件(报价文件)。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进入价格磋商的投标人有均等的报价机会,投标人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3)每一轮报价的修改全部为书面的,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署,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第五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六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 未在规定时间交费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 未交纳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
(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标记、密封的;
(5) 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的、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印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6) 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 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8)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标工作的;
(10)响应文件中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2)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7.磋商的原则和方法
27.1 磋商的原则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是磋商的依据。
(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3)本次采购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磋商结果的解释权归属磋商小组。
27.2 磋商的方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8.保密及其他事项
28.1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8.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磋商情况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8.3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28.4 磋商小组不保证所有响应文件一定有成交的,如出现招标后,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2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9.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3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
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0.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1.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32. 成交公告、成交通知
32.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32.2 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32.3 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32.4《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2.5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未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
32.6《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有权对磋商中确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它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34.签订合同
34.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 合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确定的磋商结果签订。
3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4.4 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合同生效;否则,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选择其他成交候选人。
34.5 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
35.1 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当合同生效后的合同总价与中标价出现差异时,以合同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5.2 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以下附表 1。
35.3 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5.4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35.5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付
给采购代理机构。
附表 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招标 | 服务 | |
100 以下 | 1.0% | 1.5% | 1.5% |
100~500 | 0.7% | 0.8% | 1.1% |
500~1000 | 0.55% | 0.45% | 0.8% |
1000~5000 | 0.35% | 0.25% | 0.5% |
5000~10000 | 0.2% | 0.1% | 0.25%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50000~100000 | 0.035% | 0.035% | 0.035% |
100000~500000 | 0.008% | 0.008% | 0.008% |
500000~1000000 | 0.006% | 0.006% | 0.006% |
1000000 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此费率为差额累进费率。例如:
( 1 ) 服务类项目, 中标金额为 350 万元, 中标服务费金额为: 100*1.5%+250*0.8%=3.5 万元。
( 2 ) 工程类项目, 中标金额为 350 万元, 中标服务费金额为: 100*1.0%+250*0.7%=2.75 万元。
36.合同转让
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 37.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
37.1 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37.2 询问
供应商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
37.3 质疑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检查,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
求答复。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7.4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8.纪律和监督
38.1 对采购人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8.5 监督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39.履约保证金(保函)
39.1 履约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合同履约过程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39.2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正式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否则,将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选择其他成交供应商。
39.3 供应商可以通过支票、电汇、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39.4 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有关的全部费用。
39.5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9.6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在验收合格经采购人确认后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第四部分 拟用合同条款
项目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土地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ctj(2021)00407)磋商文件要求及 年 月 日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联合组织的该项目开标结果及质疑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土地治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二、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市北辰区。三、服务要求
1、必须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与中标所示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额:合同额为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验收
1、服务完毕并能正常运行,甲方开具“验收书”。
2、乙方凭据“验收书”申请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2、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
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3、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七、争议解决方式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八、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签订地点
1、合同签订地点:十、其他
1、本合同签字、盖章,供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生效。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2)供方的响应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格式说明
1.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证件、技术等文件。
2.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3、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磋商价格及任何与磋商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4、下述附件说明:除下述附件外,投标人还可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方案及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资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技术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日期:
(目录及页码)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 1
投标书
致: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 份。
1. 资格部分
1.1 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2. 技术部分
2.1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2.2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2.3 项目实施方案
…………
3. 商务部分(不含报价)
3.1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3.2 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3.3 中小企业声明函
…………
4. 其他部分
4.1 真诚投标承诺书
4.2 承诺书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
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3. 本项目自开始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 50 个工作日。
4. 磋商开始后,如投标人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参与的任何投标。
6.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 2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关于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年检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附件 3
(须与格式完全一致)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代理人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的投标活动。其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人性别:
代理人职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证明正面
代理人身份证证明背面
附件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函,如果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附件 5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序号 | 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付款方式 | |||||
1 | 付款方式 | ||||
质量要求 | |||||
1 | 质量要求 | ||||
服务要求 | |||||
1 | 服务期 | ||||
2 | 服务地点 |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 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4.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6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
2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7
项目实施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附件 8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项 目 起 止时间 | 合同 金额 |
备注: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实施能力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9
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由投标人提供,如项目涉及到投标人提供培训,则还应将培训内容附于技术标内)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附件 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附件 12
真诚投标承诺书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服务期;(3)业绩;
(4)资格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13
承诺书
我单位现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 18 条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若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投标并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二、第二阶段商务标响应文件格式说明
1、第二阶段商务标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2、所有价格应按供应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商务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日期:
附件 1
报价书
致: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和电子版 份。
1、 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质量 | 投标报价(元) |
1 | ||||
合计 | ¥ |
2、报价明细表
3、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项目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RMB: 元。
(2)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注:本报价明细表中所列服务名称或服务项目须与技术标中所列服务项目明细一致,不得有缺漏项。报价不得为零。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