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30301]JXCG[CS]20220011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车辆保险
项目编号:[230301]JXCG[CS]20220011
第一章磋商邀请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鸡西市环卫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车辆保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车辆保险
批准文件编号:鸡财购核字[2022]00191号
采购文件编号:[230301]JXCG[CS]2022001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车辆保险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2,1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其他资质要求:
合同包1(车辆保险服务):
1)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
其他要求
1.采用“现场网上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2.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签到,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请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将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处理不及时导致投标失败,建议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否则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开标模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开标方式
四.磋商文件售价
x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 无 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评审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标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六.询问和质疑提起与受理:
1.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按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供纸质材料:采购单位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0467-2661311项目经办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0467-2331225
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质疑按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供纸质材料:项目经办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 0467-0000000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00x文件编制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67-0000000
项目执行联系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 0467-0000000
账户名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交账户名称开户行:详见供应商须知
账号:详见供应商须知
2.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鸡西市环卫中心 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9号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467-0000000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分包情况 | 共1包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开标方式 | 不见面开标 |
4 | 评标方式 | 现场网上评标 |
5 |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合同包1(车辆保险服务):否 |
6 | 评标办法 | 合同包1(车辆保险服务):综合评分法 |
7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同磋商文件提供 期限) | 详见磋商公告 |
8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 | 详见磋商公告 |
9 | 电子响应 文件递交 | 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
10 | 投标文件 数量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 理平台”) |
11 | 供应商确 定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2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3 | 联合体投 标 | 包1: 不接受 |
14 | 采购机构 代理费用 | 无 |
15 | 代理费用 收取方式 | 不收取 |
16 | 保证金 | x招标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收退投标保证金,请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缴纳。同时,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 证金。选择非“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备注: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添加至响应文件中。 车辆保险服务: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开户单位:系统自动生成的缴交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银行。 银行账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纳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纳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 )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人: 王先生 4、咨询电话: 0467-0000000 |
17 | 电子招投标 | 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供应商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000000000按5转1号键。 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 : 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 ,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入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 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请自行留存。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 5.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 CA 锁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 、客户端安装以及CA锁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 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 (2)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 (3) 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 (4) 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 7.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章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 8.本项目采用远程磋商的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确定的时间和顺序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或工作人员按照供应商所登记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知磋商时间或磋商的有关事项,若无法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或报价的,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按无效投标处理。 (请各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和报价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式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 |
18 | 电子响应文件签字 、盖章要 求 | 应按照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使用单位电子签章(CA)进行签字、加盖公章。 说明:xxx到授权代表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19 | 投标客户 端 | 投标客户端需要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下载。 |
20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包1:3 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 |
21 | 报价形式 | 合同包1(车辆保险服务):总价 |
22 | 其他 | |
23 | 项目兼投 兼中规则 | 兼投兼中:- |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方式
1.1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
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响应文件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CA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1.2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采购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每一个供应商在所投的每一项目下合同包会对应每一家银行自动生成一个账号,称为“虚拟子账号”。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转账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投标信息一致。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
败。
1.3查看投标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
2.特别提示
2.1由于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及早缴纳。
三、说明
1.总则
x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4.当事人:
4.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鸡西市环卫中心。 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 “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4.5“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合格的供应商
5.1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分部分。
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以主体方名义缴纳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
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8.现场踏勘
8.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8.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9.其他条款
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变更公告进行通知。澄清或者变更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五、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响应报价
2.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2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2.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注: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保证金
3.1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单位、账号和磋商文件本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磋商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
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6.样品(演示)
6.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6.2开标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6.3评审结束后,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未成交供应商将样品自行带回。
7.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7.1非★条款有重大偏离经磋商小组专家认定无法满足磋商文件需求的;
7.2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价、应答的,还将移交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7.3提交的技术参数与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7.4所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的需经磋商小组确定后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7.6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7.7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7.8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7.9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
7.10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应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不得接受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六、开标、评审、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放
1.开标程序
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供应商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
(2)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对开标情况确认;
(3)开标结束,响应文件移交磋商小组。
1.2开标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1.3备注说明:
(1)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供应商使用 CA证书参与远程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 CA证书。
(2)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签到以及解密,未成功签到或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无效投标。
(3)供应商对不见面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室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2.评审(详见第六章)
3.结果公告
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将成交结果以公告形式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3.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4.成交通知书发放
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1.2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
2.质疑
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项目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应当在正式受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3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
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供应商首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截图。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
(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4)超范围提出质疑的;
(5)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
(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
(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2.8质疑的撤销。质疑正式受理后,质疑供应商申请撤销质疑的,采购中心应当终止质疑受理程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2.9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报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推送省级信用平台,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2.10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质疑采用实名制,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质疑)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质疑),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
联系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通讯地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投诉
3.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第三章 合同与验收
一、合同要求
1.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5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6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7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8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磋商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响应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二、验收
成交供应商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
单。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
甲方:***(填写采购单位)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填写中标供应商)地址(详细地址):
合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 (填写项目
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备案编号: ),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1.合同文件
x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 (5)变更合同
2.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中标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
3.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x元,大写:
4.付款方式及时间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5.交货安装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6.质量
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7.包装
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8.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0.验收
(1)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响应文件售后承诺等)
12.违约条款
(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3.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14.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5.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 (章) 乙 方: (章)
采购方法人代表: | (签字) | 供应商法人代表: (签字)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附表:标的物清单(主要技术指标需与响应文件相一致)(工程类的附工程量清单等)
名 称 | 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 容 | 产 地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元 )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 |
第四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机动车保险服务: 特种车辆保险、十吨以上货车保险 、两吨以下货车保险
其他保险服务: 两轮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三轮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乘用车保险
合同包1(车辆保险服务)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鸡西市辖区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按保单时效100%付款 |
验收要求 | 1期:按投保时效需要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 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 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 价(元) | 分项预算总 价(元) | 所属 行业 | 招标技 术要求 |
1 | 机动车保 险服务 | 特种车辆保险 | 台 | 195. 0000 | 3,913.00 | 763,035.00 | - | 详见附 表一 | |
2 | 机动车保 险服务 | 十吨以上货车保险 | 台 | 25.0 000 | 8,719.20 | 217,980.00 | - | 详见附 表二 | |
3 | 机动车保 险服务 | 两吨以下货车保险 | 台 | 29.0 000 | 2,445.00 | 70,905.00 | - | 详见附 表三 | |
4 | 其他保险 服务 | 两轮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 车第三者责任险 | 台 | 27.0 000 | 150.00 | 4,050.00 | - | 详见附 表四 | |
5 | 其他保险 服务 | 三轮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 车第三者责任险 | 台 | 53.0 000 | 200.00 | 10,600.00 | - | 详见附 表五 | |
6 | 其他保险 服务 | 乘用车保险 | 台 | 17.0 000 | 2,090.00 | 35,530.00 | - | 详见附 表六 |
附表一:特种车辆保险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交强险、50万额度第三者保险 | |
2 | 需服务商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 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有完善的信息系统服务水平。主动迅速地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 | |
3 |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应低于同行业取费标准,并做出承诺和承保服务等。 | |
4 | 出险服务:登记准确,取证客观,免现场查勘。 |
5 | 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迅速、车辆配备充足。 | |
6 | 理赔服务: ①接报案:有24小时保险专线电话,可全年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 ➁现场查勘:报案后需要现场查勘的,应立即指派专人到达事故现场。 ③拖车服务:被保险人需要,应提供拖车服务。 ④定责定损: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定责定损。 ⑤车辆修理: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卖方提供的推荐修理厂,也可以自选用车定点维修。 ⑥索赔材料递交: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如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的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材料。 ⑦限时赔付: 被保险人提供完整的索赔材料后,应按约定的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赔款,则应按照实际拖延天数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滞纳金。 ⑧先行赔付:大额损失,需预付赔款。 ⑨特殊情况处理和人员伤亡:同一被保险人保险车辆发生双方或多方事故的则视同各方互为第三者;第三方责任事故的被保险人无责,第三方全责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及保险险种先予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合法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时,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⑩紧急救援服务:用车高峰时期需要紧急救援的被保车辆,立即做出紧急处理。 | |
7 | 项目负责人:保证有固定的专职人员负责服务,专职人员要求经验丰富的。 | |
8 | 满意度评价及偿付能力:需要有同项目用户满意度评价的;偿付能力强的。 | |
9 | 售后服务:有本地的经营场所,达到事故现场需迅速。 | |
10 | 其他服务:内容包括①防灾防损服务;➁对被保险人的免费培训服务;③代办年审、新车入户服务;④法律救援 服务等其他能够帮助采购人完善该项目的保险工作内容。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二:十吨以上货车保险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十吨以上货车保险,交强险、50万额度第三者保险 | |
2 | 需服务商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有完善的信息系统服务水平。主动迅速地提供优质 的理赔服务,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 | |
3 |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应低于同行业取费标准,并做出承诺和承保服务等。 | |
4 | 出险服务:登记准确,取证客观,免现场查勘。 | |
5 | 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迅速、车辆配备充足。 |
6 | 理赔服务: ①接报案:有24小时保险专线电话,可全年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 ➁现场查勘:报案后需要现场查勘的,应立即指派专人到达事故现场。 ③拖车服务:被保险人需要,应提供拖车服务。 ④定责定损: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定责定损。 ⑤车辆修理: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卖方提供的推荐修理厂,也可以自选用车定点维修。 ⑥索赔材料递交: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如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的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材料。 ⑦限时赔付: 被保险人提供完整的索赔材料后,应按约定的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赔款,则应按照实际拖延天数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滞纳金。 ⑧先行赔付:大额损失,需预付赔款。 ⑨特殊情况处理和人员伤亡:同一被保险人保险车辆发生双方或多方事故的则视同各方互为第三者;第三方责任事故的被保险人无责,第三方全责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及保险险种先予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合法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时,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⑩紧急救援服务:用车高峰时期需要紧急救援的被保车辆,立即做出紧急处理。 | |
7 | 项目负责人:保证有固定的专职人员负责服务,专职人员要求经验丰富的。 | |
8 | 满意度评价及偿付能力:需要有同项目用户满意度评价的;偿付能力强的。 | |
9 | 售后服务:有本地的经营场所,达到事故现场需迅速。 | |
10 | 其他服务:内容包括①防灾防损服务;➁对被保险人的免费培训服务;③代办年审、新车入户服务;④法律救援 服务等其他能够帮助采购人完善该项目的保险工作内容。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三:两吨以下货车保险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两吨以下货车保险、交强险、50万额度第三者保险 | |
2 | 需服务商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有完善的信息系统服务水平。主动迅速地提供优质 的理赔服务,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 | |
3 |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应低于同行业取费标准,并做出承诺和承保服务等。 | |
4 | 出险服务:登记准确,取证客观,免现场查勘。 | |
5 | 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迅速、车辆配备充足。 |
6 | 理赔服务: ①接报案:有24小时保险专线电话,可全年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 ➁现场查勘:报案后需要现场查勘的,应立即指派专人到达事故现场。 ③拖车服务:被保险人需要,应提供拖车服务。 ④定责定损: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定责定损。 ⑤车辆修理: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卖方提供的推荐修理厂,也可以自选用车定点维修。 ⑥索赔材料递交: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如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的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材料。 ⑦限时赔付: 被保险人提供完整的索赔材料后,应按约定的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赔款,则应按照实际拖延天数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滞纳金。 ⑧先行赔付:大额损失,需预付赔款。 ⑨特殊情况处理和人员伤亡:同一被保险人保险车辆发生双方或多方事故的则视同各方互为第三者;第三方责任事故的被保险人无责,第三方全责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及保险险种先予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合法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时,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⑩紧急救援服务:用车高峰时期需要紧急救援的被保车辆,立即做出紧急处理。 | |
7 | 项目负责人:保证有固定的专职人员负责服务,专职人员要求经验丰富的。 | |
8 | 满意度评价及偿付能力:需要有同项目用户满意度评价的;偿付能力强的。 | |
9 | 售后服务:有本地的经营场所,达到事故现场需迅速。 | |
10 | 其他服务:内容包括①防灾防损服务;➁对被保险人的免费培训服务;③代办年审、新车入户服务;④法律救援 服务等其他能够帮助采购人完善该项目的保险工作内容。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四:两轮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两轮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的非机支车第三者责任险,10万额度第三者保险 | |
2 | 需服务商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有完善的信息系统服务水平。主动迅速地提供优质 的理赔服务,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 | |
3 |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应低于同行业取费标准,并做出承诺和承保服务等。 | |
4 | 出险服务:登记准确,取证客观,免现场查勘。 | |
5 | 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迅速、车辆配备充足。 |
6 | 理赔服务: ①接报案:有24小时保险专线电话,可全年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 ➁现场查勘:报案后需要现场查勘的,应立即指派专人到达事故现场。 ③拖车服务:被保险人需要,应提供拖车服务。 ④定责定损: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定责定损。 ⑤车辆修理: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卖方提供的推荐修理厂,也可以自选用车定点维修。 ⑥索赔材料递交: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如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的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材料。 ⑦限时赔付: 被保险人提供完整的索赔材料后,应按约定的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赔款,则应按照实际拖延天数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滞纳金。 ⑧先行赔付:大额损失,需预付赔款。 ⑨特殊情况处理和人员伤亡:同一被保险人保险车辆发生双方或多方事故的则视同各方互为第三者;第三方责任事故的被保险人无责,第三方全责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及保险险种先予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合法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时,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⑩紧急救援服务:用车高峰时期需要紧急救援的被保车辆,立即做出紧急处理。 | |
7 | 项目负责人:保证有固定的专职人员负责服务,专职人员要求经验丰富的。 | |
8 | 满意度评价及偿付能力:需要有同项目用户满意度评价的;偿付能力强的。 | |
9 | 售后服务:有本地的经营场所,达到事故现场需迅速。 | |
10 | 其他服务:内容包括①防灾防损服务;➁对被保险人的免费培训服务;③代办年审、新车入户服务;④法律救援 服务等其他能够帮助采购人完善该项目的保险工作内容。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五:三轮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三轮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10万额度第三者保险 | |
2 | 需服务商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 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有完善的信息系统服务水平。主动迅速地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 | |
3 |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应低于同行业取费标准,并做出承诺和承保服务等。 | |
4 | 出险服务:登记准确,取证客观,免现场查勘。 | |
5 | 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迅速、车辆配备充足。 |
6 | 理赔服务: ①接报案:有24小时保险专线电话,可全年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 ➁现场查勘:报案后需要现场查勘的,应立即指派专人到达事故现场。 ③拖车服务:被保险人需要,应提供拖车服务。 ④定责定损: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定责定损。 ⑤车辆修理: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卖方提供的推荐修理厂,也可以自选用车定点维修。 ⑥索赔材料递交: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如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的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材料。 ⑦限时赔付: 被保险人提供完整的索赔材料后,应按约定的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赔款,则应按照实际拖延天数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滞纳金。 ⑧先行赔付:大额损失,需预付赔款。 ⑨特殊情况处理和人员伤亡:同一被保险人保险车辆发生双方或多方事故的则视同各方互为第三者;第三方责任事故的被保险人无责,第三方全责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及保险险种先予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合法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时,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⑩紧急救援服务:用车高峰时期需要紧急救援的被保车辆,立即做出紧急处理。 | |
7 | 项目负责人:保证有固定的专职人员负责服务,专职人员要求经验丰富的。 | |
8 | 满意度评价及偿付能力:需要有同项目用户满意度评价的;偿付能力强的。 | |
9 | 售后服务:有本地的经营场所,达到事故现场需迅速。 | |
10 | 其他服务:内容包括①防灾防损服务;➁对被保险人的免费培训服务;③代办年审、新车入户服务;④法律救援 服务等其他能够帮助采购人完善该项目的保险工作内容。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六:乘用车保险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乘用车保险、交强险、50万额度第三者保险 | |
2 | 需服务商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有完善的信息系统服务水平。主动迅速地提供优质 的理赔服务,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 | |
3 |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应低于同行业取费标准,并做出承诺和承保服务等。 | |
4 | 出险服务:登记准确,取证客观,免现场查勘。 | |
5 | 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迅速、车辆配备充足。 |
6 | 理赔服务: ①接报案:有24小时保险专线电话,可全年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 ➁现场查勘:报案后需要现场查勘的,应立即指派专人到达事故现场。 ③拖车服务:被保险人需要,应提供拖车服务。 ④定责定损: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定责定损。 ⑤车辆修理: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卖方提供的推荐修理厂,也可以自选用车定点维修。 ⑥索赔材料递交: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如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的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材料。 ⑦限时赔付: 被保险人提供完整的索赔材料后,应按约定的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赔款,则应按照实际拖延天数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滞纳金。 ⑧先行赔付:大额损失,需预付赔款。 ⑨特殊情况处理和人员伤亡:同一被保险人保险车辆发生双方或多方事故的则视同各方互为第三者;第三方责任事故的被保险人无责,第三方全责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及保险险种先予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合法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时,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⑩紧急救援服务:用车高峰时期需要紧急救援的被保车辆,立即做出紧急处理。 | |
7 | 项目负责人:保证有固定的专职人员负责服务,专职人员要求经验丰富的。 | |
8 | 满意度评价及偿付能力:需要有同项目用户满意度评价的;偿付能力强的。 | |
9 | 售后服务:有本地的经营场所,达到事故现场需迅速。 | |
10 | 其他服务:内容包括①防灾防损服务;➁对被保险人的免费培训服务;③代办年审、新车入户服务;④法律救援 服务等其他能够帮助采购人完善该项目的保险工作内容。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标准格式的《资格承诺函》。
3.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4.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将截图存档。
5.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六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1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上传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
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6.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6.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6.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6.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
7.1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8.废标(终止)的情形
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形除
外;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9.定标
9.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10.其他说明事项
x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的,视为响应文件未实质响应(或未响应)磋商文件该部分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货物或工程量清单施工材料中,所投设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响应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1(车辆保险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 例 | 计算公式 |
小型、 | ||||
微型企 | 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
1 | 业,监 狱企业 | 非联合体 | 10% | 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 6%-10%),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 |
,残疾 | 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 | |||
人福利 | 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性单位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3.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供应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小微企业名录”(xxxx://xxxx.xxxx.xxx.xx/)对供应商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3.4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1.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最后报价
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将以该供应商提交的初始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
3.2最后报价逾时不交的(超过最后报价时限要求的)、最后报价未携带有效CA锁的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最后报价。
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注:最后报价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最后报价现场对总报价和分项报价进行明确,请各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对可能变动的报价进行准备、计算。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5.综合评分(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表)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汇总、排序
6.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车辆保险服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按资格承诺函提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按资格承诺函提供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资格承诺函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 按资格承诺函提供 |
信用记录 | 评委通过“信用中国”网(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 x.xxx.xx/)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报告进行查询,对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存档 。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按资格承诺函提供 |
服务商需具备有效的中国保 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无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车辆保险服务)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 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 |
主要商务条款 | 审查投标人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且进行签署、盖章。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 1.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或工程量;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 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
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
表三详细评审表:车辆保险服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66.0分 商务部分24.0分报价得分10.0分 |
出险服务承诺 (10.0分) | ①免现场查勘:(满分8分) 免现场查勘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得8分; 免 现场查勘金额在3000-5000元(含)的得5分; 免现场查勘金额在3000元(含)以下的得2分; ➁异地出险,全国通赔服务的得2分; 备注:需提供 | |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文件,无或未按要求递交 | ||
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理赔服务方案与承诺 (30.0分) | ①理赔服务方案(满分20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接报案2.现场查勘 3.拖车服务4.定责定损5.车辆修理6.索赔材料递交7.限时赔付方案8.紧急 救援服务方案9.特殊情况的处理10.人员伤亡等方面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表述完善、合理可行符合服务需求得2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没有则不得 分。 ➁理赔效率承诺:理赔效率高、理赔程序便捷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 |
。 | ||
提供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及预案、人员 | ||
应急 方案 (5.0分) | 调配、紧急情况的响应时间安排等,满足以上方案内容的得5分,缺少一 | |
项和无方案不得分。 | ||
技术部分 | 项目服务人员方案 (5.0分) | 投标人可提供理赔团队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配备、理赔人员的能力和经验 。有以上内容得5分,缺少一项和无方案不得分。 |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0.0分) | 核心偿付充足率(计算时按四舍五入处理,保留整数,满分10分):202 1年度综合偿付能力≧250%得10分、250%>2021年度综合偿付能力≧2 00%得7分、200%>2020年度综合偿付能力≥150%得4分、150%>20 20年度综合偿付能力≥100%得1分,2020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小于100% | |
不得分,响应文件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 | ||
用户满意度评价 (6.0分) | 用户满意度评价(提供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带章的原件扫描件,满分6分 ):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 (项目规模不限)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每提供一项得 1分,最高6分。 注:①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➁须与投标人上述提供的2019年1月1 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一致;③用户满意 | |
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 | ||
。 | ||
投标人至今同类业绩经验(满分0.5分):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车辆保险项目经验(项目规模不限),每提供一个得0.25分,最高得0.5分 ,没有不得分。 注:同类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 | ||
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 | ||
项目 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1. 0分) ) | 概况、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同类项目业绩(满分0.5分):2019年1月 1 日起曾担任过同类项目(项目规模不限)的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 0.25分,最 高得0.5分。 备注: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能体现本项目负责人 | |
名称信息,不能体现的则由投标人出具说明证明该项目为本项目负责人业 | ||
绩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满足任意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 ①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➁打印认证证书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网址以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网站公布为准),资料证书状态 须显示“有效”。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勘察车辆配备 (5.0分) | 根据投标人的勘察车辆配备情况,每具备一辆的得1分,本项最多5分(须提供属于投标人名下车辆的本地号牌车辆行驶证和带标识牌照的车辆照片 )(满分5分) | |
售后 服务 (12.0分) | 售后服务响应能力: 1.到达事故现场时间20分钟得5分,30分钟得3分, 1小时得1分(满分5分) 2.服务专线7*24小时响应得2分,没有则不得分(满分2分) 3.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并设有经营场所的承诺得5分。 备注: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文件,无或未按要求 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230301]JXCG[CS]20220011
所投采购包:第 包
(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资格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五、技术偏离表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七、监狱企业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分项报价明细表
十、保证金
十一、联合体协议书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十三、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五、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一:
采购单位、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承诺书
1.按照已收到的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要求,经我方 (供应商名
称) 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执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
2. 我方同意磋商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所有规定。
3.我方xxxx: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行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4.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5.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 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4)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磋商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投 标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二: 资格承诺函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xxxx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作为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我公司在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4.我公司未违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
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单位盖章):
日 期:
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人: (签字)
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人像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年 月 日
格式四:
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如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投标有效期、采购资金支付、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后果和责任自负。
如有优于磋商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具体优于内容 (如标的提供的时间、地点,质保期等)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投标人提供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备注 | |
1 | ★ | 1.1 | ||||
1.2 | ||||||
…… | ||||||
2 | ★ | 2.1 | ||||
2.2 | ||||||
…… | ||||||
…… |
格式五:(工程类项目可不填写或不提供)技术偏离表
说明:
1.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供应商提供响应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偏离程度”处可填写满足、响应或正偏离、负偏离。
3.“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具体说明。
4.上表中“招标技术要求”应详细填写招标要求。
格式六:(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格式七:(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八:(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 期:
格式九: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服务内容 制造商名称 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1
2
3
总价
(元)
…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格式十:
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十一:(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十二: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十三:
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x项目拟任职务 学历 职称或执业资格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
2
3
……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
注:
1.本项目拟任职务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服务人员或技术人员等。
2.如供应商中标,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
格式十四:
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使用单位 业绩名称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1
2
3
4
…
供应商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五:
各类证明材料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