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2-0202 编号:
GF-2012-0202 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桐柏县教育体育局
监理人(全称): 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桐柏县桐柏县教育体育局城乡学校优化布局建设 项目监理项目(新华西路幼儿园、茶祖小镇初级中学、茶祖小镇幼儿园建设监理);
2、工程地点: 桐柏县
3、监理工程内容: 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75000000 元整)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x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xxx ;
职 务: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00000000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电子信箱: xxxxxx0000@000.xxx ;
通信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 277 号 7 号楼 2 单元 24 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伍拾贰万叁仟元整 (小写) 523000.00 元。六、期限
1. 监理期限:该项目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月 /日始,至 /年 / 月/日
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日始,至 /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年 /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
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3 年 1 月 5 日。
2. 订立地点: 桐柏县教育体育局 。
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二 份。委托人:桐柏县教育体育局(盖章) 监理人:河南卓建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xx)xxxx: 000000 xxxx:00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签字) 的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阳xx中路支行
账号: / 账号:4105 0000 0000 0000 0000
电话: 000000000000 电话: 0000-00000000
传真: / 传真: 0371-6329990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xxxxxx0000@000.xxx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2-0202)的“通用条件”。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协议书约定的排列顺 序,双方有关工程的检查,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按文件出具的先后顺序,后者具有优先解释权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本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 程监理职务,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三控”.“三管”.“一协调”
(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 同管理(6)组织协调(7)安全监管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另行协商。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监理规范、设
计图纸、施工合同、相关会议纪要等,在通用条件基础上,根据本工
程特点双方另行协商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图 集等,如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可行性报告、项目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图纸审查报告等 。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投标文件中拟定本工程的总监理
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及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办公器具 。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1)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
的;(2)调离本单位的;(3)监理人员需长期脱产学习无法履行职责 的,与委托人协商并取得委托人同意 。
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更换
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提出撤换不胜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时,监
理人应及时更换,否则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经委托人同意后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资格。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三控”、“三管”、“一协调 ”,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施工现场关系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监理人必须保证全程监控、管理施工,尤其是关键时段、关键部位的施工必须在场监管。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与建设 单位协商并取得建设单位同意 。
2.4.5 本合同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兼任其他工程,监理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位。无论任何原因,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经发包人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在工地每周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否则给予 500 元每天的违约金。发包人提出撤换不胜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时,监理人应及时更换,否则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4.6 监理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必须执行投标文件的
承诺。并在开工前 7 天将管理机构及监理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以报告的形式报送发包人;报告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监理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监理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监理管理人员与监理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5.监理人提交的项目管理机构及监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到位,每周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如有脱岗行为(即在正常工作日内,
没有向发包人请假,离开工地 4 小时以上),罚款 200 元/每人次。监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如需
要旁站的部位,监理单位必须派人到现场旁站,如有脱岗行为(需要
旁站,没有旁站),罚款 2000 元/每次。
2.6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签订监理合同并收到设计文件后, 第一次工地会议前 7 日内提交 1 份;监理实施细则:与监理规划同时提交业主 1 份。监理月报:每月 25 日前提交监理月报,其他报告双方协商确定。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10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
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合同终止后 10 天内并委托人和监
理方代表现场确认并书面签字后移交。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不计算利息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监理报酬支付按单位工程已完工程量及时拨付;主体工程完成付 50%,审计完成付 50%。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x合同生效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在协议书上签字或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
6.2 变更
6.2.1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x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仲 裁机构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项目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7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7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双方约定 %。
8.6 保密
委托人xx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双方另行约定 。监理人xx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双方另行约定 。第三方xx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双方另行约定 。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双方另行约定 。
9. 补充条款
专用条件中没有约定的,按通用条件及条款执行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
A-2 设计阶段: / 。
A-3 保修阶段:(1) 检查和记录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 缺陷;(2)对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认;(3)调查分析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并确认责任归属 。
A-4 其他( 专业技术咨询、 外部协调工作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