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HCNJ2023-004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HCNJ2023-004
采 购 人: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代理: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目 录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0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拟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HCNJ2023-004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422521.00 元。
四、 采购数量:1 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
1 |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 | 1 项 | 68 个日历天 | 422521.00 元 |
注:
1. 工程具体内容详阅“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
《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4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 供应商应有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 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 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xxx.xxxxx.xxx)“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2.建议项目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办理相关项目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手续后才动工建设,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3.按照现行土地卫片执法规则,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不得超过 200 平方米。八、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xx区政府网、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xx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响 应 的 供 应 商 可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佛 山 市 x x 区 政 府 网
(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资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参与响应。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0 x)。
十一、 开启时间:2023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0 x)。
十三、 本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自 2023 年 03 月 08 日至 2023 年 03 月 10 日止。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股份经济
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荷富路 880 号美
的明湖 2 期 42 号
传真:/ 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黄先生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07 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采购人名称 |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股份经济合作社 |
2 |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422521.00 元。资金来源:征地搬迁补助及征地拆迁补偿款。 |
3 | 答疑及踏勘现场等 | 自行勘察 |
4 | ★磋商有效期 | ★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 |
5 | ★磋商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4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提交的相关凭证应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见索即付的保函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提交;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见索即付的保函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提交的,开标现场由采购人签收。 4.投标保证金账户: △ 账户: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账号:80020000016597317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 账户: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账号:440016674370530020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 账户: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账号:444531010400175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xx支行 △ 账户: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账号:3930601001001746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xx支行 (温馨提示:周末及节假日银行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请提前办理) 5.地址: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跃华路 35 号 2 楼财务室,电话:0000-00000000。 |
6.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投标单位必须开具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收款收据和《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表》(详见以下附表),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到投标单位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收到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表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余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8.符合退付条件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法定时间内全额无息退还供应商。 | ||
6 | 响应文件份数及提交 | 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及响应文件刻录电子光盘一份(光盘须标有投标 单位名称或简称)。 |
共分为 1 包: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光盘一起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注:封套格式详见:《附件 1:响应文件密封封套格式》。 | ||
7 | 磋商小组组成 | 本项目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 |
8 | 评审方法 |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
9 |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书面的评审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
10 | 履约保证金 | 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方式提交: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 10%;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出具保函。 1)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要求: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银行。 3)出具保函的专业担保公司要求:必须在佛山市金融局备案,并取得佛山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担保业务资格证。 [注:若中标人没有发生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未拖欠工人 工资的情况下退回缴纳方(不计利息)。] |
11 | 其他 |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 |
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 ||
12 | 手持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仪式,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未出示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参加开标的 权利,认可所有开标结果。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项目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2)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工程类”标准收取。 |
成交供应商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三日内一次性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凭已盖银行收款章的进账单、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户名: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号:80020000015673040 开户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沧江支行 注明项目编号:HCNJ2023-004 | ||
14 | 所属行业、采购类别 |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关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本项目所属的采购类别: 🗹工程 🞎服 务 □货 物注:按上述勾选的信息确认。 |
供应商要切实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进入交易场所须按照要求做好口罩佩戴等防护措施并配合进行防疫检查,否则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1.2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 项目说明
2.1 资金性质、资金来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2.2 最高限价,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2.3 磋商内容
(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3. 概念释义
3.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
3.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1项。在采购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合同阶段称为甲方或买方。为便于磋商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甲方或业主。
3.3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5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6 响应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7 成交供应商:经合法磋商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
3.8 货物: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9 服务: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
3.10 磋商保证金:是指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不予退还的款项。
3.11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
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3.12 日期:指公历日。
3.13 时间:指北京时间。
3.14 磋商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磋商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对供应商的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部分。
4.2 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在评审过程中随时接受磋商小组就响应文件的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1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5.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 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5.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 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注:若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变动,本条中的磋商文件指变动后的磋商文件)
7. 关于分公司磋商
7.1 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2 总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但授权分公司进行磋商活动的,需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唯一的授权授章书进行磋商。
8. 关于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适用)
9. 关于关联企业
9.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
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9.2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如同时参加,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9.3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如同时参加,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10.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
1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工程项目)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1.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 2%的价格扣除;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一条款(1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
11.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1.3.1 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小型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11.3.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4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11.5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6 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2. 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12.1 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执行《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相关规定。
13.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磋商
13.1 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品牌或者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制造商至少应达到三个品牌或三个制造商参与竞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可由多家代理商参加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4.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x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二)磋商文件
15. 磋商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包括: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磋商须知;
⚫ 用户需求;
⚫ 评审办法;
⚫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响应文件格式;
⚫ 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
16.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
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1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如在 24 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同意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如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以不改变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7.2 为提高竞争性磋商的效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纸质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磋商文件公示期间(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或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以书面原件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当面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逾期质疑无效。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则视为供应商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并愿意按照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17.3 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8. 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9. 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编排顺序参见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方案说明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部分和技术文件。
20.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1. 报价函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报价函。
22. 报价说明
22.1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22.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明细表。
22.3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不是固定价的,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22.4 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工程费用、材料费、人工费、保险费、各项税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23. 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
23.1 磋商语言: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实质性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并以中文为准。
23.2 计量单位: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23.3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相关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易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3.4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若项目含有多个包组,且供应商参与对多个包组磋商的,建议其响应文件的编制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23.5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3.6 本项目概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24.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2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磋商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无效。
24.2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来自本须知定义的合格的供应商。
25. 关于保证金
25.1 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25.2 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5.3 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的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规定交纳保证金。
25.4 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见索即付的保函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提交。
25.5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请供应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5 项将磋商保证金存进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
25.6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或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5.7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该采购项目的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按《保证金退还说明》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25.8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按《保证金退还说明》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25.9 在下列情况下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 磋商有效期
26.1 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7.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盖章
27.1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6 项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标书(刻录光盘),光盘要求需有投标单位名称或简称等标识,内容为 WORD 或 EXCEL 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7.2 供应商应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目录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7.3 响应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一般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27.4 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响应文件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所有响应文件须在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28.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8.1 响应文件:份数见前附表,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标书(刻录光盘)一起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8.2 封套格式详见:《附件 1:响应文件密封封套格式》
29. 迟交的响应文件
29.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9.2 如果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30.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 开标会人员要求
31.1 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签到证明其出席本次会议。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未出示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参加开标的权利,认可所有开标结果。
32. 磋商小组
32.1 本次磋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3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先商务技术条件后价格的磋商,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两次报价形式进行。磋商小组也可视实际情况确定磋商轮次,并提交评审报告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32.3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磋商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磋商专家回避:
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 3 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董事、监事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5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6
为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7
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8
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中超过两名;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3. 磋商的原则
33.1 磋商小组将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磋商和评审工作。磋商小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最终评审和比较。如各评委结论不一致时,磋商小组的结论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
33.2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和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
33.3 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34. 响应文件差异修正准则
响应文件出现差异时,磋商小组按以下修正原则及顺序对响应文件的差异进行修正:
1
首次报价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
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4
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
6
响应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
8
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以磋商小组审定通过方为有效;对采购项目的关键、主要内容,报价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9
磋商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35. 响应文件的澄清
35.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35.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5.3 磋商小组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供应商的现象。
35.4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36.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数量要求
36.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通过了初步评审,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除外。
3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除外。
36.3 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除外。
3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
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7. 评审办法
x项目评审办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六)关于成交供应商
38.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送交采购人。采购
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9. 磋商结果公告
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公告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40. 招标代理服务费
x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规定收取。
(八)授予合同
41. 合同的订立
41.1 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但不得偏离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和实质性内容。
41.2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合同原件备案。
42. 合同的履行
42.1 成交候选人采购人若遇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顺序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42.2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
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2.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关于询问、质疑
43. 关于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4. 关于质疑
44.1 质疑形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将质疑书以书面原件并当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4.2 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地址: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荷富路 880 号美的明湖 2 期 42 号质疑电话:0000-00000000
E-mail:0000000000@xx.xxxxxx:黄工
(十)关于投诉
45. 投诉形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以书面形式。采取口头或电话投诉的,应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说明:
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工程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响应无效。
2.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投标无效。
一.商务部分
1.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
2.工程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为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东黄村牌坊,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44.54 平方米(计算计容积率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
上一层地下层;建筑高度为 10.030 米(从室外地面至天面女儿墙);牌坊建设及装修;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4.安全xx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xx施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等环保措施。
5.其他要求:
5.1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
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5.2.建议项目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办理相关项目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手续后才动工建设,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5.3.按照现行土地卫片执法规则,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不得超过 200 平方米。
6.报价要求:
6.1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固定总价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xx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承包人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6.2 工程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422521.00 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报价。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工程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固定金额的形式计入工
程量清单支付子目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设计及预算编制费为不可竞争费,供应商在报价
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以批准以后,以总额计量。如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增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为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临时设施及安全环保措施,所采取的临时设施及安全环保措施应包括完成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规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报价。
本项目投报总价包括的费用:工程费用、人工费、保险费、各项税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7.工期要求:68 个日历天。 8.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 103836.00 元,剩余工程款在征地搬迁补助资金到账后半年内付清。
注:对于外来企业(即注册地为佛山市以外的企业)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1)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在建设工程劳务发生地(xx区)预缴税款;
(2)必须在签定合同次月 10 日前到xx区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报备等涉税事项,办理后须将有关凭证交回招标人备案;
(3)在收取工程款前,如向招标人提供的发票是非xx区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的,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其在xx区税务局取得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9.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
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佛人社〔2019〕 192 号)和《佛山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办法》(佛人社〔2019〕52 号)有关规定,在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后工程项目开工前在工程所在地缴存工人工资保证金。工资
保证金可采取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现金存缴的方式缴纳。按合同造价的 3%的比例一次性缴存,单个项目缴存金额上限为 500 万元(差异化缴存情况详见(佛人社〔2019〕52 号))。开工前,招标人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协助和监督中标单位按程序缴存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的返还办法依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佛山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佛人社〔2019〕 43 号)有关规定,在当地商业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工资专户”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和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招标人在支付建设项目款项(或工程进度款)时,根据工程建设监理等单位核定的工程量,将建设项目款项(或工程进度款)的 20%作为工人工资,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的“工资专户”。本制度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0.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a.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1)变更后增加工程量的:若中标单位的综合单价不高于预算审核综合单价的,按中标单位投标的投标报价作为综合单价,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若中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高于审核综合单价的,按审核综合单价结算,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 (2)变更后减少工程量的:若中标单位的综合单价不高于预算审核综合单价的,按审核综合单价结算,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若中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高于审核综合单价的,按中标单位投标的投标报价结算,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b.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中标单位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或xx区造价站审核,送甲方批准执行,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这部分工程结算价款=C×(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注:C 为审核价。
二. 技术部分(工程量清单)
序号 | 费用名称 | 计算式 | 金额 (元) | 备注 |
一 | 工程建安费 | |||
二 | 工程其他费用 | 12186.9 2 | ||
2.1 | 工程设计费 | 11079.0 2 | 参考计价格 (2002 )10 号文 | |
2.2 |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 1107.90 | 参考计价格 (2002 )10 号文 | |
三 | 报价合计:(一)+(二) |
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元) | ||
暂估价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x | 规费 | |||
1 |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 村牌坊重建工程 | 24813.13 | |||
1.1 |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 村牌坊重建工程-土建工程 | 23716.04 |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 村牌坊重建工程-电气工程 | 1097.09 | ||||
合计 | 24813.13 |
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电气工程
单位工程投标控制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电气工程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合计 | ||
2 | 措施合计 | ||
2.1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1097.09 | |
2.2 | 其他措施费 | ||
3 | 其他项目 | - | |
3.1 | 暂列金额 | ||
3.2 | 暂估价 | ||
3.3 | 计日工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3.5 | 预算包干费 | ||
3.6 | 工程优质费 | ||
3.7 | 概算幅度差 | ||
3.8 | 索赔费用 | ||
3.9 | 现场签证费用 | ||
3.10 | 其他费用 | ||
4 | 税前工程造价 | ||
5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 | |
6 | 总造价 | ||
7 | 人工费 | ||
招标控制价合计=1+2+3+5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电气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量单位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 | |||||
暂估 价 | ||||||||
整个项目 | ||||||||
1 | 030411001001 | 配管 PC20 | 1.刚性难燃线管砖、混凝土结构明配 公称直径 (mm 以内) 20 | m | 169.16 | |||
2 | 030411004001 | 配线 ZR-BVV-3*4 | 1.硬绝缘导线管内穿线 导线截面(mm2 以内) 6 | m | 169.16 | |||
3 | 030412004001 | 装饰灯 | 1.普通成套型荧光灯具 安装 吸顶式 双管 | 套 | 40 | |||
4 | 030412004002 | 装饰灯 | 1.灯具安装 LED 圆筒射 灯 30W | 套 | 5 | |||
5 | 030404034001 | 照明开关 | 1.照明开关安装 定时开 关 | 个 | 1 | |||
措施项目 | ||||||||
6 | 031302007001 | 高层施工增 加 | 项 | 1 | ||||
7 | 031301017001 | 脚手架搭拆 x | 项 | 1 | ||||
合 计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电气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 (元) | 备注 |
1 | LSSGCSF00001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具费 | 35.77 | 1097.09 | 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费率 35.77% | ||
2 | 031301010001 | 安装与生产同 时进行增加费用 | 分部分项人工费 | 0 | 按人工 x的 10%计算 | |||
3 | 031301011001 |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 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 | 0 | 按人工费的 10% 计算 | |||
4 | TSSGBWZJF001 | 在地下(暗)室、设备及大口径管道内等特殊施工部位进行施工增加 x | 30 | 按该部分人工费的 30%计算 | ||||
5 | 粤 031302008001 | 赶工措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具费 | 0 | 赶工措施费= (1-δ) *分部分项(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0.344 (0.8≤ δ<1 式中:δ =合同工期/定额 |
工期) | ||||||||
6 | 031302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20 | 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 20%计算 | ||||
7 | JTGRSGZJF001 | 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 10 | 按在市政道路上施工项目人工费的 10%计算 | ||||
8 | 粤 031302009001 | xx工地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具费 | 0 | 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市级xx工地 1.00%; 省级x x工地 2.00% | |||
9 | DXGXJCJXF001 | 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 | 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 算 | |||||
10 | QTFY00000001 | 其他费用 | 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 的施工 |
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 ||||||||
合 计 | 1097.09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电气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预算包干费 | |||
6 | 工程优质费 | |||
7 | 概算幅度差 | |||
8 | 现场签证费用 | |||
9 | 索赔费用 | |||
10 | 其他费用 | |||
合 计 | —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电气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 率 (%) | 金额(元) | |
1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 其他项目 | ||||
合 | 计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电气工程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风险系数 (%) | 基准单价 (元) | 投标单价 | 发承包人确认单价 (元) | 备注 |
1 | 人工费 | 元 | 3036.7369 | |||||
2 | 镀锌低碳钢丝 φ 1.2~2.5 | kg | 0.6766 | |||||
3 | 棉纱 | kg | 1.5224 | |||||
4 | 木螺钉 M2~4×6~65 | 十 套 | 8.53 | |||||
5 | 木螺钉 M4×65 | 十 套 | 56.2964 | |||||
6 | 膨胀螺栓 M10 | 十 套 | 0.51 | |||||
7 | 塑料胀管 D6~8 | 十 套 | 63.777 | |||||
8 | 焊锡膏 | kg | 0.0507 | |||||
9 | 锡基钎料 | kg | 0.609 | |||||
10 | 冲击钻头 φ12 | 个 | 0.0295 | |||||
11 | 冲击钻头 φ6~8 | 个 | 4.3741 | |||||
12 | 钢锯条 | 条 | 1.6916 | |||||
13 | 汽油 综合 | kg | 3.0449 | |||||
14 | 胶粘剂 | kg | 0.1861 | |||||
15 | 电气绝缘胶带 18mm× 10m×0.13mm | 卷 | 3.0449 | |||||
16 |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导 线 BV-105℃-2.5mm2 | m | 4.581 | |||||
17 |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导 线 BV-2.5mm2 | m | 43.061 | |||||
18 | 难燃塑料管接头 20 | 个 | 35.5236 | |||||
19 | 难燃塑料管卡子 20 | 个 | 284.1888 | |||||
20 | 难燃塑料管三通 20 | 个 | 5.3285 | |||||
21 | 难燃塑料管伸缩接头 20 | 个 | 3.5524 |
22 | 难燃塑料管弯头 20 | 个 | 3.5524 | |||||
23 | 铜接线端子 DT-2.5mm2 | 个 | 45.675 | |||||
24 | 其他材料费 | 元 | 11.4567 | |||||
25 | 成套灯具 双管荧光灯 | 套 | 40.4 | |||||
26 | 导轨射灯 品种:导轨式射灯;安装方式:导轨;工作电压 (V):220-240; 1×30W | 套 | 5.05 | |||||
27 | 定时开关 | 个 | 1.02 | |||||
28 | 铜芯塑料电线电缆(A 档) ZR-BVV-1×4 | m | 548.0784 | |||||
29 | 塑料电线管 Φ20 | m | 186.076 | |||||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电气工程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其中:(元) | 综合单价 (元)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 具费 | 管理费 | 利润 | 小计 | ||||||
1 | 030411001001 | 配管 PC20 | m | 169.16 | |||||||
C4-11-82 | 刚性难燃线管砖、混凝土结构明配公称直径 (mm 以内) 20 | 100m | 1.6916 | ||||||||
2 | 030411004001 | 配线 ZR-BVV-3*4 | m | 169.16 | |||||||
C4-11-216 | 硬绝缘导线管内穿线 导线截面 (mm2 以内) 6 | 100m 单线 | 5.0748 | ||||||||
3 | 030412004001 | 装饰灯 | 套 | 40 | |||||||
C4-12-246 | 普通成套型荧光灯具安装 吸顶式 双管 | 10 套 | 4 | ||||||||
4 | 030412004002 | 装饰灯 | 套 | 5 | |||||||
C4-12-221 | 灯具安装 射灯 30W | 10 套 | 0.5 | ||||||||
5 | 030404034001 | 照明开关 | 个 | 1 | |||||||
C4-4-129 | 照明开关安装 定时开 关 | 10 个 | 0.1 | ||||||||
合计 |
土建工程
单位工程投标控制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土建工程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合计 | ||
1.1 | 土石方工程 | ||
1.2 | 桩基工程 | ||
1.3 | 砌筑工程 | ||
1.4 |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 ||
1.5 | 屋面及防水工程 | ||
1.6 |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 ||
1.7 | 天棚工程 | ||
1.8 |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 ||
2 | 措施合计 | ||
2.1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23716.04 | |
2.2 | 其他措施费 | ||
3 | 其他项目 | - | |
3.1 | 暂列金额 | ||
3.2 | 暂估价 | ||
3.3 | 计日工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3.5 | 预算包干费 | ||
3.6 | 工程优质费 | ||
3.7 | 概算幅度差 | ||
3.8 | 索赔费用 | ||
3.9 | 现场签证费用 | ||
3.10 | 其他费用 | ||
4 | 税前工程造价 | ||
5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 | |
6 | 设计费 | 10000.00 | |
7 | 总造价 | ||
招标控制价合计=1+2+3+5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土建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量单位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 | |||||
暂估 价 | ||||||||
土石方工 程 | ||||||||
1 | 010101001001 | 平整场地 | 1.平整场地 | m2 | 40 | |||
2 | 010101004001 | 挖基坑土方 | 1.人工挖基坑土方 一、二类土 深度在 2mx 2.挖掘机挖沟槽、基坑 土方 一、二类土 | m3 | 33.38 | |||
3 | 010103001001 | 回填方 | 1.回填土 夯实机夯实 槽、坑 | m3 | 17.94 | |||
4 | 01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挖掘机装土方 2.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 1km 内 实际运距 (km):6 | m3 | 15.44 | |||
桩基工程 | ||||||||
5 | 010302001001 | 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 | 1.钻孔桩成孔 设计桩径(mm) 800 内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 150m3 以内 人工*1.25,机械 *1.25 2.灌注混凝土 钻孔 (旋挖)桩 3.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4.挖掘机挖装淤泥、流砂 5.泥浆罐车泥浆运输 运距综合考虑 实际运距(km):6 | m3 | 60.29 | |||
6 | 粤 010302008001 | 入岩增加 x | 1.钻孔桩入岩增加费 设计桩径(mm) 800 x | m3 | 2.41 | |||
砌筑工程 |
7 | 020101001002 | 砖墙 | 1.混水砖外墙 墙体厚度 3/4 砖 2.砌筑用水泥砂浆(配 合比) 中砂 M7.5 | m3 | 1.94 | |||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 土工程 | ||||||||
8 | 010501001001 | 垫层 | 1.混凝土垫层 2.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15 3.泵送混凝土至建筑 部位 高度 50m 以内(含 ±0.00 以下) 4.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15 | m3 | 1.89 | |||
9 | 010501005001 | 桩承台基础 | 1.现浇建筑物混凝土其他混凝土基础 2.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3.泵送混凝土至建筑 部位 高度 50m 以内(含 ±0.00 以下) 4.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13.1 | |||
10 | 010502001001 | 矩形柱 | 1.现浇建筑物混凝土 矩形、多边形、异形、圆形柱、钢管柱 2.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3.泵送混凝土至建筑 部位 高度 50m 以内(含 ±0.00 以下) 4.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21.9 | |||
11 | 010505001001 | 有梁板 | 1.现浇建筑物混凝土 平板、有梁板、无梁板坡度在 11°19′至 26°34′ 人工*1.15 2.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3.泵送混凝土至建筑 部位 高度 50m 以内(含 ±0.00 以下) 4.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 | m3 | 21.89 |
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
12 | 010503002001 | 矩形梁 | 1.现浇建筑物混凝土 单梁、连续梁、异形梁 2.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3.泵送混凝土至建筑 部位 高度 50m 以内(含 ±0.00 以下) 4.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3.74 | |||
13 | 010515001003 | 现浇构件 钢筋 | 1.现浇构件带肋钢筋 φ10 以内 | t | 1.2 | |||
14 | 010515001004 | 现浇构件 钢筋 | 1.现浇构件带肋钢筋 (Ⅲ级以上) φ25 以内 | t | 2.802 | |||
15 | 010515001005 | 现浇构件钢筋 | 1.现浇构件箍筋 带肋钢筋(HRB400 内) φ10 以内 | t | 0.955 | |||
16 | 010515004001 | 钢筋笼 | 1.桩钢筋笼制作安装 | t | 4.493 | |||
屋面及防 水工程 | ||||||||
17 | 020603001002 | 琉璃屋面 | 1.琉璃屋面 2.抹灰水泥砂浆(配合比) 中砂 1:2 3.砌筑用混合砂浆(配 合比) 中砂 M5.0 | m2 | 83.664 | |||
18 | 020603003002 | 成品黄色 屋脊瓦 | 1.琉璃瓦脊 花脊 | m | 33.4 | |||
19 | 020603003003 | 脊收口 | 1.各种附件 脊收口 | 座 | 4 | |||
20 | 020603009002 | 琉璃翘角 头 | 1.琉璃脊上琉璃附件 安装 挠角或卷尾 | 座 | 4 | |||
21 | 020412010001 | 八角双眼窗 | 1.琉璃花窗 八角双眼窗 2.规格:180*360 | 个 | 12 | |||
22 | 020110030001 | 成品黄色琉璃瓦雀 替 | 1.其他配件添配 雀替 90×9×20cm 以内 | 个 | 2 |
23 | 011206001003 | 牌匾 | 1.挂贴大理石 火烧面文字刻制 2.抹灰水泥砂浆(配合 比) 中砂 1:1 | m2 | 4.53 | |||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 工程 | ||||||||
24 | 020804002002 | 块料柱梁面 | 1.底层抹灰 15mm 柱梁面 实际水泥石灰砂浆厚度(mm):20 2.抹灰水泥砂浆(配合比) 中砂 1:3 3.镶贴陶瓷面砖疏缝 独立梁柱 水泥膏 240*60 红色外墙砖 | m2 | 127.831 | |||
25 | 011201004001 | 立面砂浆找平层 | 1.底层抹灰 15mm 各种墙面 外墙 实际水泥石灰砂浆厚度(mm):20 2.抹灰水泥砂浆(配合 比) 中砂 1:2.5 | m2 | 15.2 | |||
26 | 011204003001 | 块料墙面 | 1.底层抹灰 15mm 各种墙面 外墙 实际水泥石灰砂浆厚度(mm):20 2.抹灰水泥砂浆(配合比) 中砂 1:2.5 3.镶贴陶瓷面砖密缝墙面 水泥膏 瓷砖壁 画 | m2 | 5.6 | |||
天棚工程 | ||||||||
27 | 011301001003 | 天棚抹灰 | 1.亭顶板 水泥石灰砂浆底 水泥砂浆面 10+5mm 2.抹灰水泥砂浆(配合比) 中砂 1:2.5 3.抹灰用混合砂浆(配 合比) 中砂 1:1:6 | m2 | 75.76 | |||
油漆、涂 料、裱糊工程 | ||||||||
28 | 011407004001 | 涂料外墙 | 1.墙面及天棚面 独 立柱抹灰面喷刷油漆、 涂料 | m2 | 10.67 | |||
措施项目 |
29 | 粤 011701008001 | 综合钢脚手架 | 1.综合钢脚手架搭拆高度(m 以内) 12.5 2.建筑用综合脚手架 使用费 | m2 | 300.9 | 23.87 | 7182.48 | |
30 | 011702001001 | 基础 | 1.基础垫层模板 | m2 | 2.62 | |||
31 | 011702001002 | 基础 | 1.桩承台模板 | m2 | 17.18 | |||
32 | 011702002001 | 矩形柱 | 1.矩形柱模板(xx m) 支模高度 8.4m 1.8 外 | m2 | 120.8 | |||
33 | 011702006001 | 矩形梁 | 1.单梁、连续梁模板 (xx cm) 25 以内 支模高度 3.6m | m2 | 36.279 | |||
34 | 011702020001 | 其他板 | 1.亭面板 支模高度 3.6m | m2 | 47.14 | |||
合 计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土建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 (元) | 备注 |
以分部 | ||||||||
分项的 | ||||||||
1 | LSSGCSF00001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具费 | 19 | 16533.56 | 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 计算基 | ||
础,费率 | ||||||||
19% | ||||||||
以分部 | ||||||||
分项的 | ||||||||
人工费 | ||||||||
与施工 | ||||||||
机具费 | ||||||||
分部分项 | 之和为 | |||||||
2 | WMGDZJF00001 | xx工地增加 x | 人工费+分 部分项机 | 0 | 计算基 础,市级 | |||
具费 | xx工 | |||||||
地为 | ||||||||
1.20%; | ||||||||
省级x | ||||||||
x工地 | ||||||||
为 2.10% | ||||||||
以夜间 | ||||||||
3 | 011707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20 | 施工项 目人工费的 20% | ||||
计算 |
4 | GGCSF0000001 | 赶工措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具费 | 0 | 赶工措施费= (1-δ)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3 (0.8≤ δ<1 式中:δ =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 |||
5 | QTFY00000001 | 其他费用 | 按经批准的专项施工组织方 案计算 | |||||
合 计 | 16533.56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土建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预算包干费 | |||
6 | 工程优质费 | |||
7 | 概算幅度差 | |||
8 | 现场签证费用 | |||
9 | 索赔费用 | |||
10 | 其他费用 | |||
合 计 | —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土建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 率 (%) | 金额(元) | |
1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 其他项目 | ||||
合 | 计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土建工程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风险系数 (%) | 基准单价 (元) | 投标单价 | 发承包人确认单价 (元) | 备注 |
1 | 人工费 | 元 | 46900.2898 | |||||
2 | 镀锌低碳钢丝 φ4.0 | kg | 15.5419 | |||||
3 | 镀锌低碳钢丝 φ 0.7~1.2 | kg | 1.4142 | |||||
4 | 镀锌低碳钢丝 φ 1.2~2.5 | kg | 26.6529 | |||||
5 | 土工布 | m2 | 71.0647 | |||||
6 | 幼麻筋(麻刀) | kg | 1.2425 | |||||
7 | 对拉螺栓 | kg | 23.1045 | |||||
8 | 膨胀螺栓 M6×80 | 十套 | 0.6018 | |||||
9 | 圆钉 综合 | kg | 0.1454 | |||||
10 | 圆钉 50~75 | kg | 26.827 | |||||
11 | 低碳钢焊条 综合 | kg | 0.1205 | |||||
12 | 铁件 综合 | kg | 115.37 | |||||
13 | 复合普通硅酸盐水泥 P.C 32.5 | t | 5.2463 | |||||
14 | 白色硅酸盐水泥 32.5 | t | 0.0019 | |||||
15 | 中砂 | m3 | 10.7134 | |||||
16 | 生石灰 | t | 0.2901 | |||||
17 | 标准砖 240×115× 53 | 千块 | 1.054 | |||||
18 | 松杂板枋材 | m3 | 1.9872 | |||||
19 | 防水胶合板 模板用 18mm | m2 | 32.6076 | |||||
20 | 酚醛红丹防锈漆 | kg | 27.9235 | |||||
21 | 嵌缝料 | kg | 4.714 | |||||
22 | 清油 | kg | 0.0313 | |||||
23 | 松节油 | kg | 8.7915 |
24 | 灯用煤油 | kg | 0.2347 | |||||
25 | 石蜡 | kg | 0.1767 | |||||
26 | 草酸 | kg | 0.0539 | |||||
27 | 隔离剂 | kg | 22.4019 | |||||
28 | 琉璃瓦片 | 块 | 5188.7576 | |||||
29 | 琉璃瓦筒 综合 | 块 | 2103.5556 | |||||
30 | 挠角(兽型) 500×200 ×180 | 节 | 4.4 | |||||
31 | 白棉纱 | kg | 1.3909 | |||||
32 | 水 | m3 | 185.0487 | |||||
33 | 密目式阻燃安全网 | m2 | 50.4008 | |||||
34 | 钢支撑 | kg | 243.5689 | |||||
35 | 其他材料费 | 元 | 2877.7678 | |||||
36 | 预拌水泥砂浆 1:2 | m3 | 1.8429 | |||||
37 | 预拌水泥砂浆 1:2.5 | m3 | 0.7538 | |||||
38 | 预拌水泥石灰砂浆 M5.0 | m3 | 2.2635 | |||||
39 | 预拌水泥石灰砂浆 1:1:6 | m3 | 4.3625 | |||||
40 | 预拌混凝土 | m3 | 147.2482 | |||||
41 | 机上人工 | 工日 | 2.257 | |||||
42 | 折旧费 | 元 | 4826.2399 | |||||
43 | 检修费 | 元 | 694.9845 | |||||
44 | 维护费 | 元 | 1807.8385 | |||||
45 | 安拆费 | 元 | 2014.1389 | |||||
46 | 柴油 (机械用)0# | kg | 71.5929 | |||||
47 | 电 (机械用) | kW·h | 91.1544 | |||||
48 | 人工费调整 | 元 | -0.0041 | |||||
49 | 型钢 综合 | kg | 24.9239 | |||||
50 | 热轧圆盘条 φ10 以 内 | t | 0.0072 | |||||
51 | 螺纹钢筋 φ25 以内 | t | 3.1245 | |||||
52 | 螺纹钢筋 φ10 以内 | t | 2.3912 | |||||
53 | 镀锌低碳钢丝 φ 0.7~1.2 | kg | 49.3228 | |||||
54 | 圆钢 φ10 以内 | t | 0.7917 | |||||
55 | 圆钢 φ12~25 | t | 4.2427 | |||||
56 | 黄铜丝 φ3 | kg | 0.352 | |||||
57 | 密封胶圈 | 个 | 1.688 |
58 | 土工布 | m2 | 81.1814 | |||||
59 | 膨胀螺栓 M8×80 | 十套 | 2.7452 | |||||
60 | 水砂纸 | 张 | 1.2804 | |||||
61 | 低碳钢焊条 综合 | kg | 78.0638 | |||||
62 | 粘土 | m3 | 4.3813 | |||||
63 | 红色外墙砖 240*60 | m2 | 111.2436 | |||||
64 | 瓷砖壁画 150*150 | m2 | 5.796 | |||||
65 | 大理石板 大理石火 烧面(含刻字) | m2 | 4.8018 | |||||
66 | 丙烯酸聚氨酯漆 | kg | 2.5512 | |||||
67 | 腻子粉(氟碳漆用) | kg | 30.2601 | |||||
68 | 氟碳清漆 | kg | 0.6455 | |||||
69 | 金属氟碳漆 面漆 | kg | 1.8673 | |||||
70 | 丙烯酸聚氨酯稀释剂 | kg | 1.5045 | |||||
71 | 氟碳漆固化剂 | kg | 0.1686 | |||||
72 | 丙烯酸固化剂 | kg | 0.4545 | |||||
73 | 氟碳漆面漆稀释剂 | kg | 0.5058 | |||||
74 | 高压橡胶管 综合 | m | 0.6076 | |||||
75 | 管箍 | 个 | 0.375 | |||||
76 | 脊收口 按图 | 座 | 4.4 | |||||
77 | 材料费调整 | 元 | 0.0297 | |||||
78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 石粒径综合考虑 C15 | m3 | 1.9279 | |||||
79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 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157.7604 | |||||
80 | 机上人工 | 工日 | 52.2081 | |||||
81 | 汽油 (机械用)国Ⅲ 93# | kg | 178.8977 | |||||
82 | 柴油 (机械用)0# | kg | 94.5486 | |||||
83 | 电 (机械用) | kW·h | 8852.6735 | |||||
84 | 其他费用 | 元 | 44.9777 | |||||
85 | 机械费调整 | 元 | -0.0605 |
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土建工程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其中:(元) | 综合单价 (元) | |||||
人 工费 | 材 料费 | 机 具费 | 管 理费 | 利润 | 小计 | ||||||
土石方工程 | |||||||||||
1 | 010101001001 | 平整场地 | m2 | 40 | |||||||
A1-1-1 | 平整场地 | 100m2 | 0.4 | ||||||||
2 | 010101004001 | 挖基坑土方 | m3 | 33.38 | |||||||
A1-1-9 | 人工挖基坑土方 一、二类土 深度在 2m x | 100m3 | 0.01669 | ||||||||
A1-1-41 | 挖掘机挖沟 槽、基坑土方一、二类土 | 1000m3 | 0.005007 | ||||||||
3 | 010103001001 | 回填方 | m3 | 17.94 | |||||||
A1-1-129 | 回填土 夯实机夯实 槽、 坑 | 100m3 | 0.1794 | ||||||||
4 | 01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m3 | 15.44 | |||||||
A1-1-51 | 挖掘机装土 方 | 1000m3 | 0.01544 | ||||||||
A1-1-53 换 | 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 1km 内 实际运距 (km):6 | 1000m3 | 0.01544 | ||||||||
桩基工程 | |||||||||||
5 | 010302001001 | 泥浆护壁成 孔灌注桩 | m3 | 60.29 | |||||||
A1-3-81 换 | 钻孔桩成孔设计桩径 (mm) 800 内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 150m3 以内 | 10m3 | 6.029 |
人工*1.25,机械*1.25 | |||||||||||
A1-3-121 | 灌注混凝土钻孔(旋挖) 桩 | 10m3 | 6.029 | ||||||||
802190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78.7062 | ||||||||
A1-1-47 | 挖掘机挖装 淤泥、流砂 | 1000m3 | 0.06029 | ||||||||
A1-3-119 换 | 泥浆罐车泥浆运输 运距综合考虑 实际运距 (km):6 | 10m3 | 6.029 | ||||||||
6 | 粤 010302008001 | 入岩增加费 | m3 | 2.41 | |||||||
A1-3-104 | 钻孔桩入岩增加费 设计桩径(mm) 800 x | 10m3 | 0.241 | ||||||||
砌筑工程 | |||||||||||
7 | 020101001002 | 砖墙 | m3 | 1.94 | |||||||
A1-4-4 | 混水砖外墙墙体厚度 3/4 砖 | 10m3 | 0.194 | ||||||||
80010080 | 砌筑用水泥砂浆(配合比) 中砂 M7.5 | m3 | 0.4229 | ||||||||
混凝土及钢 筋混凝土工程 | |||||||||||
8 | 010501001001 | 垫层 | m3 | 1.89 | |||||||
A1-5-78 | 混凝土垫层 | 10m3 | 0.189 | ||||||||
8021902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15 | m3 | 1.9184 | ||||||||
A1-5-51 | 泵送混凝土 至建筑部位 | 10m3 | 0.189 |
高度 50m 以内(含±0.00 以下) | |||||||||||
8021902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15 | m3 | 0.0095 | ||||||||
9 | 010501005001 | 桩承台基础 | m3 | 13.1 | |||||||
A1-5-2 | 现浇建筑物混凝土 其他 混凝土基础 | 10m3 | 1.31 | ||||||||
802190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14.3938 | ||||||||
A1-5-51 | 泵送混凝土至建筑部位高度 50m 以内(含±0.00 以下) | 10m3 | 1.31 | ||||||||
802190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0.0713 | ||||||||
10 | 010502001001 | 矩形柱 | m3 | 21.9 | |||||||
A1-5-5 | 现浇建筑物混凝土 矩 形、多边形、异形、圆形 柱、钢管柱 | 10m3 | 2.19 | ||||||||
802190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24.0628 | ||||||||
A1-5-51 | 泵送混凝土至建筑部位高度 50m 以内(含±0.00 以下) | 10m3 | 2.19 | ||||||||
802190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0.1191 |
11 | 010505001001 | 有梁板 | m3 | 21.89 | |||||||
A1-5-14 R*1.15 | 现浇建筑物混凝土 平 板、有梁板、无梁板 坡 度在 11° 19′至 26° 34′ 人工 *1.15 | 10m3 | 2.189 | ||||||||
802190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24.0519 | ||||||||
A1-5-51 | 泵送混凝土至建筑部位高度 50m 以内(含±0.00 以下) | 10m3 | 2.189 | ||||||||
802190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0.1191 | ||||||||
12 | 010503002001 | 矩形梁 | m3 | 3.74 | |||||||
A1-5-9 | 现浇建筑物混凝土 单 梁、连续梁、 异形梁 | 10m3 | 0.374 | ||||||||
802190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3.7774 | ||||||||
A1-5-51 | 泵送混凝土至建筑部位高度 50m 以内(含±0.00 以下) | 10m3 | 0.374 | ||||||||
802190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3 | 0.0187 | ||||||||
010515001003 | 现浇构件钢 筋 | t | 1.2 | ||||||||
A1-5-105 | 现浇构件带 肋钢筋 φ10 | t | 1.2 |
以内 | |||||||||||
14 | 010515001004 | 现浇构件钢 筋 | t | 2.802 | |||||||
A1-5-109 | 现浇构件带肋钢筋(Ⅲ级以上) φ25 以内 | t | 2.802 | ||||||||
15 | 010515001005 | 现浇构件钢 筋 | t | 0.955 | |||||||
A1-5-113 | 现浇构件箍筋 带肋钢筋 (HRB400 内) φ10 以内 | t | 0.955 | ||||||||
16 | 010515004001 | 钢筋笼 | t | 4.493 | |||||||
A1-5-82 | 桩钢筋笼制 作安装 | t | 4.493 | ||||||||
屋面及防水 工程 | |||||||||||
17 | 020603001002 | 琉璃屋面 | m2 | 83.664 | |||||||
A1-10-9 换 | 琉璃屋面 | 10m2 | 8.3664 | ||||||||
80010210 | 抹灰水泥砂浆(配合比) 中砂 1:2 | m3 | 1.8406 | ||||||||
80050020 | 砌筑用混合砂浆(配合比) 中砂 M5.0 | m3 | 1.8406 | ||||||||
18 | 020603003002 | 成品黄色屋 脊瓦 | m | 33.4 | |||||||
借 W1-2-349 换 | 琉璃瓦脊 花 脊 | m | 33.4 | ||||||||
19 | 020603003003 | 脊收口 | 座 | 4.0 | |||||||
借 W1-2-361 | 各种附件 脊 收口 | 座 | 4 | ||||||||
20 | 020603009002 | 琉璃翘角头 | 座 | 4 | |||||||
借 W1-2-362 | 琉璃脊上琉璃附件安装 挠角或卷尾 | 座 | 4 | ||||||||
21 | 020412010001 | 八角双眼窗 | 个 | 12 | |||||||
A1-17-54 换 | 琉璃花窗 双 眼窗 | 10m2 | 0.07776 | ||||||||
22 | 020110030001 | 成品黄色琉 璃瓦雀替 | 个 | 2 |
借 W1-3-257 换 | 其他配件添配 雀替 90 ×9×20cm 以内 | 10 只 | 0.2 | ||||||||
23 | 011206001003 | 牌匾 | m2 | 4.53 | |||||||
A1-13-101 | 挂贴大理石火烧面 文字 刻制 | 100m2 | 0.0453 | ||||||||
80010190 | 抹灰水泥砂浆(配合比) 中砂 1:1 | m3 | 0.178 | ||||||||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 工程 | |||||||||||
24 | 020804002002 | 块料柱梁面 | m2 | 127.831 | |||||||
A1-13-3 换 | 底层抹灰 15mm 柱梁面实际水泥石灰砂浆厚度 (mm):20 | 100m2 | 1.27831 | ||||||||
80010230 | 抹灰水泥砂浆(配合比) 中砂 1:3 | m3 | 3.004 | ||||||||
A1-13-151 | 镶贴陶瓷面砖疏缝 独立梁柱 水泥膏 240*60 红色 外墙砖 | 100m2 | 1.27831 | ||||||||
25 | 011201004001 | 立面砂浆找 平层 | m2 | 15.2 | |||||||
A1-13-2 换 | 底层抹灰 15mm 各种墙面 外墙 实际水泥石灰砂浆厚度 (mm):20 | 100m2 | 0.152 | ||||||||
80010220 | 抹灰水泥砂 浆(配合比)中砂 1:2.5 | m3 | 0.345 | ||||||||
26 | 011204003001 | 块料墙面 | m2 | 5.6 | |||||||
A1-13-2 换 | 底层抹灰 15mm 各种墙 面 外墙 实 | 100m2 | 0.056 |
际水泥石灰 砂浆厚度 (mm):20 | |||||||||||
80010220 | 抹灰水泥砂 浆(配合比)中砂 1:2.5 | m3 | |||||||||
A1-13-145 | 镶贴陶瓷面砖密缝 墙面水泥膏 瓷砖 壁画 | 100m2 | 0.056 | ||||||||
天棚工程 | |||||||||||
27 | 011301001003 | 天棚抹灰 | m2 | 75.76 | |||||||
A1-14-8 | 亭顶板 水泥石灰砂浆底水泥砂浆面 10+5mm | 100m2 | 0.7576 | ||||||||
80010220 | 抹灰水泥砂浆(配合比) 中砂 1:2.5 | m3 | 0.5758 | ||||||||
80050360 | 抹灰用混合砂浆(配合比) 中砂 1:1:6 | m3 | 0.8864 | ||||||||
油漆、涂料、 裱糊工程 | |||||||||||
28 | 011407004001 | 涂料外墙 | m2 | 10.67 | |||||||
A1-15-144 R*1.2 | 墙面及天棚面 独立柱抹灰面喷刷 油漆、涂料 | 100m2 | 0.1067 | ||||||||
合计 |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1. 磋商小组
1.1 本次磋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先商务技术条件后价格的磋商,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两次报价形式进行。磋商小组也可视实际情况确定磋商轮次,并提交评审报告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1.3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2.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 评审程序
3.1 确定磋商次序
按照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作为磋商的先后顺序。
3.2 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
3.3 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阅。初步评审是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评审细则详见“附表一:初步评审表”。对初步评审不通过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参与磋商。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由磋商小组按规定进行澄清。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3.4 磋商
3.4.1 磋商文件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磋商小组集中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磋商的内容主要是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等。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填写《磋商纪要》,在该文件上注明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磋商纪要》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3.4.2 磋商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1)书面通知变更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由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所有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2)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与接受磋商文件变更的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磋商的内容主要是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等。不接受磋商文件变更的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指磋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磋商纪要》,在该文件上注明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并提交)。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纪要》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5 最终报价
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报价的最终报价。
3.6 最终方案评审
3.6.1 综合评分法评审步骤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 商务评审表(详见附表二)
⚫ 技术评审表(详见附表三)
⚫ 价格评审表(详见附表四)
3.6.2 比较与评价
评分项目 | 商务评分 | 技术评分 | 价格评分 | 合计 |
权重 | 35% | 35% | 30% | 100% |
分值 | 35分 | 35分 | 30分 | 100 分 |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技术、商务、价格部分分值分配如下:
具体量化打分标准如下:
(1)商务、技术评分
磋商小组分别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较,详细对比其技术、商务方案等各种因素方面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商务、技术评审表的相应项各自记名打分。
(2)商务\技术得分统计
将所有磋商小组的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 0.01)。
将所有磋商小组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技术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 0.01)。
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相加得出商务技术得分。
(3)价格核准和评分
A. 价格的核准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评委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小组先对入围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复核,审查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最后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B.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
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报价给予 K1 的价格扣除(K1 的取值为 3%),即: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1;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K2 的价格扣除(K2 的取值为 2%),即: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2;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制造的货物;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C. 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价格扣除条款(本项目不适用)
采用环境标志产品的,对报价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 10%-25%的(含 10%,不含 25%,下同),扣 1%;达到 25-50%的,扣 2%;达到 50%-75%的,扣 3%;达到 75%以上的扣 4%。
采用节能产品的,对报价中的节能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 10%-25%的(含 10%,不含 25%,下同),扣 2%;达到 25-50%的,扣 4%;达到 50%-75%的,扣 7%;达到 75%以上的扣 10%。(说明: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作价格扣除。)
D. 价格评分
磋商小组对入围的供应商的最后价格进行修正得出评审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最后磋商评审价(指修正后的价格,下同)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评审价)× 价格权值×100%(精确到 0.01)。
4. 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5.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向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附表一:
初步评审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投标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注: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 ||||
1)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由于部分财务 | ||||
报表的名称在财务表述中有不同,在编制文件及评审 | ||||
过程中应理解为同一内容的表述】; | ||||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资格性 |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 | |||
检查 | 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 |||
准入条件 |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开具 资信证明的银行应为其基本开户银行) | |||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注: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1)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若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企业则不需提供或附营业执照] 2)缴纳税费的凭据,须提供扣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以内任 1 个月的纳税证明。 注:如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依法免税的供 | □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 ||
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 | □不通过 | ()页 | ||
式自拟。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 | ||||
证明。 | ||||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须提供扣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 | ||||
6 个月以内任 1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
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 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承诺》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供应商应有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采购代理机构 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 手续。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 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xxx.xxxxx.xxx)“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 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构成 | 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和响应文件刻录光盘一份(光盘须标有投标单位名称或简称)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响应文件格式 | 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和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及签字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投标报价未超出上限价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 响应"★"(如有)号不可负偏离条款的要求,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其他 |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附表二: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35 分) |
1 | 同类项目业绩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 应商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可得 3 分,本项最 高可得 15 分。 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体现业绩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15 |
2 | 项目团队 (项目负责人除外)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得 4 分。 2.其他人员:具有相关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劳务员、安全员、质检(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的,每提 供一类人员得 1 分,同一人只计算一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 6 分。 注:1)需提供上述人员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在响应供应商本单位购买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指响应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复印件】。依法免缴社保费的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 上述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投入本项目各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否则兼任人员不得分。 3)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或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等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10 |
3 | 管理体系 | 响应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认证得 2 分, 最高 6 分。 注: | 6 |
1 提供以上有效的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 2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3 以上认证需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信息查询系统“xxxx://xx.xxxx.xx/”的网站查询结果打印页,证书状态应处于“有效”状态,否则不得分(打印页加盖供应商公 章)。 | |||
4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项目负责人有同类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 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可得 2 分,本项最高可得 4 分。 注:以合同时间为准。是否为同类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由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须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体现业绩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4 |
附表三:
技术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35 分) |
对各供应商施工工期 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方案是否切实合 | |||
理进行评价: | |||
1 | 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及承诺方案 | 1.供应商提供的方案非常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6 分。 2.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比较合理,有一定的操作性的得 4 分。 3.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基本合理,可以操作的得 2 分。 4.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操作性不强的得 1 分。 | 6 |
差或没有提供对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及承诺方案的不得分。 | |||
各供应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安全作业措施、安全生产承诺,且措 | |||
施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 |||
安全项目措 | 1.供应商提供的方案非常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6 分。 | ||
2 | 施与承诺方 | 2.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比较合理,有一定的操作性的得 4 分。 | 6 |
案 | 3.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基本合理,可以操作的得 2 分。 | ||
4.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操作性不强的得 1 分。 差或没有提供对施工安全及xx施工措施方案的不得分。 | |||
工程质量保 | 各供应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工艺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及采用技术水平的先进性进行评价: | ||
1.供应商提供的方案非常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6 分。 | |||
3 | 证措施及施 | 2.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比较合理,有一定的操作性的得 4 分。 | 6 |
工工艺方案 | 3.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基本合理,可以操作的得 2 分。 | ||
4.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操作性不强的得 1 分。 | |||
差或没有提供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工艺方案的不得分。 | |||
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管理制度,组织架构,人员岗位职 | |||
制度建设、组 | 责进行评价: | ||
4 | 织架构、岗位 | 1.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架构健全,人员岗位职 | 6 |
职责 | 责清晰的得 6 分。 | ||
2.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管理制度较完善,组织架构较健全,人员岗 |
位职责较清晰的得 4 分。 3.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组织架构不够健全,人员岗位职责不够清晰的得 2 分。 4.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管理制度不完善,组织架构不健全,人员岗位职责不清晰的得 1 分。 差或没有提供对材料选型方案的不得分。 | |||
5 | 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进行综合评审。 1.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非常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得 5 分; 2.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得 3 分; 3.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得 1 分; 4.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未能较好呼应,不能较好地满足施工需要,得 0 分。 注:不提供不得分。 | 5 |
6 | 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1.根据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能详细估计描述出将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并提出有效合理的解决方案的,得 6 分; 2.供应商能提出较合理的各类突发事件解决方案的,得 4 分; 3.供应商仅提供相对简单得突发事件解决方案,得 2 分。 4.提出的方案不可行或不提供,得 0 分。 | 6 |
附表四:
价格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议内容 |
1 | 价格 (30分) | 磋商小组对入围的供应商的最后价格进行修正得出评审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最后磋商评审价(指修正后的价格,下同)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评审价)× 价格权值(精确到 0.01)。 如符合评审办法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规定的,则按扣 除之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 |
★供应商的报价低于上限价金额的 85%的,须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注:非综合单价分析表),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利用成本预测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清单细目中各项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动原因,列出降低各项清单细目成本的途径; 2)对计划指标、实际指标、用量、单耗、单价、利润等进行分析,对比计算出节约的金额及百分比,并分析其原因; 3)提供所有相关成本价格证明材料及采购合同等; 4)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其投标报价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的成本审核意见等。供应商不能有效说明其成本价格的合理性,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没有在实质上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 |
评分指引(价格分除外)
评分级别 | 评分级别 |
优秀 | 无任何负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最优/完整/详细/准确/高/程度深等。 |
良好 | 基本上没有负偏离/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相对较好/一般等。 |
一般 | 略有负偏离/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较差/尚可/不够完善/把握程 度较低等。 |
差 | 负偏离严重/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最低/不完善/不详细/不准确等。 |
第五部分 拟签定的合同文本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 程 名 称 : 佛 山 市 x x 区 荷 城 街 道 东 黄 村 牌 坊 重 建 工 程 。
2.工程地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征地搬迁补助及征地拆迁补偿款。
5.工程内容:工程建设项目为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1、x 工程建设地点为东黄村牌坊,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44.54 平方米(计算计容积率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地下层;建筑高度为 10.030 米(从室外地面至天面女儿墙);牌坊建设及装修;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东黄村牌坊重建工程;具体以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8 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注: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其中: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捌佰壹拾叁元壹角叁分(¥24813.13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除外)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承包人签订本合同时,应缴纳中标价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相关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x合同于 2023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x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x合同自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x xx后本合同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1.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该通用条款详见招标文件光盘附件,此略。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 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 ; |
电子信箱: | / | ; |
通信地址: | / | 。 |
1.1.2.5 设计人: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 的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 3 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 2 套图纸,如需另行增加图纸,需通过发包 人向设计人购买,相应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生产及xx施工方案、 现场施工安全用电方案及其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在接到施工设计图纸后 7 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二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文本;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 7 天内审查完毕。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 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 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
1.10.2 场外交通
本条修改为: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和设施按现状,发包人将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 技术参数或具体条件,承包人自行办理施工范围外道路通行、修建场外设施及公共设施使用的相关手续,服从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承担,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相应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承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设用地红线为界,红线内为场内,红 线外为场外。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 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 方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合同价 10%x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 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
(2) 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
(3) 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确认;
(4) 所有隐蔽工程的验收确认;
(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
(6) 工程进度款的审批;
(7) 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
(8) 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以上涉及到增加工程费用和重要协调事项等方面必须事先向发包人报告并征得其 批准。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后 7 天内(如发包人未能按规 定移交施工场地,造成工期延误,仅负责工期顺延,不给予经济补偿;如发包人未能按
规定移交施工场地是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则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场地所需的"三通一平"由承 包人负责, 施工过程需与公路、水利、输油管道及其它管线主管部门按章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给予协助,但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承包人如在施工过程中需借用公路或乡村道路作为施工时材料运输通道的,承包人自行负责与相关管理部门或村道权属地协商解决,发包人一律不作相关补偿。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三农”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给予协助,但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测量、放线属于施工技术范围,承包人应尽的义务,必须自行解决。发包人只提供图纸与数据,如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帮助测量,那施工过程因测量、放线产生的错误、误差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并因测量产生的任何费用均有承包人负责,在验收结算中扣除。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 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双方另行决定,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 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双方另行决定。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施工场地内外水电驳接及施工用水、用电报装和安装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 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视作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2、施工沿线的地下管线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为依据,承包人须在施工过程中应 确保地下管线和地上设施的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遇有施工图中没有显示的地下管线,施工单位应同样确保地下管线和地上设施的安全;并确保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的
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该费用由承包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作签证支 付,如因承包人施工影响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xx建筑物破坏等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佛山市建设工程xx施工管理规定》佛城管 委[2013]4 号,注意环境卫生、施工安全,施工场地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隔离护栏,确保场内干净整洁,场内道路硬底化,物料堆放整齐,承包人要确保施工车辆净车出场,施工期间必须要设置专人负责xx路面、地面的保洁,并按要求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洗车槽、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池;
4、工地要有专用渣土堆放场地,要有防尘措施,要配备渣土排放管理人员;
5、渣土实行密闭化运输;
6、装载适度无撒漏和泄漏,车箱完好;
7、渣土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的,必须在 1 小时内清理干净;
8、车身保持清洁,无污渍;
9、运输车辆出场时应保证轮胎清洁,严禁轮胎带泥上路。
10、满足xx区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
11、及时提交相关报建所需资料文件,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等级: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 22 天。项目经理(项目负责
人)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以书面(请假条)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项目经理的请假条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 人民币 3000 元/次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人民币 3000 元/次罚款,承包 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人民币 3000 元/次罚款,承包人 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人民币 3000 元/次罚 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
2 天。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人民币 1000 元/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发包人批准认可后方 可离开。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人民币 1000 元/次罚款, 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人民币 1000 元/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不得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 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约定: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以现金转账或保函方式提供,若成交供应商没有发生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视工程项目的进度情况,根据完成的总工程量比例分期返还,至整体工程初检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未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全数返还,履约保证金始终不计息。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发包人:
姓 名: /;
职 务: /;
发包人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 通知发包人,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标准》(JGJ59-2011)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
6.1.6 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支
付。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外, 还需提交安全生产及xx施工方案、现场施工安全用电方案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接到施工设计图纸后7天内, 向发包人提交一式两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并经发包人审核批准。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 天
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 天 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7 天内,向 发包人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 开工通知
(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 3 天内开工,然后一直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 地施工。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在第(1)点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开工令的,开工日期相应顺 延。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超过工期一天罚款
5000 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10%。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双方另行确定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 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本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书。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 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a.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若中 标单位的综合单价不高于预算审核综合单价的,按中标单位投标的投标报价作为综合单价,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若中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高于审核综合单价的,按审核综合单价结算,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b.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中标单位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或xx区造价站审核,送甲方批准执行,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这部分工程结算价款=C×(中标价/招标参考价)。注:C 为审核价。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商定。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如有)。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以中标价总承包施工,设计变更除外。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见 12.4.1 付款周期 。预付款支付期限: 见 12.4.1 付款周期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见 12.4.1 付款周期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 2010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
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 103836.00 元,剩余工程款在征地搬迁补助资金到账后半年内付清。
2、成交供应商收取工程款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3、成交供应商收取进度款必须向建设单位开具xx区税务部门的发票。本项目有关税费须向xx区缴纳。;
二、对于外来企业(即注册地为佛山市以外的企业)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1、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在建设工程劳务发生地(xx区)预缴税款;
2、必须在签定合同次月 10 日前到xx区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报备等涉税事项,办理后须将有关凭证交回采购人备案;
3、在收取工程款前,如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是非xx区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其在xx区国税局取得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本项目以经镇财政局或镇审计部门审核的结算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承包人收取进度款前必须向发包人开具xx区税务部门的发票。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承包人应以付款方式的形象进度,根据工程实际 完成情况,按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进行编制。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 通用条款执行。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双方另行商定。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 30 天内,须在缺陷责任期内 继续工作的人员、使用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所有施工场地要清理干净,如在施工期间所损坏不涉及在建筑物的财产要按价赔偿,赔偿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向发包人交出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文件、图纸等资料,包括书面资料及电子版资料。
14.1 竣工付款申请
工程结算书由采购人(即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
(即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支付。该工程如需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审计时,工程最终结算价以该局审计审核结果为准。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 28 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付款周期约定。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x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四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且工程竣工投产两年后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 28
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 14 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 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扣留工程款20000.00元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 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只作工期顺 延,不作经济补偿。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只作工期顺延,不作经济 补偿。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只作工期顺延,不作经济补偿。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确定。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全部 费用。延误的工期发包人不批准顺延。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工期逾期超过 7 天。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视为包含在投标报 价当中,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工程开工前,为拟投入施工场地的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3、办理第三方生命财产保险;
4、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由施工单位购买的其它保险费用。
5、工程一切险(含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为不少于中标价的 1‰,且投保受益人为采购人)。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9.1 工资保证金:
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开设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缴纳工资保证金,并与建设单位(业主)、开户银行签订《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资金存储、使用协议书》。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前(最迟不能超过 15 天)未能按规定开设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缴纳工资保证金,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建设单位有权单方面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和终止相关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施工企业必须按工程总造价 3%的比例一次性把全部资金存入该账户,工资保证金实行每个工程项目开设一个专用账户的制度,专用账户最高金额不超过 80 万元,最低
不小于 3 万元。(在xx行政区域三年内有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且被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施工企业,按规定额度的二倍缴纳工资保证金。)
工资保证金制度是指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预先设立银行专用账户,并缴纳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该账户,在施工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并符合工资保证金提取条件时,经工程所在地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可用来提取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一种制度。
按照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后,施工企业应带备工程承包合同、三方协议书、缴纳工资保证金银行凭证等有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办理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
19. 2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粤人社规(2015)3 号《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建设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中标单位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资。工程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在用工之日起 15 日内为每个工人办理工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 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质量 等级 | 供应 时间 | 送达地 点 | 备注 |
附件 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所承包 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 年;
3.装修工程为 /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12 个月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
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