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BJFH-2020-采 136-03
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BJFH-2020-采 136-03
采购人: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泛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九月
目 录
六、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17 年 09 月至今) 62
第九章 附件 232
附件 1: 232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232
附件 2: 236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236
附件 3: 240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40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泛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第十一中学的委托对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BJFH-2020-采 136二、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
2、采购范围:教学设施设备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第一包 | BJFH-2020-采 136-01 | 学生课桌椅、阅览室及党建室设备 | 93.80 | 具体参 |
第二包 | BJFH-2020-采 136-02 | 室外主席台电子屏及音响设备和 条屏、多功能厅电子屏及音响设备 | 99.8688 | 数要求详见招 |
第三包 | BJFH-2020-采 136-03 | 教室及办公室窗帘、体育器材、电 学物理实验室设备、心理咨询室 | 106.4917 | 标文件 |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 300.1605 万元,其中:第一包:93.80 万元;第二包:99.8688 万元;第三包:106.4917 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9 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并进行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4)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2020 年 10 月 0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每日 00:00-23:59,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在线免费下载。
2、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即自 2020 年 10 月 0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止)。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兰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第三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对迟于开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第三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
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投标企业出具)。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x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九、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 523 号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代理机构:北京泛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 127 号元富大厦 16 楼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3309481175
北京泛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 |
招标文件编号 | BJFH-2020-采 136 | |
采购内容 | 教学设施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 | x项目预算金额 300.1605 万元其中:第一包:93.80 万元; 第二包:99.8688 万元; 第三包:106.4917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供货周期 |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 交货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 523 号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 |
质量保证期 | 自验收合格后壹年(12 个月) | |
付款方式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布媒体 | 甘肃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联合体投标 | 是( ) 否(√) |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
2 | 采购人 | 采购人: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 523 号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北京泛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 127 号元富大厦 16 楼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3309481175 |
4 | 供应商资格 |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9 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并进行说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④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以上要求原件的,原件编入响应文件正本,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要求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 (3)以上所有项为此项目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必须装订于响应文件中,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应按规定通过上年度年检或复审。证书未按国家规定年检、复审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 (5)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投标企业出具)。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 ||
5 |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 投标报价:此次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运输费用、运输保险、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价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价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 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
6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 |
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无 |
8 |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 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的时间 |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
9 | 信用查询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 U 盘壹份、光盘壹份(电子版文件须为 PDF 格式,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并提供一份 Excel 的格式分项报价明细表);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递交。 |
其他内容 | 开标一览表相关内容 为方便开标、唱标,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请在封面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 |
11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12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 |
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别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该项中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加盖带有“密封”字样印章及供应商公章。 电子版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电子版本”字样,加 x带有“密封”字样印章及供应商公章。 | ||
13 | 外层封套的标注 | 外层封套上应标明: 采购人名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包 号) 招标文件编号:BJFH-2020-釆 136-包号 在 2020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之前不得开启! |
14 | 递交投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截止时间、地点 |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第三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 甘南路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 | |
1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6 | 资格审查 |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印章,招标文件中规定需要提供原件的按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
17 | 评标原则和办法 | 综合评分法 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打分排序,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
18 | 质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第 94 号令(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
19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无 |
2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
2、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场地服务费由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分别承担 50%。 | ||
21 | 注 | 第一包 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 (第一包) 招标文件编号:BJFH-2020-采 136-01第二包 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 (第二包) 招标文件编号:BJFH-2020-采 136-02 |
第三包 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 (第三包) 招标文件编号:BJFH-2020-采 136-03 |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2、 有关定义:
2.1“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代理机构”是指北京泛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是指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 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采购人” 和“代理机构” 的统称。
2.6“招标文件” 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2.7“投标文件” 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8“采购文件” 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9“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财库[2013]189 号) 。
2.10“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财库[2013]189 号) 。
2.11“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财库[2013]189 号) 。
2.12“节能产品” 或者“环保产品” 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13“进口产品”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07]119 号) 。
2.14“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2.15“自主创新产品”系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
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 4、投标费用: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属工程类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单位、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
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技术服务要求;
(5)评标办法;
(6)合同格式;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按照甘财采【2009】116号文件中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和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6.5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七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
7.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知识产权:
12.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2.5 供应商提供的软/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最终用户应拥有合法的软件使用许可证。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报价部分
(1)本次招标报价要求: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运输费用、运输保险、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服务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
(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4)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价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价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13.2 商务部分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格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 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3.3 技术部分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1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也可以是符合 法律规定的担保函(如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于投标担保的保险凭证、 担保公司保函等)。
1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U盘制作。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7.7 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需将开标一览表(与正本中的保持一致)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等字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封口处加盖“密封”
章及供应商公章,与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8.2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的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副本”等字样,然后再将该项中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并加盖“密密封”章及供应商公章;
18.3U 盘及光盘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信封一同单独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及供应商公章,与其他形式的标书一并递交。
18.4 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及供应商公章。
18.5 内、外层封套均应满足以下要求:
18.5.1 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例)
采购人名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包号)招标文件编号:BJFH-2020-釆 136-包号
于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
18.5.2 内层封套上应写明供应商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它原因宣布不能接收该申请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其书写方法是:
供应商邮政编码: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
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泛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6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并加盖印章,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0.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1.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请供应商代表或现场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供应商代表或现场监督人员检查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顺序对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名称、数量、投标总价以及供应商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 23、评标: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23.2 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3.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
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3.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的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报价实质性不完整和/或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5)供应商不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价格算术错误进行修正的;
(6)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品
如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4、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5、定标程序:
25.1 选择“综合评分法”。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5.2 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5.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5.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代理机构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5 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或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可以接受的其他提交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27.3 中标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无论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撤销其中标通知书。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27.4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5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7.6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8、 合同分包、转包: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如采购发现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项目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29、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32、供应商违法行为规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3、质疑投诉相关规定
(1)对本项目中标结果存在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列举具体
(2)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扣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3)无论是质疑或被质疑,投标人均须主动配合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对于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投标人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文件。
33.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2 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33.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3.4 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
33.5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3.6 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一份提供。
33.7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3.8 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4.1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4.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由中标单位按中标金额的 1.5%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34.3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场地服务费由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分别承担 50%。
34.4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凭缴费凭证在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 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合 同 协 议 书
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项目编号:BJFH-2020-采 136 (包号)
合同编号:BJFH-2020-采 136-包号-HT
采购人(甲方):兰州市第十一中学供应商(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泛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序号 | 内 容 |
1 | 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包号) |
2 | 采购人(甲方): |
3 | 供应商(乙方)名称、地址: |
4 | 交货时间: |
5 | 交货地点: |
6 | 付款及验收标准将按下列条件进行: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相关行业专家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
7 |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后壹年(12 个月)。 在产品保修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故障/缺陷部件的期限为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必须在 2 小时内响应,4 小时赶赴现场进行维修/更换。 |
8 | 如主要货物的关键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甲方除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乙方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 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 |
9 | 履约保证金金额: 无。 |
10 | 履约保证金形式:无。 |
11 | 履约保证金期限:无。 |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采购人(甲方):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根据 (项目名称/包号)、(招标文件编号/包号)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的评标结果, 兰
州市第十一中学(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1 合同协议书;
1.2 中标通知书;
1.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4 合同条款;
1.5 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开标一览表;附件 2-分项报价表;
附件 3-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 4-售后承诺及相关内容;附件 5-中标通知书;
1.6 其他合同文件。 2.合同标的
2.1 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表中所有货物;
招标文件编号/包号 | 货物名称 | 进口/国产 | 生产厂商 | 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3.合同金额
3.1 合同金额大写:
小写:
3.2 合同价格形式:
3.3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
x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4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4.付款条件
4.1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相关行业专家验收费用由乙方
支付)。
4.2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4.3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后壹年(12 个月)
5. 合同交货地点及时间:
5.1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
5.2 交货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 523 号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7.合同生效
x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8.1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代理机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8.3 合同订立地点:
此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地址: 电话: 邮编: | 地址: 电话: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经办人: | 经办人: |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开户名:开户行:账 号: | 开户名:开户行:账 号: | ||||||
代理机构:北京泛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1、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设备”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买货物的单位。
(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7)“项目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的地点。
(8)“天”指日历天数。 2 、原产地
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开采、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3、技术规格和标准
3.1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4、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4.1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4.2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
4.3 如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卖方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卖
方承担。买方将尽可能地对卖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4 如果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买方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权,买方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14 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授权买方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该第三方提起诉讼,并给买方尽可能的协助。买方应负担诉讼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有权获得判决给付的全部赔偿。
5、包装要求
5.1 卖方提供的货物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5.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 6、包装标记
6.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样标明以下各项:
(1) 项目名称:
(2) 合同号:
(3) 收货人:
(4) 到站:
(5) 货物的名称、包号、箱号:
(6) 毛重/净重(公斤):
(7)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8) 发货单位:
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6.2 标识设备配置信息卡片。 7、装运条件
7.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 30 个日历日以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
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三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7.2 卖方负责安排到站前内陆运输。
7.3 货物到达现场后,由买方负责清点、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7.4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准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8、装运通知
8.1 卖方应在货物装货后发运前 24 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 20 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 12 米长、2.7 米宽和 3 米高,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
9、保险
9.1 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工器具等,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由卖方负责投保并承担全额保险费。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
10、付款
10.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10.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0.3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毕后 48 小时内将上述 10.2 条要求除第 4 项外的单据航寄给买方。
10.4 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安排付款,卖方在要求付款前,应向买方提供国家税务发票。
11、伴随服务
11.1 卖方被要求按照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
(1) 实施所供货物的集成;
(2) 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3) 提供货物所需备件和专用工具;
(4) 为所供货物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5)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设备保修期限内对所供货物提供维修和技术支持,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1.2 卖方应提供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2、质量保证期
12.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12.2 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2.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2.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3、检验
13.1 买方根据需要将派人参加中间监制和出厂验收或派代表参加交货地点验收。
13.2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3.3 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经过商检局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根据第 15 条规定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4、服务
14.1 在卖方的设备到达现场移交给买房之前,由卖方负责清点、保管,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可提供存放地点。
14.2 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卖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调试等工作。 15、索赔
15.1 如果卖方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
索赔事宜。
(1) 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30%赔偿买方损失。
(2) 根据货物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 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失无法计算时,按合同总价款的 30%计算。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5.2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个日历日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10 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时间,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有权从付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回索赔金额。上述款项不足以支付买方损失及其他费用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另行支付。
16、保证与承诺
16.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及其集成没有设计、工程、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6.2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
16.3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和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均能够满足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
16.4 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买方同时向卖方提供合理的机会来检查缺陷。
16.5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所述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卖方承担。
16.6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6.7 本保证应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7、延期付款
买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条件,按时付款。 18、验收和测试
18.1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卖方/厂家应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根据情况向买方提供。
18.2 货物抵达现场后,买方应尽快与卖方约定时间和地点开箱,对货物的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收到货物证明。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8.3 卖方对在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在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了安装、调试后,由买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有关测试和验收的程序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18.4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 11.5 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前,买方发现卖方所提供的货物或其组成部分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18.5 卖方应保证全部设备都是原厂商生产的全新合格的原装产品,设备的性能指标和功能与卖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全一致,并提供网络设备软件的合法的许可证。
18.6 卖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设备(包括软/硬件)配置如存在任何遗漏,影响到项目的实施,必须免费提供所缺部分,买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8.7 合同条款第 8 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19、误期赔偿
除合同第 19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有权按合同总价款每天 0.1%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应赔偿买方全部损失,损失无法计算时,按合同总价款的 30%计算。
20、不可抗力
20.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20.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1、税费
卖方应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22、履约保证金
22.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22.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2.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
电汇(汇票)或支票或现金或银行保函。
22.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3、争端的解决
23.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4、违约终止合同
2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并交付工程;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不正当行为。
24.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 2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的部分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5、转让与分包
除买方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6、通知
x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发送至本合同所确认的通讯地
址,发送后即视为送达。 27、合同生效及其它
27.1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受委托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7.2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3 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 份,招标代理机构 壹 份。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供应商。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评标程序
2.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5.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环保、节能、自主创新产品。
5.2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5.3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5.4 综合评分明细表: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5.5 评分标准: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具体分值如下:
第一包评标办法:共计 100 分,其中:价格:30 分;商务:10 分;技术:60 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基础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部分共计 30 分 |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 |
2 | 商务部分共计 10 分 | 业绩 | 4 分 | 供应商近三年(2017 年 09 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为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共计 4 分) |
认证体系 | 2 分 | 供应商提供获得 GB/T27922-2011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认证证书的五星级得 2 分;其他不得分。(共计 2分) | ||
产品认证 | 2 分 | 供应商提供(课桌椅)生产厂家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 分;(共计 2 分) | ||
授权 | 2 分 | 供应商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得 2分,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 | ||
3 | 技术部分共计 60 分 | 技术响应 | 25 分 |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5 分,带“★”项技术指标为重要技术指标,不满足一项扣 5 分,5 项不满足,此项不得分。技术参数要求中提及重要参数以检测报告数据为主,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非带“★”项,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扣 2 分,该项扣完为止。 |
实施方案 | 15 分 | 实施方案完整性、可靠性:(含进度计划、人员配备、生产方案、质量控制、包装方案、运输方案、安装方案、验收方案等)综合评比,优得 15 分,良得 6 分,一般得 3 分, 差或不提供不得分。(共计 15 分) | ||
样品 | 1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提供(课桌椅)样品综合评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实物结构的完整性、合理性、材质可靠,牢固,稳定性、工艺的优越性、外观效果颜色搭配、涂料质量,油漆质感,涂层表面平整度等横向比较优得 10 分; 良得 6 分;一般的得 3 分。(共计 10 分) 备注: 1、评标专家按供应商现场提供的样品打分,样品不能出现供 应商产品来源的任何标志标识。 2、供应商所提供样品在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以 备 货物最终交货时对比检验。 | ||
售后服务 | 10 分 | 1、供应商提供针对疫情期间的售后服务措施和方案(包括质保年限,服务措施,服务方案,到场安装、维修、更换的响应时间,产品质量保证,回访等)等综合评分:优得 5 分;良好得 3 分;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共计 5 分) 2、针对该项目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点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共计 1 分) 3、保修方式承诺横向比较切实可行的,优得 4 分,良的得 2 分,一般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共计 4 分) |
第二包评标办法:共计 100 分,其中:价格:30 分;商务:20 分;技术:50 分。
价格部分 30 分 |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 |
技术及商务部分 70 分 | 商务部分 (20 分) | 8 分 | 投标产品 LED 显示屏、信息安全防控系统、控制主机、 音响设备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得 8 分,提供一项得 2 分,满分 8 分。 |
2 分 | 投标产品LED 生产厂家通过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ECQ QC 080000: 2017 合格危险品工艺管理认证。ISO27001 信息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满分 2 分,缺一项不得分。 | ||
2 分 | 投标产品 LED 显示屏生产工厂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 绿色工厂,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满分 2 分,缺一项不得分。 | ||
2 分 | 投标产品 LED 生产厂家显示屏生产技术、工艺、质量属于国内外同类产品领先水平,获得由国家部级单位颁发的显示屏单项排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 2 分,缺一项不得分。 |
4 分 | 为体现厂家研发实力,投标产品 LED 生产厂家具有完善得创新能力及体系,LED 厂家获得国家科学进步奖,奖励等级为一等奖得 4 分,二等奖得 2 分。提供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分 | 投标产品控制主机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或厂家办事处鲜章,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和查询办法,评标时有评委专家现场查询,如有作假视为无 效投标 | ||
产品技术性能及售后 (50 分) | 30 分 | “▲”项为重要技术参数要求项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音响部分还需提供印刷版彩页)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一项扣 2 分,不带特殊符号项不满足招标要 求的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
3 分 | 提供 LED 屏详细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及响应程度得分。一档 3 分,二档 2 分,三档 0 分。 | ||
5 分 | 投标产品信息安全防控系统产品厂家能提供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推广文件;提供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三级及以上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 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三级及以上服务资质证书(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厂 家鲜章)。提供一项得 1 分,满分 5 分,未提供不得分。 |
本项目实施须由 LED 生产厂家原厂提供,投标产品厂 | |||
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 | |||
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
4 分 | 音视频集成工程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
(含)以上资质。原厂工程师或具有原厂颁发服务证 | |||
书的工程师现场安装调试,提供一项得 1 分,满分 4 | |||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4 分 | 投标产品音响设备生产厂家须提供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资质壹级证书、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资质壹级证书、 ISO9001、ISO14001、ISO45001、AAA+、节能绿色环保 产品证书、以保证所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准确度,请提供大型消声室相关介绍文件及消声室检测报告。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提供一项得 1 分,满分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4 分 | 有本地化售后服务办事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提供 7*24 小时快速上门服务和 2 小时内快速响应服务。投标单位技术人员具有全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声频工程师证书(须提供证书原 件)。完全满足得 4 分,不满足不得分。 |
第三包评标办法:共计 100 分,其中:价格:30 分;商务:10 分;技术:60 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基础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部分共计 30 分 |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 |
2 | 商务部分共计 10 分 | 业绩 | 4 分 | 供应商近三年(2017 年 09 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4 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共计 4 分) |
供应商实力 | 6 分 | 提供心理咨询设备生产厂家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注:认证范围需包含“心理音乐放松设备、心理情绪宣泄设备”的研发和销售,团体心理辅导设备、心理咨询软件、心理沙盘的销售与技术服务等。每提供一项得 2 分,不提供或 提供不全不得分。(共计 6 分) | ||
3 | 技术部分 | 技术响应 | 35 分 |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货物参数要求、指标的响应程度,即投 |
共计 60 分 | 标文件包括并满足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得满 分,技术参数非▲★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1 分,带▲★项每负 偏离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提供技术参数支撑材料,检 测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证明材料)。(共计 35 分) 注:1、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如供应商是代理商,证明材料须有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公章(鲜章)及供应商公章,否则此项不得分。 | |||
实施方案 | 5 分 | 供应商是否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得当,以及开展技术培训的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质量保证、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进行总体对比评价,实施方案优秀的得 5 分,良好 得 3 分,方案一般得 1 分,差不得分。 (共计 5 分) | ||
心理技能提升管理系统演示 | 10 | 心理技能提升管理系统功能演示:(提供光盘或U 盘进行演示)演示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功能演示视频,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三分钟,根据演示视频展示的功能要求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 (1)心理技能提升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用于提升心理咨询中心管理员及心理爱好者的心理技能。具有教学视频、心理放松、休闲放松、知识普及、管理设置及心理产品(更多)介绍六大功能模块。优 5 分,良 2 分,一般得 1 分,差不得 分。(共计 5 分) (2)健康情绪调节管理平台功能,平台集综合管理功能模块于一体,包含:个体记录、团体记录、用户管理、分析帮助、设备管理、学习资源、查看附件等,支持多种格式音乐、心理文章,心理图片、心理电影播放,可连接 WiFi,可下载相关心理游戏等。:优 5 分,良 2 分,一般得 1 分,差不得分。 (共计 5 分) | ||
售后服务 (共计 5 分) | 5 分 | 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 针对招标项目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计划,内容应包括服务方案,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方式(上门或送修等),维修配件(易耗品)来源、品 |
质等级、价格等。 1、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提供 1 年以 上保修期,有详细得当的质保期内服务措施,优秀的得 2 分, 良好的得 1 分,一般的或没有的不得分。 (共计 3 分) 2、针对招标项目需求提设备安装、调试、运输保证等方案,方案应符合先进性、合理性、安全性、稳定性、易用、易维护性原则,优秀的得 2 分,良好的得 1 分,一般的或没有的 不得分。(共计 2 分) 3、满足质保期要求且大于 2 年的得 1 分,提供承诺书,不提 供不得分。(共计 1 分) |
6、中标人的确定
6.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同时向采购人出具评标报告。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低价优先的原则推荐排序候选人资格,价格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计算错误的修改
7.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7.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供
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8.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8.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露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8.4 发现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8.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8.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9.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9.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9.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9.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9.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9.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声明函
致: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关于贵方 2020 年 月 日发布的 (项目名称/包号)、(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的招标公告,我方 (供应商名称)、 (法人、法人授权委托人) 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提供的 (项目名称/包号)、(招标文件编号/包号) 资格证明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年 月 日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9 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并进行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4)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致: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xxxx: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0 年 月 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电话: 电话: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投标企业出具)。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五、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17 x 00 xxx)x
xxx(0000 x 00 月至今)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序号 |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工程金额 (万元) | 备注 |
注:将签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附在此表后,原件备查。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注:(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 4 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填列;
(2)出具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公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2020 年 月 日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二、投标文件应答表三、价格部分
四、商务部分五、技术部分六、其他部分
…
特别提醒:请供应商按顺序提交上述文件和准确标注投标文件页码,可以根据投标文件
内容增加目录内容。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信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将重要内容填写在此表中,方便评标时专家查找)
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 | 投标文件页码 |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有效) |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分别填写页码)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投标函 | |
投标报价表 | |
技术偏离表 | |
商务偏离表 | |
……… | |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1.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x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的招标文件,现正式授权 (姓名、职务) 代表 (供应商名称) 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贰份(U 盘壹份、光盘壹份),用于唱标的“开标记录表”壹份。我公司在此声明同意如下:
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小写) (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用文字和数字分别表示)。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资料保密且不解释落标原因。
6.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 址: | 邮 | 编: | ||
电 | 话: | 传 | 真: |
手 机: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xx):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币种:人民币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投标单价 (元)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供货周期 (日历日)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次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运输费用、运输保险、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价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价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3、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单独密封和递交。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币种:人民币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品牌 | 制造商及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供货周期 (日历日) | 备注 |
1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大写): (金额小写): |
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请按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和顺序提供。
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页码 |
1 | 投标有效期 | |||
2 | 付款条件 | |||
3 | 资格条件 | |||
… | ||||
… |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关于贵方 2020 年 月 日就 (项目名称/包号)、(招标文件编号/包号)
公开招标事宜,我公司作为供应商,作如下保证: 1、交货期:
2、质保期:
3、产品质量承诺:
4、售后服务承诺:
5、包退包换承诺:
6、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7、维护保养的安排:
8、制造商的技术支持方案(如有):
9、本地服务机构情况: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应详细说明服务保证内容,出现故障或问题响应时间及服务人员和服务内容情况,具体格式各供应商自拟)
厂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代理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简历: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从事与本次采购相关项目的售后服务技术工作经历。
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售后服务保证内容,出现故障响应时间及售后服务人员情况(特别是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简历介绍),并填写下表: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人员情况格式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货物偏离表
投标货物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 | 投标响应 技术参数(规格) | 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说 明 |
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
2、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3、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复印件;
4、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意度问卷;
1、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格式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
致: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或异议。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 址:
电话: 邮编: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致: 兰州市第十一中学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等决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 址:
电话: 邮编: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3、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确认书格式
代理服务费确认书
致:北京泛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协商,本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服务费向中标方收取。若我单位中标,将按中标金额的 1.5%向贵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4、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意度问卷
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意度问卷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1、您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项目中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质量是否满意? A 满意( ) B 不满意( )
2、请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采购代理的服务态度和质量评分
A 优( ) x( ) 一般( ) 差( )理由(选择“一般”及“差”答案时须填写理由以方便改进):
3、您认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哪些方面还需要进行改进? A 没有意见( )
B(详细意见或建议):
说明:请供应商按所参与的项目如实填写,在括号直接打“√”,对我公司的意见建议请填写在“第 3 问的 B 部分”。
感谢所有供应商对我公司招标采购代理的支持和理解!
供应商名称:
被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本表格由中标人填写,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交给代理机构。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
2、招标文件编号:BJFH-2020-采 136
3、采购内容:
(1)第一包:学生课桌椅、阅览室及党建室设备
(2)第二包:室外主席台电子屏及音响设备和条屏、多功能厅电子屏及音响设备
(3)第三包:教室及办公室窗帘、体育器材、电学物理实验室设备、心理咨询室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 300.1605 万元,其中:第一包:93.80 万元;第二包:99.8688 万元;第三包:106.4917 万元;
6、供货周期: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二、技术参数要求
1、第一包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 质 要 求 | 单位 | 数量 | 附 图 |
阅览室家具需求 | ||||||
1 | 管理员桌 | ★1:面材采用:E1 级三聚氰胺板贴面,符合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标准,含水率≤7.0%,密度:0.64g/cm ³,甲醛释放量≤0.070 mg/m³厚度 0.8mm,具有防火、防潮、耐磨、硬度高、易去污,可长期保持台面整洁等优点,(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三聚氰胺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材:基材采用 25mmE1 级绿色环保刨花板板,符合 GB/T 4897-2015《刨花板》标准:含水率在 3.0%~ 13.0%之间,静曲强度≥17MPa,所有板材均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符合国家绿色环保板材要求,达到国际握钉力测试标准;(开标时提供国家级刨花板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3:PVC 封边条:符合 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封边厚度达 2.0mm,邻苯二甲酸酯 (DBP、BBP、DEHP、DNOP、DINP 和 DIDP )≤0.001%, 甲醛释放量为 0 或者未检出 ;(开标时提供 2020 年 | 1 |
国家级 PVC 封边条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白乳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水基型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游离甲醛≤0.05g/kg,苯含量≤0.01g/kg,甲苯+二甲苯≤0.044:(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白乳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喷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 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溶剂型 SBS 胶粘剂)标准:甲醛释放量≤0.05g/kg5,苯≤0.01g/kg,甲苯+二甲苯≤0.04,二氯甲烷≤0.01,总挥发性有机物≤375g/L (开标时提供高架及喷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五金配件:符合参照 QB/T 3827-1999 (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参照 QB/T 3827-1999 (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 3832-1999 (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TESTI s 标准:经 100h 乙酸盐雾测试,达到 10 级标准。 |
2 | 转椅 | 1:阻燃面料:面料采用优质家具专用网络布料,符合 QB/T 1952. 1-2012《软体家具沙发》标准,耐磨性强,阻燃(阻燃性能:损坏长度 200mm;续烧时间 15S;阴燃时间 11S),经防污处理,清洁方便,xxxx,柔软贴手,透气性好。 2:海绵:内部采用阻燃海绵、符合 GB/T 1080-2006 《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泡沫塑料》标准,回弹率≥50%,伸长率≥240,撕裂强度≥3.0N/cm,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80KPAa; 3、PU 扶手:符合 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 0.002%。 4;气压棒:符合 GB/T 29525-2013《座椅升降气弹簧 技术条件》标准。气压棒可调节高度,行程 8cm(30 万次不漏气),最低高度 420mm;优质 40#碳素钢板机关,密封性能符合气弹簧锁定在任意位置,经 72h 常温储 存后,活塞杆不应产生位移 。 | 1 | |||
1:面材采用:E1 级三聚氰胺板贴面,符合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 |
3 | 阅览桌 | 2000*1050*750 | 板和刨花板》标准,含水率≤7.0%,密度:0.64g/cm ³,甲醛释放量≤0.070 mg/m³厚度 0.8mm,具有防火、防潮、耐磨、硬度高、易去污,可长期保持台面整洁等优点。 2:基材:基材采用 25mmE1 级绿色环保刨花板板,符合 GB/T 4897-2015《刨花板》标准:含水率在 3.0%~ 13.0%之间,静曲强度≥17MPa,所有板材均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符合国家绿色环保板材要求,达到国际握钉力测试标准; 3:PVC 封边条:符合 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封边厚度达 2.0mm,邻苯二甲酸酯 (DBP、BBP、DEHP、DNOP、DINP 和 DIDP )≤0.001%, 甲醛释放量为 0 或者未检出 ; 4:白乳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水基型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游离甲醛≤0.05g/kg,苯含量≤0.01g/kg,甲苯+二甲苯≤0.044: 5:喷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 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溶剂型 SBS 胶粘剂)标准: 甲醛释放量≤0.05g/kg5,苯≤0.01g/kg,甲苯+二甲 | 张 | 5 |
苯≤0.04,二氯甲烷≤0.01,总挥发性有机物≤375g/L | ||||||
4 | 定做展示 架(单面) | 3940*400*2000 | ★1:面材采用:E1 级三聚氰胺板贴面,符合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标准,含水率≤7.0%,密度:0.64g/cm ³,甲醛释放量≤0.070 mg/m³厚度 0.8mm,具有防火、防潮、耐磨、硬度高、易去污,可长期保持台面整洁等优点,(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三聚氰胺板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材:基材采用 25mmE1 级绿色环保刨花板板,符合 GB/T 4897-2015《刨花板》标准:含水率在 3.0%~ 13.0%之间,静曲强度≥17MPa,所有板材均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符合国家绿色环保板材要求,达到国际握钉力测试标准;(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刨花板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PVC 封边条:符合 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封边厚度达 2.0mm,邻苯二甲酸酯 (DBP、BBP、DEHP、DNOP、DINP 和 DIDP )≤0.001%, | 组 | 1 | |
5 | 定做书架 (双 面) | 4400*760*2000 | 组 | 按照效果图做 | ||
6 | 定做书架 (双 面) | 4600*760*2000 | 组 | 1 | ||
7 | 定做书架 (双 面) | 7940*760*1600 | 组 | 1 | ||
8 | 定做书架 (双 面) | 8080*760*1600 | 组 | 1 | ||
9 | 定做书架 (单 面) | 1120*510*2400 | 组 | 1 |
10 | 定做书架 (单 面) | 760*530*2400 | 甲醛释放量为 0 或者未检出 ;(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 PVC 封边条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白乳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水基型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游离甲醛≤0.05g/kg,苯含量≤0.01g/kg,甲苯+二甲苯≤0.044:(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白乳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喷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 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溶剂型 SBS 胶粘剂)标准:甲醛释放量≤0.05g/kg5,苯≤0.01g/kg,甲苯+二甲苯≤0.04,二氯甲烷≤0.01,总挥发性有机物≤375g/L (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喷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 x公章) | 组 | 1 | |
11 | 定做展示 架(单面) | 4040*400*2200 | 组 | 1 | 按照效果图做 | |
12 | 阅览椅 | 460*425*790 | 全新料 PP 塑料外壳,座板背为光板,1.5MM 厚、12MM管径实心电镀钢制架。 | 把 | 30 | |
★1:面材采用:E1 级三聚氰胺板贴面,符合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标准,含水率≤7.0%,密度:0.64g/cm ³,甲醛释放量≤0.070 mg/m³厚度 0.8mm,具有防火、防潮、耐磨、硬度高、易去污,可长期保持台面整洁 等优点,(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三聚氰胺板检测 |
12 | 条桌 | 1200*400*750 | 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材:基材采用 25mmE1 级绿色环保刨花板板,符合 GB/T 4897-2015《刨花板》标准:含水率在 3.0%~ 13.0%之间,静曲强度≥17MPa,所有板材均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符合国家绿色环保板材要求,达到国际握钉力测试标准;(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刨花板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PVC 封边条:符合 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封边厚度达 2.0mm,邻苯二甲酸酯 (DBP、BBP、DEHP、DNOP、DINP 和 DIDP )≤0.001%, 甲醛释放量为 0 或者未检出 ;(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 PVC 封边条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白乳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水基型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游离甲醛≤0.05g/kg,苯含量≤0.01g/kg,甲苯+二甲苯≤0.044:(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白乳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喷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 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溶剂型 SBS 胶粘剂)标准:甲醛释放量≤0.05g/kg5,苯≤0.01g/kg,甲苯+二甲苯≤0.04,二氯甲烷≤0.01,总挥发性有机物≤375g/L (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喷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钢脚:一级冷轧钢管,底脚 60*60*1.2 旦管冲压成型,顶板 2MM 钢板冲压成型,立柱 60*30*1.2 旦管,层板 1.0MM 钢板冲压折边,表面全高温静电喷涂,手 动折叠开关带刹车 PU 静音轮。 | 张 | 104 |
13 | 条桌椅子 | 460*425*790 | 全新料 PP 塑料外壳,座板背为光板,1.5MM 厚、12MM管径实心电镀钢制架。 | 把 | 208 | |
党建室 | ||||||
14 | 定做 主席台 | 5600*500*810 | ★1:面材采用:E1 级三聚氰胺板贴面,符合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标准,含水率≤7.0%,密度:0.64g/cm ³,甲醛释放量≤0.070 mg/m³厚度 0.8mm,具有防火、防潮、耐磨、硬度高、易去污,可长期保持台面整洁等优点,(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三聚氰胺板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材:基材采用 25mmE1 级绿色环保刨花板板,符合 GB/T 4897-2015《刨花板》标准:含水率在 3.0%~ 13.0%之间,静曲强度≥17MPa,所有板材均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符合国家绿色环保板材要求,达到国际握钉力测试标准;(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刨花板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PVC 封边条:符合 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封边厚度达 2.0mm,邻苯二甲酸酯 (DBP、BBP、DEHP、DNOP、DINP 和 DIDP )≤0.001%, 甲醛释放量为 0 或者未检出 ;(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 PVC 封边条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白乳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水基型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游离甲醛≤0.05g/kg,苯含量≤0.01g/kg, | 组 | 1 | |
15 | 条桌 | 1200*400*750 | 套 | 40 | ||
16 | 演讲台 | 550*450*1070 | 组 | 1 | ||
17 | 茶水柜 | 1200*400*800 | 组 | 1 |
甲苯+二甲苯≤0.044:(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白乳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喷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 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溶剂型 SBS 胶粘剂)标准:甲醛释放量≤0.05g/kg5,苯≤0.01g/kg,甲苯+二甲苯≤0.04,二氯甲烷≤0.01,总挥发性有机物≤375g/L (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喷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 x公章,) | ||||||
18 | 主席椅 | 570*640*970 | 1:面料:面料采用优质西皮,耐磨性强,经防污处理,清洁方便,色泽亮丽,柔软贴手,透气性好; 2:海绵:海绵:内部采用阻燃海绵、符合 GB/T 1080-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泡沫塑料》标准,回弹率≥50%,伸长率≥240,撕裂强度≥3.0N/cm,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80KPAa;(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阻燃海绵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钢 PU 扶手,符合 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 ≤0.002%。(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 PU 扶手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弓形脚:符合参照 QB/T 3827-1999 (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参照 QB/T 3827-1999 (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 3832-1999 (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TESTI s 标准。经 100h 乙酸盐雾测试,达到 10 级标准。(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弓形脚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张 | 8 |
19 | 弓椅 | 480*430*960 | 1:阻燃面料:面料采用优质家具专用网络布料,符合 QB/T 1952. 1-2012《软体家具沙发》标准,耐磨性强,阻燃(阻燃性能:损坏长度 200mm;续烧时间 15S;阴燃时间 11S),经防污处理,清洁方便,色泽亮丽,柔软贴手,透气性好; (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阻燃绒布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海绵:内部采用阻燃海绵、符合 GB/T 1080-2006 《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泡沫塑料》标准,回弹率≥50%,伸长率≥240,撕裂强度≥3.0N/cm,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80KPAa; (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阻燃海绵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PU 扶手:符合 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 0.002%。(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 PU 扶手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弓形脚:符合参照 QB/T 3827-1999 (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参照 QB/T 3827-1999 (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 3832-1999 (2009)《轻工产 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 把 | 80 | |
大会议室 | ||||||
★1:面材采用:E1 级三聚氰胺板贴面,符合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标准,含水率≤7.0%,密度:0.64g/cm ³,甲醛释放量≤0.070 mg/m³厚度 0.8mm,具有防火、 防潮、耐磨、硬度高、易去污,可长期保持台面整洁 |
20 | 主席台 | 1400*50*810 | 等优点,(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三聚氰胺板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材:基材采用 25mmE1 级绿色环保刨花板板,符合 GB/T 4897-2015《刨花板》标准:含水率在 3.0%~ 13.0%之间,静曲强度≥17MPa,所有板材均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符合国家绿色环保板材要求,达到国际握钉力测试标准;(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刨花板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PVC 封边条:符合 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封边厚度达 2.0mm,邻苯二甲酸酯 (DBP、BBP、DEHP、DNOP、DINP 和 DIDP )≤0.001%, 甲醛释放量为 0 或者未检出 ;(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 PVC 封边条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白乳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水基型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游离甲醛≤0.05g/kg,苯含量≤0.01g/kg,甲苯+二甲苯≤0.044:(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白乳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喷胶:符合 GB 18583-2008《室 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溶剂型 SBS 胶粘剂)标准:甲醛释放量≤0.05g/kg5,苯≤0.01g/kg,甲苯+二甲苯≤0.04,二氯甲烷≤0.01,总挥发性有机物≤375g/L (开标时提供 2020 年国家级喷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 | 组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