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21年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與日本京都大學農學研究科碩士雙學位計畫甄選簡章
一、宗旨
為培育國際間學術人才之交流及促進國際學術合作,生物資源暨農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甄選學業表現優異、外語流暢、品德良好且對研究有熱忱之 110 學年度碩士班新生,參與本院與日本京都大學農學研究科碩士雙學位計畫(以下簡稱雙學位計劃)。
二、計畫時程表及規定
參與本計畫之學生須於規定之年限內於兩校個別完成兩個不同主題之研究及論文,並依照兩校共同擬定之修課計畫完成兩校畢業修課規定。本雙學位計畫時程表參見最後一頁。
三、申請資訊
錄取名額:最多2名。
申請資格:
1. 本院所屬系所於本110學年度入學之碩士班新生。(不含休學中學生) ;
2. 學業成績優良,大學平均成績達GPA 3.0(含)以上;
3. 語言能力具以下其一:托福(TOEFL-iBT) 79分(含)以上、雅思 (IELTS) 6.0分(含)以上或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通過者;
4. 學生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申請文件
1. 雙學位計畫申請表(參見附件;英文繕打)
2. 個人申請動機(中文與英文各一份;A4;一頁單面;行距1;12字)
3.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中文版及英文版各一份)
4. 有效期限內英語能力證明影本
5. 雙學位研究計畫書(A4;2~5頁;英文繕打;行距1;12字)。計畫書的最後一頁須有指導教授之簽名;其中京都大學的教授簽名部分,可請接待學校之指導教授將計畫書印出並簽名後掃描回傳。
6. 原屬學校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英文)
7. 接待學校教授之指導意願證明(格式不限,亦可為該教授之email回覆)
註:書面資料須依以上順序排列,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不得裝訂或使用釘書針。
注意: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為提供全民英檢者,若獲選為院方推薦給京大之雙學位候選人,仍須在京大要求之特定時間內,提供上述規定之托福或雅思成績證明。
四、計畫申請
1. 報名時間:公告即日起至11月26日中午12點止。
2. 報名方式:上述申請文件繳交至國農中心(農業綜合館3樓315室)xxx先生
(00-0000-0000)。
註:已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要求退件。所有書面資料將不歸還,如有需要,請申請者自存副
本。
五、甄選
1. 書面審查:申請者之書面資料經評審委員審查後,決議面試名單。
2. 面試:由評審委員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將以電郵通知。
3. 錄取結果依申請人所繳交之書面資料與面試表現綜合評定。
六、獲選薦送結果公佈及學生回覆確認
獲選本院薦送至京都大學之結果預定於111年1月左右以電郵通知,學生須於電郵通知寄出之隔天起算,於一週內回覆並親自至國農中心簽署計畫參與同意書。未如期確認者,視同放棄獲選薦送至京大之資格。(獲選公佈日期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注意:本獲選結果僅為由本院推薦獲選生至京都大學。後續程序仍須通過京都大學內部評選,且須等到京都大學寄送正式入學通知及相關文件後,本院之獲選生始具備兩校之雙學位生身份。
七、學分修業及論文規定:
1. 獲選學生應於收到本院的獲選通知後,應即刻與雙方指導教授討論及擬定修課計畫。該修課計畫應符合兩校之畢業規定及雙方建制系所之同意。
2. 參與本雙學位計畫的學生於兩校停留期間所應修學分數,需達雙方系所規定的總修課畢業學分的三分之一或以上學分。
3. 京都大學之總畢業學分為30學分,該校最多可採計學生於臺大修課之10學分;本校生於京都大學修業期間應至少修習20學分。
3. 學生須在兩校的指導教授之共同指導下完成兩個不同主題之研究,並撰寫兩份畢業論文和通過兩次個別之口試。兩次口試先後個別於京都大學和本校舉行,並遵守雙學位計劃協議書之制定事項.
4. 論文以英文撰寫,其格式須符合兩校訂定之規範。
八、修業時程
x計畫之總修業時程至少三年。學生於原屬學校就讀至少4學期,於接待學校停留期間為2學期。學生須先於原屬學校就讀第一至第三學期,再於第四與第五學期於接待學校就讀及完成第一次口試及第一本論文;最後一學期再返回原屬學校完成第二次口試和第二本論文。學生須滿足上述條件後,始取得京都大學與本校所頒發之學位證書。若僅完成接待學校之口試及論文,則無法取得該接接待學校之學位。
九、雙學位學生須知
1. 雙學位學生由本院甄選後推薦給接待學校。然其入學許可之核發仍由接待學校決定。若獲選生不被接待學校接受,該獲選生則不具備雙學位生身分,且不得有異議。
2. 經本院通知獲選後,獲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錄取學校(院、系所),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延後出國研修學期或要求保留雙學位學生資格。
3. 除重大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獲選生未如期赴國外研修、或因可歸責於個人之因素(如:資料不全)而未獲接待學校核可入學、或終止本計畫提前返國者,皆視為放棄雙學位學
生資格。
4. 雙學位學生須在母(本) 校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交接待學校學雜費及學分費。
膳宿費、旅費、書籍費、交通費、護照費、簽證費、保險費及其他個人支出須自行負擔。
5. 所有雙學位學生須自行辦理宿舍申請、簽證、選課、機票、機場接送及保險等個人事宜。
6. 除學生平安保險外,本院有權強制所有獲選生於出國研修前另購買足額之保險(含醫療、意外、海外急難救助等)。本院不具替學生購買保險之責任與義務,若學生未購買保險,本院保有取消其錄取資格之權利。
7. 本計畫未保證可申請到接待學校宿舍,本院不負責協助宿舍申請,接待學校亦無保證提供宿舍之義務;未申請到宿舍之學生,須自行安排外宿事宜。
8. 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取得學生簽證者,錄取資格即取消。
9. 參與本計畫期間不得辦理本校畢業或休學手續,若有此等事情發生,將取消其雙學位學生
身分。
10. 本計畫結束後,必須按時回到原屬學校繼續完成碩士學位,不得擅自向接待學校延長停留期限。
11. 所有學生返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學分費或學雜費。
12. 具役男身分同學須依法完成相關手續,並於他國停留期間結束後準時返國,不得有滯留國外之情形;如有違反情況,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並按校規處置。
13. 參加本計劃之學生應先後完成兩本不同研究主題之論文後,始可取得雙邊學校之學位.若僅完成接待學校之口試與論文,但無法完成原屬學校之口試與論文者,則無法取得接待學校之學位。
十、雙學位學生義務
1. 雙學位學生於接待學校完成註冊手續後,即視同該校學生,應遵守該校一切規定,不得做出有損兩校校譽之情事,如有違反情況,須同時接受兩校校規處置。
2. 出國參與計畫期間須密切與本院保持連繫,並留意自身安全。
3. 所有參加本計畫同學,應於返國後繳交在接待學校研修心得報告。
臺大-京大雙學位計畫重要時程 | ||
項目 | 日期 | 注意事項 |
公告日期 | 2021年9月中-10月初 | |
申請截止日期 | 2021年11月26日中午 | 請務必於中午12點前送件至國農中 心。逾時不受理。 |
通知受本院薦送之學生時間 | 2021年1月 | |
受推薦生回覆國農中心並確認參與計畫。 | 通知獲推薦當日起算一個禮拜內 | 受推薦生於收到通知當天起算,於一週內回覆信件並親自至國農中心確認。未如期確認者,視同放棄獲選資 格,由備取同學遞補。 |
遞交申請件至接待學校 | 2022年6月 | |
前往接待學校 | 2023年3月中旬 | |
接待學校之口試 | 2024年1月底~2月初 | 雙學位生須於最後一個學期於原屬學校順利完成第二本論文後,始可同時取得兩校學位。 |
繳交第一本論文給接待學校 | 2024年2月中 | |
返回原屬學校 | 2024年2月 | |
原屬學校口試及繳交第二本論文 | 2024年6~7月 | |
取得兩校個別學位證書 | 2024年7~9月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