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兴证全球基金同方全球人寿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第一次补充协议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兴证全球基金同方全球人寿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第一次补充协议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1号)、《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
)等相关规定,现将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兴证全球基金同方全球人寿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第一次补充协议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2年3月17日,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证全球基金”)签订了《兴证全球基金同方全球人寿 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投资于兴证全球基金发行的“兴证全球基金同方全球人寿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024年1月17日,在原合同基础上,我司与兴证全球基金签署了《第一次补充协议》,主要补充了投资限制、收益分配和业绩报酬结算限制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自生效日起三年,总投资金额按成本价格计不超过5亿元,固定管理费0.5%/年,业绩基准 7.0%/年,高于预定业绩基准后的业绩报酬(即浮动管理费
)为高于预定部分的20%,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不超过3000万元/年,三年合计不超过9000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兴证全球基金同方全球人寿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为兴证全球基金发行的混合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债权类资产且任意一类资产的比例依市值合计均不超过计划资产的80%。具体投资范围为: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范围内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不含QDII基金 、商品基金)、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
;投资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计划资产的80%。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三)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关联关系类别中第(一)项所列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第(二)项所列关联方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关联关系具体描述:为我司控股股东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所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构成我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中外合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地址 | 上海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00 | 成立时间 | 2003-09-3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550077618 | ||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关联交易相应比例 | 符合监管对关联交易比例的要求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 (万元) | 9000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适用行业惯例,按照公平原则,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按照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
,收费标准依据适用于所有客户的因素厘定,同时将参照市场价格水平、行业惯例及与独立第三方类似资产管理项目的费率水平。
(二)定价依据
管理费率遵循商业原则,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公允原则
。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生效时间
2024-01-17
(二)交易价格
固定管理费0.5%/年,业绩基准7.0%/年,高于预定业绩基准后的业绩报酬提取比例为高于预定部分的20%,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年,三年合计不超过9000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三)交易结算方式
我司投资于兴证全球基金发行的“兴证全球基金同方全球人寿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及业绩报酬
(如有)自资产运作起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提
、支付。
(四)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签署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五)其他信息
无
六、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于2023年9月21日经我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于同日经我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七、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监管及公司章程要求,我司3名独立董事重点关注该项资金运用类重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
,对该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出具了独立书面意见。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
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