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寬頻」指協議、服務表格、登記表格、服務安裝表格、及/或申請表格中列明為客戶提供所選擇之服務的相關服務供應商,可以是(i) 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或(ii) 香港寬頻企業方案有限公司。 「香港寬頻資源」指由香港寬頻擁有並分配給客戶以供其使用服務的任何網絡資源,例如IP地址、電郵地址、互聯網域名、電話號碼/號段等。
一般條款及細則 - 企業方案
x一般條款及細則-企業方案(前名為「一般條款及細則」)(「本條款」)訂定適用於所有由香港寬頻提供的服務的標準條款。
除非另有明確xx,否則下列已界定詞彙具備以下涵義:
「聯屬公司」指任何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被控制或共同受同一方控制的實體,而控制是指控制最少35%該實體的證券或權益的投票權;
「協議」指本條款、相應服務的任何特別條款及細則與服務表格; 「適用法例」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例;
「取消費用」指就客戶於合約期屆滿前提早終止服務而導致香港寬頻有可能蒙受損失的真正估計,包括但不限於合約期內應付的剩餘月費總額、任何為提供服務而由香港寬頻產生的成本以及第三方供應商所產生的實質成本(如適用);
「收費」是指客戶就服務應付予香港寬頻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表格內指定的費用、列明在協議
(經香港寬頻不時修訂的)中的任何額外費用。; 「生效日期」指(以較早日期為準):
a) 香港寬頻在成功測試後通知客戶開始為其提供其訂購的該服務的日期;或
b) 客戶開始使用該服務的日期;
「機密資料」指所有香港寬頻披露的資料,不論是於生效日期前或後、書面或口頭上、直接或間接披露,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香港寬頻設備、香港寬頻軟件、香港寬頻網絡及/或該服務或香港寬頻的營運、定價、程序、計劃或意向、產品資料、行業知識、設計權益、商業機密、市場機會及商業事務,而公眾人士一般不能得到的資料;
「合約期」指協議內所指的該服務的持續期;
「客戶」指任何申請或使用香港寬頻任何服務或獲香港寬頻同意提供該服務的人,包括任何個人、法人團體或非法人團體;
「香港寬頻」指協議、服務表格、登記表格、服務安裝表格、及/或申請表格中列明為客戶提供所選擇之服務的相關服務供應商,可以是(i) 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或(ii) 香港寬頻企業方案有限公司。
「香港寬頻設備」指根據協議規定由香港寬頻提供或指示提供該服務予客戶的任何設備(不包括軟件)。 「香港寬頻網絡」指由香港寬頻擁有或操作並用以履行該服務的網絡及系統。
「香港寬頻資源」指由香港寬頻擁有並分配給客戶以供其使用服務的任何網絡資源,例如IP地址、電郵地址、互聯網域名、電話號碼/號段等。
「香港寬頻軟件」指任何由香港寬頻提供且旨在使客戶能夠接收到該服務的軟件,不論其是否併入香港寬頻的設備(包括由第三方創建的軟件)。
「知識產權」指任何無論可註冊與否,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服務標記、商品名稱、標識、式樣、發明、設計、版權、機密資料、商業機密及上列的有關權利與行業知識或授權使用以上任何可能於現在或未來存在於世界任何地方的知識產權。
「服務」指根據協議上的詳情由香港寬頻向客戶提供的服務。 「服務地址」指客戶不時使用該服務的任何地點。
「服務表格」指任何客戶為訂購或更改服務而簽署的任何登記表格、客戶為交付或更改服務而向香港寬頻
簽發的任何服務表格,以及由客戶簽署並交還香港寬頻的任何報價單或協議。
「服務水平」指協議訂明(如有)有關該服務、執行、可供使用情況、能力、反應時間及其他該服務的水平或標準。
「服務計劃」指相應協議中描述訂購該服務的詳情。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於本條款內:
a) 代表單數的字詞包括其眾數字詞,反之亦然;
b) 代表一個人的字詞包括代表一間公司的字詞,反之亦然;
c) 表述包括含相同意思的其他表述;以及
d) 協議一方若有兩人或以上,則對所有該等人士具有共同及個別約束力。
服務供應
香港寬頻須依照合約提供該服務,並以合理的能力按照相關服務的服務水平履行該服務。
香港寬頻可以運用特定技術(「香港寬頻技術」)透過香港寬頻網絡及香港寬頻或其他第三方提供的其他物品,包括第三方的網絡連接、香港寬頻設備、香港寬頻軟件來實施該服務。
香港寬頻不以明確或暗示方式向客戶訂立契約、向客戶xx或保證所提供的該服務將沒有故障、不會出現服務中斷或服務會於適用的要求服務開始日期(「服務開始日」)起可以開始使用。如果客戶於服務開始日前更改或終止該服務,客戶須承擔取消費用。客戶不得對該款項有任何爭議,並需以香港寬頻的記錄作準。
香港寬頻所提供的該服務可能受其他因素規限,例如客戶是否符合香港寬頻的信貸要求、該服務是否可供用於其服務地址、及任何其它香港寬頻認為會影響該服務的提供或任何其他香港寬頻基於商業考慮的因 素。
客戶確認並同意只要議定的服務水平得以維持,香港寬頻可全權決定或變更提供該服務予客戶的方式,包括使用不同的安裝方法、技術及提供該服務的路徑,而無須通知客戶及/或為此提供任何原因。
香港寬頻在遇有要求時連同香港寬頻資源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電郵地址、互聯網域名、IP地址、編碼資源等。客戶確認並同意該等香港寬頻資源特許予客戶是僅在與服務有關的情況下,除非獲明確訂明或議定,客戶不可獲得該等資源任何所有權或權利,客戶須於協議期滿或終止後退還香港寬頻資源。
客戶有責任取得、提供及支付自己的設備、軟件或任何其他非由香港寬頻提供而使用該服務所可能必需的接入設備(以下統稱「客戶設備」)。客戶須於任何時候確保客戶設備取得相關政府部門或其他主管當局批准以連接該服務並須遵守該批准的條款。
客戶確認並同意該服務及香港寬頻設備的提供(如適用)並不涉及向客戶轉移任何所有權或知識產權。客戶確認香港寬頻(及由香港寬頻決定的適用特許發出人)將保留香港寬頻軟件、該服務、香港寬頻設備及其知識產權中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及權益,而香港寬頻無義務但可自由地將其修改、優化、撤銷及/或改良而並不須與客戶分享。
客戶確認客戶使用由第三方開發的該等軟件或技術的許可可能會受到該等軟件或技術的特許發出人所施加的附加條款及細則所規限而客戶同意遵守有關該等軟件或技術的此等附加條款及細則。
若服務由或通過第三方供應商提供,客戶並同意遵守及同意該等第三方供應商的條款及條件。
客戶確認及明白,若客戶要求並授權香港寬頻於任何客戶設備進行任何配置變更,香港寬頻在任何情況下一概不對其後的機件故障、數據丟失或服務中斷(如有)所招致的任何損失或破壞承擔責任。此外,香港寬頻保留不接受該等要求之權利。
客戶訂金
香港寬頻有權向客戶收取訂金,藉此保證客戶將正常履行及遵守協議,以便開始實施服務或繼續提供服務。
在下列情況,訂金將免息退還予客戶:
a) 根據第6條終止服務;或
b) 客戶無須為香港寬頻承擔與服務相關的所有義務;以較遲者為準。
香港寬頻有權申請及要求客戶補繳訂金或其任何部分,以償還客戶所欠香港寬頻的任何款項。 香港寬頻將不會向客戶支付任何訂金利息,客戶亦無權獲得該等利息。
服務及行政費用
客戶須於到期日或之前按第5.2條及協議訂明的付款方式向香港寬頻支付收費。
在香港寬頻應當真誠地確認服務的生效日期的同時,香港寬頻保留決定生效日期的權利。客戶確認並同意香港寬頻可以從生效日期就服務開始向客戶收費。
如果監管機構施加的收費使香港寬頻需要修改其服務的條款,香港寬頻有權按照需要修改收費及條款並於合理的通知期限內通知客戶。
除非另有xx,收費不包括任何適用於香港寬頻提供的該服務及/或客戶接受服務的關稅、徵費、費用或稅項。
除上述收費外,香港寬頻亦有權向客戶收取下列費用:
a) 因客戶接駁第三方電訊服務而產生的任何附加第三方收費(包括但不限於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或政府其他有關當局所規定或指定的任何全面服務收費)。香港寬頻可要求客戶向香港寬頻支付該等附加第三方費用;及
b) 因客戶的故障或延遲導致香港寬頻延遲實施服務而招致的任何費用。該等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香港寬頻或任何第三方招致的任何費用、任何材料費用及香港寬頻內部的人工或材料費用。
除非香港寬頻另有訂明,客戶須於服務暫停或維修保養期間支付收費,另外即使客戶因任何原因不能使用該服務,而該原因並非香港寬頻的過失,其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設備不兼容、功能不全或故障或客戶電腦未能達到基本配置的要求,則申請人於香港寬頻提供服務期間也須支付收費。
除非另有xx,相關服務計劃訂明的任何未使用用量將不會結轉至下個月。
發票、付款及爭議
香港寬頻可能借助賬單代理發出每月發票,該發票列出客戶於每張發票訂明的期間內使用該服務所產生的所有收費。客戶確認並同意發票所涵蓋期間內的所有服務可能不是全被包含在該發票中,而香港寬頻可將該用量的收費計算在任何其後的發票中。
根據協議有關該發票訂明的收費,客戶同意:
a) 於簽署協議後,客戶須全額支付預定的非經常收費,並於指定到期日或之前或發票發出後三十日內
(以較早者為準)全額支付其他收費;以及
b) 所有款項須根據協議及/或發票由客戶以指定貨幣支付,並且以直接扣賬或其他訂明方式支付。
如果客戶對發票任何部分有爭議,客戶必須先支付全部款項,並於該發票發出後十五日內就爭議款項遞交書面申索並註明日期、發票編號、爭議所涉及金額、爭議的原因及相關證明文件。倘香港寬頻與客戶因香港寬頻收取的任何收費出現任何爭議,香港寬頻的帳簿紀錄,應為客戶應付收費的確證。
逾期繳費會自到期日起就相關發票的總拖欠金額產生每月 1.5% 的利息直至其全部清還。香港寬頻保留權利向客戶徵收追討逾期繳費的行政費用、任何適用費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費用)。
香港寬頻可全權不時向客戶帳戶施加信用限額。當客戶拖欠的應付收費超過該信用限額,香港寬頻有權暫停或中止協議及/或向客戶提供該服務。
香港寬頻可僱用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收賬公司或機構代表其收取任何客戶拖欠香港寬頻的費用。於此情況下,對於任何有關人士的任何行為、遺漏、疏忽或錯失,香港寬頻概不負責。客戶有責任償還香港寬頻因僱用該等收賬公司而產生的所有費用。xxx同意香港寬頻可收集、儲存及披露與客戶有關的詳情及資料 (包括客戶與香港寬頻之間的任何交易及往來)給予根據本條所委任的任何人,而客戶同意
,任何該等人士或實體在其處理任何事務過程中,可運用有關資料。客戶須賠償香港寬頻因僱用該收賬公司或機構產生的所有費用及支出。
期限、暫停與終止
所有服務申請須經香港寬頻審議及接受。除非另有訂明,協議於香港寬頻所接受日期當日生效,並在根據本條款條文終止前將持續有效。
客戶須至少在協議規定的合約期內,及客戶於合約期滿後繼續實際使用該服務的期間內,支付服務費。 儘管本條款有任何其他規定,如在合約期屆滿前的任何時間客戶因任何理由或由於客戶違反協議而終止服
務,則客戶必須支付:
a) 截至終止日期(包括終止當天)的所有未支付的收費及所招致的其他收費;及
b) 任何適用的取消費用。
超逾合約期的協議將按月、按標準月費自動續期,除非任何一方在合約期屆滿前最少三十(30)天前向另一方發出其不續期的通知。於續期期間,任何一方可於最少三十(30)天前向另一方送達書面通知以在任何續期的期末(不是其中期)終止續期服務。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香港寬頻可隨時暫停、限制、終止或撤銷服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一項或多項服務,或終止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賠償:
a) 客戶違反協議的任何條文;
b) 客戶未能根據第5條支付款項;
c) 香港寬頻認為,提供該服務將導致香港寬頻或其聯屬公司違反任何適用法例;
d) 香港寬頻有合理理由認為客戶以非法或不誠實的方式使用該服務,或涉嫌侵犯任何知識產權,或因使用服務時引起或與此相關之違反合同、侵權或其他方面或對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責任或義務;
e) 香港寬頻不再提供該服務;
f) 在適用法例及其他地區的任何適用法例下,香港寬頻被禁止提供或無法提供該服務;
g) 如果客戶無力清償債務、進入清盤程序、已委任清盤人或破產管理人、已解散或在解散的過程中、為債權人的利益作出任何安排、或者發起或成為任何其他形式的破產清盤法律程序;
h) 客戶未能履行其在第2.7條下的義務,或香港寬頻認為該客戶設備必然或可能導致參與運營香港寬頻網絡的任何人士死亡或受到人身傷害,或對香港寬頻的財產造成損害,或損害透過香港寬頻的網絡或其他方式提供的任何服務或任何其他服務的質素;
i) 香港寬頻有合理理由認為客戶或經客戶授權的任何其他使用者不當使用服務;或
j) 香港寬頻有責任遵守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或政府其他有關當局的命令、指示或要求。 如果香港寬頻已根據第6.5條終止或撤銷該服務供應:
a) 所有未償付收費即時到期;
b) 香港寬頻保留拒絕重新連結該服務或其他類似服務的權利;
c) 如果香港寬頻隨後同意重新啟動或連結該服務,客戶可能需提前支付重啟/重新連結費用;及
d) 香港寬頻不會對客戶作任何賠償。
如果香港寬頻因第6.5條下的任何理由暫停該服務,客戶須繼續負責支付未償付收費。如香港寬頻隨後同意重啟或重新連接服務,客戶可能需提前支付重啟/重新連結費用,且香港寬頻不會對客戶作任何賠償。
若一項或多項服務在任何時間因任何理由終止:
a) 所有未償付收費即時到期及客戶須向香港寬頻支付截至終止日期(包括終止當天)所使用該服務的全部收費、適用取消費用及所有其他適用未償付收費;
b) 客戶須停止使用香港寬頻就有關服務提供的所有香港寬頻設備、香港寬頻軟件及該服務,並將無損壞並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的寬頻設備及香港寬頻軟件退還予香港寬頻,所需費用及開支概由客戶負責;
c) 客戶須授權及協助香港寬頻在合理時間內進入服務地址以拆除香港寬頻設備及香港寬頻軟件及/或終止該服務。香港寬頻保留就現場回收服務向客戶收費的權利;及
d) 香港寬頻授予客戶及其聯屬公司以使用香港寬頻設備、該服務及香港寬頻軟件之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及/或許可將立即中止。
如果客戶未能在指定期限內退還香港寬頻設備及香港寬頻軟件,或香港寬頻設備遺失或遭毀損,客戶須以全額彌償基準向香港寬頻彌償香港寬頻設備受到的所有損失或損害賠償(包括香港寬頻因修復香港寬頻設備招致的費用)。
任何終止不得影響任何一方的任何既有權利或法律責任,亦不得影響本條款明示或暗示於該終止之時或之後生效或繼續生效的任何條文生效或繼續生效。
該服務的修改及維護
香港寬頻保留修改、替換或中止該服務、香港寬頻設備、香港寬頻軟件、為該服務設計的香港寬頻網絡的權利,惟該修改、替換或中止不會對該服務的總體表現水平造成不必要的重大不利影響。
香港寬頻可安排預定或非預定提供的服務的暫停,以便香港寬頻:
a) 執行任何香港寬頻軟件、任何香港寬頻設備或構成香港寬頻網絡的任何其他設備或設施的計劃維護、維修或升級,且香港寬頻已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早向客戶發出通知;或
b) 保護香港寬頻網絡、香港寬頻軟件及/或香港寬頻設備的完整性,或執行任何香港寬頻軟件、任何香港寬頻設備或構成香港寬頻網絡的任何其他設備或設施的計劃外之維護、維修或升級。
客戶同意就可能由香港寬頻執行的或在其指示下執行的預定或非預定的檢查及維護工作提供合理援助。香港寬頻將向客戶合理事先通知預定的檢查及維護工作。
客戶需繳交預定或非預定的檢查或保養期間的適用費用。
客戶的義務
客戶須:
a) 遵守香港寬頻及其授權代理關於使用該服務、香港寬頻設備、香港寬頻軟件或香港寬頻網絡的指示及要求;
b) 通知香港寬頻有關該服務、香港寬頻設備或香港寬頻軟件的任何故障,或該服務、香港寬頻設備或香港寬頻軟件質素的下降;
c) 根據協議及適用法例使用該服務、香港寬頻設備或香港寬頻軟件;
d) 不得或容許任何他人將該服務、香港寬頻設備、香港寬頻軟件或香港寬頻網絡:
a) 用於香港寬頻認為任何不適當目的或不可接受的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發送異常高的數據流量、傳輸惡意資料或程序(例如病毒或蠕蟲)等;或
b) 以任何未經授權、欺詐或非法的方式使用;或
c) 以可能構成客戶或香港寬頻侵犯任何其他人士之權利的方式使用;或
d) 以任何可能導致香港寬頻違反任何適用法例或法規的方式使用; 或
e) 用於傳播、出版、傳輸、分發任何未經請求的廣告或促銷資料,或任何(1)煽動性的、淫穢的、毀謗的、不雅的、威脅性的、攻擊性的、煽動種族仇恨的、歧視性的、恐嚇的、或違反保密或任何適用法例及法規的內容;或 (2)侵犯個人私隱;或 (3)可能導致香港寬頻違反任何適用法例及法規的內容。香港寬頻有權決定該內容有否違反相關條件並有權對客戶傳輸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有關內容修改、封鎖或刪除;
e) 不得干擾或妨礙該服務、香港寬頻設備、香港寬頻軟件、香港寬頻網絡或任何第三方服務或網絡的營運,或作出或不作可能有此影響的任何事宜;
f) 在接到香港寬頻的事先合理通知後,提供安全通道或允許香港寬頻員工或其授權代理進入服務地址, 以便執行檢查或維護工作,惟香港寬頻或其授權代理需遵守客戶不時通知的所有合理安全及保密要求;
g) 及時通知香港寬頻任何地址或已向香港寬頻提供而可能影響向客戶服務的提供或收費的繳付之任何其他詳情的更改;
h) 不向任何人士披露任何人士的身份證號碼,或香港寬頻向客戶提供的密碼或登錄ID,或香港寬頻不時以書面方式授權的任何其他接入方法;
i) 未經香港寬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售、租賃或轉讓服務;
j) 若客戶為法人實體,則在變更多數控制權或所有權之前向香港寬頻發出合理通知;
k) 完全遵守香港寬頻的官方網站上不時公佈及更新的可接受使用政策- 企業方案(「AUP」)(見下文附件);及
l) 該服務終止後,向香港寬頻退還相關香港寬頻設備及/或香港寬頻軟件,或允許香港寬頻的員工或其授權代理進入服務地址,以便收回相關香港寬頻設備及/或香港寬頻軟件。
安裝或重新配置提供該服務可能需要的任何香港寬頻設備及/或香港寬頻軟件前,客戶須將客戶因該服務而提供的設備中的任何數據或配置備份,同時如香港寬頻任何安裝或重新配置時可能使該設備的任何服務支援及/或其他功能失效,則客戶亦須預先通知香港寬頻。香港寬頻在任何情況下概不對客戶或任何第三方在該安裝及/或重新配置過程中招致的任何數據丟失、性能下降(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設備之性能下降)或損壞承擔責任。
香港寬頻設備
香港寬頻將決定香港寬頻是否應向客戶提供香港寬頻設備。若提供香港寬頻設備,客戶須同意遵守以下原則及安排:
a) 香港寬頻設備的所有權始終歸香港寬頻所有,但向客戶提供香港寬頻設備後,風險將轉移給客戶,直至香港寬頻重新管有香港寬頻設備,或直至香港寬頻根據協議內相應的條款及細則向客戶轉讓所有權
(如需要);
b) 就客戶保管香港寬頻設備(包括但不限於在客戶場所安裝並運作之香港寬頻設備)而言,客戶須確保其獲得必須或香港寬頻認為理想的所有允許、批准及保險覆蓋範圍;
c) 客戶須在服務地址提供安全及適當的實際環境以滿足香港寬頻設備的存放及運作要求,包括但不限於為香港寬頻設備的運作提供充足的電力供應及冷卻設施、適當的環境條件及任何必要的設備,以適當方式及根據香港寬頻不時提供或更新的指示以及用戶手冊使用及運作香港寬頻設備;向香港寬頻就香港寬頻設備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上法律責任;
d) 客戶須防止 (i) 其他人更改、拆除、篡改、干擾或維修或損壞香港寬頻設備;(ii)香港寬頻設備上的任何識別標記或編號遭到修改或更改,且除非得到香港寬頻的指示,否則不得放棄香港寬頻設備的管有權,且應遵守香港寬頻關於香港寬頻的設備擁有權的所有合理指示;
e) 客戶須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儘快向香港寬頻通知香港寬頻設備的任何損壞、故障、失竊或丟失;
f) 未經香港寬頻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移讓、轉讓、讓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置相關香港寬頻設備及/或香港寬頻軟件;
g) 接到香港寬頻的合理事先通知後,客戶須自己為香港寬頻設備或香港寬頻軟件執行系統升級,或允許及支援香港寬頻的員工或其授權代理執行系統升級;及
h) 客戶僅可將香港寬頻設備用於協議內規定的目的。
香港寬頻可全權酌情決定更換、修改、拆除或修理香港寬頻設備。
客戶須在香港寬頻合理要求時允許香港寬頻或其授權代理接觸香港寬頻設備,惟香港寬頻或其授權代理須遵守客戶以書面通知的合理安全及保密要求。
香港寬頻的員工、代理人及承包商於服務地址工作時,客戶須對其提供安全的通道及工作環境。
客戶須承擔雙方同意的及適用於提供予服務地址以提供該服務的香港寬頻設備的任何安裝及/或租賃費用。
一旦協議期滿或服務終止,客戶須停止使用香港寬頻設備,且必須遵守香港寬頻有關移除或退還香港寬頻設備的要求。客戶須在香港寬頻指定的期間內向香港寬頻退還狀態良好(正常磨損及損耗除外)的香港寬頻設備。香港寬頻保留權利向客戶就到場收取香港寬頻設備的上門服務收取費用。
香港寬頻應根據客戶的合理要求執行所有必要的香港寬頻設備維修或重新配置或遷移,或現場支援相關香港寬頻設備。香港寬頻及客戶明確同意,香港寬頻概不會由於任何延遲執行該維修或重新配置或香港寬頻設備遷移或現場維護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或義務。客戶須承擔香港寬頻通知的相關費用,除非任何故障或問題是由於香港寬頻違約所致。
香港寬頻軟件
如果香港寬頻向客戶提供香港寬頻軟件(不論其來自第三方或由香港寬頻開發,不論是否與該服務一併提供),該香港寬頻軟件為「按原狀」提供且無任何擔保,香港寬頻向客戶授予非專有、不可轉讓、不可轉授及可撤銷的許可,以使用該服務為目的,在相關服務到期或提前終止(以較早者為準)前使用香港寬頻軟件。
客戶不得:
a) 推廣、開發或向第三方提供香港寬頻軟件或允許第三方使用香港寬頻軟件;
b) 對香港寬頻軟件的程序代碼或任何其他部分進行修改、反編譯、發掘或利用其安全漏洞、解密、逆向工程或反彙編,或以其他方式將香港寬頻軟件簡化為人類可讀的形式,以獲取軟件內的商業秘密或機密資料;
c) 未經授權複製香港寬頻軟件;
d) 刪除、移除或以任何方式掩蓋香港寬頻軟件或其任何副本上的任何專利通知;
e) 在未經授權的設備上使用香港寬頻軟件;或
f) 出口或進口香港寬頻軟件或以其他方式違反適用的出口管制法。
個人數據及資料的使用
客戶向香港寬頻提供與協議有關的任何資料將受到香港寬頻的《個人資料及私隱政策聲明》
( 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保護,該聲明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經不時修訂)(「PDPO」)。簽署協議後,客戶茲同意香港寬頻將客户提供的任何數據(包括上述《個人資料及私隱政策聲明》xx的其他目的)用於處理該協議、提供該服務及不時納入的其他服務、信用驗證、管理、收集及營運該服務。欲獲知詳情,請參閱香港寬頻的《個人資料及私隱政策聲明》。
客戶同意香港寬頻可使用或向任何指定代名人、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或其代理人披露客戶提供的個人資料或與協議有關的任何資料及/或文件,藉此用於 (a) 提供服務給客戶、(b) 信貸調查、(c) 市場研究、(d) 刊印電話索引、(e) 收賬事務、(f) 預防或偵查罪行、(g) 根據法律或政府當局所要求披露及(h) 提供緊急服務而香港寬頻有權送交或以其他方式交付與香港寬頻或其任何聯營公司的任何商業產品或服務有關的若干資料給客戶。對於該代名人、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或代理人的任何作為、不作為、疏忽或錯失,香港寬頻概不負責。
機密性
除非本第12條明確允許,否則客戶不得在合約期間或期滿後披露、複製或允許複製或披露來源於或歸屬於香港寬頻或其聯屬公司的任何機密資料,或以履行其義務之外的任何方式使用機密資料,除非該複製、使用或披露得到香港寬頻的明確書面授權。
本第12條的條文不適用於客戶向法例強制要求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披露資料。 客戶:
a) 同意僅向其自身組織內就履行該服務而言必須向其作出披露的的高級職員、僱員、代理人和承包商披露香港寬頻的機密資料;
b) 須確保該等高級職員、僱員、代理人和承包商了解香港寬頻機密資料的機密性,並根據本第12條規定的書面協議而受相同或基本類似的保密義務所約束,着其履行該等義務;及
c) 須對其任何高級職員、僱員、代理人或承包商作出的任何未獲授權披露或使用香港寬頻機密資料負責,及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有關披露。
保證、彌償、法律責任限制
客戶按完全彌償基準向香港寬頻xx及保證,其擁有必要權力和權限,可簽署協議和根據協議完全履行其義務,以及遵守協議所載的條款及細則。
客戶須向香港寬頻提交真實完整的資料,且若其提供予香港寬頻的詳細資料和香港寬頻要求的任何資料有任何變動,須從速以書面形式通知香港寬頻。
除非本條款明確規定,香港寬頻不會就該服務、香港寬頻軟件和香港寬頻設備作出任何和所有明示或隱含的xx和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關於適銷性、準確性、於特定用途的適用性、需求、質素、該服務不會被中斷或沒有錯誤的保證負上任何責任。
在任何情況下,對於因提供該服務、香港寬頻軟件或香港寬頻設備或香港寬頻未能履行任何義務或未能遵守協議的任何條款而造成的任何利潤損失、預期利益損失、商譽損失或其他間接、特殊、懲罰性或相應而生的損失、財產損失、損害或傷害而言,不論香港寬頻是否已經獲知可能有該損失、損害或傷害,亦不論採取何種形式的行動以及是否基於合約、保證、法規或侵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種類的疏忽),香港寬頻及涉及提供該服務的第三方供應商概不對客戶或透過客戶申索的任何人士承擔法律責任。
就因與所提供的該服務及或協議有關或附帶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而產生的任何損害而言,不論採取何種形 式的行動,亦不論是否基於合約、法規、侵權或其他原因(包括疏忽),對於每件事或系列相關事件而言,香港寬頻、其聯屬公司及涉及提供該服務的第三方供應商的全部法律責任及客戶針對香港寬頻、其聯屬公 司及/或任何涉及提供該服務的第三方供應商(如有)的補救方法僅限於如下:
a) 如為香港寬頻設備或香港寬頻軟件,經香港寬頻選擇,僅限於:
a) 更換相關香港寬頻設備、香港寬頻軟件或提供具有同等性能的任何替代品;或
b) 修理相關香港寬頻設備和香港寬頻軟件;
b) 如為該服務,僅限於再次提供該服務。
對於香港寬頻因下述各項而招致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和所有損失及/或向任何人員或財產傷害或損害的申索,包括所有索求、法律程序、損害賠償、法律責任、費用、收費和開支(包括但不限於按完全彌償基準裁定的訟費),客戶須向香港寬頻、香港寬頻的聯屬公司及他們各自的高級職員、僱員、代理人和承包商作出彌償並使他們獲得彌償:
a) 客戶及/或其聯屬公司或他們的任何高級職員、僱員、代理人或承包商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不論是否為疏忽),或者對協議的任何違反;及
b) 對不論以任何方式導致的任何第三方或財產的任何損失、法律責任、傷害或損害的任何申索,或者香港寬頻在任何相關法例下與提供該服務有關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與使用該服務傳輸的任何內容有關的任何申索,對侵犯任何知識產權的任何申索,或因使用該服務攜帶淫褻性、猥褻性或誹謗性材料而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申索。
協議中的任何規定不得用作豁免或限制任何一方對因其疏忽或欺詐而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法律責任。
通知
香港寬頻將根據協議上的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或客戶日後以書面形式通知香港寬頻該等其他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向客戶發送任何賬單或書面通知,所發出的賬單及通知將於郵寄後的48小時,或收到傳真成功傳輸報告確認後,被視為正式收訖。
就訂購、修改、更改、遷移、續期、升級、降級該服務、取消訂購或終止服務而言,客戶須填寫和簽署香港寬頻不時訂明的適用表格,且有關表格須透過其客戶經理提交予香港寬頻。
香港寬頻亦可透過將一般通知上傳至香港寬頻官方網站,向客戶和其他客戶發出一般通知,且有關通知在上傳後立即生效。
香港寬頻發出的有關發票、服務完成、付款的通知、暫停服務通知及終止服務通知可藉電子郵件發送。
轉包
未經香港寬頻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轉讓、變更或另行處置其在協議下的權利、權益、負擔、法律責任或義務(不論全部或部分)。
於向客戶發出事先書面通知後,香港寬頻可向其聯屬公司或第三方轉讓、變更、分判或另行處置其在協議下的權利、權益、負擔、法律責任或義務(不論全部或部分)。
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均並非旨在保障任何第三方的利益,協議不會被任何第三方強制執行,亦不會授予任何第三方任何補救、索賠或權利。
客戶確認及同意,香港寬頻在協議下的義務可由香港寬頻提名或僱用其他公司履行。香港寬頻亦有權將其任何義務分包予任何的第三方。
寬免
對違反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或本條款下的任何失責行為的任何寬免,不得被視為對任何後續違反或失責行為的寬免,且決不會影響協議的其他條款。
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推遲行使該方根據協議的任何權利、補救、權力或特權,或開展雙方之間的交易過 程,不得被解釋為或用作對前述各項的寬免,且任何權利、補救、權力或特權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不得妨礙該等權利、補救、權力或特權的任何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任何其他權利、補救、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條文的可分割性
如果協議的任何條文在任何司法管轄區被視為全部或部分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則協議其他條文在該司法管轄區繼續有效,且該條文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
不存在合夥或代理關係
協議中的任何規定概不構成本條款各方之間的合夥關係,或使他們中任何一方在任何方面成為其他方的代理人。
任何一方概無權限或權力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約束其他方,或以其他方的名義訂約或針對其他方設定法律責任,但有關其他方不時以書面形式明確授權者除外。
不可抗力
x因為天災或自然(包括野生動物)災害、罷工、供應商的作為或不作為、戰爭或類似戰爭情況、暴民暴動、地震、自然災難、任何政府機關的行動或未能採取行動、未預見到的技術故障和公用設施故障,或適用方無法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事件或情況(「不可抗力」)而導致有任何推遲或未能履行該服務的任何部分,則客戶或香港寬頻無須對此負責。
第19.1條不會對客戶履行付款的義務有任何影響。
香港寬頻將向客戶發出通知及客戶必須向香港寬頻發出合理通知,告知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對履行協議的預期影響。若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三(3)個月,則任何一方可在提前二十四(24)小時向其他方發出事先書面通知後,終止受影響的服務。若某項服務根據第19條終止,則任何一方都不會招致任何法律責任或其他處罰,但客戶必須就該服務支付任何未付收費。
若因為第19.1條的不可抗力而導致本條款的任何一方無法妥為履行或交付該服務或某項義務,則有關不履行或未能履行其義務不得被視為該方違反協議。
宣傳及廣告
未經其他方事先書面批准,任何一方不得發佈或使用任何用到其他方之名稱、標識、商標或服務標記的廣告、促銷、新聞稿或其他宣傳。
客戶確認及同意,香港寬頻會不時藉郵遞或電子郵件,向客戶發送香港寬頻或任何第三方提供的與有關服務促銷材料及/或資料。若客戶不希望收到任何有關材料或資料,則他/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香港寬頻,而香港寬頻不會就此要求收取任何費用。
管轄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協議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管轄,並據此解釋及生效。 各方不可撤銷地接受香港法院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本條款的更改
香港寬頻可不時單方面地更改本協議的條款,而無須事先通知客戶。當該修訂及/或增補顯示於香港寬頻網頁上即為生效,如客戶繼續使用服務,將被視作接受此次更改。
條款及細則的優先
x本條款、服務相關的特別條款及細則以及服務表格中的相關條款及細則有任何不一致之處,以下為優先次序: 服務表格之條款及細則 (最高);服務相關的特別條款及細則;本條款。協議特定的任何條款及細則僅適用於該協議,不應解釋為已永久更改服務特別條款及細則或本條款中的任何相關條款。
協議代表各方之間全部協議並概取代所有早前不論口頭或書面之xx、承諾及計劃書。
如本條款的英文本與中文譯本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寬頻擁有本條款之最終解釋權。
一般
x協議的終止或期滿不影響各方的任何因其本質而在終止或期滿後尚存的權利或義務,並將繼續生效,包括但不限於第12條及第13條。
可接受使用政策 – 企業方案
一般
此可接受使用政策(「政策」)概述香港寬頻不容許客戶使用於香港寬頻設備、香港寬頻軟件、香港寬頻資源、其他產品及服務上的行為類別。此政策乃附加於客戶可能受其與香港寬頻之間的協議的限制之上。香港寬頻可隨時更改本政策,當其顯示於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0000-X.xxx (只提供英文
版本)即為生效。
除非另有xx,本政策所用詞彙與客戶及香港寬頻之間合約具有相同涵義。
禁止的活動
客戶同意不使用及不容許第三者( 包括其終端用戶,如適用)使用服務以:
a) 產生、分發、發佈或用以利便發送未經請求的群發電郵、促銷、廣告或其他招攬(「垃圾郵件」) ;
b) 違反或鼓勵違反他人的法律權利(例如:這可能包括容許最終端用戶侵犯或盜用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
c) 參與、推廣或鼓勵非法活動;
d) 作任何未經授權、違法、侵入、侵犯、騷擾、毀謗或欺詐的目的,包括但不限於:
a) 任何未經授權的網絡監察或侵入以取得並非旨在供客戶讀取的資訊
b) 網絡釣魚
c) 傳送含經揑改或模糊資料的電郵(如:被編碼的或混淆的URL)
d) 作層壓式推銷
e) 偽造網頁
f) 繞行或嘗試繞行客戶之驗證或任何主機、網絡或戶口之保安(「破解」)
g) 傳輸、接收或儲存任何侵犯版權、使用未獲適當授權之知識產權或不雅內容;
e) 故意傳播病毒、蠕蟲病毒、xxx木馬、損壞文件、惡作劇、拒絕服務攻擊或其他具破壞性或欺騙性的物件;
f) 干擾客戶或授權分銷商或其他授權用戶使用服務或用於提供服務的設備;或
g) 關閉、干擾或繞行服務之任何方面。
香港寬頻可於不提前通知的情況下,過濾及移除任何疑似垃圾郵件或受病毒感染之電郵或資料。惟香港寬頻不會就該資料沒有被過濾或移除而負責。
如客戶發動拒絕服務(「DOS」) 攻擊,香港寬頻有權在不對客戶作任何通知及不負任何責任的情況下即時黑洞發動攻擊的相關IP位址。
如客戶是受經識別的IP位址作出的DOS或DDOS攻擊的受害者,香港寬頻有權在不對客戶作任何通知及不負任何責任的情況下即時黑洞相關IP位址以減低對客戶的影響。
公平使用
香港寬頻某些資源乃由香港寬頻所有客戶共享,如國際網絡上載頻寬。為確保香港寬頻客戶能享有最佳體驗,公平使用原則適用如下︰
a) 確保客戶能於任何時候公平地使用共享資源;
b) 香港寬頻應採取措施以確保其網路表現不受極端用量的不利影響。
香港寬頻可監察客戶就相應資源的使用量。在香港寬頻有合理理由認為客戶過度或不合理地使用該資源(如:客戶持續高用量地使用國際網絡上載頻寬)的情況下,香港寬頻有權以合理的方式管理有關資源取用 (如: 對該客戶實施速度限制或調整客戶使用資源的優先次序)。
香港寬頻行動的後果
如香港寬頻運用其權力進行以上提及的任何行動,客戶仍需負責支付相關收費。
在採取上述任何行為後,香港寬頻亦有權要求客戶實施改善計劃。如客戶繼續違反此政策,將被視為違反客戶與香港寬頻之間適用條款及細則中重大或重要條文。香港寬頻則有權即時終止協議,客戶需向香港寬頻支付截至終止日期(包括終止當天)所使用的該服務的全部收費、由此產生的任何提早終止費用和可能適用於該提早終止費用之細項及所有其他適用未償付收費。
歧異
如本條款的英文本與中文譯本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寬頻擁有本政策之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