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近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 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 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杭州xx国际机场飞行区围界防鼠网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杭州xx国际机场
飞行区围界防鼠网项目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二Ο一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杭州xx国际机场飞行区围界防鼠网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飞行区围界防鼠网项目
施工地点:杭州xx国际机场飞行区内
主要内容:在杭州xx国际机场空陆侧交界的重点区域(包括配餐公司用房、二次供水站、垃圾站等)靠近飞行区侧的围界加装防鼠网。
(2)招标内容:安装防鼠网总长度4813米,高度0.6米,面积为2887.8平方米。具体招标内容及工程量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具体要求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方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设一个标段,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得到发包人开工指令后60日历天内完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近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派专人于2019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xx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方式的,请于2019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xx国际机场AOC楼813室,逾期无效。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上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xxxx://xxx.xxxxxxxxx.xxx
六、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技术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招标监督人: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项目名称 |
杭州xx国际机场飞行区围界防鼠网项目 |
1.1.2 |
建设地点 |
杭州xx国际机场内 |
1.2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3 |
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1.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5 |
资格审查 |
采用资格后审 |
1.6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7 |
工期要求 |
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得到发包人开工指令后60日历天内完工 |
1.8 |
质量要求 |
符合合同要求且一次验收合格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踏勘集中地点: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19年9月20日11:30前,以E-mail及书面(传真)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技术联系人:xx,电话0000-00000000;电子邮箱:000000000@xx.xxx)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提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和拒绝回答未在截止时间前提出的疑问。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4.1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以及各类报价表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3.6.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3.2项约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 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的地址:杭州xx国际机场内 招标人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飞行区围界防鼠网项目投标文件 在2019年 9 月 29 日09时30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杭州xx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按照后送达先开的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自行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人 |
7.3.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2 |
其他 |
1、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十日前向招标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本前附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前附表为准。 |
10.3 |
备注 |
本前附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前附表为准。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招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资格审查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参考工程量清单
(5)图纸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须知第2.2款和2.3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将视情况采用补充公告的方式予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1.1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1.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3招标文件中的“天”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日历天。
3.1.4招标文件中所指的“合同”除特别说明外,指 “施工合同”。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投标函;
3.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2.3授权委托书;
3.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2.5施工组织设计;
3.2.6 项目管理机构
3.2.7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执业(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3.2.8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3.3 投标报价
3.3.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报价。
3.3.2 本工程各项取费标准及相关调整系数,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及浙江省现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按照上述文件精神执行。
3.3.3 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参考清单,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参考清单自行编制投标报价。
3.3.4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市场风险及自身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工艺要求、现场实测,组织并测算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采取的工艺及措施,并进行报价。
3.3.5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规定交纳的规费和税金。
3.3.6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费(含安全xx施工费、水电接入)、其他费用由投标人充分考虑,自行报价,不报视作优惠,中标后不再调整。
3.3.7★计日工单价最高限价150元/工日。
3.3.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可能导致发生或增加的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不报视作优惠:
a、连续降雨造成窝工;
b、原材料、人工等价格增长;
c、施工进出场交通组织。
d、机场运行需要导致施工时间不足造成窝工或降效,其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施工地点位于机场飞行区内,进入施工地点人员、车辆须办理隔离区通行证,同时须机场方引领,施工时间须由发包人决定;
(2)机场为重要的公共服务类功能区,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xx施工措施,避免因施工作业影响机场的运行秩序及环境卫生;
(3)如施工中有产生大量烟尘、噪音等易引起旅客、机组投诉的工作,如无法有效控制,降低对机坪运行的影响,须安排在每日凌晨01:00-06:00进行;
(4)施工过程中应对现有设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有破坏必须无条件修复至原状;
(5)遇有机场重要保障任务需临时停工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指令。
3.3.9本次报价均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最终以人民币办理结算。
3.4 投标有效期
3.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和修改其投标文件。
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但不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如有)
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银行转账方式);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时需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同时提供书面的退款账户详细信息(包含所投标段名称、户名、开户行、账号),快递方式送达投标地址。
3.5.3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导致取消中标资格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中标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3.2款规定的内容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规定的可自行编制格式。其中,工期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按A4规格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可一同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4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以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规定的要求签字。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3、4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作默认开标结果。
5.1.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随身携带下列资料提交招标人
(1)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亦可);
(2)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或汇款凭证或银行回单(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亦可)。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按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偏高,招标人无法接受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xxx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杭州xx国际机场飞行区围界防鼠网项目,已接受【】(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书面(补充)协议以及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含合同谈判纪要);
(3)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包括询标记录);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
(10)工程量清单;
(11)工程报价书。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总金额变更为原合同不含增值税服务价格与调整后税率计算税额的合计金额。
4. 承包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5. 工程质量符合 合同约定且达到合格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预计开工时间 年 月 日,承包人最终以发包人开工指令后开工,工期60日历天。
9. 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1.2.3 承包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
1.1.2.5分包:
1.1.3 工程和设备
1.1.3.4 工程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飞行区围界防鼠网项目
1.1.3.10 永久占地:本工程建筑红线范围内占用的土地。
1.1.3.11 临时占地:除永久占地外,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总平面图内的土地。
1.1.4 日期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书面(补充)协议以及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含合同谈判纪要);(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包括询标记录)(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0)工程量清单;(11)工程报价书。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图8套(包括竣工图使用的图纸4套),不足部分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请加晒,费用由承包人自负。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
1.6.3 图纸修改图具体签发期限: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3天内。
1.7联络
1.7.3 承包人的地址: 邮编:
1.7.4 发包人的地址:杭州xx国际机场内 邮编:311207
1.7.5 如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知,另一方以 邮递快件 方式将通知送至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视为送达。
2.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3天。
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的提供时间: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3天。
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国家以及建筑业、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服从机场当局管理,诚信履行投标承诺和本合同,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专业分包工程(若有)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有拖欠材料(设备)供应商货款、专业分包工程(若有)及民工工资现象时,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该费用,直接支付给被拖欠材料(设备)供应商货款、专业分包工程(若有)及农民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再者:承包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并备案,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应费用。
4.1.11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堆放并及时清运,垃圾弃运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联系解决,严禁弃至机场场区内,始终保持施工场地及xx道面、环境的整洁。若发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垃圾堆放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必须立即清除;对于在机场场区内随意弃运垃圾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0元罚款,并必须立即清运出场外。
4.1.12 承包人有固定载客汽车负责运送人员,有固定货车负责运送工具设备及施工用料。承包人食宿须自行解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1.13土方、建筑垃圾需外运至机场以外地区,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实际施工如有变化相关费用不做调整;
4.1.14施工地点位于机场飞行区内,进入施工地点人员、车辆须办理隔离区通行证,同时须发包人引领,施工时间须由发包人决定。
4.1.15机场为重要的公共服务类功能区,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xx施工措施,避免因施工作业影响机场的运行秩序及环境卫生。承包人必须按服从并落实发包人的各项管理要求,做好安全xx施工,不得影响机场的正常运行。施工期间以及结束后,施工场地及xx必须满足临近航空器、车辆正常通行的要求。
4.1.16施工期间,承包人需聘请专业保安公司的保安对施工现场进行全程看护,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监管。
4.1.17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有设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有破坏必须无条件修复至原状;
4.1.18遇有机场重要保障任务需临时停工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指令。
4.2 履约担保
增加以下条款:
4.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银行转账,担保额度: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 履约担保包括以下类别:工期担保为履约担保金的25%,质量担保为履约担保金的35%,人员及设备到位率担保为履约担保金的20%,安全xx施工、治安、交通及机场空防安全担保为履约担保金的20%。如承包人不能按投标承诺和合同要求履约,发包人将有权罚没部分或全部相应类别甚至其他类别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无息退还。
4.2.2承包人违约情形以发包人代表出具的书面意见为准,发包人有权直接以此为索赔依据,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12 承包人其他义务
4.12.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后1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具有可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说明整个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措施和方案及组织架构、劳动力计划、安全措施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材料计划、需要配合的事项、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及相应的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及工期索赔。
发包人确认的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合理意见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要求:收到发包人的合理意见后7天内,提交修改后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要求。
4.12.2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已完工程成品在未竣工验收移交给发包人前,均应由承包人妥善保管, 承包人对其防盗、防损、防潮等负责。竣工验收合格后,须完整移交给发包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要求和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按图施工确保各种(包括现场xx)地下永久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机场围界等的安全,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因承包人防护不力而发生的事故,及由之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交工前清洁施工现场的要求:承包人应达到浙江省和杭州市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及满足发包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及临时占用场地的余土、垃圾、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拆除、硬化场地的破除;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在颁发任何接收证书时,承包人应从该接收证书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全部承包人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发包人满意的使用状态,对于承包人未能及时清理运走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发包人可予以出售、拆除或另行处理;发包人有权从此类收益(若有)中扣留足够的款额,以支付出售或处理及整理现场所发生的费用支出;此类收益的所有余额(若有)归还承包人,若出售所得不足以补偿发包人的支出,则发包人可以从承包人处扣回不足部分的款额。
4.12.3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费用承担:
(1)承包人须自发、积极地负责对图纸及技术要求作出全面检查(图纸尺寸应以图纸上标明的为准,不能用比例尺量度),任何矛盾、不一致的地方须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若本工程的任何项目因承包人对此等矛盾、不一致的地方没有向发包人及时要求澄清而错误地建造,则在发包人要求时,承包人须自费予以拆除及重建,而工期亦不会因此延长。
(2)发包人对合同图纸或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内的矛盾、不一致的地方发出指示作出澄清不被视为工程变更指示,而承包人也不会因此获得工期延长及费用补偿。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增加以下条款:
5.1.4本工程除甲供设备、材料外的材料均须经发包人确认后由承包人采购提供。采购、使用前应经发包人代表核验所有材料与设计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规格是否相符,签字确认。如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7因工程需要,如发生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情况,其计算方法为:发包人单独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结算。承包人除计取采保费外,不得向发包人和材料设备供应商收取其它费用。甲供设备、材料不计入总造价,由发包人负责供至承包人现场,承包人必须配合做好验收,并负责卸车、保管、搬运,产品保护等工作,发包人按甲供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的0.5%给予承包人采保费,其它费用不再另行计取;如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承包人负责修复或赔偿并承担相应费用。采保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
7.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本工程施工场地周围道路现状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掌握;施工时通道及施工时间的具体利用,应受杭州xx国际机场管理规定、招标文件或其他须遵守约定、规定所述的限制,就此,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及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以避免对杭州xx国际机场、发包人或其他第三方的正常运行或财产、人身安全造成影响、干涉、妨碍或侵害。
对于承包人因施工导致机场现有道路、管线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坏,未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则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赔偿1~5万元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合同款中扣除),具体违约金金额由发包人视损坏程度及影响情况确定;对于承包人因施工导致机场现有道路、管线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坏,并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机场临时关闭的,则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赔偿5~30万元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合同款中扣除),具体违约金金额由发包人视损坏程度及影响情况确定,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对于修复上述受损道路、管线或设备设施等财产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涉及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 承包人将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发包人审批。时间:于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
9.2.2 承包人须安排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隔离区通行证的统一管理、施工安全教育、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等。
9.2.8为确保用电平稳,功率较大的电机式负荷需要承包人设置相应的降压启动设施。
10.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
发包人确认的时间:于承包人提交后3天内。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节点进度比合同节点进度计划延误达15日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对承包人追溯赔偿其他一切损失的权利。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的时间:于发现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后3天内提供。
发包人批复的时间:于承包人提交后7天内。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合同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或工期索赔。
11.开工和竣工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逾期竣工违约金依发包人主张,可包括以下各项的单独或合并运用:
(1)没收履约担保金中相应的工期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2)按合同总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3)根据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视给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12.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6)因联系单变更或现场签证单未确认引起的暂停施工。
13.工程质量
13.7 承包人施工质量不达标的责任
承包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本工程施工。如第一次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就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部分进行重建直至符合标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数额不低于合同价5%的损失赔偿,该约定的损失赔偿金额不能弥补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补充赔偿不足部分。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重建或修复,重建或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应再次向发包人支付数额不低于合同价10%的损失赔偿,该约定的损失赔偿金额不能弥补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补充赔偿不足部分。凡存在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4.试验和检验
14.4 检验费用的约定
14.4.1.承包人承担检验费用的材料、设备: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场后必须履检的材料、设备,其检验费用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了解到部分测试可能不在市内,承包人须承担工程师等前往见证测试的交通及住宿等所有费用;该部分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若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提出异议,要求重新检验,送国家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验,若检验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4.2发包人承担检验费用的材料、设备: 若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提出异议,要求重新检验,送国家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验,若检验合格,则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变更(本项目不存在变更)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1.1价格调整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双方约定的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范围为:无。
(2)计日外的其他所有人工、材料一律不做价格调整。
16.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6.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发包范围内招标图纸包含的工程内容;b、合同执行期内,投标材料的市场变化;c、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或因机场运营需要造成的连续8小时内的停工;d、合同执行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e、合同执行期内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治安等。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16.3.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6.3.2.1工程实施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增减时,工程量按清单计价规则计算,其单价执行原投标综合单价,并按投标口径计取规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和税金,不再计其他任何费用(16.3.2.2(7)约定的费用调整除外)。若合价金额占合同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数量15%及以上时,工程量按清单规则计算,其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定计算:
计价依据:
《浙建站定(2016)23号》、《浙建站定(2016)35号》、《建建发(2016)144号》及《杭建造价投资办[2016]23号》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
《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综合费率、规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和税金按投标口径计取,措施费用按合同16.3.2.2(7)约定调整。
16.3.2.2其他情况
(1)计日工单价无论何种情况均执行投标价,只计取税金,数量按实际签证量计入结算。
(2)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承包人的直接损失费用,发包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但属于应该预见、预防、承包人没有及时预防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发包方不负责补偿。
(3)经发包人签证的材料单价按签证单价调整。
(4)发包人提出,经双方书面约定的其他调整因素。
(5)合同执行期xx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引起的措施项目费的调整:以“项”为单位的技术措施费项目、由承包人自行测算报价的技术措施费项目、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一次性包干,不予调整;发包人提供实物工程量的项目,经发包人及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按实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无。
17.2.3预付款扣回:/。
17.3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上报工程结算单,经发包人审核后的结算金额作为结算价。完成结算审核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结算价的95%,并无息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结算价的5%留作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利息支付。
17.4 质量保证金
修改以下内容:
17.4.1 双方约定按第17.3款的规定扣留质量保证金。
17.5 竣工结算
17.5.1 竣工付款申请单
(1)双方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6份,时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
17.6 最终结x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双方约定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 6份,时间: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
18.竣工验收
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组成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对其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18.9竣工归档资料
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日的28天前,免费向发包人提交4套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包括相片)。如因资料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7 保修责任
双方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见“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20.保险
20.1 工程保险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承包人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承包人按施工安全规范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承包人负责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所发生事故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其他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的费用和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发包人不承担此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双方约定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办理,其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由承包人办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涉及发包人保险利益的,应将发包人列为被保险人。如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赔偿金少于实际损失的情况,差额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如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由承包人承担风险),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办理办结保险事宜,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除须按本合同总价2%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未投保或未及时投保而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21.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直接造成本工程损失的六级以上地震、山洪暴发、战争。
22.违约
22.1 承包人违约
22.1.1除通用条款中约定的情形外,承包人违约情形还包括:
(1)投标文件记载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不到位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的;
(2)无法定和约定的理由拒绝或懈怠履行合同的。
(3)不符合本合同第7.1条、10.1 条、20.1条规定及要求的。
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承包人发生22.1.1或以下违约行为之一的,根据其违约行为种类,除承包人须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根据其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予以赔偿,此外,发包人亦有权终止合同而不向承包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根据承包人的违约情形,发包人可主张承包人承担如下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责任:
(1)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
(2)及时整改及承担费用的责任;
(3)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并重新委托第三方修复、重建或继续未完施工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赔偿因此导致的发包人额外支出;
(4)发包人为解除合同而与承包人发生争议,且争议经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构或裁决机构生效裁决确定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则为处理争议所发生的一切实际费用须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须承担因其违约导致发包人所遭受的第三人索赔;
(6)承包人须承担其违约行为导致发包人所遭受其他实际损害的赔偿责任;
(7)本专用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金。
22.1.8发包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无须向承包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22.1.9 因承包人弄虚作假骗取订立本合同或在本合同的履行中违约等情形而由发包人按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则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如下义务或违约责任:
(1)向发包人支付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2)承担发包人就本协议项下未完施工内容另行招标或其他方式订约所开支的费用;
(3)因解除本合同后发包人委托其他承包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施工服务的,则其他承包人相应施工内容的合同价款高于与本合同相应价款的差额,本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
(4)赔偿发包人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
(5)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无条件的向发包人所确定的其他承包人妥善移交本合同解除前形成的施工工作内容及一切相关文件资料,逾期移交的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千分之一每一延误日的违约金。
22.1.10 本合同履行中,因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金的,则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承包人应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向发包人补足该履约保证金;逾期补足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按未补足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计付违约金。
22.1.11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就承包人同一违约情形,本合同各条款若约定了不同的违约金标准的,则从高确定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金额。承包人履行违约金支付义务的,并不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承包人确认本合同关于违约金标准的约定合理且恰当。
24.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时,可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工程所在地为杭州xx国际机场内。
25.其他补充条款
25.1 投标文件的充分性
承包人已经认真研究了发包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对任何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已经得到发包人的澄清和解答,并对由合同文件所定义的承包人合同工作内容达到彻底和充分的理解,并已将这种理解全部反映到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
25.2 承包人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已经全面、充分地体现和覆盖了:
(1) 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2) 为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后修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所必须发生的一切开支。
25.3 本工程联系单签证均以发包人公章为准,未加盖发包人公章的均为无效签证。
25.4 凡涉及设计变更需设计院出具联系单或施工图的,承包人必须经发包人授权方可与设计院联系,承包人不得与设计院单向联系,否则该设计签证无效。
25.5本工程须注意以下事项:
(1)与承包人签订《杭州xx国际机场安全xx施工协议书》;
(2)承包人应严格按“杭州市xx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
(3)工程质量目标须无条件满足招标人的总体质量目标;
(4)按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施工;
(5)承包人如需在场内搭建临设,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在发包人指定地点搭建;
(6)发包人负责提供水、电源接入点,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5.6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按有关文件执行。
25.7双方同意,若对本工程质量有争议,则由发包人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造成质量瑕疵的责任方承担。
25.8本合同于签订后,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签订前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未发现的错误,可能导致承包人潜在获利,而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对本合同的相应修正要求后,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拒绝按要求予以修正的;
(2)承包人实施出借或借用他人资质;在投标中实施虚假承诺、隐瞒或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有串通投标;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行为;
(3)承包人在2009年1月1日后承建的施工工程中存在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以国务院493号令为准);
(4)承包人存在集体性(10人以上)的内部劳动人事纠纷、股东(产权人)或资产纠纷、偿债危机等经营变故,且发包人认为该等情形对承包人是否能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5)承包人正处于或将面临重大诉讼、仲裁,且发包人认为该等情形对承包人是否能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6)承包人与本工程相关的应有资格、资质、认证或其他行政许可已被终止、中止或暂扣的;
(7)中标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在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未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办妥退出其他在建工程任职手续的。
对发包人按前述约定而解除本合同的,承包人均予以接受并同意放弃和豁免招标人因此而可能对投标人造成的现实和有损害的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承包人因前述情形而导致本工程停工、窝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造成发包人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一旦发包人所需,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补充提供发包人所要求的有关资料,配合发包人所要求的调查;有关资料或调查涉及承包人商业秘密的,发包人知悉该等商业秘密后应予严格保密;有关资料或调查涉及国家机密而依法不得向发包人公开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履行国家机密监管、保障职责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或意见。
25.9承包人及其人员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悉的发包人商业秘密,应予严格保密。
25.10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发包人提出的现场管理整改意见(包括于发包人现场巡查会提出的或是其他另行单独提出的管理和整改意见),承包人应在该等管理整改要求所指定的期限内实际完成整改并向发包人呈报书面的管理整改状况;承包人未能履行本约定且未书面提出令发包人接受的正当理由的,发包人有权比照本合同所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金额,在当月应付承包人的进度款中予以直接扣减并无须另行支付。
25.11双方确认,通用条款第23.4款关于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要求不被被合同所采纳与适用,发包人的索赔权利不受该等时限的限制。
25.12承包人进场后应服从发包人的监督和管理。
25.13承包人进场后应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一)、和《安全xx施工协议书》(附件二),服从发包人的监督和管理。
25.14施工及生活用水:由发包人提供用水接口,场内接管、安装水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施工前需向机场水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水费以水务集团水价4.4元/吨为基础单价,并在基础单价上加收30%的水费转供设施维护费(加收部分主要是损耗、运行维护、维修费等)。如自来水公司水价调整,水费单价也作相应的调整,收取的30%费率不变,收费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用水计量以发包人计量为准。
25.15施工用电:由发包人提供用电接口,场内接管、安装电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施工前需向机场水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电费以供电局电价0.8149元/度为基础单价,并在基础单价上加收20%的电费转供设施维护费(加收部分主要是损耗、运行维护、维修费等)。如供电局电价调整,电费单价也作相应的调整,收取的20%费率不变,收费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用电计量以发包人计量为准。
25.16合同份数: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同等有效。
25.17附件: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二:安全xx施工协议书
附件三:xx自律承诺书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杭州xx国际机场飞行区围界防鼠网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为杭州xx国际机场飞行区围界防鼠网项目整体承包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按国家有关规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自行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修复部分的质保期自修复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持续抢修直至修复。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修理,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与第三方确认后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对责任方的确定产生疑问或争议的,依发包人委托的鉴定机构所出具的独立报告来确定。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6.1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支付款项时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后,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56天内归还(不计利息)。
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共同盖章后生效,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附件二:
安全xx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为确保杭州xx国际机场飞行区围界防鼠网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机场安全、有序运行,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明确双方责任,保持良好的施工、生活秩序和饮食、环境卫生。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及标准,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xx施工协议书》。
一、甲方对乙方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的具体内容是:
1、无死亡事故和重大伤害事故(含道路交通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空防安全事故。
4、无七类重大刑事案件(杀人、绑架、强奸、放火、爆炸、劫持、故意伤害致死)及其它严重、恶性案件。
上述情况的认定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甲方的协助责任和权利
5、不得对乙方提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6、不得要求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7、由于民航行业的特殊性和空防安全的重要性,甲方对进出飞行区施工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为此,乙方成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主要是机场飞行、空防、不停航施工等安全方面知识);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人员和车辆的施工通行证。
8、联系和协调机场公安机关,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并协助乙方联系机场公安局商定有关飞行区安全保卫事宜。
9、利用施工例会定期分析和掌握施工单位的治安情况,通报当前治安形势,交流工作经验,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10、乙方拒不按照本协议条款规定组织安全xx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11、甲方有权对乙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2、对乙方因违反民航总局第191号令《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不安全事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处罚条例对乙方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重大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并追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权利
(一)乙方应从事的施工安全管理
1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民航航空安全、空防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机场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负全责,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和积极应对。对工程依法实行总分包制,总包单位对施工安全负总责,并以安全责任书的方式确定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15、工程开工前,应完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应规章的制定工作;成立由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有效的安全保障网络;指定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并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其他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开工后应对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日常、定期和专项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16、对安全作业环境建设及安全施工措施制定、实行所需的费用,应当列入建设工程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7、垂直运输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电工、焊接和切割工、爆破作业人员、消防工程从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作业人员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章规程。
18、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应当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计算书,经乙方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阅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9、在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确认签字。
20、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要做好现场防护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21、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以及违章操作所产生的危害。
22、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2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废。
24、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5、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6、乙方不得在机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施放烟花、爆竹、气球等升空物体;不得随意焚烧垃圾等物品制造烟雾;不得饲养动物;不得随意丢弃飘浮物。
(二)乙方应从事的空防安全管理
27、必须严格遵守机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属于机场不停航施工项目或需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项目,其人员和车辆实行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制度,即上述区域施工的人员和车辆一律办理机场公安局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凭证进入施工现场。
28、通行证的办理遵从《杭州xx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在申请办理人员通行征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证照及其它相关资料,并进行背景调查,防止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入施工队伍;在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时应当提供车辆、设备的有效证件和检验记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上述通行证由乙方提出申请,报甲方备案,办证费用由乙方自理。
29、需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人员和车辆需主动接受机场管理人员的检查,并服从机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无通行证者一律不得进入。
30、应当加强通行证的管理,建立管理台帐。通行证仅限持证本人、本车使用,严禁转借、涂改和冒用;持证人员发生调离、辞退、开除等情况的,应及时收回通行证交由甲方报机场公安机关注销;如发生人员和车辆通行证遗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持证车辆重新调配或报废的,应及时将通行证交由甲方申报注销。上述环节因乙方管理不力发生问题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三)乙方应从事的不停航施工项目安全管理
31、不停航施工是指在机场不关闭并按照航班计划接受和放行航空器的情况下,在飞行区、部分航站区内实施工程作业。不停航施工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及杭州xx国际机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2、在机场有飞行任务期间,禁止在跑道端之外300米以内、跑道中心线两侧75米以内的区域进行任何施工作业。如乙方需在跑道端300米以外、跑道中心线两侧75米以外区域施工的,机具、车辆的高度不得穿透障碍物限制面。除特别批准外,在滑行道、机坪道面边线以外施工的,应当与道(坪)边线保持7.5米加上本机场使用最大机型翼展宽度0.5倍的距离。
33、实行不停航施工的区域,开挖的明沟和施工材料堆放处,必须根据甲方要求用桔黄色小旗标识以示警告;在低能见度的白天和夜间,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加设红色恒定灯光;材料和临时堆放的施工垃圾应当采取防止被风或飞机尾流吹散的措施。
34、施工机具须停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内。机场开放运行期间,必须严格控制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杜绝出现机具、车辆侵入隔离区或超越机场净空限制面等情况。
(四)乙方的xx施工责任
35、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标准和浙江省、杭州市有关xx施工检查评分标准做好xx施工,保证施工项目xx施工合格。
36、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并有标识。如有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场所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符合相关消防规定,确保安全。
37、在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堆放到甲方指定地点。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机场内外遗洒,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五)乙方应从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8、做好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对重要部位和物资,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
39、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各类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0、制定包括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性事件在内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及时报告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处置工作。
(六)乙方应从事的消防安全管理
41、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健全消防安全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员),建立消防应急队伍,并报甲方和机场公安局消防部门备案。
42、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并在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
43、施工中使用明火,使用电、气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须经机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使用。
44、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悉本岗位防火措施、遇险报警、初期扑救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七)乙方应从事的交通安全管理
45、加强对下属员工、驾驶人员、承运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车辆进出机场和施工场地均应服从交警及其他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46、对驾驶人员和承运单位应实行交通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配备交通安全联络员对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减少或控制交通违法行为地发生,禁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如超载、超速、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
47、确保各类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得使用无号牌、无行驶证、无保险和带故障、检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不得使用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
48、所有运输车辆均应办理施工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和限定速度行驶,不得违反车辆装载规定:超载、超高、超宽。进入控制区施工车辆应开启黄色警示灯。
49、占用、挖掘道路,跨越道路架设、铺设管线以及大型机械进出机场须提前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和机场公安局交警队同意,并采取防护措施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方可实施。
四、违约责任
50、本《安全xx施工协议书》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如有违反,甲方可以追究乙方责任;乙方违约情况严重,或是社会影响恶劣,又或是造成甲方或他方重大损失,甲方可解除施工合同且不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的责任。
51、严禁因乙方行为导致发生飞行事故征侯,违者扣合同总款的20%,如发生飞行事故扣合同年度总款50%,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书附于《施工合同》后,盖章后生效。
五、附则:
(一)由于乙方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责任书规定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本责任书解释权归甲方。
(三)本责任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xx自律承诺书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方响应贵公司 项目招标要求,参加 项目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贵司招标文件要求,并xxxx如下承诺和保证:
一、不以任何形式,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向贵公司有关人员或贵公司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审计、图审、检测、评估、评标专家、顾问等中介机构、第三方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或其它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或就上述内容作出任何暗示、xx、允诺;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报销应由贵公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
六、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七、若发现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有故意设置障碍或推诿刁难我方人员参与正常投标项目建设活动以索要好处等行为,我单位将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71-00000000、86665823。
八、如违反上述xx自律承诺,贵公司有权:
1)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资格;
2)扣除我方向贵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违反xx自律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公司损失的,我单位仍将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3)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贵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或其它经营活动;
4)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承诺人单位名称(xx):
法定代表人 :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描述 |
单位 |
工程量 |
1 |
防鼠网制作及安装 |
1.防鼠网材质采用不大于1厘米孔径的金属钢丝网(304不锈钢加喷塑),钢丝网直径不小于1毫米,表面喷塑,颜色与飞行区围界近似,使用寿命不小于5年。 2.防鼠网安装于外道飞行区围界内侧,整体高度0.6米,下部与地面齐平,上部与飞行区围界相连接,连接件采用304不锈钢。 |
㎡ |
2887.8 |
2 |
措施费 |
含保安监护费,价格约为430元/天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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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总体要求
1.1 工程内容和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2施工承包人职责:
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工程的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批准后进行施工。
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桩位测放,并对测量基线,水准基点及桩位进行复核,施工中做好平面、高程控制点的保护工作。
施工中必须作好施工记录,并及时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严格做好施工场地及xx的xx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1.3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3.1适用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
2、材料要求
2.1总则
(1)本工程采用材料供应厂家须得到招标人确认。
(2)所用各类材料都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
(3)所用各类材料都应符合设计规范和相关的国家标准。
(4)所用各类材料均有质量合格证书。
2.2 本次招标涉及的材料,各投标人须根据招标图纸的要求及意图按相应的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严禁选择不合格材料进行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
2.3 材料的质量保证
(1)工程所用各类材料,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质量保证书。
(2)在施工期间内,中标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正,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招标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
(3)中标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
2.4 材料材质
防鼠网材质采用不大于1厘米孔径的金属钢丝网(304不锈钢加喷塑),钢丝网直径不小于1毫米,表面喷塑,颜色与飞行区围界近似,使用寿命不小于5年。
3.施工要求
3.1本项目临设在招标人指定区域自行搭设,方案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搭建。施工临设用地、材料堆场等在工程完工前自行拆除、彻底清理,并根据相关区域地势设计进行场地平整。
3.2进出场道路:投标人现场自行调查了解,所有材料不因场内外道路状况、运输线路、运距发生变化而进行调价。
3.3投标人应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现场安保工作需服从发包人统一安排、调遣,费用从投标报价中扣除。
3.4安装要求
防鼠网安装于外道飞行区围界内侧,整体高度0.6米,下部与地面齐平,上部与飞行区围界相连接,连接件采用304不锈钢。
4.施工安全方面
本工程为机场隔离区施工,为保障机场的正常运营和空防、飞行安全而发生的部分措施费计入技术措施费,费用包含以下几点(不限于):
4.1安全施工措施(标识标牌及警示柱、管线保护措施,施工机械、人员进退场,每日退场前的现场恢复、施工围栏、照明灯光等)以及因机场隔离区施工导致的夜间加班、工效降低、证件办理等需产生的费用必须充分考虑。
4.2施工材料位于飞行区内,施工作业区域受机场运行情况限制较大,主要包括:1.施工材料堆放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不得乱堆乱放,同时应当加以遮盖,防止被风或航空器尾流吹散。2. 施工机具、车辆的高度以及起重机悬臂作业高度不得穿透障碍物限制面。如须进行超高作业须得到机场塔台的批准。3. 施工区域在下滑台临界区附近,施工前须先评估施工活动对导航信号的影响。如进入敏感区、临界区施工或施工对导航信号造成影响,须在停航后施工。4.现场焊接等动火作业须办理隔离区动火证,现场配备不少于5个灭火器瓶。5. 进入飞行区的所有施工车辆顶部须设置黄色旋转灯标,并保持开启状态。施工人员穿戴反光背心。需产生的费用必须充分考虑。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为保证本招标项目评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等七部委 第12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小组)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评标专家库中抽选的专家组成。
三、投标文件的评审
3.1 符合性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审查项所需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认定,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供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包括具体条文前用“★”标示的)
7、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弄虚作假的;
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3.1.2 报价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各分项合计)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或各分项合计)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0.5%(不含)以上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修正偏差在0.5%(含)以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总报价不变和单价xx的前提下修正相关项目单价和(或)合价。
当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位少于三家时(不包括三家),应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是否具有竞争性,如果有竞争性,则评标继续进行。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2xx、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评标细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对技术、商务等方面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统一打分,对各投标人的技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独立打分。所有分值均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若评标委员会的评分表中计分不在分值范围内的,则该评分表无效。
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报价分+技术分
3.3.1商务报价分80分
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与次低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有效投标报价的数量小于4个,则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与最低价的算数平均值。
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不足1个百分点按插值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商务分最低得分为30分)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2、技术评分 5-20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下表),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技术评分分值设定标准
评定项目 |
分值范围 |
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 |
1—4分 |
工期承诺及组织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
1—4分 |
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 |
1—4分 |
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的需要 |
1—4分 |
安全、xx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到位 |
1—4分 |
3.4推荐中标候选人
3.3.1当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二名时,评标委员会得分最高、次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人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
3.3.2当有效投标文件只有一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四、定标
4.1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部分,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4.3 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4 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封面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
正本(或副本)
封面
杭州xx国际机场 工程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
2.我方承诺:
(1)我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期: 年 月 日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xx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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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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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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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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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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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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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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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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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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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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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合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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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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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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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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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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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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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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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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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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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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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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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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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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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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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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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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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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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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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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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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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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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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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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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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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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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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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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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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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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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证书(和任命文件)、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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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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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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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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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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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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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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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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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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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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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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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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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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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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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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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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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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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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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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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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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八、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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