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信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CITIC INTERNATIONAL TENDERING CO.,LTD.
中 信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
CITIC INTERNATIONAL TENDERING CO.,LTD. |
地质框架数据及模型整理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投标提示
各潜在投标人:
为方便贵公司进行投标,特做如下提示:
一、 本次招标为对公行为,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或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由于转
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适当提前转账。
三、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四、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同封装在单独的开标信封当中。
五、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鉴于天气及交通
情况等不确定性,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送达。
六、 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派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视频开标会议。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
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地质框架数据及模型整理项目编号:0733-201609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地址:xx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010-585843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xxx、xx、xx 010-84865055-130、431、155、165
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x 0 xxxxx X x 0 x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地质框架数据及模型整理
(1)参与地质要素数据库数据模型研建
(2)基于地质要素数据库数据模型开发数据引擎和展示应用功能模块
(3)依据“地质云”数据库数据组织与管理框架,辅助开展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的建设
(4)为整合和更新数据开发辅助软件工具
(5)辅助开展地质通用数据模型的构建工作期限为 2020 年 7 月-2020 年 12 月。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 年 6 月 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上午 09:00-11:00,下午 13:30-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 0 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000xxxxx.xxx.xx)线上领取。潜在供应商应根据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详见“七、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09:00(北京时间,下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09:00(为响应国家防疫政策要求,本项目开标采取远程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详见“七、其它补充事宜”)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xxxxxxx 0 xxxxx X x 0 xx 0 xxx,xxxx,xxxx。七、其它补充事宜:
1. 线上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注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000xxxxx.xxx.xx)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供应商的注册信息和资料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注册成功。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可享受基本信息服务,须向中招联合平台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 200 元/包/投标人(供应商),该费用由中招联合公司收取,服务费发票也由该公司出具。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00-00000000。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收取标书费用。
(2)领取和下载招标文件: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在平台提交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企业介绍信照片或扫描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平台支付交易平台服务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完成标书领取。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投标资格确认、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内尽早注册,以免影响标书领取。
(4)潜在供应商必须按以上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000xxxxx.xxx.xx)提交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完成标书领取后,可在平台获取唯一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并提交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根据不同项目/包、不同供应商生成,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
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注意事项
(1)为响应国家防疫政策要求,请非北京市辖区内的投标人在疫情解除前尽量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快递等非现场递交方式,均以送达指定地点的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或快递的运送、派发和签收时间,选择有时间保障的物流(建议使用顺丰),尽可能提前寄送,避免因快递延迟导致不能按时送达文件。
建议采用非现场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密封包外增加较厚实的纸箱作为外包装,保证邮寄、快递过程中密封牢固。
快递、邮寄过程中导致的投标文件遗失、损坏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能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请采用非现场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在文件寄出后,填写投标文件寄送信息发送至接收人的指定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xxx,保证实际寄送与填写信息一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邮寄)地点:xxxxxxxxxx 0 xxxxx X x 0 xx 0 xxx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接收保管,接收人及联系方式:xxx,13661167371
(2)北京市辖区内投标人可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代表应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代表应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接受递交地点所在京城大厦指定入口 B 座一层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如实填写相关登记信息,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应前往递交地点。
请充分考虑现场递交的市内交通、人员登记检测等时间,尽可能提前到达,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避免因此导致不能按时送达文件。
4. 开标会议的有关事项
x项目开标采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邀请供应商、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远程参与,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将从 2020 年 6 月 30 日 09:00 开始视频开标会议,各供应商代表可通过“腾讯会议”手机 app、电脑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或电话拨号参与。
(2)视频会议相关信息如下:
中信招标xxx 邀请您参加腾讯会议
会议主题:地质框架数据及模型整理开标会议时间:2020/6/30 09:00-09:30
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0x0X0XX会议 ID:295 146 159
手机一键拨号入会
x0000000000000,,295146159# (中国大陆)
x00000000000,,,2,295146159# (中国香港)
据您的位置拨号
x0000000000000 (中国大陆)
x00000000000 (中国香港)
(3)通过视频会议远程参与开标的供应商代表请提前下载相关软件、app,保证设备的摄像头和麦克风正常使用。
(4)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内容所做的记录将在视频会议中采用屏幕共享方式供供应商代表检查核对,供应商代表对开标的远程视频确认情况将一并记录在开标记录表上。
5. 本次招标项目为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国家财政预算安排有调整或取消的可能。招标人在招标开始至合同正式签订前可能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出调整直至取消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投标人和中标人做出任何补偿,请投标人注意风险。
6.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7.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9. 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huangzl@biddingcitic.com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2. 促进残疾人就业及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3.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相关政策。
4. 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
5. 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
投标文件寄送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密封包件数:外包装件数:
物流公司名称: 邮寄、快递单号:寄🎧日期:
寄件人: 联系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x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容 |
1.1 | 采购人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1.2 | 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包投标;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74 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其投标无效。 |
5.1 | 澄清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天前。 |
5.2 | 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会:无 |
7.1 | 招标货物/服务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
8.1 | 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内容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分册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单独装订成册, 1 正 2 副) |
(一)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未提交以下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的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无效。 ★1. 资格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换证后的营业执照) ★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 经第三方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果 2020 年度尚未出具,可提供 2019 年度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应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 银行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 (3) 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交银行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事业单位或其他类型主体如提供由主管单位批准的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应附说明材料(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政府采购担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无需提交上述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可投供(1)设备设施清单或(2)实景照片或(3)购置租赁凭据或(4)人员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规定期限内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行政处罚”项下存在处罚内容或被列入黑名单。 (2)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存在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三万元(含)以上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 关于“ 没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即投标截止时间,相关网页打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作为评审报告附件留存。 (二)其他证明文件 ★9. 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四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提供。接受有效的转授权, 但应提供授权关系的证明)(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四章) ★10.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1.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2.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3. 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4. 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5. 类似业绩情况(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6. 拟派人员情况 (1)拟派人员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核心成员资历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7.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说明 ★ (1)投标保证金(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投标保证金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8.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适用,其他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根据《财政部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2506 号)的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适用,其他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1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0.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第二分册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单独装订成册,1 正 3 副) 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附表:评分标准及细则”中技术服务部分评审内容) (方案副本为技术暗标。编制要求见本表 13.2 条) | |
9.2.4 |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1)招标文件中如有加注星号(“*”或“ ★”)的关键技术条款或服务需求,投标文件必须如实反映,并在投标文件中逐项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项目需求》,在服务需求偏离表中逐项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与《项目需求》条文的具体响应情况(包括不限于偏差、例外情况)。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
10.7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费用。 |
11.1 |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12,000.00 元 形式:电汇、支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担保函。投标保证金应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密封递交;以电汇形式出具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平台生成的虚拟账号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并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银行保函形式出具的,担保银行应为境内商业银行,并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及条款,或不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所附保函格式条款约定内容的其他格式。 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汇款原路退回 |
11.2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况: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
12.1 | 投标有效期:120 日历天 |
13.1 | 投标文件份数 1. 投标文件商务册: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2. 投标文件技术册: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2; |
3. 电子版:U 盘 1 份,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含技术服务方案副本)(word 或PDF 格式),在U 盘上注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 |
13.2 | 技术服务方案文件编制要求: 除技术服务方案正本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服务方案副本(技术暗标)文件中任何地方标注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可以辨认投标人身份的名称、简称、符号、标识、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否则投标无效。编制要求如下: (1) 正本封皮设置及盖章要求: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技术服务方案正本”、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材质为白色复印纸。 (2) 副本(技术暗标)封皮(包括封面、侧面及封底)设置要求:A4 白色复印纸,不能出现任何文字与标识。 (3) 装订要求:左侧胶装。 (4) 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 (5) 打印纸张要求:除比较大的图表以外,所有文字和图表部分统一用 A4 白色复印纸打印装订,双面打印。 (6) 打印颜色要求:除图表外,所有文字部分须采用黑色打印。 (7) 文字排版要求: 1)字体:宋体; 2)字号:①标题:三号 ②其他:四号; 3)行距:固定值 22 磅; 4)页边距:上 2.5 厘米,其余均为 2 厘米; 5)不允许出现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6)在封面后、正文前加技术暗标文件的目录,标明投标文件章节内容和对应页号; 7)各章节之间不加隔页纸。 (8) 图表要求: 1)图表字体、字号、颜色及排版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允许彩色打印(但不是必须); 2)较小图表应按内容和章节顺序在相应位置中插入,用A4 白色复印纸打印; 3)较大的图表如使用 A3 白色复印纸,须将复印纸折叠成 A4 纸大小,并统一按序装订在全册的最后。 |
14.1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①开标信封、②投标文件(含商务册和技术册)分别密封、同时提交,并在 2 个密封包正面分别标明“开标信封”、“投标文件”字样,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
14.2 | 开标信封应封装内容: ① “开标一览表” ② “投标函” ③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④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⑤ “投标文件电子版” 注:以支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或保函原件须封装在开标信封中递交,或另行单独封装递交,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
14.3 | 所有密封包上均应标明: (1)根据封装内容分别标明:“开标信封”/ “投标文件”等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投标人名称: (5)采购人名称: (6)采购代理机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文件封面也应标明以上(1)-(6)项内容。 |
17.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视频会议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
18.1 |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 |
19.4 |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款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要求之一的,或未提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 款规定任一资格证明文件的,或提交 的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无效的。 2.技术服务方案副本中出现了能体现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名称、标识或标记等。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或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关键内容不全或有实质性缺漏项或投标函及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8.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或无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但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的。 9.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或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 10.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标注“★”或“*”条款要求的。 11.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条件的。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1.2.1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或经修正的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如有) |
21.3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标准见附表。 |
23.1 |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排序,推荐排名第 1-3 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的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推荐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23.2 | 中标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按技术服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人。 |
25.1 | 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遵循本项目批复初设方案和不超过批复概算的原则,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
29.1 |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按照约定提交履约担保。 形式: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
3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其他补充 | 1. 政府采购担保提供单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19 层联系人: x 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 移动电话:00000000000 传真:68437040、68472315 (2)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联系人:x x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 移动电话:00000000000、18910210850传 真:58528757 邮 箱: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3)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A 座 28 层联系人:高路,xx 联系电话:59705600-6011、6931 移动电话:00000000000、13720094769传真:59705606 2. 投标人提交的文件、信息及承诺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或按规定终止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3. 投标人(供货商)中标后,应在进行生产设计前与用户进行技术细节的详细讨论,中标供应商可在采购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在不改变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部分技术 /服务方案细节进行修改。 4. 本项目不得转包。 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6.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专人送达或邮寄 联系部门: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工程事业部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x;000-00000000-000 地址:北京市朝阳xxx南路 6 号京城大厦B 座 505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附表:评分标准及细则
评标因素 | 分项/描述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资质证书 | 2 |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1.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数据库建设项目业绩,每个得 1 分,最 | |||
多 3 分。 | |||
类似项目业绩 | 5 | 2.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软件开发建设项目业绩,每个得 1 分, | |
最多 2 分。 | |||
商务部分 | 需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等关键页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15 分) | |||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
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验 | 6 | 地质或计算机相近专业,曾在投标单位担任过地学数据库相关建设项目负责人,每担任 1 项得 2 分,最多 6 分。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学历学位、项目经理证书,项目负责经历证明(成 | |
果报告封面及扉页复印件) | |||
项目团队的组成结构合理性 | 2 | 项目组所有成员专业应包含以下全部: 具有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地质专业,满足得 2 分,否则 1 分。项目团队成员需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 |
对项目目标、工作任务的理解 | 4 | 根据对项目目标、工作任务的理解程度进行打分,理解深刻的得 4 分 理解准确得 3 分;理解较准确得 2 分。 | |
项目总体方案设计 | 6 | 项目总体设计、技术路线选择、建设总体思路、项目建设要点难点分析及实施方案步骤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合理可行的得 6 分;较 为合理的得 4 分;方案一般得 3 分。 | |
1.工作内容(10 分) | |||
工作内容安排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分解清晰得当的得 10 分;工 | |||
作内容安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分解比较清晰的得 8 分;工作内 | |||
容安排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分解基本清晰的得 6 分;其余得 | |||
3 分。 | |||
2.技术路线(32 分) | |||
技术方案 | 项目详细设计方案 | 50 | 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先进合理,实施工作步骤清晰可行的得 32 分; 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合理,实施工作步骤可行的得 28 分;技术路线 |
(70 分) | 与技术方法合理,实施工作步骤较为可行的得 24 分;技术路线与技 | ||
术方法基本合理,实施工作步骤基本可行的得 20 分;有基本技术路 | |||
线与技术方法内容得 16 分;其余得 12 分。 | |||
3.人员保障(8 分) | |||
项目派出员可以驻场办公,工作人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至少 4 人) | |||
的得 8 分,每少 1 人扣 2 分,最多扣 8 分。 |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 5 | 实施方法、项目组织、阶段划分、产出物,驻场工作等方面评价,实施方案全面完善的得 5 分;实施方案比较全面完善的得 4 分;实施方 案一般得 3 分。 | |
根据服务方案的设计优劣、实用性、完整性等打分。 | |||
技术支持和服务 | 5 | (根据服务队伍、响应时间、服务规范等方面综合打分)服务方案合理实用的得 5 分;服务方案比较合理实用得 3 分;服务方案一般得 2 | |
分。 |
投标价格 (15 分) | 评标价格=投标价格 | 1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评标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评标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5 |
总计 | 100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经认定资格并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1.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互相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5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6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1.7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的,招标人将投标人列入民政和应急信息化建设违法失信黑名单,视情况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禁止参与民政和应急信息化建设项目。
2.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预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及详细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
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第六章 项目需求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予以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在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5.2 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书面修改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视采购具体情况,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投标语言: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 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 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原版资料,但相应内容应当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文件为准。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
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资料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7.3 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必要时可采用行业标准或规范的计量单位并说明。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2.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2.3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在投标响应和xx偏离时必须提供所投设备或服务达到的具体参数值;
9.2.4 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指出参考品牌、型号,以及参照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须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所指出的要求。
9.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设备、软件、材料(和/或耗材)、技术资料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拥有自主知识的产品或已取得合法的使用权。
9.5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合格来源国/地区。本项目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或者是通过制造、加工或装配,最终形成产品的国家或地区,而该产品在商业上被确认为其基本特征已与其所使用的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可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10.投标报价
10.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报价。
10.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货物价格、所需的技术支持及与
之有关的服务,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0.4 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报价不完整、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因此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10.5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配置清单并分项报价,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6 投标人对本项目或其中的一个分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0.7 其他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修改或撤销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或不按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4)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1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投标文件的签署
13.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8.1 条规定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以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建议双面打印),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尽量避免涂改。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提交。
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单独提交一份密封信封正面标明“开标信封”字样,“开标信封”中应封装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单独封装的文件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所附文件内容一致。
14.3 所有密封包上均应标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递密封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5.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5.3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注明“修改”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3 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规定不予退还。
五 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7.2 开标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邀请供应商、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远程参与。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开标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准备好身份证明材料。
1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17.4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参与视频会议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采购人代表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价格折扣等实质声明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7.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视频会议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7.6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7.7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17.8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视频方式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 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或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
18.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标专家职责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18.4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项目评审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投诉。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 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即依据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全程录音录像。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9.2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无效,不得参与详细评审。
19.2.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签署的有效性、内容的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2.2 本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的响应应无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人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投标资格且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19.2.3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文件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2.4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19.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开标信封”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信封”内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6)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4 初审中,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 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1.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2 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考虑以下因素:
21.2.1 评标价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1.5 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漏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授标意向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
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2.3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2.4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3.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3.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除外),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最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3.2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按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最终审查
24.1 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最终审查。
24.2 审查内容:根据投标人按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服务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4.3 如果审查未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并进行最终审查,依次类推。
25. 更改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量的权利
25.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6.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
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依法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权利。
27.中标通知书
27.1 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投标人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满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7.2 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中标结果。
27.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按第 29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规定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8.2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8.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9.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9.2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 招标代理服务费
30. 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承担。
30.1.1 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按下述标准向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即中标服务费。收费根据以下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1 项规定调整: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标准 |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
示例:中标金额 633 万元,则中标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
100×1.5%+ (500-100)×0.8%+ (633-500)×0.45%=5.29 万元
30.1.2 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分列,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标准格式附后)。中标服务费将以采购代理机构可接受的方式进行收取。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 招标活动终止和废标情况
31. 招标活动终止
31.1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终止招标活动。
31.2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32.废标情况
32.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 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33. 特殊规定的依据
33.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
33.2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3.3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
33.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3.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33.6 除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外,该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规定不受影响。
34. 关于投标的特殊规定
34.1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以下称“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财库[2011]181 号文件附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如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2 依据财库[2011]124 号文件,中小企业投标人可提供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担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4.3 依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4 依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应提供财库〔2017〕 141 号文件附件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如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35.1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符合以下条件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划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3)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国法人;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中国法人;
3)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35.2 依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该联合体的投标价格给予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5.3 符合财库[2014]68 号文规定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格式:资格声明
资格声明
(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邀请 (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并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证明文件;
2.符合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据此声明:
(1)我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机构,经营范围满足项目要求。
(2)我方不存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
(3)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4)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包投标的情形;
(5)我方不是联合体投标,并已按投标邀请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 我方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和声明内容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xxx(采购人)
为响应你方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我方作为此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xxxx:
我方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相关规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第二部分 其他证明文件(格式)
格式: 投标函
投标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商务册正本 1 份及副本 份;投标文件技术册
正本 1 份及副本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份。
2.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 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有效期日数)日历日。
(5)投标人同意招标文件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我方所承诺和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欺诈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格式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可自拟格式提供,但应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具备同等效力
格式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公章:
附 1: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附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可自拟格式提供,但应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具备同等效力
格式: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有/无) | 是否为小微企业(是/否) | 投标声明 |
小写:大写: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除正本投标文件外,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在“开标信封”内,单独提交。 2.开标时,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如与正本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3.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保险等费用)。价格中应包含所应缴纳的税费等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本表中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应的“投标总价”一致。
4.投标声明可填写投标人认为应当填写的其他承诺或优惠,也可填„无‟。
格式: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报价分项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19.3 条规定修正;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备注”可填写计算依据和计算说明。
3.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配置/服务有非实质性缺漏项时,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论何种原因投标人均须在中标后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中标价及合同签订以投标价为准。否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本表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号及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偏离说明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
日期:
注:
1.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合同条款有任何偏离应列明,并标明“其他无偏离”,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全部无偏离”。
2.对不满足工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等在内的关键商务条款的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
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商务条款任何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负偏离,投标人如有此类负偏离,其投标无效。
格式:服务需求偏离表
服务需求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条目号及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偏离说明(无偏离,正/负偏离及偏离情况)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 对招标文件任何技术条款或服务需求条款的偏离,均应列明,并标明“其他无偏离”;凡未列明偏离的,均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
2. 投标人标注的“正偏离”须经评标委员会认可。
3. 加注星号(“★或*”)的关键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如有)必须如实反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否则投标无效。
4. 投标人不得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或服务需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全部技术指标/服务响应条款,否则投标无效。
5. 本表不得空白,否则投标无效。
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地址 | 成立日期 | ||
企业类型 | 主管单位 | ||
注册资本 | 资产总额 | ||
经营范围 | |||
营业执照编号 | 组织机构代码编号 | ||
资质证书及等级 | 可扩展 | 资质证书编号 | |
基本户开户银行 | 开户行号 | ||
银行账号 | 资信等级 | ||
年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
企业员工情况 | 总人数: 人 其中:高级职称 人;初中级职称 人。管理人员 人;技术研发人员 人。 | ||
近三年主要用户 | (名称、地址) | ||
企业组织机构 | 可附图 | ||
其他 | 附投标人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资质、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社会信誉、发展历程、以往业绩、设备与设施、专业技术能力、主要业绩、获奖情况等。 |
注:对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的情况,此表可根据情况选择性填写,但应尽量全面。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4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格式 :类似业绩情况
类似业绩情况
日期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履约情况 | 项目业主单位 | 项目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注:证明材料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附表:评分标准及细则”为准。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xx):日期:
45
格式:拟派人员情况
1.拟派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职称/职务/资格 | 学历 | 专业 | 拟派岗位 | 备注 (是否驻场等) |
注:本表可扩展,应附拟派人员相关学历、资格、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2. 核心成员资历一览表
姓名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年龄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工作年限 | 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 ||
拟派职务 | |||
资格/资质证书及编号(如有)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工作简历 |
注:本表可扩展,应附拟派人员相关学历、资格、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格式: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说明
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担保函。
(1)以电汇形式提交的,应提供电汇底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以支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担保函形式提交的,应提供有效原件。
格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修改或撤销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三、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至投标有效期满。四、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索赔通知后 工作日内按你方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索赔应在投标本保函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并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索赔原因和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五、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xx)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不得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函条款约定的内容。
格式 :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投标人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导致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向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 : 投标保证金说明
投标保证金说明
致: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保证金额(大写) 元,以 (支票/电汇/保函)方式支付。
2.在投标有效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
(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互相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3.保证金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生效,直到投标有效期届满或贵方与我方书面协定的延长期届满。
投标人名称(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适用,其他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日期:
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适用,其他无需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日期:
格式: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项目编号: ),我们保证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或电汇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用。费用标准按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执行。
中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如下(请务必正确提供,中标服务费发票将按下表提供信息开具,发票一旦开出,概不退换):
栏 目 | 内 容 |
开具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公司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注册地址、电话 | 开专票填写 |
基本户开户行及账号 | 开专票填写 |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是 □否 |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公章)
承诺日期:
第五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
合同登记编号:中地调研合同[ ]第 号
地质调查项目合同
合同名称: 地质框架数据及模型整理
甲 方: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乙 方:
签订地点: 北京市
有效期限: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制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承担地质框架数据及模型整理课题 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开展此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1 概况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1 课题名称:地质框架数据及模型整理
1.1.2 课题所属:国家地质大数据汇聚与管理
1.1.3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为 74 万元
1.2 课题目标、任务
以满足地质工作多层次应用需求,支撑地球系统科学“一张图”大数据体系需求为导向,基于统一的对象关系存储模型开展以单一地质要素类为基本组织单元的地质框架数据的一体化组织、管理模式研究设计。开发要素数据库数据入库与管理工具,辅助开展相关地质专题通用数据模型构建,为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建设及应用提供标准和工具。基于已有不同比例尺专题数据库抽取、整合地层、岩体、地质界线、断裂等重要基础地质要素开展要素数据库建设,为“一张图”提供数据支撑,促进地质共享与服务。
(1)参与地质要素数据库数据模型研建
以地球系统科学“一张图”大数据体系需求为导向,对比分析“地质云”已有不同比例尺地质图空间数据库的地层、岩体、地质界线、断裂等重要基础地质要素的分类、属性名称、属性类型、属性值、数据字典、代码表、系统库,研究设计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的要素分类组织、要素比例尺、要素的空间几何和拓扑特征、坐标参考、制图样式特征和专业属性特征、数据字典库、代码库等内容的表达,基于面向对象的建模方法及 UML 统一建模语言,参与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的数据模型(逻辑模型和物理模型)研制。
(2)基于地质要素数据库数据模型开发数据引擎和展示应用功能模块
分析、研究与对比借鉴 MapGIS、ArcGIS、PostGIS 等软件的基于文件、个人地理数据库、文件地理数据库和企业地理数据库等类型的地理数据的数据模型,综合考虑现有地质图数据库中地质要素的时间特征、几何特征、拓扑特征、坐标参考、制图样式特征和专业属性特征,使用 UML 统一建模语言,开展基于对象关系型的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存储模型设计研究。研究设计以要素数据集、要素类、表、关系类为逻辑单元的地质框架逻辑模型,研建基于 postgresql 数据库的数据物理存储模型,设计客户端与 postgresql 交互的 API 函数,开发数据引擎工具,支持客户端查询、增加、更新、删除、编辑postgresql 格式的要素数据库数据。开发地质要素数据库数据展示应用功能模块,实现基于要素数据库地质要素的浏览显示、属性查询、缩小、放大、平移等展示功能。
(3)依据“地质云”数据库数据组织与管理框架,辅助开展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
据库的建设
依据“地质云”数据库数据组织与管理框架,抽取与清洗“地质云”现有不同比例尺地质图空间数据库中的地层、岩体、地质界线、断裂等重要基础地质要素与部分地质调查原始数据,按照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的设计要求,辅助开展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2020 版)建设,为“一张图”提供数据支撑,促进地质共享与服务。
(4)为整合和更新数据开发辅助软件工具
依据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模型,满足要素数据库建设需要开展数据整合与更新的需求,设计、开发要素数据库入库与管理软件工具,实现要素数据抽取导入、导出与组织管理功能,为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建设提供管理工具支撑,实现要素数据的抽取、组织与统一管理。导入功能需实现源要素与目标要素的属性字段手动/自动映射、字段检查、入库日志、配置管理、冲突解决机制,支持 MapGIS 格式的 wp、wl、wt 文件导入,支持 ArcGIS 的 shapefile 文件、个人地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格式的要素类数据单个、批量导入,支持 OGC/WFS 服务数据的导入。导出功能需实现单个或批量要素数据库数据另存为 MapGIS 格式的 wp、wl、wt 文件、ArcGIS 软件的文件类、个人地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及部分企业数据库类型格式的数据。组织管理功能需实现要素库要素数据集、要素类、关联表等的目录查看、浏览、查询与统计等功能。
(5)辅助开展地质通用数据模型的构建
辅助梳理不同比例尺基础地质图数据库、地球化学数据库及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中地质要素的类型、各要素类的属性名称、属性类型、属性值、字典库和数据项代码表,筛选出核心、基础的地质要素,依据“ISO 19109:2005 Geographic information-Rules for application schema”的技术要求,基于面向对象的建模方法和统一建模语言 UML,统一地质要素的空间特征、时间特征、坐标系、专业属性的描述及地质要素之间的继承、组成、聚合等关联关系的描述与表达,辅助构建基础地质专题、地球化学专题和地质钻孔等专题通用数据模型。
1.3 标准和规范
课题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规范,包括:
⑴地质调查软件开发测试管理规程(DD2010-01);
⑵GB/T 35647-2017 地理信息-概念模式语言;
⑶ISO 19109:2005 Geographic information-Rules for application schema。约定的其他规范:
⑴总体要求
数据模型和软件工具应具备完全自主产权;
需在甲方提供的 PostgreSql 环境下进行开发;
要基于“地质云”云数据库环境进行设计和开发;
数据模型及数据组织和管理支持 Mapgis、Arcgis 的数据格式。
⑵数据模型及数据库要求
数据属性结构的名称、类型长度等应统一规范,满足建库和应用需求;数据属性内容准确;
数据属性代码应遵循统一标准;空间数据拓扑关系合理;
空间坐标参考的描述应统一标准。
⑶数据引擎与展示应用及关联软件工具开发技术要求
性能要求:数据引擎支持不少于 5000 条要素数据的展示和提取等相关功能;
功能要求:支持 MapGIS6.7 版本的 wp、wl、wt 文件导入,支持 ArcGIS 的 shapefile文件、个人地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格式的要素类数据单个、批量导入,支持 OGC/WFS服务数据的导入;
功能要求:导出需实现单个或批量要素数据库数据另存为 MapGIS6.7 版本的 wp、wl、 wt 文件、ArcGIS 软件的文件类、个人地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及部分企业数据库类型格式的数据的功能;
安全性:数据库访问操作时应保证数据的无损、准确和完整性;扩展性:工具可扩展性好,易于支持多种数据格式的导入导出;可用性:数据引擎应支持多用户访问、更新、编辑等操作;
部署方便性:工具易安装部署,支持 win7、win10,安装自动化程度高。
1.4 主要工作量
乙方在本合同第 2 条规定的期限内,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量
⑴ 设计基于对象关系型的地质框架数据存储模型 1 个;
⑵ 辅助设计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数据模型 1 个;
⑶ 整理、清洗全国地层、岩体、地质界线、断裂等地质要素,辅助建设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 1 个;
⑷ 研制要素数据库数据引擎、入库与管理、展示应用工具 1 套;
⑸ 辅助建设地质通用数据模型的 3 个专题。
1.5 预期成果
⑴ 地质框架数据及模型整理课题成果报告;
⑵ 要素数据库数据入库与管理工具及源代码;
⑶ 要素数据库数据入库与管理工具设计报告;
⑷ 要素数据库数据入库与管理工具用户使用手册;
⑸ 要素数据库数据入库与管理工具测试报告。
第二条 工作周期
2.1 工作时间:自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止。
2.2 各主要工作阶段时限
2.2.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12 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后 3 天内完成工作方案审查。
2.2.2 乙方提交成果报告评审申请时间不迟于:2020 年 11 月 30 日。
2.2.3 乙方资料汇交时间不迟于:2020 年 12 月。
2.3 有关工作期限可以顺延情形
2.3.1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课题重大变更书面提议,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未在 15日内做出明确书面答复,且影响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的,每超过 30 天按月计算顺延时间。
2.3.2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乙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甲方认可可以顺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乙方已知悉中国地质调查局及甲方有关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所有规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中国地质调查局和甲方关于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课题的论证评估、任务确定、设计编制与审查、课题实施与监督检查、野外验收、课题成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评审与验收、资料和成果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与义务。
3.1 甲方责任和义务
3.1.1 及时支付课题经费;
3.1.2 负责监督检查乙方课题管理工作;
3.1.3 负责监督乙方工作质量和经费使用;
3.1.4 根据乙方工作成果及其申请,组织论证本课题是否续作或结束。
3.1.5 根据乙方申请,组织本课题的成果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验收;
3.1.6 办理课题资料接受;
3.1.7 根据乙方申请,及时按程序答复有关合同履行变更事项;
3.1.8 根据乙方申请,办理课题终止结算手续。
3.2 乙方责任和义务
3.2.1 乙方作为中标单位,对课题负总责,全面负责课题实施,落实任务、经费、成果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3.2.2 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全面完成课题目标、足额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
3.2.3 负责本课题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乙方应具备的必要保障条件:具有稳定的机构、固定的办公场所、软硬件设备和稳定的课题团队,必要时需派驻身体健康的驻场人员提供服务支持,满足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
3.2.4 负责本课题技术、质量及其经费管理;为履行本合同,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2.5 及时向甲方报送课题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经费、统计报告和专报,并
对其真实性负责。承办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课题有重大进展、重大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向甲方报送专报;
3.2.6 负责编报课题设计方案、最终成果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3.2.7 课题经费应保证用于本项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照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对项目专款专用,单独建帐,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费使用明细;
3.2.8 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课题成果等资料,并保管好课题原始资料;
3.2.9 负责编报课题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3.2.10 接受甲方、甲方上级及国家有关部门依职权组织的质量、经费检查,并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2.11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甲方依法对乙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所在地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课题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课题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价款拨付
4.1 2020 年课题经费共计 万元。
⑴工作经费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⑵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合同约定任务完成过半,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全面完成合同任务并经过评审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经费,人民币 x元(大写: 元整);乙方若提供质保金或等额银行履约保函,甲方在收到质保函 10 个工作日内,可提
前支付剩余 5%经费。
在第二次及以后批次的拨款需有相关委托业务任务的相应进度证明,方可拨付经费。
⑶乙方收到甲方经费后开具发票,并在 5 个工作日内邮寄甲方。
⑷乙方通过成果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质保金或保函。
4.2 课题经费一般不得变更。但出现本合同第五条变更条款,第六条终止和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以及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且变更价款的除外。
第五条 变更
5.1 除另有约定,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以下情形,应按本条约定协商变更:
⑴因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合同履行困难,但可以部分或延期履行;
⑵因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需缩短课题周期;
⑶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⑷因前期工作结果变更课题周期、调整主要工作或主要工作量;
⑸依据前期工作进展需变更设计。
⑹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无。
5.2 除 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外合同当事人均可以提出变更,提出变更一方,应及时提出变更要求,收到变更要求一方,应在收到变更要求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在 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就后期事项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的处理要求、处理费用,并按第七条补偿乙方损失。
5.3 因变更引起课题周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主要工作阶段时间。但因当事人未按 5.2 款的约定时间做出答复的除外。
第六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随之终止,合同当事人不再追索对方违约责任,课题进入结算程序:
⑴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甲方认可;
⑵根据前期工作结果评估,合同已无履行必要,或继续履行合同会给国家造成更大损失的,合同当事人均可提出终止;
⑶甲方因国家计划或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调整,缩短工作期限的;
⑷其他情形:无。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甲方违约。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甲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15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乙方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损失。乙方已知悉本课题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如因上级部门预算调整,双方协商解决,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因此对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⑴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第 4.1 款约定期限、或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⑵甲方违反第 5.1 款第(3)项约定,自行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⑶因甲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答复期限造成暂停工作的;
⑷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违约责任;
⑸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⑹甲方因课题资金未落实,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国家计划或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调整的除外;
⑺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7.2 乙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如损失超过质保金或银行保函金额的,乙方应以自有资金补偿。
⑴乙方挤占、截留、挪用课题经费的;
⑵乙方伪造资料,弄虚作假,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⑶乙方无故未完成工作计划(申请成果报告评审时间、提交成果报告时间、汇交资料时间)且超过 6 个月的;
⑷乙方不提交课题成果报告或不汇交课题资料的;
⑸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⑺乙方拒绝、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对缺陷进行返工或补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经费、野外验收、成果报告、汇交资料等方面;
⑻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应告知而未告知甲方的约定;
⑼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⑽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合同解除后,如需继续完成课题,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第三人,并使用乙方已完成的工作及其成果。甲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造成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其管理负面名单,拒绝乙方在 3年内承担或受托参加甲方课题工作。
7.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八条 结算
8.1 发生终止、解除合同情形后,合同当事人双方在 30 日内,就最终结算进行协商,协商成功后,签订书面结算书;如协商不成,按第 16.2 款处理。
8.2 一旦发生第 7.1 款,第 7.2 款情形,乙方应保全课题经费。在完成课题结算后,xxx在 30 天内将课题结余经费按拨款原资金渠道返还给甲方。
8.3 课题委托业务完成、中途撤销或中止后实行结算。由乙方编制经费结算报告并初审,由甲方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查,甲方按照规定程序对委托业务结算审查意见认定后,办理有关结算手续。有特殊原因需要延迟进行结算的,须向甲方申请批准。
8.4 课题结算时,乙方未按照预算执行,结余经费超过原预算 10%的,乙方应在 30天内将课题结余经费按拨款原资金渠道返还给甲方。(本条乙方为事业单位适用)。
第九条 知识产权、保密
9.1 知识产权
9.1.1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9.1.2 课题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
9.1.3 合同当事人的人员公开发表与本课题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等,应注明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资助,但乙方向甲方及其主管单位正常报送的有关报告除外。专著应提交中国地质图书馆,向社会提供利用。
9.1.4 技术性应用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调查科技支撑、数据与服务,其知识产权属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 保密
9.2.1 合同当事人都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资料、文件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密责任。
9.2.2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乙方同意,委托人不得将乙方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9.2.3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课题成果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9.3 其他约定无。
第十条 履约保函或质量保证金
10.1 为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工作量、标准和规范、课题周期等条款履行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函或质量保证金。
10.2 履约保函或质量保证金用于乙方违约时,赔偿甲方的损失,且并不以此为限。
10.3 甲方不得以履约保函或质量保证金作为提高质量标准、缩短工作期限、加快工作进度、减免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的条件。在本合同全部履行无争议后,应及时退回乙方。
第十一条 课题负责人
11.1 乙方指派并获甲方认可的课题负责人是:(姓名) ;
11.1.1 身份证号 ;
11.1.2 职称资格证书 ,发证单位: ;
11.1.3 课题负责人经乙方授权后代表乙方负责履行合同。该授权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1.2 乙方因 原因变更课题负责人,应书面提出申请,与甲方协商,协商一致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第十二条 委托业务
12.1 乙方不得将本课题全部工作委托给第三人,或将本课题全部工作分解后委托给第三人。
原则上乙方不得将本课题主要实物工作委托给第三人。
12.2 乙方不得将技术性工作,以任何形式委托给自然人。
12.3 确定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时,应按照国家、甲方及上级主管有关规定执行。
12.4 委托业务分包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就委托业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2.5 乙方不得自行变更委托业务,但乙方因需要变更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或增加(减少)委托业务预算在 10 万元以上的,必须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12.7 本条所称第三人,系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包括自然人。
第十三条 项目质量、经费检查和野外验收
13.1 中期质量、经费检查及其费用分担
13.1.1 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中的质量、经费检查,一般 1 次,但不限于 1 次。
13.1.2 技术标准和规范,按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13.1.3 质量、经费检查由甲方组织,应在检查前 7 日书面通知乙方。
13.1.4 质量、经费检查中的组织人员、专家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劳务费用等与检查工作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13.1.5 对质量、经费检查中发现需整改事项,由乙方进行整改,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 野外验收及其费用无。
第十四条 成果验收
14.1 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履行合同中的最终成果进行验收,包括本课题的报告评审、报告审查,绩效评价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验收。
14.2 乙方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制度要求编制本课题最终成果报告,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经费结算报告。
14.3 乙方在完成本条第 14.2 款规定工作,应在本合同第 2.2 款规定期限前 7 日,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申请的 15 日内,给乙方书面答复是否进行验收。
14.4 甲方向承办人答复可以进行验收后的 15 日内,应组织验收。
14.5 技术标准和规范,按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14.6 甲方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向乙方说明原因,xxx在弥补缺陷之后,再次提交验收申请。
14.7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乙方可以对影响公正的验收组组成人员提出异议。
14.8 乙方应为成果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成果验收有关的费用。
14.9 验收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验收未通过
的除外。如超过 15 个工作日未答复,乙方可自行处理。
14.10 成果验收意见明确需修改报告的,乙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意见后的 1 个月内完成,提交修改稿。因修改报告,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 2.2 条资料汇交期限之规定。
14.11 乙方按照评审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甲方审查。甲方在收到乙方修改后的成果报告后,应在 15 日内向乙方发送审查意见书。
14.12 按本合同第六条终止的,对已经完成部分工作任务可以形成成果报告的,可编写报告或总结,执行本条之约定。
第十五条 资料汇交
15.1 乙方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向 甲方 汇交资料。
15.2 标准和规范按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15.3 资料汇交经 甲方 审查不合格的,应在 甲方 规定的期限内补充和整理相关资料,重新汇交资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合同附件
16.1.1 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⑴合同书;
⑵合同补充协议;
⑶中标通知书;
⑷投标函及其附录;
⑸本合同规定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⑹课题设计;
⑺质量、经费检查文件;
⑻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6.1.2 下列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以最新签署的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⑴课题设计评审意见;
⑵课题工作任务、预算调整申请及批复意见;
⑶报告评审意见书;
⑷资料汇交证明;
⑸其他变更及其应答材料。
16.2 如本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中存在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如果合同当事人未就争议达成协议,当事人一方选择下列第 (1) 方式:
⑴向 北京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有管辖权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3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4 本合同中所称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确认”字样材料,均以纸质并经合同当事人一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所称“收到日期”等,均以信函送达、传真日期为准。
16.5 廉政协议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附件,盖章需与主合同章一致,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x合同一式 6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3 份,乙方 3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乙方提交的或课题成果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按约定完成资料提交(或汇交),办理完课题结算手续,双方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甲方 | 名 | 称 |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合同专用章 | ||
委托代理人 | 或 | |||
单位公章 | ||||
联 系 人 (经 办 人) | (签章) | |||
单位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45 号 | |||
(邮政编码) | (100037) | |||
电 | 话 | 010-58584365 | ||
(传 | 真) | 010-58584365 | 20 年 月 日 | |
开户银行 | 建行西四支行 | |||
账 | 号 | 1100 1007 2000 5802 2427 | ||
乙方 | 名 称 (或姓名) | 合同专用章或 单位公章 20 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联 系 人 (经 办 人) | (签章) | |||
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
电 (传 | 话真) | |||
开户银行 | ||||
账 | 号 |
附件:
发展研究中心委托业务合作xx协议
甲方: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业务合作中做到诚信、xx,特签订本协议: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开展业务合作。
2.甲方人员不得在合作业务中领取咨询、评审等劳务费;不得让乙方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
3.乙方人员不得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宴请、健身或旅游活动;不得为甲方人员住房修缮、婚丧嫁娶、出国等提供资助;不得接受甲方人员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或为甲方人员亲属安排工作。
4.业务合作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在违反规定或未得到甲方明确许可的情况下将业务工作进行转包、分包。
5.双方不得做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有损双方形象的事情,不能泄露双方机密,不得排挤其他公平竞争者,不得在招投标或商务报价中弄虚作假。
6.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xx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如发现对方人员有受贿或索贿行为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情况时,有义务向对方纪检监察或相关部门举报。
7.甲方人员若违反xx协议,对乙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8.乙方人员若违反xx协议,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停止该业务的合作,且三年内不再开展新的业务合作。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9.本协议是委托业务主合同不可缺少之附件,盖章需与主合同章一致,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一式 6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举报渠道:监察审计处 乙方举报渠道: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项目需求
(一)基本情况
课题名称:地质框架数据及模型整理
所属二级项目名称:国家地质大数据汇聚与管理项目承担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工作起止年限:2020 年 7 月-2020 年 12 月
经费预算: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2020 年度预算 74 万元。
(二)工作背景
中国地质调查局在前期地质信息化建设成果基础上,从 2015 年开始研究和储备, 2017 年开始建设并发布地质云 1.0,2018 年建设和发布地质云 2.0。通过地质云 1.0、
2.0 的建设,基本建成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分布式数据中心,实现了 “地质云”主数据中心与 29 个分中心的互联互通,盘活全局存量数据库,形成了数据服务与实体数据库互联互通的技术环境,建立并健全了“地质云”数据共享技术体系与运行机制。截至 2019年底,地质云基本形成了涵盖基础地质、能源地质、矿产地质、水工环地质等 12 大类别的国家核心地质数据库体系,共享了 96 个国家地质数据库和 1125 个数据服务,发布了 1.5 万地质信息产品,500 万件成果地质资料,100 万个地质钻孔,37 万米岩心图像, 1 亿条文献元数据,累计发布 37 个专题服务,集成了 11 应用系统。
地质云目前共享数据覆盖大洲级-国家级-大区级-省级-区域级不同尺度,地理覆盖范围间从陆地到海洋,地理空间从地下钻孔、地表土壤、地上航空遥感,涵盖专业领域广泛,数据资源丰富,为重大资源环境问题解决提供了综合性的专业地学数据,可以一定程度上满足不同尺度研究需求。同时也为为地质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面向国家大数据战略和面向国内国际的数据服务与交换应用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地质云的建设激活并共享我国地质调查海量的第一手的调查数据,基本形成了国家地质大数据,这些数据在过去与当前的规划管理与科学研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极为珍贵的数据。但是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评价、自然资源管理、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等重大应用需求,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可处理分析数据有限,难以支撑大数据应用。二是,可处理分析数据的存储格式多样,不便于处理分析和集成应用。三是,数据库标准不统一,数据模型不一致,难以整合,不利于计算机分析应用;四是数据服务方式不够丰富,数据大多以图幅为组织、管理和服务单元,不能满足单要素为需求的应用。
“国家地质大数据汇聚与管理”二级项目 2020 年基于已有国家地质数据库体系,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重点发展计划和重点领域,遵循地球科学科学理论体系,结合业务人员的迫切的应用需求,将优化、梳理现有地质云共享数据库的数据组织模式与管理共享模式,根据地质空间数据的内容和用途,决定开展不同专题数据的清理、整合,形成面向用户需求的“地质一张图”——全国性基础地质框架数据,如基岩地质数据、断裂构造数据、古生物化石分布数据、同位素测年数据、矿产地分布数据、地质灾害点分布数据、水资源分布数据、地质环境分区数据等工作。
“地质框架数据及模型整理”课题是“国家地质大数据汇聚与管理”二级项目 2020年的一项工作内容,课题设置的任务与目的,一是建立以单一地质要素类为基本组织单元的全国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以解决过去数据以单图幅多要素为组织单元的单一服务模式,满足不同应用需求;二是统一要素的数据模型和存储模型,解决过去数据库数据模型不同、存储格式不同造成的数据互操作程度不高的问题;三是开发支撑要素数据库建库的数据引擎、管理与展示应用工具,提高建库的效率和展示效果;四是辅助建立专题地质通用数据模型,为后续要素数据库建设及数据交换提供标准支持。
(三)建设任务 1.课题的目标任务
以满足地质工作多层次应用需求,支撑地球系统科学“一张图”大数据体系需求为导向,基于统一的对象关系存储模型开展以单一地质要素类为基本组织单元的地质框架数据的一体化组织、管理模式研究设计。开发要素数据库数据入库与管理工具,辅助开展相关地质专题通用数据模型构建,为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建设及应用提供标准和工具。基于已有不同比例尺专题数据库抽取、整合地层、岩体、地质界线、断裂等重要基础地质要素开展要素数据库建设,为“一张图”提供数据支撑,促进地质共享与服务。 2.课题的工作内容
(1)参与地质要素数据库数据模型研建
以地球系统科学“一张图”大数据体系需求为导向,对比分析“地质云”已有不同比例尺地质图空间数据库的地层、岩体、地质界线、断裂等重要基础地质要素的分类、属性名称、属性类型、属性值、数据字典、代码表、系统库,研究设计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的要素分类组织、要素比例尺、要素的空间几何和拓扑特征、坐标参考、制图样式特征和专业属性特征、数据字典库、代码库等内容的表达,基于面向对象的建模方法及 UML 统一建模语言,参与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的数据模型(逻辑模型和物理模型)研制。
(2)基于地质要素数据库数据模型开发数据引擎和展示应用功能模块
分析、研究与对比借鉴 MapGIS、ArcGIS、PostGIS 等软件的基于文件、个人地理数据库、文件地理数据库和企业地理数据库等类型的地理数据的数据模型,综合考虑现有地质图数据库中地质要素的时间特征、几何特征、拓扑特征、坐标参考、制图样式特征和专业属性特征,使用 UML 统一建模语言,开展基于对象关系型的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存储模型设计研究。研究设计以要素数据集、要素类、表、关系类为逻辑单元的地质框架逻辑模型,研建基于 postgresql 数据库的数据物理存储模型,设计客户端与 postgresql 交互的 API 函数,开发数据引擎工具,支持客户端查询、增加、更新、删除、编辑postgresql 格式的要素数据库数据。开发地质要素数据库数据展示应用功能模块,实现基于要素数据库地质要素的浏览显示、属性查询、缩小、放大、平移等展示功能。
(3)依据“地质云”数据库数据组织与管理框架,辅助开展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的建设
依据“地质云”数据库数据组织与管理框架,抽取与清洗“地质云”现有不同比例尺地质图空间数据库中的地层、岩体、地质界线、断裂等重要基础地质要素与部分地质调查原始数据,按照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的设计要求,辅助开展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2020 版)建设,为“一张图”提供数据支撑,促进地质共享与服务。
(4)为整合和更新数据开发辅助软件工具
依据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模型,满足要素数据库建设需要开展数据整合与更新的需求,设计、开发要素数据库入库与管理软件工具,实现要素数据抽取导入、导出与组织管理功能,为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建设提供管理工具支撑,实现要素数据的抽取、组织与统一管理。导入功能需实现源要素与目标要素的属性字段手动/自动映射、字段检查、入库日志、配置管理、冲突解决机制,支持 MapGIS 格式的 wp、wl、wt 文件导入,支持 ArcGIS 的 shapefile 文件、个人地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格式的要素类数据单个、批量导入,支持 OGC/WFS 服务数据的导入。导出功能需实现单个或批量要素数据库数据另存为 MapGIS 格式的 wp、wl、wt 文件、ArcGIS 软件的文件类、个人地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及部分企业数据库类型格式的数据。组织管理功能需实现要素库要素数据集、要素类、关联表等的目录查看、浏览、查询与统计等功能。
(5)辅助开展地质通用数据模型的构建
辅助梳理不同比例尺基础地质图数据库、地球化学数据库及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中地质要素的类型、各要素类的属性名称、属性类型、属性值、字典库和数据项代码表,
筛选出核心、基础的地质要素,依据“ISO 19109:2005 Geographic information-Rules for application schema”的技术要求,基于面向对象的建模方法和统一建模语言 UML,统一地质要素的空间特征、时间特征、坐标系、专业属性的描述及地质要素之间的继承、组成、聚合等关联关系的描述与表达,辅助构建基础地质专题、地球化学专题和地质钻孔等专题通用数据模型。
(四)建设内容 1.总体要求
◆数据模型和软件工具应具备完全自主产权;
◆需在甲方提供的 PostgreSql 环境下进行开发;
◆要基于“地质云”云数据库环境进行设计和开发;
◆数据模型及数据组织和管理支持 Mapgis、Arcgis 的数据格式。 2.分项技术要求
(1)数据模型及数据库要求
◆数据模型描述语言应统一采用 UML,UML 需遵循 GB/T 35647-2017 地理信息-概念模式语言;
◆数据库模型需遵循 ISO 19109:2005 Geographic information-Rules for application schema;
◆数据属性结构的名称、类型长度等应统一规范,满足建库和应用需求;
◆数据属性内容准确;
◆数据属性代码应遵循统一标准;
◆空间数据拓扑关系合理;
◆空间坐标参考的描述应统一标准。
(2)数据引擎与展示应用及关联软件工具开发技术要求
◆性能要求:数据引擎支持不少于 5000 条要素数据的展示和提取等相关功能;
◆功能要求:支持 MapGIS6.7 版本的 wp、wl、wt 文件导入,支持 ArcGIS 的 shapefile文件、个人地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格式的要素类数据单个、批量导入,支持 OGC/WFS
服务数据的导入;
◆功能要求:导出需实现单个或批量要素数据库数据另存为 MapGIS6.7 版本的 wp、
wl、wt 文件、ArcGIS 软件的文件类、个人地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及部分企业数据库类型格式的数据的功能;
◆安全性:数据库访问操作时应保证数据的无损、准确和完整性;
◆扩展性:工具可扩展性好,数据引擎需考虑对 Oracle 的适应性,管理工具易于支持多种数据格式的导入导出;
◆可用性:数据引擎应支持多用户访问、更新、编辑等操作;
◆部署方便性:工具易安装部署,支持 win7、win10,安装自动化程度高。
(3)工具测试要求
◆工具测试需参照地质调查软件开发测试管理规程(DD2010-01)进行。
(五)预期成果
(1)地质框架数据及模型整理课题成果报告。
(2)要素数据库数据管理与展示应用软件工具及源代码。
(3)要素数据库数据管理与展示应用软件工具设计报告。
(4)要素数据库数据管理与展示应用软件工具用户使用手册。
(5)要素数据库数据管理与展示应用软件工具测试报告。
工具及源代码要求刻制光盘 1 套,报告文档等相关成果要求纸质版 2 套、电子档 1套。
(六)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投标方需满足以下技术及服务要求:
(1)投标方须编写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应与投标单位的资质和技术力量相符。
(2)投标方应按照要求,选拔优秀的开发技术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团队,保证目标任务的质量和进度。
(3)投标方采用周报和月报相结合的沟通机制,及时向招标方反馈开发进度。
(4)招投标方的重要技术沟通,投标方要统一编号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做好过程管理。
(5)如招标方对系统开发有特殊或紧急需求,投标方应按照要求执行。
(6)投标方应按在专人进行资料文档管理,建立文档目录清单,规范化管理。
(7)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按照招标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工作,项目团队人员不得少于 5 人。
(七)工作期限 1.工作期限
工作期限为 2020 年 7 月-2020 年 12 月,课题进度要求,需在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地质要素数据库数据模型设计研究;
(2)3 个月内,完成要素数据库数据引擎与管理工具开发;
(3)4 个月内,完成要素数据库的建设及数据展示应用系统开发;
(4)整个工作周期内,按照甲方要求参与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的设计、辅助开展地质框架数据要素数据库的建设及辅助开展地质通用数据模型的构建;
(5)2020 年 11 月 20 日前,编制完成课题成果报告;
(6)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课题成果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