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厦门大学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园林绿化工程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按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施工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总日历天数: 天
1.6 质量等级:合格
1.7 承接任务形式:______
1.8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 ___(¥ )
第2条 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2.1 合同语言:汉语
2.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有关基本建设的相关规定。
2.3 适用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规范和标准。
第3 条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发包人派 为发包人代表,其主要职责如下:
3.1 实施前期工作,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并进行相关资料交底工作。
3.2 审批开工报告。
3.3 对工程质量、工期、造价进行检查监督,敦促承包人履行合同;协调施工的关系。
3.4 审查设计变更和预算外增加项目并报发包人盖章确认。
3.5 签证工期变更和月进度款,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3.6 组织工程验收和接收工作,并接收竣工档案资料。
涉及工程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变更工期等事项的,应有发包人签字及盖章确认,发包人工程师口头承诺不能作为执行依据。
第4条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安全管理员
项目负责人: (电话: )
施工安全管理员: (电话: )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安全xx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施工安全管理员负责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包括设置施工告示、施工安全围护等,采取一切必要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5条 发包人工作
5.1开工前 天,向承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 份,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开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无法腾空的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所。
5.2 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及进度款。
5.3 负责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隐蔽工程签证。
5.4 协助办理施工手续。
第6条 承包人工作
6.1 施工手续:办理有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手续。
6.2 计划及有关报表:开工前提交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6.3 施工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材料。承包人在施工维护期间,承包人应做好安全防护、治安保卫工作,发包人予以配合。确保进场施工人员证件齐全,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6.4 产品保护工作:工程移交前,承包人应做好产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要做好场地已有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责任。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
6.5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应及时清运施工余土,并整洁场地卫生,工程完工应做到工完料净。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6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后,负责与接收单位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并将相关资料纳入竣工资料。
第7条 工期约定
7.1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支付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2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顺延工期。
7.3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7.4 因设计变更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可相应顺延,一周内累计停工每达8小时工期可顺延一天(不足8小时不顺延)。
7.5 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认为其有权顺延工期的,应在顺延事由结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顺延具体时长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通知的丧失要求顺延工期的权利。发包人应于收到前述通知和材料之日起5日内答复承包人是否同意顺延,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顺延。
第8条 隐蔽工程验收
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承包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发包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发包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发包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发包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如发包人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承包人可自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第9条 竣工验收
9.1工程竣工验收依据:施工图、景观工程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等。工程竣工必须是内业、外业均符合有关景观工程竣工的规定。
9.2 工程竣工并初步验收后即进入养护期,工程竣工养护期满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正式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7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承包人应于工程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配合发包人接收单位办理完成工程移交手续。
9.3 竣工资料:工程初步验收时,应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壹套,供验收使用。养护期满,正式验收前应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叁套。
第10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0.1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价款的方式,风险范围包括:
(1)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性调整;
(2)人工、机械、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
风险费由双方确认后计入报价中。
10.2 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选择以下第 种:
(1)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中标项目单价套用中标单价结算;中标外项目,根据实际施工中有效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单进行计算增减,单价套用投标文件约定选用的定额,相关费用费率套用承包人中标的取费费率(包括中标优惠率)。定额缺项时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后确定。
关于中标优惠率的计算方式:
中标优惠率=(1-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则
x工程中标优惠率=
快速采购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中标项目单价套用中标单价结算;中标外项目,根据实际施工中有效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单进行计算增减,单价套用投标文件约定选用的定额,相关费用费率套用承包人中标的取费费率(包括中标优惠系数)。定额缺项时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后确定。
本工程中标优惠系数为 。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以竣工图和发包人现场代表签证为准。工程项目单价套用发包人审核单价(以发包人出具的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工程预算审核书外的项目根据实际施工中有效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单进行计算增减,单价套用福建省、厦门市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关报告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并根据谈判优惠率予以优惠。定额缺项时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后确定。
本工程优惠率为谈判优惠率 。
(4)审核委托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以竣工图和发包人现场代表签证为准。工程项目单价套用发包人审核单价(以发包人出具的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工程预算审核书外的项目根据实际施工中有效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单进行计算增减,单价套用福建省、厦门市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关报告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定额缺项时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后确定。
第11条 合同价款支付
拨款分4次进行 |
拨款 % |
金额 |
第一期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25%作为预付款 |
¥ |
第二期 |
竣工并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合同中未实施项目造价)的80% |
¥ |
第三期 |
结算完成后付至终审价的97%,若已付金额超过终审价97%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还相应价款 |
按实结算 |
第四期 |
养护期满并正式验收合格后付至终审价的100% |
按实结算 |
第12条 竣工结算
12.1 竣工结算分一审、二审两阶段进行。一审由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负责。一审审核后的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报审计处进行二审,竣工结算款按二审终审价拨付;一审价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一审审核后报审计处备案,实施抽查审计,对于被抽查审计的项目,二审价作为结算价。
12.2 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含完整的工程报告、竣工图资料、工程量签证资料、工程签证单资料及工程结算书)报送发包人。若由于承包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报送竣工结算资料,或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影响审核工作的,由此引起的审核周期延长、工程款支付延后或工程经费被收回等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不可继续参与我校其他修缮工程的投标。
12.3 承包人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最终工程竣工结算审减额超过承包人送审造价的5%(含本数)的,竣工结算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的时间相应延长。
第13条 养护
13.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有关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养护。
13.2 养护内容和范围:承包人所承包施工全部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范围。
13.3 养护期:陆个月,自工程竣工并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14条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如未能按协议条款履行其主要责任而造成的工期顺延窝工,发包人经确认后应给予相应的工期顺延。
14.2 承包人若未能按协议条款履行自己的各项职责,造成工期拖延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14.3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施工图纸要求(如材料品种、规格等达不到设计要求等),承包人应进行返工处理。
第15条 争议解决机制
x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依法向 发包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6条 其他
16.1 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事宜按以下第 种约定执行:
承包人无需缴交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需要缴交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价的10%(按万元取整)。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档案资料完整归档后7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16.2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由承包人统一向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缴纳费用,发包人单独委托的专业承包人需接用施工单位申请的临时水电,承包人应予接引,相关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16.3 承包人应按照厦门市有关xx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组织施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6.4 按学校有关规定,承包人的人员、运送材料设备的车辆必须办理有关进出校园手续。
第17条 附则
17.1 本合同正本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肆 份,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17.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养护期满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17.3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投标书/工程预算审核书
(4)会议纪要
(5)设计变更
(6)其他
发包人(xx): 承包人(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码: 邮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