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湖州市xx区图书馆 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xxx采确临[2022]5730 号)
公开招标文件
(全流程电子)
项目编号:HZHC-2022(A)051
项目名称: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湖州市xx区图书馆 (盖章)
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2022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03
第二章 采购需求„„„„„„„„„„„„„„„„„„„„09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7
一 总则„„„„„„„„„„„„„„„„„„„„„20
二 招标文件„„„„„„„„„„„„„„„„„„„2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25
四 开标„„„„„„„„„„„„„„„„„„„„„35
五 评标„„„„„„„„„„„„„„„„„„„„„37
六 定标„„„„„„„„„„„„„„„„„„„„„38
七 合同授予„„„„„„„„„„„„„„„„„„„39
八 其他内容„„„„„„„„„„„„„„„„„„„4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47
第六章 投标格式与附件„„„„„„„„„„„„„„„„„51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xx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xx财采确临 [2022]5730 号)批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xx区图书馆委托,现就
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HC-2022(A)05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技术要求 |
1 | 成人类图书 | 人民币 150 万元 | 1 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少儿类图书 | 人民币 100 万元 | 1 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本项目 2 个标段一同开标,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 1个标段,中标顺序根据开标顺序;已中标的单位仍然进入下一轮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单位。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国家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且年检合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 年 6 月**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
2、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政采云”,咨询电话: 000-000-000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 年 6 月**日上午 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2.1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 2021 年 6 月**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 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2.2.1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U 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 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xxxxxx 00 xxxxx 00 x 0000],联系
电话:0000-0000000,电子邮箱:0000000@xx.xxx。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 2022
年 6 月**日下午 17:00 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2.2.2 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 3 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 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 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 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 CA 锁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 CA 数字证书(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xxxx),并登陆 “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0000000000000),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x)。
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原则上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但也允许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地址: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2022 年 6 月**日上午 9:00 时整
十、开标地址:湖州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 0000 xx xxxx X x 0 x)000 xxx,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 CA 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十一、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 CA 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00-000-000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 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xxx.xxxx.xxxxxx.xxx)或“政采贷”平台网页(xxx.xxxxxx.xx)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000-0000000、“政采贷”联系电话:0000-0000000、18698580797)。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8、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8.1 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
8.2 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
8.3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xxxx://xxx.xxxxxx.xx十三 、告知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投标单位一般只能指派 1 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 APP 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潜在供应商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 APP 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防控期间,参加投标的人员从xx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大门出入(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通过楼梯到达相应楼层(具体见指示牌或询问引导员);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 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评标活动;
5、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xx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 30 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6、所有进入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 00 xxxxx 00 x 0000 x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xx区图书馆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xx 00 x 0、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xx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xxx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 0 x
湖州市xx区图书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具体要求: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为专门从事图书经销法人单位,有从事图书经销和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
2、供应商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便于供需双方高效开展业务工作。
3、供应商具备图书供货能力、运送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实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高效的售后服务响应。
▲4、供应商能通过互联网免费提供规范的新书征订书目数据和机读编目数据(数据要求参见《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其数据须完全符合采购人管理系统的格式及运行要求,提供的所有数据都能在采购人系统无障碍地使用。
5、供应商能根据湖州市xx区图书馆图书配送要求提供配送全加工图书。
6、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书目供货,并做好书目查重工作。
▲7、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所供应图书的质量,包括图书装帧质量与印刷质量,不得提供盗版图书,不得提供非法出版物,假一赔十;保证所供应图书的内容、版本及进货来源合法,对所供应图书的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8、供应商能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律规定制度要求的售书发票。二)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人要求按实际需求分批进行图书的采购,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图书订单后应及时整理收订工作,并按采购人提出的书目及包装要求,将图书及时送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为此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除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事情以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图书种数或册数超过订单订购数的 5%,即可以认定该供应商不具备供货条件,一旦采购人提出终止供货的要求,该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终止供货造成的损失由该中标供应商承担,为尽可能消除因中标供应商不能按合同规定要求供货所造成的影响,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直接向出版商邮购图书或向其他供应商补订图书),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的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在递交每一批图书时,同时免费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该批图书的
清单一式二份,以及规范的机读编目数据。图书分类法应采用现行(中图法 5 版)的版本。
4、送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不能有质量问题,若验收时发现有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该中标供应商承担。
5、凡送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以图书定价和中标折扣作为计算书款的依据,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相符的,采购人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派员到验收地核算,中标供应商接到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不能派员核算的,以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
6、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运行程序,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
* 7、如采购人有参加全国书展和大型现场采购图书需求,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 1—2 次/年大型现场采购图书的相关服务。
8、如采购人有组织本地书展和大型学术讲座需求,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活动服务。
* 9、中标供应商每月应至少提供一辆(一天)汽车,用于图书馆流通图书使用。
▲10、采购金额(码洋)满 15 万以上,供货期间中标供应商须派技术人员常驻本馆,在采购人人员指导、监督下完成图书上架前的所有编目加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三)图书配送要求
1、严格按订单配送,若订购单上图书的价格、书名、ISBN 号发生变动时要与业务联系人联系确认后再配送。
2、供应商按采购人提出的书目订单,将图书在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湿和防破损等运输和装卸要求包装后,及时送交采购人图书馆采编部,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供应商须承诺提供门对门服务,并说明是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送达还是委托送达(包括邮局递送、快递公司或其它)。委托送达的须提供相关协议证明,并保证稳定可靠。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需改变送达方式的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不能提供门对门服务的报价将被拒绝。
▲3、一批图书提供两份清单。一份是汇总清单,一份是每包内明细单。清单上注明每种图书码洋、折扣、实洋。在外包装上标注顺序号,并在汇总清单中注明顺序号。
4、以下情形的图书订单自动取消配送:高职高专类、英文版、影印版、含磁带、
64 开本以下(含 64 开)、卷轴式、卡片、小册子、挂图、活页、少儿填色书、模型制作书、中小学教材等。(特别指定除外)
5、每批图书发货时,中标供应商须发送一份相应的电子表格明细单到采购人业务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6、结算之前要先同采购人业务联系人进行核实,发票的抬头、格式及金额请与业务联系人确认后再开票据。
* 7、供应商在图书发运一天前(如发运地非本地,则应在发运手续办理后的 24 小时内),用电话、信函或传真通知采购人员,以便收货。
四)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供应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二、图书加工要求: 1、馆藏章:
在指定位置加盖湖州市xx区图书馆馆藏章 2 个。馆藏章样式由采购人提供。 2、RFID 标签:在指定位置粘贴,标签由采购人提供。
3、条形码:
每册图书的书名页正下方空白处贴一张 1.5cm×5cm 的不干胶馆藏条形码。 4、书标:
每册图书在书脊下方的规定位置上贴上一张 2cm×5cm 不干胶的书标,并在书标上贴一条薄膜,长度以覆盖书标及封面与封底各 1cm 为宜,(不干胶书标由供货方提供。)
5、新书加固: 为减少图书的破损率,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易破损图书进行加固。
6、数据加工:
1)图书编目要求:随书配送编目数据,编目数据依据中国文献机读目录格式标准著录(CNMARC)。分类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最新版),主题标引依据《汉语主题词表》(第二版)。
计算机编目主要项目用字段、子字段一览表:
字段标识符与名称 | 指示符 | 子字段标识符与内容 | 备注 |
001 记录控制号 | Bb | 无 | 必备,不可重复 |
010 国际标准书号 (ISBN) | bb | $aISBN$b 限定说明$d 获 得方式(或价格)$z 错 | 选用,可重复价格:元、角、 分。多卷书均分 |
字段标识符与名称 | 指示符 | 子字段标识符与内容 | 备注 |
误的 ISBN 号 | |||
100 一般处理数据 | bb | $a 一般处理数据 | 必备,不可重复 |
101 文献语种 | -b | $a 正文或声道等的语种 $b 中间语种$c 原著语种 $h 歌词等语种$i 附件语种 | 文字文献必备,不可重复指示符 1:0-原著 1-译著 2-译文(摘要除外) |
102 出版国代码 | bb | $a 出版国代码$b 出版国 地区代码 | 选用,不可重复 |
105 编码数据字段 ( 专著性文字资料) | bb | $a 文字资料编码数据 | 选用,不可重复 |
106 编码形态 | bb | $a | 有则必备,不可重复 |
200 题名与责任者说明 | -b | $a 正题名$A 正题名汉语拼音$c 另一著名的正题名$d 并列正题名$e 副题名及说明文字$f 第一责任说明$g 其他责任说明 $h 分册(辑)号$i 分册 (辑)题名$z 并列正题名语种 | 必备,不可重复书名(上、中、下册)指示符 1:0-题名无检索意义 1-题名有检索意义 |
205 版本说明 | bb | $a 版本说明$b 版本形式说明 | 选用,可重复 |
210 出版、发行项 | bb | $a 出版、发行地$c 出版、发行者名称$d 出版、发行日期$h 印刷年(重印 年) | 选用,不可重复 |
215 载体形态项 | bb | $a 页数或卷册数$c 图及 其它细节$d 尺寸或开本 | 选用,可重复 |
字段标识符与名称 | 指示符 | 子字段标识符与内容 | 备注 |
$e 附件 | |||
225 丛编项 | -b | $a 正丛编题名$e 丛编副题名及其它$f 丛编责任者$h 分册(辑)号$i 分册(辑)名$v 卷标识 | 选用,可重复指示符 1:0-题名与 410 形式不同 1-没建检索点形式 2-题名与 410 形式相同(表示确立丛编检索 点形式) |
300 一般性附注 | bb | $a 一般性附注 | 选用原著第版在此著录 304题名附注、305 版本附注、306载体形态附注、320 书目附注 等都入此 |
330 一般性附注 | bb | $a 内容提要 | 选用 |
410 丛编 | b- | $1 连接数据 | 选用,可重复指示符 2:0= 不生成附注 1=生成附注 |
454 译自 | b- | $1(文字同上) | 选用,可重复 |
500 统一题名 | -- | $a 统一题名$h 分册号$i分册题名 | 选用,可重复指示符 1:0-题名无检索意义 1-题名有检索意义指示符 2:0-统一题名不是主要款目 1-统一题名是 主要款目 |
510 并列(正)题名 | -b | $a 并列题名$z 并列题名语种 | 选用,可重复指示符 1:0- 并列题名无检索意义 1-并列题名有检索意义 |
512 封面题名 | -b | $a 封面题名(其它子字 段同上) | 同上。 |
516 书脊题名 | -b | $a 书脊题名(其它子字段同上) | 同上。 |
517 其它题名 | -b | $a 其它题名(其它子字 段同上) | 同上。 |
字段标识符与名称 | 指示符 | 子字段标识符与内容 | 备注 |
606 学科名称主题 | -b | $a 款目要素$x 论题复分 $y 地区$z 年代 | 选用,可重复指示符 1:0- 未指明级次1-主要词2-次要词#-无信息 |
690 中图法分类号 | Bb | $a 分类号$v 分类法版次 | 选用,可重复 |
701 个人名称-第一责任者 | b- | $a 款目要素$b 外国人名的其余部分$f 年代(生卒年)$g 外国人名原文 $4 责任方式 | 选用,可重复指示符 2:0-姓名直序式 1-姓名倒序式 |
702 个人名称-其它 责任者 | b- | 子字段同上 | 同上 |
711 团体名称-第一责任者 | -- | $a 主标目$b 副标识$c 修饰语$d 会议届次$e 会议地点$f 会议日期$4 责任方式 | 选用,可重复指示符 1:0-团体名称 1-会议名称指示符 2:0-倒序式方式著录 1-主标目为地名名称 2-以直序方式 著系 |
801 记录来源 | b- | $a 国家代码$b 机构(名 称)代码$c 处理日期$g编目条例代码 | 必备,可重复批示符 2:0- 原始编目机构1-转换机构2-修改机构 3-发行机构 |
2)中文书书次号取号规则:
a.中文书的同类书依“著者号”法即四角号码取书次号,著者号取号级别,按本馆书次号编制规则
b.同一种著作的卷、册区分号。用前置符号“:”和卷册数序区分。如果是分卷再分册,则用反斜杠加 “()”加以区分。(所有符号均为英文状态的半角)
例:如:《xxx》第一卷第二分册编号为:I247.5/4214/2
c.一本书的附件,如随书光盘等,将其取出,交外借部单独保管,附件或光盘上另贴书标,书标与书一致。
d.库位分配:根据采购人库位调整,中标供应商则做出响应库位调整。本馆目前分外借、少儿、特藏、地方文献、业务、城市书房、基层站点等库位,每批书按本馆要
求严格分配好库位。
7、以上所有加工辅助材料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8、根据采购人加工规则调整,中标供应商则做出响应调整。三、商务要求:
1、供货期:首次订单在采购人提供书目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后续根据订单具体数量确定或按采购人具体要求确定。
2、质保期:每一批订单全部供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 1 年。
3、售后服务要求:
3.1 图书质量必须 100%是正版。图书的出版时间必须保证是每次采购人采购时前 6个月内出版的图书。(特价书和二渠道的图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若发现有盗版书,特价书和二渠道图书出现以一罚十,釆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承担因版权、税务等法律问题受第三方起诉或处罚的全部责任。
3.2 为确保供应商所供图书质量,确定一年时间为质保期,从每一批供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供图书及加工如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釆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3.3 交货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通知供应商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不符合要求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按延期交货进行处理,交货及上架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及要求交货(上架)。
3.4 本项目 2 个标段一同开标,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 1 个 标段,中标顺序根据开标顺序;已中标的单位仍然进入下一轮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单位。
4、付款方式:
4.1 付款方式: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 40%为预付款,图书到馆后经采购人清点、验收、审核无误后,扣除退书金额,按实付金额付款(可在预付款中抵扣)。
注: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达采购人,采
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于一个月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税费:本服务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注:若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 不适用前述规定。
五)验收:
采购人对供应商送交的图书依据招标文件上的要求标准进行验收。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 |
2 |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按人民币贰万壹仟柒佰伍拾元整计取;二标段按人民币壹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计取,由各 标段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4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 效的,责任自负。 |
5 | 采购预算:标段一人民币 150 万元,标段二人民币 100 万元。 |
6 | 1、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具体内容如下: 2.1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 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 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 |
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提供《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的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U 盘)均按未提供处理,《资格文件》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 体现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
7 | 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日上午 9:00 时前 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 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
8 | 开标时间:2022 年 6 月**日上午 9:00 时整 开标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 1188 号总部自由 港 E 幢 4 楼)404 开标室,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2.1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 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 16 号镭宝大厦 14 楼 1710],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 2022 年 6 月**日下午 17:00 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 |
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2.2 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3、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 |
9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附后 |
10 | 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 2 个工作日内,并公告 7 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网址如下: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n。 |
11 |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
12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
13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本项目不收取 |
14 | 投标文件有效期:60 天 |
15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16 |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一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 |
17 |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采购预算:标段一:人民币 150 万元,标段二:人民币 100 万元。
(三)定义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湖州市吴兴区图书馆,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及类似其他义务。
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四)采购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五)投标委托(两种方式)
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
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在开标时需单独提交一份交
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
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六)投标费用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
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按人民币贰万壹仟柒佰伍拾元整计取;二标段按人民币壹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计取,由各标段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特别说明:
▲1.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需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社保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本次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均视为供应商所投产品符合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3C 认证,环保产品认证等强制认证规定的,但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货物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参与报价时不需提供,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处理,并对中标供应商处以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罚款。
(九)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二、招标文件
(一) 招标文件的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逾期视为默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采购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具体内容如下:
1.1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
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2 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形式的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均按未提供处理,《资格文件》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由《资格文件》、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 “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
1.2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
1.3 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
1.4 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资格审查条款)
1.5 提供 2021 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资格审查条款)
1.6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截图模板详见附件)
1.7 具有国家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且年检合格;(资格审查条款)
1.8 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
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1 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
2.2 技术文件:
2.2.1 技术性能偏离表;
2.2.2 新书目录服务;
2.2.3 补缺及退换服务;
2.2.4 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2.2.5 书目数据提供完备性;
2.2.6 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建设;
2.2.7 供应商有能力为图书馆提供网上借书服务;
2.2.8 专业人员队伍素质综合情况;
2.2.9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3 商务文件:
2.3.1 售后服务优惠承诺;
2.3.2 确保供货的措施与方案;
2.3.3 响应时间;
2.3.4 质保期承诺;
2.3.5 建设性承诺;
2.3.6 企业履约能力;
2.3.7 商务条款偏离表;
2.3.8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4 资信及其他文件:
2.4.1 投标声明书;
2.4.2 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业绩;(供应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
2.4.3 企业认证、企业荣誉;
2.4.4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5 报价文件:
2.5.1 投标函;
2.5.2 开标一览表;
2.5.3 投标报价组成分析表;
2.5.4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5.5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2.5.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2.5.7 招标代理费承诺函;
2.5.8 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资格文件提供原件备查,备查原件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扫描或 PDF 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5476362@qq.com),若在备查时未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其投标予以否决,其中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正式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时可不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或 PDF,届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现场核对。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 本项目以实际图书采购的码洋价为基准价进行折扣率方式报价(%);
2. 供应商应按拟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分别列明单价和总价,不得缺项和漏项;
3. 供应商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含拟投标产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金、包装及运输、保险、检测验收、调试及交付使用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
5. 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
6. 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7.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
8. 供应商在填报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货物清单内容逐项报价,不得随意更改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9. 报价须包含以下费用:
①产品价格
②关税、增值税等其它税(包括产品报关、商检等),须将税费及税率单列
③随机工具、随机易损件费(计入产品价格,单列报价清单)
④国内运杂费(包括产品到最终用户的装货、卸车、就位费等)
⑤国内运输保险费(是否保险由供应商负责)
⑥产品指导调试、检验及验收费(包括调试人员的食宿、交通等)
⑦技术服务费、采购咨询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⑧本次招标报价必须包括设备费、卸装费、安装费、调试费、税金、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护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10.中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
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
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
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 U 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形式的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均按未提供处理。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单独提交。
3.其他:
3.1 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
3.2 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源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2.1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 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 16 号镭宝大厦 14 楼 1710],联系电话:
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 2022 年 6 月
**日下午 17:00 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2.2 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3.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应将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形式提供的投标文件一份密封、包
装。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项及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U 盘)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或指定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在进行下一步评审:
(1)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未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3)未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4)未提供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未提供 2021 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
(6)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7)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8)未提供国家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年检不合格的;
(9)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0)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资格文件》或《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3)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
(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服务期(工期)、服务质量保证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折扣率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应当准时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在线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3.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4.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请有关人员回避,并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由采购人及监督人检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密封、包装情况;
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 由参加开标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疑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
准时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收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后,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7.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在系统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8.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并在系统上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审结果;
9.由主持人在系统上公布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其他有必要宣读的内容;
10.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并在系统上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11.最终在政采云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12.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
(三) 其他
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4 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共 5 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评标系统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或发送指定邮箱的方式递交),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
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
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
2.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八、其他内容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
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 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分 30 分、技术分、商务分和
资信及其他部分占 70 分。本项目每标段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前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其他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各供应商最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分得分+价格分得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1)价格分 30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认可】。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货物类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2)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 70 分
本项目设技术分 35 分、商务分 25 分和资信及其他分 10 分。确定进入报价评审的供应商。
(3)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 70 分)
评定项目 | 评定内容 | 分值范围 |
技术部分 | 35 分 | |
投标货物技术性能 |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技术规格、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得基本分 5 分; 2、优于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参数的,整体性能、技术参数、技术规格、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给予逐项适当加分,每优于一项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 1 分,总加分不得超过 5 分; 3、低于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参数的,整体性能、技术参数、技术规格、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给予逐项适当减分(非实质性偏离),每低于一项 扣 1 分,总减分不得超过 5 分。 | 10 分 |
技术方案 | 1、新书目录服务(0-3 分):准确提供适合本馆的免费电子书目信息及标准的数据格式的得 2-3 分;提供的免费电子书目信息不完整的得 0-1 分。 2、补缺及退换服务(0-3 分):补缺及时可无条件退换货的得 2-3 分;补缺不及时的得 0-1 分;不能无条件退换货的不得分。 3、项目人员配备情况(0-3 分):有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服务人员(固定采购联系人、专门编目、加工队伍的方案信息详细完整的得 2-3 分;提 供的方案信息有部分缺失的得 0-1 分;没有人员配备信息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4、书目数据提供完备性(0-3 分):书目数据信息详细完整的得 2-3 分;提供数据不完善的得 0-1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5、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建设(0-3 分):网站方便性、可供图书品种数选择,数量齐全,操作方便的得 3 分;数量品种不齐全,网站操作可 行性一般的得 2 分;网站操作复杂不便利的得 1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并提供相应网站链接,不提供不得分) 6、供应商有能力为图书馆提供网上借书服务(如“信阅”“悦借”,云书馆服务的合作案例)。每签订一个为 2 分,最高 4 分(需提供软件截 图及链接,提供图书馆使用情况表,并加盖图书馆公章的证明文件,不提 | 25 分 |
供不给分) 7、专业人员队伍素质综合情况(0-6 分): 7.1 投标供应商人员具备出版物发行员三级(高级技能)资格证书的,每提供 1 名得 0.5 分,累计最高不超过 2 分;具备出版物发行员二级(技师)证书的每提供 1 名得 1 分,累计最高不超过 2 分;具备出版物发行员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每提供 1 名得 2 分,本项总累计最高得 4 分,证书颁发机构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技能鉴定中心或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需提供以上人员所属本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在国家职业 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的截图信息。(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或网站截图信息不提供均不得分)。 7.2 投标供应商人员具有国家图书馆培训中心颁发的条目证书每人得 1分,最高得 2 分。需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在国家图书馆培训中心查询网站上的截图信息。(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或网站截图信息不提供均不得分)。 以上方案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25 分 | |
售后服务 与承诺 | 1、售后服务优惠承诺(3 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得 3 分,售后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得 1-2 分,除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的,该项不得分。 2、确保供货的措施与方案(3 分)。供应商确保供货的措施与方案成熟且有案例的技术解决方案供应的,得 3 分;措施及方案存在欠缺、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供货的,该项不得分。 3、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服务需求通知(电话、电传等)后 3 小时现 场响应得 1 分,每减少 1 小时加 1 分;每增加 1 小时扣 0.5 分,扣完为止。 最高得 3 分。 4、质保期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质保期每延长半年得 1 分, 最高得 2 分。 5、供应商提出的对采购项目有建设性的承诺。(0-3 分)以上方案不提供不得分。 | 14 分 |
企业 | 1、能较好地提供大型书市现采活动方案。(0-3 分) | 11 分 |
履约能力 | 2、能较好地为采购人组织大型学术讲座、读书月“您选书、我买单”等活动及活动现场编目实施方案。(0-3 分)(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证明及成功案例、现场照片) 3、现采仓储场地:供应商拥有的现采仓储地的服务点(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等为准),是否交通便捷、布置合理等: (0-5 分)。 | |
资信及其他部分 | 10 分 | |
企业业绩 |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同类采购项目(公共图书馆或学校图书馆)业绩进行评定: 供应商提供的同类采购项目合同每提供 1 个得 0.5 分,最多得 3 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的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相应原件需 随身携带,以备查验,查验时未当场提供相应原件的,该部分评分时不予 认可。 | 3 分 |
企业荣誉 | 评标委员会按供应商提供的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投标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评分。 1、有国家级,包含国务院所属的部、委、办、局授予的荣誉得 3 分; 2、有省级,包含省政府所属的部、委、办、局(厅)授予的荣誉得 2分; 3、有市级,包含市政府所属的部、委、办、局或区、县政府授予的荣誉得 1 分。 分值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不得分。 | 3 分 |
企业认证 | 1、供应商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4、供应商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二级及以上批发许可证得 1 分。 1-3 项供应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截图并加盖公章,第 4 项需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4 分 |
合计 | 70 分 |
注:供应商应根据评分内容提供相应评分证书、合同、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确保复印件清晰可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关原件扫描或采用 PDF 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5476362@qq.com),相关原件备查,若由于未发送原件至指定邮箱而引起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以最终合同为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货物名称:
2、型号规格:
3、技术参数:
4、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按中标折扣率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评价报告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服务;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
的违约责任。
六、完成期限、服务地点 1、完成期限:
2、服务地点:
七、款项支付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 40%为预付款,图书到馆后经采购人清点、验收、审核无误后,扣除退书金额,按实付金额一次性付清(可在预付款中抵扣)。
注: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乙 方发票后于一个月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2)若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八、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售后服务及承诺
1、乙方应明确承诺服务的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
2、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必须 小时之内及时进行现场响应。十、验收
中标货物验收标准按最新颁发的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地方标准执行,国家与地方均没有的,按行业规定执行。国家、地方规定标准低于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就高不就低。国家、地方、行业均没有验收标准的,则在获取甲方同意后,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作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作品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作品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作品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及鉴定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备案。
甲方: | 乙方: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时间:2022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资格/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包装封面格式:
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
项目名称:2022年度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HC-2022(A)05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1、资格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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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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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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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信及其他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
„„„„„„„„„
资格文件格式:
1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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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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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后附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 、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现参加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
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诺单位/法人: (盖章并签名)时 间: 年 月 日
技术文件格式:
供应商根据“技术文件组成及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
技术性能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指标参数 | 投标文件 实际指标参数 | 偏离情况 | 偏离原因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必须按招标需求一一对应,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商务文件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完成时间 | |||
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其他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
1 、供应商情况表
企业情况 | |||||||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
联系电话 | |||||||
企业总人数 | 管理人员 | 技术人员 | 职工人员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 |
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
2 、企业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方 | 合同金额 (人民币) | 签订时间 | 使用方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企业业绩是指供应商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采购项目(公共图书馆或学校图书馆)的业绩(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的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3、复印件不清楚或有争议的,以原件为准。
3 、企业荣誉、企业认证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
序号 | 证书名称 | 颁发机构 | 颁发时间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2.报价包装封面格式: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2022年度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HC-2022(A)05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4、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组成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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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
: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 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
1、供应商须提供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包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各 份,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电子投标文件确认已上传。
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3、保证诚信地执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
5、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6、我公司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报价。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60天内有效。
9、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2022 年度图书采购项目 (标段 ) | |
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 | 是 □ 否 □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设备、材料、运输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采购人按实洋付款,供应商以实洋开具正式发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2022 年 月 日
报价明细表(标段 )
序号 | 项 目 | 数 量 | 单 位 | 单 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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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所列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3、报价明细表最终折扣率应与开标一览表一致;
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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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货物类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此声明函需如实填写,内容完整,如有缺项、漏项的作为不提供处理。
4、监狱企业声明函
【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单位的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但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中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的当天一次性结清。
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
日期:2022 年 月 日
代理费汇款账号:
开户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389679410531
附件:
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
供应商全称(公章):
评分项目 |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 自评分 | 投标文件页码 |
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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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网页截图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