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9 年 9 月 4 日,上海匯美、上海益民(作為業主)、巴黎春天商廈(作為目前出租人)與新百投資(作為上海匯美的擔保人)訂立上海租賃補充協議,以(i )延長上海租賃協議項下該等上海物業的租期及(ii)修訂上海租賃協議的若干條款。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租賃」(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生 效),上海租賃補充協議及該等北京租賃協議項下本集團應付租賃付款於其綜合財務狀況表中確認為本集團所收購的使用權資產。因此,上海租賃補充協議及延長該等北京租賃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