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人: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 项目编号: 1404992022AGK00602 供 应 商:长治市世晨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水平学校建设立德树人项目
采购合同
采 购 | 人: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 | 项目编号: 1404992022AGK00602 |
供 应 | 商:长治市世晨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高水平学校建设立德树人项目 |
(三包)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条款,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如下货物(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产地及厂 家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 合价 | 质保期 |
1 | 行业应用软件(立德 树人平台) | 北京 (超星) | 套 | 1 | 327680 | 327680 | 所有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一年 |
2 | 行业应用软件(敬孝尊师平台和开放式 网络建设) | 北京 (超星) | 套 | 1 | 149420 | 149420 | |
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工作 | |||||||
总金额:(小写):477100 (大写):肆拾柒万柒仟壹佰元整 |
二、交货
1、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工作。
2、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三、产品质量要求及承诺
1、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标准、环保标准、节能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的必须执行。
2、供应商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是经货物生产厂商认可的正规渠道进货,全新、未使用过的、无划痕碰伤痕迹、符合国家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的正品合格产品,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计量器具制造许可以及强制性认证等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管理范围的产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证件。
3、售后服务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供应商提供上门现场服务,并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四、交验
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应组成验收小组按本合同条款及时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关专家(必要时邀请专业检验检测机构代表、监理代表等)。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货物或产品拒绝接收。完成验收工作前,货物由供应商负责保管,货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供应商承担。验收包括以下项目:
1、货物数量清点: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点验。
2、开箱检查:开箱检查货物外观,无损伤,无质量缺陷。
3、检查技术参数: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名、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并当场抄录货物及其所有可拆卸部件的编号或序列号,形成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妥善保存,以备维修及产生合同纠纷时使用。
4、货物安装:根据货物用途,检查安装、连接情况,确保能正常使用。
5、货物验收:所有货物达到要求的标准,通过验收。
6、(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内容或程序)……
上述对货物检查、安装、调试等必须作出详细记录,验收组成员要签字,并用 A4纸装订成册,归档。
五、货款支付
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金额 50%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0%的预付款(小写:238550 元 大写:贰拾叁万捌仟xx伍拾元整);全部内容服务完毕后,由采购人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剩余合同 50%的款项(小写:238550 元 大写:贰拾叁万捌仟xx伍拾元整)。
六、采购人权责
1、采购人不得私自与供应商协商改变中标结果,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接收、验收和付款,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采购人自负。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应商办理有关事宜。
3、对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验收中发现有下列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的,采购人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同时拒绝支付货款。
①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货物型号或配置不符合合同约定,缺少应有的配件、附件、材料;货物或工程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未约定的,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执行);
②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的;
③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5、采购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自行负责。
6、采购人有权到供应商的生产场所检查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
7、采购人应当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提供的内容有误,后果自负。
七、供应商权责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该货物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4、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5、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诉讼,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7、可以拒绝采购人超出合同范围的要求。
8、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供应商应当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提供的内容有误,后果自负。
八、违约责任
1、供应商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承担调换、退货产生的费用;或者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时,均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款总额 1%的违约金。
2、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 1 日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款总额万分之二点
一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30 天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3、因货物及其安装维护等原因,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或上述 1 至 2 项违约金不足以支付赔偿款的(根据预计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有本条 1 至 3 项违约行为的,如未支付违约金或者未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代
理机构(或采购人)从其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4、因采购人错告、变更到货地点以及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负担。
九、不可抗力
采购人和供应商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长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供应商、采购人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单位印章,且供应商按约定递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加盖备案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一份,采购人持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若按规定需使用格式合同的,则另行签订。十二、下列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等。
4、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5、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包括制造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6、招标文件(含文件及更正、变更公告)
采购人: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 供应商:长治市世晨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长治银行西关支行账号:0000000000000
签订时间:2022 年 12 月 1 日 签订时间:2022 年 12 月 1 日
签订地址: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 签订地址: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