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409252022CDY00170合同编号:11NMB18518512022401
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
合同书
签约时间:2022 年 12 月签约地点:山西省·忻州市
甲方: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乙方: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409252022CDY00170合同编号:11NMB18518512022401
乙方在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釆购中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及有关法律条款,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服务合同。
一、总则
1、定义
(1)合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合同特指本合同,包括本合同及所有的附件。
(2)项目: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 (3)交付:本项目为服务项目,甲方每年支付乙方 49.6
万服务费用,服务期为三年。
(4)验收:指乙方完成交付行为以后,甲方根据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标准对乙方所交付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进行检验的行为。
(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
(6)货币单位:本合同项下费用结算均以人民币为统一货币单位。
2、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合同内容
乙方全权负责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实施、部署、安装调试、培训、驻场运维服务等工作。
项目 | 项目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年/元) |
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服务项目 | 软件系统服务 | 1 | 项 | 216000 |
实施数据服务 | 1 | 项 | 280000 | |
合计: | 大写:肆拾玖万陆仟元整 | 496000 |
4、合同修改
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内容与合同有冲突的,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但修改内容改变原合同目的的除外。
二、双方权责
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 甲方依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及用户方拥有“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使用权,有权合法使用系统。
⚫ 甲方及用户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技术培训以及维护服务。
⚫ 甲方及用户方有义务提供开发本系统所需的业务资料,在项目调研、实施和培训过程中给予乙方支持和便利。
2、乙方权利及义务:
⚫ 乙方依据合同的约定,获得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 乙方为甲方提供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包含软件平台使用授权及实施、升级、驻场运维、培训等基础服务),并进行系统的实施、部署、安装调试、人员技术培训及驻场基础运维工作。
⚫ 乙方确保所提供平台软件,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 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 5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 号)、《山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晋政办发电
〔2017〕124 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落实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2017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晋发改信息发〔2017〕773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2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87 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20〕98 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云管理的实施意见》 (忻政办发〔2021〕86 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22〕3 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22〕18 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38 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充分满足服务期xx政策调整及需求变动带来的更改、完善、升级等,同时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提功能要求。
⚫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数据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 乙方根据约定的项目进度,为甲方提供服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委托项目的进展情况。
⚫ 乙方有义务将委托项目可能存在的瑕疵告知甲方及用户方,并对此釆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 乙方根据约定,向甲方提供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维护服务,保证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
⚫ 乙方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如提供的产品因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 乙方负责组织开展面向所有平台使用人员的培训工
作。
三、服务费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日起 3 年,合同有效期结束后,在甲乙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签署服务顺延的合同。
2、本项目每年服务费金额为(大写):肆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496000 元。
3、付款方式: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
方全额支付首年度服务费,即 496000 元整。之后每年的服务费按照合同签订日期全额支付,每满一年结算一次。
4、乙方收款银行及账户: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支行账户名称: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602003109022516479
四、项目验收及服务评估
1、乙方确保于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平台部署,在
平台部署完成后 1 个月内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标准等条款,按照附件一《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清单》,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给甲方提交配置文档、测试文档、用户使用说明书。
3、甲方应在每年度服务期末,依据附件三《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使用满意度评价表》进行服务考核评价。
五、培训
1、乙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地点和时间由甲方指定。
2、乙方应确保受训人员掌握平台的操作和功能使用,确保甲方掌握和维护乙方交付的项目。
六、维护服务
系统正式上线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维护服务,维护内容详见附件二《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运
维服务方案》。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应注意对资料和技术的保密,乙方不得将接触到的任何资料、数据、技术泄露给第三方,甲方也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技术泄露给第三方。
2、项目正式上线运行后,乙方须将项目移交甲方进行管理,移交内容包括:平台管理密码、数据库管理密码等,移交完成后,双方签署移交确认单;因乙方未及时移交引起的信息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因甲方未及时安排人员接受移交引起的信息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3、如乙方技术人员因项目运维需要利用已移交的设备或账号密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的操作记录,使用完成后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关闭或修改等调整。
八、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应釆取所有合理行为消除不可抗力的条件及减少不可抗力对另一方的损失。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终止或推迟本合同的履行,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影响方在本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九、告知方式
任何涉及本合同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书面方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可有文字记载的载体)送达至对方,任何更改本合同内的地址、传真、电话等必须提前 7 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许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对方签收后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对方确认后视为送达。
十、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清单》,附件二《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项目运维服务方案》,附件三《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使用满意度评价表》,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应申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有关约定,超过付款期限三个月仍未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如因乙方原因,违反本合同有关项目进度的约定,或乙方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等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在合同期限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网络安全、信息泄露等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十三、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
2、投标响应文件
3、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
(以下无正文)
甲方: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乙方: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0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 0000 xX00 x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支行
账号:1602003109022516479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址: 签订地址:
附件一:
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需求或性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软件系统服务 | 本项目围绕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成果,搭建逻辑平台并实施软件系统服务和数据管理服务。 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基础,是政务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的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应坚持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通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梳理和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各级政务部门业务职责,摸清政务信息资源情况。 2、数据交换系统 数据交换系统是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的核心功能。数据交换着力解决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信息资源难以共享、业务难以协同、基础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而建立的数据交换服务体系。 按照政务信息资源交换技术规范,构建交换桥接、前置交换、交换传输和交换管理等能力,为政务部门内部、跨政务部门、跨层级、跨网络的政务信息系统提供信息定向交换服务和信息授权共享服务。 3、政务信息资源库 政务信息资源库是支撑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数据资源的总和,信息资源基础库建设,以“促进公众服务水平提升、政府办事效能提高、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为目标,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整合和共享,进行规范统一管理,建立便于索引使用的资源目录和元数据库,解决不同业务部门的人员对共享数据含义不清,用法不准,数据不准确、统计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为政府、社会和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源数据。政务信息资源库包含部门库、基础库。 (1)部门库 部门库是政务部门信息资源库,是部门数据的原始数据库。根据发改高技〔2016〕2768 号文件、发改高技〔2017〕 1272 号文件的要求,本次规划部门数据资源库,为区级部门库和市级部门库数据对接提供统一的数据源,为相关的数据共享和应用建立部门分类数据标准。 (2)基础库 基础库包含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公共信用库、宏观经济库五大类,为政府管理和大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4、信息资源管理系统 | 套 | 1 |
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基于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对全区信息资源目录、数据、服务注册发布等核心业务的管理,以及共享交换过程中运行监控、认证授权等辅助业务的管理。系统以数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管理功能为基础,提供统一的数据共享开放支撑,让数据“进得来、管得住、用得好”。主要包括以下功能。 (1)目录管理 目录管理平台包括元数据管理、目录编目、目录发布、目录维护、目录查询、目录订阅等功能。 (2)任务管理 任务管理是信息资源流程的管理,是平台中个三个角色 (数据提供者、数据管理者、数据使用者)的流程协作,主要包含目录发布任务、数据申请任务、服务发布任务。 (3)数据管理 数据管理是针对数据发布、数据资源管理、数据访问授权管理。 (4)服务管理 建设服务目录,作为服务注册中心,将封装的 Web 服务和来自其他系统的 Web 服务进行统一管理,注册到服务目录中,通过服务管理模块实现对服务目录的管理控制。 系统包含运行监控管理功能、服务管理中心等。服务管理功能需要开发的模块包括服务注册、服务发布、服务查找、服务撤销,通过调用数据交换软件提供的相关接口、日志信息等实现,另外,还需建设服务元数据及目录信息库。 (5) 授权管理 为保障系统数据不被非法盗取,系统具有用户安全访问授权认证机制,对数据访问、下载、编辑等操作提供访问授权管理,只有经过授权才可进行相应操作。默认状态下,数据库对用户不公开任何信息资源,用户必须经过授权申请系统才对该用户开放相应资源。 (6)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是对平台自身目录、数据、服务的相关情况开展统计分析。 5、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门户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门户服务于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和展示,提供信息资源申请的入口,通过用户分级授权和个性化设计,为政府各级用户提供数据资源的精准查询和申请审核流程,从而实现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服务。 (1)信息资源共享门户 信息资源共享门户是信息资源共享中心网站,政务部门所有数据使用者需要数据都可以在共享中心了解信息资源共享 |
状况和申请使用数据。数据共享门户主要包含共享目录、共享资源、统计分析、集成入口等几个主要的模块。 (2)共享门户支撑组件 在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中,要解决这些繁杂、孤立和不便的部门应用协作问题,将所有应用通过平台接入、展示和管理,从而实现跨部门和层级的资源共享与应用整合,最大限度避免重复建设,减少信息孤岛,并且为用户提供一体化应用和一站式服务。而且,基于这个统一平台,可以将应用提供者、使用者聚合起来,形成应用开发和管理的良性生态圈。 6、与市级平台对接 从实际应用原则来讲,县区本级已有的信息资源调取县区共享交换服务,县区本级没有的信息资源可以调取市级共享交换平台资源。跨市数据共享也将由市级平台实现资源协调。 在市、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对接采取互信原则,即市、县两级共享交换平台之间的交换、共享和数据服务保持通畅,减少申请授权等中间环节,经申请直接进入技术实施环节。市级或县区本级横向的共享交换采用谁建设、谁负责的机制各自做好授权策略。 在市县对接过程中,主要通过目录对接、服务对接、数据 对接、流程对接四个部分实现市县畅通。 | ||||
2 | 实施数据服务 | 实施数据服务主要是利用共享交换平台的各项应用功能,实现数据采集汇聚、管理治理、共享等各个环节的服务操作。主要包含: 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及处理服务:部署相应软件产品对甲方指定的对接单位,以信息资源目录成果为基础实施数据采集汇聚;实施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处理、组织分类、清洗加工等服务;实施数据目录管理、数据资源管理、资源发布、数据质量管控、数据访问授权等服务。 数据资源共享对接服务:根据要求实施县区级层面数据资源共享对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数据对接、服务对接技术服务;根据市级工作要求完成与市级平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对接、服 务对接、数据对接、流程对接,实现市县资源互通共享。 | 项 | 1 |
附件二:
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项目运维服务方案
一、 服务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 号)《山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晋政办发电〔2017〕124 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2017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晋发改信息发〔2017〕77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2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87 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
〔2020〕98 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云管理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21〕86 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22〕3 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22〕18 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忻政办发〔2022〕38 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以市政务云为基础,通过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非涉密业务信息,统一接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非涉密数据互联互通,为全市 “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网通办”业务提供数据支撑,为跨部门、跨平台、跨层级业务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二、 服务范围
1、基础运维服务
提供不少于 1 名驻场运维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基础运维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软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修正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 BUG,并按照国家、
省市相关规范和需求对平台软件升级更新。
(2)提供数据管理治理相关服务,包含目录梳理服务、数据汇聚服务、数据需求管理服务、数据质量管理服务、数据应用服务、数据上报服务、日常性数据维护服务、数据看板服务。
(3)按照用户需求进行各类子系统流程调整、子模块的调整。
2、个性化运维服务
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是一 项系统工程,在平台完成建设后,基于平台目录报送、资源 申请、数据共享交换的运行和维护需要提供个性化运维服务。
3、第三方责任声明
与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的第三方业务系统(如 CA 电子证书等)产生问题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由甲方和第三方协调处理。
由于网络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由于网络安全和硬件设备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
4、运维响应时间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提供 7×24 小时服务响应,由驻场运维人员随时接受甲方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
根据故障级别的不同提供不同的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
故障级别 | 故障现象 | 响应时间 | 提交解决方案 | 故障恢复时间 |
一级故障 | 系统崩溃导致业务停止、数据丢失 | 30 分钟内 | 2 小时内 | 2 小时内 |
二级故障 | 部分软件系统性能下降,但系统仍能正常运行 | 30 分钟内 | 2 小时内 | 4 小时内 |
三级故障 | 出现系统报错或警告,但系统可继续运行且性能没有影响 | 30 分钟内 | 2 小时内 | 6 小时内 |
技术支持人员在解决故障时,根据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系统故障或其它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故障诊断,并提出故障诊断报告。故障诊断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故障现场情况、故障的级别和紧急处理过程等。
附件三:
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使用满意度评价表
总项权重 | 服务使用满意度指标 | 每项得分 (每项满分 10 分) |
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服务 态度 | 1.对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技术支 持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的满意度 | |
2.对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技术支 持服务人员与服务使用者沟通效果的满意度 | ||
3.对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技术支 持服务人员专业技能的满意度 | ||
平台操作技术支持 | 4.对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安全性、 稳定性的满意度 | |
5.对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 目录梳理和目录整合的满意度 | ||
6.对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数据采集汇聚功能和数据处理技术的满意度 | ||
7.对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 接口共享和接口调用技术的满意度 | ||
平台管理 | 8.对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管理规 范性的满意度 | |
9.对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相关 内容培训和指导的满意度 | ||
10.对宁武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数据、 资料安全保密的满意度 | ||
总体得分(满分 100 分) |
年 月 日